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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法的目标
通常认为,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成本记录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后,投资的账面价值需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变化的一种核算方法。其中,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包括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及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的变化。权益法的这一定义表明,最初运用权益法的目标是通过调整投资账户来反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并最终使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相等,从而使投资者可以直观清晰地了解所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在权益法下,通常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这同将母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经济主体)对待从本质上讲是一样的。因此,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8号意见书《普通股投资核算方法中的权益法》(apb第18号意见书)指出,如果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采用权益法,那么,通过权益法和完全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获得的应归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和股东权益通常应当是相同的(除非出现超额亏损等情况)。两种方法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的具体项目上。比如,在权益法下,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上以单一账户(如“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同样,来自投资的损益,通常在利润表上也是以单一账户(如“投资收益”)列示,因此权益法也称单行合并法。而在完全合并法下,则需要将类似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的单一项目具体化,将其还原为具体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项目(也称逐行合并法)。
因此,从权益法的演变来看,其目标可概括如下:(1)使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变化,并最终使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相等(目标一);(2)作为一种合并方法,使得通过该方法所获得的应归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同完全合并法一致(目标二)。
对权益法目标的定位不同,其核算的步骤和程序会存在差别。
二、权益法的运用
(一)何时应当运用权益法
通常只有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更大影响时,才能够运用权益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更大影响时,采用成本法通常是不合适的。这是因为:
(1)将收到的股利确认为收益可能不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赚取收益的充分计量,因为收到的股利可能和被投资单位当期的业绩没有任何关系。通过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可以使投资企业及时确认基于投资而导致经济资源的增加和减少,从而更好地满足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2)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利发放的时点来操纵收益。因此,apb第18号意见书规定,发行股票的公司,对下述企业(未合并的子公司、合营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股份,但能对其经营和财务活动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的投资应当在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采用权益法核算。并且母公司也应当在母公司报表中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
(二)如何运用权益法
权益法的运用取决于权益法的目标。不同目标下权益法的运用步骤如表1所示。如果将权益法视同一种合并方法,其核算的步骤和程序应当比较完全合并法的步骤和程序进行。
在运用上述步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表1 权益法的运用
1.权益法作为一种单行合并方法,投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通常都只以单一项目来反映对被投资单位的成本,以及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权益的变化。
2.初始确认时,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以成本入账,但我国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区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也相应地区分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进一步区分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3.对投资成本与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如果形成母子关系,编制合并报表时则称合并价差)的组成可以通过投资成本、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和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来进行分解。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合并价差)
=投资成本-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
=(投资成本-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投资日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
=商誉+投资日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化额
从会计的角度看,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至少包括以下几种方法:(1)不单独确认,确认投资收益时也不考虑;(2)单独确认,但不摊销;(3)单独确认,在一定年限内综合摊销;(4)不单独确认,但确认投资收益时需考虑;(5)下推到被投资单位确认。
在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中权益法运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处理上。1995年以前基本是采用第(1)种方法,1995-1997年主要采用第(2)种方法,1998-2006年采用第(3)和(5)种方法,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则采用第(4)和(5)种方法。显然,只有在第(3)、(4)和(5)种方法下,即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和减值,或者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进行考虑,或者下推到被投资单位确认,才可能实现目标一。
在目标二下,对这一差异需要比较完全合并法进行处理:
(1)初始计量中,对初始投资的利得(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需单独确认。作为一种单行合并方法,对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单独确认为商誉,而是反映在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中。
(2)因为购买日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基于购买日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算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所以权益法下,后续计量时应当基于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4.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之间内部交易的处理。
权益法两种目标下运用步骤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之间内部交易的处理。在目标一下,无需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内部交易进行处理,特别是在“顺流”交易中,未实现的内部损益并不影响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因此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缺乏依据。相反,如果根据内部交易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进行调整,就不可能实现目标一。然而,在目标二下,则需要比较完全合并法的做法对内部交易进行相应的处理。
总体来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主要是按照目标二来设定权益法的运用步骤,但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之间内部交易的处理略有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顺销交易,只要求按比例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而不是完全抵消。
