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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档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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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档案员

法院档案员范文第1篇

一、抓好规范化,夯实基础

人民法院档案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以及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抓好各类档案规范化是保证档案管理质量的基础,是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档案完整化、档案检索便捷化的重要保障。因此在规范化上应做到把好“三关”。

(一)把好“收集关”,基础材料规范化

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审判一线人员要严格树立“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地收集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准确反映整个诉讼活动等工作的全过程,使整个法院档案形成链条式的材料体系,准确完整,从根本上提高档案质量。

(二)抓好“整理关”,科学立卷规范化

法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职能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档案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齐心协力抓好档案基础建设,制定统一、科学的档案整理方案,增强诉讼档案规范建设的可操作性,提高诉讼档案建设的整体水平。要把法院系统档案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实现基层法院档案的规范化。

(三)强化“考核关”,促进档案规范化

针对近年来基层法院书记员新招人员较多,在业务能力上参差不齐,在档案管理上时有问题发生。因此,这就要求基层法院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强化考核,使每个相关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深刻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并通过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彰显档案工作在基层法院工作的应有地位。

二、落实制度化,持之以恒

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方面,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和重要手段。在落实上我认为应着重从三个方面:

(一)组织落实

法院的档案管理是一个科学、合理、合情、合法的链条体系,单从哪一个方面,哪一个环节去落实是不够的,必须从案件受理直至案件审结以及调档查阅等多个环节,全方位的按照档案法律和上级的制度去执行,所以法院的档案管理涉及到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同志,每一个工作环节,光靠几个档案人员是永远不够的,这就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立一套组织体系,从各项工作的源头,从案件的起点就一丝不苟地抓好档案管理,要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压力传递,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和责任意识。

(二)不断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面对新的形势,原有的制度、规定可能就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因此,这要求我们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去不断地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对已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新近颁发的档案法规和规定,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制订的要制订,从而适应法院档案发展的需求。

(三)长效管理

牢固树立长效管理的科学发展理念,摒弃“为争创而争创”和“管理达标万事大吉”的思想,将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法院业务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各业务岗位的职责分工,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归档验收、阅档审批,借档催收等制度得到全面规范的落实,从而使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长效有序的发展。超级秘书网:

三、依托信息化,科学发展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拓宽档案服务利用外延,提高档案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基层法院在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中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这就要求基层法院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舍得投入资金,在添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如计算机、扫描仪、服务器等的同时,亦要积极加大适应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实际工作的软件设备的开发和利用。

(二)加快档案信息库的建设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是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因此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光要对室藏档案数字化,同时还对新生成的文件进行数字化。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建立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为法院档案信息在线查询,交换和共享提供服务。

(三)加大档案人才队伍的建设

法院档案员范文第2篇

一、抓好规范化,夯实基础

人民法院档案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以及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抓好各类档案规范化是保证档案管理质量的基础,是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档案完整化、档案检索便捷化的重要保障。因此在规范化上应做到把好“三关”。

(一)把好“收集关”,基础材料规范化

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审判一线人员要严格树立“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地收集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准确反映整个诉讼活动等工作的全过程,使整个法院档案形成链条式的材料体系,准确完整,从根本上提高档案质量。

(二)抓好“整理关”,科学立卷规范化

法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职能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档案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齐心协力抓好档案基础建设,制定统一、科学的档案整理方案,增强诉讼档案规范建设的可操作性,提高诉讼档案建设的整体水平。要把法院系统档案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实现基层法院档案的规范化。

(三)强化“考核关”,促进档案规范化

针对近年来基层法院书记员新招人员较多,在业务能力上参差不齐,在档案管理上时有问题发生。因此,这就要求基层法院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强化考核,使每个相关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深刻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并通过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彰显档案工作在基层法院工作的应有地位。

二、落实制度化,持之以恒

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方面,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和重要手段。在落实上我认为应着重从三个方面:

