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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是分业经营、相互合作、分业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各类金融机构不同名目的理财业务在法律关系、投资者门槛、产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一)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是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石。目前有关法律明确了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信托。银行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未明确交易双方法律关系。但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且财产经营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
(二)产品管理。在监管机构方面,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归中国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归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发行批准方式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都是事前报告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备案制,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审批制。
(三)投资门槛。在投资金额起点方面,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信托计划是100万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计划起点为5万元,非限定性计划起点为10万元,公募基金1000元,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在投资者要求方面,银行理财产品要求客户评级,信托计划要求按照信托专门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
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意义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理财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来看,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资金价格走高和金融脱媒。在脱媒趋势下,银行需要调整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来进行“反脱媒”,而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不受限制应运而生,作为存款替代品出现,成为银行“反脱媒”的重要手段。
2、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理财业务的开展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发展理财业务是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理财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于银行向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二)负面影响
1、规避资本和信贷规模约束,影响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跨行业合作,将表内业务转出表外,以规避日益严格的监管。一是在银信、银证等理财业务合作中,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以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自身授信客户,既满足了融资客户的需求,又不消耗资本金、不占用信贷规模。二是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释放出信贷额度,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和资本约束。三是银行通过月中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月末到期或月末发行跨期型理财产品来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
2、资金投向限制行业,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相比较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泛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计划的投资则要更为广泛。融资性理财产品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信贷条件,在银行拿不到钱的企业,或者不符合信贷投放政策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利率执行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行业大量资金的流入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2500亿元整装待发
2010年9月份,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放开保险资金参与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早在2006年,保监会就已允许保险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及参股商业银行;而本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则对保险公司参与股权投资的方式及资金规模做出详细规定。至此,保险公司参与PE投资正式开闸。
对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比例,《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含直接投资及间接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按照保监会公布的2010年年末保险行业资产总额50481.61亿元,则保险资金参与PE投资的总额将超过2500亿元。
梳理目前已独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10家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2010年年末资产,得出各家公司可用于PE投资的资金规模。其中,中国人寿集团以888亿元居各保险公司之首,其次是平安保险集团和太平洋保险集团,可投资PE资金规模分别达到586亿元和238亿元。此10家保险公司从事股权投资资金总额达到2371亿元(见图)。
