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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物的具有一定经营风险的商业经营活动。人寿保险公司要保证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客户权益的保障,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承诺,谨慎的控制经营的风险,保证充足的赔偿能力;公司利益的维护,其实就是提高人寿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的收益。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要想获得高额的回报就一定要承担高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品种日益繁多。国内的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宽,从长期以来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拓宽到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未上市股权投资等,2013年 8 月 27 日,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保险公司以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投资优先股等新型金融工具,以及进行养老实体、医疗机构等相关领域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另外,国务院正在研究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制度,对保险资产配置也是值得期待的利好。《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另外,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获得了审批。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分产品经营风险和资产经营风险两种。那么如何防控这些风险就成为寿险公司经营者的重点工作之一。人寿保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从监管机构的角度
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可投资范围正在逐步放宽,每个资产细类的比例约束不论从保险公司的实际运作还是监管机构的监察稽核,任务都略显繁重。“市场越发达,比例监管越简化。”保监会需要加强保险资金的监管,包括各类资金运用的上限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另外,还有很多监管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非标资产的具体风险监控措施等。同时对于已经在实施的资金运用风险监测方面,资产的细分、指标的准确性保证、指标的精简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观念
人寿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经营企业,其集中了所有的投保者的风险,随着投保规模的扩大,风险也就会随之扩大。这时就需要我们加强风险管理,合理的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经营者要从企业的性质、特点和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方面,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找出经营的风险隐患,并分析和研究其防控措施,分析在风险发生以后会对个人和寿险公司造成何种危害等等,还要进行定期的业务分析,处理好风险管理和业务拓展的关系,以效益为中心促进业务发展,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
三、增强条款管理,保证业务的条款质量
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投保的条款要求精准度非常高,条款的精准与否,直接影响着保险的经营成果,所以,公司的条款制定,要统一执行,保证条款的周密性、科学性、准确性、预测性,保护投保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以及费率的统一和合理性。
1. 科学的设计保单。必须要科学的设计保单的各项条款,要考虑险种的面向人群,以及影响条款设计的各种风险因素等等,还要对各种产品的盈利能力进行模拟和推论,保证所设计产品的质量。
2.规范的销售保单。在人寿保险的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能随意的更改或者销售保险,或者改变保险的责任以及收费等等,要保证条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持续的完善保单。要对目前现存的条款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纠正,还要对正在经营的条款进行分析,,根据社会和经济的不同状况,精算各项险种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的发生。
四、提高理赔和承保质量,加强核赔、核保的管理
要严格的执行保单的条款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或者指定条款内容;要建立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规定各级承保权限,管理好承保工作;对于高风险或者一次性承保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逐级上报审批,并集中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于团体的业务要仔细的分析其特点和风险程度,以及承保的可行性等,单体业务也要了解投保人的家庭和经济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动机等等,无论业务的大小,都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在进行理赔工作时,也要建立逐级的负责制度,规定理赔的权限,防止道德风险;单证要设有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
五、实现寿险业务的统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在人寿保险行业,要对法人制度进行强化统一,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经营中的风险。要坚持各险种的开发统一,根据不同的险种,科学的进行分析和测算,确定产品的正确价格,与此同时还要对一些质量低劣、不规范、不符合时展的险种进行清理和整顿;还要统一精算系统和公司软件的开发与使用,还要坚持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形成,保证风险识别和控制,形成一套科学、严格、规范的制度,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控制经营中的风险。
六、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快速的决策和预测系统
在资金管理方面,寿险公司要从源头开始控制,减小管理的跨度。集中资金,强化统一管理的力度,同时调整资产的结构,做好资金的结构优化,提高资产的回报率,并且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要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以及政策的研究和内部管理情况,了解寿险经营的特点和规律,并且以此为基础,做好准确快速的经营决策和市场的预测。
七、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角度
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对于实际的风险控制工作非常重要,目前经验丰富的投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已经有不少了,但是在保险公司迅速增加的大背景下显得比较稀缺,因此专业背景显得尤为重要,保险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培养起一支风险管理的精兵来。风险管理人员不能只顾风控,要掌握投资业务、收益评估、资产配置、组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这样才能在做好投资风险管理的同时做好全面风险管理。
八、人寿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角度
信息化时代,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至关重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持仓和交易数据,并且要及时、准确、完整的监测到每一个投资风险点,保险公司必须投入人力和物力建设好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这也是监管机构明确要求的。
总结
总之,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人寿保险业的发展逐渐快速,现阶段已经成为了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寿险业的发展,其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发展寿险业务、防范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就成为了经营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只有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才能使寿险公司真正的做到高收益、高回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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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晗.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05).