(一)组织落实

法院的档案管理是一个科学、合理、合情、合法的链条体系,单从哪一个方面,哪一个环节去落实是不够的,必须从案件受理直至案件审结以及调档查阅等多个环节,全方位的按照档案法律和上级的制度去执行,所以法院的档案管理涉及到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同志,每一个工作环节,光靠几个档案人员是永远不够的,这就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立一套组织体系,从各项工作的源头,从案件的起点就一丝不苟地抓好档案管理,要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压力传递,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和责任意识。

(二)不断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化,面对新的形势,原有的制度、规定可能就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因此,这要求我们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去不断地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对已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根据新近颁发的档案法规和规定,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制订的要制订,从而适应法院档案发展的需求。

(三)长效管理

牢固树立长效管理的科学发展理念,摒弃“为争创而争创”和“管理达标万事大吉”的思想,将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法院业务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各业务岗位的职责分工,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归档验收、阅档审批,借档催收等制度得到全面规范的落实,从而使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长效有序的发展。

三、依托信息化,科学发展

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拓宽档案服务利用外延,提高档案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基层法院在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中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这就要求基层法院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舍得投入资金,在添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如计算机、扫描仪、服务器等的同时,亦要积极加大适应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实际工作的软件设备的开发和利用。

(二)加快档案信息库的建设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是各类

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因此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光要对室藏档案数字化,同时还对新生成的文件进行数字化。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建立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为法院档案信息在线查询,交换和共享提供服务。

(三)加大档案人才队伍的建设

法院档案员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院档案;信息化改革;思考

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其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进步,信息化无疑给法院档案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利用信息技术传播速度快、存储量大、查询快捷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完善档案管理改革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技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为法院的审执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一、传统档案管理存在不足之处

(一)传统档案管理方式较为封闭单一。传统的档案记录方式较为单一,各级法院形成较为封闭的本院诉讼档案管理空间。以各级法院管理本院自身形成的诉讼档案并不能够满足多人查阅,卷宗使用环节效率不高。借阅环节上安全无法充分保障无疏漏,对于信息的完整性及客观性无法做到全程监控,这一定程度上导致案件的跨区域办理障碍。

(二)传统档案数量与管理空间不协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深,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不断增加,档案管理的空间日趋紧张。很多单位在档案室的建立上缺乏前瞻性,档案管理没有形成足够的空间储存。另一方面,对于纸质的档案保存也缺乏相应有效的措施,难以避免出现磨损现象,制约了档案的长久保存。

(三)传统档案信息缺乏专业规范化管理。法院对于审执工作的重视程度一般会高于档案管理工作,造成档案工作缺乏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形成统一的归档统计标准,造成归档不及时、不规范,无法将情况客观地反映。同时,还存在资料一经借出,其他人无法查阅的问题,办案人员调取相关卷宗的工作量相应增加,对档案的运用效率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档案信息化改革的优势

(一)一次投入,多次利用。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不断完善,收案数量不断增加,档案信息化改革可以实现对档案信息的快速再次利用。通过信息化平台将档案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在浩如烟海的档案中能够精准化找到所需文件资料,并实现多次呈现,省去了手工操作的重复劳动,并且能同时满足资源共享。

(二)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档案信息化管理能够有效将各级法院的档案信息实现统一标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与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的对接,并提供网上归档信息登记,对各立档部门形成的电子档案实行网络监控、接收和归档,可以改变法院档案管理各自为政的传统模式,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形成统一的标准。

(三)分级管理,安全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可以减少原纸制材料的调阅,使得原本档案材料可以长期封存保护,避免纸质档案损毁。 电子档案可有效防止案卷材料被删改、替换等问题,及时查找到案件负责人。同时,诉讼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可以对案卷进行保密管理,限制查询人员,特定档案只对有权限用户开放,分级管理,有效解决档案泄密等问题,能够提高法院档案的安全保密性。