险资PE政策缓慢开闸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柜关金融产品。此前,在国务院及保监会试点政策引导下,保险公司在这两种股权投资方式上也已有所探索。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成为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之滥觞,其后,保监会相继《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为保险公司参与股权投资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政策依据(见表1)。
2006年,中国人寿入股广发银行,平安集团于2006,2007年相继入股深圳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其后,人保集团、太保集团、中再集团也相继对未上市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方面,2008年6月平安集团旗下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牵头其他三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了“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这4家公司的母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募得的160亿元投资入股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间接股权投资即投资PE基金,目前仅披露中国人寿集团及平安集团各投资过两只基金,中国人寿分别投资了绵阳科技城产业基金及渤海产业基金,平安集团则分别投资西部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及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看出,目前保险公司所投基金均为具有政府背景的产业基金,目前仍未有纯市场化的PE基金获得保险公司注资(见表2)。
投资平台趋于多元化
《暂行办法》提出,参与股权投资的保险公司,其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对于保险公司参与PE投资,业界普遍认为专业人才及团队的缺乏是主要瓶颈之一。而对于团队及投资平台的搭建,各保险公司进度不一。
目前,平安集团依托其“保险、银行、投资”的金融全业务战略,在股权投资方面走的最远,平安信托旗下子公司――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平安集团主要的股权投资平台,而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表示,平安创新资本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同一支股权投资团队,团队规模在50人以上。
中国人寿集团也在其资产管理公司之外另设了投资平台――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中国人寿集团旗下的专业另类投资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养老养生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人保集团则成立了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旗下专门对系统内外的保险及非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非交易业务的专业化运作平台。
其他保险公司目前则均以旗下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权投资平台,多数已设立股权投资团队。如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设有一支超过10人规模的股权投资团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有非上市股权投资部,其业务包括收购兼并、战略投资,成长性和财务性投资等多个方面;太平资产管理公司的项目投资业务设有“股权投资计划”,是以发起股权投资计划或直接投资等方式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此外,中再资产,新华资产、华泰资产等公司也均设有股权投资业务,但目前并未设置独立的股权投资部门,而是作为创新业务部或者综合投资部门的一部分。对于团队搭建,上述公司人士表示,在资产管理公司之外,保险公司内部还设有股权投资团队,在分工方面,保险公司团队进行项目挖掘并做投资决策,而资产管理公司团队则提供技术支持。
4月20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涉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调整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由保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意味着今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可以设立自己的子公司,此举或将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旗下设立专门的股权投资平台。
小型险企渴望变身GP
面对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两种不同投资方式,各保险公司也有不同的选择。对于平安集团、中国人寿集团、中国人保集团等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及完备投资团队的公司而言,直接投资是其首要选择,尤其是平安集团在“全金融”体系下,可灵活应对保险资金投资的政策限制。
对于直接投资的投资策略,各保险公司的选择基本上趋于一致,即倾向于消费品、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制造业、医疗等行业的成熟企业,其投资方式多是上市前投资或者并购整合相关投资。不过,《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投资策略有明确的规定:“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
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不得投资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企业股权”,“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因此,采取间接投资方式将是摆脱行业限制的有效手段。另外,资产规模相对较少的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也更倾向于间接投资。中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即表示,考虑到再保险资金特点,其投资主要考虑风控,因此更倾向于间接投资:对所投资基金的选择,也将主要倾向于成熟基金,其中母基金会是相对理想的选择,但目前国内可选择的基金数量有限。
