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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欣赏演奏艺术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听”而得到的,主要是因为演奏艺术通过声响来传递主要的情感,乐音是演奏艺术的重要素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配合多种音乐要素以及不同的表现手法进行表达。显然,在整个过程中,“听”实际上是整个演奏活动传递的重要步骤,也是首要因素,因此,如果想要从根本上了解演奏艺术的特性,我们必须要将听觉带给人们基本的外显以及表征尽心理解和把握,从而进一步由浅到深去了解高级的审美体验。
1.听觉对于演奏艺术的重要性。艺术与科学等不同于人们的其他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如果想要真正去得到艺术的享受以及审美的愉悦就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之中,只有人类自身的实践才能够从艺术中体验到美感。在演奏艺术中,人们参与其中的重要手段就是“听”,人们通过“听”这一活动去感受音乐旋律以及音符的跌宕起伏,人们通过“听”在大脑中产生反应,通过音调、音色等不同的要素进行对艺术的判断和再次组合,给人们带来音乐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听觉是必要的,听觉能够帮助人们对音乐旋律进行判断体验,得到审美体验。
2.听觉引发的内心的感知。演奏艺术的审美特征对于人们而言,只有在进行审美活动的过程中才会接触到,实际上对于演奏艺术审美真正的开始是从感知演奏作品开始,当一个人的听觉开始为人们的大脑带来演奏的认知和感受之后,人们才能够从大脑的一系列想象开始进行审美的实践活动之中。而对于演奏的感知,是需要通过大脑进行记忆、分析的,在演奏艺术在人们的内心进行更为深刻的心理活动时,就变为一种对于演奏艺术更加积极主动的审美的心理活动。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是必须要通过人们进行“听”的活动,然后进行深度的心理感知的活动。
二.演奏节律带来的的审美知觉
在演奏艺术中给人们带来审美知觉的重要因素就是演奏作品中的音乐的构成要素,实际上就是音调、音色、响度,人们通过对音高、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程、音阶等对演奏进行美的体验,局部的特征是不能完全把握其中的审美的,只有在对个体了解的基础上对演奏作品的整体进行把握,才能够真正体验完整的音乐印象和总体的知觉。
1.音响。演奏艺术不是简单的声响的组合,而是通过特定的规律和创作的手法进行组合排列的,音乐音响的构成具有特殊的组织规律,对演奏中所包含的各种元素有机地组合和安排会直接影响到音乐的表现,同时也会直接作用于我们对演奏艺术的感受。
2.变化的节奏。显而易见,节奏对于塑造演奏的主题形象来讲是重中之重,不断变化的节奏会直接影响演奏中的不同效果,相同的一首曲,在不同的演奏节奏中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演奏者可以通过对音乐进行适时地改变主题形象的性格,增长音乐情趣。例如,广东汉乐筝曲《昭君怨》,如果利用重复和缓慢的节奏就能够将昭君的怨以及哀伤的情绪同时表达出来,是人么能够从中体验到两种不同的感受,使得人们心情能够随着演奏的激动起伏,感受到作品中所流露出的思乡之情。也就是说,在演奏艺术中,节奏对于演奏的作用是其他要素不能够代替的,不同的节奏变化能够为人们带来不同的感受和体验。
三.情感带给演奏艺术的审美想象
演奏艺术具有较大的力量,能够激发人们的情感、,在演奏艺术的熏陶下,人们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不断去净化我们的心灵、陶冶我们的情操。但是这些活动只有在演奏艺术的情感传达中实现,通过情感的共鸣,人们才能够从中体会到独特的美,从而激发人们的情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1.演奏艺术的抒情性。音乐的演奏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抒情的过程,演奏艺术就是被人们用来表达和传递情感的。相对而言一个人利用文字、绘画等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都没有演奏音乐来表达的淋漓尽致,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变成了整个思想以及情感的载体,在思想和情感在和他人分享的过程中,听众对于音乐的体验和情感的体验都是通过音乐来传达的。换句话说,演奏艺术是一个情感表达的过程,在演奏中如果没有情感,是不能够成为高级艺术的。
2.旋律带来的联想。演奏艺术中的情感是需要受众去用心感知的,在对演奏艺术进行感受的过程中,人们实际上也在不断利用想象和联想进行感受演奏艺术的美。在演奏艺术中,促进人们进行联想和想象的过程中,演奏的旋律就是情感变化和表达的载体,通过旋律,我们才能够从音乐中体验到美的享受,才能够有一定的情感的载体。不同的旋律都有着演奏者不同的情感蕴含在中间,根据不同的心理体验,听众才能够有不一样的心理感受。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关键词] 独特的艺术存在;审美生成;审美特征
