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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42号)、中电联《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年金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中国桃县人[2020]307号)、《关于印发〈中国桃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暂行办法〉》(中国桃县人[2020]263号)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参考海南电力行业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工作年限满一年的职工。
第三章供款水平及基金来源
第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
第四条单位缴费水平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0%-15%之间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报集团公司核批当年供款比例,无承受能力时可以暂停供款。单位缴费列支渠道及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从成本中列支,其他在单位自有资金或董事会批准的渠道中列支。
第五条职工个人缴费按企业缴费分配到个人帐户额度的10%执行,从工资中代扣。
第四章企业年金的分配
第六条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由社保办为其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帐户。
第七条单位缴费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综合考虑职工贡献大小、工资收入多少、工龄长短等因素确定。具体比例:与连续工龄挂钩的部分占60%,与岗位等级挂钩的部分占40%(岗位等级低于9岗的以9岗作为计算基数)。
第八条员工因故停发工资,则停发工资期间不予缴纳企业年金。
第五章年金的支付与转移
第九条 职工按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职工本人。
第十条职工在退休前因故死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将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第十一条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变更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转入新建劳动关系单位。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仅支付职工本人企业年金帐户中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同时终止企业年金关系。
⑴职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受到开除、除名处分的;
⑶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单位辞退的。
第十二条职工在桃县系统内调动,只办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职工退休前遇到特殊重大经济困难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时,经本人申请,社保办核实,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可将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本息的一部分支付给本人。
第六章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
第十五条每月19日前,社保办按集团公司核定基数、比例确定当年单位缴费数据和个人缴费数据并通知财务部门,同时向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提供《企业年金缴费清册》及相关数据库。
第十六条财务部根据社保办提供数据,负责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计提和个人缴费部分的扣缴,并及时上缴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收到公司缴纳的企业年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个人帐户等相关数据资料核对确认,于核对确认后次日起计算投资收益。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与集团公司相关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相抵触时,以集团公司的管理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社保办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资产投资情况表
表号:劳社统监2号
制表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20]232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填报单位(章)
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甲
乙
1
2
总计
1
一、存款
2
1、银行存款
3
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4
股份制商业银行
5
其他银行
6
2、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7
其中:信托公司
8
财务公司
9
其他
10
二、债券
11
1、国债
12
2、金融债券
13
3、企业债券
14
三、债券回购
15
四、可转换债券
16
五、证券投资基金
17
1、开放式基金
18
2、封闭式基金
19
六、股票
20
1、上市公司股票
21
2、未上市公司股票
22
七、其他
23
八、暂付款
24
九、暂存款
25
单位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企业录用人才,可以说仅完成了招聘工作,从人才的招聘、使用、留住来说仅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作,如何使用员工,发挥其才能是由一三分之一工作,如何留住他为公司长期效力、创造效益,是最后的三分之一工作,这最后工作是人力资源经理最难操作的。
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认为,公司留住人才的条件有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公司有明确的发展战略目标,让每一个人感到公司有希望、有发展、有方向;
二、员工个人发展,向人才提供广泛的事业发展舞台,搭建竞争平台,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使员工在精神和人格方面得到尊重,公司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海尔张瑞敏曾说过“要让员工心里有公司,公司就必须时时惦记着员工;要让员工爱公司,公司首先要爱员工”;