对于保险公司投资PE基金,《暂行办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管理资金余额不得低于30亿元:具有10名相关专业人员;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基金规模不得低于5亿元且保险公司认购不得超过20%: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投资机构。以此标准来看,目前国内PE市场上可供保险公司选择的基金数量较为有限。因此,目前一些保险公司也开始探索以基金管理者的角色参与PE投资,即保险公司作为GP发行股权投资产品(基金),进而突破其股权投资资金规模占总资产5%的限制。2008年,平安集团等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首次采用了股权投资计划模式投资京沪高铁,并有其他三家保险公司参与认购,其计划即具有一定的基金属性;但之后并未出现其他此类模式的尝试,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发行股权投资类金融产品也并未表达明确态度,因此多数公司仍处于观望阶段。
对于一些资产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而言,如果不能作为GP发行产品,其投资空间将十分狭小,比如本次排行榜中资产规模最小的华泰保险,其可用于股权投资的资金仅有7亿元。华泰资产管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即表示,希望通过发行股权投资产品参与投资。据了解。华泰资产市场化程度较高,其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仅有1/3来自华泰保险内部,其他2/3来自第三方。因此,以GP身份参与股权投资对其意义重大。
进一步放开影响有限
《投资者报》记者向中国人寿、泰康、新华等公司发出采访提纲,对方均表示不方面透露相关信息。
尽管没有正面回答,但是记者从各方面得到的消息是,保险公司的确是在准备。最新的消息是中国人寿正在筹建基金公司,原国投瑞银总经理尚健任该基金公司顾问。
但是上海一家保险资管负责人对《投资者报》记者表态:“大型资管公司和中小资管公司对此的态度差异较大,保险参与基金业务不具备普遍性,没有大家想象般迫不及待。”
备战公募主体扩容
保险备战公募始于去年。
去年10月,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
16家保险资管公司中,有14家符合条件,其中部分公司开始筹划。他们一般在公司内部成立了基金业务部,负责前期的筹建。《投资者报》记者注意到,一些招聘网站、公司主页上能够看到保险类资管在招聘基金产品设计、风控、清算等相关人士的信息。
人保资产总裁周立群曾公开表示,要力争成为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中首批发行公募产品的公司。人保发行公募基金具体的操作模式为,以事业部形式开展公募业务资质申请筹备工作,成立了公募产品业务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系统建设和运营、团队建设、财务支持与综合协调四个工作小组。
2013年,保险进军公募的队伍得到了一次扩容。
6月2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会,与保监会联合了《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以下称《试点办法》),提出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
试点办法的颁发,意味着申请公募业务管理的保险机构从保险资管公司进一步扩容至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其他保险机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即使有的保险机构没有资管公司也可以设立基金公司开展公募业务。
不如想象中热闹
不过,上海一家保险公司资管部的负责人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即使扩容,也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计划成立公募基金,要看整个集团公司的金融体系布局。
“保险公司进军公募,并不具备普遍性。”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保险公司就暂时没有计划发展公募业务。
去年一家刚成立的保险资管公司总经理也对《投资者报》记者说:“我们现在主要精力还是管理好集团的资产,发展公募业务还仅是策划的阶段,并没有付诸实施,公司也刚成立没有多久。”
“我们现在还处于观望期,看看其他公司发展情况再说。”在他看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首先要分清主业和副业,绝大多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都是在集团框架之下,服务本集团是第一任务。
他认为,保险资管公司从事公募基金业务并无优势,短期也不能对市场造成很大影响。相对而言,在几类资管公司中,保险资管公司的管理能力不算突出,它更倾向于追求稳定收益。但是长期来看,还是能够增厚公司业绩。
至于在外界人士看来,保险参加公募业务最大的渠道优势——350多万的保险营销人员都是潜在的基金销售人员。
国泰君安分析师彭玉龙指出,我国公募业务规模预计2020年可以达到13亿~15万亿元,年均增长25%,而国际上的经验是保险资产管理巨头的公募业务占整个资产管理规模的1/3,这意味中国保险公司管理的公募份额前景广大,预计市场份额可以达到10%以上,保险资产公募业务规模可以达到1.3万亿元。
大型公司提前演习
在备战公募基金中,大型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更胜一筹,更重要的是,它们此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06年保监会批准泰康资产、人保资产、华泰资产、太保资产率先开展面向保险公司的保险资管产品试点。今年3月份,泰康资产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复,获准发行三只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关键词]资产管理;金融监管;信用风险;金融杠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97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2
0 引 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社会财富的不断累积给资产管理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中国整个资产管理市场规模约为60多万亿,虽然其中可能包含交叉计算但是保守估计仍然有40多万亿的规模。由于资产管理发展是跨界的、混业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称当前资产管理市场正处于“大资管”时代。
我国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从事场内金融理财产品投资和场外各类融资业务,而商业银行在其中扮演主导地位的角色。因此,目前资产管理业务背后风险管理的逻辑主要是传统金融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逻辑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风险管理逻辑。
“大资管”背景下,各类金融机构都在参与资产管理市场。截至2015年底,银行理财规模已逾16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规模逾11万亿元,保险行业自身发行的资管产品规模超过1万亿元。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基金管理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38.2万亿元,其中券商及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规模分别都在12万亿元左右。
