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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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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的现状

银行业的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私人银行 发展现状 对策

在美国,所谓私人银行业务,就是向拥有高净资产的私人客户个别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接受存款、贷款、个人信托、遗嘱处理、资金转移、开立转付账户、在外国银行开立账户,以及其他不向一般公众普遍提供的金融服务。然而,真正的私人银行业务不仅有资产组合管理和财富管理,还包括防范经济、政治风险的资产保护。这就意味着,如果政府不充分尊重银行私密,私人银行业务就难以开展。因此,私人银行业务并不是随处可以开展的。根据国际银行业开展私人银行服务的实践,笔者认为,所谓私人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富裕人士提供的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专业化一揽子高层次金融服务。

一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各中资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对其经营利润和自身长远发展的重要性,从2007年开始,国内商业银行在贵宾理财业务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自己的私人银行业务。

2007年3月,中国银行与其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合作,在北京、上海两地设立私人银行部,准入标准为100万美元。2007年8月,招商银行私人银行深圳中心正式开业,准入标准设为1000万元人民币。招行私人银行把服务团队形容为“1+N”,1是指专业稳定的一对一客户经理,而N是指私人银行高级经理与招商银行的全部资源,随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2008年2月,交通银行设立私人银行业务管理中心开始涉足私人银行业务。200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门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这标志着中国最大的商业

拉开了向私人银行业务进军的序幕,2008年7月,建设银行也推出了自己的私人银行业务。另外,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都在积极筹划私人银行服务。

但是面对拥有四百多年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史的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在私人银行业务开展方面仍显薄弱。

二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基于中国近十几年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和乐观预期,以及不断增加的富裕人口基数,国内外各大知名银行纷纷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而我国私人银行正处于由零售业务向私人银行业务过渡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和困难。阻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1.外部环境制约因素

第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制约。由于中国严格的分业经营金融体制和资本管制制度,在岸业务尚无法直接进行资产管理,并因为增加委托、环节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和风险的上升。以商业银行体系内的私人银行业务为例,由于不能直接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凡涉及资产管理类的产品都需要借助信托公司通道,同时聘请具有相应资产管理经验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作为投资顾问进行各种资产类别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作为直接面对客户的机构,其固有的严谨的风险管理文化难免与合作方产生不同程度的沟通障碍,进而影响产品管理流程上的衔接。

第二,严格的外汇管制。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全球化配置资产,既可以在全球范围设计产品,同时也是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虽然我国已经放松了个人项目下的外汇管理,但是为了我国处于稳定本币汇率,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等方面考虑,现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政策,对居民使用外汇及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业务实行相对严格的控制,这就限制了私人财富在国际上自由投资,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得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无法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进行资源配置,无法分散风险,严重阻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

第三,个人信用评估系统尚不健全。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系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这些造成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难以对借款人信用的真实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银行在

受理客户申请,到调查、签合同、办理公证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这大大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第四,缺乏明确的监管政策。迄今为止,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系统的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或业务指引。仅在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在“综合理财服务”的框架之下提及私人银行业务的定义、客户对象,但未最终形成正式文件。这对现阶段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开发、服务开发、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难免造成一些困惑。因此,为了境内私人银行业务的长期健康开展,还需明确监管层面的约束和支持。

2.银行内部制约因素

银行业的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赤道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2)-0070-03

企业社会责任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模式开始逐渐成型后,在企业积累和社会财富达到一定程度下,企业意识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保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的背景下产生的企业管理理念之一。经过20世纪欧美国家兴起的企业责任社会运动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被广泛接收,如每年一度的《财富》、《福布斯》评选的世界企业排名等,都会将企业社会责任贡献作为评价标准之一予以参考。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被普遍接受相应地也产生了一些与此相关的行业标准,诸如赤道原则就被认为是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践行社会责任的最高标准。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是在上世纪改革开放后,在国际经济活动的参与中逐步接受并实施的,是我国企业自身内省与社会外部要求共同推动的结果。

2006年,浦发银行公布了我国银行业的第一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2007年,为了倡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定责任都属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文件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致力于环境保护及公共利益维护等公益事业,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

一、我国银行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作为分析

从中国银行业协会对外的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看出,针对社会责任工作,2011年,4家银行专设了工作部门,20家银行明确了工作承担部门,20多家银行了社会责任报告,10家银行制定了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管理制度。2012年,23家银行明确了工作的责任部门,并制定了信息披露等专项责任管理制度,49家银行了社会责任报告;2013年底,12家银行形成了社会责任指标体系,15家银行出台了社会责任战略规划,15家银行制定了社会责任专项制度;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社会责任工作的专职员工达1,200余人。《2015年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末,69家机构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了社会责任理念,专职从事社会责任工作的员工达到3,315余人。

