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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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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的成就

农业发展的成就范文第1篇

1水利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农业发展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水利工程建设,健全的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此有利于更好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各种各样的粮食农作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农业生产过程中有足够的水资源进行灌溉,国家统一修建水利工程,有利于降低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的成本,防止农民在开渠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也帮助他们避免了自己开渠灌溉的麻烦,降低他们进行农业生产的经济成本;保证农业生态环境中生物的多样,而且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国家中的水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中的河势,改变农业灌溉的水质和水温,使其变得更加有利于自然灌溉。健全的水利工程更有利于为各种鸟类和水禽类提供更好的栖息地,提供更好的避难所,而各种鸟类又是许许多多农业害虫的天敌,进而更好地保证农业生物链的正常运行,而这则有利于减少农药的使用,进而实现农业的绿色生产,更有利于改善农业的生态环境;于此同时水利工程的部分环保技术措施有利于各种动物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各种植物的快速生长,从而有利于维持农业生态平衡,大大改善我国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

2防止农业生产遭受洪涝灾害

作为产生农业生产研究人士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我们都知道农业生产最怕各种自然灾害,尤其是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力巨大,而国家不断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工程措施,不断建立比较完善的防洪体系,而与水利工程有关的各种措施都这些有利于防止农业生产遭受大型的洪涝灾害,在枯水期或干旱季节的时候,水库可以放水为农业提供充足的灌溉水,防止大片农作物枯死;而在洪水期或将于充沛的季节,水库可以贮蓄多余的雨水并对洪水进行拦截,以更好地防止降水过多或洪水泛滥而淹没大片田地,造成农业破坏,同时贮蓄在水库的水更有利于在旱季的时候为农业生产提供充足的灌溉用水,更有利于保证广大农村地区的安全。

3有利于提高粮食的产量,实现粮食生产的多样化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从而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要求更高,在粮食方面也要求五谷杂粮都要吃,在蔬菜方面也要求进行绿色生产和多样化生产,以保证身体的健康,而这无形中要求农业生产的多样化,要求农业生产的高产量,而作为促进农业生产高产量的重要因素—水利建设便显得更为重要,不断加强水利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防止和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产生的破坏,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害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水利基础的保障,为各种粮食生产和蔬菜生产提供安全保障,改变广大农民群众靠天吃饭的消极现象,提高他们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粮食的产量,实现我国粮食生产的多样化。

4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来源

我们都知道一个行业的发展会带动许多行业的快速发展,并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水利工程的发展当然也不例外,水利工程的建设可以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短暂的时间性的就业,增加他们的额外经济来源,而这不仅有利于自己他们的经济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更有利于使他们有更多的资金来投资于自己的农村生产中,为农业生产提供所需要的种子,化肥,农药以及各种农业生产工具,而这些都有利于促进粮食产量的提高,而粮食产量的提高又再一次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经济来源,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其余的则用于农业生产,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以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5结语

农业发展的成就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镇化;工业化;农民收入;经济增长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城镇化是不发达国家实现经济快速提升的必备条件,也是通过工业化转型为现代国家的必然结果。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以及国家城镇化的进程和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改革开放前,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城镇化发展水平严重落后于工业化。改革开放后,城镇化发展有了稳步提升,1990年后,城镇化开始快速发展,尤其是2000年后,各个地区开始重视城镇化对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作用,开始重视在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上城镇化可以发挥的功能,因此纷纷开始加紧当地城镇化的步伐。从理论角度来讲,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能够很好地转移农村过剩的劳动力,同时还有助于增加农民的整体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但是,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乏我国的城镇化是伪城镇化的说法,因为进城打工的农村劳动力也算在城镇化率中,但不是真正的城市人口,并没有享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福利待遇和发展机遇[1]。在广泛采集历史数据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使用相关与回归分析方法,着重研究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工业化进程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何种关系,最终来检验城镇化与工业化是否对农民收入有着显著影响。

