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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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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艺术

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云南 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歌舞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5Y304和2015年西南林业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YD201539的成果之一。

1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概述

云南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共有25个民族在这里生存繁衍,创造了绚丽夺目的少数民族文化,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不可多得的民族文化宝库和民族艺术的海洋。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各民族传统的民间歌舞,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保持着独特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是各少数民族人民抒发感情、休闲娱乐、自我欣赏和教育的文化工具,反映了截然不同的民族心理。

1.1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种类

云南所拥有的少数民族数量很多,具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他们在漫长的历史文化发展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舞蹈形式与内容。该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的特征,大致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类:一种是根据少数民族的种类进行划分,可分为纳西族的热巴舞、阿哩哩,傈僳族的打歌舞、口弦,华坪傣族的孔雀舞,摩梭人的甲搓舞等。 另一种是根据舞蹈的功能进行分类,可分为狩猎类、祭祀类、图腾崇拜类舞蹈等。

1.2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发展现状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地域偏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到文化发展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条件、社会发展状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文化环境中,受到中原文化影响较小或者几乎没有受到影响,自成体系,成为一个民族特色较为浓厚的地区和舞蹈发源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地区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各个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作为商品的属性日益凸显,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在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上不断创新,逐步走出云南,同时,开始向消费文化转变,走向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甚至走向世界,在社会公共文化领域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更具现代色彩。

2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内涵和艺术特征

2.1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内涵

2.1.1 抒发热爱自然的愉悦心情

云南因所处的地理位置、外在条件优良,自然风光绚丽多姿,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载歌载舞表达对自然的感恩和热爱之情。因为地理环境优越,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植根于这里的花草丛林间,滋养伸展于优美秀丽的山川河泽中,从自然界自由生长的生物物种身上汲取灵感,创造了植根于民间、来源于生活、生发于民族之魂、积淀于自然特性的传统舞蹈,反映了这一地域人类进化的轨迹。云南少数民族中,取法于自然、表达对自然热爱的歌舞,最突出的是傣族的孔雀舞和蝴蝶舞。孔雀舞是最能代表傣族人审美特征的一种舞蹈形式,舞者从孔雀的形态和动作中受到启发,模拟孔雀的姿态,并进行夸张,编排了姿态优美、身段动人的孔雀舞,以单人、双人、群演等方式展现出来,一般在举行泼水节等节日庆典时才会表演,给人以柔美、妩媚而不失自然的欣赏美感。再看蝴蝶舞,它是傣族人向大自然学习的又一范例。表演时,舞者身披蝴蝶型的道具,模仿蝴蝶飞舞的状态而舞蹈,具有鲜明的舞蹈形式和特征,让人过目不忘。

2.1.2 表达对祖先神灵的崇敬感

古人为了表达对祖先的怀念和对神灵的崇敬,在祭祀时都会用舞蹈表达心中的感恩之情,而云南地区因地域偏僻等原因,将这种习惯一直保持下来,演化为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表演。例如,傈僳族的打歌舞,就是为了纪念保卫山寨的五个英雄而创造出来并世代流传的,具体的表演形式是跳舞者围坐在篝火旁,一边吹葫芦笙,一边唱歌和跳舞,且以跳为主,并不停地变换节奏,展现了欢快动人的气氛。而该地区与祭祀有关的舞蹈,则是流传在元阳县的傣族村寨的“祭祀鼓舞”,这个舞蹈以鼓为主要伴奏乐器,女巫者在祭台上载歌载舞,观众们围坐于下方自由跳动,动作趋向简单和简练。而位于石屏县的傣族居住地,则流行“跳龙舞”,该舞蹈以祭龙树作为活动的中心,女巫手中拿着羊皮单面鼓,男巫手中拿着带环的铁圈,在人群中领舞,其他人根据领舞人的节奏进行舞蹈的表演,或者两个人对跳,或者全体围成一个圆圈表演。对于舞蹈的动作没有过多的限制和要求,简单而步幅小,没有固定的队形和队列,一切随心舞动,双膝可以跟随步伐的前进有规律地颤动,可以任意变换跳舞的位置,但是整个场面却一直庄重热烈。

