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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创新不足的制约
东营市利津县农村的金融环境的改善,对农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强的资金支持,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有甚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农业涉及的企业产品由于种类稀少,而满足不了客户对多种类产品的需求,以致于使客源流失。而且,集约化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型人才的发展。制约农村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创新型人才缺乏。在现今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很多业务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员,对金融方面的知识不具有系统且专业的认识。这就造成了既能懂得金融专业知识,又对投资理财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复合型人才的极度缺乏,进而制约了农村集约化农业的发展。
2.农民的流转意识不强
土地是农民得以生存与发展的最基础的生产资料,所以,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会担心流转之后失去应有的生活依靠。因此,农民宁愿进行粗放经营,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而且,农村农业的土地流转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农民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缺少对土地能升值的预见性,甚至还缺少一定的话语权。而且,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的利益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从而对土地的流转失去信心。
3.科技投入的动力不足
农业经济的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科学技术的投入,而对农业的科学技术的投入都是利津县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利津县涉足于农业发展的企业大都是中小型的企业,然而受企业的规模和资金的限制,都支撑不了研发周期长和经费需求大的科技研究,企业发展的科学技术含量也都较低,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不大。同时,科学技术投入的风险分散的机制并不健全,也吸引不到企业对农业的投资目光。而且农业科学技术的投入力度不足,农业科学技术人才的缺乏,以及对从农业专业毕业的学生的待遇差的问题,是东营市利津县的农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推进集约化农业发展的措施
1.创新金融机制
为了促进农村的金融机构能更好更快的发展,政府机构要加大对农村的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的力度,建立健全对金融机构在监管方面的制度,为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来提供法律保障。而创新型人才的发展,是对集约化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所以,在集约化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创新型人才进行重视,加大培养力度。而且还要重视引进既有专业金融知识,又有法律素养的创新型人才。同时,各大农业院校也要对加强学生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性进行大量的课题研究,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从而为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保证强大的智力支持,进而更好的促进农村集约化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2.完善土地流转的制度,增强农民意识
东营市对未来五年农业的发展方向是科学、明确的,利津县已经具备发展集约化农业的良好基础。随着农村合作社经营的不断发展,各级部门要做好对农村的土地流转指导及其管理工作,对各项工作制度予以完善,增强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识,使农民更好的配合政府完成土地流转的相关工作。同时,打造农村的土地流转的交易平台,对农村土地的流转进行定期的公布,对不合法变更土地流转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3.加大科技投入
一、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一定发展,但大部分县的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以井陉县为例,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于农业产业化关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方向性认识不足,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模糊,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经济的方向不明,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路子不清。习惯于传统的农业模式,跳不出就农业抓农业、就生产抓生产的圈子。对开发市场,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贮运等增值环节重视不够。
(二)小而散、弱而低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弱,辐射面小,带动能力弱,科技含量低,经营水平低。井陉县在探索标准化生产新路子的同时,初步形成了红小豆、中药材、脱毒甘薯、冷水鱼、奶牛、柴鸡等农业产业,涌现出金柱奶牛养殖场、南沟设施蔬菜等十大农业典型。但该县现有龙头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是,现代科技要素比较少,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上的技术含量普遍不高,对农产品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产品附加值低。由于缺少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名、特、优产品,导致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不强。
(三)企业布局不够合理。由于缺乏对全县优势资源及县城特色产业的科学论证,缺乏对市场前景的调研分析,企业结构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依然严重。由于每个企业没有“亮点”,缺乏“卖点”,形成产品结构雷同,低水平竞争比较突出,不仅限制了企业本身发展,也难以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和产品规模优势。目前该县现有龙头企业以养殖业居多,尤以养猪业比较突出,有的乡镇甚至多达几十个,而加工蔬菜、畜产品、干鲜果、粮食等农产品的企业却寥寥无几。
(四)利益机制不够健全。该县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尚未真正形成,基本上处于简单的市场买卖关系。虽然部分企业与农户签有订单,但双方履约率不高,彼此缺少诚信,掣肘扯皮,经常出现纠纷,裁决难度很大,从而导致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和农户之间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关系,难以形成抗御市场风险的合力。
(五)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必须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农业的产、加、销诸环节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同程度存在着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甚至出现部门利益私人化的现象,导致部门之间难以协调配合,甚至力量相互抵消,不能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六)产业基础不够牢固。受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农业产业基地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实现由产品到商品的稳步跨越,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差、商品率低、生产效益低。同时,造成企业加工成本高、附加值低、利润低的连锁反应,影响了企业收购乃至加工农产品的积极性。
二、思路与对策
目前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即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农业“三增”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强化优势产业开发,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为途径,积极实施“一化促两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笔者认为,为了实现上述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认真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用长远性、方向性的发展战略眼光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破小农经济思想束缚,跳出传统农业的思维制约,实现从单一生产过程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跨越;要克服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由“条块分割”、“行业制约”变为按市场需要集合多种生产要素;要纠正各种“左”的思想影响,打破行业所有制,融资界限,实现生产要素按现代化方式的优化重组;要按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重新构筑农村经济模式和实现途径;要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创新体制与机制,达到指导农业经济实现新的突破,从而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产业化,支持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
