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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保险经营原则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简述保险经营原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简述保险经营原则

简述保险经营原则范文第1篇

课程代码:0007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称之为

A.损失幅度 B.损失期望值

C.损失概率 D.损失方差

2.下冰雹使得路面湿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则下冰雹属于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风险损失 D.风险源

3.按保险经营性质分类,保险可以分为

A.营利保险和非营利保险 B.国营保险和私营保险

C.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D.原保险和再保险

4.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按损失数额赔付,这体现了保险的

A.分担风险职能 B.补偿损失职能

C.风险管理职能 D.投资职能

5.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通常称为

A.保险单 B.暂保单

C.投保单 D.保险凭证

6.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

A.被保险人 B.保险事故

C.保险利益 D.保险价值

7.在保险合同中所用的一般文字或词语应该按该文字和词语的通常含义,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来解释,称之为

A.文义解释 B.意图解释

C.补充解释 D.有利于非起草人解释

8.代位求偿原则是派生于保险基本原则中的

A.保险利益原则 B.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9.甲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获银行贷款80万元,银行为该抵押财产购买了80万元的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间该房屋因火灾而全损。火灾前甲已经归还银行贷款40万元,此时甲也已无力偿还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可获得保险人的赔款额是

A.30万 B.40万

C.80万 D.100万

10.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险,在提交的被保险人名单上注明了张某因肝癌已病休2个月的事实。但因保险人未严格审查,办理了承保手续,并签发了保单。日后张某因肝癌死亡,而保险人却不能因其不符合投保条件拒付保险金,这种保险的处理方式是根据诚信原则中的哪项内容?

A.如实告知 B.保证

C.自动弃权与禁止反言 D.通知

11.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

A.平安险、全损险、水渍险 B.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C.平安险、全损险、一切险 D.平安险、水渍险、全损险、一切险

12.如果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车辆的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则保险人将

A.按保险金额赔偿 B.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格赔偿

C.按不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D.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13.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

A.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B.特约可保意外伤害

C.不可保意外伤害 D.部分可保意外伤害

14.某人投保5年定期寿险,投保人申报其年龄40岁,一年后被保险人死亡,理赔时发现其实际年龄为45岁。对此,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B.将多收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C.拒绝赔付

D.按照实付保费与应付保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15.投保人将其对保单的权益完全转移给他人称为

A.绝对转让 B.抵押转让

C.条件转让 D.信用担保

16.在垫缴保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人应

A.不支付保险金,退还保费 B.不支付保险金,不退还保费

C.支付保险金,但扣减保险费及利息 D.支付保险金,不扣减保险费及利息

17.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称为

A.保险承保 B.保险决策

C.保险展业 D.保险营销

18.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人分析损失原因是为了

A.限制被保险人的索赔权

B.尽量减少赔偿金额

C.明确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D.提高保险公司利润率

19.在衡量保险市场发展时,用一国(地区)的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称为

A.保险总额 B.保险密度

C.保险深度 D.保费收入比

20.国家制定一系列有关保险人经营的基本准则,并要求保险人遵守执行的保险市场监管方式是

A.公示管理 B.规范管理

C.实体管理 D.自由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可保风险的条件包括

A.风险必须是大量的 B.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C.风险能够使大量同类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D.风险必须具有可预测性浙江省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保险学原理试题

课程代码:0007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称之为

A.损失幅度 B.损失期望值

C.损失概率 D.损失方差

2.下冰雹使得路面湿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则下冰雹属于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风险损失 D.风险源

3.按保险经营性质分类,保险可以分为

A.营利保险和非营利保险 B.国营保险和私营保险

C.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D.原保险和再保险

4.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按损失数额赔付,这体现了保险的

A.分担风险职能 B.补偿损失职能

C.风险管理职能 D.投资职能

5.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通常称为

A.保险单 B.暂保单

C.投保单 D.保险凭证

6.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

A.被保险人 B.保险事故

C.保险利益 D.保险价值

7.在保险合同中所用的一般文字或词语应该按该文字和词语的通常含义,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来解释,称之为

A.文义解释 B.意图解释

C.补充解释 D.有利于非起草人解释

8.代位求偿原则是派生于保险基本原则中的

A.保险利益原则 B.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9.甲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获银行贷款80万元,银行为该抵押财产购买了80万元的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间该房屋因火灾而全损。火灾前甲已经归还银行贷款40万元,此时甲也已无力偿还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可获得保险人的赔款额是

A.30万 B.40万

C.80万 D.100万

10.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险,在提交的被保险人名单上注明了张某因肝癌已病休2个月的事实。但因保险人未严格审查,办理了承保手续,并签发了保单。日后张某因肝癌死亡,而保险人却不能因其不符合投保条件拒付保险金,这种保险的处理方式是根据诚信原则中的哪项内容?

