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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治理;车险市场;乱象
一、车险市场乱象的主要表现
(一)不具保险资质的机构大量存在且行为失范。2012年3月原保监会暂停了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机构资格核准,并提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然而,随着汽车保险市场的迅速扩容,保险公司为了拓展业务,不得不与实际掌控着汽车保险资源的汽车经销商和维修保养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客观上形成了大量不具备保险资质的车险代办机构事实上汽车保险业务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4月末,西部部分省区90%左右的代办车辆保险的汽车经销商、车辆维修保养企业不具备保险兼业资格。不具备保险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兼业业务,既没有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也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保险监管机构无法将其保险经营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工商管理机关无法监督管理其保险的市场行为,税务机关难以实施纳税监督管理。
(二)商业车险费用率持续攀升,导致经营车险业务的公司大面积亏损。不具备兼业资质的汽车经销商和车辆维修保养企业凭借其掌控的车辆保险资源向各保险机构寻租,强势索取高额保险费用已成不争的事实。自2015年新一轮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启动以来,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水涨船高,普遍存在“以补贴换市场”的现象,车险综合费用率已达40%以上,部分小型财险公司费用率已达50%。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行业车险保费收入3,794亿元,66家经营车险的公司中仅有12家盈利,费用率达41%,承保利润率仅1%。由此可见,行业车险费用率远远超过条款费率所设定的保费附加费用率的保单大量存在,已经形成了系统性风险隐患。
(三)向客户返利扰乱市场秩序。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的行政处罚情况看,保险经营机构普遍采取转挂个人人和中介机构套取手续费、以及虚列营业费用等方式向无资质的车险兼业机构支付手续费,向客户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保险经营机构为应对市场竞争,通过向失去监管的不具备兼业资质的机构支付高额手续费实现向客户返利,同时也拉动了真实的个人业务向客户返利的市场需求,扰乱了车险市场秩序。
(四)保险经营机构风险加大,成本非正常增加。一方面保险监管机构重点关注虚挂中介、虚列费用等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问题,在“严监管”形势下,处罚力度也越来越重,但保险公司为应对市场竞争,仍存在边交罚款边违规的情况,屡查屡犯的问题屡禁不止,各保险公司均面临着较大的合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虚挂个人人套取手续费、虚列费用等方式向无资质的兼业机构支付手续费或返利客户,须额外承担税务成本和“开票费用”等,增加了保险经营机构成本。
二、原因分析
(一)车险保单价格与价值背离是引发当前车险市场乱象的根本原因。尽管行业车险综合费用率已经长期超过了附加保费费用率并维持在40%左右高位,但综合成本率仍徘徊在99%左右,并未形成行业车险连续亏损的状态,说明车险条款费率已经与车险市场风险不符,保单价格与价值背离,在保单价格受到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受价值规律作用影响,倒逼保险公司向客户返利。
(二)中介市场管理政策与市场需求脱节使中介机构成为车险市场乱象的强大推手。2012年,监管部门暂停除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机构资格核准,且一直未明确重启时间表。2013年,保监会虽然重启保险专业中介的受理和审批,但专业准入条件提高。经统计,2016以来监管部门仅审批了118家中介(包括保险、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公司)牌照,一照难求的问题依然存在。近年以来,实际掌控车辆保险资源事实上从事保险兼业,但无法获取资质的机构大量累积,它们乘保单价格与价值背离之机,在不具备兼业资质、不能出具任何票据的情况下强势索取高额费用,推动了行业车险乱象。
(三)放宽个人人准入条件为保险公司套取手续费提供了便利。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取消了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由保险机构自行组织考试并核准资格,个人人准入条件降低,虚挂个人渠道套取费用,操作简单易行,成为基层机构套取费用的首选。
三、治理车险市场乱象的相关思考
治理车险市场乱象,维护行业车险经营秩序,防范车险系统性风险,促进车险经营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当前监管部门和各保险主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尽快调整车险费率,解决车险保单价格与价值背离问题。随着道路条件改善、交通执法环境趋严、车辆安全性能提升等客观因素的变化,车辆保险事故发生概率大幅降低,当前的车险费率已不匹配实际的风险,导致车辆保险的价格与价值背离,违背了价值规律。建议监管部门要求各经营主体重新测算车险费率,使车险保单价格与价值匹配,从源头上控制车险经营费用乱象的发生。
(二)尽快调整车险兼业资质的准入政策。原保监会在《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91号)中指出:“对兼业机构,坚持商业企业性、窗口便利性、业务兼营性和主业相关性准入标准,实施行业准入清单和险种目录,实行法人机构申报资格、法人机构持证、营业网点统一登记制度”,但至今仍无实质性的进展。建议监管部门调整中介市场监管政策,建立保险兼业业务报备制度,并完善备案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国家税务机关和工商登记机关根据保险兼业机构向保险监管机构的备案资料,变更其经营范围和税务登记。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政策调整,还原汽车经销商、维修保养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还原保险公司业务来源的真实情况,确保车险兼业市场各方在公开、透明、阳光下运行。
关键词:未决赔款准备金 准备金计提利源分析
