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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它不断改变着世界的商业模式和人们的生活习惯,而互联网与金融的“牵手”,将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与传统金融的相互渗透、结合,通过网络平台、软件终端以及移动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物联网、智能设备及定位功能等科技手段,有效地连接资金供需双方,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形成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近年来陆续进行了商业化转型,成为涵盖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性金融集团。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也间接、类似地影响着资产管理公司。同时,互联网金融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了各种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下资产管理公司的机遇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寻找发展机遇,资产管理公司需引入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多元金融功能,创新运营模式,实现业务运作“网络化”。
(一)借助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开展资产处置业务
对于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债权、抵押物或抵债物,借助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将大大提升处置效率。首先,可以借助互联网信息渠道。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公正披露处置资产的瑕疵、类似市场成交价格,有益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同时,处置平台向全社会的潜在投资者开放,可以吸引众多金融、非金融机构,吸引社会资金。这有助于培育成熟稳定的不良资产社会投资者,活跃投资与交易气氛,培育不良资产转让的二级市场。其次,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资金支持。对于拍卖处置的不良资产,银行现阶段不能提供按揭等金融支持。而银行系的或地产企业背景的P2P平台有推出为不良资产抵押物处置提供抵押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有了金融支持,拍卖处置的效率和价格都将得到改善。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已与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开展了网络拍卖等合作,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拓宽融资渠道
目前资产管理公司的融资以银行授信为主,而互联网金融产品对银行存款的分流,一方面使银行变得“惜贷”,另一方面也给资产管理公司提示了新的融资渠道。
资产管理公司可发挥品牌优势、争取网络理财平台的低成本资金。资产管理公司可积极与网络理财平系、沟通,加强对自身身份地位、业务类型、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宣传,突出在提升网络理财资金收益、降低网络理财资金风险方面的独特优势,争取融到网络理财平台的低成本资金,运用于资管业务(作为资管基金的优先级)等。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弱化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资产管理公司可考虑借助互联网金融,增强直接融资能力、调整融资结构。
(三)开发客户资源
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争取网贷平台上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在线注册、行业推荐等方式介入网贷平台、获取网贷平台上积聚的中小企业信息,并依据网贷平台自身的综合评估结果挑选优质企业。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网贷平_为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系列产品进行宣传,展示在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中小企业了解公司产品、寻求合作提供渠道。
(四)利用大数据进行客户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通过搜索引擎,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信息基础。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合作等方式引入电商和网络合作伙伴,利用互联网企业掌握的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大数据资源,建立科学全面的客户信息库和动态违约概率评价系统,加强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管理。
(五)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
互联网金融已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在大数据、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平台、远程客户服务等方面做出转变。比如,各大银行都改进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工具,主要银行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如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汇”)等。
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此为鉴,提升网络化经营的能力,通过独自设立或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电商合作的方式,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一是可以建立面向客户、以产品为主的类似于“金融超市”的网络平台,开发多种以金融资产交易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产品的在线推广和销售。二是可以建立直接对接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的平台。三是可以建立面向客户的时时交互平台和数据分析系统,及时处理客户信息、充分挖掘客户需求、全面分析客户资信、大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六)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目前,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的一项蓝海业务,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材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和最终消费者已逐步由线下扩展到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关键在于把握供应链中实力强、信用好、上下游企业对其依赖性强的核心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可梳理资产收购处置过程中积累的或电商平台中发掘的优质客户作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分析供应链中各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发掘业务机会,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七)发展子公司的互联网业务
资产管理公司集团旗下的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资管等子公司,在各自行业中大部分处于中下游地位,他们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引发的金融行业变革机会,从不同维度利用互联网社交方式拓展业务,推进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此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客户的偏好、需求,对其旗下子公司的各项金融产品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的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八)帮助消化互联网金融体系产生的不良资产
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形成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主业优势、适时收购。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密切关注网贷平台中出现的“瑕疵资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收集和整理的业务信息,结合自身在不良贷款收购、处置上形成的专业优势,借鉴美国P2P平台在不良贷款处置上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的经验,挑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体或者整体资产适时进行收购、处置。
二、互联网金融下资产管理公司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
(一)信用风险