A.如实告知 B.保证

C.自动弃权与禁止反言 D.通知

11.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

A.平安险、全损险、水渍险 B.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C.平安险、全损险、一切险 D.平安险、水渍险、全损险、一切险

12.如果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车辆的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则保险人将

A.按保险金额赔偿 B.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格赔偿

C.按不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D.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13.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

A.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B.特约可保意外伤害

C.不可保意外伤害 D.部分可保意外伤害

14.某人投保5年定期寿险,投保人申报其年龄40岁,一年后被保险人死亡,理赔时发现其实际年龄为45岁。对此,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B.将多收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C.拒绝赔付

D.按照实付保费与应付保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15.投保人将其对保单的权益完全转移给他人称为

A.绝对转让 B.抵押转让

C.条件转让 D.信用担保

16.在垫缴保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人应

A.不支付保险金,退还保费 B.不支付保险金,不退还保费

C.支付保险金,但扣减保险费及利息 D.支付保险金,不扣减保险费及利息

17.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称为

A.保险承保 B.保险决策

C.保险展业 D.保险营销

18.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人分析损失原因是为了

A.限制被保险人的索赔权

B.尽量减少赔偿金额

C.明确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D.提高保险公司利润率

19.在衡量保险市场发展时,用一国(地区)的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称为

A.保险总额 B.保险密度

C.保险深度 D.保费收入比

20.国家制定一系列有关保险人经营的基本准则,并要求保险人遵守执行的保险市场监管方式是

A.公示管理 B.规范管理

C.实体管理 D.自由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可保风险的条件包括

A.风险必须是大量的 B.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C.风险能够使大量同类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D.风险必须具有可预测性浙江省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保险学原理试题

课程代码:0007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称之为

A.损失幅度 B.损失期望值

C.损失概率 D.损失方差

2.下冰雹使得路面湿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则下冰雹属于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风险损失 D.风险源

3.按保险经营性质分类,保险可以分为

A.营利保险和非营利保险 B.国营保险和私营保险

C.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D.原保险和再保险

4.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按损失数额赔付,这体现了保险的

A.分担风险职能 B.补偿损失职能

C.风险管理职能 D.投资职能

5.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通常称为

A.保险单 B.暂保单

C.投保单 D.保险凭证

6.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

A.被保险人 B.保险事故

C.保险利益 D.保险价值

7.在保险合同中所用的一般文字或词语应该按该文字和词语的通常含义,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来解释,称之为

A.文义解释 B.意图解释

C.补充解释 D.有利于非起草人解释

8.代位求偿原则是派生于保险基本原则中的

A.保险利益原则 B.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9.甲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获银行贷款80万元,银行为该抵押财产购买了80万元的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间该房屋因火灾而全损。火灾前甲已经归还银行贷款40万元,此时甲也已无力偿还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可获得保险人的赔款额是

A.30万 B.40万

C.80万 D.100万

10.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险,在提交的被保险人名单上注明了张某因肝癌已病休2个月的事实。但因保险人未严格审查,办理了承保手续,并签发了保单。日后张某因肝癌死亡,而保险人却不能因其不符合投保条件拒付保险金,这种保险的处理方式是根据诚信原则中的哪项内容?

