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投资理财入门方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高中生理财的必要性 学习途径 理财应用
一、高中生理财的必要性
近年来,家长们对于孩子的压岁钱管理相比从前会更宽松一些,相对有独立能力的高中生就更是如此了。由于人们普遍的认为成年后就应该自己生活并自己理财,而法律上界定成年与否的标准是年龄,大部分高中生的年龄在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一般被认为心理年龄成熟度较高,就得到了比较普遍的、程度比较大的理财自由。
可惜的是,课本中的理财知识非常少,仅仅有一句“量入为出,理性消费”和一些关于股票债券的笼统概括,这是远远不够的。要知道,高中生阶段的未成年人自以为对金钱有所了解,实际上他们中的大部分对金钱的概念更多的限于数额。不知读者是否听过身边的大学生们说起“钱原来这样值钱,以前父母给付钱的时候都没什么感觉”之类的言语,笔者曾多次听到学生这样抱怨,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大部分学生高中时期都跟父母同居,生活起居由父母供给,平时的支出由父母控制,到了大学后,财务完全由自己来进行打理的时候,他们才渐渐的开始有了明确的金钱概念。因此,高中生非常容易因为金钱概念的模糊而花钱大手大脚。
根据一份权威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大约20%左右的高中生拥有超过5000元的年存储额,而年存储额超过1000元的高中生则大约有62%,该调查报告在最后根据调查人数和全国高中生总人数(不含港澳台)大致预计,全国高中生一年的总存储额大约为一百五十亿元。笔者私以为,这样可观的数额不论是被没有金钱概念的拥有者随意挥霍掉、或是躺在银行中等待每年的微薄利息,都是很可惜的;因此,倘若高中生多多接触金融理财知识,这样资源浪费的情况就能大大改善。
二、合理利用金融方向的书籍、报纸与新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高尔基的名言。此言不假,想在要对金融理财有更多的了解,读书看报是最直接的了解理论知识的方式。而新闻,可以通过了解国家的政策,帮助高中生从侧面的了解经济背景。
(一)通过书籍接触金融理财知识
国内外金融方向的书籍大约分为入门、中级、高级等。一般来说,针对高中生的年龄段,能够涉猎一些入门书籍,对一些经济学原理有所了解,并拥有对经济体系的运转有所看法也就足够。在所有的此类书籍中,内容最为严谨的大都是教材,故而下文笔者将介绍几本适合高中生作为读物的经济学教材。首先,是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学习金融方向内容的人大多知道曼昆,他绝对称得上该领域的大家。而这本教材大多是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在使用,内容基础、行文优美有趣,很适合高中生略作赏读。其次,是萨缪尔森的《经济学》,该作者研究的内容横跨多个相关的领域,因此他的书行文竟是难得的结构宏大,糅合甚多元素。此书对于高中生这样的初学者而言,可以快速的帮助他们在思想中构建一个对经济学的认知框架。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上述的两本书虽然出自大家之手又各有优势,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这本书具有很高的公允性,很好的补充了前两者的不足。最后,由我国知名学者梁小民、宁承先、尹伯成等人编纂的相关书籍大都行文严谨,均适合高中生选读。
(二)通过报纸接触金融理财知识
受益于证券市场近年的繁荣,金融类报纸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其实,理财包括的不只是支出,更多的是怎么样投资。近年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了股市,然而高收入往往意味着高风险。因此笔者虽推荐高中生可以阅读一些财经报,却并不建议受高中生此类报纸的影响而轻率的将手头尚算微薄的资金投入股市。最值得一看的金融类报纸有:《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济观察报》和《第一财经日报》等等。最值得一提的是新闻联播。虽然大部分的内容似乎是民生、我国与各国的互相访问,却会从侧面看出当下值得投资的产业和项目。
三、理财类应用
目前应用市场上有大量的理财应用,通过下载其中比较合适的应用,关注它们的推送消息,可以对金融理财知识有所了解。这一类应用在设计时由于面向的人群较广,会考虑到使用者的水平参差不齐,而将使用方式设计的比较简单,不会有太专业的理财模块直接划分。
虽然针对高中生群体的理财应用较少,但也不是没有,此处推荐几个较为合适的应用:压岁宝、快乐宝、未来宝和财富宝等。这几个应用针对高存储性的高中生群体设计,比较适合高中生使用。
理财夏令营这个模式最早在美国出现,别名“省钱夏令营”。是的,就是通过夏令营教导孩子怎样适度消费。不过,随着它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也称它为“赚钱夏令营”,通过参加这样的夏令营,可以帮助高中生进行理财实践。在美国早期,此类夏令营通过教导孩子们对入门的经济规则和财富观念帮助其培养较好的投资理财素养,最直接的是帮助他们防止因大手大脚过度消费成为“卡奴”甚至陷入更深的债务危机;众所周知,这是美国人的消费常态。当这种模式运营的夏令营进入中国时,考虑到中国家长一手包办家庭财政的模式,更多的会帮助理财知识还为零的中国孩子了解金融理财知识,并通过让他们尝试建立自己的账户并进行管理的过程优化他们的理财思维和模式,这能帮助他们建立明确的金钱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渐渐的对投资有涉猎,进而有一些自己的见解;这会使得他们在金钱管理上拥有比同龄人更超前的理性思维能力。因此,总体来说,对于理财基础薄弱的高中生群体这样的夏令营其实值得一试。
高中生可以直接与长辈交流,一般来说,长辈的理财经验多是比较丰富的。而平辈中已步入社会的兄长姊姊,甚至同学朋友中理财比较成功者都是可以交流的对象。同时社区、银行和学校举办的理财讲座应积极参加,同时结合自身的情况与讲师进行交流,相信可以有所进益。
四、结论
在高中生阶段,孩子就应该自己接触金融理财知识,避免日后因突然的理财自由而产生无法负担的债务,或者是月初大手大脚月末啃泡面的中国大学生常态。大致可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报纸、收看新闻、尝试使用理财类应用、参加理财夏令营以及与经验丰富者的交流等方法丰富自己的金融理财知识。
参考文献
[1]张晨.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途径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3).