从责任报告披露的绿色信贷发放数据看,2012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6.14万亿元、2013年5.98万亿元、2014年7.59万亿元,2015年8.08万亿元。其中,数据显示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2013年5.2万亿元,2014年6.01万亿元,2015年达7.01万亿元。2013-2015年,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在各项贷款的占比分别为8.7%、9.33%、9.68%。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数据看,2011年、2012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分别为3634亿元、3866亿元,发放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分别为1.47f亿元、3.58万亿元,2013-2015年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分别为2.1万亿元、2.2万亿元、2.4万亿元。

发放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的数据显示,2011-2015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节能环保贷款余额分别为1.47万亿元、3.58万亿元、1.60万亿元、1.87万亿元和2.32万亿元,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分别为9349个、10,874个、14403个、15718个、2.31万个。

从披露的数据看出,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发放余额总量规模不断扩大,且大型商业银行贡献最大,虽然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信贷数量在总体贷款发放数量中的占比在稳步攀升,但绿色信贷在各项贷款中占比依然较小。2011-2015年五年间,银行业支持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都呈现大幅上升态势,2015年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较2011年增加了80%,节能环保项目支持数量2015年较2011年增加了1.5倍。中国经济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银行业在促进环境保护中的贡献越来越大,但作为空间依然巨大。

二、我国银行业接受赤道原则的基本情况和原因分析

在我国,银行贷款一直在项目融资中占据重要比例,银行业通过其资金投向和数量,体现其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和金融资源配置功能,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评价金融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标准,通常认为是赤道原则。根据赤道原则网站的最新数据,目前全世界已有35个国家的85家大型跨国银行正式宣布接受赤道原则,项目融资总额覆盖全世界70%的项目融资。在这85家赤道银行中,不但包括如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世界主流商业银行,还包括发展中国家如乌拉圭、智利等国家的商业银行,我国正式对外宣布接受赤道原则的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原则作为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制定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社会与环境风险的自愿性原则,确立了金融机构遵守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已发展为国际项目融资领域内的行业惯例,是成为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的趋势。而我国仅有兴业银行接受了赤道原则,我国商业银行要在国际项目融资领域提高参与度,在国际项目的银团贷款中提高份额,必然要参照花旗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金融机构,注重对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接受并实施赤道原则,这样才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中取得话语权。

分析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程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从赤道原则的自身特征看。一是赤道原则的产生是大型金融机构在发展到一定规模背景下,为协调促进自身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发起草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业规则,虽然其内容根据实际进行过修订和补充,但其仍属行业惯例范畴,无强制要求,由金融机构自愿选择接受,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性。二是接受赤道原则针对的项目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对融资方及融资需求者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框架,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三是由于赤道原则不属于法律法规、监督管理范畴,其执行情况的监督通常为非政府组织、媒体及其他民间力量。在国外,非政府组织发展非常成熟,在社会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绿色和平组织等非政府组织不但工作具有完整体系,在社会规则的制定中享有话语权,对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构成了压力。

(二)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首先是在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选择。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发展时期,是我国第一、二产业,银行行业快速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在提出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经济转型观念前,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一样,以牺牲环境换发展。国内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后,由于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形成较为严格的信贷审批条件,会减少在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型项目上的融资成功率,或要求其增加额外成本以消除对环境的影响。不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增加,同时项目还本付息的净营业收入减少,会导致银行盈利减少,经济利益受到影响,银行通常都会偏向保护经济利益。其次,赤道原则的内容均为原则性的框架要求,需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内部治理与业务管理中进行相应的转化和整合。宣布接受赤道原则,意味着银行机构在国际项目融资中要遵守项目所在国家社会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提高了银行机构的运行成本。在国内项目融资中,对于一般项目建设通常会涉及的拆迁、少数民族、土著文化、装备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普遍相对落后,这样可能导致在开展项目环境评估时无法找到规范依据,而银行业金融机构宣布接受并实施赤道原则后,媒体、非政府组织及舆论机构对各环节的严密关注,会形成监督压力,驱使银行机构不主动接受赤道原则。