2.1.3 具有生活中隆重的仪式感

在文化娱乐活动相对贫乏的时期,云南各少数民族均将歌舞视为日常的休闲娱乐方式,也将其作为生活中发生重大事项或者在重要节日必须参与的活动,纳西族的热巴舞便是这样。热巴舞虽然是纳西族人的民族舞蹈,却更多借鉴了藏族舞蹈的理念和形式,表演的形式为群体舞,男子手中持铜铃,女子手中持曲柄鼓,混杂在一起进行表演。与其他舞蹈类似,热巴舞因为参与的人数众多,也以广场舞的形式呈现,且节奏随着旋律的改变而变化,有时候铃鼓同响,一片昂扬向上的景象;有时候铃鼓低鸣,如风声呜咽倾诉。每当村寨有喜庆事宜,或者盛大的节日到来时,纳西族人便用热情奔放的热巴舞表达心中的仪式感与归属感。

2.2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艺术特征

2.2.1 古老而质朴的曲调

就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整体伴奏状况来看,出现最多的莫过于鼓。鼓是一种非常容易制作、简便易学、易携带的乐器,在日常的歌舞表演中,人们往往踏着敲鼓的节点,顺其自然地舞蹈,所形成的曲调简单而淳朴、真挚而自然,没有过多的声乐技巧与花哨的东西,古老而质朴的气息扑面而来。

2.2.2 原始而自然的动作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因起源于民间,植根于大自然的沃土中,所学习和借鉴的均为自然界的真实生物,因此,舞蹈动作往往源自心灵,发轫于自然,是对自然界生物最原始的模仿与借鉴,带有原生态的气息,真挚自然,丝毫不扭捏、做作,令人观后感觉发自真心,感人肺腑,沉浸其中而不能自拔。舞蹈动作的自然性特征,还来源于人类体力劳动的原始动作,例如,在云南红河、元阳等地流传的“落作舞”,则是吸收和模拟了日常生产劳动中的“打荞麦”,从而形成一些特定的动作,反映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场景,自然生发而有意趣。

2.2.3 热情而奔放的情感

少数民族人民在创造本民族歌舞的过程中,已经感受到了最强烈的审美娱乐感,他们将全部的情绪和感情都投入其中,展现出一种热情而奔放的情感,这是发自内心、发自心灵的热爱,从而使得民族舞蹈能够保存、流传至今。摩梭人的甲搓舞,则是为了纪念先人预防外族侵犯的舞蹈形式,主要表现为全村或者部落的人都聚集在广场上,燃起熊熊大火,围着火堆呐喊跺脚,制造浩大的声势,以威震敌人。而该舞蹈演变至今天,则成为一种群体性的娱乐性舞蹈,多被运用于庆祝节日、向神灵祈祷等情景和气氛中,该舞蹈的舞姿粗犷,节奏明快,蕴含着强烈的情绪情感,让人看后感觉酣畅淋漓,禁不住想要参与其中。

2.2.4 顽强不屈的生命力

云南少数民族的舞蹈,因发自内心,源于生活,具有无可比拟的生命力和感染力,所以,才能够流传千年而保持原有的艺术样式。他们的舞蹈之中,有着最原始的天然生命力,是历经岁月的磨砺而流传下来的。而少数民族舞蹈图腾自远古时期出现以来,就代表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积极的生活态度。

3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在公共艺术中的应用

3.1 反映了人类理想与现实的衔接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是古人所创造和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往往带有想象与虚构的成分,而现代社会的公共艺术是实实在在地展示出来并让人观看的外在形式,务必要通过直接、明确的画面或语言表现出来,而将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特色与元素融入其中,则是将人类的理想与现实进行有效地衔接与融合。