一、作为独特的艺术存在
电视艺术是人类进入电子媒介时代,电子技术与艺术结合所形成的特殊传播媒介的艺术表现形态,是电视这一先进的传播媒介传播的新的艺术样态。区别于很多艺术形式,电视语言鲜明的特点在于它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形态,而是形成了多元化、复合式、科技含量很高的电子语言系统。电视艺术表现手段的多元化,不是单一手段可以发挥作用的,对其他艺术门类语言方式、精神传统的传承和变异,是电视艺术丰富完善的前提和基础。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它最先突显出来的特征是其作为信息传播者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又因为它的“工具”功能,它所传递的信息其包容的范围极为庞杂而凌乱,因而在电视艺术的研究领域中,人们很容易将电视的功能性和实用性与它自身的审美功能相混淆。关于我们从电视里面确实能得到什么,借用传播学者乔治・谢曼特的判断或许对我们能够有所帮助――那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看它带来的是民主,还是遍布全国的超级市场”。(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在这里,如果我们把“民主”理解为电视传播内容及形式上的“多样性”,将“超级市场”理解为电视自身所具备“消费可能性”,这两方面不正是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最为明显的特征吗?
电视在具备大众传播媒介的基本特征的同时,由于自身在传播内容和方式上的特点,电视同样也存在着作为媒介的局限性,概括来说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由于电视传播的线性结构,顺时序的“一次过”,电视缺乏存贮和复现性;第二,电视受收视环境的影响,视听干扰较大,很多时候是处于断续接受的状态,与电影的观赏与接受差别较大;第三,在内容的传播方面,电视不适宜理论性、专业性过强又难以诉诸视听形象的题材,收视方面更适宜浅显与直接的内容;最后,电视是重装备、高技术、高消耗的传播方式,电视传播的发展受经济方面的制约较其他大众传播媒介更大(叶家铮)。综观上述特点,电视作为媒介的局限,实际上是时间的限制,由此而引申的时段的概念是电视区别于传统媒介的重要因素。广播也是时间的限制,但广播中最大的局限是声音的单向度传播,而不仅仅是时间的线性传播方式,因此按麦克卢汉的划分,广播与电视的区分是“热媒介”与“冷媒介”的不同媒介性质。时间的线性局限对于电视传播更为重要。在这里,时间同时可以理解为即时性,这是与电视在表现在场感很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电视在整体节目安排上体现出的隐藏其中的意识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表达方式,在电视传播的过程中,编播作为一种特定的技术手段的存在,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
电视作为传播载体,在它自身无限制记录和复制其他文化形式和艺术形式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正是它消解各类不同艺术形式界限和通过统一的时间概念下,在统一的镜头和视线的变换中,完成自己的重新整理与加工的过程,电视在时段概念下,将不相干的内容合理地打包为一个整体。同时,电视在传播其他艺术形式的过程中,也不断地将其内容与形式逐渐统一在适宜于传播的方式。一方面是由于电视重装备高成本的压力下惜时如金的传统,另一方面是因为电视这种“视”与“听”结合的方式,相对于传统媒介更为直接简洁和方便,受文化程度和社会经验的制约极小,其他艺术形式在进入电视传播后自觉不自觉地经历了一个删繁就简的过程,就像书面语转化为口语的过程一样,电视传播在经历了一个通俗化的过程中,不同的艺术形式都统一装在一个叫做“娱乐”的筐里面了。
某种意义上,与其说电视继承了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传统,不如说电视艺术是建立在对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传统的消解更为合适。之所以不用破坏或者是颠覆这样的表述,事实上电视艺术在对其他艺术形式记录与复制的同时,它首先经历的是一个“杂烩”的过程,也就是在不同时段组合策略下,将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统一在某一个完整的概念下,以对应日常生活中受众统一而又纷杂的需求。
电视艺术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它是通过对其他艺术形式的记录与复制,在不断修正与调整其他艺术形式以适应其自身传播特性的经历中,逐渐完善自身艺术形态的建构。而这一过程并不是一个自觉的,甚至有明确分期的过程,电视作为艺术的存在的前提是建立在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基础之上的,电视艺术首先是作为媒介的艺术而存在,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不可避免地带有世俗化(或日常化)和多元化的特征。
