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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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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住院申报程序。参保人员患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需住院治疗的由主治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参保患者或亲属持单位介绍信和医疗保险证,市社保局申报批准后,办理住院手续。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予办理住院申报,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条住院费用的结算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所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员和社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结算。凡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由个人负担的起付标准、个人应自负的比例,参保人员出院时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以现金方式结算;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由市社保局按“分级定额,总量控制,定期核结”办法与定点医疗机构以转帐的方式结算。市社保局每年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年审签定服务协议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分级定额标准。市社保局以各定点医疗机构前三年出院患者平均费用为基础,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合理确定结算管理办法实施后第一年度定额标准。以后年度每年由市社保局按不同级别医院上年度住院人员的平均费用,剔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后,核定与各级医疗机构每人次的住院费结算定额标准。

第五条统筹基金的结算支付范围。

1凡属《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中的病种,住院时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纳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支付的医疗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支付。

第六条统筹基金拨付。市财政局按年初核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月拨付市社保局;市社保局按结算程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七条统筹基金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出院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住院费用结算单》并附住院人员的医疗保险证》住院费用清单,由市社保局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定额标准的90%剩余10%定额根据每半年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情况(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支付。年终考核时,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在定额标准90%以下的按实际发生数结算,并对该定点医疗机构适当给予奖励;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在定额标准的90%-110%范围内,则按定额标准结算;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为定额标准的110%-120%对超过部分社保局支付50%定额标准120%以上的医疗费由医疗机构负担。

第八条统筹基金在支付住院费用时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600元;职工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二)超出最高支付限额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补助。

第九条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确因病情需要,凡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治疗项目和用药,医疗机构必须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签字同意,才能使用。乙类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15%特殊检查和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20%其余计入医疗费总额。

第十条住院费用的审核方法。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专门人员负责核算参保患者所发生的住院费用,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各种表格。医疗机构应配备微机对医疗费进行核算(软件由市社保局统一开发)市社保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医疗机构的费用审核情况,查看有关病历资料和询问参保患者时,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如发现问题,按服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及服务协议确定的转院比例,确须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以及按规定在外地出差和休探亲假期间因患急症住院时所需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住院费用结算单和有关病历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凡经市社保局审核确认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医疗费,按上述办法报销。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 档案管理 措施

医疗保险就是人们在受到伤害或者重大疾病之后,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它是我国社会保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工作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在保障人们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医疗保险中,医疗保险档案就是参保人真实情况的一种记录,不仅是医保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关系人们利益的一个重要档案。因此,在社会发展新时期,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一、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在医疗保险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具体来说,它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档案管理有利于促进医疗保险的改革发展。档案管理是医疗保险工作中一项基本都是业务,对医疗保险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社会发展新时期,我们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动医疗保险的改革发展,使它更好地为人们提供服务。第二,档案管理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险工作效率。在日常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就是对新业务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对已完成业务的资料进行完善和总结,可以为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一定的数据信息依据。因此,加强档案管理管理可以提高保险的工作效率。

二、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来讲,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现实中,由于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员工缺乏对档案管理的深入认识,没有意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够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第二,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专业性的业务,需要高水平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但是,从现实中来看,由于缺乏教育培训,一些医疗保险业务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较低,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的现实发展需要。第三,档案管理方法落后。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医疗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医疗保险的业务量不断增多,这也就增加了档案管理的难度。面对这种状况,医疗保险档案管理要借助于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很多单位仍是以人工管理为主,对计算机等的利用程度不够,造成管理效率低下,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三、加强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加强档案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医疗保险发展需要,具体措施如下。

1.高度重视档案管理

高度重视档案管理是保证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具体来讲,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使领导和员工都认识到它的重要作用,从而在具体工作中高度重视,做好档案管理中的每项业务,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针对目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一方面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和专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以应对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端正他们的工作态度。总之,通过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为档案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和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3.改善档案管理工作方法

我们要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改善档案管理工作方法。比如,在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中,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微机设备的投入,从而为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提供必备的硬件设备。另一方面我们要注重各种技术的应用和软件的开发,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系统和平台。总之,通过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从而实现对档案检索、统计以及借阅等管理的自动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我们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依据《档案法》和《保密法》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这样,在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的收集、存档、保管、整理以及移交等都有章可循,形成一个清晰的工作流程,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档案管理的质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档案管理作为医疗保险工作中的一部分,在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档案管理现状来看,目前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于受到资金、人员以及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不少问题。鉴于此,在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从思想上、工作人员、管理方法以及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努力,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春海.浅析医疗保险档案管理[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02(10):96-97.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财政、医药部门审查、确定的,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四条  审查和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

