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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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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发展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232-02

1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在1993年以前实行混业经营,银行业长期占据金融体系的主导。随着1980年国务院于颁布的《关于推动联合的暂时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提出鼓励银行尝试办理信托业务,多家银行相继成立了信托机构。20世纪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商业银行为证券市场的形成发展提供了人力、物力以及技术的大力支持并成立了证券部,经营企业证券的发行等业务。

随着我国在1992年下半年迎来经济发展热潮,巨额的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进而致使金融业秩序甚至整个国家经济混乱。此后,国家开始全力整顿金融秩序,并在1993年第一次明确提出银行业和证券业要实行分业管理。两年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分业管理又赋予了法律角度的确立。

一个国家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选择应该与本国经济发展的水平紧密相连、理论联系实际。回顾世界商业银行经营体制选择的发展,从19世纪50年代美国、德国出现混业经营到20世纪资本主义国家出现金融危机,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不得不实行分业经营,再到20世纪80、90年代,受到金融自由化的影响及不断出现的金融创新,金融监管程度开始减缓,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欧美国家和再次转向银行混业经营的体制。如今,众多西方大型银行已成为提供银行、保险及投行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的公司。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银行业是应该转为混业经营,还是继续坚持分业经营呢?

2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2.1 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993年以后,中国逐步开始实行分业经营运,以更好地管理金融活动、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但现实显示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存在着很多问题。

(1)分业经营体制反而加大金融风险。

因为商业银行将业务重点局限在贷款和存款业务,且贷款业务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普遍效率较低,发展动力不足,因此导致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迅速上升,业务收入不能弥补支出、产生大量金额的亏损。保险公司则只能把收取的保费存放在银行或者购买一些债券,保费资金没有用活。一些保险公司依靠存款利息甚至无法满足客户理赔及其他支出的需求,逐步呈现亏损状态。证券类机构也面临相似困境,由于融资渠道的缺乏,股市萎靡不振时,不少营业部入不敷出。股市高涨时,又出现证券公司非法挪用客户资金,改善自我运作能力的现象。分业经营的体制已导致多种金融机构孤立运营的局势,阻碍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2)分业经营体制不利于金融业发展。

分业经营管理的政策使得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丧失了自由性。金融机构只能根据分业经营的各种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业务,监管部门众多,新的金融产品推出难度较大,严重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业务创新与发展。

(3)法律基础薄弱。

一方面,相关法律并没有联系我国金融业实际情况,抽象且无参考性。另一方面,虽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法律条文较多,但是涉及监管的法律是非常小的一部分,缺乏实际操作性。

2.2 混业经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中国的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以及金融自由化发展需要的选择,也是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选择。其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混业经营,可以达到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减小资产风险、增加运营效率的目标。

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组成结构缺乏多样性,其中信贷资产占据总资产的很高比例,其他种类的资产占比非常小。通过对近年来中国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信贷资产占总资产比例高达70%。其中七成的信贷资产又流向了国企。这种构成比例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很大,万一出现经济不景气的形势,许多企业将破产,而最大的受害者则会是银行自己。正如所有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的道理一样,银行的资产在混业经营的体制下将可开展保险、投行等多元化业务,资产组成单一的状况将会得到很大改善,进而使面临的风险大大降低。

(2)混业经营体制可增强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同业竞争的能力。

随着我国加入WTO已满十年,外资银行涉及更多的业务,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愈发激烈,中资银行的优势在逐渐减少。而国内的外资银行依托丰富的业务经验、强大的软硬件以及先进的服务理念,将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极大的挑战。首先便是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不同带来的冲击。正如上述分析,欧美国家的混业经营模式给予客户更多的选择去管理资产,也可以促进银行进行产品创新,减少成本、提高业务机会及盈利能力。我国本土商业银行传统单调的存贷款业务明显无法与之抗衡。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能被混合与外资银行的竞争。

(3)减少监管成本。

目前我国分别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对银行、证券及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管理,这种做法主要是基于提高监管效率的考虑。然而,所带来的弊端是几个部门自成体系,互相缺乏沟通,给被监管机构带来机会利用法律漏洞体牟利。例如银行偷偷将信贷资金流向股票市场等行为在监管上会因为监管部门较多而遇到很大难度。

