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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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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现状

农村市场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对策

1 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1.1药品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药品多

(1)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在部分经济落后地区,药品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存在着严重的“以药养医”现象,不法个体药贩采取高额回扣、低价倾销、现金交易、开具假发票等手段倾销假冒伪劣药品也加剧了药品质量的参差不齐。(2)乡村医疗机构房屋陈旧,缺乏阴凉库房、冷藏设施等保管条件,存放混乱、管理落后,欠缺防霉、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的意识。(3)乡村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出货登记制,对购销记录登记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甚至故意销毁票据以应付检查,致使部分过期、质变的药品流入农村市场。[1]

1.2 无证经营药品

尽管近几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无证经营药品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但是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仍较严重。有的经营户被取缔后,蛰伏一段时间又重操旧业;有的被打击后由公开转为地下;有的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

1.3 不合理用药、抗生素滥用现象严重

有的医务人员为了能够达到药到病除、立竿见影区的疗效,会给患者开具好药、贵药甚至激素,损坏患者的免疫系统,一个小小的感冒动辄就是挂针,抗生素滥用现象尤为严重。

1.4 假药销售的主体多元化

不法分子销售假药的手段和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伪药品”冒充药品,虚假宣传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治病疗效,将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充当药品进行销售;二是假借协会、义诊售假,租用场地、举办讲座进行虚假宣传,一些江湖骗子打着“专家义诊”“免费体检”“健康行动”等旗号向农村群众进行虚假宣传,先采取免费试用,再进行打折优惠等手段,向消费者兜售假药。

2 农村药品市场混乱的原因分析

2.1 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大部分乡镇已经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但由于组建时间较短,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基础设施落后,办公场地、办公用房、办公经费、技术装备缺乏,影响了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及时有效的查处和打击。工作基础薄弱,农村一些地方药品市场秩序仍然比较混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深入,个别领导和部门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人员素质偏低,基层食药所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偏低、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工作人员对药学和法律专业知识知之不深。因此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任务繁重是很普遍的问题,无法满足完全覆盖、有效治理农村药品市场的要求。

2.2 药学从业人员严重缺乏、农村从药人员素质较低

由于受重医轻药的影响,在农村医药单位普遍缺乏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是从事医疗护理等岗位转岗或兼职的人员。在抽样调查的100家单位中,此类情况占93%,这些人员对药品安全的专业知识掌握不足,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不强,不能对群众进行有效的药品安全指导[2]。

2.3 农民缺乏安全用药知识

农民医药消费水平低,依法维权意识弱,客观上为不法药贩提供了市场。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民就医困难的实际问题在不少地区仍未得到解决,农民自我防范意识差,购买药品首先看价格。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农民追求便宜的心理特点,使农村变成假药贩子的作案场所,成为假劣药泛滥的市场。

3 改善农村药品市场现状的建议

3.1 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3.1.1 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目前,已经实施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 个体诊所已实行药品统一配送,以规范乡村医疗单位和个人的购药渠道。鼓励城市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改变农民买药难的现状,并把假冒伪劣药品逐出农村市场。

3.1.2 建立严格的药品购销记录制度

严格要求乡村医疗单位和个体药店认真执行药品购销登记制度,监管人员应勤检查,发现问题后责令及时整改,问题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3.1.3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法律支撑体系,才能使药监执法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或主动接受行政处罚,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真正有效地制止制假售假行为。

3.2 提高农村从药人员的素质

加强农村从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加强法制观念。药监部门可举办专题讲座、专家上课、综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农村从药人员传播药学专业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提高农村从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加强依法从药的法制观。

3.3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率

一是不断提高监管人员自身素质。针对监管力量不足,要不断加强监管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把握药械管理法规的立法精神,拓宽监管的新路子、新领域,确保全方位进行监管,让假劣药品无处遁形。二是加强信息收集,延伸监管触角。要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监管工作,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如在各村、相关机构聘任药品协管员、信息员,收集药品安全信息,使药品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三是将监督管理关卡前移。日常监管工作要关口下沉,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控,从源头上把好药械的质量关。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假劣药械流入农村市场,要加强对药械生产源头的安全监管,建立查源治本机制。

