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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预期损失经济资本股东价值
一、商业银行资本的三个概念
作为一般性的定义,银行的资本是银行已经持有的权益类资金,目的在于防范头寸价值减少或商业损失等风险,从而保护存款者和一般债权人不受损失。银行的资本有三个不同的概念,即账面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
账面资本是一个会计的概念,列示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等于资产减负债后的余额。但商业银行账面资本的概念与普通企业的账面资本的概念略有不同,商业银行的账面资本除了所有者权益外,还包括监管当局认可的储备、次级债等。
监管资本是商业银行按照监管当局的规定,应该保留的最少的账面资本数量,是一个根据监管规定计算出来的量,一般为风险资产的一定比例。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要保留的最低监管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乘以12.5,再加上针对信用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就得到分母,即总的风险加权资产,分子是监管资本,两者相除得到资本比率的数值,该比例不得低于8%。
经济资本是一个风险管理的概念,是用于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虚拟资本,在数值上等于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置信区间商业银行非预期损失的倍数。经济资本不是真正的银行资本,并且银行选择的置信区间不同,经济资本的数值也不同。
这三个资本在数量上存在以下关系:第一,账面资本≥监管资本:如若不然,监管当局将会采取强制措施要求银行补充资本或削减业务规模以减少承担的风险;第二,账面资本≥经济资本:因为经济资本反映的是商业银行真实的风险,最终用于消化风险的资本是银行的真实资本,如果银行在制定经济资本预算时将经济资本的限额定得比账面资本高,真实发生损失时将没有足够的真实资本来覆盖损失;第三,经济资本≥监管资本:如果监管资本大于经济资本,则商业银行会采取资本套利行为,从而在不降低真实风险的情况下大大降低监管资本要求。综合起来,账面资本、监管资本、经济资本三者存在着以下的动态平衡关系:账面资本≥经济资本≥监管资本。
二、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联系与区别
监管资本产生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标志是1988年《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的诞生。1988年的资本协议有两个目标,第一是要加强国际银行体系的稳健性,第二是要减少各国银行间存在的不平等竞争因素。监管资本是银行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经济资本产生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1988年资本协议及1996年的修订主要针对的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且风险敏感性不足,国际活跃银行为更好地管理自身的风险,开始开发自己的模型,用于为具体的交易配置资本。经济资本覆盖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发展的驱动因素是市场竞争的加剧和金融市场的动荡,其主要目的是信息批露、绩效评估、计划、定价等。
监管者通过对国际活跃银行在经济资本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的考察,用它作为改进监管资本的有用参考。资本协议非常注重银行的内部风险评估,并以此作为确定最低监管资本要求的基础。由于资本协议允许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来计算监管资本,用来计算经济资本需求的风险评估过程也能够决定他们的监管资本要求。
尽管如此,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仍然有本质的区别。监管资本体现了监管当局要求,它不能代表银行实际吸收非预期损失的能力。监管规定不一定反映特定银行的风险特征,而且风险加权资产不能作为全部风险的正确测度。而经济资本反映了市场及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需求,它是为承担风险真正需要的资本,反映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特征。
三、经济资本的计量
经济资本是用来抵御非预期损失的,非预期损失是预期损失的标准差,经济资本是非预期损失的倍数,因此经济资本的计量与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计量有关。由于银行要求的信用等级与设定的置信水平相关,置信水平越高,需要的经济资本越大。
1、信用风险经济资本计量
对信贷资产,预期损失(EL)=调整敞口(AE)×预期违约率(EDF)×违约时真实损失率(LGD)
调整敞口AE的计算过程:银行对客户的授信额度为COM,已使用授信额度为OS,违约时使用“未使用的授信”的比率为UGD,则AE=OS+(COM-OS)×UGD。
EDF为既定信用等级客户的预期违约率,可根据历史经验数据确定不同信用等级客户的预期违约率;
LGD为发生违约时的真实损失率,一般的做法时假定借款人出现不还本金或利息的现象时,一般都可能发生违约,但借款人违约时,银行的贷款损失通常不是100%,只要银行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总可以收回一定比例的违约贷款,它的大小取决于抵押情况、求偿时的优先顺序等。
单项资产的非预期损失(UL):
资产组合的非预期损失(ULP)
ρij是资产i和资产j的违约相关系数。
银行是通过经济资本来抵御非预期损失的,为了维持与所担风险相称的资本水平,银行必须确定意愿的信用评级相匹配的置信水平。不同的信用评级所对应的置信水平分别是:AAA,99.99%;AA,99.97%;A,99.9%;BBB,99.7%。
如果XT是随机损失变量,z是概率百分比(即置信水平),EC是在一定置信水平上覆盖非预期损失的经济资本,在时间T时,使银行免于破产的经济资本的最小值v要满足:
上式清楚地表明了资本乘数与置信区间之间的关系:给定置信区间,资本乘数是损失分布的标准差数的上限。一般而言,对信用风险,损失的分布函数为贝塔分布。置信区间与资本乘数的关系将变成尾部拟合的问题,尾部拟合要做的,就是找出置信区间对应的标准差数。
2、市场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股票头寸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期权风险。在资本协议Ⅱ中,利率风险由于难以准确计量,因此对利率风险没有规定资本要求,而是列入了支柱Ⅱ监管当局的监管。
在三大风险类别中,市场风险的建模最为先进,测量市场风险要用组合头寸法评估,不能单独进行,因为有些项目的风险可以轧平。测量经济资本的方法是:取某点上组合头寸的价值,计算基础因素潜在变化的敏感性,计算基础因素的潜在变化,将潜在变化乘以敏感性。用公式表示即为:VaRX=VX×dV/dP×PI,其中VX表示头寸X的市场价值,PI表示在时间I内市场价格的不利变动,dV/dP表示市价变动的敏感度。在计算市场风险资本需求时,需要设定置信区间和持有期。
