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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同时也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执行的技术经济文本。本文依据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市场的发展状况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了强化合同管理与实际运用的作用并且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有关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等主体之间订立、履行和变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在合同中,两方使用要约等方式就一些问题达成一致,是不同单位之间开展各项业务的基础性载体。施工工程合同是一种内容复杂、结构特色的合同,这种合同的具体项目繁多、牵扯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该合同在进行管理时会面对诸多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知道施工方进行操作的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的各项标准都是由该文件来规定。合同一旦订立,相应的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标准也就 随之确立,失去了施工合同企业的生产敬业活动就难以维持。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的质量指标、施工工期、工程整体造价等都是由双方在协商后在工程合同中达成共识,同时双方的在施工中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这种形式下,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其他的的企业产生较大的差异,从而形成了一个系统完整、自成一体的管理体系。
二、传统合同管理中的不足
(一)缺乏对合同的正确认识
对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业都是容易忽略的,这主要表现在执行力度上。因为一些单位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单位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少充足的经费保障,不能进行日常的对比审查。
(二)合同缺乏执行力
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用于联系当事人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都要履行自己在合同中中规定的义务。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及时的沟通,严格按照合同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双方若不能及时交流和技术经济签证将会导致共同违约的后果。合同管理只是简单的保存在资料中,这种无效的形式严重影响了工期、工程款的按时交付。
(三)合同管理制度缺陷
因为缺少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受到了权责混乱、争权多利却又一致推卸责任等问题的困扰,这种局面为施工单位投机取巧提供了可能,是建设单位蒙受损失。
三、提高合同总体策划的科学性
合同总体策划对于一个工程的建设实施有着重大影响,第一要明确它根本性、指导性的地位,能够真实地反映影响工程建设以及合同签订的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能够突出需要建设工程的中心和重点。要做到代表管理单位利益就要把握好一下几个方面:(1)如何对工程量进行合理划分,使得每个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工程量。(2)在承包中应该选取那种委托方式以及承包方法。(3)合同应该采取什么形式,属于哪种类型。(4)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重大条款(5)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何处理重大决策。(6)诸多工程项目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结构组织上的问题。
四、施工中的高效合同管理
1设立合同实施的保障系统
(1)组织合同管理系统,提高管理人员技能素质。
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派专业的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只有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向着专业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2)进行法制观念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全方位对员工进行合同法之观念教育,提高对于合同制定及履行的执行力度,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让员工认识到需要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从而节省经济成本,增加工作积极性。
(3)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分析,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详细的环节中、体现在施工小组和技术人员与承包者详细的业务中,所以说,组织相关的成员进行合同学习、合同文件解析以及解读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的员工就能对合同的概念、传达的精神、合同的订立目的等有一个清晰地认识,从而在宏观上树立正确的观念,减少了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
(4)合理划分职能、建立行之有效的问责制度,吧合同责任分配到每一个工程参与者上,对问题的出现原因、问题的性质后果以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作出详细的说明
(5)建立高效的文件管理系统能够方便各种各种日常性事务和突发性事务的管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在系统的监管、追踪中有效进行,这对于提高决策正确性和提供纠纷所需要的法律证据有着重要的帮助。
(6) 建立常规的报告制度和行文制度。完善的行文制度以及便捷高效的联络制度在工程施工中占有重要地位,严谨的沟通应该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成为最后的根据和制度,这样能够使得工程中的各个项目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7)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的优势。专业性的管理能够有效地作用于工程的重点项目,而综合性的管理则是在宏观上对全局进行把握,使得整体之中突出重点,重点与整体协调结合,通过施工细节来提高整体质量以及通过施工过程把握施工结果,从而促进工程管理的规范化。
2、合同追踪的及时性
工程建设中会出现诸多的影响因素,使得实际的建设情况与计划产生较大的偏差。这种偏差会在累积的效应下不断地扩大,最终对合同的执行产生难以估计的影响。对于合同进行追踪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加以调整,最终实现与合同既定目标的温和。
3、依据合同分析,实施合同监督
(1)对施工现场中的代表以及施工小组、其它工作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在各方面给予一定的反馈,比如对计划的落实、各个施工小组之间的沟通协作等提供帮助。另外,还要及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合同进行讲解。
(2)关联合同之间的整合协作。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签订多个合同比如说设计合同、监管合同、造价合同、分工合同等。这样合同对施工的不同方面进行了规定,形成了一种复杂的网络。对于这些合同要及时进行梳理,对设计和监管以及原料的供应等使用合同监管,协助其完成所分担的职责,追究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的经济责任,对各种合同纠纷进行处置。
(3)对工程项目进行检验验收,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
(4)对各种使用的命令、只是、请求、会议摘要、合同变更等做好记录,进行合同方面的审核和管控,这种做法能够较少合同管理工作出现失误的几率,弥补出现的差错,不断地发现和改正工作中的不足,迅速的提出防治措施和赔偿要求。
4、警惕工程合同中的违约
(1)订立合同时需要仔细审查,减少违约情况发生的几率。
(2)在工程施工各方出现不同意见的时,各方应该依据现存的制度进行协商解决,在竞争中实现共赢。这些制度通常包括: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管理规定等。
有一句话说“财富的一半是合同”。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了从开始的设计招标到之后的工程建设以及最后的工程保养等所有的环节,良好的工程管理不仅能促进既定目标的实现还能促进社会、环境等整体效益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余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1.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履约;合同审查;归档管理;信息化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定和履行,承包人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发包中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场严重。如: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
3、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当事人对合同的归档程序、内容、标准等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监督控制,合同履约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
1、 做好施工合同实施准备的策划工作