一、文献综述

在理论界,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对工业化、城镇化对国家经济发展及人民收入水平的影响做过众多探索。亨德森(2003)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城镇化和国家经济发展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Chenery将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101个国家的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原始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发现国家的城镇化的程度、经济结构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之间是有对应关系的[3]。著名的经济学家Lewis曾著有《二元经济论》一书,该书中提到一个有着非常重要理论贡献的经济分析模型——二元经济发展模型,利用该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终得出结论,即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是唯一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率、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方式[4]。宁越敏、李健(2005) 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发达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基本验证了以往学者的理论[5]。在城镇化方面的理论研究,国内学者与国外学者最大的不同是我国学者的研究都要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研究城镇化问题时,无法回避我国的“三农”问题,因此,国内众多学者将“三农”问题与城镇化问题结合起来做了许多研究。吴敬琏( 2002),胡鞍钢( 2003),李剑阁、韩俊( 2004) 等都认为,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众多推动因素中,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6]~[8]。宋元梁、肖卫东( 2005),范爱军、王丽丽( 2006),陈明锋( 2006) 等着重研究了城镇化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发现城镇化能够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建议加快城镇化推进的步伐[9]~[11]。关大宇(2007) 深入探析了我国各个省市地区的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发现,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各个省市地区的城镇化并没有对农民收入增长产生太大影响[12]。谢松( 2010) 将研究范围锁定在贵州省,通过研究该省的城镇化水平及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发现城镇化水平影响的是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家庭经营收入,而作为收入另一部分的工资性收入与城镇化水平不存在明显相关关系[13]。

综上所述,以往的学术研究侧重于定性分析,部分研究采用定量分析但也只是较为简单的线性回归分析,而且以往的研究成果基于不同的研究样本,具体的研究过程和方法也各不相同,因而,关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收入、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是众说纷纭。

二、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

(一) 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历程回顾

在观察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程后,发现通常来说工业化是发生在城镇化之前的,但二者均能够带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纵观历史,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也并非同步进行。建国时,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10%多一点,历经28年时间后,城镇化率接近20%,经计算,城镇化水平的年均增长率为 0.24个百分点。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至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一共提升了32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接近1个百分点。从1996年开始,我国加快了城镇化的步伐,城镇化率从 30.48%一直上涨到目前的将近50%,年均增长率为1.39个百分点。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是逐年提高的,而且速度越来越快,但是,工业化水平却呈现出由初期的快速发展到后期的缓慢增长的曲线。将工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作为衡量工业化发展水平的指标,在1952年我国的工业化水平为 17.64%,经过建国初期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政策的催化,1960年我国的工业化水平已经达到近40%,直至 1978 年,我国工业化水平达到了 44.09%的历史最高点。1978年后,我国调整了经济发展方向,轻工业和第三产业代替重工业成为发展的重点,这也导致了在一段时期内工业化水平始终徘徊在40%上下。

根据上面数据的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路径完全不同,相互之间也没有明显的协调关系,在1955年,工业化水平比城镇化水平高出7.5个百分点,在1978年这个差距达到了历史最高值26.2个百分点,之后开始下降,直到2003年,城镇化水平才首次高过工业化水平,之后开始拉开差距,直至2010年,城镇化水平已经高出工业化水平9.85个百分点。经过相关性分析,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之间的相关系数是0.04,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之间不存在明显的耦合关系。

(二) 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趋势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也有了较大的提高。1949 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经历了由慢至快的变化。1949年到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42.9元增加到134.67元,名义年增长率为3.67% 。1978年后,农民收入逐步提高,1978-1994 年,经历了长达十六年的时间才达到了千元以上的水平,但是从1994-1997年,短短的三年时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就突破了2000元,至2005年首次增长到3000元以上,之后每隔两年增加1000元,到了2010年达 5818 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最多的一年。从增长率来看,1978-2010 年,人均收入名义年均增长率为12.3%,按1978 年的价格计算,实际年均增长率为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绝对额在不断增长的同时,收入来源也在发生着改变。1957 年以来,农民收入中各个部分都呈现上升的态势,但是,从各个部分所在收入总额的比例来看,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从增长到下降再增长,1978年达到67.2%的历史最高点;在总收入中,农业产生的纯收入所占比重先增后减,家庭经营纯收入所占比重先减后增再减,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一直都不大,呈现出先减后增的变化。

(三) 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本文采用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的方法,来对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其是否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其中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同来源及其构成如表1所示。我们进行分析的基本模型为: Yt= ɑ+ βXt+μt。在关系式中,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和来自农业的纯收入用Y来表示,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用X来表示,μ 为随机误差项,ɑ和β为待估计参数。

根据EVIEWS软件的计算结果,将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各项收入的相关系数在表2中列示。由表2可以看出,城镇化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和来自农业的收入均具有很高的相关系数,而工业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相关系数较低,并且城镇化与工业化之间的相关程度也很低。

