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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估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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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估值法

创业投资估值法范文第1篇

(一)政策环境引领市场发展

我国创业投资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1985年由国家科委牵头发起成立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标志着创业投资在我国的开始。2005年11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成为我国创业投资行业第一部国家法令。后来又相继颁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鼓励多方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但也不断出台政策规范对创业投资的监管,体现了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整个创业投资行业的关注和支持。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创业投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扶持和引导创业投资的政策不断出台,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创业投资推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的创业投资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良好格局。据有关统计,2011年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共募集完成382支基金,募集金额达282亿美元,相比2010年分别增长141.8%和152.5%。创业投资市场完成投资案例1505起,投资总额130亿美元,相比2010年分别增长84.2%和141.4%。我国的创业投资偏向于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中的技术创新项目,2011年创业投资市场行业投资共涉及18个行业,其中,互联网、制造业、IT是融资最为活跃的三个行业,且有1184起处于初创期,投资金额93.17亿美元。

(三)白热化竞争加大了创业投资风险

到了2011年上半年,VC/PE投资者对预期可上市项目资源的竞争达到白热化程度,由于受中小板和创业板财富效应的刺激,沿海一些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估值近20倍市盈率,导致成本虚高、竞争加剧、投资市场秩序混乱。经过最近三年的资本高价争抢项目热潮,并随着国内二级市场的持续低迷,作为VC/PE投资主要退出渠道的证券市场估值水平也不断降低,甚至一二级市场估值出现了倒挂,创业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从2011年8月起,投资公司的投资热度呈现下滑态势,对项目的判断日趋谨慎。

二、我国创业投资的风险分析

企业的发展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开发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而创业投资项目基本上处于前两个阶段,从投资到增值、退出至少需要三至五年。在出资者、管理人、被投资企业三方动态博弈中,出资者是风险最大的一方,因为被投资企业成长初期资金需求量大,但外源性资金融资渠道狭窄,主要靠创业投资资金持续投入;相反,出资者在委托管理情况下,又是项目信息的弱势群体,要掌握某一个被投资企业的真实信息比较困难;同时由于存在委托管理关系,投资行为一旦完成,出资者每年需要支付一笔管理费,很有可能项目股权分红抵不上管理成本。因此,创业投资公司的高风险性是不可避免。笔者认为,创业投资过程的风险除受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政策、证券市场表现等宏观因素影响外,更应从微观角度来深入分析与节点把控。

(一)创业投资公司自身层面的投资风险

1.盲目投资风险。一般来说,创业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企业,常为一些非主业的短平快投资项目,与自身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无多大关系。从投资者本身来看,很多创业投资都希望自己投资的项目能够早日上市,从而获得高额利润,这种博弈型的投资没有与自己的专业、管理及资源的有机组合,除给予一定的创业投资资金外,势必不可能让被投资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管理资源服务。创业板的推出,进一步刺激了创业投资的疯狂欲望。在以高额回报为唯一动机的创业投资中,促成了一批狂热的投资者,采取撒网式的创业投资,导致了“创业投资跟风族”高价疯抢项目现象,具有收益不确定性,极大地加大了项目经营风险。

2.风险控制缺失风险。创业投资的高收益来源于被投资企业的潜在价值,是否能独享或分享被投企业的高成长性,取决于对投资项目的甑选、分析、判断及决策的系统过程。许多创业投资公司并没有懂经济、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的高素质复合人才,而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凭个人经验、或者人脉关系来决定,没有对产品市场前景进行科学的调查,没有对所要投资的企业管理和运作方式进行分析,没有对所投资企业掌握的高端技术进行比较。对创业投资的风险估计不足,对拟投资项目缺乏详细风险评估,甚至用未来年份利润预测企业估值。在选择和确定投资项目时缺乏专业、系统、细致的挑选,投资活动风险不容小视。

3.资本退出方式风险。大多数创业投资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分享被投企业的账面利润,而是要在证券市场上完成资本退出赚取高额回报。投资成本高更需要良好的资本回收和高增长利润,不然就会无法补偿可能失败项目的亏损,如果再缺失回购退出等条款,风险将会大大增加。目前所有投资者都希望从资本市场退出,但我国中小企业IPO比例仍然很低,僧多粥少、高价争抢现象明显。因此,在股权交易不通畅、退出渠道相对狭窄的形势下,创业投资资本退出风险很高,影响了创业投资的热情,制约了创业投资的发展。