一是国内信用体系不完善。目前互联网公司尚未介入央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有限、难度较大。
二是交易主体的合规性没有有效的验证方式,加大了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信息、资金流通都在虚拟的网络中进行,对于交易主体身份识别(比如银行卡、手机卡与持卡人身份不匹配率较高)、交易资金合法性(是否涉及洗钱)、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没有有效的验证方式,将加大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
三是面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传统的信用风险分析工具、方法的效率降低,难以作出有效的分析、判断和评估。
(二)法律合规风险
互联网金融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间存在大量关联,而目前对这些业务的O管主体处于多头监管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
(三)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不可知的电脑病毒和黑客以及不成熟的机密技术,这些使得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巨大的技术上的安全隐患,若发生系统故障或受到攻击,可能会导致交易系统的报错、瘫痪、金融资料和交易记录泄露丢失等。
(四)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的应用,如果数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处理能力有问题,依靠大数据做出的客户身份识别、评级判断就可能出现问题,进而交易就有可能出现风险。此外,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中的操作失误,也会降低交易的安全性,给交易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
三、资产管理公司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刚刚起步,有风险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及早预见、提示、披露风险,建立系统的风险管理制度,设计风险的熔断、控制机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对信用风险的管理
信用风险识别方面,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已逐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这为其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提供了很大的优势。同时,需积极探索对交易主体合规性的有效验证方式,以降低对交易主体信用识别的风险。
信用风险评估方面,要建立面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法。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有价值信息,与传统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结合,开发综合性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
信用风险控制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引入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建立风险基金、与通过平台融资的小贷公司或借款人签订回购协议等措施,达到降低或转移信用风险的目的。
信用风险处置方面,当某项互联网金融业务因交易对手逾期、违约形成不良后,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多种处置手段,进行处置回收。资产管理公司主业是不良资产处置,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手段和经验丰富,在全国有分支机构,且能在集团内各业务板块整体协同,因此在信用风险处置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二)对法律合规风险的管理
2010年至今,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监管政策有几十项,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前需认真梳理、遵守。对于缺少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而带来的法律合规风险,资产管理公司需注意两条基本防线:
一是把握监管政策的红线。首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在2015年7月18日联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当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要以该指导意见为准则方向。其次,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不能在互联网金融经营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不能因互联网金融机构侵犯投资者利益而引起、影响社会稳定,不能因互联网金融机构引起系统性风险,干扰金融秩序。始终坚守不碰监管底线,合法经营,监管部门明确说不能做的绝不做,监管部门没有明确说不能做的,可以很谨慎尝试,但是尝试过程中需跟监管部门保持很好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管,在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时,及时做出调整。
二是不能触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的法律红线。首先,要注意集资的人数及资金金额的上限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其次,严守自己是只提供信息交流的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坚持不吸储、不放贷、不担保、不经手借贷双方资金或投资资金的原则,与客户资金划清界限,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账户托管和监管、资金划转。
此外,资产管理公司需随时研究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比如,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13日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需及时了解监管动态。
(三)对技术风险的管理
构建健全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降低技术风险,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行的安全性。一方面,应当对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钥等安全防护功能进行强化,改善互联网金融整体的网络运行环境。另一方面,依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合理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对数据安全性、有效性的管理。
(四)对操作风险的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借鉴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及国外金融机构的经验,制定完善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内部管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有效的控制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操作风险,促使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序、规范、合理的实施。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新型业态,有着广阔的发展潜力和前景,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因此,资产管理公司需适应新形势,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做好各项风险管控,在其中发掘出业务的新蓝海,借此提升自身金融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罗明雄,唐颖,刘勇.互联网金融[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2]黄震,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3]钟勇.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及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启示[N].2014年全国金融创新与经济转型博士后学士论坛论文集.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中小企业融资 P2P贷款 众筹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业务规模愈发扩张,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对中小企业继续发展壮大已变得必不可少。然而,自身财力匮乏、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恰恰成为多数中小企业主面临的困境。仔细梳理个中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在金融机构融资成本过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有一定的资产抵押要求,而这种资产通常只考虑固定资产,对于以流动资产为主的中小企业来说这并不是个好消息。由于中小企业天生的规模较小,其资产比重中固定资产很小,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占比更高。中小企业缺乏一定的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放贷风险过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