四、合理的分配制度,使员工的劳动贡献与劳动报酬能获得合理的肯定;
五、公司骨干人才亨有股份,给高层管理人员、产品设计开发人员、销售精英等骨干股份,等于给他们带上了一副永不挣脱的金手铐;
六、公司经营者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个人威信。现代管理与儒家传统相结合的管理手段更能使人信服,更具吸引力;
七、公司内部应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照制度处理问题可减少或杜绝随意性,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做到严于立法,有情执法,法治与人治两者兼顾,以德治公司,以理服人;
八、思想工作与精神激励,让员工了解公司发展,让员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主翁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建立员工思想动态管理体系和网络,鼓励员工提建议,拓宽沟通渠道,适时增加精神激励。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4.1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人事部、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并结合集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组建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它系列的评审推荐小组,并授权各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4.2集团公司中级评委会负责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的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或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3经集团公司授权的各子公司初级评委会负责本单位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证书。
4.4符合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
4.5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均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职称统一考试,各类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当地组织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考试结果不予承认。
4.6集团各单位按照定编及岗位任职条件,进行技术职务的聘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的技术职务的聘任。
4.7政工职称的评审、聘任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5.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和聘任
5.1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高技能人才考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及考评、聘任工作。
5.2各单位每年月底前向集团公司上报下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建议计划;集团公司每年月底以前下达当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计划。
5.3各单位每年月底前须将参加培训考评的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每年季度组织高技能人才强化培训、理论与实作考试。
5.4集团公司每年月中旬前公布当年高技能人才理论与实作考试成绩;各单位须在月中旬前按规定上报拟参加评审的高技能人才评审材料。
5.5对掌握高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按和文件规定破格参加技师考评。对已具备技师资格,并且参加总公司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者,可破格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5.6集团各单位要大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工种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从中不断发现和培养各种高技能人才。
5.7对具有任职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各单位可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聘任,一个聘期不超过五年;聘期届满后未续聘者,其职务自行免除。
5.8高技能人才须在施工生产一线工作,脱离生产一线或原岗位的员工应及时办理解聘手续或不得聘用。
5.9高技能人才享受本单位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实行津贴制度的,每月任职津贴标准技师不低于元、高级技师不低于元;实行岗效工资的,技师的岗位系数不低于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高级技师的岗位系数不低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
5.10高技能人才实行津贴制度的,提前离岗时仍在职者其享受的津贴应作为计算提前离岗待遇的基数。
6.考核
6.1对专业人才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6.2对专业人才的年度考核,各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纪检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考核组织工作。
6.3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考核实施细则,集团公司本部的考核执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考核办法》。
6.4考核结果由各单位(部门)采用适当形式,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6.5考核结果应坚持与工资待遇及职务晋升挂钩的原则。
6.6高技能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聘期年及以下者考核次;聘期至年者考核不少于次。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按文件规定办理。
6.7高技能人才经考核不合格者应解聘其所任职务。
7.培训
7.1鼓励专业人才结合自己的工作,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及职业资格考试。