A.如实告知 B.保证

C.自动弃权与禁止反言 D.通知

11.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

A.平安险、全损险、水渍险 B.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C.平安险、全损险、一切险 D.平安险、水渍险、全损险、一切险

12.如果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车辆的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则保险人将

A.按保险金额赔偿 B.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格赔偿

C.按不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D.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13.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

A.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B.特约可保意外伤害

C.不可保意外伤害 D.部分可保意外伤害

14.某人投保5年定期寿险,投保人申报其年龄40岁,一年后被保险人死亡,理赔时发现其实际年龄为45岁。对此,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B.将多收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C.拒绝赔付

D.按照实付保费与应付保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15.投保人将其对保单的权益完全转移给他人称为

A.绝对转让 B.抵押转让

C.条件转让 D.信用担保

16.在垫缴保费期间,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人应

A.不支付保险金,退还保费 B.不支付保险金,不退还保费

C.支付保险金,但扣减保险费及利息 D.支付保险金,不扣减保险费及利息

17.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称为

A.保险承保 B.保险决策

C.保险展业 D.保险营销

18.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人分析损失原因是为了

A.限制被保险人的索赔权

B.尽量减少赔偿金额

C.明确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D.提高保险公司利润率

19.在衡量保险市场发展时,用一国(地区)的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称为

A.保险总额 B.保险密度

C.保险深度 D.保费收入比

20.国家制定一系列有关保险人经营的基本准则,并要求保险人遵守执行的保险市场监管方式是

A.公示管理 B.规范管理

C.实体管理 D.自由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可保风险的条件包括

A.风险必须是大量的 B.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C.风险能够使大量同类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D.风险必须具有可预测性

E.风险必须是同质的

22.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主要包括

A.保险人的变更 B.投保人的变更

C.被保险人的变更 D.受益人的变更

E.保险金额的变更

23.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包括

A.死差益 B.保险金额

C.费差益 D.保险费

E.利差益

24.我国《保险法》规定,可以指定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是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人 D.投保人

E.中介机构

25.属于保险核保中事前承保选择的是

A.对投保人的选择 B.合同期满后,保险人不再续保

C.对被保险人的选择 D.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事项注销合同

E.对保险标的的选择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26.重复保险

27.禁止反言

28.不可抗辩条款

29.原保险市场

四、判断分析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判断下列各题,在答题纸相应位置正确的打“√”,错的打“×”,并说明理由。

30.暂保单是一个临时保险合同,它的法律效力没有正式保单强。

31.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原则,也是人寿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原则。

32.利润损失保险承保的是一种间接损失。

33.人寿保险合同中复效等同于重新投保。

34.核保是对可保风险的评判与分类,从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条件的分析过程。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35.简述保险的基本要素。

36.简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六、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7小题8分,第38小题11分,共19分)

简述保险经营原则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金融控股公司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已经成为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在法律间隙中生存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出于脱法状态,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因而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及监督工作显得尤为迫切。本文简述了中国控股公司的立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立法构想,希望能够制订出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完善和健全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现状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金融业总体上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不过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了“但书”,即“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使得在银行业基础上组建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有了一定的法律空间。金融业界和理论界对于与国际金融业接轨,修改《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法中的相关限制,逐步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呼声日益高涨,并且也有一些切实可行的立法与政策建议。此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2003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并签署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该《备忘录》第8条规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初步确立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牵头监管制度。

二、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盲区

1.我国金融法制构架中缺少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仍旧秉持传统的立法观念,按照“宜粗不宜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开展立法活动。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立法问题上,直接导致立法严重滞后,以至于在金融控股公司实践了数年之后,尚无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计划。

2.我国现行金融法制中监管漏洞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缺位且制度设计失灵。首先监管制度供给不足。根据对上一问题的分析,我国目前尚无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的专门法律制度。《备忘录》虽然规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但仍存在《备忘录》不是法律,对金融控股公司没有强制力;对产业资本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定不明确等问题。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之探讨

1.立法模式

我认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形式应当借鉴这种整体修法的先进立法技术制定一部单独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利用整体修法的立法技术在《金融控股公司法》整合和修改《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中不符合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所必需的条款,加入经营规则、监管制度等内容,从而形成内容完备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现代金融法律。

2.从法律上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

在我国,金融监管技术和手段并不发达,更应当将企业和银行分离,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可参照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相关规定,其本质特征有二: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是纯粹控股公司。母公司不从事具体的金融业务,而专事整个集团的战略管理和风险控制,主持和协调各子公司的合作;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是以股权控制为纽带组建的金融集团,由于母公司没有具体业务,其全部资金可用于对子公司的控股上,因此其在资本运作方面具有较高效率。

3.监管机构之选择

目前学界有一个共识,就是应当由综合性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进行全面监管,而且该综合性监管机构还应具有协调各专业监管机构的职能。但目前对综合性监管机构采取新设一个金融监督委员会,还是将综合性监管职责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仍有争议。我赞成采取将综合性监管职责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的做法比较可取。因为,“一行三会”是我国当前金融监管机构设置的客观现实,赋予央行综合监管职能适应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势,也避免了新设金融监管机构所带的未知影响。