保险公司经营是负债经营,即先有保费收入,后发生赔款支付。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保险公司最大的负债项目之一,其提取的合理性对利润的准确核算影响重大。未决赔款准备金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一份未到期的保险合同来说,在保险期间内,无法确定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即使已经发生了保险事故,许多情况下也难以在较短时间内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因此,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是否准确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报表能否真实反映其经营业绩,决定了其绩效考核结果的合理性,同时也是进行各项业务决策、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依据。但由于受到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需求不同、未决赔案管理水平等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往往与实际不符,从而导致公司经营成果核算失真。本文从准备金简介入手,通过对非寿险公司的利源情况分析,对准备金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一、非寿险准备金介绍
非寿险业务,主要包括车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工程保险、责任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险等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业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是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保单未了责任的财务度量和资金准备。非寿险业务的保单责任,可以按有效保单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主要分为两部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在报表日针对未到期保单在未来发生的赔款和费用责任而提取的准备,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
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采用下列法定方法之一:二十四分之一法(以月为基础计提);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以天为基础计提);对于某些特殊险种,根据其风险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其他更为谨慎、合理的方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则是对报表日风险已发生但尚未完全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Case Reserve)、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赔款费用准备金。
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法定方法:
1.对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当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它方法谨慎提取。
2.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当根据险种的风险性质、分布、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至少下列两种方法进行谨慎评估提取: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B-F法等其它合适的方法。
3.对赔款理赔费用准备金,应当采取逐案预估法提取;对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采用比较合理的比率分摊法提取。
目前,绝大多数非寿险公司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逐单提取,方法比较确定,而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提取方法上有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年末多提未决赔款准备金会直接减少当年相应金额的利润,增加次年利润,反之亦然。因此,未决赔款准备金一直被喻为“调节利润的蓄水池”,正因为这种错误的核算观念导致历史上准备金计提一直存在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二、历史准备金计提问题
回顾历史,数据不真实是一直困扰财险行业的“心病”。其中的准备金数据不真实是行业内多年存在的顽疾,准备金属于保险公司的负债,并非营业收入,主要是为了支付将来可能发生的保险理赔。
部分保险分支机构没有按照规定和精算要求计提和提足未决赔款准备金,甚至出现个别保险分支机构为了完成年度利润目标,在年底前人为操纵进行延迟立案或降低赔案速度减少赔款金额,对财务报表数据弄虚作假,呈现出虚赢实亏的虚假利润,从而牟取非法利益,进而造成公司经营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危机。早在1999年,就有保险评级机构对美国多数破产保险公司的调查研究发现,保费/准备金不足是造成保险公司破产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其他原因还包括业务增长过快、巨灾损失、资产估值过高、核心业务变动等。
三、非寿险公司利源分析
针对上述准备金计提存在的问题,本文将通过对非寿险公司进行利源分析来解释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下面通过利源分析对利润表的构成要素进行形式上的重组,同时保持与利润表核算原理相一致,以便更加清晰地分析利润的来源。通过对非寿险公司以前年度未到期业务在当年到期部分的业务质量情况和当年承保业务在当年已赚部分的业务质量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准确地评价一家非寿险公司在各年度承保业务的经营质量情况,进而促使公司及时调整承保理赔等管理决策、合理地开展各项绩效考核。正如人寿保险公司的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的“三差”利源分析一样,同样可将非寿险公司承保利润的来源分解为已赚保费、未到期保费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等“三项损益差”。
下面通过具体数据对非寿险公司进行利源分析,来说明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公司利润核算,如下图示例,某非寿险公司2015年度利润表(保留主要科目),2015年当年承保新业务已赚部分盈利5.5亿元(已赚保费损益差),2014年转回业务已赚部分盈利4.5亿元(未到期保费责任准备金损益差),但由于2014年底少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1.5亿元,因此影响2015年当年利润减少1.5亿元(未决赔款准备金损益差),因此,2015年度利润表显示承保利润为8.5亿元。(暂不考虑其他经营费用和投资收益等)。
由此看出,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公司经营利润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成果是否能够真实体现。但往往在公司实际运营中,部分非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在面对盈利能力较低、业绩考核压力较大等情况下,为了完成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存在人为控制或操纵影响利润的来源等现象。一般情况下,对于影响利润来源的未到期保费责任准备金和已赚保费的核算方法较为固定,基本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公司难以进行人为操纵。而对于未决赔款准备金,在评估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主观因素空间,在评估方法的选择性上也较为灵活,因此,多数非寿险公司主要依赖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调节来实现控制和操纵利润来源的目的。