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药事法律法规

要加大农村地区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假劣药品的意识和能力,应成立普法宣传组,深入边远农村开展安全用药咨询,传授假劣药械识别方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拒假打假的意识。宣传培训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定期举行,频次适当。

应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广大涉药单位对药品特殊性、重要性的认识。突出宣传假劣药品的直观鉴别技巧,假劣药品案件的发现和举报,药品正确采购、贮存、保管、使用知识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利用农闲时节,结合三下乡及科普活动,采取上街下乡咨询、宣传展板展示、悬挂条幅、印发材料等宣传形式,开展有关药品知识和法规的活动,增强他们的药品质量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农村市场现状范文第2篇

摘要:在开发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不能照搬城市市场的营销策略,应开展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创新。农村保险产品应适合农民的需求,产品设计应考虑农民的购买能力;应健全营销网络,强化营销网点管理;增强人员促销的针对性,灵活运用营业推广促销方式;牢固树立“以保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措施,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关键词:农村市场;保险产品;营销策略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保障需求增加;加之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多种自然灾害的袭扰。因此,包括农业、医疗、养老等在内的我国农村保险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在开发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不能照搬城市市场的营销策略,应开展以下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创新。

一、我国农村保险市场营销现状

(一)营销观念滞后

调查表明,不少保险公司在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过程中,并不是按照现代营销思想去做的,而是按照传统的供给导向型的营销思想去开发市场,即根据企业计划的保费和利润目标,扩张大经营网点,招聘保险员工,从保险公司便利出发选择业务种类与产品供给,建立营销渠道,为客户提品和服务。营销观念的滞后,使得保险公司在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过程中进展缓慢,效率低下。

(二)市场定位不准

一些保险公司单纯地把市场营销当作市场竞争的一般手段,为了取得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对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所有的市场机会都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参与竞争。忽视了竞争者的定位状况和目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评价;没有通过市场细分来发现市场机会,确立明确的市场定位,并没有将保险公司经营重心放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最终必然导致在市场竞争中无的放矢。

(三)产品开发不够

目前保险公司销往县级市场的保险产品基本上都是从城市到农村的简单转移,没有针对县域居民的专门险种,导致在广大县域销售的保险产品缺乏城乡差异、地域差异和经济发展状况差异。具体表现在:保险险种结构单一,为“三农”量身打造的险种少;产品同质性高,针对性不强,卖点不突出;内容陈旧,创新能力不足;部分保险条款冗长晦涩,使县域居民望而生畏,严重影响到产品的销售。

(四)销售渠道不畅

近年来,湖北省的保险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主要是依靠保险公司机构和人员的扩展,没有重视多元化销售渠道的建立、健全及维护。目前我省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和保险人,电视、电话、银行、邮政、网络及保险经纪人等销售渠道较少。

(五)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结构不合理。保险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聘请的临时人员,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特别是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训练;二是保险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不高,缺少专门针对县域居民的销售策略与技巧;三是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中只顾赚钱,而不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坑蒙拐骗,说假话,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和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四是保险人员流失率较高,给企业及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如成本过高、服务质量无法提升、严重影响组织绩效、企业口碑不佳等。

二、农村保险市场营销策略选择

(一)发展完善农村营销网络体系

首先,设立一个稳固的营销网络体系,着力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开拓能力强,并且具有农村特色的营销铁军。每个县设立一个农村营销部,根据地理位置每三个乡设一个营销分部,每一个乡设一个营销处,逐步达到每个村至少有一名营销员,这样既方便管理,又能扩大覆盖面,更有利于绝对占有农村市场。其次,通过设立规范化的营销服务网络,使保险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真正把保险进农村,保险进农户落到实处。其三,苦练内功,提高员工素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教育员工熟知保险内容,笃守职业道德,坚持客户第一,忠于保险事业。