3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的对策

3.1 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混业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全能银行与金融集团两种。后者又细分为各类金融机构独立运作、银行直接对证券及保险公司控股与金融控股公司三类。从我国现有法律及监管制度的实际情况出发,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确保各个部门的协同作用,且自身具有灵活性与一定规模,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制是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最佳选择。

3.2 进行产品创新,发展电子银行

混业经营是产品创新的土壤,商业银行应遵循现有法律,合法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拓展业务合作的空间,用更多的选择吸引客户,从而使本土商业银行具有与外资银行竞争的基础与实力。此外,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更多的客户喜欢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减少去银行的路上及在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这就对商业银行运用电子网络进行混业经营、提供更高、更全面的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3.3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

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组成的“三会”与人民银行进行分业监管的初衷是专心监管银行、证券及保险三大金融机构,提高管理效率,然而其日益凸显的缺陷刚才已经进行了分析。由一个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的监管固然是顺应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然而如果立即进行转换,无论是立法等硬件还是寻找全面型人员等软件方面都面临较大的难度。因此,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一方面,可以定期举行电话会议,沟通各自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分析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将各自掌握的数据录入一个共享数据文件库里,已达到减少真空地带带来的风险及重复监管带来的成本损失。

第二,提升监管水平。金融监管理念应该是持续的、定量的,而非单次的、定性的进行监管。要提高监管者的素质,要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参考学习欧美国家的丰富经验和技术,提高审慎监管、持续监管能力;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并积极与世界监管组织部门进行合作,共享信息资源,互相交换意见与想法。

第三,改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内控制度的完善与否,极大影响着企业的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内因决定外因,监管当局的监管围绕着银行良好的内控制度发挥作用,商业银行应该提高对自控重要性的认识,减少操作风险,真正的发挥内控的强大作用,而非全部依赖外部监管。

3.4 引入复合型人才

引进精通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全面型人才,同时注重对这种高端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在不同金融机构进行轮岗工作等方式来实现。这样一方面提高了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未来实现由单一机构进行统一监管的最终愿景打下了基础。

4 结语

根据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外资银行业发展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选择混业经营具有充足、明显的理由。我国也已具备了实施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本土银行业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正确的途径,又快又稳的转向混业经营。在转变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监管当局应完善管理体制。通过以上多种手段,使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竞争力得到提高,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秦厉、邱群霞.中国银行业的制度变迁—— 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J].金融观察,2005(9).

[2]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J].银行法律论丛.

[3]王欣.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与展望[EB/OL].cn.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分业经营;综合经营;商业银行

引言

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业日益呈现创新化、多元化、国际化、功能化的趋势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系中来。中国商业银行既要加快改革、完善和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运作效率,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还要积极准备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此,深刻理解国际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变化的内在机制,掌握其未来演变的方向,及时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提高对外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内涵

所谓商业银行综合,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综合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管理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问题,这是商业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而言,既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选择。狭义的理解,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交叉经营;广义的理解,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商业银行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商业银行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其实,在商业银行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军证券领域,而证券机构则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的形式蚕食银行的存款。即使在银行内部,也可以开展一些非证券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如项目融资、结构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兼并顾问和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等。各种商业银行机构也可以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前的热身运动”——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通过银行转帐业务,开展网上交易业务,利用银行卡、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以及在投资银行业务上的合作。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的动力

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或分业经营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对于经营的选择,应该视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而定。自从九十年代初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行分业经营以来,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环境及其自身的情况己经发生了许多变化,虽然目前银行实行综合经营要求的条件还不能完全达到,但是,从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大潮看,银行综合经营己是大势所趋,况且我国政府在银行综合经营上的管制有所松动。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提高其竞争力的考虑,有着实行综合经营的强烈冲动。

(一)应对加入WTO后的竞争

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出现重大的变化:

1、在地域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限制;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加入WTO五年后中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

2、在业务对象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加入WTO后将逐渐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