但是资产管理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资产管理主体法律关系不明、监管政策不统一、交易结构高度不透明、虚增融资规模。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现状和若干风险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行业发展建议。
1 资产管理市场存在的问题
1.1 行业监管政策无法统一
目前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各自所属监管行业内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制订了监管工作计划。为了更好地管理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理财托管登记中心有限公司将成立,扮演备案托管平台的角色。保监会计划修订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推出的资管产品。证监会把监管的重点仍然放在去杠杆上,对一些创新产品进行重点审核。但是由于三会各自为政,监管政策无法统一,使一些违规的金融产品通过不断转移寻找到监管的漏洞。这在提高监管成本的同时又降低了监管的效率,使风险不能及时得到控制。
1.2 银行理财资金加杠杆进入股市
根据权威数据,目前投向股票、债券或期货的资管产品有7.4万亿元,其中1.7万亿元是存在优先、劣后分层的结构化产品,而其中的优先级资金一般来自银行理财资金。在1.7万亿元结构化产品中,有9 000多亿元投向股票,平均杠杆为3.87倍。目前股票质押融资、二级市场结构化配资业务、上市公司定增配资还有创新类资本市场项目都可以参与融资活动,杠杠比例也比较高,最高可以达到1∶3。杠杆资金会放大投资标的上涨或降低的幅度,如果单纯简单地划定预警线或平仓线不仅无法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反而会加大资管产品平仓时共振的可能性。由于目前很多机构的资产管理理财产品只是作为银行理财资金的“通道”,因此,如果大量的银行资金涉及股票质押贷款、销售股票,一旦股市持续低迷那么作为金融市场核心的银行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都会面临不小的压力。
1.3 “资金池”模式增大监管难度
所谓资金池,实质上是以资管业务名义从事的类存款贷款业务。资金端是发行预期收益率的类存款产品,资产端则投向类似贷款的非标业务,存在滚动发售、期限错配,以流动性风险换取超额收益的现象。由于这种业务模式主要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投资于不特定的领域,因此,如果风险管控不严很容易出现非法集资风险。目前银监会、证监会都下发了有关加强资产管理理财产品管理的监管文件,并叫停了一些资金池业务,为的就是能提高资管的透明度并且能和基础资产相对应。但是资金池的存在源于理财产品收益调节的问题,普遍存在于理财产品之间、资产组合之间的资金相互交易,因此,彻底清理资金池仍然是个艰巨的任务。
1.4 保险资金进入资管市场后异化
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越来越广,包括以卖方的身份进入资管市场。由于保险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起步较晚,因此在业务操作上也比较激进,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在保险资金运用上涉及关联交易,比如:一些保险资金投资的信托计划背后,保险机构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甚至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都有主体关联关系。这样的投资方式俨然成为作为股东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融资通道。这样的资产配置方式违背了险资多元化以应对风险的策略,一旦经济下行,行业形势下滑,风险就可能集中爆发。
2 应对资产管理风险的措施
2.1 应用FOF、MOM等更先进的资产管理模式
随着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FOF(Fund of Funds,基金中的基金)和MOM(Manager of Managers,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受到越来越多金融机构的关注。银行传统的信贷规模在下滑,但是大类资产配置的需求却在提高,通过MOM或FOF形式进行资产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专业性。FOF模式的投资组合往往比较分散,这可以让母基金的收益更加稳定和持久。而且目前FOF和MOM的配资渠道越来越宽,配资公司可通过资金通道加入母基金,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或发行阳光私募产品,这样就可以低利息拆借资金,优先资金年化最低至4%。总之FOF和MOM这两种资产管理新模式相对传统资产管理方式而言使投资资金更加分散,降低了投资管理的风险。
2.2 合理在二级市场进行结构化投资
目前资产管理行业的交易结构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资金投资的机会可能仍然在二级市场,但这种投资不能简单地转移到股市或债市,而是要注重结构化投资。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分析各个产业的发展状况,按照价值投资的眼光通过股权投资将资金注入优秀的企业。打开投资视野,通过创设非标资产的模式,通过股权合作介入一家企业运营发展的生命周期,比如:一家刚起步的企业可通过风险投资的方式注入资金,并获得相对应的回报,如果是转型期的企业也可参与它的并购重组。总之,这样的结构化投资必须建立在对企业以及市场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在收获一定回报的同时也能为资本市场带来流动性。
2.3 提高资管业务基础服务能力
这里的基础服务是指为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运行和管理提供基础服务,包括有关市场动态数据服务、信用评级服务、资管公司基础文档管理服务及系统运行监控服务等。笔者建议在基础服务方面能做到资产管理业务内容与金融市场动态变化数据相对应,提供更多的参考数据,并实时分享相关服务平台运行状况。及时地反映资产管理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也能发现更多潜在的投资机会。
3 结 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的累积使人们的理财意识不断提高,各类资产管理产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时间较短,很多资产管理产品存在潜在的违规操作风险。为了提高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水平,在满足大众理财需求的同时能合理控制好风险,需要对目前整个资产管理市场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本文分析了当前资产管理市场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以期更好地促进资产管理业务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主要参考文献
[1]巴曙松,刘少杰,杨.2014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新常态下的大资管转型[J].董事会,2015(z1).