3、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与成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计量技术相比,操作风险的计量仍处于初级阶段。为了简单起见,一些银行干脆分配其所有资本金的18%-25%用于操作风险的防范。
从银行整体的层面,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汇总后的总风险应小于三者直接相加,但在现实中,由于很难确定相关关系,采取的是直接相加的方法。即银行的经济资本=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市场风险经济资本+操作风险经济资本。
四、经济资本的作用
由于经济资本本身就取决于各部门、分行或各项业务的风险,或非预期损失的实际数值,因此对之进行分配非常科学。一方面,各个部门、分行或各项业务存在多少风险,就有多少非预期损失,就应该分配等额的经济资本;另一方面,各部门、分行或各项业务占用多少经济资本,就意味着承担了多少风险。具体而言,经济资本的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确定风险控制的边界
经济资本作为一种虚拟资本,当它在数量上接近或超过银行的账面资本时,说明银行的风险水平接近或超过其实际承受能力,这时银行要么通过一些途径增加账面资本,要么控制或回缩其风险承担行为,否则其安全性将受到威胁,并影响评级机构对银行的信用评级。
2、绩效考评
考核银行盈利的传统指标包括股权收益率(ROE)和资产收益率(ROA),这种指标最大的缺点是没有将风险考虑在内。出于风险的管理需要,西方商业银行逐渐出现了新型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考核盈利指标-经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RAROC,Risk-AdjustedReturnOnCapital)。该方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由银行家信托集团(Banker’sTrustGroup)首创,最初目的是为了度量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和在特定损失率下为限制风险敞口必需的股权数量。此后,许多大银行都纷纷开发RAROC方法,建立在经济资本基础之上的RAROC作为部门、人员、业务条线的考核指标已成为银行业最核心的绩效考核指标。
3、贷款定价
传统的贷款定价方法均没有考虑资本的成本。实施经济资本体系的银行使用经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RAROC)模型来确定贷款的定价水平时,贷款的风险越大,为该业务配置的资本金越多,为了使这笔贷款赢利,它必须满足最低的资本报酬率标准,即要使该业务的经济利润或经济增加值为正数。
其中风险成本相当于贷款中的预期损失,经济资本等于该笔贷款的非预期损失,RAROC用银行的资本底线回报率来代替,就可计算出为取得资本底线回报率,银行对贷款索要的最低价格:
贷款价格=RAROC×经济资本+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
4、决策市场进出
银行是由多个部门和多种产品所组成的,高级管理层需要决定保留哪些产品、压缩哪些产品,发展哪些部门、收缩哪些部门,一个重要的决策依据就是经济资本回报率的大小。能够给银行带来较大经济资本回报的部门和产品应该予以保留和发展,回报率低的部门和产品应该收缩或撤出市场。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息不对称 成本收益分析
■一、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反洗钱意识淡薄
《反洗钱法》、《金融机构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商业银行虽然组织员工进行了学习,但仅限于前期的培训,而没有建立长期的、有针对性的深入学习,致使部分员工对相关知识浮于表面、理解不透彻,对反洗钱工作缺乏较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组织机构待健全
当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另外,各家银行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由营业部门负责,有的由保卫部门负责,有的由会计财务部门负责,职能不清情况较为常见。
(三)制度约束未建立
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基层金融机构没有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制定与《反洗钱法》相结合的操作规程,也未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而且部分商业银行由于经营目标考核的原因,从局部和短期利益出发,迎合客户需要,放宽账户设立条件和审查标准,存款实名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四)技术手段落后
洗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我国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报告和监测系统,从技术层面看,难以满足高智能化的反洗钱犯罪的需要。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一些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现代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二、商业银行反洗钱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上述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一是反洗钱行为不主动,二是反洗钱工作没效果。下面从经济学角度对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困境进行分析。
(一)反洗钱工作的成本收益分析
1、成本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现实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商业银行按照法规要求采取反洗钱措施而投入的成本。根据我国反洗钱制度,商业银行反洗钱直接成本主要包括:
第一,制度成本。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如按照“了解你的客户”标准制定对银行客户身份确认和信息保存的制度,建立严格的反洗钱检查和客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都会形成相应的成本。
