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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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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范文第1篇

一、人寿保险公司内控的基本内容

(一)控制环境控制环境包括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的因素,其内容是公司信息管理、管理者对内控的认识、法律制度、领导风格、企业文化、服务及产品构成、公司特征等。这些因素间接或直接的影响到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的效率、质量。如公司出现机构性变化,就代表其业务会进行重组,其业务范围、经营目标、经营过程都会出现变化,内控的范围和方式也会随之转变。

(二)风险评价人寿保险公司内控是为了评价风险,就是评价风险的损失、真实性、应该采取的措施、出现风险对公司内部的影响。风险就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因为偏离公司目标而出现的损失。就公司而言,分析、研发、销售、组织运行、资产、财务、质量是发现风险、研究风险、预防风险,进而减少风险危害的重要环节。内控要分析、监控风险因素,建立起风险应对机制,进而实现控制风险的目标。

(三)信息沟通企业开展内部控制涵盖其每个方面与环节,尤其包括公司管理者对内控态度,对控制风险策略的配合,也会涵盖项目财险和利益团体的认知与态度。得到公司内控的信息,可以让措施获得全面的配合与响应。另外公正、客观评价风险,需要工作人员对大量信息的理解与交流,这对于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内控具有重要作用。

(四)监督活动人寿保险公司的内控活动就是对也许会出现的风险。应该运用积极的方式,纠正错误,让公司向着规划目标发展,其内容包括程序和政策。公司开展内控的全部过程涉及到控制措施和风险评价,其本身一定要处于监控环境下,并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及时调整,以增强内控的质量、效率、准确性。

二、人寿保险公司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组织结构合理性较差我国大部分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多级直线管理的方式,此模式造成对下属机构控制力不足。寿险公司下设的部门重视主管的职权,缺少明确的分工,造成各部门在内控方面的感知力和反应力较差,没有在实质上构建起满足企业需要的管理制度,难以准确、及时的应对和防范风险。

(二)对内控缺乏足够的重视部分人寿保险公司对待内控制度,没有提高到战略发展角度来建设;轻视内控而重视业务,轻视制度而重视绩效依旧是部分保险公司的关键问题;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还是传统的以规模效益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业务发展为重点的考核机制,造成公司制定内控标准可以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视程度不足,只重视短期利益,而没有意识到内控不足将会为公司带来的损失。

(三)业务控制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较差销售行为中没有科学的监督、管理和控制。销售监督机制不足,部分寿险公司的的下属单位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来对公司的销售行为和服务品质进行控制。人寿保险公司的具体业务有着明显的多样性,销售人员操作时的灵活性会影响到保险费用和客户资料的完善性与安全性,没有管理制度,就容易产生保单虚假赔理、保费不真实、投保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为公司和客户带来严重损失。

(四)内部审计没有全面发挥出功能寿险公司内审是审计部门评价与检查公司经营行为的过程。内审是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和整体治理的重视环节,是提高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的策略,虽然我国各个人寿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都建立稽查部门,但因为传统组织观念、权限、人事制度等环节的因素,导致公司内审工作较差,人员水平较低,缺乏专业和综合知识,难以全面体现出内审的作用,没有发现并杜绝重点风险,影响人寿公司的全面管理。

三、人寿保险公司内控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结构人寿保险公司不同机构要完成各自的职能,各个岗位和部门间实行监督,相互约束,遵守制度为重、权利为轻的原则,构建起具有扁平化特点的组织构架,减少信息反馈步骤、减少管理环节的方式,推动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和交流,增强预防和反应风险的能力。健全人寿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经营者、企业股东的整合、分立、分离为前提,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间的责任、利益、权利关系,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连接。我国保险公司通常采取分权制衡机制来设置治理结构,股东会是保险公司的最权力机关,其能够行使任免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的权力。董事会是实施业务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聘任并选举监事会成员,可以核查财务,监督职员是否违反公司制定。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要建立起互相作用、互相牵制的机制,以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发展,进而实现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