[2]胡广宇.高中生消费现状与教育对策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5(09).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储备资产不断增加,投资理财显得尤为重要,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理财。理财就是以“管钱”为中心,通过控制攒钱、生钱和护钱这三个环节,调节现在和未来的现金流,让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稳步、持续的增值。
关键词:
个人理财;投资;理财对策
目前来看,中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个人理财业务实质离真正的理财理念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文以个人理财为中心,对目前个人理财的现状和理财方法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对个人的投资理财有所帮助,有助于人们实现财务自由,让生活更幸福美好。
一、个人理财的概念
个人理财,又称个人财务规划,是为实现个人经济目标而制定、安排、实施和管理的一个各方面总体协调的财务计划的过程。通俗地说,个人理财就是在了解个人的生活、财务状况以及风险偏好的基础上,明确个人特定的理财目标,运用诸如储蓄、股票、证券、外汇、期货、保险、住房等多种理财手段管理资产和负债,在规避风险的同时达到收益最大化。
二、个人理财中存在的误区
个人理财,简单地说就是开源节流,管好自己的钱。现如今,个人理财几乎包括了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住房、汽车、教育、保险、养老等。成功的个人理财能够避免风险,增加收入,同时能够给人带来满足和喜悦感。个人理财不只是为了发财,也是为了丰富生活内涵。增加生活的情趣。在个人理财的过程中要保持平常心,这是个人理财应有的正确心态。然而就目前个人理财状况来看,人们额理财观念还存在着种种误区。对于还未着手理财的人,表现在:
(一)理财是专家的事
仅管理财已经贯穿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仍有一大部分人对理财并不熟悉。很多百姓认为理财中的一些术语太难理解,被搞的头晕脑胀。他们认为理财是专家的事,与自己并无多大关系。在他们眼中,专家掌握丰富的理财知识,并有深厚的现实经营,委托专家理财是一个不二选择。然而事实上,百姓理财应该借鉴专家的意见,学习理财知识,做到不仅善于理财,更要敢于理财。
(二)收入不高,没必要理财
低收入者认为,他们理财的意义不大,因为自己的本金不多,再好的理财也不会带来太高的收益,相反却要在自己并不熟悉理财的同时支付给专家一定的理财费用,得不偿失。但是,在我看来,穷人比富人更需要理财,我们不应该放过任何可以带来收益的机会,财富本来就是靠日积月累的。
(三)工作太忙,没时间理财
我有几个做IT的同学,月薪小两万,每年拿14个月的工资,收入不菲。但他们不买任何理财产品,只是把钱单纯的放在余额宝或工资卡里,有的就把钱交给家里的父母,存上定期。在他们看来,每天熬夜加班的工作已经让他们疲倦不堪,没有多余的经历关注理财。事实上,理财是实现个人财务管理最简单、最直接、最省事、最有效的办法。现在市场上的许多理财产品,大多数都是办完手续后就不会让你再多操心了,有什么变化银行会通知你。因此,理财不但不会影响你的工作,不会给你平添麻烦,相反还会减轻你的负担,给你带来便利的同时,增加你的收益。对于已经着手理财的人,表现在:
1.贪图高利
2015年底的e租宝事件应该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多人一味地贪图高利,却不知其中隐藏的高风险,这才给一些P2P平台带来了牟利的机会。然而,宣传高回报率是很多集资平台吸引投资者的首选方式。这种做法抓住了投资者想要从平台获取较高收益的心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很多个人投资者缺乏基础的理财知识所造成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成正比是个人理财投资应上的第一课,这意味着较高的收益是通过承担相应较高的风险获得的。从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来看,很多利率超过5%的理财产品,就已经不在保本的范围内。而2015年P2P行业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10.8%,高收益背后的投资风险究竟有多高是需要每个投资者思考的。
2.喜欢广种薄收
很多投资者并没有太多闲钱,却总觉得每个投资机会都不能错过。于是,股票、基金、债券甚至收藏都搞一点,虽然有效的投资组合能够降低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但在资本薄弱的情况下,涉及太多的理财产品,只会增加理财产品的管理成本,不能形成规模效益,从而减少了收益。同时,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涉猎的理财产品太多,难免有照顾不周之处,不免会减少收益。
3.过分自信
当人们有过某些经验或知道一些具体信息时,无论自己所知道的是多么有限,都倾向于自己做主张。这就是很多股民根据所掌握的有限的信息或者某人透露出一点某公司的情况就开始抢购股票,结果却赔的一败涂地的原因。当然,也存在着另一些人,他们往往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分相信专家的指导,而不相信自己。然而专家并不能预测到所有准确的信息,我们应该合理借鉴专家的意见,而不是盲目的听从。
三、个人理财对策
(一)成功的理财必须学会五种习惯
习惯一:记录财务状况能够衡量就必须能够了解,能够了解就必须能够改变,如果没有持续的、有条理的、准确的记录,理财计划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在开始理财之初,详细记录自己的收支状况是十分必要的,一份好的财务记录可以使您:1.衡量自己所处的经济地位———这是制定一份合理的理财计划的基础。2.有效地改变现有的理财计划。3.建立一个完整的档案,有效地记录自己的财产状况与支出状况。
习惯二:确定自己的资产一旦对财务状况做好了记录,那么算出净资产就非常容易了。明确自己的净资产是理财的重要一步,它会影响你对投资风险偏好的选择。
习惯三:明确自己的价值观和经济目标了解自己的价值取向,才可以确立经济目标,使之更加清楚、明确、真实,并且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计划便失去了可行性,也没有合理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理财行为,那样就很难达到你所期望的5年、10年甚至50年后的目标。习惯四:制定预算并参照实行月光族是现实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人群,正是由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制定预算,有多少花多少,想花多少花多少的结果。财富并不是指一个人挣了多少钱,而是指还有多少钱。大多数人认为做预算不但枯燥麻烦,而且有些做作,更何况计划赶不上变化,认为没有必须,因此做预算的重要性就被忽视了。而事实上,预算就像一道标尺,它会把你束缚在一个框架里,让你向着自己的经济目标不断前进。习惯六:削减开销很多人在刚开始时在抱怨拿不出更多的钱去投资,从而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其实目标并不是依靠大笔的投入才能实现的,削减开支,节省每一块钱,即使很小数目的投资,也可能会带来不小的财富,例如:每个月都多存100元钱,结果如何呢?如果24岁时就开始投资,并且可以拿到10%的年利润,34岁时,就有了20000元钱。投资时间越长,复利的作用就越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储蓄和投资带来的利润更是显而易见。所以开始得越早,存得越多,利润就越是成倍增长。