关键词:非均衡市场 担保公司 商业风险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发展现状
(一)非均衡市场的概述
非均衡理论强调预期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暗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即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备的,搜集信息是要花费成本的,因此行为人的交易不可能完全是均衡的交易,非均衡现象是不可避免的。非均衡理论认为,市场是充满变化和不断调整的过程,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家的行动均能增进市场协调。当市场过程中的经济主体彼此信息不对称时,必然行动计划不一致,从而导致非均衡。非均衡是潜在市场参与者所致,是市场过程的常态。
(二)我国非均衡金融市场的特点
1.利率管制。我国的存贷款利率总体上是受到管制的,在利率管制下,贷款利率不能揭示项目的风险,金融机构在不能根据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来定价其贷款的利率时,只能实行信贷配给,其结果就是一方面使银行系统的风险程度徒增,另一方面使银行信贷体系推动经济增长的效率降低,使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在匹配中出现不对称。
2.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我国一直是将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作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比例偏低,企业融资结构的单一导致全社会投资杠杆比率很高,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并且直接融资体系中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经营风险小的债券市场落后于股票市场,衍生市场发展滞后,品种单调。这种特殊的金融结构体系,使得金融市场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金融风险进一步向银行担保系统转移。
3.区域差异、城乡二元结构导致金融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在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同时经济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的区域经济中,金融资源更多地集中在东部地区,金融效率进一步下降,另外,城乡金融发展不协调,农村金融发展的严重滞后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经营性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末,全国经营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9311亿元,同比增长57.2%,融资性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为0.8%,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但是,担保公司既是企业的债权人,又是贷款银行的债务人。在这双重的委托关系中,三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担保业的运营机制上看,担保公司单一的担保收入收益太低,无法弥补其风险成本,也就基本注定难以长足发展。因此,以担保作为主要运营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与银行、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才能放大其投资担保收益。然而,实践中,经营状况较差的小型担保公司可能根本就无法获得银行授信,只能以自有资金运营,无法发挥担保公司应有的作用。
2011年,伴随着中小企业破产风潮的发生,担保业风险危机开始显现。其始现于福建厦门融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足高利贷而引发巨额坏账,随着危机的蔓延,厦门其他担保公司受到波及。国内几百家担保公司发现存在不同程度违规操作的商业风险。这次风险危机的大爆发,给整个担保行业造成了难以修复的声誉风险,不少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商业银行纷纷提高了合作门槛。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的商业风险及其成因
(一)自身违规经营风险
首先,部分担保公司资本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经营性担保公司而言,以资本金总额为主要构成的净资产额将直接影响到其商业担保的放大能力。按照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10倍。即,如果担保公司的资本不实,则其必将损害自身的商业经营能力,同时损害到被担保企业的利益。其次,担保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动用资本金从事贷款及高风险业务。甚至,有的担保公司背离主业,以高息吸收存款后再从事放贷业务之类的高风险经营活动。这是一种严重侵权的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必将引发难以弥补的声誉风险。再次,部分担保公司巧立名目,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本应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可按照动产质押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即,融资债务人给担保公司所交付的保证金,实际上是客户对担保公司的一种反担保措施。该类保证金的法律属性是特别动产(货币)质押,在设定该类质押担保后,担保公司应当专户管理,因为该保证金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客户而不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所享有的权利是,在客户存在债务清偿违约行为时,且担保公司履行了对债权人的代偿责任后,有权以该部分保证金(即反担保质押)行使优先受偿权。
(二)关联交易风险
经营性担保中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策动者和实施者一般是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又可以通过相关协议控制或身份控制对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性影响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同时利用两者的关联关系,一方为被担保企业,一方为担保企业,从而套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如担保公司的母公司,或家族性企业中夫妻或父子分别担任有关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形。这样会对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造成巨大的风险,并最终导致担保公司的信誉风险。
(三)被担保企业的违约和反担保清偿风险
当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的事前调查,审核不严时,极易造成此类风险的发生。可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的保前审查并不能够深入彻底,同时对掌握被担保企业的保后信息缺乏有效的手段,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担保公司的代偿债务变成了实际财产损失,这类风险将严重损害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