表1 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同来源及其构成(%) 单位:元/人

表2 我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各项收入与城镇化、工业化的相关关系

本文在对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所含各项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时,为了观察其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相关关系,使用最小二乘法的稳健标准误法估计参数[14],将回归分析的结果列示于表 3。从表3所示可以看出,选择显著性水平为5%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城镇化水平显著影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中所含各项收入,并且城镇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会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加162.92 元,其中农业纯收入也随之上涨65.95元,家庭经营纯收入上涨83.21元,工资性收入上涨 68.64元。从各项收入受城镇化水平影响的程度来看,家庭经营纯收入所受影响是最显著的。但是,工业化水平与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及其中所含各项收入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了我国工业化对农民收入等的影响不显著: 首先,在建国初期,我国采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策略方面侧重于重工业大发展,因此,工业增加值所占的比重一直比较高。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调整为市场经济为主体,同时也调整了经济发展的方向,此时,虽然第一产业仍存在很大的规模,但是由于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平缓,甚至有所下降。其次,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分析,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GDP仍较低,2009年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人均GDP均在4万美元左右。2010年,我国人均GDP为29983元,按汇率6.3计算,为4687.4美元。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来衡量,我国的工业化发展仍处于中后期阶段。最后,我国所特有的户籍制度大大阻碍了农村人口转移,使得农村地区仍然容纳着我国的人口和劳动力的大多数,2010 年,我国农村人口仍然占总人口一半以上,而乡村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五五成,且大多数劳动力处于第一产业。这些数据均说明,我国的工业化与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并没有协调发展,这也就是工业化并没有显著提高农民收入的原因。

表3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及其中各项收入的影响

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我国城镇化水平以及工业化水平是否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其中包含的各项收入产生某些影响,最终得出结论:

首先, 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显著影响农民收入,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民的收入越高;而工业化水平并未显著影响农民收入,二者之间没有特别显著的相关性。这也就意味着,在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但工业化并没有这一功能,或者说工业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不明显;此外,实证还发现,我国的城镇化发展程度与工业化进程并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这就表明在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并未协调发展。根据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来评价,这种不协调、不配合的表现并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其次,将农民收入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分解来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及其中所含的各项收入,都显著地受到城镇化水平的影响。分开来看,城镇化对于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影响比对工资性收入的影响更为显著,从来源上来讲,家庭经营纯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农业生产、建筑、商贸等领域,而这些均不属于工业范畴,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并没有给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什么好处。

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城镇化应当是经济发展战略层面的决策。从现实来看,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并不如发达国家一样高,2009年的世界城市化水平平均为50.4%,其中英国为91%、法国为78.6%、美国为85%,而我国2010 年仅为49.84%[15]。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启示应该为,着重户籍改革、社保福利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真正转移,加强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促进作用,将“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民收入的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放在政策制定的关键,发挥城镇化对经济发展的最大效应。

参考文献:

[1]光.城市化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重点[EB/OL].凤凰网,2011-02-18.

[2]Henderson J V.Urbaniz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J].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2003,4(2):275-341.

[3]H·钱纳里,M·赛尔昆.发展的形式( 1950-1970)[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4]威廉·阿瑟·刘易斯.二元经济论[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5]宁越敏,李健.让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国外的经验与启示[J].求是,2005,(6):61-63.

[6]吴敬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三农”问题[J].宏观经济研究,2002,(6):6-9.

[7]胡鞍钢.城市化是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J].中国人口科学,2003,(6):1-8

[8]李剑阁,韩俊.解决我国新阶段“三农”问题的政策思路[J].改革,2004,( 2): 5- 12.

[9]宋元梁,肖卫东.中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的动态计量经济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5,( 9):30-39.

[10]范爱军,王丽丽.我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证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7,139(3):79-83.

[11]陈明锋.农民增收与城镇化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11): 46-47.

[12]关大宇.各地区农民收入差异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相互关系——基于协整的 Panel Data 模型分析[J]. 统计与决策,2007,( 1):61-64.

[13]谢松.贵州农民收入增长与城镇化发展的关系[J].贵州农业科学,2010,38(10) : 213-217.