(二)理财小法则
1.及早投资,享受复利的神奇魔力,成为百万富翁
大家都知道复利的神奇效果,其实不管你的收入和需要是多少,良好的储蓄习惯是理财开始的前提。温饱和日常开支之余,应该尽早开始投资。有这样一对双胞胎兄弟,小明从25岁开始每年储蓄1000元,10年后总投资1万元,35岁后不再投资,用这些钱来生钱,60岁的时候他有了172648元。而小刚从35岁才开始投资,也是每年投1000元,可他一直投资了25年,投了25000元,最终效果还不如早他10年投资的小明,才98350元。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啊。
2.定期定额投资,化解市场波动风险
投资是有风险的,这是很多人拒绝投资股票、基金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在短期内,股票和基金都是有风险的,即使国债也有一定的价格波动。但是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股票、基金的稳定,使人们的收入远远高于通货膨胀。所以我们需要一些技巧来化解市场波动的风险。常规固定投资的最大收益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强迫你储蓄、投资、计划的实现,有助于你享受复利的魅力;第二个是放弃判断,从而降低总成本。
(三)制定理财规划
做任何事情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合理的理财规划有助于我们实现最终目标。
1.先弄清财务状况
清理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包括当前有多少资产,债务,以及预期的未来收入是多少,知道自己有多少财可以理,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2.市场调查选品质
当你开始着手理财时,应当做好市场调查,调查的结果可以作为你理财的参考和依据。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很多,所以做调查要有针对性,主要针对你比较感兴趣的理财产品,设计出相关性较大的经济指标,比如该产品的市场收益率、风险性、流动性等。通过市场调查,能够充分了解某一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和发展前景,做到心中有数,为将来选择理财产品做准备。市场调查时制定理财规划的重要一步,所做调查的结果正确与否直接关系你整个计划的成败,所以要认真落实这一环节。
3.专家咨询问收益
市场调查结束之后,下一步就需要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向专业人士咨询时,应该选择自己比较心仪的理财产品,应做到不耻下问。其实,理财问题集中体现在流动性与收益率,以及收益率和安全性的的矛盾上。我们总是在不甘心选择低风险低收益和害怕承担高收益高风险之间抉择,这时候我们可以借鉴专家对市场的深入研究,选择适中的理财产品。此时专家的意见显得尤为重要。
4.咨询过后定产品
结合自己的市场调查和专家咨询后,就需要在你比较心仪的理财产品中做决定了。当然,最终你可以选择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组合,这些都可以根据你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对风险与收益的偏好来定。但需要清楚的是,专家们的分析和指点仅仅是建议,他们不会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理财产品的选择还是你自己决定。所以,即使在选择理财产品前得到了专家的悉心指点,购买理财产品后也要有最坏的打算。总之,不管选择何种产品,保持平常心是必须的。
5.选定理财做跟踪
选好理财真正投资后,需要做绩效的跟踪,绩效也就是我们投资的效果如何。外部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收入水平也在不断的变化,我们应该经常对我们的投资绩效做一个测评,把我们的财理一下。有效的绩效跟踪也可以帮助我们及时纠正选择的错误,将损失降到最少。这样就可以实现财务安全、资产增值和财务自由的境界。总之,理财绝不是有钱人的专利,有钱人需要理财,没钱的人更需要做好良好的财务规划,甚至零资产的人也需要理财。个人理财服务现正成为中国百姓关注的热点和银行业竞争的焦点。随着我国入世后,外资银行全面进入国内市场,并且随着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逐渐成熟,个人理财服务市场将日趋活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将是十分广阔诱人的,且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个人理财服务也将更趋专业化。面对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革、不断实践、不断前进。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不断创新,就能够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
参考文献:
[1]薛韬.家庭投资理财之道.国[J]际市场2001(11):89-90
[2]陆正飞.财务管理[J].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43-346
[3]邢天才.证券投资[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265-275
[4]黄凤岗.个人理财入门与技巧[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13-23
亲子时间中,和孩子一起阅读一本财商培养书籍、与孩子一起投入一项与理财相关的游戏,寓教于乐,都是很有效的教育方式。不仅加深了亲子关系的亲密,还使孩子利用琐碎的时间积累知识,能力得到提升。
阅读中进步
《富爸爸,穷爸爸》
总销量超过2900 万册
豆瓣评分:8.6
适合年龄:7~10 岁
作者:[美]罗伯特・T・清崎,
莎伦・L・莱希特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译者:杨君,杨明
出版日期:2000 年9 月
页数:205
定价:18. 80 元
主要内容:
清崎有两个爸爸:“穷爸爸”是他的亲生父亲,一个高学历的教育官员;“富爸爸”是他好朋友的父亲,一个高中没毕业却善于投资理财的企业家。清崎以亲身经历的财富故事展示了“穷爸爸”和“富爸爸”截然不同的金钱观和财富观:穷人为钱工作,富人让钱为自己工作。
作品特点:
1. 对传统理财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揭示了成为富人的秘密。
2. 父母不能把提高孩子“财商”的希望寄托于现有的学校教育系统。
3. 倡导以稳定的“现金流”保障你的生活。
4. 教你真正分清资产与负债,从容面对个人财务的潮涨潮落。
5. 告诉你和你的孩子如何才能达到“财务自由”的最高境界。
作者介绍:
罗伯特・清崎,第四代日裔美国人,他离开商界后与别人共同创建了一家国际教育公司。这家公司在七个国家设有办事处,向成千上万的学生教授商业和投资课程。
莱希特是一名注册会计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青少年的教育事业,将注意力转向现行教育体制所忽视的财商教育上,帮助人们提高财商,改善财务状况。
经典片段:
1. 要懂得如何“让钱来替你工作”,而不是“为了钱而工作”。
2. 什么是资产?资产就是向你口袋送钱的东西。什么是负债?负债就是把钱从你口袋掏出的东西。
3. 富人买入资产;穷人只有支出。
4. 真正的财富是支持一个人生存多长时间的能力,或者说如果我今天停止工作,我还能活多久?