4.经营规范之构建

总的来说,对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制定,其中亦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的经营规则:

(1)转投资的限制。金融控股公司是以投资、控制及管理金融相关事业为目的的,一般而言,其转投资的对象只能以金融相关事业为限,从而保证金融控股公司以经营相关业务为主,以防止其跨业于实业部门。

(2)资本充足性要求。资本是金融机构赖以从事一切业务的基础,也是应付意外事件的缓冲器。我国金融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不高,在资金实力不足的情况下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会把已经很脆弱的银行风险扩散到整个集团,危险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危,因此,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中有必要根据巴塞尔协议制定对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的基本要求,以适用于银行和控股公司的并表资产状况。

(3)内部防火墙的制度安排。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中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管“防火墙”条款,如设置资金、业务和规模的“防火墙”,设立信息安全的“防火墙”,设置市场化管理的防火墙。

(4)子公司的救援机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在财务上应视为一体,所以金融控股公司应当成为其子公司的力量源泉,当其子公司财务发生困难时立法应当规定集团公司有救援的责任,以免金融子公司倒闭而造成金融市场的不安。

参考文献

[1]黎四奇:《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2]西:《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中国金融,2008年第七期.

[3]王文宇:《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简述保险经营原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保险法》 公司治理 产权

保险公司治理风险是保险公司的核心风险之一,完善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是保险经营特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保险公司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新《保险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保险公司结构的影响逐渐显现。本文从产权理论视角,初步探索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一、公司治理的一般结构与目标

(一)公司治理的结构

当前公司治理的一般架构是建立在因分散的所有权结构而导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理人员的委托问题,以实现公司价值(尤其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一般来说,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对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的监控以及对他们工作绩效的评价;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公司治理理论强调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和激励,并由此构建了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治理机制,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使经理人员在内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与外部市场的威胁和压力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工作,从而实现有效解决所有者一管理者问题的最终目标。外部治理机制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对经理人员形成压力,促使其努力工作,创造股东价值最大化。它与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

(二)公司治理的目标

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围绕着公司的长期经营目标和股东回报最大化,公司治理实现的主要目标有:一是,保护股东的权利和利益,实现股东长期投资回报价值最大化,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二是,确立公司文化和经营模式。三是,建立对整个公司的运作进行控制的总体框架,以及对管理人员的活动和业绩进行监督机制。

(三)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区别

国内目前大多数文献把公司治理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全部,主要着眼于企业内部,试图通过改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及其结构,而达到调整公司治理的目的。实际上,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股东、董事、经理人等各利益相关者就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等安排及投资回报、经营收益等事项达成的一项契约,即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形式明确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责、权、利。更侧重于有效制约权力机关和组织机构之间的制衡关系,是一种通过组织和制度发挥作用的公司内部治理;而公司治理的含义应更为广泛,它除了内部的制衡机制和组织的架构,还包括各种治理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和外部的治理机制。

二、保险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一)保险公司的特殊性

从本质上讲,保险是一种风险汇聚分摊机制。在这种机制里,扮演着风险分散的执行者的角色的保险公司具有与其他企业不尽相同的自身特性:一是,经营目标多元化。与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其他企业不同,保险公司还要承担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二是,资本结构特殊化。保险公司一般拥有较高的资产负债比,而出资较多的债权人获取的只是固定比例的投资回报,出资较少的股东却掌握着投资的控制权。这就使得股东为追求更高的风险回报而投资于风险更大的项目,从而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带来典型的“委托――”问题。三是,经营风险不确定化。特别是对于寿险公司而言,由于所经营的人寿保险合同的长期性(一般在10年以上),往往会因为难以准确估计期间的死差损和利差损而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四是,政府管制严格化。政府对保险业的管制比其他行业要严格得多,而这种严格的管制在保证保险业平稳运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严格的市场准人制限制了保险业市场竞争;对保险公司股东身份和持股比例的限制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影响了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自由流动。