(二)加大保险宣传力度

宣传工作首先解决农民参保的思想观念问题,农村普遍存在怕老无所养、怕病无所医、怕天灾人祸、怕因学致贫。因此要教育引导农民通过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投资理财保险等,解除后顾之忧,转移风险隐患,达到稳定生活,逐步富裕的目的。

(三)设计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

设计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是实现农村业务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内容。开办农村保险业务,既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使业务富有弹性和灵活性,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又要充分考虑农村的经济现状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原则上要先开发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的险种。重点开发设计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保大病的适销对路的

编辑整理本文。

新险种,满足农民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解决一人得大病,全家致贫、返贫的问题。险种设计要坚持从农民的购买能力和心理需求等方面来考虑,做到手续简便,交费灵活。在展业模式上,积极寻找切入点,应按照医疗、教育、养老的顺序宣传,走以短险为突破口,以短带长、以长促短,大力发展农村个人业务,实现以直销带营销,以营销促直销的发展之路。

(四)加强农村业务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加快电脑网络化进程,形势的发展要求保险公司管理工作必须科学规范,鉴于农村营销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更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强化员工教育,提高管理意识的前提下,还需要科学管理的手段加以配合完善,只有管得住,管得严,才能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使农村业务得到迅速发展。

(五)依靠政府职能为实现农村业务跨越式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在经济上,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对购买保险的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提高农民的投保能力,培养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政策上,对保险公司在农村市场上收取的保费,适当降低营业税率,个别险种可以采取免收营业税。对农村保险业的有关规定也应适当放宽,以增加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业务的积极性。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导向机制,才能够不断扩大农村保险服务的覆盖面。

参考文献:

[1] 魏华林:中国保险需求到底有多大[j].金融与保险,2005年6期

农村市场现状范文第3篇

(一)数量多,分布散。食品流通环节是食品监管对象最多的一个环节。目前全区食品经营户共有762家,分布广、散,在全区10个乡镇、266个行政村、17个居委会,2116个村民小组、118个居民小组。除了场镇较为集中之外,只要是村民聚居的地方就有食品经营户,许多偏远的村组都有小副食店(食杂店)。

(二)规模小、档次低。我区食品流通环节主要以小副食店、小食杂店为主,全区740家食品经营企业(户),大型超市4家,占0.54%;中型超市12家,占1.62%;小卖部(食杂店)724家,占97.84%。受条件限制,许多农村小卖部(食杂店)是家店不分,硬件设施和贮藏条件十分简陋,店内食品陈列与相关硬性要求差距较大。

(三)投入少、流动大。小副食店(食杂店)入户门槛较低,资金投入较少,利润空间较低,经营户流动性很大。有的农村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就一个背篓、一个箥箕搭成,违法成本很低,应对检查采取“游击”战术,取缔后死灰复燃速度很快。目前农村出现大量的流动“货郎”,开着机动三轮拉着小食品或快捷食品(凉菜、卤肉)等穿梭于各个村落。

(四)意识弱、隐患多。大多数食品经营者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的基本知识。如农村小食店将食品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有的甚至将食品与农药等农资商品陈放在一个柜台内;经营者进货、消费者购买时只考虑价格不考虑质量问题,致使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趁机进入农村市场。

(一)档案规范难。建立完整、规范的经营户档案是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农村食品市场的经营户档案很不健全,无照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原因是农村食品店经营的随意性较大,一些店想开就开,说关就关,特别是一些家庭式经营户和个体小摊贩,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还有一些经营者是专门从事节日性或季节性生意,如中秋节前赶做月饼、夏季销售雪糕冰棍、春节销售年货等。农村食品经营户大多属于小本经营,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为逃避监管不主动甚至抵制到监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目前全区难以建立完整、规范的经营户档案,还存着一些监管盲区。