(二)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倾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排头兵”。要充分认识龙头企业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当前,必须倾力培养和扶持一批高起点、大规模、带动力强、外向型的重点龙头企业,切实克服县级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辐射面小的现状。要念好、用好政策经,切实做到按政策办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龙头企业发展的要求办事,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要积极深化农业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一些大型工商企业介入农业领域,充分发挥其带动力强、高效益、强辐射、外向型的优势。把大户经营引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利用大户机制增加龙头企业发展的活力,增加龙头企业的数量,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提高龙头企业的效益。对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户,要从政治上肯定,政策上扶持,经营上帮助,环境上放松。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龙头”企业家队伍,在借外力发展壮大本县龙头企业的同时,鼓励支持县内“能人”及工商私营企业老板投资种植加工等农业生产,逐步培育一批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强化优势产业开发,创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平台。要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规模”的原则,坚持“区域种养特色化,特色种养规模化,规模种养高效化”,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突出特色开发,总量上水平,规模上效益,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份额与产品竞争力的产业发展路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产业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当前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必须放在培育壮大特色产品产业上,构筑农业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基地和优势区域,逐步达到产业布局调优,产业规模调大,产品质量调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调强。为此,要做大做强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化布局,稳定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
(四)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要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利益分配方式,密切与农户的经济联系,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要通过整顿市场秩序,规范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经济关系,提高诚信程度,属于合同契约关系的要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发挥其对农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职能,同时也要监督龙头企业按合同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行业协会要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价格协调、规范经营行为、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失调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强大合力。首先,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坚定不移地解放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把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聚集多种生产要素形成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典型去关心、支持和发展;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产业化方式发展农村经济,以产业化经营方法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要靠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的收入,更好地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民群众在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创造。因此,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和龙头企业的意愿,尊重他们生产经营的自。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经营,都要由农户和龙头企业自主决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的选择,也必须尊重农户和龙头企业的意愿。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是宣传、引导、服务和支持,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随意干涉。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尤其要尊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侵犯农民的权益。
[关键词] 襄樊 农业 产业化 对策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以农业增产、农民增益、财政增收为目的,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或各具特色的“龙”型产业实体,以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较大的发展,为襄樊经济增添了一个亮点。
襄樊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中游。全市总人口577万,其中农业人口364万,乡村劳动力185.6万。襄樊现有耕地面积600.93万亩,占全省的12.8%,居全省第二位。襄樊既是全国十大夏粮主产区和二十个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又是全国第二个地级吨粮市和国家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近年来,襄樊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优质专用弱筋小麦、优质“双低”油菜、中短纤维棉花、优质油桃、优质水稻、猪、牛、羊、禽、芝麻等都被列入全国或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全市已形成粮食、油料、棉花、水果、畜牧、蔬菜、林特七大主要产业。枣阳优质桃、老河口优质梨、宜城优质油料、南漳食用菌、襄阳优质畜禽、古城花椒、保康有机茶、襄城奶业、樊城蔬菜等特色产业初具雏形,已培育出章陵牌面粉面条、万宝粮油、玉莲牌芝麻产品、绿生牌茶叶、梅园牌大米、仙仙牌大白桃等一批知名品牌。2005年,全市龙头企业达到469个,实现销售收入83.9亿元,上缴税金5.4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以上的龙头企业31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1个,带动基地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龙头企业13个。针对襄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现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研究对策,努力促进襄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高效、快速、健康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一、襄樊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产业化覆盖面小
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稍有成就的主要分布在交通便利和经济状况稍好的一些地区,如316、207国道沿线、汉江流域等。而在其他广阔的地区几乎是见不到产业化经营的影子。
2.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利益分配机制还不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够成熟,缺少为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
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大多数产加销连接松散,仅仅有少数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关系,而且多数仍停留在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上,且没有涉及加工增值利润返还问题。基于农民的弱小地位、缺乏组织性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从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所得到的利益相对来说太少。在现代农业大生产过程中,单个的农民很难进入产业化大市场,很难承受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而种种原因又是农民难以达到必要的组织化程度,即使有也缺少相应的凝聚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其应对各种情况的能力,并引导他们进入市场和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襄樊市缺乏建立这样的中介组织的相关经验、制度、运行方式等,致使襄樊市严重缺少真正为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
3.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效应差;农产品加工产值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低,生产、加工产业链短
襄樊市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科学技术的应用还太少,水平还太低。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产品的品牌影响度的提高,多数品牌只是区域性品牌。襄樊市缺乏对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的能力,很多农产品只是经过一些粗加工,甚至不加工就上市了。从横向来看,襄樊市农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产品少。从纵向上来看,农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