第二,雇员成本。主要包括工资成本和培训成本,工资成本是指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而需要增加雇员的工资支出,如在管理层增加监察人员,在业务层增加专职反洗钱人员等;培训成本是指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支出。另外,我国的反洗钱法规还规定,金融机构需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第三,操作成本。商业银行在落实反洗钱法规规定的义务时,必然发生相应的操作成本。例如,在客户尽职调查方面,商业银行需发生相应的审查成本;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商业银行需发生相应的信息采集、归纳、分析成本;在交易记录保存方面,商业银行需发生相应的保管场地、管理人员费用;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反洗钱调查方面,商业银行会发生相应的协查成本;在反洗钱业务培训和宣传方面,商业银行也会发生相应的费用。
间接成本指商业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可能带来的损失,主要是指失去客户带来的损失。一方面商业银行因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必然加强对客户身份的识别,并对可疑交易执行上报制度,一些利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的不法分子,必然远离那些反洗钱工作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了防范洗钱风险,必然增加业务审查的程序和力度,这样势必降低业务处理的效率。当商业银行采取的反洗钱措施力度不同时,即使是正常客户也会选择程序简便、快捷的商业银行办理业务。因此,在反洗钱法规推行的初期,无论哪种性质的客户都可能有所减少,并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存款、手续费等各项业务收入减少。
2、收益分析
在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反洗钱机制中,并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一旦查出洗钱金额,按照我国现有程序先是冻结,后是上缴国库,商业银行根本无利可图,在这种命令式的管制政策下,加大反洗钱力度的边际收益几乎接近于零,因此,商业银行只要达到了监管部门的要求就不会为反洗钱工作做更大的努力。
(二)反洗钱主体的信息经济学分析
1、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进行交易时必须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但目前我国交易主体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一是详细的客户身份识别信息获取存在较大难度。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相对容易,但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信息有明显难度;二是客户身份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识别。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犯罪分子伪造、变造证件资料的手段也愈来愈科技化与智能化,虚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等现象层出不穷;三是对客户代办业务缺乏有效监督手段。在客户由他人代办业务的情况下,按规定商业银行需同时对人和被人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并登记相关的身份信息。不过,该职责仅当金融机构明知客户由他人代办业务时才被履行,对于客户利用已开立的他人银行账户、银行卡进行交易,银行在发现交易涉嫌可疑之前是无从获知的。
2、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反洗钱法》、《金融机构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共同构成了我国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但由于商业银行的反洗钱职能的不完整,有时向人民银行传送了一些不合要求甚至是错误的信息。以可疑交易报告方面为例,《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18种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大多为定性标准,需要进行人工的判别分析。实行数据“总对总”报送以后,商业银行依靠总行开发的反洗钱报告系统自动筛选、生成和上报可疑交易。由于系统设置的参数条件宽松,同时当数据返还基层网点进行核对时,为避免发生漏报,工作人员往往全部予以确认,以至于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了大量的防卫性数据。而作为反洗钱主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实施现场检查前是无从知道具体情况的。
■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成本收益不相符现象,因此,要提高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成效,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激励约束和信息识别这两个关键点。
(一)以激励机制为载体,提高反洗钱的内在动力
在反洗钱信息传递网络中,商业银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成本收益分析,降低商业银行违规的收益与增加违规被查处的成本,是促使其提高反洗钱信息获取与传递质量的关键。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在反洗钱制度设计中充分加以考虑,有效影响商业银行的努力程度,适当补偿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的投入。同时,通过加大对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检查力度,提高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提高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挥其反洗钱工作第一线的关键作用。
(二)以岗位职责为基本,加强反洗钱的基础工作
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一线临柜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意识,使之熟练掌握和运用。同时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业务的发展制定与《反洗钱法》相结合的操作规程,规范反洗钱工作的现场检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工作程序和手续,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台账,完善反洗钱相关信息数据、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报送制度,严格控制反洗钱档案资料的保密和管理,严防泄密,不断提高反洗钱的工作质量。