7.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实行一年的见习期,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见习计划进行指导。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等。
7.3各单位在引进毕业生的同时,应同毕业生一起制订因人而异的职业生涯规划。
7.4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委培研究生及出国进修等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
8.专家队伍建设
8.1专家主要是指经国家、部(省)级、集团公司等批准选拔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集团公司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8.2专家队伍建设应坚持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德才兼备,代表集团公司最先进技术水平的原则。
8.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专家、技术骨干的选拔组织工作。凡涉及专家及技术骨干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等重大变化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
8.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建立各类专家数据库,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上报均从专家数据库中产生。各子公司要建立相应的优秀人才库,报集团公司的人选必须从优秀人才库中产生。
9.信息管理
9.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规划和方案制订,并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9.2集团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信息设备,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工作,定期作好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10.附则
我矿于2000年6月实施了《关于加强企业内部退养管理规定》。该规定实施以来,对精干职工队伍,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保护老职工利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企业的发展,职工收入不断提高,现有劳动力分布状况矛盾加剧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原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内部退养的原则
1、坚持效益优先。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劳动力的构成和需求状况,把效益放在首位。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定岗定编,精减人员,对精减下来的富余人员中年龄偏大且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方可办理内部退养。
2、确保内部退养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内部退养职工与在岗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内部退养职工的生活费待遇与本单位在岗职工收入挂钩,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
二、办理职工内部退养的范围和条件
公司所属单位的富余人员中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男职工周岁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男职工周岁及以上;女工人周岁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女工人40周岁及以上;年6月20日前转为干部的女职工必须在50周岁及以上,年6月20日后聘干的女职工在履行解聘程序后可视同女工人)的全民合同制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内部退养。
三、内部退养的审批程序
经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单位批准,报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统一审批。今后办理内部退养在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基层各单位对提出内退申请的职工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并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职工按照企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
四、内部退养职工的生活费待遇
企业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由三部分组成:
1、基本生活费。按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时所在单位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全集团公司上年度地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的%计发。
2、年功津贴。按实际工龄每年元标准计发,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事井下工作满9年的职工按实际从事井下工作年限,每年增加元计发。
3、专项补贴。住房补贴、建房互助金、书刊费、洗理费、女工卫生费可继续执行,其中书刊费仍执行规定的标准。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地面在岗职工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对基本生活费部分在%范围内上、下浮动。内部退养生活费总额最低不得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五、其他规定
1、富余人员中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本人没有书面申请的,不得办理内部退养,纳入待岗管理,发给待岗生活费。
2、对稀缺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和劳动力相对紧张的生产一线岗位、集团公司以上(含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可推迟办理内部退养或不实行内部退养,具体专业、工种、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确定。