5. 富人关心的焦点是他们的资产,穷人关心的是他们现有的收入。
读者反馈:
人穷是一种观念,时刻想的是“我不能做这个”,正是这些自我施加的桎梏,彻底束缚了一个人追求财富的能力,把这些“不能”替换掉,时刻想想“我怎么能做成这个”,做一个积极的思考者和行动者。
《小狗钱钱》
全球销量逾千万册
豆瓣评分:8.9
适合年龄:7~14 岁
作者:[ 德] 博多・舍费尔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译者:王钟欣,余茜
出版日期:2009 年2 月
页数:209
定价:20.00 元
主要内容:
本书讲述的是理财高手小狗钱钱如何改变主人一家人的财富命运的故事。“欧洲第一理财大师”博多・舍费尔用生动的理财童话,教会你如何从小学会支配金钱,而不是受金钱的支配;如何像富人那样思考,正确地认识和使用金钱;如何进行理财投资,找到积累资产的方法,早日实现财务自由。
作者介绍:
博多・舍费尔,德国著名的投资家、企业家、演说家以及畅销书作家。他已经帮助欧洲成千上万的人在个人财务问题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成为欧洲第一理财大师,拥有“欧洲巴菲特”和“欧洲第一金钱教练”的美誉。
经典片段:
1. 金钱有一些秘密和规律,要想了解这些秘密和规律,前提条件是,你自己必须真的有这个愿望。
2. 尝试为别人解决一个难题,那么你就能赚到许多钱。把精力集中在你知道的、你会的和你拥有的东西上。
3. 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把希望只寄托在一份工作上。它持续的时间不会像你设想的那么长。所以你要立即寻找另一份替代的工作。
读者反馈:
作为面向孩子的入门读物,还是不错的。教你如何分配有限的收入,并持有赚钱的渴望和正确的理财态度。本书从侧面展现了,如果你想做成一件事,那么你会发现,全世界都在帮你。如果我小时候看到这本书,现在我的人生会不一样。
《经济好好玩》
被认为是“就算在世界出版市场推
出也属于绝不逊色的作品”
适合年龄:3~6 岁
作者:[韩]朴元培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译者:邓楠
出版日期:2015 年5 月
定价:507.2 元
主要内容:
该套书将财商教育巧妙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让孩子在不经意间接受财商启蒙教育。该系列一共39本,囊括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辨认钱币、认识币值,也包括制定用钱计划、买卖交易,甚至还包括节约储蓄、信用卡、税收、评价商业广告、竞争等比较深一些的经济知识。
作者介绍:
朴元培,著名的儿童图书项目策划人。著有《妈妈和孩子一起阅读的经济故事》《如何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幸福的富翁》等书。译者邓楠,韩国汉阳大学韩语硕士,一直从事韩国少儿图书的翻译工作,主要译著有《跳跳品格成长童话》全28册、《鲁滨孙系列》全5册等。
经典语录:
如果有很需要的东西,就应该买,可是买东西的钱是有限的,所以不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因此,在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什么东西是非买不可的,什么东西是马上要用的。一句话,比起想买的东西,要先买眼下需要的东西。
读者反馈:
经济是枯燥的、是乏味的。如何将这些大道理讲给小孩子,并让他们接受,这是一个难题。本套丛书通过一些生活中的小事来阐释深奥的经济理论。让孩子们了解钱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并熟悉日常生活中和钱有关的常识,为小朋友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和价值观。
大富翁
豆瓣评分:9.2
适合年龄:6 岁以上
制作团队:大宇资讯集团
首发时间:1994 年
游戏内容:
大富翁(Monopoly),又名地产大亨。是一种多人策略图版游戏。参赛者分得游戏金钱,凭运气(掷骰子)及交易策略,买地、建楼以赚取租金。英文原名Monopoly意为“垄断”,因为最后只得一个胜利者,其余均破产收场。
游戏特点:
大富翁系列是大宇公司的金字招牌,也可以说是历史最悠久的中文游戏,从最初的作品到现在,已经经历十多个年头。每一代的《大富翁》与上一代相比,都会有很多的新玩法出现,比如二代里多种多样的股市面上,轻松的赚钱方法;三代中富于变化的场景,激烈的争夺经营权……四代更是好玩,场景更多了,美国、日本都是新加的场景,还有着不同的风景名胜。
富爸爸现金流游戏
豆瓣评分:6.9
适合年龄:6 岁以上
制作团队:《富爸爸,穷爸爸》
作者罗伯特・清崎
首发时间:20 世纪90 年代
游戏玩法:
游戏默认多幅地图,以掷骰点数前进,并有多种道具、卡片使用,另触发一些“特别事件”。主要通过购买房产,收取对方的路费、租金,来导致对手破产。
玩家反馈:
大富翁是小时候一直玩到现在的游戏,新的版本不断创新,越来越有意思,投资和理财方面收获很大。
游戏内容:
现金流游戏(The rat race),俗称“老鼠赛跑”,在游戏中,每个玩家都有机会经历真实人生的所有过程,并在面对生命及外在环境的变化时,学习如何及时回应挑战作出最好的投资理财。
游戏特点:
现金流游戏引入了收支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并且游戏的规则之一就是你在游戏中的每一步操作都必须填写收支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揭示了金钱运动的规律。这就使得游戏者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很自然地接受了会计和投资的相关概念,可以说,这是每一个想要实现财务自由的人的必修课。
游戏玩法:
现金流游戏共有两个游戏圈,“老鼠赛跑”圈和取得财务自由之人所在的快车道。这两种游戏圈其实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在“老鼠赛跑”中尽快获得资产收入,当你的资产收入超出你的总支出的时候,你就跳出了“老鼠赛跑”的陷阱,并进入了快车道,如果你能在快车道实现你的梦想或者月现金流增加五万以上,你就获得了比赛的胜利。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涵与外延。
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和使用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其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中享有安全权等“十大权利”,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应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动实现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随着金融模式的创新,金融消费者的内涵与外延更难界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如,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其他服务于资金配置的金融模式一样,涉及资金供给者、资金需求者、资金中介三个方面,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渗入其中各方:从资金供给者来看,需要投资者具有对投资项目的鉴别力以及额外风险的承担能力,在我国应坚持适度的投资人门槛;从资金的需求者来看,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资金中介来看,考虑到中介平台的金融服务性质,应当给以特定的行业或牌照约束,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重中之重。在资金供给、需求和中介三者中,更注重后两者的利益。现有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银行运营的网络化、金融产品的网络化销售等成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基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弱者的立法主旨,接受金融机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通常也被视为金融消费者。
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由柜台业务、产品营销、投资理财风险提示、收发服务等传统业务,向网上银行、信用卡支付、第三方平台、线上投资等互联网领域转变。近年来“存款失踪”、信用卡被盗刷、P2P卷款跑路的风险频现,金融消费者权益呈系统性、区域性受损的趋势,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受到较大的威胁。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现状及难点。
金融消费者可通过营业现场投诉、电话投诉(营业网点监督电话、金融机构客服热线、部分地区人民银行123633等)、意见簿、网络投诉、信件投诉等渠道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媒体、司法、政府等部门进行投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金融机构正按照“一行三会”的要求,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保障机制等方面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设立投诉处理部门及处理联动机制,加强投诉渠道建设,强化网点现场处理投诉能力,规范处理流程,从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投诉、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理财投资风险、银行卡防诈骗、自助机具使用方法、反假币、非法集资等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知识热点,通过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宣传月等方式,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万里行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普及教育,告知金融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的渠道和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知识辅导和信息支持。
消保工作由于涉及的产品、服务种类多,业务面广,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侧重于客户的投诉处理,受理投诉的人员业务能力往往难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给类诉求,尤其像客服热线,在第一时间为消费者提供的帮助多限于模板类的固化解答,解决消费者操作性、咨询类的处理流程长,特殊业务的处理流程更长。消保工作处以应付状态,存在重营销、轻服务;重投诉、轻权益的问题,风险事件披露不及时、对消费者投诉信息的再加工和价值利用不够。