其实,担保公司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政府的扶持和监管力度不够,被担保企业、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三方信息不对称,造成担保公司的收益与风险不平衡。如今由于担保公司的信誉危机,导致了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信用缺失,从而使担保公司的经营更加困难,如何缓解和控制担保公司的商业经营风险迫在眉睫。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商业风险控制措施
(一)进行业务创新解决风险收益不对称问题
1.突破担保方式增加权利质押。在开展担保业务时,可以灵活运用权利质押,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深入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农业、林业等领域中小企业和其他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扩展业务范围。同时,将银行理财产品、保单纳入质押范围,利用和典当行的合作,尝试银行不接受的可交易产品质押,出具有说服力的可行性报告,争取业务审批。
2.对接银行产品服务时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相关人员透露,银监会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专项补偿机制。因此,担保公司可以建立一条针对小微企业的专业化业务专线。这样在对接银行服务时才能在银担危机的困境下较容易通过审批。但是要仔细甄别挑选客户对象,针对情况繁杂、良莠不齐的小微企业,一是要和银行金融机构联合,互相推荐;二是主动营销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各类园区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进行营销宣传,扩大业务量;三是寻找大客户的上下游企业,优中选优。
3.借鉴并推广河南的“厂商通”担保业务模式。“厂商通”业务是指集团财务公司作为贷款人对集团下游经销商贷款,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信贷资金专项用于经销商购买集团产品的非银行融资担保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节约融资成本,担保公司从调查到出具担保函往往不超过一周;同时,反担保措施简便,主要的反担保措施是经销商夫妻双方自然人、三户经销商法人联保;双方都实行优惠的担保费率。
业务的创新开辟了担保公司非银行融资担保新的市场领域,一方面实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缓解了当前银担关系的紧张,融资成本高涨的局面。
(二)联合重组并加大实力共建银担合作新途径
单个担保公司较难解决银担的商业风险危机。在这种形势下,可以将多家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融合起来,建立一个综合性融资服务园区,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这样做可以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积极整合财政资金、银行、证券和信托等金融资金、民间资金、担保资金,有力发挥各个市场主体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动性和参与性,集合金融资源和政策资源,以实现多方的共赢。
这种新途径服务优势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担保、引进风险投资等多种手段,可以为该区域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通过汇聚一大批银行分支机构、担保公司和投融资服务机构,将该园区的融资效应呈几何倍数放大,集群效应凸显;三是通过园区的融资优势和集群效应,大力发挥企业孵化器和助推器作用,可以吸引一批高科技企业、优势企业入驻,从而培育上市企业,扶持当地企业做大做强。
(三)政府扶持与监管并行
1.制定有利于经营性担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议结合当前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修改完善《担保法》,使其进一步适应发展的需要。尽快出台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法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制度,财务的内控制度,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分担,维权和自律、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促进担保公司有序和健康发展。
2.继续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担保公司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承担一定公共职能,风险高、收费低、难覆盖成本。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大对担保公司资金、税收等方面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低收费、再担保业务、监督管理系统和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财政支持,逐步实现三年营业税免征的制度化,从而实现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对担保机构业务开展设计反担保抵(质)押登记问题,登记机关要提供方便。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要对担保公司平等开放。
3.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与查询系统。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系统,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担保公司试点,逐步建立在保和拟保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提高在保和拟保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在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在动态中控制受保企业风险。为及时了解担保业务发展情况,建议逐步建立担保公司统计制度和备案、年检制度,要求担保机构定期提供报表,为政策提供依据。
4.建立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合力监管体制。落实【2009】7号文件精神,继续履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职责,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部门沟通协调机构,及时发现并解决担保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加强监督,保证有关政策的出台与贯彻到位。
参考文献:
1.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用担保业跟踪研究报告[R].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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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兵.论信息非均衡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5)
4.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贷风险专题分析报告[R].2011(12)
[关键词]保险公司 经营风险 原因 风险管理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全部覆灭,美国保险巨头AIG也被政府接管。虽然这次金融危机距今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它如今依然对中国保险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也引起了我们的加强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思考。保险公司作为聚集和处理风险的专门机构,风险的有效管理是其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所以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不仅对保险公司自身,而且对整个保险业、乃至整个社会风险处理体系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根据现代经济学认为,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保险承保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只一味的关注保费、提升业绩,忽视了对标的物的分折、预测、评估、论证,导致承保质量上的问题,而带来风险。此外,在寿险营销方面,对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深入的调查、了解,简化程序,没有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草率地签订承保合同,导致承保风险的增加。
2.经营管理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够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不够严密,或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督机制,而导致的风险。如在理赔把关不严,简化程序,没有严格执行理赔管理规定、履行有关手续,超赔、滥赔、错赔和乱赔增加,使得公司的赔付率上升,造成保险公司资产流失,存在资金缺乏风险。
3.保险投资风险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险的金融属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具有运用保险资金、开展投资、向资产业务转化的职能。收益与风险是并存的,高风险高收益,所以如何在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如何安全、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保险资金是增强保险企业的后劲问题。
4.社会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的理赔与投保人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的主观心理行为、道德观念发生扭曲,而形成道德风险。骗保骗赔;保险过程中的恶意、恶意串通;内部员工的违法违纪、内外勾结等等,都是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案件。
二、风险产生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的复杂化、多元化、经济的全球化导致了保险公司的管理风险的多方面原因,主要原因有一下几个:
1.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中国的保险业起步比较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现在还处于摸索的阶段。遇到风险,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不能预防,不能及时应对和解决。面对同样的风险,中国较其他保险业起步早的国家而言,则有更大的挑战。
2.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差距较大
如今,中国许多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科学的保险风险管理意识匮乏,有些人甚至连基本的保险专业素质都没有达到标准,服务观念滞后,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恰当的保险产品,或自己简化承保、理赔程序,产生超赔、滥赔、错赔和乱赔,导致风险的产生。
3.保险公司的竞争导致的市场紊乱
曾经保险行业的繁荣让保险公司迅速增加,而现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经济的不景气,中小企业的倒闭,导致保险公司也面临市场减少的状况。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些保险公司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客户,违反保险规则,扰乱保险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保险行业的风险。
4.金融危机加剧了保险业的风险
如今的经济形势又处于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中,全球保险业的风险加剧,对中国而言则面临更大的风险。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了保险投资的风险,很难寻找一个相对稳健的投资方案。保险的投资没有了保障,在资金上则有了风险。近来,各地的中小企业的相继倒闭,使保险的赔付率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三、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就宏观而言是指保险公司整个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管理,即对保险承保风险、经营管理风险、保险投资风险、社会道德风险的管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一下几个步骤:
1.风险的预测与预防
在如今金融危机的经济大背景下,金融市场的风险增加,导致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增加,风险的预测就显得更加的重要。通过对当前经济的分析,了解保险投资的正确的方向,减少保险投资的风险。增加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防,当预测到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规避还未发生的风险。
2.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采用现场调查、审查表调查、组织结构图调查等方法来识别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潜在风险。根据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类,以及各种风险的特征判断该风险属于以上哪种风险,从而选择适合该风险的解决方法。如果不能明确区别的,则综合考虑各个方面,选择较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3.风险的衡量与量化