除此之外,电视艺术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这是和电视本身的特点相联接的,那就是科技的进步也将是推动其探索的脚步,它始终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是具有生长性的。它经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惊喜,以至于我们总是跟在它的后面跑步前进。
二、审美生成
电视艺术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存在是电视艺术审美生成的前提,而且只有它作为独特的艺术形态存在的基础上,诗化的电视审美才能够得以生成并发展。电视艺术的本体思维是“视觉思维”,那么可以说就是以审美为核心的视觉思维艺术。
在电视艺术发展中,经常会有这样的误区,人们忽视了艺术的创作规律,而是利用技术的优势经常做一些技巧的试验,但是任何脱离艺术规律的、脱离人的思想表达的纯然的技术技巧的演练,最终都是没有任何生命力的。麦克卢汉提出“技术的影响不是发生在意见和观念层面上,而是要坚定不移、不可抗拒地改变人的感觉比率和感知模式”(马歇尔・麦克卢汉)。麦克卢汉从英国文学以及传统文化中最先感受到媒介从技术方面对文化以及审美方面的影响。而电视艺术毫无疑问更加突出地映射出技术对于自身文化品格和审美方式的变化。电视艺术的多元化倾向让人们很难把握,它几乎涵盖了其他艺术形式,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其他艺术形式照搬过来,通过自己强大的影响力将诸多日渐式微的艺术形式重新展示到日常生活的面前;而在另一方面,它也同样可以轻易地将其他艺术形式世代延续下来的传统和特点混淆,并且以讹传讹地传递给新生代的受众。
电视出现的哲学意义大于其功能意义,它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它也改变了人们认识社会的途径。“人类创造了电视,也被电视这一创造物所改变着。”(麦克卢汉语)但隐含在电视其中的哲学意义并不是受众所关注的事情,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电视必须跟人们的实际生活相联系,包括现实生活和想象中的生活;如果在电视中看不到我们自己的生活、愿望及梦想,那么电视对我们来说就毫无意义可言。人们通过电视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奇迹,尽管有些是被人们所忽略的内容,但在电视屏幕上人们重新感受到了某种久违的激情。事实上,当我们专心致志地观察电视的内在结构的时候,我们发现,日常生活结构与新的传播媒介确实类似,但对于电视,人们常常会被它表现出来的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所迷惑。一个是它的日常性和世俗性。电视在人们日常生活领域所表现出来巨大潜能是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而且随着便携式摄像机的普遍应用,使近距离采访拍摄成为可能,电视已经直接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是缘于电视的叙述方式。电视在叙述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实际上,电视屏幕上出现的日常生活总是经过加工的,但这种加工又不可能是完全的虚构,是在认同的前提下某种暧昧的理想。
正因为电视这种多样性及多元化的表征,常常会让人误解为电视艺术在审美过程中的日常性与世俗化作为电视美学的特征与基础的存在。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前提不在于它的日常性与世俗化的特性,而在于它是否在以一种审美化的方式生存。如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中建构属于电视传播方式的经典,以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事实上,电视艺术的审美生成本身也是一个“诗化”的过程,电视艺术正是通过对日常生活不断地记录与复制,在大密度地传播世俗情趣的过程中,完成了从记录与传达到“诗”的艺术这一转化。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首先表现在它是对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的诗化过程。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从它诞生之日起就直接进入了大众生活的领域中,电视的影像几乎牺牲了作为影像基础的诗意表达,它的诗化不是影像的本身,而是在影像的背后,即电视艺术的诗意表达是通过对日常生活真实影像进行编辑后的,所映射出隐含在影像背后的日常生活本身的诗意。