通过操纵准备金来达到操纵利润的这种现象并非只在我国存在。国际研究发现这种现象早在国际上的部分非寿险公司发生过,当财险公司承保业务质量较好、综合成本率较低、利润较好时,公司通常高估并计提较为充足的准备金,用以隐藏当年真实的盈利情况,同时以备将来公司经营不佳期间再进行准备金的释放;反之,当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通常低估并少计提准备金,用以掩盖公司经营不佳的情况,甚至导致报表虚盈实亏的现象。
为避免非寿险公司通过操纵未决赔款准备金实现利润调节的目的,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于近几年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监管文件,要求非寿险公司加强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管理力度,必须严格按照保监会认可的评估方法和入账方法进行账务核算,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要定期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回溯分析与测试。
四、准备金管理建议
(一)加强数据管理,为准备金管理营造良好的基础
数据是公司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公司务必按照未决赔案管理办法等保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未决赔案管理,为准备金评估和准备金计提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一是加强已发生案件立案的及时性,将未决赔案及时纳入业务系统,确保数据库未决案件数量的真实性,同时,加强现场查勘估损力度,提高未决金额估损的准确性,并根据案情的发展对未决赔案的估损金额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加强数据库未决案件结案的及时有效性,理赔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持续加强对案件处理率、结案率、理赔周期等指标的动态监控,使未决赔案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准备金计提出现大幅波动;三是谨慎对待未决赔案的注销行为,无效未决案件的大批量注销对准备金计提影响较大,特别是对跨年度利润核算影响较大,因此理赔部门应加强对未决注销率等指标的管控。
(二)严格按照保监会相关规定做好准备金账务核算工作
准备金计提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真实性,公司务必按照保监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对非寿险准备金计提方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计提各项准备金,正确反映公司经营业绩。
建议新小型非寿险公司可参考国内大型非寿险公司目前的准备金计提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的准备金计提方案,如国内某大型非寿险公司目前的准备金入账方案是,根据准备金评估结果,差异化制定各级分公司各险种的准备金入账方法,对于总、省、地市级车险等规模较大的险种采用精算赔付率法入账,规模较小的非车险业务赋予IBNR、ULAE等经验比例,对于基层分支机构采用分摊处理方法,使准备金财务核算与评估结果紧密衔接,确保准备金计提合理、准确、跟账及时,使赔付成本客观准确反映在当期,避免历史包袱遗留问题,杜绝了“寅吃卯粮”的现象,避免短期盈利目的,并将盈利压力及时、准确、逐级传导至各级分公司,促进公司客观评价自身经营业绩,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盈利能力,降低未来偿付能力不足等管理风险。如实计提时附穑正确反映经营业绩。
参考文献:
[1]《非寿险精算(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11)。
关键词: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难点
中图分类号:F84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2-0050-03
一、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难点及问题
(一)规避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投保单缺少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要素信息。通过对5家保险金融机构8356份财产保险和1268份人身保险几十个险种的投保单检查和调查,发现没有一份保险合同的投保单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是完整的。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要求,漏项信息比较多,主要缺少国籍和身份证有效期限两项信息登记。在团险投保单中,经营性企业主要缺少营业执照代码、税务登记证号两项信息登记。
2.保险公司要求客户留存的资料与反洗钱相关规定不一致。在对某保险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在其经办人员的桌子上张贴着盖有该公司印章的“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需提供的投保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承保实务规程要点(保监会2008版)》]。即“个人投保的,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新车可提供车辆合格证或购车发票)和驾驶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规定不符合《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即“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经营性企业主要缺少单位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身份信息登记。
3.客户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费被虚拟的“转账化”,规避了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保险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识别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即“对1万元以上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2万元以上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20万元以上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在检查中发现,保险公司存在着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当客户以现金缴纳保险费时,保险公司要求其先存入保险公司某职工个人银行卡账户上,再由保险公司员工将保费通过转账划到保险公司有关账户;二是银行保险业务时,银行定期将收缴的保费转账给保险公司指定账户,因此保险公司认为,银行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而客户的保费是由银行转账的,保险公司不必识别客户身份,也不必留存客户身份资料信息。以上两种方式,无法改变投保人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保险合同这个事实的性质,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识别客户身份义务,并留存客户相关身份信息资料。