(三)以风险分析为重点,建设反洗钱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是商业银行审慎监管、依法经营的应有内容,也是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的基础。我国的商业银行应改变制度建设停留在表面的问题,不仅应将反洗钱要求纳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保证本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等基本制度有效发现、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反洗钱监管机关和司法部门发现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更为重要的,应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客户特点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能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变化和经营环境变化而不断修正、完善和创新。为保证内控制度的实施,商业银行应按照《反洗钱法》的要求,明确相关负责人对本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负责,在反洗钱方面体现良好的公司治理原则。
(四)以客户身份为关键,实施针对性的识别措施
客户身份识别是减少客户与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的关键。虽然《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如何区别不同客户、不同业务采取识别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商业银行的执行力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具体业务中,商业银行要针对目前普遍认为很难做到识别账户所有人之外的实际控制人或最终享有账户利益人的情况,对法人和实体采取合理措施了解该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重点关注与特定洗钱高风险国家有关的客户,尤其是多头开户、频繁划转资金、法人结构复杂、现金偏好高的客户。按照反洗钱国际标准,逐步推行以风险为基础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高风险的业务和客户,实行加强型的客户身份识别;对中等风险的客户采取标准或加强型客户身份识别;对低风险客户则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五)以可疑交易为核心,构建多元化的监测体系
商业银行要针对总对总报送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报告系统;建立功能强大的交易监控系统,对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交易特点进行分析,掌握合理的交易曲线,对不符合交易曲线的客户进行重点监控或上报可疑交易,适时根据可疑交易特点和洗钱案例调整交易监控系统的参数,以追求对可疑交易抓取的最优化;建立责任制,实现部门之间在人工分析上的分工与合作,如现金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一些不合理的大额取现,通过客户提供的现金付款依据、用途,判断大额现金提取的合理性,账户管理部门重点应关注短期内频繁开销户或多头开户情况,国际业务部门应关注跨境资金流动的合理性等。
(六)以人才培养为抓手,提高员工的信息鉴别力
商业银行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要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外汇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着重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要提高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具有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能够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快速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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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资本;商业银行;管理
经济资本是基于银行全部风险之上的资本,是一种虚拟的、银行为抵御各类业务风险应该保有的资本额,在数量上等于银行风险的非预期损失(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能超过预期损失的那部分损失)。经济资本管理是指在明确经济资本计量范围和方法的基础上,以资本制约风险资产的增长,将经济资本控制在既定的范围内,并确保获得必要的回报,使业务发展的速度、效益与风险承担能力协调。商业银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是顺应国际监管的要求,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和面临风险日趋复杂的现实下,注重内部资本管理并超越资本监管的要求而产生的全新管理理念,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经济资本的计量范围
经济资本是商业银行弥补非预期损失的资本需求,计量经济资本实际上就是计量非预期损失(在险价值,V A R),它的范围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不仅包括表内的信贷类资产,而且包括表内的非信贷类资产和表外资产。所谓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债务人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目前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经济资本的计量大都采用内部系数法,经济资本系数为各项业务(资产)的资本需求比率。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由于目前国内尚无统一、公认的方法和模型,各商业银行的计量有所不同。
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经济资本管理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的需要
资本是否充足是衡量一个商业银行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标志。商业银行通过加强经济资本管理。以监管资本增长作为经济资本增长的基础,使风险资产的增长与资本的增长相协调,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实现与国际接轨。