(二)被投资企业层面存在的风险

1.投资项目成长风险。我国创业投资项目很多集中在种子期,技术产品处在研发阶段,提供的是样品、成果,技术的应用前景和市场范围都具有不确性,企业组织管理体系也不够健全。在后续的工业化生产中,尚需要大量资金以及相关技术的配套支持,只要有一项配套技术满足不了需要,都会导致被投项目的失败。同时被投资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往往被上下游企业所牵制,一旦企业外部生存状况恶化,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就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达不到投资时预期的盈利能力,尤其对于高价哄抢的投资项目,就会给创业投资公司带来高额的亏损。

2.信息不对称风险。精确完整的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但对于要投资的项目,由于多处在种子期,创业投资信息难以获得或者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只能依靠被投资企业有关人员的解释和项目资料说明,创业投资公司无法采用科学的风控机制,客观评估创业投资的风险,从而会影响对投资项目的正确判断。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博弈性投资”,或者错失一个好的投资机会。

3.经营团队素质风险。企业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企业经营者,取决于经营者人品和能力,取决于经营者的创新和务实,取决于经营者的决心和毅力。创业投资公司在选择项目时,往往更关注项目的成长性,关注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指标、经济效益和行业趋势,却往往忽视对企业经营者的全面了解。一旦发现经营者的创业理念与创业投资公司不一致,会影响到预期的投资回报率的实现,对投资来讲也是一种失败。

三、控制创业投资风险的对策与措施

(一)外引内培,组建一流经营团队

人才是创业投资行业最为核心的竞争要素,人才结构及人才质量直接决定创业投资公司的服务能力和竞争水平。创业投资公司应构建结构合理的经营团队,除了积极从外部引进一批懂经济、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的风险投资家外,更应注重团队文化,推行团队内部新老从业人员的传、帮、带,指导、培育一支既充满工作激情又具有实践经验的经营团队。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人不可能监控每笔资金的去向。因此,创业投资公司在选择被创业投资时,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团队也是首先考虑的关键因素。创业投资公司必须与企业家深入接触,多方了解,包括其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态度、人际关系等方面,从源头上控制创业投资风险。

(二)规避风险,形成专家决策机制

创业投资的风险控制要从项目信息收集开始,通过对被投企业技术、产品、市场等进行系统的调研、论证与分析,然后对合作模式做出最合理的设计,如优先股、可转股债权或分次增资等形式,再根据协商好的预期收益率测算投资总额,形成项目投资方案。做好基础工作后,将投资方案提交项目决策机构。项目决策机构不是指公司管理层,而是由创业投资公司的管理层牵头,针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领域聘请行业内专家,这个行业内专家不仅包括资本投资方面的资深人士,也要有精通被投资企业所涉及行业的技术专家参加。项目投资后,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提供创业投资的增值服务,并定期反馈项目运作情况,直到创业投资资本退出为止,最终完成项目总结经验报告。同时,创业投资公司应有自己特定的投资模式,即有特定的投资原则、渠道、领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自己熟悉领域里从事投资;投资资金分阶段投资,依据投资项目的阶段性评价结果,再考虑是否进一步追加投资,尽可能有效降低投资的风险。

(三)开拓转型,提供创业投资增值服务

创业投资的真正价值不仅仅是单纯提供资本,不是为了获得被投资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更重要的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殖服务培育企业成长,最终通过资本退出实现投资回报。这是创业投资区别于传统投资的最大特征,也是创业投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创业投资成功的关键所在。投资者在投入资本后,要积极主动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通过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的各种创业管理服务,如协助制定发展战略、物色战略合作伙伴、提供财务、融资咨询等,在密切合作中全面准确地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用优质增值服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最大效益,从而最终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四)期权激励,构建低薪水高分红制度