4.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不能对单个被保险人同时投保的多个险种进行统计,使部分客户身份信息漏审。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但是,检查中发现,如果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多个险种,其中几个险种的保费都未达到1万元,而被保险人的保费总额已超过1万元,保险公司对该类客户均未进行身份识别。经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不能象银行业的业务系统一样,对客户按账户划分,它是按客户的险种划分的。因此,不能跨险种对同一客户的保费进行累计。同时,保险公司未建立客户投保、理赔、退保的台账明细,导致这类客户身份未按规定接受审查。
5.投保单的被保险人与实际的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存在虚名被保险人问题。在对4家财险公司检查中发现,在车险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是某一单位,当出险时,由被保险人填写授权书称实际被保险人是某个人,要求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某个人。或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当出险时,由被保险人填写授权书称实际被保险人是投保人,要求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实际被保险人。经向保险公司人员询问,称此类问题在保险公司中普遍存在,一般解释是个人为了少交保险费,将车辆挂靠某单位或者该车辆已经买卖,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等问题。如被保险人某运输有限公司,标的车辆于2007年7月19日出险,保险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理赔,赔款支付给史某某,赔款金额21856元。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称实际被保险人是史某某。此类问题不仅存在虚名被保险人问题,还容易出现公款私分或偷逃税等洗钱风险。
(二)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不全
1.退保业务理由不充分,且客户资料留存不全。在对退保业务检查时发现,120份退保业务的退保理由基本上都是“资金困难,需要退保”,同时留存的客户资料不全。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保险公司理解为只核对客户身份证明,而不用留存其证明材料。
2.理赔业务未留存被保险人身份资料情况较为普遍。保险公司在给付单位保险金时,当被保险人授权保险公司业务员领取保险金时,未留存被保险人身份资料情况较普遍。在对某保险公司160份理赔业务检查时,发现有18份未留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资料。
(三)对可疑交易理解存在错误,容易出现洗钱风险
1.理赔业务中,被保险人可授权款项划转,容易出现洗钱风险。在检查部分财险公司的理赔业务时发现,经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单位,而投保单约定了受益人为某个人,发生理赔业务时,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受益人。二是投保人为某个人,被保险人为某一单位,投保单未约定受益人,发生理赔业务时,被保险人填写授权书,要求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其委托人。如2008年6月17日,赔付被保险人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险,金额10296元,实际转账赔付杜某某,原投保单未约定受益人。以上交易不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款规定的标准,但保险公司称保险金给付程序正确,均有被保险人授权,是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属于可疑交易。
2.变更合同内容审批条件未明确,容易出现洗钱风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受益人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仅做形式上的审查,只要投保人解释合理,手续完善,形式合法,即可同意予以变更,合同变更产生法律效力。而对变更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增加保额资金是否合法等不进行审查。在检查中发现被保险人变更较多,当被保险人由单位变更为个人时,容易出现洗钱风险。
二、提高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水平的建议
(一)建议上级行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实施细则》
《保险业反洗钱实施细则》应对保险业履行反洗钱义务做出明确解释,数字具体量化,明确保险公司客户身份识别的要素,详细规定留存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记录的内容,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细化。
(二)保险业协会要尽快修改完善保险业的行业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建全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体系
一是认真梳理管理规章制度,凡是不符合反洗钱工作要求的,要修改完善。如尽快充实投保单、理赔申请表等内容,使其栏目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相关要求。
二是依法编订业务指南,明确在投保、核保、理赔、保单管理上防范洗钱的处理程序,如合同变更时,保险公司审查的具体内容以及保险公司与客户直接划账,保费收入和理赔给付款都不经过中介人账户等等,真正的把反洗钱工作融入到保险业务流程和管理监控中。
(三)保险公司应结合保险业资金交易的特点,完善自身业务系统建设