3、本办法实施后,内部退养职工的生活费待遇采取新老办法逐步过渡的方式执行,过渡期至2008年底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职工,原生活费待遇高于按本办法计算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标准部分可予以保留,逐步向新办法过渡;按本办法计算的内部退养生活费高于原生活费待遇110%部分,过渡期内按一定比例逐年保留,2006年保留%,2007年保留%,2008年保留%。过渡期内办理内部退养的职工,均按照新老办法,自2009年元月起,取消新老办法对比,直接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内部退养待遇。
4、本办法实施后,各单位要合理测定本单位内部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部分的基准比例。今后每年元月份对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届时由各单位依据劳动工资部公布核定的基数,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调整,并上报审批后执行。
5、内部退养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正常缴纳。
1、2005年1—11月份商品煤质量实际完成:综合灰分27.87%,其中:外运煤灰分31.46%,入洗煤灰分:25.56%。
2、1-10月份全矿发出商品煤275.1万吨;其中:入洗煤152.3万吨;外运102.3万吨,平均售价246.15元/吨,比去年同期价格提高58元/吨;已组煤销售165万吨,价格上升50元/吨;地销21.5万吨,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80元/吨。
3、今年1-10月份,我矿吨煤材料费消耗为:46.3元/吨。全年预计为:47元/吨。
4、2005年,我矿职工人均收入预计由17385元/人,提高到23128元/人,人均增加工资5743元,增幅达33.03%。
5、2005年预计实现回收价值850万,复用价值800万,实现修旧利废750万元。
二、2005年我矿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纪律约束,经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围绕集团公司和矿2005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先后出台和完善了《材料费管理与考核办法》、《我矿煤质管理规定》、《我矿煤质管理风险抵押考核办法》《物资修旧利废和复用办法》、《关于加强劳动力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办事员管理实施意见》、《我矿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工人技术大拿、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办法》、《我矿职工奖惩工作规定》、《我矿副职干部工资发放考核规定》、《工资科内部控制制度》、《我矿内部承包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和办法,规范了我矿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了经济运行可控性、可操作性。
(二)、以煤质管理为中心,想尽一切办法,确保提质增收。
2005年1—11月份商品煤质量实际完成:综合灰分27.87%,其中:外运煤灰分31.46%,入洗煤灰分:25.56%。与去年同期相比,综合灰分降低0.71个百分点,外运煤灰分上升2.1个百分点,入洗煤灰分降低0.9个百分点。2005年商品煤质量预计完成:综合灰分28.38%,其中外运煤灰分31.85%,入洗煤灰分26.73%。
2005年1—7月份入洗煤灰分均在23%以下,创3年来首次入洗煤质量连续数月优质。
2005年杜绝了商务纠纷和质量事故,创连续3年来我矿商务纠纷和质量事故均为零的记录。
2005年煤质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1、2005年初,我矿根据集团公司2005年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了煤炭生产、运输加工、储装、质检和销售等环节的煤质管理体系。成立了煤质管理小组,建立了月煤质分析会制度。我矿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实施了《我矿煤质管理规定》和《我矿煤质管理风险抵押考核办法》,其中《我矿煤质管理规定》是根据我矿煤层赋存条件和市场对煤炭产品质量的要求制定的切实可行有效的管理办法,今年8月份我矿又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煤炭产品质量成本浮动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第四季度井下的具体情况,又制订并实施了“我矿煤质管理补充规定”。这三个文件的实施,加大了奖罚力度,提高了全矿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确保了煤质措施的落实。
2、立足源头,严把质量关
(1)、加强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现场毛煤管理,对不同采面、掘进巷道,坚决落实分掘、分采、分运措施,杜绝煤矸混出,以保证毛煤质量;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井上、下所有煤仓及运输系统和己二排矸仓,对不同煤种和不同质量的煤实施分时、分运、分储、分装,确保按用户的要求装车发运;加强煤场管理,保证地销煤质量。
(2)、煤质管理人员分区、包头、包面、明确责任,重点头面专人负责,现场跟班,落实一头一面一措施。
(3)、坚持采、掘工作面定期采样化验,根据采样化验和检查结果及时调整煤质管理的重点并修改完善煤质管理专项措施,增强煤质管理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实现动态管理。
(4)、加强煤楼振动筛、螺旋筛的使用管理和煤楼系统的手选工作;充分利用快灰检测仪和矿洗煤厂的水洗、风洗作用,堵塞煤质管理漏洞,杜绝了商务纠纷和质量事故。
(三)、紧盯客户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市场营销,实现了产销平衡。
1-10月份全矿发出商品煤275.1万吨;其中:入洗煤152.3万吨;外运102.3万吨,平均售价246.15元/吨,比去年同期外运下降39.4万吨,价格提高58元/吨;已组煤销售165万吨,比去年同期多100吨,价格上升50元/吨;地销21.5万吨,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80元/吨;实现了产销平衡。
今年运销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1、今年集团公司统一销售后,运销站、销售科等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联系集团公司相关处室,加强攻关,多要车皮,保证了原煤外运和直达专列准点运行,满足了用户的需求,赢得了市场。
2、充分用足用好集团公司有关政策,做好田庄洗煤厂、焦化公司等单位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大力加强了已组煤的销售。已组煤销售连创我矿历史新纪录。并且杜绝了质量纠纷,实现了产销平衡,为我矿利润增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其中元月份首创已组煤外运22万吨历史纪录,10月份有日装车255车的历史最高水平。