(二)日常监管难。一是量大面广分布散。目前农村食品经营户数量较大,分布比较散,有些位置十分偏远,存在监管盲区。二是监管力量显薄弱。相对繁重的监管任务,目前的监管执法力量显得十分薄弱,特别是基层食品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够。虽然目前在三个片区设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区政府也明确各村(居)主任兼任当地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但基层所监管执法人员少,村(居)主任本身日常事务很重,加之又无额外的专项保障经费,无法真正调动食品协管员的积极性,导致日常巡查难以真正到位。三是业务知识欠精通。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后,工商、质监、商务的食品(含酒类)的监管职能划转到食品药监部门,但划转的专业执法人员却很少,整个食品监管队伍有效监管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很欠缺。四是执法装备待强配。目前开展食品日常巡查,基本还停留在“眼看”这个阶段,大多是看食品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包装是否规范、食品包装有无破损等,怀疑食品可能存在问题缺乏有效手段,就连基本的快速检测设备也没有配备,全区食品检验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十分欠缺。

(三)违法查处难。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出现违法形为,处罚的最低标准为2000元。大多数农村食品经营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经营成本很低,资金投入少,一些经营户经济状况差。大多数小食杂店全部货值也没有2000元,在实际的行政执法中,处罚标准往往难以执行到位。

(一)实行分片巡查,完善监管档案。针对目前监管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极度不对称的情况,拟定计划分乡镇、分村社为片区开展全面巡查,做好档案登记,完善监管档案,对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的经营进行重点标注,并定期进行回访,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同时将监管对象按乡镇、村(居)归类,与所在乡镇、村(居)衔接沟通,共享档案资料,如有新增或注销的,及时进行更新和沟通。

(二)实施分类监管,确保监管实效。按照日常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和案件查处情况,对食品经营主体建立a、b、c、d四类信用等级档案,重点加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经营户进行巡查监管:a类,守信经营者,每季度巡查不少于2次;b类,警示经营者,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c类,失信经营者,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d类,严重失信经营者,应依法查处取缔。同时按照食品种类、群众消费量、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等特点,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食品,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经营加大巡查力度。一类食品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如粮油、婴幼儿奶粉、乳制品、卤肉、学校周边小食品等;二类食品每半年巡查不少于3次,如调味品、酒类、米面制品、干货、等;三类食品全年巡查不少于3次,如包装成品食品、膨化类食品等。通过实施分类监管,突出高危食品和重点食品的巡查和监管频次,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到重点的监管对象上,提高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效率。

(三)加大案件查处,震慑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特点,特别要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名义在乡镇场镇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蔓延势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通过媒体或网络宣传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的成果,对农村市场的不法分子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四)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加大与农业、畜牧、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和乡镇的协作配合,实现部门联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农村市场现状范文第4篇

一、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山西省长治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也迅猛发展起来,土地流转的规模和范围也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目前,长治市有3463个行政村,总耕地面积369.6万亩,已签订承包合同61.11万份,已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0.71万份,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3.78万亩。总体看来,农户已逐渐形成流转意识,当地的土地流转有其一定的特征。具体如下:

1.流转形式以租赁为主

流转形式主要有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委托经营和股份合作等形式。其中,租赁是当地采取的最多的流转形式,出租的土地面积达到18.61万亩,占所有流转形式的42.5%,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外出务工无法兼顾农业生产,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而不得不采用的流转方式。在所有流转形式中,转让形式所占比重最小,占所有流转形式的2.6%,这主要是由于一旦转让,就等于失去原有土地的承包权,除了极少数已经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农民外,大多数农民不愿意采取此种流转方式。