3.2 有助于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发展

公共艺术,指在公共场所被运用和展示的艺术,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而随着频繁的文化交流和人们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公共艺术需要不断吸收新鲜元素,进行创新,才能赢得大众的认可和喜爱,而将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运用于公共艺术中,是传统文化观念与现代观念的碰撞和融合,反映了人类理想中的艺术与现实艺术的有机融合与创新。

3.3 丰富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

在城市和社会中,公共艺术的展示形式是多样的,例如,海报、壁画、装饰画、雕塑、花园等,都是有效的承载体。如何使这些承载体“旧瓶装新酒”,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气象和新面貌,需要设计者广开思路,广泛涉猎,才能广中取胜、广中取新。对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学习和借鉴,会在很大程度上深化公共艺术的精神内涵,丰富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

3.4 提高公共艺术的审美特征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具有取法自然的质朴、顽强的生命力、热烈情感的投入等艺术特征,具有鲜活性和灵动性,对现代的公共艺术具有极强的启示作用。而以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是孕育现代文明的沃土,公共艺术设计者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灵感和创意,从而使其创作观和审美观发生根本的变化,影响和改变了公共艺术的精神面貌和呈现方式,提高了公共艺术的审美特征。

4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歌舞的社会功能

4.1 凝聚大众人心

如前所述,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具有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即群体性。群体性的广泛参与,使得舞蹈成为人与人之间交往和沟通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灵动的舞步中,人们增进了感情,交流了思想,促进了大众人心的凝聚。

4.2 传播民族文化

民族文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必须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才能呈现出来。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则扮演了这样的角色,通过载歌载舞的方式将远古先民的思想和生活保留下来,让后人能够在永不停歇的舞步中窥见民族文化的根源。

4.3 带动经济发展

云南作为一个旅游大省,需要更多更好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而该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歌舞,是提高地区旅游水平和质量的重要艺术形式。对于游客来说,传统歌舞是新奇而具有吸引力的,在喧闹热烈的舞蹈中,能够感受到城市中久违的质朴与热情。

4.4 带来正能量

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在水泥丛林中,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日益感到无聊、沉寂,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也容易变得悲观、消极,会对生活和现实产生失望和厌倦的情绪。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明快、简练的曲风,激情有力的演唱声,动人心魄的舞步,会给都市中的人们带来一抹亮色,让他们从漫步欣赏公共艺术领域的传统歌舞中获得积极的正能量。

参考文献:

[1]孙中伟. 浅析市场消费前提下的民族歌舞艺术发展[J].丝绸之路,2015(20).

[2]张跃. 春节在云南少数民族中的共享性意义[J].节日研究,2011(01).

[3] 李笑频. 当下的人性如何张扬――以《云南映象》等民族歌舞秀为例[J].西南学刊,2014(01).

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策略 

    1、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国家,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少数民族的传统医学和汉民族的中医学是我国各族人民群众在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历经了长久的发展历程,在历史上为我国各族人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今天依然是我国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构成了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财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是指我国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创造的和沿用的传统医药的总称。由于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和生产方式的差异,各民族形成了不同的医学体系,在治病扶伤方面也各有所长。这些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今天仍然广泛应用,造福各族人民,很多也已经产业化生产并销往国际市场。

    在国际上保护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也成了我们的一个重要课题,特别是当今激烈竞争的国际经济背景下,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首先,保护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是我们保护民族文化,防止我国民族知识产权流失的需要。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是包括少数民族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共同的非物质财富,如果不注重对这部分传统医药成果加以保护,很有可能使过多的民族医药配方进人国际公共领域。这一方面不利于在当今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保护我们的民族制药产业,另一方面也使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些非物质财富有可能无偿地成为他人盈利的工具。由于历史上我们并没有注重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现在国际上的汉方成药基本上都由日本生产。根据新近的一项调查,我国作为中药的发源地,在国际中药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而对于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现在大部分在国际上还处于保密,我们不能重蹈覆辙。第二,加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也是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有效途径。由于一些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历史上多基于口传心授,或者“师传徒”,“父传子”的方式进行流传,没有科学的研发机制,往往只依靠对诊病经验的朴素积累,这使很多传统医药在现代社会面临灭绝的处境。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中不乏很多精华配方,这些配方的失传对全人类来说都是无可弥补的损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在社会上激励创新,这一结论已得到法学界的公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证明。在国际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激励国内的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保护和发展。