(二)自身信用缺失。中小企业因其规模较小,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涉及范围较窄,使得自身的不确定性大、风险大,而在同期创办的中小企业中,5年内破产率高达30%-50%,使得自身信用在与大型企业相比时相形见绌。并且,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常有逃费及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大量坏账,无形中降低企业自身信用及口碑,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
(三)融资渠道过少。目前来说,中小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主要有融资和贷款。而当下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构成了融资的主要方式,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晚、发育不完善且迟缓,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所占比重较小。
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
(一)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众说纷纭,呼声较高的一种说法是“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业务行为的一种新兴金融”,但是这种定义无疑把传统银行的网上金融业务也涵盖在内了。而传统银行的线上交易平台――网上银行,招商银行早在1999年就开通运营了,那时人们普遍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且,人们总是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对立来看,这其实清晰地反映了人们潜意识里仍不认同传统金融机构的网上金融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对此,阿里巴巴的马云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笔者认为,以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可涵盖为广义和狭义。广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包括了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进而涵盖了马云所指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而从狭义上讲,互联网金融特指当今互联网企业的金融业务行为。
(二)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的优势。
1.信息流通性更强。互联网金融因其具备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极大程度上消除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打破了原有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壁垒,使得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融资信息方面更为容易,通道更为顺畅。
2.贷款门槛更低。当前,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间接融资渠道资金成本偏高且存在较高的隐性进入门槛。而网络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门槛低、渠道成本低,厂房、写字楼、设备、汽车、商品房等都可以作为抵押。此外,目前企业向银行贷款,审核周期一般在10天至1个月,而通过第三方审核后,网络贷款模式只要几天便能放款。
3.监管相对宽松,创新空间大。原有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垄断金融领域的情况不复存在,大量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借机开展更多的金融业务,为企业及寻常百姓日常的金融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使得金融业务更加市场化。
三、互联网金融提供的融资途径
(一)P2P网络借贷。我们通常所说的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是当下人们利用网络平台互相借款的新形式,整个借贷的流程主要分为贷款方贷款需求和投资人借给贷款方两部分,之后向交易平台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从世界范围来看,P2P网络借贷的形式由来已久,英国早在2005年就产生了第一家互联网P2P公司Zopa。而我国跨足网络借贷的时间则在其之后,拍拍贷网络信用平台在2007年6月成立。随着拍拍贷被更多人所知,大量的其他P2P网贷平台也效仿其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涌出,诸如盛融在线、陆金所、合拍在线等等。目前,全国P2P网贷平台总共有2 000多家,平均每天诞生2家,而根据艾瑞数据,我国P2P贷款2013年市场规模约为680.3亿元,同比增速为197.6%。详见表1。
(二)众筹融资。相比P2P网络借贷,在我国“众筹融资”这种方式并不被很多人所了解,它起源于美国的一家名为Kickstarter的网站,其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捐赠资助或预购产品来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它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我国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由来自台北的张佑和来自贵州的蔡啸于2011年5月在北京成立。其网站风格简单明了特立独行,如同购物网站一样,将众多筹资项目清晰排列,供网友们浏览和自由选择是否支持,使得中小企业投放融资申请更为便利。
四、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网络安全方面。由于自身的特性,从诞生之刻起互联网金融就对互联网信息技术有着很大的依赖性。融资方和投资方在进行交易时没有实体交易场所,一切金融业务行为均为虚拟,这就使得本身可能毫无安全风险的金融业务行为增添了网络安全隐患。对此,应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络安全建设,借力于互联网安全发展,完善金融业务交易程序,对于交易程序中出现的漏洞,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加强软硬件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经营安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二)法律法规方面。互联网金融在当下蓬勃发展,成为金融业及互联网行业的新宠儿。但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交易双方,自身权利权益的保护也将成为一个大问题。对于互联网企业一方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无需固定资产进行抵押,且其信用状况尚属未知,这其中就暗含着巨大的中小企业无法还贷的风险。而对于中小企业一方来说,融资贷款业务的附加条件有可能是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融资贷款面临的一大难题。目前,我国针对金融业务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尚属空白。对于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笔者认为重点是在现有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企业和中小企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结合互联网自身特点进行配套法律法规的跟进工作。2014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透露,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
(三)传统金融领域的反应。我国是一个储蓄率很高的国家,历年来人们普遍没有理财的观念。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多种融资方式,也为广大百姓降低了理财门槛,这使得传统实体银行无形中损失掉了大批存款,从而资金链周转效率降低,容易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产生一种敌意。而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只是一种交易平台和渠道,其对传统金融还是有一定的依赖性。因此,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如何处理好和传统实体银行的关系成为了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事实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只是在渠道或者经营途径上改变了以往传统的银行和资本市场的方式,但在产品结构和产品设计上跟银行、保险、资本市场等所经营的产品没有区别。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金融交易的范围、人数、金额和环境,但没有改变金融交易的本质。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间接向传统金融机构表明自己的位置以及彼此间的关系,实现最大化的双赢。
参考文献:
1.牛禄青.互联网金融大博弈[J].新经济导刊,2013,(13).