另一方面,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所具有的“即时性”特点,要求电视所反映的内容应该是当下的生活与世界,即使是历史方面的内容,受众也会不断地与当下的生活相对应。电视将日常生活简化了,在对日常生活的简化过程里,实现审美过程中的超功利的观照。电视里面的日常生活与我们日常的生活拉开了距离,在貌似一致的影像里面显露出不同的本质。电视在混淆了其影像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中,依靠“事件”主题使受众发现现实生活的美与丑,从而产生审美愉悦。同样是以影像为前提,以视听结合为特点的艺术形式,电视与电影在其美学基础的建立与特征表现上却是完全不同的。电影以影像来表达意义,而电视的影像只是外在的表现而已,意义却在别处。
在电视里面,我们看到了平时不经意的事物的另一面,发现了平淡中的惊喜,在熟悉的事物面前产生了陌生感,也因此产生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本身的新鲜感受。我们经常会在电视里面发现日复一日的日出日落竟然会让人感动,一条每天经过的街道,竟有如此美丽的林荫,熟悉的城市在宁静的背景下也会有如此的壮美……电视让我们发现了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变化,充满了温情与感动,哀伤与喜悦,激情与希望。而重要的是,电视让我们意识到了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那么多让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感受。
此外,电视在对日常生活与世俗情趣的诗化过程的另一个途径,是电视在记录和复制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改变了日常生活的节奏。电视无论是如何客观地再现生活,实际上,电视所表现出来的日常生活的节奏与现实并不完全的相同,而节奏上的变化,恰恰又隐藏在客观记录的本身。节奏是影视艺术生命节律的物化反映和影视艺术形式美的重要载体。电视的节奏属于相对隐性的节奏,表现在受众的无意识感受到的节奏。在电视剧等电视节目类型中,这种分别并不明显,而在大量的纪实、新闻资讯类节目中,这种隐性的节奏实际上不断改变着我们对日常生活的态度,而在其中我们同样经历着情感上的不同感受。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其第二个方面表现在,电视是以“纪实”的方式深入日常生活,以日常生活为基础表达对于人类共同理想愿望的渴望。纪实的影像运动最早出现于电影,作为一种美学追求,它曾经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上世纪二十年代和四五十年代,由弗拉哈迪以及后来的奥逊・威尔斯和意大利新现实主义都以纪实的电影风格为电影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而早期的电影理论,造型与记录是两大相对且相关的美学倾向。追溯电视的发生,其播出内容和传播方式都一直是以纪实性为主的,即便是我国电视最初播放的电视剧《一口菜饼子》,它的传播方式也是直观的、实况的,是具有纪实意义的。从电视的发展现状看,具有纪实性特点的节目在节目总量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某些纪实风格十分鲜明的节目类型已经相当成熟,而有些本来纪实色彩很弱的电视艺术形式,也逐渐把纪实风格作为一种新的追求。纪实性极强的新闻类节目迅速发展,以纪实风格为主调的电视纪录片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继2005年底央视一套播出大型纪录片《故宫》后,2006年3月,央视一套又在黄金时间播出了《新丝绸之路》,这里面固有黄金时间播出有利于回收拍摄成本这方面的考虑,但央视黄金时间播出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录片,无疑标志着一种进步。电视在叙述和展现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种影响源于电视本身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贴近与相融。
电视作为“诗”的艺术,其第三个方面表现在,电视以日常生活为本原,在改变“语境”的同时,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文化的功能之一便是在人与外部世界之间树起一面选择性很强的网筛。因此文化以其多种形式预定了我们要关注什么和要忽略什么。这种筛选功能提供了关于世界的结构,保护着人们的神经系统免受“信息超载”之累(史蒂夫・莫滕森)。信息超载是用于信息处理系统的术语,它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当系统接受的信息太多,无法妥当处理时,就会瘫痪。一旦面对上述的状况,人们可以通过认定和建立优先考虑的事情来应付这种困境。当这种成为惯例的解决办法不甚明显时,高语境规则就起作用了,也就是说,加强信息处理能力而又不增大系统和系统的复杂程度的唯一方法是为系统的记忆编程序,以便只需较少的信息就足以使系统活动起来。系统要应付日益复杂化的情况、满足更大需求的问题,其答案似乎在于为个人或组织预先制订好的程序。这是通过“语境制造”过程实现的。