2、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策略

    从法律角度看,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进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对这样的传统医药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不同于那些已经申请专利,有明确专利权人的民族医药。因为有国家确认的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存在,并且有确定的专利权人,这样的民族医药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上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保护都不成问题。

    本文所讨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通过少数民族群众集体智慧,世代相传,并流传于今的传统医药。这些传统医药往往具有传统性、继承性、创造主体的群体性和相对公开性和公有性。具体来说,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往往是通过传统方法制作,来源于特定的群体,地域和文化。由于世代相传,流传至今融人了世世代代人们的智慧和创造性劳动。此外,这些医药形成于共有领域,或者已经过早地进人了公有领域,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属于某一群体所共享。正是由于发明者或创造者的群体性和不确定性,再加上过多过久地在社会公开,同民间文学艺术一样,面临着权利主体不明确,保护期限不确定等问题,在法律上是否可以作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还存在争议。但另一方面,在国际上对此类特殊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并没有被人们忽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际条约和各国的国内立法予以保障。我们也要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具体来说:

    在专利法方面,trips第27条规定,“对于所有发明,无论产品和方法,在所有的科技领域,只要是新颖的

,具有创造性并能适合与工业应用都能申请专利”。trips没有对发明的含义作明确界定,因而各成员国均可自由地制定能推动他们利益的专利制度,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已经通过相关立法对传统医药的制作方法和产生的药品授予专利。建立起对传统医药的专利制度对于拥有诸多传统医药资源的我国有很大益处。但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只能依据某一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产生,并在该国家和地区受保护。这要求我们依据他国的法律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别国申请专利,以获得在国际贸易中的域外保护。但另一方面,这在实践上往往容易存在一定问题,首先是各国对专利申请的条件各有不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法律性质上又有创造主体不明确,产生时间太久,进人公有领域而丧失新颖性等原因,使其有成为不适格的专利权对象的可能。此外,专利权的授予往往伴随着高额的专利费用,这也使专利手段作为保护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上存在一些障碍。

   在商业秘密保护手段上,依据trips第39条规定,“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整休,尚不为通常处理涉及信息范围内的人所普遍知道,或者不易被他们获得,此外,商业秘密作为秘密而具有高的价值,该信息的合法控制人,在此种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以保持其秘密性质”。相对于需要复杂程序和高额费用的专利来说,利用商业秘密手段保护传统医药确实有一定的优势。首先,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法律上是可以属于商业秘密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采用相对秘密性原则,即秘密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是指任何人都不知道,而是可以有限制地公开与一定范围之内。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中的方剂往往只是在家族或者民族医生中公开,对于外界来说他们有意识地保密,这满足了商业秘密的相对秘密性和保密性。同时,这样的传统医药方剂由于其医疗功效往往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在理论上是符合trips所规定商业秘密的含义。因而当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国际上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时,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进行维权。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商业秘密方式的保护相对专利权来说较弱。另一方面,作为造福人民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如果过分强调秘密性而限制了在社会上的流通和应用,也会有一定的弊端。

商标保护也是在国际上保护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一种有效方式。商标作为一种商业标志,往往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誉有关,也表明着商品或服务的品质和质量。对于已经形成批量生产规模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产品,有必要在国际市场上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商标同专利权一样,具有地域性,商标只能依某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产生,才能受该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我国的少数民族医药生产企业有必要在国际上的主要贸易国就民族医药产品的商标申请注册,取得这些国家的保护,这一方面有利于我们的产品和商标不受来自国外的侵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民族传统药品在当地形成良好的声誉,拓宽销售市场。此外,一些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中使用的特殊药材往往只产于中国或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或者只有这些地区产出的此类药材具有较好的质量和疗效。这些地道的药材正是基于我国特定的地理条件和人文因素,因而有必要加强对原产地标志的保护。依据trips规定,“一种地理标志要想在其他成员国得到保护,必须首先在其来源国受到保护”。我国有必要加强对药材地理标志的保护,扩大地理标志保护的范围,药材产地和药材种植区的生产企业或农民集体也有必要提高原产地的保护意识,使我国产的药材在国际上受到普遍的保护。