(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是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商业银行总体风险的需要
经济资本的计量就是对各类资产业务风险的计量,因此,经济资本能直接反映各类银行资产的风险状况,通过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可以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低风险、高回报的资产业务上。从而优化业务结构。控制风险资产总量,降低总体风险,建立以经济资本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三)加强经济资本管理是促进区域结构调整,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
通过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可以建立经济资本回报约束机制,在督促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发展业务时必须考虑其所占用经济资本的回报率高低。将有限的经营资源合理摆布到风险控制力强、经济资本回报率高的区域,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增加效益,实现内涵式增长。
三、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建议及措施
(一)强化经济资本管理理念,树立经济资本管理文化。商业银行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必须将管理理念从上到下贯穿于每一个管理层、每一个一线营销人员,贯穿于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从而提高资本利润率,获得银行股本高额回报。
1 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经济管理。必须加强经济资本管理制度的建设,构建或进一步完善符合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国际商业银行管理惯例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战略的经济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经济资本在经营管理中的导向作用。通过经济资本管理制度建设使经济资本管理得以落实和进一步加强,使之成为商业银行一种长久的经营理念和文化。
2 细化经济资本管理流程。经济资本管理流程要涵盖业务经营的始终,使一线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一目了然,易于操作,使经济资本管理切实落到实处。
(二)优化存量资本,合理分配和配置增量经济资本
经济资本管理的核心就是降低风险,提高效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资本的构成不仅包括既有的存量业务形成的资本。也包括新发展业务所需的增量经济资本,如何加强经济资本管理说到底就是如何使存量资本得以优化。科学合理配置增量资本,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提高经济资本回报。
1 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努力降低经济资本占用。一是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零售业务。二是加快收入结构调整,积极拓展收入渠道,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三是优化存款结构,加大低成本存款组织工作力度,提高低成本存款占比,努力降低成本支出。四是通过细分客户,调整资产业务品种,抓好客户结构调整,统筹规划资产业务发展,夯实业务经营基础。
2 提高商业银行科学决策和产品定价能力。要按照客户贡献、风险以及业务性质差别化制定价格,全面考虑内外各种因素,除了短期效益的测算外,还要对客户的重要程度、发展前景、市场竞争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建立包括经济增加值、业务发展潜力等多维度的分析模型,规范贷款定价管理,采取差别化的贷款定价策略,提高资本回报。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以回报率要求经济资本配置
“降低风险、创造价值”是加强经济资本管理的终极目标。商业银行能否建立符监管规定和自身发展战略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是加强经济资本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提高资本回报的关键之所在。因此,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的、以经济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经济资本考核体系。引导业务向风险低、流动性强、资本占用少、综合回报高的项目和区域发展,实现速度、规模、效益的协调统一,提高商业银行整体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232-02
1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在1993年以前实行混业经营,银行业长期占据金融体系的主导。随着1980年国务院于颁布的《关于推动联合的暂时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提出鼓励银行尝试办理信托业务,多家银行相继成立了信托机构。20世纪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商业银行为证券市场的形成发展提供了人力、物力以及技术的大力支持并成立了证券部,经营企业证券的发行等业务。
随着我国在1992年下半年迎来经济发展热潮,巨额的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进而致使金融业秩序甚至整个国家经济混乱。此后,国家开始全力整顿金融秩序,并在1993年第一次明确提出银行业和证券业要实行分业管理。两年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分业管理又赋予了法律角度的确立。
一个国家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选择应该与本国经济发展的水平紧密相连、理论联系实际。回顾世界商业银行经营体制选择的发展,从19世纪50年代美国、德国出现混业经营到20世纪资本主义国家出现金融危机,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不得不实行分业经营,再到20世纪80、90年代,受到金融自由化的影响及不断出现的金融创新,金融监管程度开始减缓,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欧美国家和再次转向银行混业经营的体制。如今,众多西方大型银行已成为提供银行、保险及投行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的公司。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银行业是应该转为混业经营,还是继续坚持分业经营呢?