三、对我国银行业的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价值导向。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赤道原则的宣传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把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履行提升到战略层面,调整单纯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方式,在经营和管理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等多方因素,协调好自身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关系,循序渐进地推动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接纳赤道原则。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下发,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内容,但从起步到成熟,还需足够长时间的培育。在政策法规制定上,应以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根本目标,将赤道原则的精神融入到“绿色信贷”管理,融入到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环节,制定出贴近赤道原则要求又符合我国实际的操作实施细则。在我国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出现并快速发展的初期,应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监管细则,同时加快生态补偿、绿色贸易、环境税等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进程,以经济杠杆调节企业环境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银行履行环保责任,将银行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等纳入监管范围。

(三)加大信息共享和环保行为激励力度。央行应进一步加强与环保监管部门的合作深度和广度,协调环境保护各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将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征信系统的环保信息数据采集的覆盖面,拓宽环保信息数据共享范围,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参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纠正单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理念,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的产业转型政策,顺应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趋势,在项目融资中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作为主要因素予以考虑,大力支持环保项目的融资需求,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商业银行环保贡献激励机制,对在项目融资中积极开展环境影响审慎审查的金融机构行为进行奖励和宣传,使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银行受到激励,强化银行业的环保责任意识,在行业内部形成示范激励作用。

(四)定向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对于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要在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中增加份额,接受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可采取派人赴国际金融公司、花旗银行等开展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大赤道原则研究性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因地制宜的赤道原则宣传的同时,将赤道原则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相结合,在内部治理中进行符合赤道原则要求的内部整合,为正式接受赤道原则做好支持和准备。

参考文献

[1]胡珀,强晓捷.基于赤道原则对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责任的反思[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6,(5):33-42。

[2]李彩.银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12):133-134。

[3]李丽君.赤道原则对我国绿色金融建设的启示[J].管理现代化,2015,(6):118-120。

[4]邱鹏辉.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分析[J].中国市场,2016,(37):158-159。

[5]陶昱.我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5[J].金融会计,2015,(12):48-53。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ulfilling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China’s Banking Sector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Equator Principles

WANG Chengyao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银行业的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

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它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逐渐成为银行业的重要客户。对公网络银行是银行为方便与企业或者机构之间的交易,借助电子商务网络而形成的业务。作为银行业的龙头,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也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成为中国银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的又一重要砝码。因此,对中国银行对公网络业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对公网络银行业务概念辨析

1.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时展的产物。最初起源于国外,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是1995年建立的美国安全第一网路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我国第一家网络银行是1999年招商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同年中国银行开通国内银行信息查询服务。网络银行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商业运行模式基础之上,以计算机为媒介,利用因特网向个人或者企业提供各种投资理财和金融服务的银行,可以分为能够提供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和专业网络银行两类。目前,我国银行多数是传统的实体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的银行交易模式,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地降低银行的经营和交易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

2.对公网络银行业务

对公网络银行业务是网络银行业务精细化和市场化的结果,将主要客户群体定位为企业或者大集团,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贷款、债券等形式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向客户提供各种融资、投资和客观关系管理等业务。按照业务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对公网络银行存款业务、对公网络信贷业务、对公网络理财业务、对公网络资产清算业务、对公网络基金管理业务等。与对私网络银行业务相比,这种业务主要是面向企业单位,资金流动量加大,交易次数较对私网络银行业务数量来得更多,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要求更高,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更稳固和持久。

二、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中国银行的对公业务主要包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客户集中支付业务、票据托管产品业务、工商入资e线通业务。对公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通过汇划即时通、集团理财、银企对接、对公账户查询、报关即时通、境外账户管理、工资等产品,向各个企业或者机构提供服务,满足其需求。

1.业务范围广,服务种类多

各个公司或者集团只要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设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就可以享受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的服务。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可以分为查询对账版、企业理财版、全球跨境版、海外版四类。各个类别都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实现特定的功能。该业务涉及范围广,服务种类丰富。例如,除了基本的账户相关信息查询和支付外,还可以提供以下服务:(1)在证券和期货等交易中,依照法律程序,提供第三方存管服务,帮助客户管理资金。(2)根据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代付、代收业务协议,客户完成工资或者其他指定款项的代收和代付的业务。(3)为境外客户提供转账、外币结汇、跨境汇款业务,方便企业交易,提高效率。(4)为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对接建立渠道。(5)帮助企业进行资金托管、外币结汇服务。(6)以直接向客户提供电子账单或者客户凭借密码进入相关网站查阅电子账单的形式,帮助企业完成电子对账业务。(7)根据交易双方的相关数据,为客户提供B2B或者B2C网上支付或者网上保付业务,保障交易安全性,降低企业交易风险。(8)为集团公司总部及相关子公司提供主动调拨、自动汇划、统一对外直接或者间接支付业务,简化程序,加强集团内部之间的联系。(9)以电子汇票承兑人的身份,根据相关业务流程,满足客户对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付款、融资服务等的需求。(10)能够实时实现对不同银行账户的查询及汇划交易信息及结果的反馈。