对于发包人的合同决策,承包人常常必须执行或服从。如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常常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不允许修改合同条件,甚至不允许使用保留条件。但承包人也有自己的合同策划问题,应服从承包人的基本目标,即利润的取得和企业的经营战略。
(1)投标方向的选择。投标方向的确定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符合承包人的经营总战略,如正准备发展、力图打开局面,则应积极投标。承包人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财务能力的项目,以及自己没有竞争力的项目。通过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可以预测中标的可能性,选择中标可能性大的工程投标。
(2)加大合同审查力度。合同审查是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服务的。承包人通过合同的详细审查过程,发现待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合同审查表,成为合同谈判的最主要依据文件。对于合同审查阶段发现但合同谈判阶段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承包人应尽早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自己一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3)通过合同谈判实现目标。争取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和合理的权益,使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达到平衡。澄清标书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条款,充分解释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建议或保留意见。利用发包人的某些修改变更进行讨价还价,争取更为有利的合同价格。
(4)认真执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是项目部技术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的需要。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难以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处理办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部成员进行合同交底是必要的,特别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条款的交叉点和理解的难度。
2、做好施工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的协调工作
在工程项目中工程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合同之间关系的安排及协调通常要做好合同范围、技术部署、分包价格、分包计划、合同管理组织等几个方面的协调。如果整个合同体系的安排、协调做得比较好,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管理内耗,节约时间和成本,这对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是非常有利的,承包人更易于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履行合同,从而实现项目的总目标。
3、做好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档管理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尽可能地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文件,以某种有形的,能清楚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形式表述出来,具体包括一般的书面形式、录音影像制品、电子邮件、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并进行有效的保存。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收集、整理的合同文件资料进行系统地分析和总结,以得出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将所有的合同分析、总结资料,尤其是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资料在全企业范围内进行推广,以期实现逐步提升、持续改进的目的。
4、注重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的执行工作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予以调解,以保证合同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类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认真地分析研究,根据合同约定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地监督检查,并通过有效的途径将各种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领导及项目相关人员,以便领导决策;同时便于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工程实际问题,达到全面整合项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与进度,提高项目收益,全面、正确、顺利履行合同的目的。
(2)设计一个以合同为核心的信息流结构来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合同协同及内部沟通平台,包括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建立完整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包括会议制度在内的科学、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合同管理过程中输出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以便及时、高效地发出各项正确指令,对企业实现全方位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统计分析能力,实现合同管理的实时动态监控,控制并优化合同履约进度,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实现企业合同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和沉淀,提高企业决策分析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非常有意义的。
结束语
总之,承包人要不断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有效地控制合同执行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持续地对合同实施准备工作进行细化,并强有力地执行各合同协调及信息化作业,不断总结经验,严格把关,努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达到项目利润最大化,进而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赵来彬.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2]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关键词]施工合同总价 签证规范 索赔规范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78-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最高优先地位的合法文件,是为实现建设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工程施工阶段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承包方合理分摊风险因素。透彻理解并认真签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三种:一、单价合同: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间、则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又分为1.1固定单价合同,1.2变动单价合同,二、总价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投标价计算错误,合同总价格也不予调整。又分为2.1固定总价合同2.1变动总价合同。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订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3.1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变动单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1 影响施工合同总价变动的因素
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性综合工程。影响施工合同总价变动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技术原因,例如设计变更,变更图纸,材料。2、地质条件,例如地震,泥石流。3、气象因素,例如台风,强降雨,高温等。4、资源要素,例如人力、材料、设备、资金、时间等。5、组织协调。6、社会因素,例如政治、经济、治安、稳定等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合同总价不断变化。合同条款约定的可以影响工程总造价的主要因素包括:建设业主单位延迟,误发放图纸;合同签定后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延误移交施工现场和施工设备;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施工,放线错误;建设业主提前占用,使用工程;非承包方对施工,竣工验收的干扰,担忧;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施工中遇到地震,台风和发现文物和古迹等。其中前6个的因素承包方不但可以得到相应费用的索赔,而且可以得到利润的补偿。
2、控制施工合同总价变动的手段
当出现影响施工合同总价的情况,发包方或业主有三种手段跟进。