3、在业务范围方面,外资银行涉及的银行服务范围包括: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承对;所有类型的贷款,如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和融资;商业银行租赁;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如信用卡、收费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担保和承兑;其他商业银行服务提供者从事商业银行信息、商业银行数据处理及有关软件的提供和交换。以及对上述所有活动进行的咨询、中介和其他附属服务,如信用调查与分析、投资和有价证券的研究与咨询、为公司收购与重组及制定战略提供建议等全方位商业银行服务。

4、在机构设置方面,中国加入WTO五年后,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以及外资商业银行机构企业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的非审慎措施,即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中国。外资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于2006年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综合经营的外资商业银行机构进入我国市场,能够全面运用各种商业银行工具为客户服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相比,显然他们具有更强的服务功能和竞争力。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业务范围存在的局限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种状况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竞争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从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来看,不仅在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上根本无力与西方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进行竞争,甚至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也难以应付由于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必要根据国际经济商业银行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认真研究和探讨采取综合经营模式。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保护期即将结束,在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面临进一步开放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为了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使之能够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二)应对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机构的竞争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依然占据了大部分份额,但其增长速度却远低于证券、保险业等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的传统利润来源无非是存贷款利差。随着各个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不断的商业银行创新和融资证券化趋势,优化传统的利润来源将受到巨大的挑战。

首先,从负债业务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商业银行产品多样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符合不同投资人特点的、个性化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将逐渐开发出来,居民的储蓄会纷纷发生分流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更有利的方向,这样,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将是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由于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公司等机构创造出的各种各样存款性质的商业银行投资工具,更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因而,这时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基础发生动摇,银行传统的汇总储蓄、活期存款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随着这些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利差基数减少,银行利差收入会急剧下降,盈利形势恶化,到那时,商业银行就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以求生存和发展,商业银行各业的交叉领域的广大业务空间必会成为其业务发展的重要方面。

其次,从资产业务方面看,由于多元化和资产证券化的需要,银行原有的资产业务,也会受到竞争的压力,如原有的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也会渐渐为建筑协会等机构渗透。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以股票市场为例,证券市场上无论是上市公司总数规模,还是资金规模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发展会给其他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和大公司直接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筹资提供方便,通过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总体呈递增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银行的间接商业银行转向直接商业银行这样的一种趋势。虽然,银行在融资方面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一段时期内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间接商业银行的发展,这将削弱了银行原来所占有的垄断地位和在融资成本上的比较优势。激烈的竞争已使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中发生“脱媒”现象,随着银行传统的商业银行媒介作用降低,银行传统业务市场份额缩小,银行盈利也会受到影响。面对融资的证券化,商业银行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市场的定位发生挑战时,分业压力、综合呼声会随之增加。

再次,从表外业务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活动,包括了担保、商业银行衍生工具、贷款承诺、投资银行业务及信托、咨询、结算等。世界范围内,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银行一改过去将资产负债管理作为银行关注重点的传统。国外的银行积极通过表外业务寻找利润空间,国外银行的表外业务十分发达一般占到业务收入的30—40%,而我国仅为10%左右,我国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大部分来自存贷差利自、收入,大约占到90%。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出于竞争的压力,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为与国际接轨,我国现在也在渐渐实行通用的巴塞尔协议的做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的要求,表外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较低,有的非或有资产与非或有负债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为零,银行出于逃避对有资本比率的管理要求扩大表外业务成为必然的选择。表外业务包括了商业银行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费和出售贷款等取得收入的业务,它的商业银行工具有许多是银行与证券结合的产物,如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因而随着不断创新,表外业务的发展将会模糊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界限,使得分业与综合的篱笆也被逐步拆除。

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将形成各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突起,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对银行传统业务形成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大力发展表外业务,进行商业银行创新,扩大业务范围,这就不断形成对原有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视,真正的商业银行本质内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趋利避害原则下,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其从事经营基本动机,依据前文提到的综合经营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和吸引客户的优势,随着分业经营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盈利最大化的实