由于创业投资行业的火爆,使创业投资人才成为稀缺资源,大大推高了人力成本。大部分投资机构都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存在,经营团队按募集资金总额的1.5~2%/年提取管理费(主要用于员工工资),按利润额的20%提取绩效(奖金部分),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在预期内上市,投资机构(主要是出资者)的风险日益增大,甚至出现亏损。在薪酬制度设计上,创业投资公司应遵循公平性、竞争性和激励性原则,将收入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要通过“低薪水、高分红”的薪酬制度,尤其加大核心创业投资人员未来激励比例,将经营团队与企业长远发展紧紧绑在一起,不仅是对创业投资公司经营层的期权激励,也是对被投资企业经营层的期权激励。同时,要求被投资企业经营层的个人投资与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统一起来,把创业投资资本的长期收益和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收益联系起来,促使多方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合作创新,选择最佳方式退出途径

创业投资公司主要是以投资股权的增值和最后出售价格的差额来取得投资的回报,资本退出作为创业投资运作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减少投资风险的关键是安排好创业投资的退出途径。创业投资公司应积极进行调整及新的探索,在退出方式上构建多元化格局,除了争取在IPO完美退出方式外,也要积极尝试管理层回购、企业并购、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出售给其他股权基金等方式,保证创业投资的合理回报率。

创业投资估值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资本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5-0018-03

一、天津市“创业投资”现状

天津市创业投资以2000年9月市政府《批转市科委等8部门关于推动我市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意见》为标志,设立了市创业投资工作联席会,组建了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设立总额度为5亿元的创投“种子资金”,以扶持创业投资起步和发展。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运作实行备案管理,挂靠在天津市科学委员会的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对其进行自律管理。

从2000年以来,天津市创业投资平稳增长,近两年增速虽有所下降,但未出现全国负增长趋势。截至2005年末,天津市累计注册创业投资企业达65家,占全国创投企业的10%。其中,本市创投企业51家,合资创投企业7家,独资创投企业7家,注册资本总额从9亿元增长到41.8亿元,增长了3.6倍,占全国创投资本总量的6.6%。累计投资了立神电池、中星微电子、三英焊业等高科技企业150家,累计投资15亿元。从业人员已达500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理人员100人。

天津市创业投资资本来源呈多元化:由政府资金与国有独资企业资金,占比达62%,是天津市创业投资资本的重要来源和主要推动力。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资金占比25%,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比7%,事业单位、自然人以及大学等机构出资占比6%。根据出资人性质和出资比例,天津市创业投资机构的性质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国有独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其资金基本由市政府直接提供或经由国有独资公司安排;二是政府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其资金一部分由市政府直接提供或经由国有独资公司安排,另一部分由其他机构、自然人提供;三是大型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其资金全部由企业提供;四是外国独资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这部分机构包含了在境外注册,在境内开展业务的机构。

将创业企业的创业阶段划分为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和成熟前的过渡期四个阶段。从天津市创投机构投资项目看所处的阶段大部分在扩张期和成熟期,比例分别占40%和20%,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项目比例为15%和25%。在投资的行业方面,除传统的IT服务业、软件、通讯、生物医药领域外,在医疗器械、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也有投入。

天津市创业投资资金管理规模仍然偏低,平均每个机构管理的资金规模不足1亿元,资金管理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只有少数的几家,大部分创业投资机构资金规模在1亿元以下。截至2006年6月末,创业投资所投项目101个,总投资额9.02亿元,分别占全国3.2%、4.1%,其中高新技术投资项目数达到了59个,占比58.3%,低于全国平均数18个百分点,投资额7.91亿元,占比87.7%,高于全国平均数20个百分点,即项目数虽少但单位投入较高。高新技术是天津市创投业的主要投资领域。

从创业投资项目的经营时间分布看,以中短期投资为主,特别是一年以内投资占比达42.2%,1―3年占比29%,3―5年占比16%,5年以上占13%。

从创业投资退出状况看,尽管理论上讲,创业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多种,但由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使得少数已退出的项目也主要只能通过被国内企业收购和创业者回购这两种并不十分理想的方式退出。

二、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的制约因素

目前,天津市发展创业投资面临的问题除创投资金规模小,创投企业操作欠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创投业绩不够明显,创投资本退出难度大,创投机构组织形态单一,税收政策不到位,创投工具较少,缺乏突出的成功案例外最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创业投资内涵的理解存在误区导致在创业投资职能定位、实际运行、组织制度建设、风险防范上产生局限性