2.安全系数高,交易成功概率高

企业或者集团开通网络银行业务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业务开通过程中,中国银行会对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以确保安全性,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为保证安全性,使用CA数字认证、E-TOKEN动态口令、手机验证码等方式,多重保护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且规定了每笔交易的最高金额限度和每日累计交易金额限度。例如,多数交易都可以同时使用动态口令牌(e-Yoken)或者CA数字证书,但是以动态口令牌(e-Yoken)作为认证工具时,转账划汇业务、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每笔交易的最高金额限度为1亿元,每日累计交易金额限度为5亿元,工资及其他业务、代收业务、B2B支付业务的每笔交易的最高金额限度为1百万元,工资及其他业务、代收业务每日累计交易金额限度为1百万元,B2B支付业务每日累计交易金额限度为5亿元。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跨行实时汇划和协议付款签约业务而言,只能使用动态口令牌(e-Yoken)作为认证工具,二者的每笔交易的最高金额限度为50000元,每日累计交易金额限度为1亿元。中国银行通过多种认证工具,从不同的角度保护交易过程,降低交易风险,交易成功率高,意外事件少。

3.各地银行开展对公网络业务,交易金额巨大

中国银行作为国有四大银行之一,整体发展事态良好,2011年度在新兴业务的带动下成本较2010年的34.16%下降1.09%,净利润高达1303亿元,其中集团客户存款总额88179.61亿元,增幅14.02。并且获得“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荣誉称号,这是我国乃至新兴市场国家的唯一一家入选银行,提升了中国银行的品牌知名度和在国际上的市场影响力。对公网络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因其能够给企业和集团提供帮助而深受欢迎。中国银行各地分行都已经开设对公网络银行业务,并且该业务发展形势良好,累计交易金额数量巨大。例如,中行郴州分行具有良好的安全、便捷、稳定和实时的技术及服务优势,成为企业客户财务管理、资金调度、支付结算服务的有力工具,赢得众多高端客户的重视和青睐。在2004年度中对公网络银行累计交易量达到6.27亿元,实现资金交易3253笔。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对公网络业务迅速发展,企业客户和交易金额不断增加,同年对公网络业务客户新增927户,完成了近40万笔交易,交易金额高达48亿元。中国银行河北分行不断优化和完善业务、客户和资产业务结构,对公网络业务迅速发展,2010年底客户数量达到1.55万元,比年初增长70%,重点行业和BBB级以上客户贷款占比分别上升14个和14.5个百分点,对公客户增速达到19%,个人中高端客户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全行61个网点升格为支行,城区网点机构占比较年初提升0.6个百分点,日均存款余额在10亿元以上的网点达到75家,较年初增加12家,网均效能不断提高。中国银行福建支行2010年确立了“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战略,不断扩大企业客户群体,实施动态调整和差异化管理,对公网络银行结算账户达到1.85万户,并且在交易过程中注重对风险和相关流程的监管及管理,解决了许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三、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存在问题

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领军者,中国银行的对公网络银行业务不断发展,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在具体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注意和重视。

1.金融和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中国银行的对公网络业务并未形成纯网络银行模式,仍然是建立在传统银行业务的基础之上,并没有严格的与之区分,相应的运作职能仍然归属于传统业务部门,仍采用分散式的管理方式。而实际上,无论是从客户群体还是交易方式来看,对公网络银行业务具有和传统银行业务的不同特点,应该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采取个性化的管理,从而促进对公网络业务的发展。对公网络银行作为经济时代的产物,其监管问题更要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对公网络银行的监管问题主要存在于虚拟服务的品种、交易价格和行为规范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该业务的长远发展,应该高度重视。