3、今年4、5月份,煤炭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市场需求下降,造成原煤库存8万吨;与此同时,由于下半年生产条件变化,煤质出现了较大的反复,这些问题一度给给销售工作造成很大压力。对此我们想方设法,顶着压力,迎难而上。首先争取了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加强与新、老客户的沟通与联系,大搞优质服务、用真情打动用户;其次是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分储分运,做好落地返装;再次是拓宽销售渠道,加强地销工作,使煤场及时“消肿”,为全年的销售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四)、增强成本意识,严控材料消耗,努力实现节支降耗。
今年1-10月份,我矿吨煤材料费消耗为:46.3元/吨。预计全年为:47元/吨。超出计划的原因主要是井上、下质量达标大幅增加和采掘战线材料消耗过大所致。今年材料管理方面我们主要把好了“四关”:
1、把好“成本关”,围绕降低吨煤成本做工作,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今年出台了?材料费管理与考核办法?。对公司下达的60种定额物资指标进行了明文规定。即:实行定量与定额双向控制;有定量没有材料费指标不能领,有材料费指标超定额不能领。同时,加大了考核力度,把定额指标分解到各战线乃至区队,并与战线材料费指标挂勾,节奖超罚。
对部分定额物资中的小型设备及工具,实行租赁,按使用时间,使用周期和易损程度,折算收取材料费。避免了重复投入,提高了使用率。
严格对各单位小仓库和留矿物资进行逐项盘点,实行交旧领新制度,控制了新品投入。
2、把好“计划关”,促进了材料消耗规范有序。
对各用料单位报来的下月度材料消耗计划进行认真汇总、审核、对库,避免重报、漏报、错报。使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涵盖率、兑现率达95%以上,计划的领用率达到100%,临时计划控制在5%以下。对安全生产急用料,及时上报临时计划,合理安排到货时间,催促驻矿进货,保障物资供应。
我们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会同我矿各战线、各部门,根据明年预计原煤产量、开拓进尺、材料消耗、安全生产等需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认真编制出2006年度我矿物资需求和材料消耗计划,并及时上报了驻矿供应站。
3、把好“审批关”,加强材料使用的跟踪管理,杜绝材料消耗漏洞。
严格、认真地审核物资的使用范围,控制非生产用料。对各单位领用物资从计划、审批、发放、使用、库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现场落实使用去向,建立健全各类物资管理台帐;每月对各战线、各队材料消耗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找出材料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反馈给各级领导,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
对各单位领用材料实行配送管理,实现批料、发料、用料三方协同作业,互相监督,杜绝跑、冒、滴、漏。
4、把好“检验关”,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物资质检验收工作。
质检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市场意识,深入市场,走访厂家、用户,全面调查了解相关物资的价格、规格、质量等相关信息,对发现问题的物资,无论牵涉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采取坚定的措施,该换的换,该退的退。保障我矿的安全生产,维护了我矿的整体利益。
搞好市场调查,从十一月份起,建立了信息反馈单制度,对物资价格、质量、数量及时反馈公司有关专业科室、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价格和质量,从源头上控制材料成本。
(五)、加强现场物资管理和搞好回收复用:
1-10月份支架库回收矿工钢21951根,预计全年回收25951根;生产回收矿工钢25685,预计全年回收矿工钢28985根;供应各单位使用16921根,预计全年完成20121根;修理21231根预计全年完成25231根;回收铁道31690米全年37690米;回收管子33442米全年39442米;回收轨枕5840块全年6040块;回收边管6116根全年7016根;回收坑木2798根;回收撑架3969个,全年预计4769个。
2005年预计实现回收价值850万,复用价值800万,实现修旧利废750万元。
1、出台了?物资修旧利废和复用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了旧品的回收,修旧和复用工作。对井上、下回收的各种废旧物资和小型设备,配件分品种、类别,进行加工、修理、改制、复用,降低了生产成本。
2、充分发挥锚杆调直机的作用,加强对支护材料的修理,特别是锚杆、锚杆梁的修复力度、对各类小件和小型电器的修理,如煤电钻、潜水泵、手拉葫芦、电铃等。
3、加大对大型材料的回收力度,对各施工现场物资实行编号、建档管理,监督并考核相关单位按期回收入库,修理复用。充分利用四厂(机修厂、更生厂、机械化工厂、开拓工厂)的修理能力,减少新品投入,降低材料成本。
4、增加改制、加工材料的种类,能自已加工的决不外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现场物资管理力度,强化回收复用,实行现场物资编号管理,狠抓落实,严格考核,上半年对采煤队两巷回收物资累计奖励万元,因丢失罚款万元。
(五)、工资及人力资源方面
2005年,我矿职工人均收入预计由17385元/人,提高到23128元/人,人均增加工资5743元,增幅达33.03%。地面、井下辅助、采掘三类人员收入比例由04年的1:1.493:2.198调整到1:1.602:2.412,进一步趋于合理,切实践行了企业发展、职工富裕的集团公司发展理念。
1、为深化劳动工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劳动工资管理,促进我矿劳动工资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我们认真领会矿党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整理拟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劳动力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办事员管理实施意见》、《我矿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工人技术大拿、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办法》、《我矿职工奖惩工作规定》、《我矿副职干部工资发放考核规定》、?工资科内部控制制度?等。加强劳动工资和人力资源的制度建设,规范了作业程序,和财务内控制度、材料费管理、煤质管理、安全管理的经济制约、调节作用。
2、在2005年,我们对工资运行情况对比分析、召开战线工资分配会议,合理调整2005年工资承包基数,增加了职工收入,进一步合理调整了三类人员工资收入比例关系,推行岗位效益结构工资制。
3、结合04年度工资运行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我们组织各战线、区队相关人员召开了工资分配会议。根据与会人员所提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了向采掘一线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力度,于2005年元月、7月份、10月份三次合理调整了各战线工资承包基数,努力使职工收入随我矿经济效益的而增加,三类人员收入比例关系进一步优化。同时,推行岗位效益结构工资制,使各战线各单位的工资收入除与本单位效益挂钩外,还与安全、工程质量挂钩,实现了由岗效工资制向绩效工资制的转变。