首先,受“风险投资”的影响,对于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创新投资、战略投资没有深刻地理解。在实际运作中难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1)创业投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而高新技术产业在初创阶段的界定很难,违背了创业投资还有支持具有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创业或仍具有发展潜力的老企业重建的功能;(2)政府给予创业投资的职能定位过于“政府化”,往往要求创业投资的方向跟随政府的意愿而行,实际上,创业投资关心的是每一个企业发展的潜力,不应该按照政府的意愿关注哪一个产业是否应该发展而向哪一个产业投入的问题;(3)创业投资进入到创业企业哪一个发展阶段(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成熟期)是创业投资机构自己的事,并不必然非投入到风险最高的初创阶段,即种子期 ,如果政府希望创业投资投入到创业企业的研究开发阶段,只能通过政策引导或税收优惠等方式。

其次,对创业投资运行机理的误解导致创业投资关注的重点放到了创业投资融资阶段。创业投资的具体流程是:创业投资机构或个人募集或积累创业资本,选择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或传统企业的再改造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家参与受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资本市场转让股权,实现创业资本退出,获取高额利润回报。由于对创业投资运行机理的片面认识,导致在实际运作中有些创业投资家不是勤于通过挖掘真正有成长性的创业项目、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和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监控,将已有的资金投资管理好,而是浮躁于凭着某种概念,到投资人中去圈钱。钱是圈来了,但没有好的项目,导致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和房地产。因此说,创业投资之所以被称之为创业投资,首先是因为它支持创业,其次,它被限定在未上市企业的创业活动中。

再次,对于创业资本是私人股权资本缺乏深刻认识,导致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上的误区。创业资本是私人股权资本,这是创业投资区别于其它投资的关键所在。所谓私人股权资本首先表明它的资本来源可以是私募的,投资者必须具有识别高风险、承受高风险的能力,其次,资本来源应该是长期的,短期资金来源是不能满足创业企业发展需要的,最后,资金来源是多元化的,目前天津市创业投资现状表明,资本来源主要是政府和国有独资企业投资,资金来源单一;资金运用方面以中短期资金运用为主,并不是以股权的方式投入到创业企业并参与管理和监督。这就导致两方面的误区:一是创业资本来源往往希望银行给予贷款;另一是创业资本运用受短期资金来源所限脱离主营业务,涉足证券、信托、房地产等非创业投资领域。

最后,在目前我国《合伙企业法》和信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盲目地推崇有限合伙制,不利于创业投资组织制度的健康发展。因为有限合伙形式对创业投资公司的发展虽有一定的适应性,如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程序上比股份公司简便,在资金募集上具有较强的融资杠杆作用,在基金操作上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特别是法律上对于有限合伙的限制远远少于公司型企业,而且在税收上无需承担双重税负。

(二)创业资本来源渠道少导致创业投资机构资金规模小,持续投资能力和承担风险能力较差

目前天津市创业资本来源中财政投入及国有独资企业投入占比62%,机构投资近两年有所增加,但也都挂靠国有机构或科研院校,真正的私人资本几乎为零。这与我国近年来养老、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及独立法人银行的增加和目前居民储蓄存款余额高速增长、房地产业迅速激增的现实产生了极大的反差。创业资本融资渠道不畅必然导致创投机构资本金规模较小,目前,天津市65家创投机构中有50余家机构的资本金只有几千万元人民币。融资规模不足是天津市发展创业投资行业的一大障碍。

(三)创业投资中介机构不健全、创业投资机构运作不规范

随着创业投资的逐年发展,相应的中介机构没有到位,这就使得创业投资公司在选择项目时困难重重。从理论上说,为创业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除一般的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基金、资产评估机构、科技中介机构、政府投资公司等外,还有一系列为监管创业投资公司、创业企业以及政府、出资人、公众等的投资活动而专门设立的特殊中介机构,如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督导机构、专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等。目前这些中介机构要么还没有起步、要么服务手段落后,职能单一,业务范围狭窄,估值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无法保证,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以及机构设置远不能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现实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着整个创业投资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和创业投资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缺少有效的创业资本退出机制

创业投资有出口,才能实现周而复始的循环。一般地,股权上市或股权出售以及所投资企业回购都是创业投资的主要出口,而这些方式都是与完善的资本市场相联系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主板市场碍于上市指标、规模控制、境外上市的审批要求以及对发起人股和法人股的限制;创业板市场虽于2004年建成,但囿于刚刚建立运作空间狭小等现实情况,国内企业想使创业资本通过上市套现非常困难。