建立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账户的业务系统,能够连续地进行资金监测,适时监控客户的大额和可疑出单情况,通过监控系统掌握退保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全部信息,对于没有血缘和姻缘关系的受益人要进行密切监控,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反洗钱的信息收集、分析能力,提高可疑资金交易报送的时效性。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工作职责,确定一下工作目标,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明确自己的工作计划,可以先确定总的方向,再按时间分段完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职员岗位工作计划2022,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销售职员岗位工作计划11、扩大销售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最根本的,也是最核心的,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企业无人则止,加大人才的引进大量补充公司的新鲜血液。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所以在留着合理的人才上下功夫。在选好人,用好人,用对人。加强和公司办公室人沟通,多选拔和引进优秀销售人员,利用自己的关系,整合一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业务员转介绍的策略,多争取业务人员,加大招聘工作的力度,前期完善公司的人员配置和销售队伍的建立。另外市场上去招一些成熟的技术和业务人员。自己计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榜样的树立和新榜样的培养上,一是主要做好几个榜样树立典型。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人是有可塑性的,并且人是有惰性的。对销售队伍的知识培训,专业知识、销售知识的培训始终不能放松。培训对业务队伍的建立和巩固是很重要的一种手段。定期开展培训,对业务员的心态塑造是很大的好处。并且根据业务人员的发展,选拔引进培养大区经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才会更高。
2、销售渠道完善,销售渠道下沉。
为确保完成全年销售任务,自己平时就积极搜集信息并及时汇总,力争在新区域开发市场,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额。合理有效的分解目标。
__三省,市场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区,在这三省要完善销售队伍和销售渠道。一方面的人员的配置,另一方面是客户资源的整合,客户员工化的重点区域。要在这里树立公司的榜样,并且建立样板市场。加以克隆复杂。
其他省市以一部现有业务人员为主,重点寻找合作伙伴和一些大的商。走批发路线的公司在销售政策上适当放宽。
如果业务人员自己开拓市场,公司前期从业务上去扶持,时间上一个月重点培养,后期以技术上进行扶持利用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维护。
3、产品调整,产品更新。
产品是企业的生命线,不是我们想买什么,而是客户想买什么。我们买的的客户想买的。找到客户的需求,才是根本。所以产品调整要与市场很好的结合起来。另外,要考虑产品的.利润,无利润的产品,它就无生存空间。对客户来讲,也是一样。客户不是买产品,而是买利润,是买的产品得来的利润。追求产品利润的合理分配原则,是不变的法则。企业不是福利院,所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化,就是管理的最基本要求。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赚钱才是硬道理的转变。
一个产品的寿命是有限的,不断的补充新产品,一方面显示出公司的实力,一方面显示出公司的活力。淘汰无利润和不适应市场的产品。结合公司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产品要往三个有利于方面调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业务人员的销售、有利于客户的需求。
销售职员岗位工作计划2一、实际招商开发操作方面
1、回访完毕电话跟踪,继续上门洽谈,做好成单、跟单工作。
2、学习招商资料,对3+2+3组合式营销模式领会透彻;
抓好例会学习,取长补短,向出业绩的先进员工讨教,及时领会掌握运用别人的先进经验。
3、做好每天的工作日记,详细记录每天上市场情况。
4、继续回访某某六县区酒水商,把年前限于时间关系没有回访的三个县区:某某市、某县、某县,回访完毕。
在回访的同时,补充完善新的酒水商资料。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努力打造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根据本地社会发展、人才市场及同行业薪酬福利行情,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薪酬成本预算及控制。
做好薪酬福利发放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根据公司现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参考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推陈出新,建立健全公司新的更加适合于公司业务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做好公司__年人力资源部工作计划规划,协助各部门做好部门人力资源规划。
4、注重工作分析,强化对工作分析成果在实际工作当中的运用,适时作出工作设计,客观科学的设计出公司职位说明书。
5、公司兼职人员也要纳入公司的整体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6、规范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程序,多种途径进行员工招聘(人才市场、本地主流报纸、行业报刊、校园招聘、人才招聘网、本公司网站、内部选拔及介绍);
强调实用性,引入多种科学合理且易操作的员工筛选方法(筛选求职简历、专业笔试、结构性面试、半结构性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心理测验、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文件筐作业、管理游戏)。
7、把绩效管理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对绩效工作计划、绩效监控与辅导、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法、平衡计分卡法、标杆超越法、kpi关键绩效指标法)、绩效反馈面谈、绩效改进(卓越绩效标准、六西格玛管理、iso质量管理体系、标杆超越)、绩效结果的运用(可应用于员工招聘、人员调配、奖金分配、员工培训与开发、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进行全过程关注与跟踪。
8、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提至公司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培训与开发的决策分析,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化、本公司化,落实培训与开发的组织管理。
9、努力经营和谐的员工关系,善待员工,规划好员工在本企业的职业生涯发展。
三、办公室及后勤保障方面
1、与王经理分工协作,打招商电话。
2、准备到铁通公司市北分局开通___免费电话[号码_______],年前已经交过订金__元。
3、外协大厦物业管理,交电费、取邮件、咨询物业管理事宜等。
4、协助王经理做好办公室方面的工作。
5、确保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正常运行,注意日常操作。
6、为外出跑业务的市场拓展部各位经理搞好各类后勤保障(主要是协助王经理复印、传真、电话、文档输入电脑、报销、购物等)。
我经常这样对自己说:开心工作,快乐生活。不能将这生命里大部分时间要经营的工作当作是一杯苦酒,要把它当作美酒,越陈越香。
销售职员岗位工作计划31、建立一支熟悉业务,比较稳定的销售团队。