在这里,相对于电视的语境而言,与其收视环境并不是一个概念,尽管收视环境的千差万别直接影响着电视的收视效果,但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儿。电视的传播方式是最直观的也是最容易接受的,但我们一旦接触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我们会发现这里的电视有些不同,最起码有点新鲜,即使是使用同样一种语言,因为我们接触到的是一种有分别的语境。倘若没有语境,符号是不完全的,因为它只包含信息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记得口语是从已发生的、可能发生的、或正在筹划的事件中抽象出来的,那么这些就容易理解了。
电视因为其自身直接深入到日常生活之中,电视所传达的内容是完全适宜于当地及当下的现实生活中的语境,而电视本身在连续传达相近似的内容过程里面,也逐渐地完成从低――高语境的过渡,就像处在一种亲密关系的人,随着相处的深入,语言也会逐渐在简化,逐渐变得不那么规范,但所传达的信息并没有减少甚至更多一样。电视在与相对固定人群的传播过程中,也逐渐形成受众习惯的语境。
也正因为如此,电视艺术在内容传达上具备审美生成的基础,电视艺术生长与电视语境制造过程相伴相随,而在这一过程中,电视艺术适宜当下日常生活的同时,承继了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方面的习惯及思维方式,又与现代文明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既是电视语境的特点,又是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互沟通的基本方式。
就综上所述的三个方面,不过是从理论层面出发,在具体的电视实践过程中,电视艺术的审美生成即使是从一个基础出发,所表现出来的形式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分别,这是电视艺术研究的障碍,同时也是一个挑战。电视艺术研究也恰恰因此而充满魅力和希望,也因此具备了发展的巨大空间。
三、电视艺术的审美特征呈现
在审美观照中,我们的确经常感到一种同情,但却不是通常的伦理道德上的一种同情。首先,美具有一切审美对象都具有的形象可感性。一切非形象、不可感的东西都不是审美对象。“心灵美”、“思想美”不是从美学意义,而是从修辞学意义上,是比喻或是赞誉。只有当心灵和思想用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当艺术给心灵以形式,把不可见非感性的东西变成可见可感的艺术形式,它才成为审美对象。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是影像与声音的形象可感性。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的所谓形象可感性,本质而言是事件,单一的或是连续性的事件中所体现出的美感。在这一点上,电视艺术极像人类童年期就产生的故事,能够最早满足人类审美需求的艺术形式。所不同的是,电视艺术不再是口传心授,而是通过影像与声音,可以更加形象化地叙述故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视艺术本身的传播特点,是因为电视艺术与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电视艺术也正是通过自身的技术手段,在对日常生活整理加工的过程中,通过对日常生活中某些细节的放大,对现实生活节奏的改变,将具体的事件以故事的方式展开,将生活中的事件提升到可知可感的诗的高度,从而成为审美对象。
美的形象可感性与非美的形象可感性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形象可感性与人体感官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只要人以审美的态度去感受,它不假思考就令人感到愉悦。
因此,美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客体具有物的尺度的完善性。它包括了三层逐层递进,缺一不可的含义:
一是事物的本来面貌。相对于电视艺术自身而言,由于其与日常生活的贴近性与易受性,即使与电影艺术相比,电视艺术更要求它能够真实反映现实。但这里所区别的是,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在反映现实的过程中也同样有所局限,它可以满足受众的好奇心,但绝不能猎奇,不能以现实生活真实存在的千奇百怪为自己传播的主要内容。电视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是因为它自身的选择能力,而不是它所具备的记录能力,是因为它自身的表现能力,而不是它所具备的复制能力。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这既是基础又是原则。
二是事物的正常尺度。与审美同属一个范畴的审丑,与表现丑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概念,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自身具备了在表现内容上的极大丰富性,这里面不是说绝对不能出现丑,但这与展现丑表现丑却完全不同。而在这一方面,电视艺术在商业化的影响与左右下,的确出现了大量与电视艺术审美相悖的现象,目前的确有一批电视剧和电视栏目,在娱乐化和收视率的牵引下,将低俗视为创新,以丑为美,与电视艺术的发展极不协调,而这种违背艺术审美规律的现象同样也是缺乏长久生命力的。