2.流转协议以口头约定为主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虽然长治市土地流转协议正在依照农业部统一实行的示范合同样本制定,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多数仍以口头约定为主。其中签订合同面积12.56万亩,口头协议面积约达31.22万亩,占流转土地面积总数的71.3%。农户流转很多是在亲戚朋友之间的流转,在相互熟识的情况下农户更倾向于信用担保,大多数采用口头约定,即便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也不规范,其中只有少数采用标准合同,其他多采用简单的书面合同,容易造成土地纠纷,而且一旦出现土地流转纠纷却很难处理。

3.流转规模小,时限短,价格随意性大

调研结果显示,当地土地流转规模小,大部分土地流转在100亩以下,约占总流转的70.8%。分析其原因是其流转主体主要以农户为主,成立合作社及企业参与的不多。农户之间的流转一般只有小规模形式,外出的农民将自己的土地转给其他在家务农的农民。流转后农民的土地规模变动甚微,规模生产难以形成。农民收入提高困难。同时在流转时间方面,土地流转年限均在1~3年,这与土地流转的形式有着重要的关系,由于农民并不积极采用转让的形式,流转年限自然降低,而另一方面,采用最多的租赁形式的农户也不愿将土地长期转给他人经营,通过短期的流转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失地风险。另外,由于在全国大环境下,土地市场没有形成,市场调节机制难以在土地流转中实现,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部分农户甚至是无偿转给亲友去经营,或是用收获的实物相抵。多数农户参考以往的经验制定,同时主要依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和土质定价,此种定价方式并不科学,也没有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律,价格波动较大。

二、土地流转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长治市的土地流转总体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土地流转缺乏应有的长效机制,不能适应农业向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宣传工作不到位,流转程序不规范

乡镇、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人员较少,职责不明,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政策进行宣传,农民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收益权受侵害的事情屡见不鲜。农民对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了解甚少,只知道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清楚对土地的流转收益权。 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监督不足,多数土地流转是在亲戚、朋友、邻居等之间自发、盲目地进行,流转双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也未向当地有关机关单位进行登记。因此,土地流转多以“暗转”形式出现,口头协议的多,无偿转包的多。随着接包户种植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时,转包和接包双方矛盾就会产生。总之,这种“暗转”方式将给土地的流转埋下诸多纠纷隐患。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规范的土地流通市场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形成,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缺少门路;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没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乡、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 的能力;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也没有充分发挥;土地经营主体融资困难,没有贷款担保单位,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如此即造成一些想转出土地的外出经商户找不到市场,而想多耕种土地搞规模经营高效农业的农户和农业企业无法得到所需的土地的情况出现,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急需发展一批中介组织来搞好土地流转的协调服务工作。另外,在土地流转方面还没有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不能健康有序的进行,从而严重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需求的规范化与土地交易的零散性之间的矛盾突出,土地很难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中流转。

3.土地流转机制与规模经营矛盾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之一是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推动农业的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的高效益。而目前我市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这种分散种植的格局和分散的农户利益与产业化经营的规模经济方式之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冲突,极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更难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开放的要求,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是我党在农村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并已在我国《宪法》中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体现,我国农民已经认可和习惯于这种“小生产”式的组织方式。第二、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导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第三、集体土地尚未作为生产要素的基本单元计入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农民仅仅把耕地作为最大的福利保障,耕地的无偿供给和耕地价格的无从实现,限制了耕地有偿流转。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权益,我市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发放以来,一方面通过出台政策意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制订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参与土地流转,为发展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

1.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确保土地规范流转

土地承包工作政策性极强,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依法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土地流转必须在土地延包30年不变政策前提下进行,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明确土地流转主体是农民,同时土地流转要规范操作与管理。

2.强化引导与服务,促进土地高效流转

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干部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深入到农民生产、生活中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首先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根据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土地流转工作制定出可行性操作方案。其次是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要积极扶持种植大户,在资金、税收、技术、流通等环节上给予大力支持,从而保护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并积极引导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农村市场现状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汽车;市场