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一切销售业绩都起源于有一个好的销售人员。没错,先制定出销售人员个人工作计划并监督完成。建立一支具有凝聚力,合作精神的销售团队是我们现在的一个重点。在工作中建立一个和谐,具有杀伤力的销售团队应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
2、完善销售制度,建立一套明确系统的业务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是企业的老大难问题,销售人员出差,见客户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完善销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让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提高销售人员的主人公意识。
3、培养销售人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不断自我提高的习惯。
培养销售人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目的在于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并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业务能力提高到一个成熟业务员的档次。
4、市场分析。
也就是根据我们所了解到的市场情况,对我们公司产品的卖点,消费体,销量等进行适当的定位。
5、销售方式。
就是找出适合我们公司产品销售的模式和方法。
6、销售目标
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把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分解到每月,每周,每日;以每月,每周,每日的销售目标分解到各个销售人员身上,完成各个时间段的销售任务。并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提高销售业绩。
7、客户管理。
就是对一开发的客户如何进行服务和怎样促使他们提高销售或购买;对潜在客户怎样进行跟进。根据我以往的销售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约好的客户突然改变行程,毁约,使计划好的行程被打乱,不能完成出差的目的。造成时间,资金上的浪费。我希望领导能多注意这方面的工作!
__年,我坚信在自身的努力和公司的培训以及在工作的磨练下,自己在各方面一定会有所成就。
销售职员岗位工作计划4一、加强业管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
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__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
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
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
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
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中支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__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__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化。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在__年6月之前完成__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
根据__年中支保费收入____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__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规划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____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__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__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
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业务工作。
__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合作协议,__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销售职员岗位工作计划5新年到了,在新的一年希望每个人都能工作顺利、事事顺心,下面是__年我对公司汽车销售的一个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销售工作的认识
1、市场分析,根据市场容量和个人能力,客观、科学的制定出销售任务。
2、适时作出工作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和周计划。
并定期与业务相关人员会议沟通,确保各专业负责人及时跟进。
3、注重绩效管理,对绩效计划、绩效执行、绩效评估进行全程的关注与跟踪。
4、目标市场定位,区分大客户与一般客户,分别对待,加强对大客户的沟通与合作,用相同的时间赢取的市场份额。
5、不断学习行业新知识,新产品,为客户带来实用的资讯,更好为客户服务。
并结识汽车各行业各档次的优秀产品提供商,以备客户需要时能及时作好项目配合,并可以和同行分享行业人脉和项目信息,达到多赢。
6、先友后单,与客户发展良好的友谊,处处为客户着想,把客户当成自己的好朋友,达到思想和情感上的交融。
7、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答应客户的要及时兑现,讲诚信不仅是经商之本,也是为人之本。
8、努力保持友好的同事关系,善待同事,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各项职能的顺利执行。
二、销售与生活兼顾,快乐地工作
1、定期组织同行举办沙龙会,增进彼此友谊,更好的交流客户、同行间虽然存在竞争,可也需要同行间互相学习和交流,本人也曾参加过类似的聚会,也询问过客户,都很愿意参加这样的聚会,所以本人认为不存在矛盾,而且同行间除了工作还可以享受生活,让沙龙成为生活的一部份,让工作在更快乐的环境下进行。
2、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经常保持联系,在时间和条件允许时,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当然宴请不是目的,重在沟通,可以增进彼此的感情,更好的交流。
3、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参加一些学习,学习更多营销和管理知识,不断尝试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网查本行业的资讯和产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一、2000~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公司盈利状况