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化传统;移民;适应性

文化是人类为了解决生存而产生的一种机制,人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其一切行为都具有该族群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特质,简单来说,“文化始终是人们用来解决其生存问题的机制”[1]。因而,人们为了适应环境所做出的行为和选择,亦可以看做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选择。在生态移民的过程中,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其生计模式、生活方式、社会关系以及心理等随之发生变化,移民为了适应新环境所做出的一系列适应性调试,不仅是居于新环境的基础上产生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其自身的文化系统是影响其适应性的一个重要的、先导性的因素。目前,不少研究者侧重于研究生态移民给民族文化带来的影响,近几年,相关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而对移民的文化传统对其适应性的影响关注甚微。本文将在以丰乐安置点为例,试探讨民族文化传统在移民适应性中的作用。

一、丰乐安置点的概况

榕江县古州镇丰乐村安置点距离县城中心1.5公里,属县城规划区。该安置点与廉租房衔接,每户住房面积50平方米。到2015年4月份,该安置点共安置955户3755人。其中,计划乡摆王、摆拉两个村整村搬迁497户1783人,其他为寨蒿镇、崇义乡和八开乡的零散搬迁户。该安置点的安置模式具有典型性:实行整村搬迁、集中安置,依托城区、园区安置,采用“一个村一栋楼房、一个组一个单元、一个家族一层楼”的方式进行安置。该安置点的移民主体为摆拉村和摆王村,这两个村辖于计划乡。摆王村距乡政府驻地30公里,距县城80公里,主要民族为苗族;摆拉村距乡政府驻地20公里,距县城70公里,主要民族为苗族、水族。两村坐落在海拔1300多米的月亮山主峰上,是典型的深山区。摆拉村和摆王村由于地处深山,农业基本能满足平时生活所需;交通不便,与外界交流较少。这些因素使得他们的民族文化较为完整地保留和传承下来。为了动言他们搬离 “高坡”①,当地政府做了不少工作。2013年春节前摆王、摆拉村303户农民1070人从世代居住的大山搬到了县城,2013年7月,因一直犹豫而暂时未搬迁的194户713人也搬到了县城,至此两个村完成了整村生态移民搬迁,共搬迁了497户1783人。

二、文化传统对丰乐移民的影响

文化传统是“支配着整个民族的一种习惯势力和精神力量,一种集体的潜意识”[2],文化传统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代一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在这个历程中,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习惯势力,影响着人的思维和行为。人们遵循它行动,但又很难意识到它的存在。丰乐移民都是从较为偏远的山区搬迁而来的苗族、水族和侗族等少数族,特别是处于月亮山深山区的摆拉村和摆王村,受现代化影响较小,其文化传统较为深厚,成为一种强大的习惯势力,时刻影响着他们移民后的生产和生活。

(一)影响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

人们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为了生存逐渐形成了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某种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的形成过程。当生存的自然环境发生改变,势必会引起生计方式的变迁,进而引起生活方式的改变,在这个变迁的过程中,移民传统文化对新环境中生计方式的选择和生活方式的适应起到或制约或阻碍的作用。丰乐安置点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概括来说,丰乐移民大部分青年人初中毕业以后就到沿海一带打工,在安置点居住时间长的移民,一部分是妇女和老人,在家带孩子、送小孩读书;一部分是有劳动力、适应能力稍强的人,他们主要靠打零工为生,包括建筑工人、街上的苦力、超市、摩的及部分卖菜等;大部分人两边居住,即一个月在县城做几天零工或闲上几天,又回老家做几天农活。为了移民能够在县城安居下来,榕江县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帮助移民解决就业问题。从2013年开始,榕江县对丰乐安置点移民进行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培训后的就业去向主要为蔬菜基地、木材加工厂、超市、工业园区等。据榕江县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移民后安排到蔬菜基地工作的移民有四五十个,但在2014年走访摸底的时候,只剩下不到十人留在蔬菜基地;在永盛木业、甘力木业和永利木业的移民也先后离开了。