2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2.1 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993年以后,中国逐步开始实行分业经营运,以更好地管理金融活动、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但现实显示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存在着很多问题。
(1)分业经营体制反而加大金融风险。
因为商业银行将业务重点局限在贷款和存款业务,且贷款业务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普遍效率较低,发展动力不足,因此导致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迅速上升,业务收入不能弥补支出、产生大量金额的亏损。保险公司则只能把收取的保费存放在银行或者购买一些债券,保费资金没有用活。一些保险公司依靠存款利息甚至无法满足客户理赔及其他支出的需求,逐步呈现亏损状态。证券类机构也面临相似困境,由于融资渠道的缺乏,股市萎靡不振时,不少营业部入不敷出。股市高涨时,又出现证券公司非法挪用客户资金,改善自我运作能力的现象。分业经营的体制已导致多种金融机构孤立运营的局势,阻碍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2)分业经营体制不利于金融业发展。
分业经营管理的政策使得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丧失了自由性。金融机构只能根据分业经营的各种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业务,监管部门众多,新的金融产品推出难度较大,严重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业务创新与发展。
(3)法律基础薄弱。
一方面,相关法律并没有联系我国金融业实际情况,抽象且无参考性。另一方面,虽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法律条文较多,但是涉及监管的法律是非常小的一部分,缺乏实际操作性。
2.2 混业经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中国的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以及金融自由化发展需要的选择,也是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选择。其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混业经营,可以达到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减小资产风险、增加运营效率的目标。
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组成结构缺乏多样性,其中信贷资产占据总资产的很高比例,其他种类的资产占比非常小。通过对近年来中国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信贷资产占总资产比例高达70%。其中七成的信贷资产又流向了国企。这种构成比例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很大,万一出现经济不景气的形势,许多企业将破产,而最大的受害者则会是银行自己。正如所有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的道理一样,银行的资产在混业经营的体制下将可开展保险、投行等多元化业务,资产组成单一的状况将会得到很大改善,进而使面临的风险大大降低。
(2)混业经营体制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同业竞争的能力。
随着我国加入WTO已满十年,外资银行涉及更多的业务,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愈发激烈,中资银行的优势在逐渐减少。而国内的外资银行依托丰富的业务经验、强大的软硬件以及先进的服务理念,将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极大的挑战。首先便是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不同带来的冲击。正如上述分析,欧美国家的混业经营模式给予客户更多的选择去管理资产,也可以促进银行进行产品创新,减少成本、提高业务机会及盈利能力。我国本土商业银行传统单调的存贷款业务明显无法与之抗衡。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能被混合与外资银行的竞争。
(3)减少监管成本。
目前我国分别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对银行、证券及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管理,这种做法主要是基于提高监管效率的考虑。然而,所带来的弊端是几个部门自成体系,互相缺乏沟通,给被监管机构带来机会利用法律漏洞体牟利。例如银行偷偷将信贷资金流向股票市场等行为在监管上会因为监管部门较多而遇到很大难度。
3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的对策
3.1 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混业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全能银行与金融集团两种。后者又细分为各类金融机构独立运作、银行直接对证券及保险公司控股与金融控股公司三类。从我国现有法律及监管制度的实际情况出发,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确保各个部门的协同作用,且自身具有灵活性与一定规模,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制是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最佳选择。
3.2 进行产品创新,发展电子银行
混业经营是产品创新的土壤,商业银行应遵循现有法律,合法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拓展业务合作的空间,用更多的选择吸引客户,从而使本土商业银行具有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基础与实力。此外,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更多的客户喜欢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减少去银行的路上及在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这就对商业银行运用电子网络进行混业经营、提供更高、更全面的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3.3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
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组成的“三会”与人民银行进行分业监管的初衷是专心监管银行、证券及保险三大金融机构,提高管理效率,然而其日益凸显的缺陷刚才已经进行了分析。由一个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的监管固然是顺应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然而如果立即进行转换,无论是立法等硬件还是寻找全面型人员等软件方面都面临较大的难度。因此,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一方面,可以定期举行电话会议,沟通各自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分析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将各自掌握的数据录入一个共享数据文件库里,已达到减少真空地带带来的风险及重复监管带来的成本损失。