现行的“一行三会”监管体系难以适应互联网大环境下的金融创新。由于伪基站和网络安全类软件的恶意侵害,导致金融消费和金融机构维权举证艰难;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加上消费者自身存在知识储备不足、防范意识不强,对金融消费者加强教育任重道远。金融消费涉及千家万户,金融消保工作面向全社会,金融消保诸多难点亟待解决。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设想
(一)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体系框架、风险所在
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规则,线上与线下同步。由于混业经营更加突出,监管理念要从过去机构监管逐渐转向功能监管,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某些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则,如央行负责支付,银监会负责金融机构及P2P等互联网信托和消费金融,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和基金销售,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同时要提高网上支付平台和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要使得线下已有的规则,进一步在线上落实。加快P2P和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奠定根本性基础。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以最快的速度收集有效证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调解、诉讼、仲裁、追索等后期权利的维护机构。
(二)提高互联网筹融资的准入门槛
需求者、中介机构必须提供风险披露、投资者教育等材料,实行公安、电信、业务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制和审批制,全面加强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
(三)实体金融机构注重为互联网金融提供经验
金融机构如发现有关存款失踪的投诉,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锁定证据等。
(四)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教育和培训
改变宣传代替培训的消费者教育模式,关注普通人最需要的金融服务,深入浅出的把金融知识和资讯以传导给消费者,通过媒体、定期培训等及时予以风险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和自律,避免为高收益前赴后继,提供类似信用卡被盗刷短信提示,应在最近的自助设备刷卡取证的维权取证常识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等。
【关键词】银行理财;风险控制;监管体制
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理财产品成为了企业融资和居民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其2007年规模仅为8190亿元,在2008年已急剧攀升到3.7万亿元,完成了翻倍的增长。截至2012年底,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达7.6万亿元,已高于我国流通中现金的总额,相当于同期我国存款总量(91.95万亿元)的8.3%。但是,这样的增长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如何认识这些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已经成为了一个紧迫的命题。
一、理财产品风险来源的理论分析
理财产品除了常见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之外,机构采用不适宜的运作模式和缺乏相应的内控制度会导致理财产品出现“内部风险”。而同样,不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则也会导致“外部风险”的出现,这两种风险使得产品创新缺乏必要的约束,造成监管真空,影响着理财市场的稳健发展。
(一)理财产品的内部风险分析
1.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风险
资金池-资产池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债券、票据、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信托融资计划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产品,持续性的募集资金,通过动态管理模式保持资金来源和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模式。其特点是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也就是在资金形成较大的规模效应后,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对资金进行期限错配,实现盈利,提高资产管理的主动性。而我国现今采用这种模式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和规模占比达到90%,为我国投资者创造了巨大的收益财富。但是,“资金池”模式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一个“庞氏骗局”,从而造成银行风险。首先,在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确实存在一些短借长投的资金错配现象。我国大部分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足一年,一般只有数月甚至数日,当一些短期融资被投入到长期项目,一旦面临资金周转问题,有些银行就会通过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偿还到期产品。如果资金链断裂,流动性风险敞口就会暴露出来。其次,期限错配还可能会造成银行的亏损风险。比如许多银行会选择在年底突击发行一些债券型理财产品吸引存款以满足存贷比考核,但是由于这些理财产品的存续期明显短于中长期高收益债券的存续期,从而造成期限错配。当理财产品到期,发生大批赎回债券套现,则会造成债券价格下跌,引发价差损失。尽管银行方面会事先安排以约定价格回购债券,确保理财产品收益符合预期,但是由于各家银行的议价能力和对冲价差损失和利率损失的能力不同,亦有可能由银行用自有资金来承担部分亏损。第三,这种“资金池-资产的运作模式,信息透明度低,资金投向模糊,投资者难以获得关于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和盈亏状况信息。因为一部分理财产品资金做不到与投资项目的一一对应,所以资产本身的风险在投资人和筹资人之间很难界定清楚,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可能需要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保本型产品的收益。而且产品无法分账管理,实现单独的成本收益核算,也就难以检验产品设计的合理性或缺陷,不利于银行资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积累。
2.理财产品的管理风险
除了以上所说的银行理财运作模式造成的风险之外,理财产品本身设计也存在诸多缺陷,同样会引发投资风险。
首先,产品投资标的投向过于集中,导致风险分散效应不足。在同业竞争异常激烈的大背景下,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了大量高收益的产品吸引客户。一般的标准债权资产显然不能满足这些产品对收益率的要求,所以银行被迫持有大量高风险,流动性较低,而名义收益率较高的非标债权资产,特别是信托贷款。以中信银行的非标债权资产超标问题为例。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中信银行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产品规模为1515亿元,占其整个理财产品总规模的64%。这样的理财资产布局会导致风险积聚,违背了理财业务对安全性的要求。一旦银行对这些项目的风险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会出现重大亏损,对银行资金、信誉都造成极大的压力。
第二,银行的定价机制受制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价能力仍有待提高。如今,我国银行缺乏对衍生品的设计和定价能力,一般依赖于外购的交易系统,在交易复杂产品时需向外资银行询价,丧失定价权,其中蕴含极大的风险,同时易使产品同质化[1]。而且我国的基准利率仍旧没有最终实现市场化,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风险估值。当缺乏市场机制作用下产生的基准利率,如伦敦市场的LIBOR和香港市场的HIBOR,银行就无法形成和完善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不同产品的风险溢价的定价体系,产生风险和收益错配的风险。
第三,我国金融机构在QDII业务方面的经验不足,人才缺乏,技术仍很不成熟,这样使得中资银行容易出现管理风险,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中资银行系QDII已经出航7年,大部分仍在亏损,其中招商银行发行的海外寻宝系列之招引商品指数投资理财组合理财计划亏损最大达32%。归根到底,是三个原因造成的:(1)从业人员本身没有足够的国际资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无法正确判断国际经济形势,也无法根据形势变化灵活做出资产布局调整,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2)产品设计单一。很多银行QDII都是100%单一挂钩境外公募型股票基金,无法对投资工具进行甄别筛选,并设计出均衡的投资组合,缺乏产品管理主动性。(3)受限于自身国际化水平,对国际市场的规则缺乏了解,没有话语权。相比之下,外资银行在人才培养机制,与其他资产管理专业机构合作深度,网点分布以及产品设计经验方面优势明显,能为客户提供全面深入及时的QDII理财建议。以渣打银行为例,纵观2012年全年到期的银行理财红榜,渣打银行的两款QDII产品居于前两名,最高一款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为27%,收益最低一款产品实际收益率为18%。这些都是与外资银行丰富的产品设计和管理能力密切相关的。