(一)中国二手车市场现状及预测

目前我国的二手车市场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其主要特征为:二手车是新车的衍生品,具有许多新车的产品属性特征,但是水平不同;二手车与新车的用户消费理念趋同,购买能力不足;新车市场的发展决定了二手车市场的诞生,新车市场的成熟决定了二手车市场的规模;二手车交易具有“重复性”特征,新车只交易一次,而二手车可能交易数次;新车交易双方是单向不可逆的,二手车交易双方是双向可逆的;二手车市场滞后于新车市场启动,但规模会超过新车;新车应以需求为导向进行营销,而二手车要以产品为导向进行营销;新车市场是以“城市带动农村”,二手车市场是以“农村包围城市”;厂商品牌二手车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进行投资经营,与新车地位平行。

随着经济环境的回暖和二手车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发展前景广阔,预计在2012年交易量将突破500万辆。二手乘用车2008年平均价格相比去年有所下降,同比下降2.58%,降价幅度较小与2007年各级别二手乘用车价格相比,低级别车型价格降价幅度甚小,A级车反而出现不降反涨的现象;近来A级车车型极大丰富,提升了A级车总体品质;2008年油价上涨、燃油税政策等对消费者购买小排量二手车导向显著,二手小排量轿车供不应求;

近年来二手车价格虽有一定波动,但总体幅度不大,这与我国汽车用户换车频率较低,二手车市场有价值的二手车价格居高不下紧密相关。

(二)二手车市场关键指标分析

车辆更换周期:用户期望换车周期略有延长,受政策影响高级别车型提前换车时间。目前二手车市场实际车辆使用年限中,更换周期在5年以上的比例远远小于用户期望,车辆年限结构明显倾向于5年内(含3年以下准新车),用户期望值与市场实际值之间的较大差异必然导致二手车车源断层;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用户车辆更换年限期望略有拉长,主要体现在低级别车型上;高级别车型用户由于燃油税等政策影响,车辆更换周期加快。认证车辆接受度:“认证二手车”概念宣传初见成效,中间级别车型用户更期待“厂商质保”

车辆认证费用:认证费用略有下降,幅度并不明显。不同类型用户对认证费用接受度差异明显:预购二手车用户比已购车用户对“有厂商质保的认证二手车”抱有更大的期望,故接受度相对更高;“有厂商质保的认证二手车”对于低预算用户(10万元以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用户愿意为此付出的费用相比其他类型用户而言也更高。车辆整备接受度:高级别车型整备程度还应差异化满足用户需求总体来说,对二手车市场车辆整备不太清楚的消费者仍占相当比例;消费者对低级别车型整备程度较为认可,而高级别车型还可以针对不同人群实现差异化整备。车辆出货时间: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初步显现,零售出货时间因车辆级别不同差异化

(三)用户心理及行为分析

购车态度―经济性是用户考虑二手车的主要因素,而对质量的担忧阻碍了用户的购买行为。二手车的经济性是用户选择二手车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价格导向和性价比两个方面;对质量的顾虑成为阻碍用户选择二手车的首要因素;长期固有观念及现有二手车交易体制的不完善均影响了用户的购买倾向。购车渠道―经纪公司仍是购买渠道的首选,非市场化的车辆处置方式表明现阶段二手车市场仍不成熟。对于预购二手车用户而言,经纪公司仍是首选购买渠道首选,厂家4S店虽位居第二,但与经纪公司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车辆处置方式的非市场化(“继续使用”、“亲戚朋友”)表明目前二手车市场仍不成熟;市场化处理途径中,“经纪公司”是用户处置现有车辆的主要渠道。

目前,我国一部分农村居民已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寻求更大的发展。对于交通工具,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汽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手中的车辆仍然可以使用,提前报废不划算。通过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卖出旧车,通过置换或购买的方式来获得新车是很好的途径。其次,完备的农村二手车流通体系能促进农村二手车的流通,扩大新车在农村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