第二,提升监管水平。金融监管理念应该是持续的、定量的,而非单次的、定性的进行监管。要提高监管者的素质,要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参考学习欧美国家的丰富经验和技术,提高审慎监管、持续监管能力;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并积极与世界监管组织部门进行合作,共享信息资源,互相交换意见与想法。
第三,改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内控制度的完善与否,极大影响着企业的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内因决定外因,监管当局的监管围绕着银行良好的内控制度发挥作用,商业银行应该提高对自控重要性的认识,减少操作风险,真正的发挥内控的强大作用,而非全部依赖外部监管。
3.4 引入复合型人才
引进精通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全面型人才,同时注重对这种高端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在不同金融机构进行轮岗工作等方式来实现。这样一方面提高了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未来实现由单一机构进行统一监管的最终愿景打下了基础。
4 结语
根据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外资银行业发展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选择混业经营具有充足、明显的理由。我国也已具备了实施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本土银行业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正确的途径,又快又稳的转向混业经营。在转变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监管当局应完善管理体制。通过以上多种手段,使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竞争力得到提高,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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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理财经理;激励机制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逐步上市,标志着各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也在不断明朗化。然而,在竞争不断加剧的国内金融市场上,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却并没有由于股份制改造的成功而提升。上市后,国有商业银行对各种业务实行更加细分,更加精化的管理模式,理财经理负责制也逐步实行起来。因此,如何有效地发展理财经理激励机制。对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鉴于此,本文在调研某国有商业银行理财经理的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浅析国有商业银行理财经理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激励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
激励机制由委托-理论发展而来的。在20世纪70年代,罗斯,詹森与麦克林等人最早提出了委托-理论。经济学上认为,人受委托人委托,并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从事某些活动,从而形成了契约关系,即是委托关系。在这一契约关系中,工作的结果不仅取决于人的努力工作,还取决于主观因素之外的客观因素。当委托人无法辨别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时,便会产生人的“道德风险”。归根结底,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所致的,委托人之所以委托人,是看中人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然而人在具体管理事务时,掌握着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因此为了获得更多的私人利益,人可能会损坏委托人利益。
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委托人总是努力用各种方法激励与监督人,使其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最大努力工作,并按照委托人发展意愿完成任务。而人在自己最大效用的促使下,总是希望在尽可能的规避各种风险和责任下,希望从委托人手中获得更多的回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人的真实行为不能完全被监测,因此产生了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委托-问题的核心则是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二、理财经理激励机制中的问题
(一)单一化的激励方式
在激励理论中,物质化的激励方式尤其是金钱的激励方式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地激励方式,在短期内可以迅速提高理财经理的销售热情,创造业绩。但是物质化地激励方式仅是激励方式中的一种,在长期看并非是万能的。比如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物质激励除了短期激励,比如基本工资,年度奖金和绩效工资等等,还大量使用了长期激励,比如渣打,花旗,汇丰等普遍实行了年度风险基金,奖金延后支付,股票期权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等做法。单一化的物质激励方式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生理需求是人的最低层次的需求,只有在满足生理需求后,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金钱激励是缺一不可的。但是,马斯洛还提出满足的需求会相应地停止其动机作用。也就是当理财经理获得足够的物质报酬后,金钱激励的满足感会停止,此时其他的激励作用会更加突出,比如自身的价值,领导的重视,职位的提升和职业发展规划等等。并且只是金钱激励会导致理财经理更加注重现实利益,员工之间的关系会更加疏远,而员工对银行的归属感也不高。因此物质激励是不能代替精神激励的。
(二)长期激励机制缺乏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激励形式单一,主要以短期的现金激励为主,这种短期的现金激励会使理财经理的行为短期化,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因为理财经理的薪酬反映的是自身利益,而非银行利益,进而出现无序的市场竞争和恶性循环。比如,某些收益较低,而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对客户来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银行会按较高的百分比报酬提成给理财经理。因此,理财经理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而大力营销此类产品,从而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破坏了银行的声誉。
(三)绩效考核体系不合理