2.1 计价签证 当影响总造价主要因素范围内的事件发生时,通常是以签证的形式确认工程总造价的增减额度。签证对合同总造价的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现场发生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的事件以后,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初步确定现场签证费用。因为施工合同对计价签证一般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就算有也是一笔带过,含糊其辞所以对计价签证的规范化管理对投资方显得尤其重要。投资控制人员审核签证的重点是对签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有无重复等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2.1.1 签证单应按单位工程施工时间顺序进行数字编号,存档。
2.1.2 工程名称必须与合同的单位工程名称相致,涉及建筑群的应按单位工程栋号分别标注。
2.1.3 注明签证依据,把依据的编号(或文号)签发日期、事件的发生日期书写清楚。
2.1.4 签证人员签署的意见、签字、日期;对签证的内容作出同意、不同意或修改意见。
2.1.5 具体工程部位,应详细说明变更项目在工程准备位置,包括构件编号、标高、轴线等。
2.1.6 施工方法,应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必要时可注明规范编号及条款。
2.1.7 具体尺寸,应按图示尺寸或丈量尺寸。丈量尺寸必须由三方签字,必要时可附上计算式。
2.1.8 数量及计量单位,数字计算无误,书写清晰,与实际情况相符,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单位相符。
2.1.9 单价(或综合单价),单价确定必须与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致。
2.1.10 合计金额,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数字同时书写。
2.1.11 盖章,需提前落实各单位法人对项目部印章授权范围,如果项目部印章无权在签证上盖章,则需要加盖公章。
2.2 协调设计变更
承包方在收到工程变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价款的报告,报工程师进行审查确认。工程师收到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作出同意、不同意和修改的答复意见。逾期没有答复的,报告视为已被认可和生效。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或建设单位逾期没有答复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可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收到工程变更或当属计价范围的事件发生后,承包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的,则视为该工程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设计变更在施工现场是时有发生的,投资方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包含两方面。
2.2.1 规范设计变更的范围1)合同约定可以调整或工程量按实结算的,出现设计变更时可以相应调整合同总造价。2)设计变更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方提出的,由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均可调整总造价。因修正承包方的错误而产生的设计变更,不得调整工程总造价。
2.2.2 计变更价款的确认 当合同中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单价或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超过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可适当调低价格,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按原有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约定的方法确定变更价款,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不就变更工程价格达成一致,可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签证时效内先提出一个适当的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双方不能就变更工程最终达成一致,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条款办理。
2.2.3 措施费索赔 现场措施费用的增加应当采闲索赔的形式增加。清单模式结算方式,措施费用基本是一次性包死的,但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的施工方法)、追加或取消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现场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时,造成施工措施费增加较多,合同约定的措施费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承包方可以采用索赔的方式增加措施费用。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进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进而达到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或费用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一个建设项目需要签订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纠纷,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项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活动投资大,涉及面广,要求要有一种科学的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充分地反映了这种管理的科学性。合同管理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办事要有依据,验收要有数据,变更要有指令,支付要有凭证,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各方都必须工作扎扎实实,以科学的态度,按客观规律办事,搞好工程项目的建设。
2、合同管理具有规范各方行为的意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本身就是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人与项目承包人或供应人为完成确定的施工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3、合同解决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纠纷。
二、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建设单位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施工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施工单位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有些施工单位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施工单位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施工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部分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解决风险的相关措施
1、建设工程合同的文本规定和研究
在制定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时候要采用规范化的形式,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使用建设部门专用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进行仔细的填写。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因为合同形式不同而产生的纠纷案件有很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明确的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进行合同制定的同时,合同制定人员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和研究,使得在制定合同的时候能够有一定的预见性,从而防止在拟定合同的时候出现矛盾。在进行合同的拟定时,还有几个方面需要多加注意: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确定;对于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的清单时间进行比对;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专用条目中的文件顺序进行确定,对于索赔方面的内容要进行加强。建设工程在进行合同拟定的时候,对于开始的文稿要进行全面和系统化的研究;确定好建设工程双方的利益和权益;确定好建设工程的项目是否具有实施资格和条件;在进行招标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来制定;检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从而检查合同中的文件和内容是否完整。