    (二)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

    (三)方便参保人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五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医药、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并达到药品营业质量管理规范(即GSP)的要求,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三)严格遵守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备了为基本医疗服务的管理人员;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和标准,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其它上岗的营业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六)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机应用设备(包括电脑和POS机),具有微机联网能力和熟练的操作人员;

    (七)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并确保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

    (八)经营地址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药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符合各类药品的主要理化性能要求;

    第六条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后,药店及职工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

    第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审定程序:

    (一)申请资格

    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2、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品种清单;

    4、上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收支情况表;

    5、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药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程序。

    (二)资格审查和确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和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会同卫生、财政、医药部门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审查确定合格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申请书》上签署合格意见,发给《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三)签订协议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并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为1  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参保人。

    (四)公布挂牌

    已签订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并予授牌。其标牌样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订制。

    第八条  参保人住院期间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处方药品时,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配药时处方要有医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九条  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得擅自更改处方中的药品或用其它药品代替,并严格按处方的用药量进行销售。

    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应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单独建帐、分别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要按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基本医疗保险外配处方费用月度统计表》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的情况和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配药审核费用相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二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结算办法,按月及时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购药费用。对违反规定配药的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不同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由定点零售药店提供以下资料:

    (一)年检申请表;

    (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

    (三)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年度工作总结;

    (四)有关医疗保险的财务资料;

    (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规定的其它资料。

    第十五条  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下一年度内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定点药店的现状

锦州市自2001年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后,从最初的五家定点药店发展到二百多家定点药店,几乎遍布锦州市城区各条街道。定点药店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网络结算,每月6-10日拔付上月购药费的90%,另10%作为保证金。2012年累计购药357万人次,实际发生购生购药费1.6亿元。

二、定点药店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后,持医疗保险卡购药的人越来越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也越来越大。在利益的趋使下,有些商家为了增加收入,经常进行一些违规操作。归纳有以下几点:

(一)使用医疗保险卡支付非目录药品。商家为了增加收入,经常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允许参保人员用医疗保险卡购买目录外药品、针剂、保健品、儿童药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等。

(二)外配外方管理不尽如人意。有些药店没有处方和非处方管理制度,商家为了多卖药,甚至在顾客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也外卖处方药,存在着外配处方管理混乱、外配处方不全甚至没有的现象。

(三)医疗保险政策掌握不实。一些药店的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掌握太少,甚至有的药店经理对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职责的内容也不清楚。虽然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上墙了,但只是一种摆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数据付送不及时。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药店传送数据不及时,致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新数据传送不下去。

(五)药品目录对照不准确。少数药店对新增加的药品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药品对照,导致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购买新增加药品。

(六)不给参保人员打印购药明细。

三、定点药店管理的难点

为了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市人社局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我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管理办法,与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并且制定了考核办法 。通过日常检查、日常抽查、年终检查、年末考评等检查,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一)人员少,任务重。定点药店的管理是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重要工作之一,面对全市二百多家定点药店,只有增加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定点药店监督检查,才能更好地监控划卡支出额。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丢失后,虽然挂失了,但信息不能马上传到各定点药店,只有在第二才能传送下去。导致医疗保险卡丢失后,短时间内被别人拾到可以继续购药。还有一种现象,也是由于数据传送不及时,导致医疗保险卡在短时间内可以透支。

四、加强定点药店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细化服务协议,从根本上规范定点药店。虽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但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仍有发生,细化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建立奖惩机制,规范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保证定点药店的规范操作,对药费支出具有较强的调控作用。

(二)完善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基金流失,数据应能够立即传送到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挂失后,医疗保险卡不能再使用,直到医疗保险卡解挂;其次定点药店在每月结算时提供的月购药清单,应按人次详细列清购买药品名称、数量、厂家、价格等事项。

(三)严格审核,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各定点药店在每月结算时,要严格审核药品售出名称与用量,看是否合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环节控制;组织结构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医疗体制改革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最有力抓手。当然医院是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实施的最主要载体,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与控制的基本中心。近些年来,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推进,我国各地的医疗保险工作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更好地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本文通过对医疗保险管理以及医疗保险的环节控制进行分析研究,作如下报告。