三是正常中的优秀者。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同样继承了千百年来中国文化的美学传统与标准,而美作为可感知的对象,也构成了电视艺术的主体。电视艺术通过对日常生活的记录与复制,不断发现生活中的美,不断展现生活中的美的同时,为日常平淡的生活中注入美的因素和理想。因而无论是虚构类与非虚构类的电视作品中,电视传达的内容占有主体的都是“优秀”的人和感人的“事”。这也是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的重要特点。
美所具有的第三个特点,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电视艺术因为它自身的传播方式而逐渐形成的纪实风格已经成为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而存在,而纪实风格也对电视艺术的内容表达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存在的前提,是它自身区别其他艺术形式的属于自身的表现形式,而这种表现形式又与其自身的表现内容相统一。然而,电视艺术即便发展到今天,我们对于电视艺术表现形式与表现内容上的关系仍然无法统一认识。以央视一套的黄金时段的电视剧来讲,有相当多的体裁与内容就完全不是电视化的,表现在大量电影化的色彩、造型及光影的调度,大量大场面大情节的铺陈与宏伟叙事结构的热衷,全然忽略了电视小画框的局限。而这种以电影影像美学观念来替代电视艺术审美特点的同时,无形之中阻碍了电视艺术的发展,最终会导致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失去存在的基础。
另一方面,电视艺术在具体的实践中,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形大量存在,而这种象征型的表现方式,与电视艺术作为基础存在的纪实性矛盾也会在受众收视的过程中渐渐失去兴趣。之所以这样说,电视艺术以“事件”与故事为最有效的表述方式,真实感是最为重要的前提,而日常生活中尽管美的理想是以完美为目标,但现实生活完美是不存在,人们习惯于自己日常的生活与电视节目奢华的背景与环境巨大反差,无疑在信息交流与传达过程中产生阻碍,而这种表现出来的完美在人们与自身生活的平实甚至缺陷相比,在社会学角度上也极容易产生不平等的感受,从而产生焦躁的心理。
美的第四个特点是美的对象符合人的尺度。作为审美对象的电视艺术所体现出来的,一是鲜明的时代性,一是它自己不可或缺的历史的传承性。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它首先符合人的尺度,而这一尺度是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而另一方面,电视艺术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它自身必然要成为占据大众生活主导作用的主流价值的体现,因而与时代的发展同步。这也是与“三个代表”的理论内涵相吻合的。
电视艺术的传承性表现在审美本身是一个历史传承的过程,无论是审美的态度、角度及审美的价值等诸多方面,都与社会文化的历史传承联系在一起,而一旦割裂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审美对象也就不复存在。
电视艺术的本身作为新兴的艺术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电视艺术所表现的内容也是完全与历史脱节的,电视作为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艺术,它在诸多方面承继了传统文化的同时与现代文明充分融合,因而受到广泛的关注。而当电视艺术最终走向成熟的同时,那么电视艺术作为审美对象,自然也就成为这个时代具有典型的美学意义上的范本。
[参考文献]
[1] 马歇尔・麦克卢汉(2000).《理解媒介》.北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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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2000).《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四版).北京:华夏出版社.
所谓斗拱,即是在立柱顶、额枋和檐檩间或构架间,从枋上加的一层层探出成弓形的承重结构叫拱,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合成斗拱。斗拱在中国古建筑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具有承上启下,传递荷载的作用,还具有装饰及平衡稳定的作用。
斗拱的种类很多,形制复杂,按斗拱在建筑物中所处的位置分为外檐斗拱和内檐斗拱。外檐斗拱处于建筑物外延部位,分为柱头科、平身科、角科斗拱,其中转角斗拱的结构最为复杂,所起作用也是做大的;内檐斗拱处于建筑物内檐部位,分为品字科斗拱、隔架斗拱等。