4、合理整顿劳动组织,优化了我矿人力资源配置。我们根据矿生产布局的调整和机电设备的变更情况,配合采、掘、机电等战线,对各单位定员人数重新进行了核定,并对各单位各工种人数详查,与定员对比分析,剖析各岗位超员或缺员的原因,找出了各单位劳动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并拿出了我矿劳动组织调整方案。
5、积极配合并参与集团公司在我矿进行的“双定”试点工作,对矿属各单位劳动组织配备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矿劳动定额完善修改意见,为我矿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制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配合天安上市工作,整理完善基础资料、界定人员范围。同时,逐步规范了用工秩序,对长期不上班人员、长伤长病人员、外来工、副业队等,进行点名写实,考核整顿,制度化管理。
本年度,我们还加强了工伤保险工作,对全民职工工伤数据库资料核对调整,建立了集体工、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数据库;制订了工伤人员辅助器具管理、家庭病房管理、三轮车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工伤人员参加伤残评级、及落实伤残津贴发放政策等,体现人文关怀,确保了矿区稳定。
(六)、关于清欠工作:
今年我矿落实集团公司文件精神,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清欠小组,建立健全了清欠台帐和清欠例会制,制定了严格的清欠措施,责任到人,奖罚结合,效果显著。今年1-10月份共清欠外欠款150万元,得到了公司领导首肯。由于客观原因,还有一些死帐、呆帐没有得到很好处理,我们将努力攻坚,力争在最后的一两个月内有所突破。明年清欠工作要加大力度,争取外欠款再下降100万元,为矿上减少损失。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个别采掘单位煤质意识淡薄,源头管理不到位。
2、今年8月份起,公司新的煤质管理文件实施后,我矿还有少部分商品煤质量达不到公司文件的要求,应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3、为加强物资管理,提高回收复用率,减少提升和运输环节,从长远考虑,应在-320大巷建一个断面16m2,长150m的支架库,对回收物资进行修理,调剂和周转。
4、-320火药库严重失修,极为影响我矿的安全生产,上级部门多次检查督促,要求停用,并重新建一个火药库。
5、因井下条件千差万别,特别是我矿为高突矿井,随着开采深度地增加,地质条件越来越差,安全投入随之加大,加上以前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建议在制定我矿定额物资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我矿生产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部分物资的定额指标,
5、各战线在进行工资分配时,存在着不尽合理的人为平衡照顾现象,效益优先,按劳分配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个别单位工资分配中没有真正打破工资级别。
6、劳动组织整顿力度不够,长伤、长病、长旷、长期外借人员较多,下一步需清理、安置。
7、未实行技师、高级技师、工人技术大拿评聘,未能发挥高技术工人的作用,形成学技术、比贡献的扭转氛围。
(一)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类型
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大都采用以下三种主要营销渠道运营模式:一是直销型,即通过公司在编外勤人员开展业务,主要销售团体保险和大项目保险,销售人员在享有底薪和福利之外根据销售业绩提取手续费,从总体上看,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20%以上;二是银邮兼代型,即通过与银行邮政等行业部门签定兼业协议,通过兼业网点开展保险业务,主要销售个人分红型保险产品(过去几年以5年趸缴业务为主,现开始重视长期个人业务和风险保障类产品的销售),银邮兼业根据业务量提取手续费,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25%左右;三是个人营销型,即通过保险个人人针对分散型个人客户销售个人保险产品,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总业务的一半以上。从三类渠道的业务规模和利润贡献度来看,直销型和银邮兼代型渠道的业务规模贡献度较大,个人营销型渠道的利润贡献度和创费能力较高。除了以上三类渠道模式外,保险公司还尝试了直复型营销渠道(网络、电话、邮寄等)和专业经纪公司、公司等专业经代型渠道开展业务,但规模尚小。
(二)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特征及缺陷分析
当前,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最大特征便是各类渠道“割裂营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人员分离。保险公司制定了针对三类渠道营销人员的独立的销售管理办法(俗称“基本法”),即《个人人销售管理办法》、《银邮专管员队伍销售管理办法》和《团体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等,分别建立了对不同渠道销售人员的包括组织架构、资格条件、业务范围、活动管理、考核评估、职级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销售管理体系,每个体系之间是相对封闭的,关联性很小。在国内保险公司中,只有平安公司比较早地开展了财产保险、团个险综合开拓业务,也制定了专门的《综合开拓专员管理办法》,并在其他三类渠道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中对综合开拓业务考核进行了相关规定,从目前来看,平安公司的综合开拓效果是可观的。
2.销售产品区隔。除卡折类大众产品各渠道共同具有销售权外,各家公司都针对不同营销渠道特点开发了不同的渠道产品,不同渠道销售各自的渠道产品。在不同渠道产品保险责任大致相近的情况下,保费价格却有较大差异,因在厘定产品费率时已考虑到不同渠道的营销服务成本的差异,从总体上看,个人产品价格最高,团体产品价格最低。
3.客户需求撕裂。因不同渠道各自有相应的产品组合,客户与某渠道接触时往往只能在该渠道产品组合中进行挑选,而不能在一个渠道内得到其他渠道的产品,如果需要其他类型的产品,只能再次与另外的营销渠道打交道。由此可见,客户的需求被分裂的渠道撕裂开来,客户不能得到一站式的服务。
4.销售活动分裂。不同渠道内的销售人员分别接受不同销售管理部门的销售活动规划和指导,接受不同的活动管理,并分别享有实力不等的培训资源。虽然三类渠道都分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培训体系,但由于个人营销渠道的培训实践开始早、投入多、力量强、成效显著,而团险培训和兼代培训力量相对较弱。
5.薪酬政策割裂。三类渠道在薪酬待遇方面最大的差别在于有无底薪、是否享有社会保障、业务提成比例等,一般而言,在编人员才能销售团体保险,而个人营销人员和兼代专管员往往是从社会招募的人员,没有底薪和不能享受社会福利保障待遇等。
6.前勤系统与后勤系统脱裂。前勤销售系统与销售后勤支援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联动。另外,保险公司之间也是各自只管耕耘自己的领地,缺乏相互之间的营销联盟。