移民后,丰乐移民的农耕技能和文化,与县城的工业、服务业所需的劳动技能和意识产生很大矛盾。原有的文化传统制约了他们在城市中的生产和生活。在调研中得知,移民大多认为安排的这些工作他们不适应,一是不能适应这样的工作规律和工作节奏,有村民说:“以前在家想做就做一下,不想做就休息,没人管。”以前在农村做农活,没有约束,而城市的工作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和岗位职责规定,很多村民一时适应不了新工作岗位规律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方式。二是劳动技能不适应,“做不惯那边的活路,我出来一个月做几天,吃完了又去做。”很多村民从生下来就呆在村里,很少与外界接触,最多到乡里赶集,找点钱,其余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种庄稼上,在传统的农业种植方面他们是一把好手,但是长期以来的农耕技能与城市的工作要求是有很大区别的,他们一时做不了那些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

(二) 影响移民的心理调适

发展是梯度推进的,那些接受现代技术和观念较早的地区和个人,更容易接受新的东西,更容易适应新环境;相反,受新技术和新观念影响较晚的地区和个人,其文化与现代性的适应较慢。文化习惯促使他们的经济行为、思维等与现代经济社会间存在较大差距,“比如那种几乎出自本能的族群情感、历史记忆、信仰情怀、乡土认知和道德习俗等,对人们的认知、选择和学习(模仿)活动总是具有一种先决性影响,而且由于这些因素的作用并不是总是以自觉的方式存在的,它们有时更像是一种本能,于是也就更加难以放弃。”[3]移民后环境的突然改变,移民的文化传统使其在新的环境中产生不同的表现。丰乐移民一方面很想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又因为自身传统文化与现代城市文化间的巨大差异,使其很难融入城市。要融入就得求同,就得改变。而割离意识中原本具有的一些东西本身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在变与不变、变什么、怎样变这些问题中,每个移民的思维和行为无不带着原有的民族文化因子。可以说这是一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较量,“在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往往是文化传统的改造问题。”[2]在这个较量和改造的过程中,移民在开始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往往呈现出迷茫和焦虑的精神状态。当问起丰乐安置区移民“你觉得你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他们大多游离很久后给出“不知道”的答案。他们大多在城市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心理归属感缺失;而返回原居住地又不似移民前的农民身份,乡土意识正逐渐弱化。在这段特定的时间内,他们作为一种“边际人”②而存在。世代形成的农耕文化使他们在面对城市中陌生的生计方式和人际关系时,一时难以适从,产生一种身份焦虑,一种文化焦虑。

在同一个村寨里面,个人的文化开放程度亦是不同的,从而人与人之间的适应能力也有较大区别。在丰乐安置区,青年人的适应能力远强于年纪较大的人,文化程度高的人适应能力强于文化程度低的人,与外界交流较多的人适应能力又强得多。丰乐移民中:返回原居住地的移民绝大部分是老年人,在他们身上,文化传统的“习惯势力”更大,他们更加难以适应城市的生活;四五十岁那部分人,很多人游走在农村和县城安置区,既不完全脱离乡土,也完全融入城市;相比之下,青年一代受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就小得多,他们大多初中毕业后就去东南沿海城市打工,离开居住条件差、交通闭塞的农村是他们乐于接受的。总之,文化开放程度较高的村民,他们会在城市中较快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较短时间内适应城市的生产、生活。而文化传统较为浓厚的村民,则往往在城市中无所适从,在一次次的碰壁中更加焦虑,产生强烈的身份认同危机,因而他们或游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或返回原居住地。