一、建立健全医保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当中最关键的一环,同时也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要建立完善的医院医疗保险的管理组织机构需要有多个医院部门进行良好的协调与合作。要从根源上抓好环节控制,相关医务人员在医保政策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条例,从而防止医保基金不合理使用。现行的医保制度与医院经营发展密切相关,处理好医保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深远的影响。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形成医院、主管部门、科室三级医疗保险管理网络;同时设立与医疗保险管理任务相适应的、与本单位医疗行政部门相平行的、独立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按照每100床比1的比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全院各个科室的医保管理以及环节控制都要进行具体实施。在进行实际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医保管理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做好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职能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的沟通和协调,能够使医保管理组织机构与各个科室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从而使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各项措施以及制度能够顺利推进。所以医院医保管理所涉及的层面非常广泛,要想顺利推进,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组织机构,然后还要与其他多个部门进行配合并取得支持,才能保证医保政策的有效执行以及医保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医保政策管理人员的培训

医疗保险政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医疗保险的实施力度与执行力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医保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会严重影响到医保管理以及环节控制的具体工作。要不断加强相关人员医保政策的培训教育,从而提高医保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开展医保工作的专项会议、医院宣传栏、公共电视、院内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从而提升相关人员对于医保政策的获取力度。另外,医院的医保工作人员或者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到科室进行医保政策的宣传演讲,从而进一步加强临床医护人员对于医保政策的了解,同时还可以为广大参保患者宣传现行医保制度和政策,方便患者就医报销。随着医保政策的推进,医保知识的再教育不应该仅仅面向于医保工作人员,而是要面向整个医疗体系的所有成员,甚至是面向于参保人员。医院要定期有计划地对工作人员,包括新入院职工、实习生、进修生等进行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并将培训内容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实施、有讲评。同时,要把现行重要的医保政策如: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费用报销流程等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从而使全院工作人员提升对于医疗保险政策的认识,进而将医保政策的知识应用到日常的医疗工作当中,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医保管理是一项非常具有专业性的工作,相关的人员一定要下定终生学习的观念,不断提升医保政策的知识和应用能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医保管理水平以及政策应用能力。

三、环节控制的分析

医疗保险的推进和实行程度关系到医院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来说,我国随着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推进与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上得到了推广和完善。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全国范围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政策的推进过程当中,医院的医保管理以及环节控制非常重要,要加强医保管理的力度,环节控制就必不可少。在医保推进当中,采取科学合理的环节控制,对于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以及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都具有有效的推动力。在医保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做好医保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监管。所谓事前监管就是一定要确保参保患者住院身份的真实性,杜绝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发生。事中监管就是对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自费药品、治疗、检查等知情同意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维护患者权益。事后监管就是在患者出院前对住院病历进行再审核,除对医嘱收费进行核实以外,还对自费项目告知情况进行再督导,确保医保报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同时对减少医保、核拨扣款、降低患者的自费项目使用比例,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科学安全,有着深远的意义。环节控制要做到对于制度管理的完善,医院完善相关的医保管理制度,从而为医院实行医保政策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医保质量考核系统,定期对医保质量和医保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针对医保人员的投诉管理制度,建立对于医保工作的监察体系,从而保证医保工作能够健康的发展。不断提高医保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环节控制还要做到对于医保服务的动态监管,要对医保服务的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考察监管。及时分析医疗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并提出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改进意见。通过这些数据对医院的医保服务进行动态监察。最后,环节控制还要做到对于医疗物价的管理控制,要有相应的的管理办法,针对部分多收费、乱收费的情况进行处理和改善,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且对于收费的数据定期公布,利于监督。以强化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与执行。

四、结束语

在我国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下,对于医保管理以及环节控制,医院要积极对其进行探索和研究,需要加强医院与各个医疗机构以及社区医疗机构的联系和合作。针对医保政策推行当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要正确看待,并且采用科学的办法进行处理和改善。管理人员要积极推进医保进程,认真进行医保工作,从而将医保制度推向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彭玲,王昌明,杨新艳,等.新医改背景下医院医疗保险的规范化管理研究综述[J].中国医院,2015,(3):45-47.

[2]李中凯,姚晓叶,潘雯,等.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5,(2):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