三、借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之机,为创业投资寻找发展道路

为了使“创业投资制度”更好地植根于天津地区,我们必须在弄清创业投资制度真正内涵的基础上,一方面学习创业投资开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还要了解天津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国外和地区”相结合的基础上,寻找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道路。

(一)改变过去创业投资机构寻找市场的状况,从法律、税收等政策上鼓励企业主动创业,从基础制度上推动企业积极创业

过去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成立创业投资机构可以说是政府的一厢情愿,今后应该将创业投资动力机制奠定在企业创业对创业投资资本的现实需求这一坚实的“创业”基点上。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财税金融体系的支持,从政府采购的行为上、从广泛的宣传上激发千千万万个企业创业活力来推动创业投资业的发展。

国际上国家都把政府采购作为促进本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国每年有上千亿元的政府采购支出,但却没能体现出其导向性和倾向性的一面。因此应尽快制定有利于天津成长型中小企业、传统而仍有增长潜力的老企业和创业投资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应优先采购本国高新技术产品或与老企业有关联的产品,使政府采购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老企业改造发展的“导向杆”和“助推器”。

(二)疏通社会资本转化为创业资本的渠道,使民间资本投入到创业投资领域

2006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联合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创业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可以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收资本,并在20条规定创投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这些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创投企业提高资本金的权利,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此外,在现有《证券法》对私募发行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尝试在地方《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中创新出“主要发起人”和“参与发起人” 、“主要出资人”和“参与出资人”概念,并对“主要发起人”和“主要出资人”的资格、权利、义务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以利于更好地保护“参与发起人”和“参与出资人”的权利。通过《创业投资企业暂行办法》在地区尝试私募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给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建设资金提供合理合法的通道。

同时,尝试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之机,争取保险公司以总资产的5%的比例,将资金入股到创业投资公司或委托创业投资公司运作。同样地争取商业银行也以不超过5%的自有资金入股到创业投资公司或委托创业投资公司运作,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虽然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限制银行对创业企业的直接投资,但可以借鉴美国的商业银行附属机构投资创业企业的经验。(下转53页)(上接第20页)在国外,创业投资大多有投资银行介入,他们不但对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分析、论证,参与企业管理,还为创业投资企业融资。

(三)在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性“创业板”市场,为创业投资开辟有效退出渠道

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创业投资企业的退出渠道问题,为广大非上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各类基金股权流动提供交易平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市场价值的形成机制,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完善公司治理,争取国家批准在滨海新区试点创建全国性的“三板”市场,在股权拆细、集合竞价、连续交易上创新规则和制度,形成“一板”在上海、“二板”在深圳、“三板”在天津的全新资本市场格局。

(四)建立公司型创业投资公司,完善创业投资运行程序

公司制企业组织是对合伙企业的根本性制度创新。首先,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次,公司的有限责任被严格确定,最后,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一方面明确了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双重委托-关系,另一方面是与这种委托-关系相适应的制度约束。正是由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使得公司制度在内在机制上,具有了合伙制度无与伦比的制度优势。也正是由于公司制度所具有的自身优势,使得它能够很好地兼顾创业投资基金的组织稳定性、“委托-”风险防范、责任承担和投资运作效率这四个不足。