[2]王大军,贾丽博.“大资管”时代商业银行绩效管理研究[J].财会学习, 2015(1).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猛,规模快速扩大。2012年-2016年,资产管理规模由27万亿元飙升至110万亿元。
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在满足大众财富管理、增加公众投资理财选择、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丰富和推动多层次金融体系发展和深化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监管套利、资金空转、层层嵌套、明股实债、交易结构复杂、交易链条长等乱象屡屡出现,跨市场、跨行业风险确实存在,如不引起高度重视,确实有成为金融系统性风险重大隐患的可能。 资产管理乱象之忧
当前,资产管理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资金空转导致“脱实向虚”
当前,金融与实体经济失衡已成为我国宏观经济三大结构性失衡之一,资金“脱实向虚”备受关注。在实体经济的收益率持续下行的背景下,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纷纷涉足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同业存单、委外投资、非标融资、权益融资等金融创新如雨后春笋般爆发,借助各类创新工具,银行理财空转、信贷空转、票据空转、同业空转等花样繁出的资金空转大行其道,跨市场、跨行业来回穿梭。
一方面资金(银行理财、同业资金、银行自有资金)借助结构化融资和委外投资的渠道,投资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等,辗转流入资本市场,而没有投资于实体经济,近年来兴起的万能险最具代表性;另一方面资金从银行转到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后,投资于债券市场,拉长了交易链条,推动了债券市场的虚旺;再者是资金通过委外渠道进入券商、基金等资管计划后,再投入到信托计划,最终投向非标融资(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此外,为应对MPA考核带来的压力,同业存单利率大幅j升,中小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又成为大型银行的投资标的,同业存单互持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空转,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拉长交易链条,抬升资金成本,加大了实体经济融资困难。
(二)高杠杆加剧金融风险波动
近年来,市场利率化进程加快、互联网金融崛起叠加经济下行,银行盈利空间收窄,为拓展新的盈利来源和空间,同业业务、委外投资等风生水起。中小银行为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利用发行CD获得负债资金,投资同业理财,加杠杆通过委外对接券商、基金专户、保险等资管计划,委外投资加杠杆投向权益资产、债券资产以及非标资产,然后通过质押回购再投向资管计划,甚至配资加杠杆,再投向权益资产,形成了“同业负债―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的层层嵌套加杠杆的链条,导致金融体系的高杠杆和期限错配。尤其是当前分业经营的金融体系下,资本市场的“场外杠杆”和“场内杠杆”叠加,加剧金融风险的波动。2015年7月份爆发的股灾、险资举牌、侨兴债事件等无不凸显高杠杆的风险隐患,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三)层层嵌套导致监管失灵
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下,受金融创新的激励,资管计划由最初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发展到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专户资管计划等形式种类繁多的资管计划。资金在银行、信托、券商、基金等机构间游走,层层嵌套,规避监管。据统计,当前100多万亿元的资产管理产品中,约一半规模属于层层嵌套。银行理财产品通过委外投资在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等两个及两个以上资管计划之间层层嵌套,突破了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障碍,形成监管盲区,资金来源和最终去向不明、最终投资人无法识别、风险承担和资产收益错配、私募产品公众化等,监管部门无法实施穿透式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在各自的领域都查不出问题,但风险隐患已逐步积聚,导致监管失灵。宝万之争中宝能便是借助各个资管计划层层嵌套加杠杆,但依照当时的监管法规却查不出违规之处即是鲜活的现实案例。
(四)影子银行过度膨胀集聚金融风险
2008年的4万亿投资及其后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地方融资平台,催生了影子银行。2012年,资产管理行业准入放开,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分割格局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纷纷涉足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同业业务、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委外投资等金融创新的推波助澜,影子银行规模不断膨胀。据国际评级机构穆迪统计,2016年底,中国影子银行资产规模大约64.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理财约占影子银行的半壁江山。影子银行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其野蛮生长背后的高杠杆、层层嵌套、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等风险隐患已成为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阿喀琉斯之踵。 乱象之源:创新理论误导与实践迷茫