梳理2014年P2P发展进程,可以看到:1月人人贷完成总额1.3亿美元的A轮融资;8月,阿里巴巴小微金融集团的金融服务公司招财宝上线;9月,搜狐旗下P2P平台搜易贷上线;而在第四季度,联想连续投资了5家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来自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中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全年累计成交量2528亿元人民币,是2013年的2.39倍;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1036亿元人民币,是2013年的3.87倍。
而近日,来自交通银行的调查报告也显示,中国小康家庭对P2P网贷的投资意愿从两个月前的23%提高到32%。
由此看出,2015年P2P大势之趋。但不可回避的是,P2P的恶名也已起。
P2P公司的疯狂生长,在2014年年底暴露弊端。来自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共计有183家P2P平台出现问题。其中,诈骗、跑路事件最多,占比达到57%。
实际上,虽然中国已经成为P2P行业最大的市场,但仍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状态。
好消息是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12月4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接管互联网金融业务之后首度发声,表示目前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是监管的基本基调,强调互联网金融发展要守住底线。种种迹象表明,我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的时间将不会太远。
指导政策如果出台,那么监管政策也将不远,无疑,这对整个行业都是好事。在此背景下,2015年,P2P行业两极分化会加剧,行业洗牌提速。一些行业领跑者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并开始探索更具个性化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例如,陆金所涉足金融资产交易、人人贷锁定消费贷款、红岭创投瞄准“类银行”模式,以及和信贷依托“抵押模式”的创新等。
当然,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事物,各国都在摸索,虽然重推广、轻风控,一直是P2P行业通病,但也希望国家监管可以给予这一行业一定的发展空间,不要以传统银行业的严格标准来设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借贷机制。
同时,P2P公司也应深刻理解稳健才是P2P服务平台发展的基石。P2P的模式是“金融+网络”,金融在网络之前很重要,就是要求P2P厂商必须有深厚的传统金融背景人才、思维做基础,这样才可以合规流程,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再通过互联网扩大业务。
2015年,网贷市场优胜劣汰的格局将日趋明显,在移动互联网的驱动下,将催生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业态。和信贷近日已经推出手机客户端应用,提供在线注册、投标、账户资金管理等主要功能,满足客户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并轻松投标的移动金融需求。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金融寄生虫
一、余额宝产生的背景
余额宝,建立在支付宝网络支付体系上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首先应该分清楚“互联网金融”和“余额宝”的概念,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了理财产品,还包括了虚拟货币体系和网络支付手段等。但为何直到余额宝的出现,互联网金融才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呢?
余额宝并不是马云的原创。早在1999年,美国PayPal货币市场基金就完成了电子支付和基金的创新嫁接,是世界上第一只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而在2011年,PayPal最终宣布抛弃所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1],即使该基金一度达到10亿美元的规模,也无法在08年的金融危机中存活下来。戏剧性的是,两年后,支付宝平台宣布推出余额宝。
二、余额宝优劣势分析
余额宝的优势在于“迷惑”用户。实际上,相当多的余额宝用户,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参与基金认购和赎回。余额宝的操作体验,几乎让所有客户感受不到对余额宝资金的使用和支付宝现金有什么区别:随时转入支出,无手续费无门槛。这也表明了余额宝资金的两个来源:支付宝支付余额和一些来自银行活期存款的零散资金。这样的资金原本由于存在高流动性和小数额的特点,是无法进入货币基金市场的,马云可谓是给全民上了一堂理财教学课,这也就是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最大的优势:依托支付宝平台,以惊人的用户基数为资源吸纳原本不可能也没有意愿进入基金市场的许多资金。
那么,备受攻击的所谓高利率,是不是余额宝的另一个优势呢?笔者认为,这反而是一个劣势。基金的收益来自于基金经理的经营管理,天弘基金公司旗下9只基金,成立9年以来,年年亏损上千万元。余额宝以令人惊讶的高利率造势出场,将会很快带来巨大的失望。成立半年以来,网络评论已经从褒扬、艳羡和批评变为持续的失望。很明显,天弘基金管理公司并没有相应的实力去为这接近4000亿的资产谋求6%以上的稳定高利率,而对银行要价的高昂也得到了三大国有行的拒绝,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现在面临着不得不从神坛上跌落平凡的局面。发言人称,预计收益将会稳定在较为合理的4%,实际上这样的收益率已经和其他货币基金没有显著的优势差距。另外,令人怀疑的是,一个长期经营不善的天弘基金公司,是否有能力为支付宝维持安全的资金储备?是否有占据基金第一的地位的实力?