(二)重视内控的战略地位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现在其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该在战略高度上制定并实施此项工作。要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考核,公司不同部门要全面实施此工作,并将内部控制工作当作是人寿保险公司重要的环节,将控制落到实处并常抓不懈,保障业务的高效、稳定发展,为实现经营目标而提供帮助。所以人寿保险公司的领导要重视内控对企业的影响,积累与学习内控的技能与知识,以务实的态度进行内部控制工作,提高风险管理的责任心,让管理者可以认识风险、控制风险,慎重、有效经营,让寿险公司得到规范、健康、高效发展。

(三)完善分析与识别风险的体系人寿保险业务具有鲜明的特点,其经营活动具有很高的风险。而公司建立内控的目标是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以实现企业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划、发现风险、评价风险,运用科学方式开展检查、评估、修正风险的工作。所以完善风险分析和识别体系能够健全管理机制,也为建立全面的内控体系提供必要服务。识别风险应以技术手段评估风险容忍度、风险程度、风险概率,对其风险级别进行判断,制定控制风险的策略,并实施监控和评估,运用管理方式和技术,减少和杜绝风险。分析风险时要重视理赔和承保风险、工作者人为风险、资金流动风险、监督风险等四个方面,准确识别这些风险,以适应市场、政策出现的变化,进而得到竞争先机,获得更好的发展。

(四)完善公司内审监督机制首先,为了逐步增强和保持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胜任能力,人寿保险公司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关注内审所具有的监督作用,构建起系统的甄别、作用、培训、评价和晋级内审人员的相关制度,逐步增强财务人员、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和道德修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构建起严格的问责机制,最大程度的激发公司职工工作的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构建起独立而权威的内审监督体系,进而确保人寿保险公司内审部门的科学性和独立性。让审计委员会直接管理公司不同部门和机构的审计工作。提高公司各个工作岗位、职能部门、内审机构的责任。明确不同岗位与部门在制定、实施内控制度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最后运用信息技术,对审计进行动态分析。全面运用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的信息技术平台,梳理审计流程,按照可以担当的风险水平,制定出指标体系,设置预警指标、实施指标、考核指标,按照风险管理的各种目标,运用分析系统,选择非现场的手段,完成各项审计,准确、及时的提示风险和制定审计建议。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产险保险公司 内部控制 治理结构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险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合作逐渐增多,增强公司内部控制成为当下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各部门经理、全体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的内容有:承保、销售、理赔、投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经济效益任务的达成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正确性、可信性。目前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建造动力的不足;在认识上存在不足;职工分工不明确,缺乏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改善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财产险保险公司自身的组织结构等一些措施。有效的提高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执行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保障财产险保险公司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和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进是随着相关制度的颁布而逐步完善。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了第一个行政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随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于1999年了第一个真正完善可执行的行政制度《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2004年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这些政策的施行,为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给予了管理参考,对资金运用和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给予了全面的执行规范。从2007年起,全国范围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都开始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就目前保险行业相对比来说,内部控制建设发展比较缓慢的是财产保险,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得提高,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财产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也将不断改进,逐渐建造成适合我国保险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体制。

(二)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

1、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造成的损失,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极大的影响。对于某些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的员工,其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对员工产生相应的制约作用,使得财务工作者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缺乏规范的职业执行基准,其报告数据没有正确性和可信性。另外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并没有对其公司员工发挥实际的作用,使得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还没有清楚的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意义,在其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存在不足。特别是基层分公司,存在轻内控、重业务的情况,往往把业绩做为员工的重要判断指标,而内部控制则被边缘化、忽略化,长此以往,致使内部控制往往虚于表面,落不到实处,造成内部控制工作的不到位、不全面。

2、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明确界定职工岗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存在岗位空缺的现象,没有相应建立规范职工的管理体制。在职工的绩效考核问题上,普遍都停留在传统的年度考核模式上,由于职工岗位界定不明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岗位空缺,使得职工之间的业绩考核缺乏完善的考核体制,缺少针对内部控制的专门的考核制度。从而使得职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缺少的系统协作精神、工作的连贯性。