3.银行理财的影子银行风险
“影子银行”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对欧美来说,主要是围绕证券化推动的金融创新工具,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影子银行却与理财产品联系最为紧密。根据央行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我国的影子银行统计体系囊括商业银行表外理财,证券公司集合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投资基金等[2]。尽管我国尚未有官方的影子银行规模统计数据,但是根据社会普遍估计,我国的影子银行规模大致在20万亿-30万亿的区间范围内,接近我国GDP的50%,已经成为金融系统中不可忽视的力量。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和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定向资产管理等银信,银证合作渠道的联接,将银行资金从表内转移到表外,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放贷行为,帮助银行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等监管约束和限制。
这样的行为,从整体上,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一方面,影子银行改变了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根据资料显示,我国银行新增信贷在社会总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不断下降,从2002年的92%下降至2012年11月的54.75%,下降了近37.25%。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实现了投资者和融资者的对接,将金融体系的内部风险通过理财产品更大比例的传导给了广大的投融资者,加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敏感性。另一方面,理财产品一般都投向与银行有业务联系的项目中,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将表内的风险分散出去之后,却又通过银行的担保,信用增级或贷款担保等业务,使得风险又重新回到了表内。导致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风险隔离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具体来说,当信托和券商沦为银行理财业务的通道,就已经妨碍了这些行业的正常和稳健发展。以银信合作为例,银行常用的一种手法便是通过“双买断”,即即期买断远期回购的协议,使出让方将信贷资产转出资产项下,同时受让方也因为回购协议的存在,不将该笔信贷放入自己的资产项下,从而使得信贷资产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失踪”,达到将信贷资产转移至表外,规避信贷规模限制的目的,使央行流动性管理失效,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造成巨大威胁。第二种形式是银行之间互相购买对方的理财产品,实现“对敲”。这种模式的运作主要是依靠信托公司从A银行里购买信贷资产然后打包成信托计划再卖给B银行,从而B银行便持有了A银行信贷资产为标的的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B银行亦可以进行反向操作。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把信贷资产从表内转出表外的操作,通过交叉持有对方银行的信贷资产,反而增强了银行间的联系,进一步扩大了风险。而且还容易产生另一种风险,即信用风险[3]。在实际操作中,买入方很难对贷款做到逐笔的严格审查,看重的还是交易对手的信誉,但是这并不能作为风险防范的措施。一旦资产包里的信贷资产出现不良状况,买入方难免会遭遇损失。而且,交易可能涉及多方银行和信托公司,使得交易更加复杂化,风险界定,计量和监测都会成为很大的难题。信托公司在其中都只充当业务通道,收取低廉的牌照费,并没有提高信托行业自身技术水平,不利于行业发展。
(二)理财产品的外部风险
1.分业监管体系导致监管失位,缺位
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体系,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政府机构集中监管、交易所一线监管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自律监管组成监管体系。这样的监管体系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能够有效控制各自监管对象的风险。但是随着我国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快,现行的分业监管制度已经难以应付如今的局面。像理财产品这样的结构型产品,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领域,其监管难度大大增加,很容易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出现。另外,我国监管部门间主要的协调机制是“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一行三会”列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这样的沟通协调机制,往往无法及时发现风险并风险提示,产生的决议也多停留在总结经验和教训上,对即时出现的问题无法快速的产生解决方案,最终易造成监管的滞后性。
2.债券评级虚假,产品风险提示的功能减弱甚至丧失
债券型理财产品,风险低,且具备不错的收益,广受一些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欢迎。特别在月末或者年末,银行为了满足存贷比考核,通常会发行类似产品来高息揽存。而该类理财产品为了吸引客户和方便销售往往要求投资的债券具备良好的信用评级,所以很多债券评级机构看到债券市场投资需求旺盛,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包括调高公司偿债能力或增加抵押物估值等)将一些A级别,A+级别或AA-级别的债券提高到AA级别,满足银行理财产品债券投资标的的信用评级要求[4]。截止的2012年9月末,共有150余家债券发行人评级被上调,城投类发行人评级上调最多,高达42家,且还没有一家城投被降级。这些周期性行业能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地方融资平台险象环生,以及面临国家种种产业政策限制的情况下逆势上涨,评级结果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中债估值存在明显差距,缺乏评级调整的有力依据,其真实性、合理性和可靠性不得不令人怀疑,失去了风险评估的功能,造成市场混乱。
二、风险控制现状
2009年,在国家信贷规模管制下,部分银行为了突破国家限制,盲目增加了大量信贷资产类的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和券商等渠道发放贷款,市场投机心理也随之大增,风险暴露,危害到了银行业的经营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密集地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市场进行规范和限制,以期市场能回到健康有序发展的方向上来。
(一)对客户进行细分,设置不同的业务准入门槛
鉴于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监管部门从投资范围和产品认购起点等角度出发,引导商业银行调整理财业务定位,加大客户细分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5]。
2009年7月6日,银监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银监发[2009]65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将理财客户划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标明所适合的客户类别;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这一划分可以引导银行改善自身的客户结构。通过设置投资门槛,阻拦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客户盲目投资,然后加速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来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投资经验丰富的高端客户的需求。
除此之外,在特定投资标的的准入门槛方面,2009年12月,银监会又再次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银监发[2009]111号文)第六条针对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者推出了更细致的投资准入门槛。银信合作产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或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应执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具体见图三。毕竟权益类的产品投资期限长,特别在股市低迷,IPO受限,市场资金流动性紧缺的环境下,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必须加以规范限制,避免过度投机,加大市场的波动性。
(二)限制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种类
各银行为了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不得不将投资标的瞄准更高风险的金融工具,比如高收益债,信托贷款和未上市企业的股权等。为了限制银行理财资金过度集中于高风险的投资品种,银监会在多个文件对投资范围作出了限定[6]。比如在65号文中就规定,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标的市场公开评级应在投资级以上;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上述规定的出台,明确的界定了产品设计的安全边界,有利于银行加强自身的风险控制管理,减少风险的积聚,促进理财产品回归稳健的道路。
(三)加强对信贷类理财产品的管制,控制表内风险表外化