保险公司不同营销渠道实行割裂营销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包括:(1)浪费或搁置现成的可利用资源,如销售人力资源,培训资源;(2)未有效开发潜在资源,如客户资源,很显然,团体客户可能带来个人客户,个人客户可能介绍团体客户,银邮客户也是如此;(3)未满足客户综合性需求。客户在购买人寿保险产品时可能具有财产保险方面的需求,同样,购买产险的客户也可能购买人寿保险,但是,除了少数产寿险兼营的金融保险集团外,一般产寿险公司之间缺乏有力合作,客户只能分别与不同的公司打交道;(4)销售能力缺陷。由于不同营销渠道销售人员只卖本渠道产品,相对来说,对公司其他渠道产品缺乏了解或理解不够透彻,并且缺少机会参与其他渠道的销售活动,如个险销售人员缺乏大项目保险招投标活动的经验,其拓展销售能力就相应受到限制。
二、我国保险业面I临新的营销环境
当前保险营销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金融保险业综合经营已成定势
自1996年美国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业相互渗透和综合经营越来越普遍,我国平安集团早在几年前已经综合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业务,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中国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保险机构参股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对其他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探索邮政等行业经营简易保险的新渠道。稳步推进交叉销售和综合拓展。”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均表示要打造世界级综合性金融集团,如中国人寿集团已成为包括寿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产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等子公司在内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在“集团混业,分业经营”、“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金融综合经营格局下经营寿险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产险业务、养老保险业务等,并正在参股银行业和证券业,为最终成为“金融航母”铺平道路。
(二)国际国内保险竞争加剧,保险公司面临经营转型
我国已加人WTO并已于2004年12月11日起全面开放国内保险市场,随着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保险企业都在寻求规模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平衡,追求又快又好地发展,注重内涵价值、优化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等成为保险公司的明确思路,如中国人寿为实现“做大做强做优”,正在实施“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发展战略。
(三)客户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个性化,客户满意成为企业营销的核心理念,随着中产阶层的增加,综合性金融投资与理财需求越来越旺盛,金融保险机构为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顺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三、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创新策略
我国保险公司为减少目前的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存在的缺陷和主动适应变化了的营销环境,“整合资源,交叉销售”应成为我国保险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创新的必然选择。
(一)“整合资源,交叉销售”的内涵及优势分析
“整合资源,交叉销售(Cross-selling)”指以客户为导向,整合公司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实现公司内部或公司之间各销售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发客户资源,发现或挖掘客户的多种需求,并通过销售多种产品或服务满足其需求的一种多渠道一体化营销方式。简单说来,就是向客户销售本公司A产品的同时推销本公司或其他公司的B产品或服务。在销售过程中,需充分利用公司一切可能的资源来进行营销活动,这些资源既可以包括公司内部或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也可以包括合作伙伴如兼业机构的资源。在可利用的资源中,渠道资源是关键资源,因为渠道资源能直接带来客户资源、信息资源、智力资源及硬件资源等。
保险公司在整合资源和交叉销售方面不乏成功经验。2001年12月31日,台湾国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以国泰人寿为经营主体,另外成立了国泰产险、国泰世华银行等三家子公司。2004年3月开始,国泰产险通过国泰人寿以及国泰世华银行开展共同行销,收取了1100亿元台币保费,占国泰产险总保费的65%,国泰人寿营销员单月人均贡献财产险保费达3548万元新台币。与其相似,2005年平安公司也通过寿险营销员综合开拓渠道获得13.7亿元的财产险保费,人均贡献财产险保费达9300元,且其综合开拓(u业务在2006年前几个月依然保持了55%的高速增长。
整合资源,交叉销售具备以下优势:
1.可以增强客户忠诚度,提升企业形象。客户的综合性需求因公司的交叉销售行为而得到满足,该客户自然满意,满意的客户又会重复和扩大购买,而客户购买一个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越多,其流失的可能性就会越小。来自银行的数据显示:购买两种产品的客户的流失率是55%,而拥有4个或更多产品或服务的流失率几乎是零。一个赢得大量忠诚客户的企业因为口碑效应其企业形象也会相应得到提升。
2.可以扩大销售,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客户一次性购买所需要的多种产品和服务本身能使公司扩大销售,客户多元化需求得到满足后变成忠诚客户进行终生购买及介绍他人购买也能使公司扩大销售;而经验统计数据已证明维持一个老客户的成本只是开发一个新客户成本的1/6,还有老客户的转介绍带来的规模效应也能减少营销成本。销售扩大,成本降低,自然带来公司利润的提升。
3.能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必须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用来分析挖掘客户的现实与潜在需求,从而为能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提供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这些客户信息资源与其他具有互补性的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营销,共享客户资源。