3、缺少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财产险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规范员工执行工作的责任体制,对于员工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并没有建立其完善的责任体制。大部分责任体制普遍都是表面形式化,在对其员工的行为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和引导;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实际处理和引导改善;在对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上,责任体制并没有完全适用于处理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导致小问题不断累积引发出大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原因促使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中,没有具体的制约其执行工作行为的约束,另外,各个部门没有重视其责任体制的重要性,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使得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4、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这三个因素影响财产险保险公司各项业务执行过程,信息、沟通、监控这三个因素影响着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操作环节。大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在控制管理上建立了许多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到实际的财产险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去,并没有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有效的实施,并没有建造成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这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进程。

5、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问责机制不当,部分公司存在“收入上移,风险下放”的现象,致使基层员工缺乏相应的保障,心态失横,甚至进行违规操作,致使犯罪。并且现今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对基础工作的问责机制缺乏,问责机制只存在于总公司中,更加纵容了基础工作的违规情况。

二、加强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员工是内部控制进行的主要实施载体,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重要组成部分。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调动员工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在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大力宣传内部控制的企业文化思想,让全部员工充分体会到内部控制对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内部控制对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全面构造一个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将内部控制的主旨思想和理论思维全面覆盖到全体员工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标准的操作体制,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文化。同时,重视基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做后相应的规划与激励制度。

(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影响经济效益是否能达成和影响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有效的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以往各部门之间内部控制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将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目标规范为:构造健全的适合当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运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公司执行机制上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员工工作上的欺诈、舞弊问题。有效的避免风险隐患的发生,从而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健全的规范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责任体制是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工作的规范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全面建设与执行责任体制,,加强员工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与对未执行规范的责任追究,要明确管理部门、各部门员工和业务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可以具体追查其责任。另外,要加强规范工作人员对核保权和核赔权等工作的管理,对违规的员工必须依据相关责任体制引导员工改善问题,培养员工自主规范工作的意识,针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位的不同执行不同的规范责任体制,将其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行为责任进行规范和引导,从而建立完善的财产险保险公司规范员工责任体制。

(四)加强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

员工的职业素质水平是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的基础。利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为内部控制管理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供了优越的环境,为防止和解除风险建立了牢固的基础。另外财产险保险公司应该实施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核心工作人员的短期行为长期化,从而促进其核心工作人员更关注公司长远的发展,从本质上解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从而有效的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完善问责机制

应正确处理好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设置相对合理的激励制度,明确基层员工的利益分配,提高基层员工爱岗敬业的忠诚度,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问责机制不能流于形式或者只局限于精神层面,应落到实处,将责任明确至负责工作个人,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处,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目前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上市公司本身、社会投资者以及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为当前会计界的研究工作的重点课题之一,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这就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可以反映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情况的态度,还影响着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概念

1.自我评价报告的概念

对自我评价报告的定义财政部最新的定义是:上市公司管理者或权力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最后形成评价结论,并且出具相关的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就是企业根据其内部监督执行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作出书面报告。公司管理者作为内部控制的主体,其主要负责内部控制的规划与执行,并且将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事项安排到相应的部门,并且根据工作需要选取相应的人员组成评价小组,进行各项自我评价工作。因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就是在公司管理者的总体领导,由相应部门的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进而得出评价结论,并且于书面报告形式向外界披露。

2.自我评价报告的作用

随着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不仅可以帮助公司管理者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还可以向社会投资者提供更多地财务信息,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有利于企业吸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吸引社会资本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投资者投资渠道的增加,社会投资者的投资经验与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社会投资者会更加注重投资公司的自身治理质量,如果上市公司主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可以为社会投资者提供更多地公司信息,进而吸引社会投资者进行投资。同时上市公司主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展现给外界一种良好的发展形象,提升公司的“软实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社会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提供更多的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为社会投资者提供财务报告中所没有的公司信息,进而帮助社会投资者做出更加准确、科学的投资决策,比如企业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不好,那么公司的管理水平也就存在很大问题,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就不高,对此公司就会存在各种经营风险,投资者的投资也就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投资者就不可能对其进行投资,因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主要标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助于监督部门发挥其监督职权。社会监督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尤其是根据与上市公司先前的内部控制进行对比,发现上市公司所存在的问题,监督上市公司进行整改,同时监督职权部门还可以根据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自我评价报告情况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与制定。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问题