现是建立在其经营领域和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基础上的。在当今,商业银行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下,把银行业务发展的空间定位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会抑制商业银行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竞争实力的银行,分业经营会成为其发展的障碍。同时,经营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使银行综合经营的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商业银行抛弃“分业制”,实行“综合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因而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必然需要综合经营体制的建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业务多元化,商业银行化特征的综合经营战略顺应了世界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的潮流,以其灵活、多样的全方位服务满足了现代社会的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一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成为各银行发展的宗旨追求利润、自负盈亏必将使各商业银行的经营者的经营观念和体系发生改变,经营的综合性战略已成为一种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组合式商业银行工具的大量涌现,综合经营战略作为一种商业银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青睐,成为世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目前我国正积极复关,与世界经济接轨,复关后,市场领域的垄断地位就要被打破,竞争将日益国际化。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与强大的外国商业银行机构抗衡,实施灵活、高效独具特色的综合经营战略将成为最佳选择。

(一)在资产业务方面

随着证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证券流动性的提高,商业银行可以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减少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存放同业等一级准备,逐步增加持有部分变现能力强且收益率较高的政府短期债券作为二线准备,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由于在机构网络分布、传统客户群、资金实力、专业人才、信誉、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实力和优势,商业银行在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方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现在我国又将政府债券的作用从单纯弥补财政赤字发展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将保持较大规模,商业银行更是应当抓住机遇,在政府证券市场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在负债业务方面

直接融资的发展,给客户资产组合更多的选择。客户不满足于把自己的商业银行资产存放在银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资类产品。商业银行为拓展其负债业务,增加资金来源,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用卡、外汇等在内的有效商业银行产品,才能进一步锁定客户,使其在一站式商业银行服务中得到满意。商业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三)在中间业务方面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但并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特别是在当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有限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利用其在信息、专业水平、人力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注意发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1)资产评估业务,如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兼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2)客户理财业务,如涉及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的咨询服务。(3)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如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结算、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4)信息咨询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投资业务等。《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如在实践中出现: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推出了企业购并转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开元。

(四)在国际业务方面

由于国际业务往往较少受到国内商业银行法规的约束,商业银行可以在国际业务中广泛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如投资外国债券、在国外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参加国际证券包销和银团货款等。商业银行还可在境外购买、控股或新设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直接从事包括证券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在内的全部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证券公司。对于国际网络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则可尝试全球保管业务,即跨国证券管理服务业务。

(五)在银行IT业务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银行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不仅如此,使用者对在网上商业银行的认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认为网上提供的信息超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网上银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如:全国统一的银行卡网络中心将建立、银行卡发行突破2亿张、证券保险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卡委托交易等。

结束语

自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等一部分欧洲国家坚持实行综合经营模式以来,综合经营与分业经营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尤其在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的改进,金融自由化、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也会融入到世界银行体系当中,综合经营将是我国最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许少奇:《论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必然趋势与模式选择》,《经济法》,2003年第8期。

4、黄禹忠、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5、陈衡:《“入世”后中国保险业混业经营》,《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6、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分业经营;综合经营;商业银行

引言

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业日益呈现创新化、多元化、国际化、功能化的趋势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系中来。中国商业银行既要加快改革、完善和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运作效率,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还要积极准备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此,深刻理解国际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变化的内在机制,掌握其未来演变的方向,及时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提高对外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内涵

所谓商业银行综合,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商业银行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综合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管理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问题,这是商业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而言,既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选择。狭义的理解,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交叉经营;广义的理解,既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商业银行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商业银行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其实,在商业银行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军证券领域,而证券机构则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的形式蚕食银行的存款。即使在银行内部,也可以开展一些非证券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如项目融资、结构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兼并顾问和商业银行创新产品等。各种商业银行机构也可以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前的热身运动”——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通过银行转帐业务,开展网上交易业务,利用银行卡、银行存折直接买卖股票,券商委托银行网点代办开户业务,银行承担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以及在投资银行业务上的合作。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的动力

银行实行综合经营或分业经营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对于经营的选择,应该视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而定。自从九十年代初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行分业经营以来,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环境及其自身的情况己经发生了许多变化,虽然目前银行实行综合经营要求的条件还不能完全达到,但是,从国际商业银行发展大潮看,银行综合经营己是大势所趋,况且我国政府在银行综合经营上的管制有所松动。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提高其竞争力的考虑,有着实行综合经营的强烈冲动。

(一)应对加入WTO后的竞争

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出现重大的变化:

1、在地域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地域限制;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加入WTO五年后中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