(2)如果投资企业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那么投资企业首先要在其账面上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假定为顺流销售的未实现销售利润而不是销售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而且还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做进一步的调整处理(下面的调整只是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上进行,并不需要在投资企业的账面上反映)。即:如果是逆流商品销售,因该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的影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故应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编制以下调整分录(假定为逆流销售的未实现销售利润而不是销售亏损):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存货、固定资产等
如果是顺流商品销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调整: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5.追加投资导致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处理。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权益法 二者之间的转换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企业并购、投资越来越多,所以对企业会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笔者认为:应按“投资时、持有期间、处置时三个步骤结合成本法、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及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范围和相应的核算方法归纳如下:
二、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的核算分为投资时、持有期间二个步骤:
(一)投资时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下面分别说明这两种情况: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为难有公允价值,因此采用“账面价值”入账;在非同一控制下,应采用“公允价值”入账。
(2)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二)持有期间的核算
成本法下持有期间有两件事:现金股利的处理和期末计提资产减值:
1.现金股利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一律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期末计提减值
(1)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处理。(2)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应当按照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三)处置时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核心问题是确定转让损益: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三、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分为二步:投资时、持有期间的核算。
(一)投资时的核算
投资时的核算应先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然后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1.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与上述成本法下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一样,应当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2.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视同捐赠利得),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持有期间的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下,持有期间有二件事:确认权益、计提减值:
1.确认权益
(1)由于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变动,投资企业应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应注意:
1)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应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调整因素有三个:
①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②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
③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
2)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2)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以外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应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2.期末计提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计提资产减值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三)处置时的核算(确定转让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同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转换时会计处理如下: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l.追加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总的思路是:应采用追溯调整,看成是最初就采用权益法一样。
2.处置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应重新按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参考文献:
新准则在后续计量中变化最为显著。在原有的核算办法中,无控制且影响较小的情况用成本法就可以解决,其他控制且影响较大的使用于权益法。在新准则中将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是影响较大的项目也全部归为成本法的范围内。对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则体现在取消了原有对差额的核算,不再分期摊销。另外,新旧准则在减值转回处理上也有较大的差异,新准则更注重分情况讨论。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概要
《长期股权投资》的新准则不再笼统概述核算办法,而是规定了每一种情况的具体办法,这大大增加了新准则的内容,使其显得更加繁杂。但是,在仔细的研读的基础上我们还是可以根据三大基本方面理清其基本核算思路。
(一)会计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是进行核算的首要前提。在新准则中提出了两大分类标准:首先可以直接将取得企业控制权的股权(或共同取得)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股权直接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除此以外的股权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主要是观察其是否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其投资目的是否是长期的,从而区分是长期股权还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步骤。对初始计量来说首先就是根据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分情况讨论。分类标准在新准则中已经有明确规定了。例如,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说,这些合并的企业受到了长期永久性的控制,在企业内部的净资产是不会出现较大的变化的,与合并前的状态应该是保持一致的。这类股权往往在活动市场上也是不能进行简单交易的,因此,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基础只能是账面价值。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的初始投资成本核算方式上存在着较多的共同点。如果长期投资股权是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的,那么应当其初始投资成本就应当是购买价、税金和手续费。证券形式取得股权就应当以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标准。如果是协议取得的就按照协议规定计量,但排除其中不公允价值。后续计量要点就是根据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计量股权。这一划分标准在新准则中也已经有明确规定。其别需要注意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存在着转换条件,两者适用情况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当投资企业因种种因素减少投资,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但仍然对公司股权有重要影响时,此时应当将原先的根据成本法结算转变为根据权益法结算。反之,投资企业增加投资,占据控制权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就应当根据成本法进行。
(三)披露
披露作为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核算的最后一个环节,应当格外注意在核算清单中附注中将所涉及的信息进行公示。其中子公司、合作企业信息、当前的财务情况都应当包括其中,尽量做到公开透明化。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实践
[关键词]财务公司 金融股权投资 集团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11-0129-01
一、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一)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满足了集团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财务公司开展金融股权投资,帮助集团扩张和延伸金融产业链条,最终满足集团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这种延伸金融产业链条,使得集团具有相对可控的金融服务平台,因此对于集团战略化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实施意义。