信贷类理财产品是近几年银监会重点打击控制的业务之一,银监会对于信贷类理财产品的调控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信贷资产的来源;信贷资产的真实转让;信贷资产的信息披露;信贷资产的质量。运用提高该类理财产品业务成本,沟通成本的方法对该类理财产品进行限制。
首先,银监会严禁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受让本行的信贷资产,如在111号文第五条中就明确提到“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堵塞了银行以此种方法将贷款资产移除表外的路径。
其次,银监会要求严格履行信贷资产的转让手续,实现风险,会计文件,从属权利的对接。比如,在111号文件第四条中就提出“商业银行应在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产的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或者加盖商业银行有效印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移交给信托公司,并在此基础上办理抵押品权属的重新确认和让渡。如移交复印件的,商业银行须确保上述资产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真实与完整,如遇信托公司确须提供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商业银行有义务及时提供。信托公司应接收商业银行移交的上述文件材料并妥善保管。”对信贷资产真实转移做出了手续上的明确规定。在113号文件中第六条也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相应的担保物权应通过法律手续予以明确,防止原有的担保物权落空。”进而督促信贷资产从属权利的转让,如股票质押、应收账款的质押的抵押权变更手续。加大了银行和信托之间转让信贷资产的成本,压缩该类通道业务的利润空间。从风险真实转移和会计程序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信贷资产受让方和出让方应履行的法律手续和义务。
第三,针对信贷类理财产品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回购协议,致使信贷资产从交易双方或三方资产负债表中“消失”的现象,银监会也做了重点的说明和限制。比如,在113号文件第四条作出过说明“禁止资产的非真实转移,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该条例对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通道业务中暗含三方,四方的协议进行了围堵,大大提高了违规的成本,但具体的效果,还在于政策的执行力度和行业的自律性。
最后,注重信贷资产转让后管理。以往信贷资产转让后,经常会陷入管理权责不清的境地。转出方认为信贷资产已经转出,无需负管理责任。信托公司认为自身只是作为“通道”存在,不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监测,过分依赖银行的评估。受让方往往又因为回购协议的存在,而忽略对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所以在11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应严格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转出方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完全转移给转入方后,方可将信贷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转入方应同时将信贷资产作为自己的表内资产进行管理;转出方和转入方应做到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得落空,转入方应按相应权重计算风险资产,计提必要的风险拨备。加强了信贷资产转出后的管理责任,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委托关系。
(四)加强对非标债权资产理财产品的管理
2013年,银监会推出《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俗称,8号文件),对未在银行间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顿。
第一,银监会要求提高产品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在八号文件第二条提到“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这样的政策有利于各个产品进行独立的风险测试,便于风险控制和监管。对通知印发前不合规的产品追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带有一定的惩罚性,通过加大新增该类产品的运营成本,督促银行进行业务转型。
第二,细化了银行风险提示的内容和义务。在八号文件第三条提到“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透明度,和保证投资者合理的知情权,有效防止投资标的在盈利,理财产品却在亏损,银行拒绝或无法提供相应解释说明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银行模糊理财产品投向,利用风险溢价错配,滥设产品的几率。
三、经验借鉴
近几年,我国正处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过渡期,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工具,正在逐步打破行业间的隔阂,加速金融资源的整合和业务的交叉合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自由化、全球化所带来的风险也在不断积聚,给我国的金融体系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7]。我们可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各种解决方案的优势和弊端,最终选择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
(一)国际宏观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显而易见,分业监管的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如今的形势,一方面是理财产品创新不断冲击旧有的监管体制,导致监控效果的下降;另一方面,现有的监管体制也限制了理财产品创新的活力,约束了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成熟。所以,我们要积极借鉴国外监管体制的有益经验,努力推动我国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市场发展相适应[8]。
1.美国的多方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实质上是在原有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金融机构的协调和综合,是机构型和功能型监管模式的混合体。从机构监管角度上来看,美国采用的是“双线多头”的金融监管模式。“双线”即指监管中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主线。“多头”是指有多个机构共同履行监管职责。从功能监管的角度上来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ETC)和州保险监管署都是功能监管者,它们的主要职责是对市场和产品进行监管而非是对产品或市场的使用者监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美国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采用的是伞形监管。由美联储居于“伞顶”作为基本监管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人主体进行监管,对金控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稳健经营做出全面评价。金融控股公司的其他子公司则仍沿用分业监管模式。
笔者认为,美国的多重监管模式有着其他模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1)可以充分发挥机构间的竞争优势。监管机构间因为存在竞争压力,推动各机构提高效率和业务水平,增加企业造假成本和贿赂成本,降低监管机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2)美国的监管制度实质上是混业监管和分业监管的混合体。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针对性,对不同市场的机构和产品之间的差别有清晰的认识,比如SEC和CETC各有分工。另一方面通过伞形监管,由美联储牵头,可以有效协调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统一各机构的监管标准,政策和文件手续,向所有机构提供详尽的数据库,通过信息共享降低信息成本,也可以检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但是,在次贷危机以后,美国这种模式的缺点也被无限放大。①只注重对微观风险的监管,而忽略了宏观式的监管,未能察觉系统性风险的发生。②重复监管提高了监管的准确性却造成了监管的低效率和高成本。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机构之间的竞争逐渐大于合作,博弈成本增加。对于某些产品存在监管权责不明,而对于另一些产品又出现了监管空白。
2.次贷危机后英国“准双峰模式”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针对次贷危机出现的问题,在2011年6月16日英国政府正式了包括《2012年金融服务法草案》在内的题为《金融监管新方法:改革蓝图》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全面阐述了改革设想。在该《白皮书》中,明确提到废除三方监管体制(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和财政局),重新确立“准双峰”模式。具体来说,英格兰银行下新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负责监控和应对系统风险;“双峰”分别指新设的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和新设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竞争,并保护消费者(见图1)。