三、档案信息化改革的建议

(一)改变传统思想束缚,树立档案管理改革意识。思想意识不能紧跟时代步伐,管理就会被落在后面。新时期对档案管理有了新的要求,法院对于档案信息化改革建设也提出了新的需求,每一个干警切实改变头脑中固有的思想束缚是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标志。档案管理人员更应当加强对于档案信息化管理的专业学习,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践到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拓宽视野,提高思想意识,正确认识到档案信息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切实加大投入,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案件查询等工作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范围,并为档案室购置与其信息化建设相配套的基础设备,减轻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实现照片档案、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逐步推广电子文档。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紧紧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的进一步完善,提高网络系统支撑能力。同时,法院档案信息化管理必须兼顾安全保密建设,提高抵御安全风险的水平。全面实施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程,满足法院档案信息化需要的安全保密平台。

(三)依法制定标准,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相关的法律法规正逐步健全和完善。在大数据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档案载体也呈现出多元化,法院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标准和制度,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体系。

第一,电子档案的鉴定及电子文件的形成、保管、上传都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格式要求,使其规范化。第二,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制度建设,及时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修订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标准、格式,以健全档案信息管理体制、理论内涵,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第三,加强档案管理科学化的激励约束制度的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的推行和相关制度的落实,促进档案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由于传统档案的封闭性,大部分档案成为“信息孤岛”,档案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建立统一的法院系统档案信息化资源库,对分散的司法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应用,是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茆家伟.法院档案数字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北大法律信息网,2014,10.

法院档案员范文第4篇

司法机关档案概述

司法档案是以诉讼档案为主体的多元化档案体系,作为特殊的档案门类,司法档案与其他档案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从档案管理来看,司法档案在收集和整理、保管期限、归档范围、归档流程等方面有专门的法规、标准、规范。从档案形成来看,它完整反映司法机关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的工作情况,按照国家的法定程序形成。从档案作用来看,司法档案是案件办理的原始记录,多系手抄孤本,是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其“原始性”和“真实性”高于其他文献材料。从保管机关组织架构来看,司法机关按照法院、检察院行政区划管理,均为业务领导与保管职能合一的体制,不必纳入各级档案馆的进馆单位,司法档案由司法机关档案室独立管理,各级档案局负责检查和指导档案工作开展。

司法机关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档案信息资源系统建设,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加快档案工作融入信息社会步伐、推动档案部门向多元化服务型角色转变、适应新时期社会和公众需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司法档案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门类比较齐全、结构逐步合理、管理日益科学、装备日趋精良、能有效为司法工作提供服务的档案资源体系基本形成。但是,与国家档案发展规划相比,与国内先进城市档案水平相比,与司法工作和社会民众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具体表现在:

1、从宏观分析,档案建设缺乏全局性战略规划

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家尚无全国统一、具体的档案资源建设战略规划,导致全国各地区、各级司法机关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中,缺乏统筹规划,形成了“以我为主,自成体系”的建设机制。另一方面,国内学术和实务界对于档案资源建设理论的研究欠缺,倾向于通过管理系统和计算机应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而忽视了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安全保障。基于对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内涵和实质内容的理解差异,司法机关在体系核心、建设策略、建设原则、体系结构等方面分化严重,“重硬轻软”、“重信息轻实体”、“重系统轻信息资源”成为许多司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写照,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比比皆是,甚至破坏了档案的完整性。

2、从管理分析,司法档案资源建设缺乏统一的、指导性的标准环境

标准环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规、规范、标准。其内容具有强制性,反映不同类别、不同业务流程下档案在各环节工作的流程和规定。如法院系统了《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检察院系统了《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等。二是信息资源管理标准,涉及数据共享与交换的关键技术标准,如数据、数据样式、元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数据库结构等。以上标准的统一与规范,是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档案资源系统建设根基牢固的基础,也是实现数据无缝流通的关键。由于司法机关档案部门组织结构均为业务领导与保管职能合一的体制,司法机关的专业档案馆(室)分别遵循最高法、最高检的档案规定,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工作,难以形成统一的、指导性的标准环境,制约了司法档案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门类的利用和共享。