三、结语

通过丰乐安置点移民的适应情况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与其传统文化价值有着深刻的联系,人们的价值观内在的限定了他们对发展目标的选择和对发展手段的应用。不同的文化所遵从的价值取向不同,势必会造成不同文化群体应对自然和社会等外界环境时做出不同的价值选择,因为文化传统规定着人们的社会行为。

文化传统对移民的适应性具有先导性的影响,文化开放程度越大、包容性越强,移民适应性越强;相反,文化相对较封闭的族群,其移民适应性较弱。因为,文化是人们解决生存问题而形成的机制,文化也是文化拥有者的生存方式,他们的生存能力不仅通过他们的文化体现,而且通过他们的文化获得。移民以后,移民能否适应新的生计方式,能否在新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其文化传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移民的过程中,“移民的再社会化一定会受到现有资源以及环境中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这些资源或环境要素面前, 移民个体并非毫无作为, 他们一定会在适应的同时, 重新对其进行构建。”[4]移民在建构的新的社会环境时所进行的一系列选择和行为,都是经过其文化过滤的,都带有其文化价值的意义在里面。因而,在搬迁的过程中,须充分关注民族的文化传统,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应把文化结构对移民的影响考虑在内,所实施的搬迁模式和安置工作应尽量与之相适应。

同时,不仅是在不同的移民群体间,即使在同一群体当中,那些接受现代技术和观念较早的人,更容易适应新环境,移民后能快速适应转变,并能抓住机遇改善自己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生活。相反,适应能力较弱的移民,则有可能因搬迁而更加贫困。因而,在移民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可能会出现的 “马太效应”。③(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项目来源:文章系贵州财经大学2014年度在校学生科研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1] [美]A・哈维兰著, 期铁硼、张钰译.文化人类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492.

[2] 陈国强主编.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8): 78

[3] 戴庆中.边界漂移的乡土――全球化语境下少数民族的生存智慧与文化突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60

[4] 马伟华.移民的文化适应:宁夏吊庄移民生活习俗调试调查研究――以芦草洼吊(兴泾镇)为例[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

注解:

① 当地人称农村为“高坡”。

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民族艺术关系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往往与各民族的音乐、舞蹈以及美术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民族艺术的源泉。民族艺术中的舞蹈、戏剧、杂技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关系最为密切。许多民族的现代文艺是由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发展演变成舞蹈、戏剧。目前许多被挖掘、整理出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黎族的跳竹竿、景颇族的刀术、苗族的狮子上金山等,把竞技、舞蹈、娱乐、体育融为一体,既有娱乐、健身的作用,又有艺术欣赏的价值。随着各民族、文化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为现代民族艺术提供无穷无尽的发展源泉。

民族艺术促进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往往与各民族的音乐、舞蹈以及美术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如苗族人民喜爱的跳芦笙,健美的动作,配合内容丰富的歌词和优美的曲调,身着漂亮的民族服饰,边唱边舞,边跳边吹,说唱、交谊、运动三位一体,既交流思想感情,又得到娱乐和健身。又如黎族的跳竹竿,击竿者,时跪、时蹲、时站,节奏越打越快,难度越来越大。跳竿者随竹竿的分合、高低、快慢,灵巧地跳跃其间,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展现出各种优美的姿势,美不胜收。参加者不仅要求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还要具备较高的音乐素养和舞蹈技巧,形成了高度体育技巧性同高度艺术性统一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舞蹈

民族传统舞蹈是取得群众确认而流传下来的舞蹈形式,是由各族人民根据现实生活直接创作的,反映了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的情感和态度。民族舞蹈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都属于人体艺术形态,有着深厚的民族群众性基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舞蹈与体育共生共存,栖息相伴的现象是有目共睹的。民族舞蹈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属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种人体艺术文化、人体艺术形态。我们可以举出不少的实例来说明“舞中有体、体中有舞”的现象。我国的剑术就是很好的例证。这种融舞蹈与体育于一身的艺术形态至今仍受到群众的欢迎。