在对国有银行考核的指标上,发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首先,上级行在给下级行下达任务和目标时,没有考量到各个下级行的具体经营情况,下达的有些任务指标就是天文数字,下级行再怎么努力也不能完成。理财经理作为主要的销售团队成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会大量降低,这对银行的长期发展带来了更大的不利。其次,销售的业绩指标作为理财经理考核的唯一指标,使理财经理的工作不能得到全面的评价。对银行长期发展来说,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是至关重要的。在短期内这不能完全体现在销售指标上,但是理财经理的考核指标都不包括客户的满意度,使客户评价的权重过低。最后,绩效考核体系不透明。理财经理完成的各项指标在奖金占的比例很不透明,理财经理完成的情况是否有得到兑现,和网点的比例分配时多少都很不透明,这对理财经理的激励作用很低。
(四)不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
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应当致力于拓宽理财经理的晋升渠道,多方面的解决员工晋升问题。物质激励是短期的激励,在物质激励过后更重要的是职业发展前景,只有多渠道的职业发展前景,才能提高理财经理的忠诚度。银行只是一个载体,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是在于理财经理,如果理财经理流失了,意味着客户流失了,这对银行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只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才能做到职业留人。职业生涯的激励会使理财经理和银行建立充分的信任合作关系,增加理财经理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银行应给予理财经理充分的创造性空间,这对理财经理带来极大的激励作用。
三、理财经理激励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一)拓宽激励资源,强化长期激励机制
进一步拓宽激励资源,建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使理财经理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与银行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国有银行应当建立股票期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和奖金账户激励制度。股票期权激励是理财经理按照一个预定的价格购买一定的股票,这种购买时虚拟的,并不需要理财经理支付实际的现金,而理财经理行权时会按当时的每股净资产给付,因此理财经理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必然会想办法增加银行的每股净收益,因此必当考虑银行的长远发展,这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限制性股票期权是指银行给予理财经理的股票期权是限制性股票期权,即是理财经理的股票期权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兑现。当理财经理在任职时,股票期权是不能兑现的,或者是只能实现一部分,当任期结束后的若干年后才能完全兑现,并且兑现时需要银行授权。这样,既减少了银行对理财经理大量的现金支付,又有效地降低了道德风险,使理财经理承担部分风险。奖金账户制度是银行将给予理财经理的奖金放入一个账户中,由银行暂为管理,当银行效益增加时,奖金也会增加,当奖金到达一定数目时,理财经理会按比例获取。但是当银行的效益降低时,奖金账户也会相应按比例减少。因此,这也降低了理财经理道德风险,与银行共担风险。
(二)提高薪酬透明度,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
首先,针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薪酬体系不明朗,规范理财经理的薪酬体系,度基本工资,福利,绩效考核奖金应详细列出清单,特别是绩效考核体系,应具体给予每一项的金额,比例。披露的语言应该简单明了,并且与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可比性。其次,合理的考核体系既要有定性指标,也要有定量指标。定性指标要细化,全面,更重要的是可操作性。第一,在给下级行下达考核指标时,要根据不同行自身的经营特点,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突出不同的考核指标。在确保各个行在努力后能够完成的情况下,客观公正地下达各项指标。对完成的情况应当公开公正,针对每个行不同的特点建立不同的考核体系,并且对每一项的奖励情况应当详尽公开。第二,应当是定量指标,全面提升客户评价的重要度,在理财经理考核体系中加大客户评分这一环节。采用匿名评分的形式,对客户满意度高的理财经理给予奖励,对满意度低的理财经理予以批评,甚至取消资格,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服务优质。
(三)拓宽非物质激励,满足理财经理个性化需求
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的约翰・特鲁普曼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激励方案――自助餐式福利。自助餐式福利包括了带薪休假,培训学习,交通补贴,终生保险,健康检查,旅游奖励等等。银行可以做一个问卷调查,列出公开的福利清单,使理财经理各取所需,激发他们的认同感。这样不仅拓宽了理财经理非物质奖励,还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激励机制,是理财经理更加自由享受个性化的激励机制。这样,在满足物质激励的同时,更加加大了精神激励。
(四)健全职业发展体系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表明,人在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后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这表明物质激励边际效益会有下降的时候,这是应增加精神激励。精神激励不只是在物质激励满足后再凸显,而是贯穿于整个需求实现过程中。而职业生涯规划在精神激励中是最高层次的需求。一个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会使理财经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明确的目标会大力增加理财经理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这种有效地精神激励既降低了银行人力资源的成本。又增强了理财经理对银行的忠诚度。职业规划的定制一定要完善,并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职业发展的潜力和魅力,但是要防止过度的精神激励而忽略了物质激励,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五)建立优秀的组织文化
构建银行的组织文化,对理财经理的长期激励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员工的个人价值观和银行的核心价值体系无法匹配,即使有好的薪酬激励和职位晋升空间,仍有可能无法留住核心人才,组织文化激励在人力资本激励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当银行的价值观,组织目标,理想和员工的价值观相一致时,银行的目标即是员工的目标,银行发展的未来是员工发展的未来。员工会站在组织的角度思考问题,会以组织的效益最大会为目标,这样员工和组织之间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这对员工的职业生涯和银行的长期发展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构建组织文化的激励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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