斗拱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到战国时代,采桑猎户上的建筑花纹图案已有栌斗;到汉朝,墓穴、壁画,乃至东汉的石阕、明器上都可以看到早期斗拱的形象;至唐代,斗拱已成熟极盛,这时的斗拱既用以承托屋檐或平坐,将屋面或楼面的大面积荷载传递到柱上,也是建筑形象组成部分。此时,斗拱已是封建社会中森严等级制度的象征,规定民间不得使用;到明清,斗拱建筑结构已从注重力学角度阶段逐渐演变成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并进一步形成装饰化的规范发展阶段,这时已是一个与近现代建筑结构艺术有机衔接的成熟阶段。从整个发展历程来看,斗拱在建筑的整个立面构图上发挥了结构和艺术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表现出中国木构建筑稳健和雄丽的风格。
二、斗拱的文化意涵
斗拱是中国古代建筑上最为突出的建筑标志,历史悠久、文化意涵深刻,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审美趣味、社会风尚、文化意识等,不仅具有极高的结构功能,更是封建礼制的具象表现。
1.斗的意义:在中国古代,人们通常认为北极星即上帝所居,而北斗七星是帮助确认北极星并围绕北极星旋转的,所以斗表达了人们对天地观念的认同,斗自然而然成了“帝”的指代物。拱与拱之间垫的方形木块叫斗为了强调这一具有特别意义的建筑构件,从而产生了巨大的护斗。斗的使用,一开始就具有神圣的意义,它成为了特权的象征,成为了身份和地位的标志。
2.拱的意义:拱的早期原型为“山节”,它是建筑等级的重要标志。这种柱子因在头上施有山字形物以承托上部构件,使人联想到弓箭。“山节”代表了男性生殖崇拜,是凶猛和雄伟的象征。随着阶级社会的建立,它成为了身份地位的标志。汉以后,中国文化中理性气氛增强,神秘意味逐渐减少,人们更乐于接受庄重敦厚的建筑形象,因而更注重斗拱身份地位的象征性和建筑装饰的价值。
三、斗拱的审美特性
1.造型之美
1.1统一和谐美:建筑艺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综合性,充分体现整体和谐美。中国传统建筑重视整体和谐,满足人们的视觉、心理感应以及适用性的需要。古传统建筑推崇方、圆、球等简单的几何形状,认为是完整的象征,具有抽象的统一性。斗拱的各个构件非方即矩,侧视图也为倒置的等腰三角形,从而达到了高度协调、统一的构图形式。
1.2对称均衡美:对称与均衡是美学法则的主要条件,也是建筑构件中最重要的特性。如斗拱系统中,护斗坐于柱头,沿梁的方向安放纵拱,沿擦边的方向施横棋,纵横构件相互交叠、搭接于中点,并有着严格的水平分层。因此,每层斗棋的俯视图呈“十”字、“丰”字或“田”字形为对称形式;而且多数情况下,柱头铺作、补间铺作的正立面,转角铺作的45度立面也都是对称的。
1.3比例协调美:比例是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比较关系。斗拱是各个部件结合而成的整体,且各个部件都有严谨的比例标准,在造型艺术里通过排列组合形成和谐的比例关系。斗拱作为古建筑的重要构件,它的尺度必须按照相应的比例标准制定,具有和谐比例的艺术作品才能引起人们对美感的共鸣。
1.4韵律节奏之美:事物规律性的重复出现或变化,即为韵律。斗棋在建筑物檐下有规律的重复出现或有秩序的变化,不仅激发了人们的美感,更显示出建筑的有序性、韵律性和美观性。一组斗拱自下而上轮廓由小到大的渐变,外观形式具有明显的韵律节奏感,对于整座建筑而言的斗拱群,是若干柱头铺作、补间铺作和转角铺作,按或连续、或渐变、或交错的韵律布置而成,故斗拱具有高度美学价值和装饰功能。
关键词:佛山剪纸;艺术特色; 审美
Abstract: in the Chinese paper-cut gardens, foshan paper-cut with its strong lingnan style and unique craft is famous, has the distinct local features and aesthetic value.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historical origin of foshan paper-cut, and from the composition, theme, style analyzes the aesthetic features of foshan paper-cut, finally analyzed in modern design of foshan paper-cut use.
Keywords: foshan paper-cut; Art characteristics; aesthetic
中图分类号:J52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佛剪纸的起源