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曾任美国财长的萨默斯说过“金融创新如同飞机,它为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交通方式,能够让人们更快地到达目的地。不过一旦坠毁,后果将非常严重”。东南亚金融危机、拉美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等影响深远的重大经济金融危机,金融创新在其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国资产管理领域许多产品也是借各种创新之名推出的。许多产品甚至是直接从欧美发达国家移植而来的,但移植没有考虑到现实国情的条件不同,同样的产品,可能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更何况有些产品在欧美国家也有很大的副作用,有些甚至就是本国危机之源。因此,分析总结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乱象,究其原因就在于理论有误导,实践有误差。
(一)脱离国情的金融创新理论误导
当前我国资产管理领域的理论基础多来自欧美发达国家,某种程度上,也是西学东渐的产物。不少人将西方金融理论奉若圭臬,敬若神明,而对于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则缺乏自信。中国作为一个大型的开放经济体,自身的历史文化、制度环境、发展阶段等都与欧美发达国家都有较大的差异,决定了中国金融发展路径、发展模式必然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如若脱离国情,全盘照搬西方金融创新理论指导我国金融发展,必然会产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后果,并把我国金融发展引向歧途。从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理论的现状来看,突出表现在以下根本的理论问题含混不清,导致经济金融政策及金融监管无所适从。
1.虚实不清,导致资金无所适从。金融定位支持实体经济,围绕实体经济的客观需求,提供服务本是金融的本质要求与特征。而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先明确界定何为实体经济,何为虚拟经济。但近些年来,我们理论界围绕这一问题却纷争不小。诸如电商伤害实体经济、互联网是实体经济萎靡的替罪羊、房地产火爆恶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等纷争导致金融无所适从。房地产、金融、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投入的基础设施往往被排除在实体经济之外,这样一来,实体经济只剩下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主流经济学家又普遍认为中国制造业产能过剩。按照此逻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就只能把巨额的金融资本投入农业、服务业以及大家热衷的新兴产业、高新科技产业,但问题是这些产业具有脆弱、高风险、不确定性大,资本对此望而生畏的情况,只能导致金融无所适从。
2.房地产、股市的调控是调机制,还是调价格,一直处于本末倒置之中,导致大量资金涌入股市和楼市,造成逼入自我循环的死角。
3.金融监管权力、责任边界划分不清。监管重心放在促发展、扩地盘,最终形成监管环境过宽,一些明明是违法违规,无益实体经济的所谓创新层出不穷,名目繁多,导致秩序混乱,风险累积。
4.货币政策是紧是松还是稳的标准不明确。“明紧实松”、“明松实紧”最终必然导致货币政策“难紧易松”,流动性整体过剩成为常态,推高经济整体杠杆与风险。
5.金融自由化理论的不当运用是最典型的现象。正是由于理论脱离国情,只讲引进,不讲消化,更没有基于国情土壤的创新,因而各种资产管理创新产品眼花缭乱。金融自由化,本来是欧美国家针对其过去对金融的过度管制而推行的放松管理,让市场更大程度上发挥作用而推行的改革。这一理论的出现刚好与我国推动经济金融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相吻合,因而对推进我国金融的改革开放确实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在运用这一理论指导现实和实践中的创新时,我们完全忘了我国与欧美国家最大的不同就是缺乏完整的市场和法治基础,放松管制而来的风险没有有效的处理机制,因而,本来在欧美国家不成问题的资产管理行业的风险在中国却成了大问题,一些产品借市场化高风险与高收益对称之名拿走了高收益,而却留下了高风险,这一问题成了我国创新理论中的盲区。金融机构只生不死,股票市场只上不退,债券市场刚性兑付都是这种因气候不同而产生的“橘枳变异”现象。
(二)理论的错误导致实践的迷茫,实践迷茫加剧资产管理乱象。
1.金融创新不当对金融“脱实向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金融与实体经济本来是融合共生、相互依存的共同体,金融的本质在于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一旦脱离实体经济,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离开实体经济搞自我循环、自我创新,其后果就是严重的资产泡沫及金融危机。近年来,资产管理领域的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工具创新、制度创新等各种创新眼花缭乱,各类资本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空转,在各金融机构间来回穿梭,多层嵌套加杠杆,监管套利大行其道;拉长交易链条,虽然最终流入实体经济,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已大幅抬升。