另一方面,很明显的是,余额宝面临着纷纷快马加鞭赶上来的各类竞争对手:互联网平台金融化、金融平台互联网化,各大基金和网商纷纷推出活期宝、理财通等同质化产品,缺乏真正实力强劲的基金公司的支持,余额宝或许会在即将到来的竞争中陷入骑虎难下的境地:增利宝基金既不能维持盈利,又不能放掉这些既得的客户。以自有资金补贴天弘带来的缺口,是重蹈PayPal覆辙的死路,所谓穷则思变,马云到底会怎么变?让我们拭目以待。
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本质分析
在“互联网金融元年“的一开始,金融机构和银行似乎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一时间对余额宝的抨击之声甚至演变成无理的谩骂。吸收公众存款,将资金投入货币市场同业拆借市场获得高利润,这样的操作被指“不创造社会价值”、“趴在民众身上的寄生虫”,铺天盖地的指责纷至沓来,到底是言之有理,还是气急败坏?
首先,余额宝到底触动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哪一根神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低价的公众活期存款,和高价的贷款之间利差是坐享其成的丰厚利润,但挣这个利润的前提是,银行具有足够大的资金池来应对流动性风险,同时具有足够的信用避免短期流动性风险转化成大规模挤兑。天弘基金公司和阿里巴巴是否同样具有这样的实力呢,很明显是没有的,余额宝的挤兑底线是很低的。在余额宝中持有存款的人大致分为两类:一、不关心收益的真正“余额一族”;二、被余额宝高收益吸引而来的本属于活期存款的客户。前者几乎不存在挤兑风险,也不受收益波动的影响;而后者的投机性和心理底线就很敏感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余额宝回归正常货币基金收益率的时候,就会携款外逃。而一旦发生挤兑,天弘基金就会被迫出售自己流动性优良的资产,这样的行动会进一步影响收益率的稳定,更进一步地恶化挤兑风险。就拿和商业银行的收益风险博弈来说,天弘基金是相当劣势的。
那么,相比银行贷款而言,货币基金的收益方式是否真的是“不创造价值”的寄生虫式呢?评论大多各执一词,从某些程度上说,余额宝携4000亿资金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能够有效地缓解银行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而高额的返利通过互联网渠道以极少的损失到达持有者手上,并没有任何不妥。进行批评的人似乎忘记了金融机构的本职:通过规模经济和技术手段,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余额宝带来了强力的竞争,打破了存款垄断的僵局,把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推向自由竞争的局面,无疑是提高融资效率的举措。相比商业银行坐拥低活期存款利率谋取高利差榨取社会福利而言,余额宝实在不能称作是寄生虫。但商业银行作为实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货币政策的重要传导,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互联网金融是否有明天,这是毋庸置疑的,正如马云所说,跨行业的竞争正在波及每个传统的、不愿意、不能去改变的行业,在未来,要么金融互联网化,要么互联网金融化[2],但目前这种热炒的势头能否保持,笔者是持怀疑态度的。正如前面所说,高利率无法保持将会变成跌下神坛的导火索。另一方面,无法像商业银行一样为公众存款提供无风险收益和信用保证是隐藏的危机,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正越来越清晰,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的状况不会保持太久,人们会有越来越多的选择和意愿。
马云可谓是给中国人上了一节理财教育课,这是意义最重大的一点。所有人都真正感受到了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金融机构将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将会走向移动终端,百度、阿里、腾讯竞相争夺移动平台已经揭示了这个预期,谁能率先整合社交、服务、理财多终端平台?传统金融机构选择自己开发,还是依附已有平台发展?Bielski,Lauren(2010)认为银行应该把PayPal加入它们的网站[3],那么余额宝应该何去何从?笔者认为现在证监会还没有出台政策去取缔余额宝,这证明了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符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而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笔者大胆预测未来随着私有化银行的出现,互联网金融将会寄托在银行的名义下,被纳入银监会和证监会的金融体系监管。届时,我国金融体系将趋向进一步市场化竞争,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诸悦(2014),《前车之鉴_美国版余额宝PayPal的倒掉》,大众理财,2014第1期.