这种模式下,首先是强化了宏观审慎监管的监控原则和目标,FPC成为一个位于监管框架顶峰的机构,负责识别,评估,监控全系统内的风险积累情况,可以对PRA和FCA发出指示,帮助英格兰银行维护和增强金融系统稳定性。其次是以法律的形式加强了各监管机构之间法定协调职责,要求其签订正式的监管备忘录并定期更新。备忘录中的条款将对机构产生法律约束力,成为政府和议会问责的工具之一。
这种新的模式相比以前的监管模式具有很多新的特点。对中国监管体系的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方面,宏观审慎监管采用跨部门委员会的形式。FPC在人员组成上包括英格兰银行,FCA和财政部的相关负责人和代表,这种跨部门委员会的形式,能够全面的反映宏观和微观监管部门的需求和立场,为政策的制定和统一提供必要的资源。
另一方面,前瞻性和主动式的监管。我国现有的监管体系往往是事后监管。总是当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出台文件,要求金融机构改进或作出处罚。但在英国新模式下,PRA将大量采用前瞻性分析,通过识别企业内部的弱点,并在适当的时候主动干预,要求企业处理这些弱点,实现动态监管。
(二)国际微观定价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的理财市场发展要远早于中国,在产品定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相对成熟的技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方法称为风险预算[9],即理财客户首先明确自身可承受的风险水平,银行再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收益率报价。比如客户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银行就只为该类型客户提供保本型产品;如果客户可以承受本金10%的损失,银行就根据10%的最大损失率为其设计产品组合,并匹配相应的收益率。在此前提下,如果客户理财亏损在10%之内,责任则有客户自身承担;如果亏损额超过10%,银行则承受部分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也可以约定利润分成比例。比如银行可与客户约定,客户收益率在10%以内所有收益归客户所有,超过10%的部分,则归银行所有。或者把理财收益作为一个整体,按比例在银行和客户之间分成。按风险预算定价方法明确了银行和客户的责任和权益,一方面减轻了银行片面追求高收益率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银行的利润来自于客户的收益,这样的共同利益机制有利于提高银行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的谨慎性和积极性,推动银行理财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能够根据不同投资标的,以及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进行差别定价,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具备合理收益预期的产品。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新的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
尽管我国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实现混业经营,但是在这样的过渡时期,监管部门要未雨绸缪,从制度、法制、组织结构三个角度为防止系统性风险,产品创新和提高监管效率做好准备。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改革:
1.参考英美经验,对监管的组织结构进行试点改革,再逐步推广。组成一个跨部门的合作委员会,成员由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选出代表参加,对理财产品进行跨市场,跨产品,跨机构的专职监管。尽可能兼顾宏观审慎监管目标,降低协调成本,促使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实现信息的共享,相互启发。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有利于改进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培养出一批适应新监管体制的人才以及开发出一套监管信息传输系统,实现监管的网络化,科学化。当试点获得成功时,便可逐步推广到整个监管系统中,进行监管体制的改革。
2.尽快对理财产品进行专门立法。加速产品法律关系的认定,明确风险划分和收益分成,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审查,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后续的干预调整提供法律依据,强化对银行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管理失位,失误的处罚力度。
(二)整顿评级行业,注重风险提示能力建设
由于通过科学计算得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产品评级,能够有效帮助投资者评估产品风险,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也便于监管机构对相关机构和市场的运行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对管理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如何规范评级机构执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实现评级流程的透明化,保证评级结果客观,独立,公正是下一步政策出台的重要落脚点。监管方要从信用评级机构利益独立性,过程规范性,从业人员的专业性等方面入手,对评级机构进行整顿。
我国监管机构可以从几个角度入手进行改革:
1.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1)评级机构需要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布评级数据来源、信用评级方法、评级模型以及其他关键的具体说明信息。(2)没有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证明评级信息来源和评级技术科学合格,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对外评级结果。(3)信用评级机构应该向公众公布信用评级机构经营的历史业绩数据。
2.加强监管立法和制度建设,统一监管标准。现在我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正出于“三无”状态,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缺乏完善的评级业务认可和评价制度,缺乏惩罚退出机制。各监管部门应该相互协调,尽快推出一套统一的监管指导文件,统一监管标准。借鉴国际经验,引入评级机构评价体系,对评级机构的业务水平做出公正客观的审核,并将结果向公众公布。对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的执业人员和机构进行处罚,严格实施问责制。完善退出机制,对恶意欺诈的行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从严执法。
(三)加强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在产品运行过程中,内部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外部约束机制的发展只是起到了监管的辅助作用[10]。首先,银行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提高银行内控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垂直化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对银行理财产品内控的所有环节,包括决策控制,授权管理,操作控制,执行保障,监控预警,内部稽核进行统筹规划,对各环节的流程安排,考核指标制定,人员配置,组织结构,风险点评估等做出统一规定。其次、对于银行内控中经常出现的操作风险,比如银行职员违规代销产品,窃取客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要重点监控。采用不定期现场核查,控制分行业务权限,加强资金核查,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重视客户的风险测评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纠正,整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同时要努力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理财经理的风险意识。这方面可以参考外资银行的做法。以渣打银行为例,理财客户经理每销售一款新产品之前都要参加银行内部考试,确保理财客户经理对产品的内容和风险有清晰的认识,降低操作风险的可能性。第三、银行要把国家政策和外部金融监管规定与内控制度有效结合,保证各项政策规定落实贯彻到基层。银行要根据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家政策的调整,不断完善自身的内控评价体系,明确各层的职责要求,做好一线操作合规,二线监控复核,三线再监督和评价的内控机制,保证政策贯彻到位。
参考文献
[1]孙建坤,曹桂山,卢博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定价分析[J].银行家,2012(4):99-102
[2]张佳坚.浅析中国影子银行[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1):46-47.
[3]巴曙松,尹煜.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改革及其借鉴[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6):6-13.
[4]陈植.银行理财产品井喷 利率市场化重估债券信托收益率[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1-4.
[5]杨飞.优势产品价值凸显监管新规影响颇深[J].中国城市金融,2009(9):50-53.
[6]张龙清,孙碧.监管新规下的银行理财业务:影响与发展[J].新金融,2010(3):33-35.
[7]巴曙松.金融危机下的全球金融监管走向及展望[J].西南金融,2009(10):11-14.
[8]汪涛,郭宁.金融衍生品监管模式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J].商场现代化,2008(25):37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