(二)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是财务公司完善金融功能的重要步骤
如果缺乏金融股权投资功能,将会导致财务公司的业务及资产过度的集中在贷款,将完全违背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资产业务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也不能更好的发挥财务公司在集团中的金融支持功能。如若与其他金融机构形成合作互动和优势互补,财务公司将完成资本协同、管理协同、人才协同和技术协同等多方面的协同收益。
(三)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有助于入股机构获得稳定的股东业务
随着集团产业范围日趋增大,规模的不断扩张,其多样及巨大的金融需求将为其财务金融机构提供大量的业务,为入股金融机构的业务提供新的支撑,并除去因经济周期而引发的的收入及盈利波动。另外,通过分散相关金融机构的股权,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开展,可以帮助实现股东间的相互制衡,有利于改善参控股金融企业的公司结构。
二、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财务公司开展金融股权投资的良好载体
拥有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资金存量以及流量很高,且业务规模比较庞大,使得其具有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等一系列特点,因此在集团的运营过程中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就业务种类来说,作为存款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存在着较大的相似性。一般来说,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小于5亿,即便按照财务公司战略入股20%计算,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金额也不足1亿。因此,集团产业所在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是财务公司战略性金融股权投资的良好载体,而且可以保证对产业金融服务的快捷性和贴身性等。
三、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风险
金融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性,这些高风险性决定了在投资过程中的财务公司要充分防范投资前、中、后期的风险。
(一)信息风险
在进行金融股权投资以及选择入资方式时,财务公司必定要以相关的信息为依据。而在金融股权的投资的过程中, 中标的企业可能会控制着信息的真实性与全面性,这就使得财务公司在信息方面处于被动的状态,这将是是财务公司在金融股权投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信息风险。
(二)内部人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金融参股到其他金融机构后,参股多少决定了其在其他金融机构中的管理权限。即便是出于控股状态,财务公司也要保证其参股的金融机构管理层的稳定性。因此,这些都难免形成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风险。
(三)过度支付风险
资本和资产的定价在财务公司的整个投资过程中尤为重要和复杂。对被投资企业的低位定价可能会致使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难以形成,高位定价可能会影响财务公司的收益。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过程中的高过度支付风险,将会造成财务公司的资金的过度支出,现金流的减少,最终影响到财务公司对集团的服务。
四、对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对集团发展的重要性
从长远发展的需求来看,集团公司需要具有自己掌控的融资平台,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80%的世界500强企业已经成功地完成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二者的结合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财务公司要结合金融业发展趋势、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同类型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向集团公司提交研究报告,使集团公司逐步认识到财务公司入股金融机构的重要性,认识到金融股权投资将会对集团公司产生促进作用。
(二)集中操作加强金融股权投资的集团管控
目前,部分集团公司旗下的金融股权投资较为分散,其必定会影响到集团公司对金融的整体调配和使用能力。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不仅具有熟悉金融市场的优势,而且也具有综合经营的优势,与此同时还具有大量的金融人力资源,因此对金融股权投资会比其他非金融机构更有较大的优势。集团公司授权财务公司进行金融股权投资后,不但能够行之有效地完成集团金融资源的融合,而且可以通过财务公司的金融股权投资进行社会化金融资源的串联,为集团产业的飞跃发展提供更加广泛和更为持久的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商经济研究院.2013-2018年中国财务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R].2013(11).
【关键词】 合并报表 成本法 编制
自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关于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规定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其中新准则中明确要求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指出,企业可以直接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即在工作底稿中不对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有关项目直接进行抵销。具体到会计实务操作,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和现有教材则没有给予详细介绍。因而,为简化合并报表编制方法,本文详细探讨了在成本法核算下如何直接编制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
一、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的理论分析与具体步骤
1、成本法下合并报表直接编制的理论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第十一条规定,“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编制对全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抵销分录时,操作相对较为简单。一方面,对于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允许企业将购买子公司日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下推”反映至子公司账簿之中,这样购买日后编制合并报表就进一步得到了简化。另一方面,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除需要抵销企业内部交易影响因素以外,更为关键的是要确定子公司中少数股东权益份额,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要对少数股东权益进行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并非源于子公司经营或交易事项,也非源于母公司经营或交易事项,其计量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选用何种核算方法没有相互联系。编制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分录后,再通过准确计量子公司利润中包含的少数股东损益以及子公司净资产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就可顺利编制出集团企业合并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购买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将以成本入账,如果长投不发生减值、发放清算性股利、减少或追加投资,那么成本法下母公司在购买日后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不变。但随着子公司留存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增加变化,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会有所改变,因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通常不能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直接抵销。子公司在购买日后发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少数股东权益份额,而不需要将其抵销。
在成本法核算下直接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时,可用购买当日所有者权益数额与购买日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两项来表达购买日后年末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具体来说:第一,在购买日,确定少数股东权益,对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和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抵销;第二,在购买日后集团企业内部交易事项已经抵销的基础上,首先对购买日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中少数股东权益进行准确计量,而后将其中剩余变动部分自动分配给母公司股东。
2、成本法下合并报表直接编制的具体步骤