市场态势:新媒体带来大冲击和大变局
1.广告受冲击
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为231.7亿元,环比增长28.7%,同比增长31.6%。除此之外,来自昌荣传播的数据显示,2013年下半年,电视媒体广告同比增长11.6%。电台同比增幅降至6.8%,平媒继续下跌,报纸跌幅6.8%,杂志跌幅7.8%。
2.有线网络受冲击
由于互联网电视的冲击,全国有线网络产业收入增长速度下滑,用户不断流失。2012年,全国有线网络产业方面的收入为660.98亿元,同比增长17.24%,第一次跌破20%大关,陷入滞涨状态。用户开始流失,进入2013年更加明显。有线网络所受的冲击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直播星、OTT盒子及互联网电视一体机。
3.市场主体变了
2005年以前,不独中国,全世界的广电行业都没有太多压力。但就在这一年,美国兴起了一个视频网站——Youtube。同年在中国,优酷和土豆分别创立。自那以后,市场开始变化。如今的格局是:优酷土豆暂列行业老大;爱奇艺、腾讯、搜狐为第二集团;迅雷、乐视、PPTV、风行等为第三阵营。从广电一统天下变为市场主体和业态的多元化,提醒电视行业应以全媒体的音视频产业来重新思考未来。
4.商业模式变了
互联网电视既然严重冲击了传统电视市场,那么电视行业就要仔细研究来自互联网的竞争,在商业模式上到底产生了什么变化。来看两个案例,一是“乐视生态”,二是“阿里版图”。
“乐视生态”是一个包括内容、终端、平台和应用的完整生态系统,整个链条环环相扣,实现了无缝连接。在内容方面,乐视自创立之初的撒手锏就是购进正规版权,进行电影、电视剧的网络分销,之后开始独家买断著名综艺节目,再后来就开始做自制节目,直到成立乐视影业直接投资拍摄电影。在终端方面,一开始推出PC端视频网站,接着生产出乐视盒子进入客厅,后来生产出极具价格杀伤力的乐视电视机,目前已经计划生产乐视手机占据移动互联网。在平台上,乐视通过内容海量存储和碎片化切割,实现乐视云视频和CDN备份,提高响应速度,提升了用户体验。在应用方面,乐视通过引进教育(少儿英语)、游戏(360)、电商(京东)、直播(兔子视频)等第三方APP,成了一个全面占领家庭客厅生活的综合应用平台。
再来看“阿里版图”。“阿里版图”的核心理念是用户导向,也就是说阿里巴巴旗下的任一网站、任一APP都是用户入口,用户一旦进入即被牢牢锁住,完成一个商务闭环。在传媒娱乐板块,阿里的主要合作伙伴是湖南卫视,实现了高度的台网融合,湖南卫视观众不论从哪个入口进入,都会被导向阿里的淘宝、天猫、高德地图、美团等平台,通过电视与电商的无缝连接,实现用户的柔性消费。高度定制化的观众互动,芒果网、呼啦、微博、陌陌,任何一个观众社交平台的呼声都有可能左右剧情和节目走向。“阿里版图”的最终目标就是掌控用户入口,实现商务闭环。这对电视行业带来的思考是:内容为王也好,渠道为王也好,说到底是用户为王,掌握用户才是王道。
面对上述来自互联网的冲击,电视媒体需要重新审视行业价值。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是:电视死了吗?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得分层面、分角度来看,无谓的悲观和过分的乐观都是不可取的。
首先,基于无线和有线的电波传输的电视或许将死,但基于互联网的IP传输的电视,也就是互联网电视(含IPTV和OTT TV)风光正好。其次,基于卖广告和有线收视费模式的电视或许将死,但基于用户流量导入和柔性消费模式的电视将横空出世。
总之,判断传媒行业的迭代关系,一看传播介质,二看商业模式。至于客厅电视会不会被互联网电视取代,这是个伪命题,事实上,客厅电视就是互联网电视。
应对之策:版权依然是核心资产
随着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移动新媒体的迅猛发展,电视媒体传统的依靠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商业模式已经略显疲态。与此同时,也正是由于新媒体的发展,多屏传播的涌现,收视用户分流,才让电视媒体深刻意识到,真正能够为其创造商业价值的核心资产是版权内容。在新媒体态势下,版权价值反而会更加凸显。因此,新媒体的竞争对于拥有大量素材资料和版权内容的电视媒体来说,是挑战,更是机会。而电视媒体应对这种变化就需要进行内部转型,关键是盘活内容资产,创造版权价值。
1.在新媒体态势下,传播渠道反而增多,影视版权价值更加凸显
(1)视频网站(WebTV)
现实运营中,所有视频网站主要的成本有两个:一是版权支出,二是带宽成本。电视媒体只要有优质的版权内容,就可以卖给视频网站,还能卖出好价钱。