从历史上看,远在先秦时期,在东北、内蒙地区的阴山岩画和乌兰察布岩画中的原始狩猎舞蹈。魏晋南北时期,西南僚人的铜鼓舞。明清时期,中南地区瑶族的盘王舞。民国时期,朝鲜族的刀舞等等都有上述的特点。民族舞蹈侧重于内心情感的表述,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以健身及竞技取胜为侧重,形成现在这种有分有合、以分为主的状况,即民族舞蹈形成自己独立的艺术形态,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形成另一种独立的艺术形态。

此外,从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三个需要层次来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舞蹈都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享受和发展需要的实践,都是人类愉快、活力和自由的源泉,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参与身体活动的目的既具有健身性目的又具有审美性目的,既为了满足身体本身的需要,也为了满足心理和情感的需要,对身体活动的多目标追求将逐渐成为人们参与身体活动的重要特征。因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舞蹈这种“舞中有体”,“体中有舞”的融合形式,将成为一种趋势,将共同构成人们余暇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服饰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服饰共同体现各少数民族的特点。我国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常常在佳节吉日借助民族传统体育来寄托美好心愿,表达欢娱的心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形式。又因不同的自然环境、生存方式、、生活习俗、审美心理等,形成了各具风采的民族节日盛装。这些民族盛装被广泛应用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它们在服装款式、色彩搭配、纹样装饰、饰品造型乃至整体着装风格上,既涵盖了少数民族服饰的日常样式,又荟萃了少数民族服饰的精华,因而具备了各少数民族服饰最直观的民族形象表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服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随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演变出全方位、多层面的形式,反映出少数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动作也无限变幻,难度高超。此时的民族服饰为了配合视觉效果,必须将少数民族盛装原生的装饰、佩戴及穿着体系打散、解构其中最具少数民族服饰风采的元素,诸如款型、饰品、图案纹样等,作为少数民族形象的象征,被有选择地用于或重新组构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饰的设计中,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饰变得艺术化。而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设计的少数民族盛装,因其涵盖着少数民族服饰的日常式样,深受群众的喜爱,因而许多优秀项目经过多次的精选、提炼,世代传播,魅力无穷。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器具

由于民族特色、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每个少数民族拥有不同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游戏,而不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分别有不同的民族体育器具。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器具相互依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表演和比赛与民族器具的使用密不可分。民族体育器具在许多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和表演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纳西族武术“东巴跳”,是纳西族特有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它集中了纳西族有代表性的传统武功。纳西族每当祭风、祭神、消灾、除秽、开丧、走荐、求寿等七种道场,都要举行盛大的“东巴跳”。典礼时,人们头戴五色飘带佛冠或鸡冠帽,身披龙凤小旗,腰系黑红彩带,穿着各种彩色法衣或兽皮服饰,手执刀、剑、弓、弩、叉、矛、盾等武器,以及板铃、手鼓、大鼓、铜擦、铜锣、海螺、楞锤、魔样等民族器具进行演练。如果没有民族器具作为道具,“东巴跳”就不可能表达出应有的感彩。因此,民族器具在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和传播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民族器具的认识。多数人对哈尼族、普米族的“磨秋”和阿昌族的“车秋”没有太大的印象,但是通过各个级别的少数民族竞赛或少数民族项目表演等,人们就会认识到,“磨秋”是“打磨秋”运动的器材。“车秋”是阿昌族的“车秋”运动项目的器材,“车秋”形状略似纺车,有四根木柱分立两边作为支架,中间横担着秋辊,左右各用两根木柱交叉的镶在秋辊上,类似车的辐条,在顶端左右相连,挂着秋千绳。每架“车秋”可同时坐4人或8人,节日期间,阿昌族青年都身着节日服装,悠荡秋千,尽情娱乐。

参考文献:

[1]杨津津,张雁飞.试析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与传统体育的共同发展[J].贵州民族研究,2002,(3).

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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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晖.旅游民族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123-561.

[4]王国明.土族〈格萨尔〉说唱艺人调查及保护对策研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2009(3).

[5]苏一星,高成军.甘肃特有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8(5).

[6]徐赣丽.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桂北壮瑶三村考察[M].民族出版社,2006:17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