3、从内部状况分析,司法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档案缺位失位现象。个别档案部门没有树立“大档案”意识,不能突破从档案保管者向多元化服务者角色转变,缺乏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档案缺位失位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受传统档案管理模式、馆库建设和人员综合素质等因素限制,司法机关弱化了对声像、实体和特色档案等档案材料的接收,导致室藏档案门类单一,普遍“车少货缺”。三是“条块分割”的弊端尚未革除。司法档案均以各自形成单位利益为重,只注重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直筒式”的档案管理系统居多,分散保管限制了档案的整合。

建立司法机关“一体化”档案资源体系的思考

1、“一体化"档案资源体系的基础分析

从政策方针看,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2009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从3个方面对档案实体或档案信息进行科学整合:“整合同一地区内不同档案机构的档案资源,整合统一系统、不同地区档案机构的档案资源,整合不同系统、不同地区档案机构的档案资源。”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实现‘大档案’建设,全面完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成为‘十二五’期间的档案战略发展的主要任务。”司法机关的档案改革趋势势必要跟上国家信息化建设步伐。

从理论研究看,“大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一直以来是档案实务和理论学术研究的热点课题。2004年丁培良在《浅析集聚“大档案”》一文已经对“大档案”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也即“一体化”档案资源建设的理论雏形。2005年,安徽和县进行了档案资源整合试点,引发了波及全国的县级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的浪潮。在此之后,深圳、浙江等地作为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田,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为“大档案”理论奠定了实践基础。

从工作实践来看,司法档案在形成、内容、利用、整理等方面存在特殊性,司法机关之间基于案件办理所形成的司法档案联系相当紧密,互为参考,互为补充。

2、建立司法档案“一体化”档案资源体系的客观原因

一是管理体制的创新。体制的创新将促成各管理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寻求工作上的支持和默契。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有效调控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推动资源建设全面发展。同时,体制改革能增进管理者之间的学习交流,拓宽业务联系渠道和范围,加强复合型档案人才队伍的培养。

二是有利于建立多样化资源整合模式。“一体化”档案资源体系能够把实体整合和信息整合相结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针对各专业档案的国标要求,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保证档案的归档率、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是有利于资源共享,深化服务职

能。实现“多档合一”,规避传统管理模式所形成的管理壁垒,通过建立功能强大、海量的数据库和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门类的档案资源共享,从而使社会、机关和用户成为真正受益者,实现档案资源查询、利用的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资源的整体效益。

四是有利于减少建设成本和运行维护支出。体系的建设将遵循统筹规划,协调配合,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有效避免多头建设、多头投资,实现设备的合理规划和配置,从而节约财政开支和日常维护费用。同时,体系的建设所筹集的专项资金也解决了各机关资金紧张的难题。

3、司法机关“一体化”档案资源体系的建设构想

建设“一体化”档案资源体系意味着要打破长期形成的档案管理体制,改变多年来的传统管理模式,面对体制的改革、资源的整合、标准的设立、共享渠道的监控等难题,任重道远,却意义非凡。

在组织管理架构上,各级档案馆,尤其是市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该充分履行档案统管和指导职能,将司法机关纳入体系建设推进小组,凭借自身档案专业和资源优势,统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阶段实施,做大、做强、做活档案馆。

在整合内容和管理模式上,一是对分散在各单位的司法档案进行实体整合或信息虚拟整合。经济和馆库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将实体移交进馆实现集中管理,馆库条件紧张的地区则依托档案资源数字信息汇集到档案馆系统进行虚拟整合。二是实现档案信息整合。在统一档案信息著录、数字化处理规范的基础上,实现不同单位、档案的信息整合,建立区域性档案目录中心或共享平台。