(2)互联网电视(IPTV/OTT TV)
当下,有线网络和电信运营商主推IPTV,同时也加入了OTT战团,采用IPTV+OTT双战略。而作为传输方,电信和有线以前是没有内容储备的,怎么办?它们只能买版权。
(3)移动端视频(Video on Phone/Pad)
移动端视频(手机视频和平板电脑视频)的来源比较复杂,以前以用户上传的短视频为主。但是,如今有两个趋势:一是正版长视频增多,二是流量包月的正版视频服务出现。
(4)交通视频(Video on Board)
公交、地铁、航机媒体,前两者更像户外媒体,航机媒体暂按音像出版物对待。但是,随着4G时代的到来,以及航机环境下天地互联WiFi的出现,节目内容版权化也是趋势。
2.传统电视台通过内部转型,版权依然可以实现重大效益
(1)素材是有价的
传统电视台拥有的素材如果不被利用,就永远是素材本身,而一旦进行开发利用,其价值将不可估量,甚至会超过广告收入所带来的盈利。中央电视台音像资料馆最先在版权开发方面进行了尝试,2012年,中央电视台以音像资料馆为试点,试行台内素材的有偿使用,全台各频道、各栏目使用资料馆的素材,全部实行模拟计费,挂账运行,一年下来,全台挂账空转2.2亿元。这意味着什么?素材有价值,而且是一座巨大的宝藏。
(2)节目版权营销收益巨大
2012年央视纪录频道出品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火爆电视、个人电脑、平板电脑和手机,四屏开花,国内版权收入超过1亿元,此外海外版权收入超过200万美元。国内版权收入加上海外版权收入,一部纪录片就为央视创造了1.1亿元左右的版权收入。2012年整个央视纪录频道的广告收入是3亿多元,一部好片子的版权收入抵得上一个频道全年广告收入的1/3,从中就可看到节目版权的价值。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电视台真的不能再只依赖广告了,应该重点向精品节目倾斜,从版权开发中挖潜。这是全新的节目战略,也是全新的经营战略。
(3)台网高度融合新模式
《星光大道》是中央电视台在台网融合上的一块“试验田”。该节目在央视及央视网双屏播出重点栏目,网络收视指标排名第一,月均网络收视时长超过100万小时。形成电视和网络双屏收视的双丰收效果。除此之外,央视网还利用电视新闻的素材和评论资源,通过网络化语言和编排方式,进行新媒体的二次加工,播出效果和营收也不错。
通过以上分析,对于电视的未来,笔者还是有充分的自信,或许现在情况还不是那么糟,而且未来也未必那么衰。自信从何而来?回答是:第一是版权,第二还是版权。
首先,论存量的版权资产,全国电视台守着一座巨大的金矿,这是新兴的互联网视频企业非常羡慕而自身不具备的。其次,电视媒体也不是束手待毙,自身一直在进行战略转型,通过台网融合等新模式,大台依然可以在互联网时代领航。综上所述,只要电视台从源头上打好基础,直面新媒体的竞争,内部狠抓版权,对外放手经营,完全可以昂首迎接版权内容产业的光明未来。
解决之道:构建全媒体、全产业链的媒资与版权管理流程
1.何谓全媒体
从内容上来讲,全媒体涵盖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媒体内容;从终端上来讲,全媒体跨越图书、纸媒、网站、平板电脑、手机、电子阅读器、电视机、个人电脑等所有传播介质;从商业模式上来讲,在全媒体环境下,产生了新的商业模式:首先,在这种模式下,内容本身可能就是商品,而不仅是传统的“免费内容+广告”的形式;其次,全媒体环境下会提供多重用户入口和流量导入,会引发观众在观看节目时产生购买欲望及行为,比如观众在观看电视剧时,发现了某个演员戴的表比较好看,产生购买欲望,此时用户便可以直接在观影界面点击该表,进入付款页面,实现购买行为;第三,更强的社交和分享功能,比如湖南卫视的呼啦,通过互动及共享,实现用户与节目的互动,创造新的生产力。
在全媒体时代,内容本身就是商品。无论何种介质的媒体内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经过数字化的处理和碎片化的切割后,都有商品化的可能。商品化的第一步,是媒资管理。因为内容只有经过碎片化之后才能进行二次开发,而碎片化的本质就是媒资管理。媒资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数字化转储、上载、编目、切割、二次编目等。商品化的第二步,是版权管理。碎片化完成之后,不意味着立即能完成商品化。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有没有真实的市场需求,二是有没有真实的版权权利。前者是版权开发,后者就是版权管理。
综上所述,媒资管理和版权管理是内容实现商品化的基础性工作。