(二)保险公司特殊性对公司治理的要求

这些特殊性导致了其治理与一般公司治理存在较大差异,保险公司治理除满足一般治理要求外,还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保险公司治理的目标不仅仅是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还包括保险公司自身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要具备风险提示和风险预警的功能。二是,保险公司的治理不仅要考虑公司股东的利益,更要考虑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三是,更加偏重内控机制。由于保险公司具有高风险、高比例负债等诸多特殊性,从而导致其外部治理机制功能的发挥较一般公司来说成本高昂,所以保险公司应完善内控机制,同时有选择地审慎运用外部治理机制。四是,要注意协调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在监管过程中,保险公司股东与监管者之间可能会存在利益冲突。如,股东往往会要求管理者从事高于社会最优风险的投资,而监管者出于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性考虑往往要求其承担较低的风险。二者目标的不一致性可能会导致政府通过将自己的偏好加在保险公司管理者身上而直接损害经营绩效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为减少这种摩擦,保险公司就必须注意与监管者之间关系的协调。

三、新《保险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影响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现状与问题

1.以产权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契约。这种契约的形成条件是:一是激励相容条件:人以行动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具体的操作行动。二是参与约束条件:人履行合同责任后所获的收益不能低于某个预定收益额。三是收益最大化条件:在人执行合同后,委托人所获收益最大化。即采用其他合同都不能使委托人的收益超过或等于执行该合同所取得的效用。四是契约形成的整个过程既是契约双方不断地进行博弈的过程,更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所在: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对称性分配。

2.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现状――股权结构现状。研究国内保险公司治理,首先要看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模式的一个最基本的因素。

3.我国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问题。在此选取2007年市场份额前五位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的股本结构进行说明。寿险公司占市场

份额前五位的依次是:国寿、平安、太平洋、泰康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加总后,占市场份额的比例为69.48%,财险公司占市场份额前五位的依次是:人保、太平洋、平安、中华联合和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加总后,占市场份额的比例为80.83%。为简便起见,兼营寿险和财险业务的集团公司予以合并计算:

由上表可见,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股权结构一股独大,国有股占有绝对的控制地位,其他中小股东无法在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确立和公司战略等重大决策方面与之抗衡,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效应。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虽然通过上市、引人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但真正意义上最大的股东仍然是国家,一股独大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股份制的保险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依然较高。其中,部分公司大股东属国有,国有股东行使自己权力的积极性不高,股东大会表决流于形式,尚未成为对董事会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在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上,由于大股东多为国有,一般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股份占比小,其作用也很难真正发挥;另外,有些股东通过关联股东或通过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份,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保监会规定的单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其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股份总额的20%的限制,容易造成少数股东大权独揽的局面,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2.修改的法条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可以看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了对小股东的关注,这有助于防止股权的变更带来资本的过度集中。优化保险公司的股本结构,关键就是鼓励建立不同所有制主体的股权多元化,即在保持总体上国有股权控股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如吸收适合资质的民营资本参股,使民营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约作用不断加强,引入国际战略资本以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发挥国际资本的监督作用。使非国有资本的股东达到能与国有股东制衡的程度,构建国有股东之间、非国有股东与国有股东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一旦股权之间的制衡关系形成,股东之间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就可以依赖有效的公司治理得到实现。这是因为:股权主体的多元化,从客观上有利于界定产权。从根本上讲,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均是全体国民的资产,这种产权的初始配置难以达到“经济人”的要求,而且每个人对资产具有非排他性,容易造成“哈定悲剧”;而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在产权的配置上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三)新《保险法》对我国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的影响

1.我国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的现状: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已经普遍建立了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成员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见表4)。

2.我国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必要约束条件的缺乏。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董事会构成中,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虽然在数量上占优,但是往往不能起到应有的监督、制衡的作用,原因有:权力约束的缺乏: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聘请主要由大股东决定,难以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的道德风险;收入约束的缺乏:外部董事的薪酬设计与公司的经营情况缺乏关联,缺少激励机制;资质约束的缺乏:外部董事多是跨行业任职,实际经验有限,制约了监督的有效性。二是,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股份制保险公司中监事会成员由两部分构成:职工代表和股东大会选出的监事。前者由于其职务、工资、待遇等方面受制于董事会和经理层,难以有效行使监事的权力,后者则一般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决策缺乏必要的信息,也难以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四)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一是,新《保险法》新增的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条款对保险公司主要股东、高管的资格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规定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保险公司利益。二是,新增的法条对董事会建设的影响。从过去的只对保险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规定,到把范围扩展到对股东、董事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加大了约束力度,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健全内控与合规管理制度。另外,准确的信息披露制度能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既有利于投保人正确地判断自己的期望效用从而正确地选择保险产品,又有利于经营主体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市场失灵所造成的无谓损失。