农业发展的成就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收入差距;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1-0093-03

[基金项目] 2006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理论与对策研究――区域竞争力与区域关联 性的系统分析”(批准号:06JL02)、200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的江 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研究”(批准号:JJ06208)

[作者简介] 张 文,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产业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

尹继东,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工业经济与战略管理。( 江西 南昌330031)

一、江西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相关性分析

1.分析指标的选择和回归模型的设定。根据有关经济理论,相关分析模型选择“城乡居民收入比(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因变量,即被解释变量,其变化可以基本反映出江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和协调水平;选择“人均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自变量,即解释变量,它剔除了人口规模对GDP的影响,从而其变化能较好地反映出江西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相关统计数据采用1978~2007年江西省3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1]

根据江西人均生产总值与城乡居民收入比的数据分布情况,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建立江西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Y=B1+B2X+u。其中,Y代表城乡居民收入比,X代表人均生产总值,B1、B2为待估计的参数(即常数和X对Y的边际贡献率),u为随机干扰项(期望值为0)。运用最小二乘法(OLS),通过SPSS统计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得到如下线性回归方程:Y=1.824+9.13E-05X(输出结果见表1~表2)。[2]

2. 回归模型的检验及结果分析。从模型的总体拟合度(R2)检验和显著性(F)检验来看,该模型的决定系数R2 = 0.649,复相关系数R = 0.805,即模型的回归拟合程度和线性相关程度均为中上,表明人均生产总值的变动可以解释城乡居民收入比变动的64.9%;同时模型的F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Sig. = 0.000)小于置信度(显著性)水平0.01,即通过总体显著性检验,证实模型总体回归效果显著。

再从模型的参数显著性T检验来看,该模型的常数项(Constant)和解释变量的t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Sig.)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1,即常数项和自变量的系数与0有显著性差异,通过参数显著性检验,表明人均生产总值对城乡居民收入比有显著性作用,可以作为解释变量出现在方程中。回归系数(B2= 9.13E-05)为正值,反映了被解释变量Y与解释变量X呈同向变动的正相关关系,这也基本符合江西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初中期,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经济发展快于农村,从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而且计量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人均生产总值每增加1000元,就有可能平均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0.0913倍,显示了江西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影响。

二、江西城乡收入差距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关系分析

1. 分析指标的选择和回归模型的设定。选择“城乡居民收入比”为因变量,它的变化可以基本反映出江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和协调水平;选择“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自变量,其变化能反映出江西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水平。相关统计数据也采用1978~2007年江西省3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1]

同样,根据江西城乡居民收入比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的数据分布情况,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Y=B1+B2X+u 。其中,Y代表城乡居民收入比,X代表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B1、B2为待估计的参数,u为随机干扰项(期望值为0)。运用最小二乘法(OLS),通过SPSS统计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得到如下线性回归方程:Y = 3.369-0.021X(输出结果见表3~表4)。[2]

2. 模型的检验及结果分析。从模型的总体拟合度(R2)检验和显著性(F)检验来看,该模型的决定系数R2 = 0.575,复相关系数R = 0.758,即模型的回归拟合程度和线性相关程度均为中等,表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的变动可以解释城乡居民收入比变动的57.5%;同时模型的F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Sig. = 0.000)小于置信度(显著性)水平0.01,即通过总体显著性检验,证实模型总体回归效果显著。

再从模型的参数显著性T检验来看,该模型的常数项(Constant)和解释变量的t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Sig.)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1,即常数项和自变量的系数与0有显著性差异,通过参数显著性检验,表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对城乡居民收入比有显著性作用,可以作为解释变量出现在方程中。回归系数(B2= -0.021)为负值,反映了被解释变量Y与解释变量X呈反向变动的负相关关系,这也基本符合江西经济发展的实践(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劳动力不断从农业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逐步降低,同时促进了城镇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而且计量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每降低10个百分点(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就有可能平均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比0.21倍,显示了江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

三、江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发展作用计量分析

1. 分析指标的选择和回归模型的设定。选择“人均生产总值”为因变量,其变化基本上可以反映出江西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程度;选择“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自变量,它的变化能反映出江西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水平。相关统计数据同样采用1978~2007年江西省3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1]

根据江西人均生产总值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的数据分布情况,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线性负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水平对经济发展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Y=B1+B2X+u 。其中,Y代表人均生产总值,X代表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B1、B2为待估计的参数,u为随机干扰项(期望值为0)。运用最小二乘法(OLS),通过SPSS统计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得到如下线性回归方程:Y = 16026.344-219.413X(输出结果见表5~表6)。[2]