2、在业务对象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加入WTO后将逐渐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五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

3、在业务范围方面,外资银行涉及的银行服务范围包括: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承对;所有类型的贷款,如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和融资;商业银行租赁;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如信用卡、收费卡和借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担保和承兑;其他商业银行服务提供者从事商业银行信息、商业银行数据处理及有关软件的提供和交换。以及对上述所有活动进行的咨询、中介和其他附属服务,如信用调查与分析、投资和有价证券的研究与咨询、为公司收购与重组及制定战略提供建议等全方位商业银行服务。

4、在机构设置方面,中国加入WTO五年后,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以及外资商业银行机构企业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的非审慎措施,即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中国。外资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于2006年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商业银行业务。

综合经营的外资商业银行机构进入我国市场,能够全面运用各种商业银行工具为客户服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相比,显然他们具有更强的服务功能和竞争力。与西方主要国家全能银行业务范围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业务范围存在的局限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种状况必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高。竞争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从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来看,不仅在国际商业银行市场上根本无力与西方实行综合经营的银行进行竞争,甚至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也难以应付由于外资银行进入而造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必要根据国际经济商业银行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认真研究和探讨采取综合经营模式。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的保护期即将结束,在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面临进一步开放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调整也是为了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使之能够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二)应对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机构的竞争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市场上依然占据了大部分份额,但其增长速度却远低于证券、保险业等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的传统利润来源无非是存贷款利差。随着各个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不断的商业银行创新和融资证券化趋势,优化传统的利润来源将受到巨大的挑战。

首先,从负债业务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商业银行产品多样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符合不同投资人特点的、个性化的商业银行服务业将逐渐开发出来,居民的储蓄会纷纷发生分流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等更有利的方向,这样,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货币基金、股票市场和养老基金都将是银行负债业务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由于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公司等机构创造出的各种各样存款性质的商业银行投资工具,更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因而,这时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基础发生动摇,银行传统的汇总储蓄、活期存款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随着这些机构的迅猛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急剧减少,利差基数减少,银行利差收入会急剧下降,盈利形势恶化,到那时,商业银行就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以求生存和发展,商业银行各业的交叉领域的广大业务空间必会成为其业务发展的重要方面。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第4篇

一、我国中小城市商业银行主要的风险特征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合规风险突出

一是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薄弱。二是有的行存在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等缺失的现象,风险管理机制并不健全。风险管理职能通常都集中在高级管理层,职责的划分并不是很清晰,决策权与经营权没有做到有效分离,造成总行、支行以及支行各部门相互合作与制衡的机制较为薄弱,导致银行整个风险控制链条比较松散。

(二)定位不清晰,战略风险突出

一个企业没有战略或者有战略不执行是可怕的,但是让企业去执行错误的战略更可怕。受近年来较宽松的外部管理环境以城市商业银行在改制后的灵活管理,部分活跃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迅速,银行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占比由2003年的5.3%,迅速提升到2012年末的9%。但是这样的发展速度是否可持续,经济环境是否持续宽松、银行经营权是否长期垄断等这些都城市商业银行面对经营发展需要认清的问题。

很多城市商业银行本末倒置,本应大力发展本属于自己市场分内的各项特色业务,却毫无规划、不计经营成本、不顾金融法律法规地与其他商业银行争夺地盘资源,导致基本需求无法满足,业务特色尚不突出,银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经营发展问题中的问题暴露更加显现,如渤海银行南京分行、齐鲁银行票据诈骗案的背后绝不仅仅是业务管理与人员素质的问题,而是银行的战略导向和市场定位的问题。

发展战略目标定位不明晰,风险管理基础薄弱。由于行都被骗过,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缺乏健全的金融监管机制,监管条件的放宽与自身实力的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不理想的状态下,盲目地超速地涉足不曾涉足的领域)然而,如果没有清醒的头脑准确地行缺少应有的约束,对银行间恶性竞争的监管力度不大。