商业性财产保险公司是通过经营风险取得收入而获利的金融企业,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从而获取最大化的利润是其追求的最终目标。其利润主要来源于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由于我国商业保险公司采取集中管理资产的投资运作模式,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没有资金运用和收益权,所以省级财产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表现为承保利润。相应的,省级财产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大小集中表现为承保利润或承保利润率的高低。从历史看,江西财产保险市场经历三个盈利阶段:一是从1980年恢复办理省内财产保险业务至20世纪末为第一阶段,以人保财险独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为特征,承保利润率一般在10%~15%之间。二是从2000年至2002年为第二阶段,以太平洋产险和平安产险快速发展,三分财产保险市场为特征,承保利润率在6%~9%之间。三是从2003年至今为第三阶段,以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为标志,保险主体不断增多,市场竞争趋于激烈,行业利润率不断下降为特征,承保利润率一直在5%以下徘徊。从险种看,2003~2009年,除货运险、家财险、意外险、责任险、特殊风险保险累计均实现承保盈利,工程险、健康险、船舶险、企财险和保证保险累计承保利润为负数;农业保险本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2008年亏损面较大。机车险7年累计承保亏损5.46亿元,其中2009年承保亏损1.78亿元。
二、盈利状况的财务学分析
从财务学角度看,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反映为保费收入减经营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和赔付成本后的余额。而保费收入取决于费率水平与签单数量的乘积,在市场容量稳定的情况下,费率水平的高低与承保利润呈正相关关系。在保费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综合费用率越高,公司经营成本越高;综合赔付率越高,承保质量越低,经营效益较差,反之亦然。
1.费率水平趋于下降导致利润空间逐步收窄。费率水映保险产品的价格水平。在成本费用不变的情况下,费率水平越高则盈利空间越大,反之亦然。从长期来看,江西财产保险公司主要险种费率水平趋于下降,其既有宏观经济因素,也有市场竞争因素,主要因为各保险公司迫于经营压力纷纷加入降价行列,希望利用低价吸引客户,保住原有市场;部分品种原定价位利润区间较大,在经营中有降价空间。从险种来看,车险费率的变化对利润的影响最大,车险占江西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由2003年前的65%上升到近几年的77%附近。2000~2009年,除政策性因素导致部分年份车险费率水平走高外,总体水平呈下降态势。2000年,随着太平洋和平安有规模进入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实际费率水平在“暗扣”等形式下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2003年1月1日以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打破了车险价格垄断的局面,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行统一的基础保险费率,拉动车险费率整体水平略有上升。2008年2月,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正式实行,平均降幅在10%左右,车险费率水平下降到2005年的水平附近。从非车险来看,2004年以后,除政策性险种外,其他主要险种费率也实现市场化改革,行业费率水平进一步降低。2009年,随着产险70号文件的继续贯彻执行,产险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机车险和其他险种的费率水平有所上升。
2.固定成本刚性和经营费用不断增加导致综合费用率偏高。近年来,随着江西保险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保险市场逐步发育,许多保险市场主体进入江西,保险机构日益增多。自2002年以来,保险分支机构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递增。截至2009年底,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分支机构达到888家。一方面,保险机构的增加使得固定成本不断提高,加之老公司组织体系庞大,固定成本刚性较强;另一方面,为争取业务和市场份额,新机构的进入给市场带来波动,抬高手续费率和佣金支付比例等违规展业的现象屡屡发生,从而导致经营费用不断攀升。2000~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公司综合费用率保持在35%水平左右。新公司当年综合费用率较高,许多中小公司3年后的综合费用率超过35%。一是固定成本不断增加。机构的增加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这些资产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固定成本,需要以后年度的经营利润加以补偿,即承保利润要减去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2004~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市场折旧和摊销的费用年均增长率为14%。二是工资费用快速增长。2002~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市场的工资费用以年均18%的速度增长,高于保费收入增速1个百分点。根据SPSS统计软件分析,工资费用与机构扩张呈现极大的正相关关系,表现为每增加一家分支机构,会导致工资费用增加22.74万元。除正常原因和情况外,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带来的人才无序流动、恶意“挖角”现象,以及新公司高管人员报酬相对偏高等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工资费用较快增长。三是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比例不断攀升。近几年来,江西财产保险公司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年均增速高达23%,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02年的6.3%上升到2009年的10.8%。四是非理性竞争行为导致经营费用增多。许多新设市场主体服务质量和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在保费规模压力下采取违规贴费等方式抢占业务,使得经营成本过大。