2.何谓全产业链
根据传媒娱乐业的一般规律,内容资源从源头生成到用户消费的产品生命周期,会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这个链条越长,跨越的媒体介质和传播渠道越多,媒体内容产生的边际效益越高。
理想化的产业链模型是从故事创意(剧本)开始,历经图书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影视作品、院线、电视、衍生品、互联网电视、音像制品、海外版权、演艺作品、主题公园等开发利用,完成了一个生命周期之后存入媒资库,然后再被调出来,进行二次版权开发,再来一个生命周期。将其版权价值挖掘到最大。从整个产业链来看,这个链条上真正流通的其实是媒体内容的版权,这才是核心。
3.全媒体、全产业链下的媒资与版权管理流程及其关键节点
(1)内容资产的来源和出口
全媒体、全产业链下的媒资与版权管理流程的起点,还是内容资产本身,但在全媒体环境下,这些内容资产来源多样化。主要表现形式有传统的文字、图片、音乐、电影、电视,以及近几年发展比较迅速并逐步形成规模的微电影、自制剧、网络视频等素材内容。流程的终点及出口,是这些内容资产被商品化后的终端呈现形式,在通过数字化、信息化、产业化后,被开发成电影、电视剧、音乐等产品,在网站、IPTV、OTT、手机等客户端上进行传播销售或转授权。
(2)媒体内容商品化三部曲:数字化、信息化和产业化
在全媒体环境下,内容是以数字化形式进行传播的,而且对传播内容的时效性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存储介质如胶片、磁带、开盘带等内容已经满足不了现代的传播需求,所以必须数字化。另外,随着年代的久远,传统的内容存储方式会造成资料的损坏等问题,如磁带老化、音质受损且会占用大量的物理空间及支付高额的储存成本。所以,在全媒体环境下,内容商品化的第一步,是进行数字化。
在实际操作中,数字化只是基础。如果不对这些内容进行标注和编目等信息处理,想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就像大海捞针。所以,需要通过编目将其进行碎片化和信息化处理,而这个过程,就需要通过一整套的媒资系统来实现,软件加硬件,还要有人工服务。通过媒资系统进行编目后,检索到所需信息,没有版权同样不可行,因为媒资库中的内容都会涉及版权问题,没有版权授权将会带来侵权风险,引来版权诉讼、影响机构声誉等麻烦,而媒资内容的版权信息化,也需要通过版权管理系统及相应的版权合同清理、版权合同著录等版权服务来实现。
数字化和信息化之后,内容资产类似从工厂加工出的产品,必须实现商品化或者产业化。否则,不考虑如何进行出厂销售,产品同样是一堆废铁。因此,数字化及信息化后的内容资产,还要借助内容分发平台,通过重新拆分打包和版权谈判等方式,利用版权资产交易平台等手段,最终实现内容子站的销售和交易完成。
媒体内容商品化三部曲,实际上是原创内容从源头到上市以及二次开发利用的全过程。
首先,数字化的本质是对内容资产的转储。对传统的存储介质内容进行数字化的过程,本质就是对这些内容进行数字化转储的过程,数字化转储就是对包括开盘带、LP老唱片、盒式带、MD带、DAT带、CD等介质进行预处理,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加工,使其综合物理特性指标及电磁特性均可得到提升,延长保存寿命,做好数字化传播的准备。
其次,信息化的本质是媒资管理与版权管理。内容资产的信息化过程就是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及系统等工具,对内容进行全面的信息化管理,从内容素材的收集、入库、编目整理、、归档、检索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实现节目内容管理传输的自动化、规范化和共享化。而这个过程的实现,需要媒资管理及版权管理双管齐下。媒资管理主要通过对内容资料进行整备、转储、采集、编目等流程,实现对多媒体数据资料的存储、编目检索管理、资料查询等。而版权管理则是梳理媒资内容所涉及的各种权利人关系,分析各种合同约定,著录所有内容资产的版权信息并使之规范化、清晰化,为全媒体环境下在各种渠道和终端上进行版权开发利用做好准备。
第三,产业化的本质是内容分发,就是版权销售。产业化过程就是将媒资库中的沉默金矿进行开发输出的过程,在多种传播终端并存的全媒体环境下,应重点考虑如何将这些资产进行更加精细化的划分及运作。媒体资产作为拥有版权的内容,拥有多种权利维度,需要利用专业的法务团队对这些权利进行研究拆分,通过全媒体内容分发平台进行分发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