2. 模型的检验及结果分析。从模型的总体拟合度(R2)检验和显著性(F)检验来看,该模型的决定系数(R2 = 0.775)和复相关系数(R = 0.880)比较接近1,即模型的回归拟合程度和线性相关程度均较高,表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的变动可以解释人均生产总值变动的77.5%,总体回归效果较好;同时模型的F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Sig. = 0.000)小于置信度(显著性)水平0.01,即通过总体显著性检验,也证实了模型总体回归效果显著。

再从模型的参数显著性T检验来看,该模型的常数项(Constant)和解释变量的t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Sig.)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1,即常数项和自变量的系数与0有显著性差异,通过参数显著性检验,表明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对人均生产总值有显著性作用,应当作为解释变量出现在方程中。回归系数(B2= -219.413)为负值,反映了被解释变量Y与解释变量X呈反向变动的负相关关系,这也符合经济学理论和产业发展规律(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不断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促使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且计量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每降低1个百分点(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可能平均增加人均生产总值219.413元,显示了江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发展的重大贡献。

四、结论与建议

1. 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在江西经济和财政现已达到一定规模基础上,必须改变增长优先的思路,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为此江西应该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统筹城乡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和就业观念教育,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市场就业机制,通过增加政府支出和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提升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积极发展城乡非农产业,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江西实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途径。江西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能够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充分利用丰富的人力资源来发展有江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和农村非农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行就业导向的产业政策,尤其是要注意培养支持和改造具有竞争力优势、能扩大就业的劳动力密集型工业,积极发展就业弹性大、环境破坏小、资源消耗少的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江西要进一步推进行业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积极推动劳动力密集型的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江西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则必须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提供就业机会为导向,以培育新经济增长极为支撑,以大城市为依托、小城镇为支点,形成辐射作用大、集聚效应强的城市群以及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从而实现人口资源等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

江西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也必须能够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效率为目标,建立政府扶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优化农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内部吸纳剩余劳动力,同时大力发展以转移农村劳动力为目标的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繁荣农村市场,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3. 彻底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江西为了有效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速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必须深入清除阻碍城乡统筹就业的二元结构体制和扭曲市场的歧视性限制政策,进一步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公共利益导向的服务型政府,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逐步使城乡居民具有同等自由迁徙权;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国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工进城务工和外来人员跨地区就业的门槛,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农民工维权保障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建立就业渠道和就业空间得到充分拓展的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3]

同时,江西农村劳动力数量大但素质相对低下的严峻现实,使得各级政府必须加强统筹教育资源,加大农村教育培训投资力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从而推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促进江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江西省统计局. 江西统计年鉴(2007)[J].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农业发展的成就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策;武汉市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05-0986-03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05.050

Research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f Wuhan

ZHAO Li-hua,LI Bao-xi,ZHOU Qi,ZHANG Ping-xiang,XIA Juan

(Wuhan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Wuhan 430065,China)

Abstract: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s a key problem in supporting the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but the present transformation rate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Wuhan is generally lower and not sufficient to meet requirement of market. Through summarizing the causes of low transformation rate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Wuhan and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from transformation of domestic and abroa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improving the transformation rate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were proposed from motivating the main body, integrating into the technology exchange market, implementing the achievements assessment.

Key words: modern agricultur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countermeasure; Wuhan city

高水平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发展高水平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武汉市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应着重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目前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多关注科研学术研究,缺乏商业运作的意识和途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不高。在这一大趋势下,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也难以回避。另一方面,市场对科学技术的需求旺盛,但缺少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的契机,市场化需求得不到满足。

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做出部署。与之前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这“两部曲”不同,这次是部署实施一批有针对性的举措和具体任务[1]。《方案》可视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第三部曲”,与前“两部曲”一脉相承,目的是将已经出台的法律规定抓实、落地、生根。武汉市紧跟国家政策,高度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仅强化了农业科技力量,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收效甚微。

1 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6年,武汉市有20个(农业类)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武汉市各行业合计154个),9个(农业类)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各行业合计27个),1个(农业类)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武汉市各行业合计7家);38个(农业类)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各行业合计167个),12个(农业类)省级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武汉市各行业合计31家);35个(农业类)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各行业合计114个),6个(农业类)武汉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武汉市各行业合计23家),36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在2015年26项武汉地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录中,主持或参与农业类项目4项。