(1)成本法下购买日后在第一年末直接编制合并报表。第一,调整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并确认商誉。同时,将购买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与相应的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相互抵销,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第二,在长投后续计量中,要持续关注商誉、子公司账面价值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差额的后续会计处理。第三,编制当期集团内部交易事项的会计抵销分录。第四,将当期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而计算的)及其他除留存收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份额相应增减少数股东权益,并确认少数股东损益。第五,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受子公司股利分分配的影响,编制子公司当期股利分配与盈余公积计提的抵销分录。
(2)成本法下购买日后在第二年末直接编制合并报表。购买日后在第二年末直接编制合并报表的思路与第一年末大致相同。但考虑到母子公司个别报表上并未反映上年度合并抵销分录情况,因而,在第二年度直接编制合并报表时就要先还原或调整报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具体来说:第一,调整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并确认商誉。同时,将购买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与相应的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相互抵销,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第二,调整商誉并确认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子公司账面价值与其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间的差额对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第三,对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间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予以确认,并确认该变动对期末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的呢者权益项目的影响。第四,编制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所发生内部交易事项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影响的抵销分录,并编制当期集团内部交易的会计抵销分录。第五,编制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子公司所计提盈余公积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影响的抵销分录。第六,将子公司当期净利润中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份额相应增减少数股东权益,并确认少数股东损益。最后,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受子公司股利分配的影响,同时编制子公司当期股利分配与盈余公积计提的抵销分录。
二、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的案例分析
假设20×8年1月1日,母公司(甲)斥资300万元银行存款购买乙公司80%的股权使其成为子公司,在此之前甲乙不受共同的一方控制,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乙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乙受甲控制。甲公司在其合并备查簿中记录了购买日乙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除了备查簿中显示的一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0万元)与公允价值(为70万元)不相等外,其他负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均与其公允价值一致。而且知道该项固定资产采用平均法计提折旧,尚剩余20年的折旧年限。此外,还知道购买日,乙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350万元(其中股本2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700万元(其中股本400万元,资本公积80万元,盈余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0万元)。
20×8年12月31日,甲持有乙80%股权,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乙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300万元,以成本法进行核算。乙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00万元(其中股本200万元,资本公积160万元,盈余公积10万元,未分配利润30万元)
在20×8年度,乙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60万元(其中向甲分配48万元,向其他股东分配12万元)并提取了10万元的法定公积,未分配利润为30万元。此外,乙因其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使其当期资本公积增加10万元。
在20×9年度,甲乙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内部交易事项,乙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60万元(其中向甲分配48万元,向其他股东分配12万元)并提取了20万元的法定公积,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此外,乙因其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使其当期资本公积增加20万元。
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560万元(其中股本200万元,资本公积180万元,盈余公积30万元,未分配利润1150万元)。
1、购买日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
在购买日,需要确认商誉,调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同时编制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抵销分录,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单位:万元)。
借:股本 200
资本公积 150
固定资产 10
商誉 12 [300-(350+10)?鄢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
少数股东权益 72 [(350+10)?鄢20%]
2、购买日后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20×8年末(第一年末)合并报表
第一,对照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并确认商誉,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编制乙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抵销分录(详细分录同上一步骤)。
第二,调整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间的差额。
借:管理费用 0.5
贷:固定资产 0.5 [(70-60)/20]
第三,确认乙公司20×8年度中实现的净利润对少数股东权益增减变动的影响。
借:少数股东损益 19.9
贷:少数股东权益 19.9 [(100-0.5)?鄢20%]
第四,计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或利得,将资本公积的其他变动调整为少数股东权益。
借:资本公积 2
贷:少数股东权益2
第五,编制当期乙公司盈余公积计提的会计抵销分录。
借:盈余公积 10
贷:提取盈余公积 10
第六,编制乙公司股利分配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48
少数股东权益 12
贷:对股东的分配 60
至此可知在20×8年末,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合计为81.9万元(72+19.9+2-12)。可以验证的是,这个计算结果与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后再进行抵销分录编制的计算结果完全相同。
3、购买日后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20×9年末(第二年末)合并报表
第一,参照上述步骤,同样需要先确认商誉和少数股东权益,调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同时编制乙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间的抵销分录。
第二,将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调整金额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加以确认,同时调整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借:管理费用0.5
期初未分配利润 0.5
贷:固定资产 1
第三,确定少数股东权益在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的变动情况,同时确认其对期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影响。
借:资本公积――期初 2
期初未分配利润 7.9
贷:少数股东权益 9.9
第四,编制购买日后至本期期初盈余公积的计提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借:盈余公积 10
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10
第五,确定乙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借:少数股东损益 39.9
贷:少数股东权益 39.9 [(200-0.5)?鄢20%]
第六,计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且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得与损失。
借:资本公积 4
贷:少数股东权益 4
第七,编制乙本期盈余公积计提的抵销分录。
借:盈余公积 20
贷:提取盈余公积 20
第八,编制乙公司本期股利分配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48
少数股东权益 12
贷:对股东的分配 60
截至20×9年末,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合计为113.8万元(72+9.9+39.9+4-12)。可以验证的是,这个计算结果同样与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后进行抵销的结果相符。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