风险的衡量与量化能够让管理人员把握风险的大小程度,从而选择适当的方法。对于风险的衡量与量化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资料来规范管理人员对风险程度的把握,所以建立完善的风险资料数据库的意义重大。保险经营本来就是以大数法则为依据,公司的产品设计都是建立在对风险的有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风险的评估出现了差错必然会导致保险公司经营上的过失。如果有了完善的风险资料数据库,就能够很好的了解风险的大小程度,能直观的反应风险的大小,克服决策者由于社会经历、专业知识及观点的不同而带来的不同的评判标准,这也有利于产品的设计的有效性。如果保险公司见的数据资源能够共享则可以达到多赢的效果,通过被保险人过去的投保经历能够更加真实的了解其风险状况。而在理赔是也能够避免重复保险而获得的额外补偿,也能降低社会道德风险。
4.风险的解决和处理
风险的处理方法有风险的规避、风险的分散、风险的自留和损失控制。风险规避是通过风险预测预知风险,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使公司免受风险的影响。但是,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规避的,当风险无法预测时,则不能采取风险规避这种事前行为。风险分散主要是指增加自己的产品品种来减少因为产品单一而引发的风险,以及保险资金投资时增加投资种类来分散风险。但是分散投资不是万能的,只能解决因为风险集中而产生的问题。风险自留也称为风险承担,是指企业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即指一个企业以其内部的资源来弥补损失。这是在自己企业有经济实力时才可以运用的方案,一般小型保险公司不提倡使用。4损失控制是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在风险发生后减轻损失的程度。损失可以克服风险回避的种种局限性,当风险无法规避时就得采用损失控制的方法,尽量减少公司损失,来稳定公司的经营。
5.风险的管理的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由于风险性质的可变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阶段性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因此,需要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及管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修正,以保证风险管理方法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所以,我们把风险管理视为一个周而复始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同时还要考虑与整体管理目标是否一致以及具体实施的可能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处理步骤以外,还应该加强对新的保险从业人员的选择,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保险知识,减少因为从业人员的无知而导致的风险。当然对保险市场秩序的管理也是必要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的风险管理的方法在实际运用中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具体的方法,才能更有效的解决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冰.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分析[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年第02期
[2]孔仪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探析[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7年8月
任意设置免赔率,转嫁经营风险
残车折归不当,加重被保险人责任
单方规定管辖法院,限制被保险人选择权
降低施救等费用的法定最高限额标准
任意设置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
点评意见
问题: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
点评:投保车辆因第三者责任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可以要求第三者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选择向谁要求赔偿是被保险人的权利。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先行向第三方索赔,限制了被保险人直接从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同时,强制被保险人提起诉讼,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自愿原则,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责任。
问题:任意设置免赔率
首先,以控制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为着眼点,鼓励保险公司建立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金融行业内的各种企业之所以行使着不同的职能,具有不同的特色、手段和工具,其根本原 因是负债的特性不同。因此,无论是保险公司,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都很有必要发展资产 负债管理工具。这是因为,第一,资产负债管理工具可以提供给经营者一个整体性的思考架 构,来重新看待
企业的经营问题。第二,资产负债管理工具有助于决策者理清企业多项目标之间的优先秩序 。第三,资产负债管理工具有助于决策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经营风险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因此,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以控制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为着眼点,鼓励保险公司建立合 理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以帮助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 。
其次,以偿付能力监管与资产负债管理的结合为起始点,适度开放资金运用渠道。
不同的保险公司负债结构不同,经营策略也不同。很明显,采用一刀切的资金运用方式事实 上并不能适应保险业的发展。如果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便会使保险公司失去 控制风险的能力。就目前国内的情况,对于那些利差损较大的公司来说,只能靠不断追求销 售业绩来保证现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险资金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运用,又将再次形成利差损 ,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监管,结合资产负债管理规范其自身行 为的前提下,给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以更多的空间,符合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第三,以不同性质不同成本的负债为依据点,确定投资组合的不同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