4.龙头企业规模小,发展困难;龙头企业还太少,带动能力还不够
襄樊市缺乏大型的现代企业,尤其缺乏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在带动能力上,现有的龙头企业亦是突现出其不足之处,带动农户的数量有限,全市有农户近100万,而直接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的只有40多万,不到一半。
5.政府的运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较少,支持力度不够
农业产业化的兴起和发展内在地要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变原来的单纯“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在目前情况下,农业产业化迫切需要有一系列的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法规、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才能真正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有机协调好,以促进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推进襄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和健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积极创造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必须从四个方面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首先是市场条件。要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同时加强对通信、交通、金融等方面的配套建设。其次是行政管理体制条件。要打破区域界限、行业界限,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再次是资本条件。对产业化经营企业实行优惠的信贷政策或给予一定的补贴。在税收上,对加盟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以使其能较快地积聚资金。最后是法律法规条件。农业产业化要健康发展,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政府法规作保证。要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使之健康、协调地发展。
(2)积极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政府要正确地引导农业产业化,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搞好自身的职能定位,改变以往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和直接向企业和农户下达指令的做法,学会运用政策和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大力加强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和服务。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1)科学设计布局,发展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生产基地。襄樊市在基地建设上要着重做到:一是布局区域化,逐步形成与资源优势相适应的区域经济格局,如在宜城建立香菇生产基地、在襄阳建立双饱菇生产基地、在保康建立有机茶生产基地;二是经营集约化,使基地的生产要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以提高经营集约化程度、扩大产品产量和提高商品率;三是服务系列化,围绕基地发展加强服务组织和服务设施建设,把龙头企业、经济技术部门,以及官方服务组织的服务结合起来,从技术、物资、信息、运输、销售等方面为基地提供有效的服务。
(2)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大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投入力度:一是重视农产品的品种、质量,培育名牌农产品。当前农产品滞销、价格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品种相同、产期集中、低质量品种多、优质品种少。二是要充分发挥襄樊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和襄樊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等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快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
(1)拓宽筹资渠道,政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要改变过去把资金直接投放到企业、基地等具体实体组织上的做法,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市场或其他途径来筹集资金,要让企业自己学会生存和发展。政府可鼓励一些信用担保公司的组建,如湖北省第一家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襄樊成立并运行良好。为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2006年12月由襄樊市农业办公室牵头筹建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获襄樊市政府批准。该公司由万宝粮油公司、金华麦面集团等5家企业发起,共有1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营,目前,该公司已正式运营,以后每年可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1亿元的贷款担保。
政府要引导金融系统对农业产业化大力支持。近期,襄樊市农发行主动出击,摸清情况新业务扩展后的情况,各县支行部也做了调研工作,通过初步调查摸底,全襄樊市符合范围的潜在客户有60家,发展后劲强劲。其中襄阳支行5家,拟贷款2120万元;枣阳支行3家,拟贷款1150万元;南漳支行15家,拟贷款3150万元;谷城支行9家,拟贷款11500万元;保康支行4家,拟贷款2000万元;老河口支行5家,拟贷款3150万元。
(2)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一体化经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起比较稳定的利益关系。需要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紧密型连接关系,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农户通过入股的形式与公司紧密联接在一起,使公司员工和农户成为企业的股民,农户与企业通过合作社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并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
针对襄樊市还没有这样的运行机制,可在金华、万宝、梅园、雨润、襄大、大山、回天、新丰、丽波、贤德等一些实力大、创新意识强的大企业中,选出一些企业进行机制创新实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这需要由政府来鼓励和引导,并对做试点的企业给予一些优惠和补助。
4.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进一步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狠抓农民的教育培训。可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农科教中心、专业协会、科技示范户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发挥农技推广站、农业院校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农、科、教的结合;要与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新方法、新产品。要有组织、有计划、持久地抓好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农村培养大批懂技术、能操作、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2)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多元服务组织。首先,要坚持抓“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归社员所有,其中应有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利润应按参与额进行分配。其次,要修订和完善章程。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章程都应以经济合同法、民法及其他经济法规为根本依据,对入社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约责任要平等设置、公正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最后,要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保护其经济利益,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是农户与是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政府联系的中间环节,它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包括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无论发展哪一种形式,都应以市场的需求为切入点,适应市场的变化。
参考文献:
[1]屠凤莲:农业产业化初探[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2]何新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阻滞及对策研究[J].兰州学刊,2005,(5).138-139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0%以上,我国只有20%一30%。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对策
农业产业化是现阶段我国农业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催生出来的产业,是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出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开县农业在新时期如何抓住机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要求,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实际上,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是对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一种革新,是处理和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所暴露的种种矛盾最有效的举措。因此,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创新农业发展机制,推行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性