佛山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名镇之一,清时“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历史上,佛山以手工业与商业繁荣发达而著称于世。有“四方商贾之至粤者,率以佛山为归”、“商务为天下最”的美誉。佛山民间艺术群芳荟萃,为我国所罕见。佛山民间剪纸距今已有千百年历史,在宋代已经开始流传,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岭南历史文化经过漫长的历史沉淀,使佛山剪纸在主题和题材样式方面,极大的丰富了中国民间剪纸艺术的表现力,形成独特的地域风格和文化艺术特色,是中国剪纸艺术的瑰宝之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岭南风格。
二、佛山剪纸的审美特征
(一)均衡严谨的构图
“中国民间剪纸表现为一种观念造型艺术,以独特的主题意象塑造大千世界,无论是造型结构、色彩表现还是透视关系等都归于意象造型的一统。”素负胜誉的佛山剪纸最突出的艺术特点就是:构图以不对称为主,常按现实时空比例去表现对象,不受物象自然形态的左右,是遵循创作者的主观意象去进行创作。佛山剪纸结构严谨,造型灵活,构思巧妙,富有节奏感,饱满而不杂乱,疏密有致,玲珑剔透,线条流畅,制作精致,具有金碧辉煌、苍井古拙的特点,装饰为很浓,表现里十分丰富。
(二)丰富多样的题材
佛山剪纸取材的内容非常的广泛,如喜庆吉祥,祖国昌盛、四季平安、全家欢乐、民间节日等,具有鲜明的民族色彩。剪纸艺人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精湛的技艺表现了人们熟悉的事物,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弘扬传统文化,寄托和体现了中华民族对真善美的追求。如佛山剪纸中的龙凤、鲤鱼、花果、福禄寿全、嫦娥奔月、和合二仙、六国封相等剪纸。佛山剪纸中有很多是做鞭炮烟花包装、喜盒的装饰以及扎作花贴等。“过去,广东佛山、南海、东莞是爆竹烟花的主要产地,在远销南洋及欧美各国的鞭炮烟花的包装封面上,粘贴上佛山剪纸,非常引人注目,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色。为了适应不同商品的包装,这类剪纸还有方、圆各种不同外形,其题材更是广泛丰富,但都有象征寓意。”
(三)豪放粗犷的风格
佛山剪纸既有南派的细腻精美、严谨工整、踢狗秀丽、明静清雅的长处,又有北方剪纸的质朴单纯、苍劲浑厚、硬强倔傲、富丽堂皇的特色,往往粗犷中有细致,拙朴中有文雅,绚丽中有清淡,佛山剪纸的表现力非常强,非一般民间剪纸所能相比。佛山剪纸保留了南方简直的纤巧秀丽,以线为主的特征,但同时拥有北方剪纸的豪放粗犷的风格。如《狮子》是清代佛山传统的铜衬剪纸。它以铜箔为狮子的骨架轮廓线条,衬以彩色纸。画面显得粗狂豪放,色彩艳丽,金光闪烁醒目,是清代佛山比较高档的剪纸产品。佛山剪纸有许多作品都是线条粗狂,形象朴拙,色彩艳丽豪放,即使采用对折剪制的纯色剪纸如《四方贵人》、《碌马扶持》等,也是形象对称稳重,粗狂简练。
(四)装饰纹样的运用
装饰纹样代表了民间美术审美意境中的一种独特的审美观念。剪纸纹样是剪纸的重要装饰语言,在传统的剪纸当中常用的有点纹、锯齿纹、月牙纹、云纹、水纹和朵花等。锯齿纹形同锯齿一样排列的纹样,有明显的方向性与运动感,有长短、粗细、疏密、锐度之分,他丰富而有变化,适合表现物象的立体效果与空间感,能产生强烈的装饰效果。月牙纹形状近似月牙,单纯朴素,也有长短、大小和方位的不同,表现力也很丰富。锯齿纹和月牙纹是剪纸的重要装饰纹样,他们能组成各种不同的装饰纹样,他广泛的应用在人物、动物、花鸟、鱼虫和器皿上,在剪纸造型中起着重要的装饰和点缀作用;云纹云纹和水纹多在服饰、植物的造型上同事也常在配景或者以景为主的剪纸中出现;朵纹是一种图案花头,可用于服饰、环境的点缀和器具图案上。佛山剪纸了除了使用上述这些纹样,使用较多的还有龟宿纹、金钱纹,所以佛山剪纸的风格较为浑朴而不纤巧,衬底的红字也以龟宿纹来衬托剪纸。
三、佛山剪纸在现代设计中的运用
在信息时代的今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传统的民族文化作为设计的灵感来源,收到了很多设计师的重视。具有民族特色的设计语言受到了大家的喜爱,正如马克思所言:“越是民族的东西,就越是世界的。”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中的精髓进行再创造的设计,在传统文化中寻找设计的灵感,已经是当代设计师所追求的个性化的思维方式。
中国传统的民间剪纸艺术是中国传统艺术的一种,而佛山剪纸艺术又是中国民间剪纸艺术非常重要的一个流派。它完整的体现了剪纸艺术的造型特点和视觉特征,它丰富的题材、精湛的技艺、独特的审美方式,求善求美的心里特征和象征寓意性的表现手法,都体现着中国民族传统艺术的魅力和风格,向我们展现出一个深广的文化延展空间,为今天的艺术设计积累了丰厚的资源。佛山剪纸蕴藏着很多现代艺术的特征,能丰富现代设计的审美内涵和设计表现手法。
四、总结
佛山剪纸艺术是我国传统民间艺术的重要代表之一,剪纸造型中寄托了人们对美好愿望、美好生活的向往。剪纸是源于民间最特有的艺术,几乎不受到任何经济、政治因素的影响,是一种非常纯真的艺术形式。民间剪纸艺术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最基本也是最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审美观念,同时又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
参考文献
[1] 颜明霞、谢奕锋,《剪出春秋――广东剪纸》,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