1.取得的成绩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上市企业的内部自我控制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自我评价报告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一是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全面;二是社会监督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监督越来越严格;再者是上市公司主动披露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其现象越来越多且披露的内容也越来越全面,并且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经验也越来越丰富。

2.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形式上、内容上以及其运营的环境上都有了不错的成绩,公司的内部控制意识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经验的不足以及发展时间的限制,就是让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还存在许多的问题:(1)上市公司没有进行自我评价报告,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规定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国法律给予了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却常常借助某些原因不能及时获知根本不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此种现象在沪市证券市场中表现的更为突出,上市公司利用法律漏洞获知社会投资者的弱势地位不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则造成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主动的根本原因就是上市公司缺乏披露的动力,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还没有形成市场环境氛围;同时上市公司所进行的披露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其主要表现在: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时间不固定、披露选取的位置没有明确要求,有的企业将自我评价报告披露在企业的网站中,有的则选择在一些报纸刊物中披露,而有的则选择网站披露,总之披露途径的不统一,不利于社会投资者使用。(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主体不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信息存在责任主体划分不清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为了推卸责任,他们在报告中不签署上市公司责任主体的名字,导致社会公众对于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而且不利于对上市公司的责任落实,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就没有办法将相应的责任具体到个人,这样的自我评价报告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社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可信度,使得公众不敢、也不愿意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不规范。目前,上市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格式,有很大的随意性,没有统一的格式规范,首先,关于自我评价报告的名字没有统一的规定,使得自我评价报告名字具有多样化,不利于社会投资者清晰的获得自我评价报告;其次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披露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具有缺陷的信息,上市公司一般选择不披露,或者采取委婉的语言进行隐性的披露,投资者很难发现其问题;最后披露的内容不全面,对于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多部分上市公司都没有进行全面的披露,甚至有的公司采取一句话概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4)审核比例不高、对报告的结论不统一。目前上市公司对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比例不高,由于法律对于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采取的是自愿制度,也就是说没有强制性而是鼓励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结果大部分上市公司不愿意聘请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评判;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采取的标准不同,因此其所作出的审核意见也就没可比性。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问题的原因

1.公司管理者

根据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实施情况分析,公司管理者对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重视程度还不够,公司的管理者对于自我评价报告的认识还不全面,他们忽视自我评价报告目标的整体性,同时他们在自我评价报告的执行上存在重报告设计,忽实施过程的现象,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公司的内部控制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披露有可能会泄露一些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公司为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们会可以的回避披露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而且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他们在自我评价报告中也会采取回避不利于公司的负面信息,而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信息进行披露。

2.信息使用者

由于我国投资市场相对还不成熟,我国个人投资者进行投资行为基本属于以投机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因此他们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的需要不高,再者他们受到文化知识的限制,他们没有足够对数据分析、判断的能力;机构投资者进行的投资会考虑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但是由于我国投资机构的发展数量还比较少,因此其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需求也就比较少。债权人是内部控制信息的主要需求者,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债权人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降低,因此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需求的降低是导致内部信息披露不足的重要原因。

3.外部监督者

对自我评价报告的规范只是对评价结果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如何评价、评价方法、评价的内容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造成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完善的原因,一是因为缺乏披露的动力,二是因为监督机构对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监督力度不够,比如上市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后,应该承担的后果,以及注册会计师没有法律规定进行审核,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具体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中,没有统一的审核标准,造成审核的意见往往会因为审核标准的不统一而造成自我评价报告的质量存在很大的差距。

四、改进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的方法

1.加强公司管理者对自我评价报告的重视程度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对关于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认识,提高他们对自我评价报告相关知识的掌握;其次,上市公司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并且结合本公司的发展情况,有步骤的引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

2.统一报告披露的基本规范

虽然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我国有关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其规定具有较大的空间,而且没有对披露的内容、形式以及程序等做具体的规定,使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极为不规范,因此应该制定统一的报告披露标准,明确报告披露的形式、时间以及披露程序等,通过制定统一的披露标准规范证券公司的披露以此实现自我评价报告的标准化。