(五)新《保险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外部的治理机制建设的影响

1.新增条款如下:一是,监管职责的加强。在此次新修订的《保险法》中,加强了保监会的监管职责,增加规定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实施监控。”授予了保监会监控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权利;增加规定了“保险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将保监会原有的权利从检查、要求提供报告和资料两项增加到检查、要求提供报告和资料和查询存款三项。二是,惩罚力度的加强。如新法的第一百三十九条就将对欺瞒行为的惩罚级别从原有的一万元至五万元调高到五万元至三十万元。

2.新增条款的产权经济学分析:一是,外部监管的必要性――保险业产权市场的失灵。(1)产权交易市场的垄断性。由于参与保险市场产权交易行为的主体――保险公司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造成产权交易市场的垄断性,从而导致交易的高成本性与服务的低质量性,造成社会总福利的减少。(2)产权市场的“公共产品”。市场在公共物品的提供方面是失灵的。产权交易市场也存在着一些公共物品性质的“物品”。比如,产权交易市场的稳定秩序,纯粹的市场行为将导致产权交易市场稳定秩序的供给不足。(3)产权市场的“外部性”。例如,国有股权普遍存在虚位的情况,这有可能引发国有资产实质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在交易过程中通过低估国有资产的形式,将交易成本转移给国家。使内部成本外部化。(4)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产权交易市场易发生逆向选择现象,造成优质资产的缺失,市场大量充斥低劣资产;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使国有资产发生流失。

二是,新增条款的作用。监管作为对市场失灵的纠正,不仅会消除市场调节的缺陷,还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按照产权交易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为划分,可以分为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效率型收益和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安全型收益。新法对监管力度的加强,有利于降低市场失灵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完善保险寡头市场的竞争框架,有利于降低经理和董事人员的非理和寻租行为。而信息披露力度的提高,也有利于市场信息的明确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保证保险公司在更为健康的市场机制下发展的需要。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监管机构所追求的是最小化系统性风险的目标,保险公司股东则以追求自身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这种目标间的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政府通过将自己的偏好加在保险公司管理者身上而直接损害经营绩效和稳定性。因此,政府的监管应该遵循适度原则。

简述保险经营原则范文第4篇

引言

经济市场竞争下,项目建设面临的不仅是价值问题,还有资本运营问题。投资估算和融资建设是绝大多数企业要考虑的重要管理项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策略和投资决策。

一、项目投资、融资理论简述

1.项目投资概述

企业的投资行为是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而言的,以项目为投资对象,经过一系列经济行为和营销方法包装项目,以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行为。因此,项目投资是为获取未来报酬,利用证券交易、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发展、商品物价变化等市场因素,增加企业行业地位,在扩大经营领域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增长。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任何社会资源都可以被引入企业项目,利用项目和资源间的生产性关系,投资合作方会在短时间内得到高效的综合效益。目前,项目投资已逐渐成为了独立的经济系统,其多元化的效益投资模式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突显出资本优势。

2.项目融资概述

项目融资是扩充企业实体经济资本的一个借贷行为,以实体经济作抵押,获取市场外部资源。作为项目的资金来源,借款方和企业共同享有该项目的经营权,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应按照融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由此可见,信用是企业开展项目融资的主要前提条件,如果企业的信用能力不足,则企业项目融资必然会受到很多威胁和阻挠。现如今,项目融资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上到资源开发项目、制造业项目,下到工艺生产、农业产品联营合作,项目融资已经成为各企业首选的经营合作模式。

二、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决策之间的影响关系

企业在落实项目投资计划时,首先要按照既定的流程方案,围绕投资原则进行投资估算,估算项目设计策划、生产建设、后期管理等阶段的运营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投入资金的风险,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设。

1.投资估算

投资预算是针对项目预算、组织等部门设计、生产、劳务行为的支出,在进行综合预算时,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把握整个项目在投资期间的资金流走向,依靠预算策划,将项目建设计划分为多个目标、多个指标。企业再根据不同目标、指标的建设优势和效益涨幅情况判断投资策划是否正确。