2015年《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知识产权促进与激励、保护与管理、职务知识产权的处置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等做出详细规定,《条例》的实施对加强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武汉市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40项,计划下达经费5 720万元,其中当年下达4 576万元,现代农业专项共安排项目11项,年度经费1 080万元,占总经费的19%,在7大专项中占比最高。为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武汉市农委、市科技局联合开展组织评选,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了139家2015-2016年度武汉市农业科技型企业,这些企业是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落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2 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低的成因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经费投入与专利等知识产权产出存在不对等情况;技术转移效率低下。武汉市涉农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是农业科技成果产出大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一直是科研界的敏感问题之一,大量“成果”变“陈果”,被锁在“保险柜”无法走向市场,长期困扰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及其科研人员。综合看来,有以下几种原因。

2.1 目标导向存在片面性,评价激励机制不尽合理

目前中国对科技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主要依据前期研究成果,并由此给予职称认定,对于成果是否能够转化实践却缺乏足够的重视。许多人申报项目的目的在于评职称和获奖,而非解决某个生产技术问题;课题结项后,大部分项目也甚少有精力进行转化投入,最终被束之高阁。

2.2 法律、法规及政策之间矛盾叠加

按照《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获得成果转化奖励成为了可能,但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的条文依然有效。法律虽然作了修改,但相关规定不改,高校、科研院所执行起来面临两难境地;《转化法》重新修订之后,科技成果的处置、收益和管理权“三权”下放到了高校和科研院所,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者还是会束手束脚,因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税务政策尚未进行相应调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评办法依然存在,科研人员从成果转移转化中获得的收益不高,却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硬性任务,稍有不慎甚至会陷入牢狱之灾[2]。“头重脚轻”的“指挥棒”,科技成果转化执行难,让大量科技成果难以走出实验室。

2.3 成果转化落地主体难以承接转化成果

作为科技成果落地载体的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大多处在价值链的中低端,存在着跟踪模仿的路径惯性,生产靠的是仿制和粗加工,流动资金紧张,购买专利和改造生产线能力偏弱;作为转移转化桥梁的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普遍不强,存在“连而不通”的路径惯性。这就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出现了“空白地带”。

3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

美国在《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中规定,凡是年预算在2 000万美元以上的联邦实验室,必须设立专门研究和技术应用办公室,从事研发成果的技术转移;日本《关于促进大学等技术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让法》规定,政府所属大学具有推动技术转移的义务。这就让科研和转化成为了一个整体;法国在《技术创新与研究法》中对政府科研资源和经费配置、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直接面向市场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创新和发展首尾相连。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通过与企业共建研究中心,把企业搬进研究所、把研究所建在企业,拆除围墙,开放办所,让企业和技术团队成为创新主体,紧跟市场需求,快速实现产业化,鼓励“高大上”的成果主动“接地气”。同时,研究所一直坚持“孵化”企业但不“办”企业、参股而不控股的原则,把责、权、利捆绑在一起,让创新创业的种子在宽松的环境中自由成长。

中国科学院重庆研究院通过改变人员结构,使产业结构更好转型。首先,鼓励在职科技人员走向市场,着力打造研究和产业两支队伍,在科研战线和经济战线并肩作战,并为科研人员搭建了风险共担的创新创业平台。对于那些申请留职创业或离职创业的科研人员,只要符合成果转化范围的,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按年度调整薪级工资的权利,而且三年内可要求返回该院工作,按照不低于原职级、薪酬的原则重新聘用。其次,在人才引进方面,中国科学院重庆研究院敞开大门,创新用人。成果产业化需要市场、生产管理、社会资本、政策环境等诸多要素介入,采用全员聘用、双跨聘用和留职离职创业三种方式,不拘一格使用人才,推动研究院聚集海内外人才建设国家科技的创新中心和创新平台。再次,中国科学院重庆研究院用“股权+现金”的方式进行奖励,技术成果所占股权的5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成果转化现金收益40%以上奖励给技术团队。除技术团队以外,全院员工还可在一定程度上享受成果转化带来的收益。中国科学院重庆研究院主要采取知识产权入股、员工众筹、团队自筹、整合资源等方式办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3]。

4 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

4.1 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基础要素,长期以来产权不明晰、激励不明确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为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效供给,一要加快建立农业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4],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作为对单位考核和支持的重要依据,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股权激励问题,制定合理的股权分配制度激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二要进一步细化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的规定,在全社会全行业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三要组建技术转移职业群体,技术转移职业群体在全世界范围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从业人员分布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生产性企业、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经营机构等行业内。中国技术成果转移事业尚处于探索阶段,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严重缺乏技术转移专业人员,且没有形成任何激励机制留住人才,要通过制度设计促进技术转移职业群体和共同体的形成。