2.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准则,也是指导银行业发展的方向标。但是目前,相关的银行法规仍然是针对于传统银行业务,针对对公网络银行甚至是网络银行的金融法规和行业标准尚未建立,缺乏法律保障。网上交易较现实交易有特殊性,并且发生纠纷和矛盾的可能性大,需要一个成熟、健全好统一的法律及仲裁机构作为标准进行调解和解决。而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对公网络业务发展的需要,造成了处理具体问题时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给银行和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对公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这也是银行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3.战略规划性有待加强

对公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坚实的技术和商业基础作为支撑,需要银行、系统软件开发商、计算机硬件供应商的相互协作才能实现。随着我国网络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服务种类、相关数据、客户信息、业务流量等都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中国银行的客户信息都是十分有价值和重要的,一旦丢失将会使中国银行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危机。目前中国银行部分支行面临着企业信息系统已经到达承载数据量的最大限度,必须采取更换系统或扩展系统等相关措施以解决此问题,这会给银行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在开展业务之初做好规划是十分重要的。

中国银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对公网络银行业务经过不断地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问题。只要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且积极思考解决办法,就能够取得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keywords,中国银行官网.

[2]魏建玲:《中国银行 2011 年度净利润 1303 亿元》,国际商报,2012年4月.

[3]郴州年鉴编辑部:《郴州年鉴》,郴州: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

[4]哈尔滨年鉴社:《哈尔滨年鉴》,哈尔滨:年鉴社,2005年.

银行业的现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市场的弊端性逐渐凸显,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迎来了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因素的存在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我们应当认清当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结合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首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国内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尚不健全,运作规范性不高,产权制度有待完善,虽然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但真正实行起来依旧困难重重。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导致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进行风险管理所必须依靠的法律制度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其次,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没有树立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仅仅注重业务量的发展,对于盲目发展业务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风险因素不是非常重视,也并未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很多商业银行业务人员错误的把风险管理放在自己工作的对立面,觉得风险管理工作就等同于降低业务量,而并未真正认清风险和利润之间的关系;还有一些风险管理人员单纯的将风险管理理解为业务量的压缩,一味的以降低业务量的手段来逃避风险,这是非常不可取的[1]。

再次,没有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部门,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信息交流。国外商业银行通常都设立了董事会,同时也建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但是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却放在了资产重组、转化以及清收等事后管理方面,对于事前与事中的风险控制不是非常有效。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便是,商业银行内部各岗位和部门基本上是分头进行风险控制,没有进行有效的交流和风险信息共享,导致了诸多问题的产生。

最后,风险管理人才普遍缺乏。作为一门综合性较高的学科,风险管理工作需要涉及到管理学、金融学以及统计学等各方面知识,另外还可能使用系统工程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手段。所以要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但是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中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严不足,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都和国外商业银行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成为了阻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一大因素。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全面提高银行风险意识

在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抛弃过去那种重业务、轻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能够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银行未来发展的长期效益,无论是操作层或者管理层人员,都必须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对各项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严格掌控。同时还应当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不单单注重授信业务的风险控制,而应当将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全过程中。最后必须要意识到风险也是成本的一种,虽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要认识到银行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工作之间并不冲突,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效益[2]。

(二)不断优化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通常来说取决于风险管理理念是否和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相符合,所以现阶段优化风险管理理念的重点在于处理好风险管理和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对各类不同的业务应当选择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类型越来越多,各个业务之间的风险因素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性。在对风险业务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具体客户与具体业务的审查;在授信业务中,必须做好企业现金流量的审查;因为零售业的风险不集中,所以应当关注整体违约率的审查。唯有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才能够真正的将风险因素降到最低。

(三)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模式依旧停留在手工操作方面,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也基本上属于静态数据,重心偏向于信用分析上,在分析时往往更多的是凭借人的主观经验,如此便很容易导致风险管理效率降低等问题。所以我们应当积极的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引入量化分析工具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对自身的风险识别、决策、监督以及评价予以改革与创新,从而最终实现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全程掌控。

(四)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要达到风险管理的实际要求,就必须要建立完善而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是要组织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其他管理部门协调,构成多层面、全方位的风险组织架构;其次是完善对风险管理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扩展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不单单要注重事后的风险管理,同时还必须要认识到事前检测以及事中管理的重要性;再次是要做好监督与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并将其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之中;最后是将贷款的发放与贷款的贷后组合分别进行管理,优化商业银行经营理念。