2.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

融资是企业扩大项目运营资本的固有手段,所以企业的融资行为是具有基本特征的,或存有某种目的,或想达到经营目标。一旦融资成功的话,企业不仅可以获得更广阔的资本市场,还能在联营公司的协同帮助下完成项目建设。

2.1多方参与

融资行为也可称为是一种联营行为,由发起方、项目公司、贷款方三方构成的资本运营链条,在融入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其一切资本决策都是通过多方参与来完成的。从这方面来看,融资和投资估算是紧密相连的,在多方协调下,融资合作方和项目企业会按照项目投资估算值来确定最恰当的合作方案、选择最正确的合作伙伴。

2.2负债型融资

针对以多个股东身份组成的项目公司,独立法人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的说明权利的,股东所做出的融资行为都必须得到项目企业独立法人的首肯才能进行。因此,针对负债型融资企业来讲,股东分离是最大投资特征,其融资资本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是相互分离的,虽然会相互影响,但其引发的成本变动不会很大。

2.3有限追索

融资企业或贷款机构如果没有依靠项目经营获得既定利益,项目资产和资金流受到严重影响,项目企业需根据融资条约研究贷款补偿事宜,或将该项目转让出去,或将项目造价,以寻求经济赔偿。融资企业或贷款机构的融资行为是具有追索权利的,这种权利可以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融资企业、机构的财产保护权益。

3.投资估算、融资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3.1项目投资目标冲突

企业项目一般会涵盖多个投资目标,众多短期投资目标之间势必会发生生产矛盾。依靠传统指标来估算项目投资是不科学的,研究技术费用、项目开发费用、生产费用、管理检修费用等,这些经济要素对每个投资目标的影响巨大,投资目标为争夺有限资源,会设置多重利润指标,其复杂程度大,即使财务管理部门的估算能力再强,也会难校准投资数额,完成投资估算工作。

3.2标准过高

预期的投资估算值往往会高于实际操作成本值,企业为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因资金短缺而中断,通常会抬高预算标准,投资估算出来的数额要远大于实际需求。因此,企业投资部门会产生巨大的融资压力,为满足项目投资决策,项目投资经理必须寻求其他融资企业,实现联合运营。但是,标准高的投资估算会失去原始的作用和能力,盲目加大投资资本,会不经意间加大项目的经营、管理约束能力,造成劳务资源、材料资源等成本资源的浪费。

3.3投资估算的“偏向效应”

投资估算是企业财务部门对项目投资情况的一种主观判断,在进行数据统计、投资情况预判时,财务人员势必会受主观意念干扰,为得到私有报酬而提高项目成本,或降低预期项目收益等。这种“偏向效应”在项目投资估算中是非常常见的,有意偏向虽然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由于个人行为所造成的项目估算反应其影响意义重大,会干扰企业的项目预算管理。

三、项目融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综上分析可知,融资决策在实际应用时会遇到很多困难,无论是接受融资的项目企业,还是投资企业,都需要谨慎小心,在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投资估算作用的基础上,判断融资行为的有效影响。以健全的法律体系和金融市场作为保证,可以规范融资行为审批程序,在法律的维护作用下,项目企业的融资方式会变得更加灵活,参与的企业、监管部门也会逐渐增多。同时,项目企业在融资前期,一定要做好投资估算工作,严格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收费价格和成本标准,在多个服务价格标准共同约束的环境下,制定融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总之,投资估算和融资一样,都是在变化的环境当中,寻求项目最安全、最保险的建设路径。

简述保险经营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旅游开发;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应对

一、引言

黄河北展区的大部分面积位于齐河县境内,展区内大河、林海、湿地、温泉、沙湖等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有林面积2.8万亩,林木覆盖率达58.6%,负氧离子含量高于周边地区几倍,还有万亩生态湿地和万亩鱼塘等生态资源,非常适合建设旅游开发类项目。为此,齐河县及时抓住这一机遇,依托该地交通、 区位、资源等优势,规划建设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

本项目建设将突出温泉、水乡、文化、生态农业和休闲度假主题,以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为目标,规划了“三片一带”、四大节点、六大社区和21个旅游项目。其中,“三片一带”即整个生态城划分为齐晏凤城片区、梦幻水乡片区、田园古风片区和大河风情游览带;“四大节点”即凤凰阁、黄河北展区工程纪念塔、黄河楼和天湖观光塔四个标志性建筑;“六大社区”即生态城现有居民将集中生活在嘉禾园、昭阳屯、长丰庄、齐晏城、天湖岛和新渔村社区。