2.金融创新不当导致金融市场乱象丛生。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驱动力。资本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间游走,规避监管,层层嵌套加杠杆,通道业务与结构化工具相结合并广泛运用,衍生出众多的金融创新产品,导致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明、底层资产不明晰、投资收益和风险承担错配等问题,成为孕育金融市场违规资金的温床,埋下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传染的隐患。有些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名义,从事非法`规活动。如此种种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的监管套利行为,其规模和风险性质难以确定,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脆弱性,积聚了更大金融风险,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也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权威和公信力。
3.金融创新不当导致经济过度金融化。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转,离不开金融对生产、消费、投资的疏通经脉。但过度金融化,则会导致资产泡沫化、经济结构扭曲、资本脱实向虚。目前我国经济已出现过度金融化的趋势和苗头。金融占GDP的比重过高即是一种显著的体现。2016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达8.4%,且呈现逐步抬升的趋势,即使金融高度发达的美国、欧盟金融业GDP占比也不过7%左右,日本金融业GDP占比则低于5%。 回归本真和本土
(一)理论要符合国情
理解中国国情,准确把握当今中国的时代方位和发展大势,是处理好所有改革发展问题的基本依据。发展规范的资产管理行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强国,没有现成的外国理论模式可以照抄照搬,这就需要在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论、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金融理论。
(二)金融创新要结合本土
中国在推进金融发展、规范发展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在借鉴、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同时,更要避免生搬硬套、亦步亦趋的照搬照抄。对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在深度消化吸收理论机理后,一定要结合现实国情进行本土化改造创新,以便更好地为中国国情下的经济发展服务。
(三)金融要回归本真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金融的本真在服务于实体经济。近年来,我国金融发展恰恰偏离了这一本真,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自我膨胀,拉长了交易链条,抬升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并最终导致宏观经济结构性失衡,扭曲资源配置,形成金融风险堰塞湖,加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金融应回归本真,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和合共生。
(四)监管体制要符合国情
近年来,资产管理行业已发展成为跨行业、跨领域的大资管格局,资管产品涉及银行、信托、券商、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当前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已滞后于资产管理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现状,造成对部分资管计划的通道、委外、嵌套业务创新鞭长莫及。
借鉴国际经验,构建适应国情的资产管理行业监管体制已然十分迫切。实施穿透式监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厘清金融业务和行为的性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底层资产完全串接起来,推进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转变,从根本上消除监管套利、监管空白;加强监管协调,突出统筹监管,统筹监管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统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统筹制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
(五)监管主体要落实责任
治理资产管理乱象,必须强化金融监管,关键是要落实主体责任。
在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下,监管部门肩负行业发展和行业监管的双重责任。监管主体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往往投鼠忌器,担心金融市场风险波动,“父爱主义”泛滥,间接宽容了金融违规,加剧了金融风险积累。因此,监管部门要突出监管姓监、拒绝“父爱主义”。
监管主体要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对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和监管博弈要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保持对资产管理乱象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