4.能促进公司精细化管理和执行效率,并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公司的营销资源。实现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内部资源共享,促进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融合与相互协作,提升了整体竞争力,并提升了营销人员的活动率、绩效与产能,提高了营销人员的收入,稳定了营销队伍。
(二)对保险公司建立“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的构想
我国保险公司建立“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应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客户满意”原则,能满足多元化的客户需求,能让客户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二是“最大的覆盖最合理的成本十最大的产出”原则,营销资源的配置应与市场覆盖率、合理成本率和销售绩效率等紧密结合;三是“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原则,要把一体化交叉销售打造成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保险公司可通过以下两条思路来架构“整合资源,交叉销售”营销渠道运营模式:
1.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整合不同公司和营销渠道的产品,也就是让同一客户拥有几家公司或带有不同渠道特征的产品。这里所讲的公司,主要是指同一家控股集团公司下的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对方产品;渠道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营销渠道,如团险直销渠道、个人营销渠道、网络、邮寄、电话等直复渠道,又包括公司外部的营销渠道,如银行、邮政、证券机构等兼业渠道。对不同公司或营销渠道的产品进行组合捆绑销售来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如对某团体销售团体保险的同时发现其中一些成员有个人保险需求,于是向其提供个人保险产品,这便是团险直销渠道的产品与个人营销渠道的产品的整合;又比如,某客户向A公司的个人人买个人保险产品的同时提出想买车险,该销售人员向其提供了B产险公司的车险产品,这便是寿险公司产品与产险公司产品的整合。整合不同渠道产品来满足客户多元需求,需要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不同渠道之间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在同业公司之间、与其他金融企业间建立战略联盟机制(包括客户信息分享、联合开发产品、协作进行培训等机制),通过联合为客户提供互补性强或关联性强的产品。以这条思路我们可以归纳出几种交叉销售模式:一是团体直销产品直复(网络、电话、邮寄)营销渠道产品个人营销产品,这其实是保险公司所有权式渠道与管理式渠道的整合;二是寿险公司产品产险公司产品、保险公司产品银行产品、保险公司产品邮政产品、保险公司产品证券产品、保险公司产品基金产品等,这5种方式其实均属于保险公司内部可控渠道(包括所有权式渠道和管理式渠道)与外部契约式渠道的整合。
2.以同一产品来整合不同公司和渠道的客户,即让来源于不同公司和渠道的客户能购买到同一种产品。目前存在这样的现象,银行客户如果不与个人营销员打交道,就只能买到银行渠道的保险产品,而当前银行保险产品较为单一,客户的选择性不强。而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保监会出台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文件明确金融保险企业可进行综合经营和交叉销售,2005年保监会出台的62号文件也已从政策上解除了不同营销渠道之间对产品销售权限的限制,只要愿意,一个金融保险公司可销售各类金融保险产品,一个金融保险公司的各种营销渠道能销售公司各种类型的产品。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应尽快运用好政策,既整合好公司的营销资源又满足好客户的综合性需求。
(三)保证“整合资源,交叉销售”模式成功运行的对策
1.需正确理解“整合”与“交叉”的内涵。需要强调的是,“整合”、“交叉”与“混合”属于不同的概念,交叉与整合不是简单地把两者或多方搀和在一起,对公司和渠道进行差异化定位仍然要保持,不同公司和渠道应该有各自明确的营销侧重点,要注重专业化建设,如对个人人队伍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服务于中高端客户的高绩效销售队伍;强化团体直销人员的团队攻关和职场营销能力;加强中介渠道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队伍建设等。但应该看到不同渠道之间的关联和共性,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交叉销售。
2.应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以满足客户多元需求。产品体系应包括:一是为配合不同营销渠道特点而开发的渠道专营产品,如分别适合于银邮渠道、团体直销渠道和网上渠道销售的银行储蓄型分红产品、团体意外产品和电子化产品等,不同渠道产品除价格有差异外,应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差异,否则不同渠道产品容易相互替代,并易导致渠道冲突;二是适合所有渠道销售的大众共性产品,如卡折类短期意外保险产品;三是特定客户群系列产品,如女性保险产品套餐、家庭保险产品套餐等;四是为特别对象量身订做的人性化、个性化特别保险方案,如为某明星、知名企业家特制的保险方案等。客户需求的多元是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形成的依据,而多元化、多层次产品体系又是整合资源和交叉销售的前提和原因。
3.应建立具有横向协作职能的扁平化组织架构,如在金融保险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设立交叉销售协调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牵头,各成员子公司参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交叉销售活动中的问题;又如某公司分别负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客户服务的“三个中心”因“客户经理制”和“首问负责制”而被整合起来,个人业务部、团险部和中介部因“综合开拓专员”而被贯通起来等,从而减少内耗,有效利用营销资源。
4.应建立既有区别又有融通的渠道考核机制,如对个人营销员的考核,个人业务指标和人力发展指标成为考核重点,但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把团险业绩和中介产品销售业绩作为其考核指标,计算业绩,兑现奖励,调动交叉销售的积极性。
5.公司应建立各子公司和渠道都能一定程度分享的客户信息资源系统,这是做到客户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工具,也使渠道整合成为可能。
6.交叉销售应要求各渠道销售人员具备综合的销售技能,因此需整体提高销售人员综合和专业素质,销售人员除应具备保险专业知识,还应具备投资理财、资金运用、财务税务、生活审美知识等,真正成为客户的风险管理顾问、理财顾问、生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