然而,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尤其是项目建设本身还具有很多独特的风险,如项目建设的高投资、周期较长、专用性很强、一旦建成很难再改为它用等,因此,加强本项目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1]。为此,本文将项目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及方法与齐河县黄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实际密切结合,从项目风险识别分析、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分析等方面对本项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风险管理研究,以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程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二、项目风险识别分析

作为旅游开发类项目,齐河县黄河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政治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及施工操作风险等[2],具体详见表1。

三、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坚持“合理控制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基本原则,针对如何控制项目风险,本文特提出以下的风险控制策略:

(1)政治风险的应对策略

首先,关注相关政策变动,认准投资方向,顺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应地制宜地为本项目制定相关的投资计划,时时留意政策的变动,并根据政策变动对计划加以调整,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降低政策风险,提高本项目的抗风险能力[3]。然后,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预警工作,注重信用体系的建立,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与银行建立合作,争取获得银行长期稳定信贷,以切实控制项目信贷及融资风险;最后,全员参与,加强项目相关政策风险信息的收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进行风险信息的收集时,不仅要收集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还要对一些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对未来的风险做出预测。

(2)市场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是要加强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积极转移市场风险。在黄河生态城旅游项目开发、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可行性研究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一个完整的可行性研究应该包括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生态效益的综合评价,为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研究工作应委托高水平的咨询公司进行,并通过对旅游市场的调查,形成开发意见,选择风险程度较低的开发方案,以实现对项目风险的事前控制[4]。

二是选择恰当的运营方式。黄河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投资大、工程项目量大,而且管理事务繁杂,整个工程项目存在很大的市场风险,因此,作为主要的开发投资商,可以考虑通过横向联合、共同经营等方式引入多个经营主体,实现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以及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以转移市场风险。

三是采用保险的方式来间接降低风险。在旅游项目开发投资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面临着风险,都有可能发生缺失,甚至发生致命的损失。要想将这种不确定、大的损失转变为确定的、小的损失(保险费支出),采用风险转移——保险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保险可以将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意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其他经济单位承担,从而降低自身的损失程度,同时也可以考虑利用利率期货及期权工具转嫁利率风险[5]。

(3)财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在黄河生态城旅游开发项目中,工程量巨大,投资也巨大。整个工程项目存在非常大的财务风险,为此,本项目应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并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适时调整,确定与资金期望收益相适应的负债额度,使其还款计划与项目的现金流量相匹配,以最大可能地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及财务风险。

(4)管理与操作风险的应对

首先,制定准确的、差异性的项目定位,并使其经营内容多元化。旅游景点如果雷同,就失去了对游客的吸引力,因此,本项目在定位上要避免出现大众化、同质化,要突出本项目自身的特色,以形成自身竞争力,以差异化的项目定位不断吸引游客,提升项目整体的价值。针对目前市场上旅游项目单一造成的游客停留时间短、购物及其他消费支出少的状况,本项目应致力于开发出自有、独特的旅游及娱乐项目,以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实力。

其次,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配备相关的专业人才,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理论方法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及营销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的审核,及时发现本项目经营管理中所存在的潜在问题,加强风险方法,降低项目风险。

最后,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高度重视开发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强化对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学习,加强风险损失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便及时觉察计划的偏离,尽早采取防范措施,以在合理控制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本项目的顺利运行[6]。

四、结语

本文以齐河县黄河生态城项目为研究对象,对旅游类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识别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然而,本文主要是针对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展开了详细分析,而对其他次要的风险,还需要在与相关专家进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更加全面的分析,以最终建立本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以此指导本项目的风险管理实践。

参考文献:

[1]冯俊文,高朋.现代项目管理学[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2]高云莉,李宏男.工程项目动态集成化风险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经济,2007(3):24-26.

[3]庄严.浅议风险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J].中国集体经济,2009(2):60-61.

[4]肖拥军.国内旅游开发与发展的风险管理研究简述[J].中国商界,2009(l):l45-146.

[5]顾华详.论西部旅游业风险投资机制建设[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2(l):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