在标准环境上,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系统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标准,以便档案工作者有章可循,各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应该结合司法机关特点,制定规范性的实施细则和管理规范。此外,还应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档案资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在人才培养上,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善于总结和工作创新,要支持、鼓励和促进学者和档案工作者对档案资源体系进行研究,加强校地合作,提高业务水平,实施档案资源建设的人才培养战略,使复合型档案人才成为建设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丁培良,《浅析集聚“大档案”》,中国档案,2004,06

2、魏勤政,《大档案热的冷思考》,档案管理,2006,02

3、沈伟光,《档案陷阱》,新华出版社

法院档案员范文第5篇

一、强化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的档案工作对医院的技术进步和科学研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医院对档案工作一直都十分重视。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有些医院一直沿用传统的档案工作的管理方法,这种方式不能及时更新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档案工作在工作意识、思路以及人员的综合素质上更新的滞后已经对医院的工作的进度的开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新的时期,创新应该成为档案工作的主旋律。在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者要从全新的理念和观念出发,用新的技术手段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只有这样,医院的档案工作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在创新中不断进步,为医院的进一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

二、当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处存在的问题

1.医院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有些医院中,医院的管理者认为档案工作与医院的主营业务的业绩关系不大,所以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不论是从资金还是技术的支持方面都明显不足。甚至在有些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硬件设施都不能保障,这些都制约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2.医院业务部门对档案管理意识不够

档案的来源主要来自于医院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资料。但是,在目前的医院的业务活动中,医院业务人员在日常的工作对档案的收集和归类不是很重视。在业务工作中,不能经常将资料主动讲给档案管理部门。这样的做法很可能造成重要的文献的丢失。

3.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热情

档案管理人员在医院中不属于主要的业务人员,在上级不重视的情况下,档案工作者人员常常被忽略到边缘地带。档案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这样的地位下就会产生自卑、消极的心理。难以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产生工作热情。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地位,档案工作很难有更好的发展。

三、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创新档案的工作方法

档案工作在目前存在的种种困难以及支援发展的问题,想要彻底的解决这些问的存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笔者认为,在医院中,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档案管理环境的创新

管理环境是管理工作的土壤,要做好档案管理这项工作,首先要从培育它的土壤开始。要培养良好的管理环境。首先从管理者自身要更新观念,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广为应用的今天。档案管理者从观念上自觉接受新型的挑战,在挑战中学习新的知识。用新型的科技手段增强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加强管理方式的创新还要加强硬件管理设备的建设,促进管理方式朝着现代化发展。随着医院其他硬件设施的完善,医院的规模的扩大,病人的增多以及病情的复杂化,如果档案管理设备没有及时更新,档案管理的工作会变得十分困难以及很容易出现疏漏的问题。所以档案管理室也要加快建设现代化设备的步伐。与此同时,更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基本知识技能的培训,帮助档案管理人员更熟悉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对医院的档案进行更好的管理。

2.加强档案管理系统的创新

医院的档案管理要想有良好的发展,除了创建良好的档案管理环境之外,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创新管理系统的管理方式。首先,从技术层面来说,我国的档案管理最先进的管理体系就是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参照这个管理体系的一些标准,甚至将这套体系直接应用于医院的档案管理系统也是完全可行的。这套系统的建立,能够帮助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正规、科学。除了在技术层面上的引进,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对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进行硬性规定。减少档案处理的随意性。将档案的日常工作纳入到医院工作议事日程,让档案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的道路。最后,对档案管理体系的创新还要创新管理手段,运用现在发达的网络技术,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的保管。

3.加强服务工作的创新

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医院的主营业务进行服务,利用档案的内在价值来为医院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的档案部门的以往的服务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加强档案工作服务方式的创新最终要的是加强档案工作对医院主营业务的主动服务,要想达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首先就是要扩大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范围,医院的档案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奖档案的管理工作向一个更深层次的方向进行延伸,在保密医院秘密档案的前提下,更多的向各部门甚至社会公开档案,发挥档案的价值。医院的档案部门还应该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利用档案医院,从多个角度实现对医院各部门人员进行充分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