3.准备金核算方法的改变导致承保利润逐步下降。准备金计提的准确性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损益都有重大影响。不同的计提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承保利润。从计提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当期保费收入的比例来看,2005~2006年处于“突增”时期。主要因为:2005年初,新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2004年12月15日之前开业的保险公司在2007年1月1日前可按“双轨制”向保监会报送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之后开业的保险公司不适用“双轨制”,直接按照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2006年6月28日以后,保险公司按照“1/365”法评估交强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对其进行充足性测试,以及采用至少两种方法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谨慎评估。同时,准备金的计提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即使在评估方法确定的情况下,准备金评估中的各个因素的假设将完全决定最终的评估结果,这些假设是精算评估的基础。评估目的不同,选用的假设也就不同,从而精算的结果也就不一定相同,这也给公司运用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部分公司在个别年份计提的准备金近乎为零,有的公司个别年份准备金提转差甚至为负数等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4.承保质量的不断下降造成综合赔付率持续上升。除2008年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综合赔付率高达81.51%外,江西财产保险市场综合赔付率由2000年的50.47%上升到2009年的69.01%。从公司看,人保财险综合赔付率较高,新进入的大部分市场主体当年综合赔付率较高。从险种看,除货运险、家财险和企财险(2008年除外)综合赔付率较低外,车险综合赔付率较高,保证保险、工程保险后期综合赔付率较高。主要原因有:一是许多新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承保了大量的高风险标的物,核保损失率不断上升。二是基层核保人员风险管理意识较差,专业化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识别主要风险因素,不能有效区分客户群,错配承保风险与价格水平。三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难以充分了解市场交易信息,如各地区不同的零配件价格等。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处于被动位置,不能有效降低赔付成本。四是骗赔假赔案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综合赔付率虚高。
三、盈利现状的经济学分析
江西保险业还处在市场初级阶段,市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较大差异,存在市场主体结构不合理、专业性人才匮乏、保险消费需求不充分、产品结构欠合理、市场化程度不高等情况,严重阻碍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1.市场供求失衡影响财产保险市场的正常发育。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存在较大的供求矛盾。一是居民保险意识淡薄,保险消费倾向偏低,保险市场需求不足。十年来,江西财产保险参保率和投保率普遍较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全省GDP的比例基本保持在6‰左右,全省人均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16~100元之间,两项指标值远小于全球和全国发达地区水平。二是保险产品不丰富,保险市场供给不足。保险产品多为“克隆”品,创新能力不足,种类偏少,个性化和差异化程度较低。产品供给集中在企财险、机车险和货运险上,责任险、信用险和家财险等险种亟待丰富。市场购买力不足导致保险消费市场容量有限。为抢占市场份额,新公司采用粗放经营方式,经营效益低下。市场供给结构问题影响有效需求的实现,加剧供求矛盾,最终引发新一轮恶性竞争。同时,产品同构现象严重为市场恶性竞争也提供了空间。
2.市场退出机制还未建立导致“劣币驱赶良币”现象。一个成熟而规范的保险市场,必然是一个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动态调整、良性循环的市场,这样的市场才更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自1980年复业以来,除营销服务部外,江西还没有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退出市场,保险市场只进不出的局面持续至今。但是,随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费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保险经营与金融市场的联动效应,分支机构“入不敷出”的数量将大大增加。当前,由于保险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即使分支机构长期经营亏损,只要对整体盈利没有影响,也不会被市场淘汰出局,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祸害”,有的市场上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3.保险诚信缺失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当前,江西保险诚信问题已由一元性转为二元性,在被保险人有不诚实守信现象的同时,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也存在不诚信行为。一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存在“逆向选择”的冲动,会降低保险人的承保质量,加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二是保险公司拒赔、惜赔等不诚信行为进一步影响居民和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加大保险公司后期的展业成本。三是保险中介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存在损害委托人的败德行为,将造成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和赔付成本不正常增加。此外,保险市场参与者的不诚信行为会增加监管成本与保险制度的运行费用。
4.监管资源的不足导致违规问题得不到根治。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作为保险市场的博弈双方存在多种博弈结果的可能:如果被监管者违规成本大于违规收益,则被监管者不敢轻易进行违规;如果被监管者违规成本较小,则会导致违规收益大于违规成本,在自我约束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选择违规。江西保险监管部门自成立起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开展市场违规整治活动,并通过罚款、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限制业务范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使被查处的机构付出高昂的违规成本。但由于监管资源稀缺、监管手段有限、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更隐蔽的违规行为未能受到查处,从而使得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违规期望成本降低,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结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