2、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其中的步骤比较繁杂,要想更好的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就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和一套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建设工程的相关责任制度(比如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查的批准制度和每天工作的保送制度等制度)更好的融合到合同管理中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要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对于现在手中的项目向各个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交底,并且做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更好的完善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确定好工作的责任和范围,对于合同任务进行很好的分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使其各个部门能够相互合作。在每天工作的保送制度一定要要求每个部门及时积极的进行上交,保送到合同管理部门,以便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消息,从而更好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在合同管理中采用动态管理的办法
3.1建立索赔制度,在建设工程中,进行相应的索赔是法律给予损失者正当的权利和义务,利用法规和合同的方式,对于索赔的相关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
3.2加强监督工作,在进行资金的支付的时候,要避免太早或是过量的签证,尤其是发生变更的时候,要根据合同的条款来进行分析,发挥合同的制约效用。
3.3对于建设工程中的有关文件要进行积极的整理、分析和收集,对于变更部分进行审查,如果出现停工现象要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记录,并且及时处理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
3.4在合同结束时,要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整理、存档以及清点等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化,提升企业效益。
结束语
总之,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面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设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袁宏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与分析[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05)
[2]石军广;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2012(06)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进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进而达到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或费用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一个建设项目需要签订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纠纷,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项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合同管理责任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和做监督工作。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监督,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使工程合同符合法律的要求。
2、发包人
发包人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之一,负责决定项目的承发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选择合同类型,聘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具体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选择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单位,委托项目任务,并以项目所有者的身份与他们签订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3、监理工程师
受发包人委托,承担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行使合同管理的权力,对合同条款作出合理解释。
4、承包商
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贯穿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从投标开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竣工交付,直到合同所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1、一些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
不重视合同管理,主要是因为某些建筑类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性,不懂得利用合同条款约束各方行为。建设工程具有大额性、复杂性、特殊性、专业种类多等特点,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合同主体不重视,导致合同存在缺陷,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不重视合同管理还体现在建筑企业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一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独立承担建设单位的委托。而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费用控制,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人员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很多建筑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尤其是中小型建筑企业,他们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约定。有些合同文本则是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为了承接项目,只能接受其中的某些霸王条款,如合同主要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合同有失公平。
另外施工合同文本,缺少对索赔责任的划分、计算方法的约定。我国的索赔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承包商不会索赔也不敢索赔,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承、发包双方也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
3、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人才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而建筑企业虽然设立了合同管理人员,也只是将合同管理看成简单的资料整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
4、承、发包双方的履约能力不足
建筑工程市场存在逾越资质承接项目的现象,有些承包商甚至以有资质的承包企业的名义来投标,并签订合同,其实自身根本没有履约能力。致使建设项目投资增加、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的范围。另外,某些发包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减免自己的合同义务,不如期履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履约。例如,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建议解决方法
1、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每年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增强企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提的依法经营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项目质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样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2、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应当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但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特殊性、个别性,示范文本的内容不可避免的会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时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尤其是双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划分和处理方法,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纠纷的处理,索赔的计算原则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
3、加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理解条款的含义,确定能正确使用,为处理合同纠纷做好准备,特别索赔责任划分的条款,索赔的程序,索赔的计算原则。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涉及多个项目参与方,而建设项目又是特别的、大型的、专业性强、动态变化的,所以从企业管理人员至项目的合同管理员,都要正确的对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够的重视,不断的学习,增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2]丁晓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
[3]何红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