(三)内控制度建设滞后,管理风险突出

一是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一方面是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地方政府“一股独大”的现象,在公司治理结构上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架构;另一方面是普遍缺乏有效的约束管理机制,城市商业银行内控体系建设落后,内部控制针对性较差,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效实施。同时,有些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二是内部控制文化尚未形成。内部控制需要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各部门、各级别人员共同协作共同完成,一枝独秀很难发展。银行高层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认识不足。在跨区域经营的过程中,有些银行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的业务,三是风险识别与评估系统不健全。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内部控制是企业长期经营实践的结晶,是进行现代化管的不断提高,城市商业银行为占领并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推出理的客观要求和可靠保证。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金融监管不到位。健全或存在漏洞是管理效率低下以及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在管理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固然重要,而认真贯彻制度更因,商业银行要对现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研究梳理管理的关键,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将形同一纸空文。

(四)科技投入不足,信息风险突出

一是起步晚,受制于规模和财务能力限制,信息科技建设往往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二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业务快速增长。现有硬件设备与业务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日处理业务量的不断增长,现有硬件设备老化,长期无法得到更新,核心业务主机资源占用率过高,容量使用率超标,导致频繁当机严重的甚至造成支付系统的中断。三是没有明晰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架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对此进行独立评价的部门和人员,信息科技风险归口科技信息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很少,责权划分模糊。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事故报告、监测和应急机制;四是城商行信息科技风险专业人员缺乏,而且配备不足,对科技人员的配置一般要求在总人数的4%,大的数城市商业银行远低于这一水平;五是城商行信息科技服务外包管理有待完善和规范。

(五)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成熟

一是初始员工队伍素质不高,人员大多来自原城信社,队伍老化,一般采用“内退制度”等快速淘汰方法,促使员工队伍年轻化,不过,这种方法造成城市商业银行“断层”严重;三是城商行规模小,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引进人员良莠不齐。四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新旧交替,漏洞难免,管理风险尤为明显。五是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薪酬激励制度的不健全,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数据支撑缺失,难以做到考核到个人,吃“大锅饭”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有效激励和培养人才。

(六)风险防控能力弱,发展潜力不足

一是观念落后、偏差。大部分人总认为内控机制只是文案说明,是各项制度章程的汇总,而忽略内控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二是内控机制滞后。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设从形式上看是有了一定成绩,制度是健全了,但这些制度所规范的内容滞后,制度条文不严谨甚至出现无法有效实施的可操作性问题。三是执行制度不力。有些制度建立了,但没有检查和评价;有些制度的建立原本就是流于形式,是为应付部门检查而制定。四是权力制约失衡。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十分明确,三会制度各司其职,但有的行由于人员职责配备不到位,个别负责人越权行事、、欺上瞒下等违规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五是稽核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权力不界定,难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经营观念,推动转型发展,树立“不发展就是最大的风险”的思想认识

首先,城市商业银行要提高认识,树立现代经营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行政色彩,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其次,要调整经营策略,明确市场定位,发挥自身地利、人缘优势,将自身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为市民服务”,有效规避风险。再次,要结合商业银行实际制订明确的经营战略和工作目标,不单纯追求规模扩张,下大力气使经营规范化,把提高资产质量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把开拓创新、控制风险始终放在经营管理的首位。

(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治理职责

注重完善和发挥股东会的作用,董事会要切实行使职责,坚决禁止由行务会、党委会代替其职能的实施,努力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明确监事会为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并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对经营班子及关键职位的控制与监督。

(三)强化内部稽核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对超越权限,有章不循,违规违纪者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保障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形成真正意义的制度约束机制。同时,对稽核部门人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科技风险管理

一是城商行应尽快树立并强化信息科技安全风险意识。二是城商行应有科学合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战略发展规划。三是城商行应强化各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防线,共同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四是城商行应制定和完善各类有效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优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流程,提高制度约束的执行力水平,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五是城商行应加大对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保障业务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支持。六是城商行应加大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人才的引进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五)强化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控制

一是要重视城商行企业文化的传承。为城商行“稳健发展”打好企业文化基础;二是改革员工职业生涯管理,拓展干部上升通道。形成专业序列和管理序列两条上升通道,让员工得到合理的“价值认可”;三是推广精细化管理,实现各岗位之间工作职责的科学划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岗位、全流程”覆盖。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岗能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设计薪酬绩效考核体系,从薪酬等级设定、薪酬结构划分、薪酬定位,岗位相对价值及专业能力等角度完善薪酬管理对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