4.2 融入技术交易市场,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交易、转化

一要利用湖北省以武汉市为中心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契机,搭建武汉市农业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农业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农业技术经济培育中心、农业技术交易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服务功能,强化武汉市农业科技同经济对接、农业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二要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是成果的有效“推销员”,将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相关课程,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三要借鉴国际专利池运营的经验和大型项目知识产权共享的经验,并制定促进国内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建设的政策,以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四要借鉴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模式,采取高校和研究院出成果、政府出现金共同作为出资形成一个公司制的农业类科学技术研究院,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开展合作研发、中试熟化、应用推广及标准制定等。

4.3 落实成果评估问题,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以市场和需求牵引的分类评价体系,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秘诀之一。科技成果项目出来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有科技成果评估难、交易难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没有科学的定价机制,难以准确评估。由此延伸的还有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比如提供精准的高端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等。另外,一些跨地方的资源,由于不开放导致一些服务不能深入进行投入等问题。为此,一要让市场之手进一步活起来,充分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新机制,发挥好企业家才能和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5];二要打破“国有资产流失”的锁链,建立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成果D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推动创新资源向创新创业者开放。

参考文献:

[1] 陈 瑜.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畅通无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解读[N].科技日报,2016-05-11(1).

[2] 柯保平.科技成果转化这块“骨头”该怎么啃?[N].科技日报,2016-05-12(1).

[3] 丁 佳.主动出击促科技成果“落地开花”――中科院正式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N].中国科学报,2016-04-05(1).

农业发展的成就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和农村发展 乐观主义 悲观主义

农业和农村发展是发展研究的重要领域。但是,历史上人们对农业和农村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并未给予足够重视。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研究领域广泛存在种种悲观主义情绪。农业被视为衰退的产业,农村被视为落后的地区,农民被视为愚陋的群体。郭熙保(1995)分析发展经济学中农业发展思想的演变,认为20世纪60年代,农业被忽视的倾向才有所改变。在对农民的认识上,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1964年在《转变传统农业》中提出了“小农的经济行为,绝非西方社会一般人心目中那样懒惰、愚昧,或没有理性”的观点。到了70年代,农业发展本身也被看成是发展目标之一。80年代后,农业和农村发展研究工作得到进一步展开。9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总结并展望农业和农村发展前景,乐观主义思潮渐趋主流。其中:Hayami(1998)令人信服地评析了经济现代化进程中有关小农前途问题的悲观论调,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充分肯定了农业和农村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目前人们已经熟识:“如果你希望工业化,那么,你应该准备发展农业。”

可以说,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乐观主义思潮是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逐步形成的。分析其思想渊源,得益于对“城市偏向”主义的反思与批判。所谓“城市偏向”,是指发展实践中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倾向,其视野主要局限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在思想观念深处根深蒂固地认为工业具有比农业的无条件优越性,城市具有比农村的无条件优越性,以及农民具有无条件的落后性(王列生,2003)。而乐观主义思潮的主要观点为:社会发展不等于农业与农村落后。无论基于西方经验,还是立足发展中国家实际,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城市化与乡村建设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不可或缺。Hayami(1998)还指出,发展中国家广大农民对经济机会反映敏锐,完全有能力胜任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同时,他们在工商业活动中具有企业家潜质,成长起来的农民企业家无疑是国家未来工商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此外,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乐观主义思潮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一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兴起的绿色革命,极大地增强了人们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信心;二是中国农村与农业改革取得的成就,正如约翰逊(2004)所说:中国的经验表明,通过体制改革、提高农产品的实际价格,以及取消对个体经济活动的种种束缚,农业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就;三是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农业已经或正在迈向现代化阶段,不少现代化的乡村地区明显优于城市的生活环境。因而,20世纪60年代以来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悲观主义逐步被乐观主义思潮取代,绝非是出于理想主义,而是实践在学术思想上的真实反映。

我们在政策上应认真借鉴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乐观主义思潮所带来的启示,真正以扎实有效工作发展农业,建设乡村,提高农民。同时,也要客观地评价工业化和城市化在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避免忽视工业化而陷入另一个极端。

参考文献

1、郭熙保:《农业发展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

2、Hayami,Y. 1998. “The Peasant in Economic Modernization.”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Third Edition),edited by Carl K. Eicher and John M. Staatz,300-315. 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