3.对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大力培育外部投资者

推动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的有效动力是社会投资者,首先要不断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内部结构使培育外部社会投资者能提高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质量,因此要积极吸引优秀的投资者加入到投资机构中,摒弃错误的投资理念,加强对公司自我评价报告的使用;其次鼓励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尽快上市,以此获取更多地社会投资资金,通过鼓励符合条件的券商上市可以拓展融资渠道,进而相对上市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披露形成外部约束力。

4.加强监管力度

完善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披露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司的监管力度,首先国家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自我评价信息质量的监管,要严格规范披露信息的质量,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上市公司要追求其职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其法律责任;其次要重点监管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的主体,上市公司自我评价报告不仅企业的管理者和董事会要承担主体责任,公司的审计部门也要承担主体职责,这样可以强化公司审计部门的职责落实,形成全程监管上市公司自我评价制度;最后外部监管机构也要积极发挥其职责,通过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可以在外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进而形成立体式的监管体系。

四、结语

内部控制是一个设计、执行、评价和整改的循环过程,政府部门及相关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法规建设,企业自身也要加强认知和行动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实施与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王建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问卷调查及思考[J].商业会计,2011.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内部审计

一、人寿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意义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面对国内外越来越复杂的金融环境,人寿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包含了承担风险和资产负债结构风险等,人寿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防御能力。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还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内部结构,促进人寿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对于内部控制缺乏重视程度,内控组织机构不合理

一方面,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一些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思想还比较传统,以规模效益为主要目的,忽视了社会效益和长久目标。另一方面,我国一些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他们在管理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明确的分工,导致各个部门的内部控制能力较差,对于风险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预警和防控。

2.缺少科学合理的业务控制机制

人寿保险公司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其销售环节并没有合理的监督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力度不够。具体来看,关于销售工作的监督机制并不完善,一些人寿保险公司的下属单位并没有建立相关的制度,公司在进行销售活动时缺乏监督,服务工作也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在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之中,存在多样性特点,而销售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影响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再加上缺乏制度的保障,更会对公司乃至于客户利益造成威胁。

3.内部审计没有发挥真正的功效

人寿保险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过程中,内部审计是重要的一环,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提高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内部监督水平。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一些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没有发挥真正的功效。具体表现在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较差,工作人员的水平不高,外加传统管理理念等影响,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无法全面体现出来,进而影响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三、人寿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

1.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建立完善组织结构

一方面,人寿保险公司要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在这一过程中,公司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加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视为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将内控管理具体落实到工作中去,不可懈怠,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切实了解内控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意义以及产生的重要影响,从领导层和管理层乃至员工层,都要不断地学习内部控制管理的工作方法,掌握其中的知识技能,认真对待这项工作。此外,还要提高风险防控的意识,让管理者严谨看待风险问题,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健康长久的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在人寿保险公司之中,各个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工作职能。还要实施扁平化的管理模式,使各个部门与各个岗位之间可以相互进行监督,约束彼此的工作情况,规范其工作行为。同时,对于信息反馈工作,需要适当减少其工作步骤,提高信息传递速度,保证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可以协调共处,进行有效的工作交流,增强风险防范水平,为人寿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健全风险识别与风险防控体系

人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活动内容具有很高的风险,这与其自身的经营特点有很大的关系。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体系过程中,可以促进管理机制的健全,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性提供重要保障。具体来看,运用技术手段,对于风险的程度和风险的概率进行识别,准确掌握风险的情况,掌握风险的类别和风险的级别,并根据这些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加以监控管理,采取一系列解决方案避免或减少风险,保证人寿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在识别风险的时候,对于理赔风险和承包风险以及资金流动风险等情况,需要特别加以重视。准确的识别和分析出这些风险,适应市场变化形式,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更好地发展下去。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首先,人寿保险公司需要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了解其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同时,还要建立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得以提升,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还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优秀员工要给予奖励,以此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参与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其次,还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并且,公司各个岗位的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提高工作质量。最后,还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对于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管理。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平台,制定出指标体系,对于风险问题进行有效的防控,并及时制定管理措施。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范文第5篇

国内保险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规划、业务经营区域、目标客户群体、销售渠道等方面,在对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监督、评估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改革创新,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的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的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基础的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来推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到公司一线员工中去,用效益的观点,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所有经营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实现,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层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