(五)根据实际需求创新产品服务

过去的经验向我们证明,每一次危机结束之后都会出现大量的创新,从而产生一个创新发展的高峰时期。商业银行应当结合企业的新的需求第一时间对自身的业务发展模式、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方式进行创新,努力增强自身的服务能力,尽可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新的层面不断扩展自身的服务能力。这是解决风险的关键一步,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创新应当坚持以做好风险管理为前提,所有的创新如体制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都应当在风险得以有效控制的基础上进行。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经营风险防范制度,科学的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整理经营管理流程,让新兴业务与新的服务产品都能过通过事前的风险论证,确保风险因素能够处于可控状态下[3]。

(六)培养专业风险管理人才

因为风险管理工作对于人才的要求较高,所以国内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己内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尽快的打造一支专业水平较高的风险管理队伍。对于风险管理人才的培训与选择过程中,可通过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利用笔试和实践操作来筛选人才。需要注意的是,人才培训方案不单单针对中低层银行职员,同时还应当覆盖高层管理人员,特别是风险管理决策层。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增强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的提升国内商业银行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结语

总之我们要认识到,风险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的一种管理理念。我们应当不断强化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在各部门、各产品、各业务之间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让风险意识打破部门限制,融入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以至于每一名基层员工的工作习惯之中,确保商业银行中的每一名员工都能够重视风险管理,掌握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从根本上做好风险管理工作,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建.我国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J].浙江金融, 2011(10):65.

银行业的现状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现状;中间业务;措施

加入WTO,银行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银行业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进行金融创新,不断拓展金融领域,开发金融新产品,真正把银行办成金融服务多样化、业务综合全能化的现代银行,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发展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的基础上也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本文主要论述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现状及发展措施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一)中间业务发展起步晚,重视程度差

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20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商业银行才真正开始发展中间业务。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都把存贷业务作为发展的重点,把存贷差看作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增长点。对金融创新、发展中间业务的思想认识不足,仅仅把中间业务作为资产负债表内业务的附属,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个附加业务,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方向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而中间业务以其“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重点,出现了信用卡、收付、票据承兑等业务。中间业务规模有所扩大,开办面有所拓宽,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晚,受传统观念和体制的影响,与外资银行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中间业务品种单一、缺乏创新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中间业务发展起步晚,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比较单一,主要有结算业务、信用证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业务、信用卡业务等。而国外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品种已经达到2万多种,主要是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如综合理财、投资咨询、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比较欠缺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层次服务的金融产品。

(三)中间业务收费低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没有按照收入、成本、费用、风险的标准合理地对商业银行收费,而是对部分产品收费,例如支付结算、担保和承诺类中间业务,对部分产品不收费如代收水电、工资等业务。这种收费标准不但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收入,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四)中间业务发展缺乏现代化手段和复合型人才

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商业银行利用信息技术和复合型人才等软件因素才能为客户提供多种业务品种,而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时信息化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同时我国银行业人员结构比较单一,国外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中聚集了大量的复合型人才,他们一方面懂业务、会管理、善营销,另一方面又懂得如何运用这些电子化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高效、便利的优质服务。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就缺乏这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发展力度

目前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同行中立于不败之地,单纯地发展存贷款业务已近远远不够了,必需要认识到中间的重要性,商业银行要改变原来的认识,要把发展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竞争段,要提高发展商业银行的重视程度。同时还要加大发展中间业务的力度,要加大发展中间业务的技术改进,人才培养。

(二)大力创新中间业务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比较单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在创新中间业务产品时因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要全面发挥自身的设备、网络、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性的资金清算和资金转移的有偿服务。其次开创具有特色的业务品种如集、理财、投资、保险、结算为一体的一揽子服务。

(三)合理确定中间业务的收费标准

近年来,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也在快速发展,但中间业务所的收入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要想加快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调动起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就必需确定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商业银行可以在行业内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统一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这个标准的制定可以参考国际标准,这样可以为银行业的竞争营造一个公平环境。同时,商业银行可以改变原来的经营模式,对一些代收、代付业务收取适当的费用,这样既可以提高行业的服务积极性,也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

(四)改进中间业务的发展手段,积极引进复合型人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手段和复合型人才,因此商业银行要想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中在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需改进原有的手段,同时要引进发展中间业务所需的复合型人才。商业银行需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进程,要大力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同时中间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复合型人才,商业银行可以吸纳复合型人才,也可以在原有人才储备基础上培养复合型人才。

随着社会各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加,银行业的竞争加剧,中间业务的发展已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时不可待。

【参考文献】

[1]邹玉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思考.《时代金融》,2007

[2]齐杨,汪慧芳,罗文奇,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及对策思考,《集团经济研究》,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