三、总结

商业银行经营发展范文第5篇

Abstract:At present, our country's city Commercial bank's cross region management development, becomes one kind of trend of the times. This article according to this kind of phenomenon, has analyzed the inferiority which and the risk city firm's present situation, business model, behind the cross region are near, finally has given the present stage city firm cross-region development management strategy and the countermeasure.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跨区域经营 发展战略

Key word:City Commercial bank cross region management developmental strategy

引言

上海银行宁波分行2006年4月26日成立,这是我国首家实现跨省(市)设立异地分行的城商行。银监会在2007年提出,城商行只要达到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标准,资产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一定的基础条件,就能够跨区域经营

一、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现状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数目截至2009年7月共有142家,其中23家在华北地区,18家在东北地区,36家在华东地区,32家在中南地区,21家在西南地区,12家在西北地区。根据目前发展历程的常规路径,城商行跨区域经营一般采取先跨县、再跨市、再跨经济区域,最后跨全国发展,循序渐进的实现跨区域经营。

二、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模式

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可采取的方式有:合并重组、收购兼并和自我。

(1)合并重组。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

(2)收购兼并。兼并(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3)自我提升。这种方式不借助政府等外力,一般是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并且这种提升达到了或超过了一个标准。这种标准由监管部门《风险评级体系》或《内部指引》制定。报经银监会,通过审查批准后,即可实现城商行的跨区域经营。

三、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劣势与风险

(1)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困难

由于多数中小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些企业往往很少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所以不规范的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性的财务报告等现象比较普遍。

(2)风险增大

初到新的城市,跨区域发展的城商行将面临全新的市场和全新的金融环境,由于地理基础和历史基础的丧失,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缺乏了原有的信息优势。所以,比原先更大的信用风险将会被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所面临。

(3)人才制约

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初期时,人才缺乏问题严峻。从人才积累的数量,以及吸引人才的自身品牌能力,还有能够把握全局的管理人员、了解当地企业、当地市场和需求的信贷人员,这些方面城商行都存在很大的短缺与障碍,而这个障碍也阻止了城商行的跨区域发展。

(4)科技水平不高

尽管城商行科技水平相对自身而言,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科技水平不高,尤显不足的是在科技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套方面。跨区域经营后,物理地点的多元化,使得其对科技的要求越来越强。

(5)外资银行的冲击

外资银行没法与垄断了将近70%的存贷款和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工农中建相比。所以,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最先受到冲击的就是中小银行,城商银行。

(6)发展模式跟风现象严重

自从上海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跨区域经营取得成功后,许多城商行都纷纷效仿跨区域发展经营。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一种“时尚潮流”,肯定有一些城商行在追逐潮流,而忽视了自身的发展特点。其次,跨区域发展战略基本一致。

四、城商行跨区域发展的战略分析

城市商业银行总体来说应该加强业务合作,创建统一品牌,使得可以用同一标准衡量城市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首先从基础做起,内控制度建设要统一、科技电子化建设要统一、业务标准、业务凭证、信息披露都要统一,这样做会使社会信誉度不高的劣势得到改善,行与行之间相互,共同拓展业务空间也得到提高。

(2)现在属地管理制在各城市商业银行得到实行。这导致交流与合作在同属一个省的各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和跨省的城市商业银行之间比较少。可以采取横向并购,组建集团的思路策略,拓宽客户的来源。

(3)当城商行靠自身实现规模扩充难度很大,在异地设分行加剧竞争,恶化本土的生存环境时,应更注重单一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

(4)在跨区域经营的初期,城商行应将经营重点放在中小企业上,并且与会计事务所合作,对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进行全面调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市场新动向,积极创新金融新产品,为社会提供专业、全面、便捷的金融服务。

(5)扩大市场份额,这是针对与外资银行进行竞争时的关键。这同时可以增强城商行自身的资产实力。

(6)合理规划符合自身发展的经营区域。经济、政策和文化环境、客户群体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服务需求,所以不同的城商行应该结合自身的现状,创新和整合,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1]戴芸 “圈地”的风险和盲区―论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J].中国商界,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