开县是三峡库区移民大县,农业产业开发比较滞后,农业生产没有完全突破传统格局,现代农业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传统的农耕制度仍制约着农业发展方向。因此,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产业化经营,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加销一体化的重要途径。
1.农业产业化是充实、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制的有效手段
在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通过利益诱导,在生产环节上发挥出“分散经营”的优势,在保障农民生产自主性的前提下,充分调动起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以市场为纽带,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衔接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确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在整体上突出“统一经营”的特点,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这种统分结合,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农民与社会化服务体系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说,农业产业化赋予了联产承包制新的内容和新的生命力。
2.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过程。
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带动千万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避免分散、小规模生产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从而全面推进农业的技术、组织和制度的创新。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可造就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低成本的优势,依靠精深加工和技术革新,创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名优产品,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业的总体效益。
3.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必然要求破除传统农业的思维,突破产业、所有制的限制,树立现代农业的理念,用工业化的机制和方法,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把农村的土地、劳动力、农产品等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使城镇的资本、技术、人才优贽转化为农村的现实生产力,带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正是集聚资源优势整合城乡生产要素,促进城镇资源农村化,农村经营城镇化。二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集合优势资源规模化生产,实现农业生产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障农村劳动力充分再就业,不断改善农村社会面貌,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较多,不同模式各有其特点,这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创新,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优势,合理布局,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突出作用。
1.龙头企业带动型
以龙头企业为主,围绕主体产品,形成“公司+农户”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龙头企业的支撑作用,带动农民实现规模经营,达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如开县帅笑工贸公司是集全县油料深加工的企业,在开县临江、竹溪等油料主产区实行定单农业模式,以此带动种植农户的积极性;
2.主导产业带动型
以开发名优产品、特色产品为目的,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区域性主导产业,形成特色产业开发示范区,发展名优产品。通过主导产业规模化生产,围绕特色农业的影响,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特点是资源优势突出,经济优势明显、生产优势稳定。
3.生产大户示范带动型
发展农业生产大户,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实施土地流转,培植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影响力的生产个体,带动更多的农户集约生产,逐布形成产业化。生产大户作为农村家庭经济发展的示范样板,很大程度上对产业开发规模化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辐射引导作用。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对策措施
开县农业总体构想是“大特色、大生态、大品牌”的战略目标,以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主线, 以建设成为渝东北区域特色农业示范带为重要支撑点。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实现这一主线和重要支撑点必须采取的战略措施。
1.确立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布局
农业产业发展是一项带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事业,在产业布局上,应立足于长远目标,突出大特色,进行科学的规划布局,分阶段、有步骤的实施。一是依据区域特色,把目标区域进行农业产业园区划分,形成基本框架,利于产业规划。二是确立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细分产业核心区、支撑区、拓展区,明确产业发展主次结构;三是依据地域分步,立足于主导产业的核心地带,创建生产基地,生产基地是农业开发的主要发源地,是否合理布局,是正确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关键。
2.培育龙头企业,创建名优产品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快慢、规模的大小、拉动力的强弱和经济效益的好坏,直接取决于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市场化的程度。一是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引进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保持结构平衡的的基础上,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科技含量,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二是龙头企业必须是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严格按标准化、规范化企业经营机制运行,以规模生产为突破口,发展和壮大农产品基地;同时,围绕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三是龙头企业需要严格质量管理,加强农产品安全认证。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是创建名优产品基础性工作,是实施品牌战略的核心内容。因此,龙头企业树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意识,采用国际先进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竟争力。
3.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组织运行机制
3.1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利益联结机制
实施产业化发展的运行机制核心是利益分配,完善的利益和风险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保证,一是通过产业化联营,广泛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提高龙头企业的服务能力。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采取契约、合同、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确企业和农民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三是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优惠措施,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民融入到企业中去,使企业和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实现经济利益一体化。
3.2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营运机制
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根本保障。农业产业化营运首先要解决产权的界定,推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使企业和各联结体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
3.3发挥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农业产业化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工作,只有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引导、服务功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才能顺利实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科学的产业机制,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保障体系,发挥优势部门、优势资源、优秀人才,对产业化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和运作,逐步完善土地流转、农业风险保障、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使农业产业化在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获得更好的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