课题主持人:兰埃用

课题参与人:张 平程卫红

杨冬梅 李金迎

创业投资估值法范文第3篇

创业投资(VentureCapital)指的是按照股权资本提供给初创企业或者快速成长企业,并给对方管理和经营服务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以期在企业有所发展并在一定的适当时机,采用股权转让等一系列方式退出企业以获取高额中长期收益的投资行为。创业投资的投资对象是处于初创期和快速成长期的未上市企业,将高风险中取得的高收益最为整个创业投资行为的经营指导,特别关注和强调的是企业在这期间得到的高成长性。从高成长性对企业进行分析的话,高新技术企业比传统的企业更具优势,因此,创业投资的对象往往更倾向于高新技术。据统计,美国的创业资本投资有四分之三都属于高新技术的领域,这也对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起到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正是广东省进行产业经济转型和升级的重要发展时期,也是广东省加快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经济质变的关键性机遇期。只要能够抓住这个机遇期,对创业投资大力的发展,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不断壮大和加强负有科技代表性的科技上市企业,全面提升广东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对创业投资加大重视程度并大力的发展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经济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经济转型升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而促使经济发展从低级阶段跨越到高级阶段。从美国、德国等国外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历史经验看,一国想要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就必须进行经济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建立可以帮助创业资本开展有效运行的创业投资体制的针对性机制以加速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另一方面,对创业投资的大力支持和发展可以有效的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渠道和区域金融体系的优化做进一步的拓宽。作为我国开放型经济体的典型代表,研究广东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转型和升级这一课题一定会对我国全面高新技术的提升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二、广东省创业投资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2014年,我国地区股权投资规模占全球市场的18%,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股权投资市场之一。到了2015年,创业板估值站上100倍,这不但引发了市场对创业投资的热烈争论,投资市场也对创业创新的关注度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清科集团私募通对中国的投资市场做的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中国的投资市场发生的投资笔数高达1917起,同比增长了67%。据披露的交易上分析,单笔投资平均规模达到1000万美元。广东省作为全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前沿,创业投资作为个重要的形式取得的成绩是相当显著的。在最近几年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广东以发展金融产业的方式加强省的经济建设,创业投资的发展已经稳居全国前列。在2014年初,广东创业投资案例数量占全国创业投资案例数量的16%,仅次于北京和上海。在统计的全国创业企业中,前八位里光深圳就独占了五个席位。从深圳市证监局所提供的数据例我们可以看出,截止到2014年8月,仅深圳一个地区就汇聚了逾8000家的创投性质的机构,占到全国总数的30%以上。在投资资本上,这些创投机构管理的资本已经超出了4000亿元。中小规模的创投企业达到3500多家,其中达到上市规模的超过400家。推算下来,在全国的上市公司里,10家中就有1家是具有深圳标签的创投机构。广东省创业投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绩卓著。但从整体的发展分析,广东的创业投资发展还是被经济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高速发展远远的拉在了后面。分析看来,广东的创业投资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创业投资在水平的发展上仍是滞后于全省经济发展的水平。广东省在我国的经济发达的程度是首屈一指的省份,根据2015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全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6.7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9万亿元,增长15.9%。但是在2014年广东省的创业投资资本总额却仅有5.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2.2%。目前广东的经济正处于在从大省向强省上迈进的关键阶段,就一定要发展和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整体进程实现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而实现这两个任务的重要举措就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很显然,创业投资现存的落后状况是不适应广东经济高速发展的。2.创业投资的行业监管、服务和行业自律不够到位。第一,创投企业监管缺失。大部分的创投企业存在未经过省证监局等相关机构审查的情况,日常的经营工作更不存在监管。这种现象的日益积攒就会造成非法集资风险的出现,并得不到预防。第二,行政服务的缺乏。广东的很多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工商的相关专业知识,这就造成工商注册效率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注册的进度。第三,创业投资行业缺乏自律机制制度。对广东省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自律组织基本上就是风险投资促进会和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两家,直接由政府主导和管理,不但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在运行上也重在服务不在监管。因此,既没有形成对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各类主题行为的指引,也没有达成行业自律的约定,仅是停留在了相互信息的传递以及追求利益的最初面上,自律管理的职能发挥就受到很大的限制。3.创业投资的发展质量不能满足广东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2014年广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7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7546.10亿元,增长11.4%;先进制造业增加值1.4万亿元,增长9.2%。广东高技术产品产值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均在全面前茅。目前看来,广东广东高新技术产业总体规模虽然是比较大的,但总体的质量并不高。主要从以下的五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产业技术的水平与发展的规模并不相符。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广东省的高新技术在产品的产值和技术水平上和国际领先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第二,很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产业除了信息制造业外,都未形成规模经济。第三,企业产品的附加值比较低,自主创新能力差。四是缺少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第五,企业存在对消化吸收能力差的问题,主要针对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成果以及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这就直接导致后期产品开发动力不足。目前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着国内激烈竞争的压力。目前,我国的发展已经开启了全方位模式,开发的模式已经初见规模,各个省份也将重视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为提升本省经济的重要途径。特别是近年来长江三角洲经济的高速发展,加速了国内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广东目前所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资助创新能力。创新投资作为推动广东产业发展的助力器,对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三、推动广东省创业投资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创业投资估值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风险投资业;应对措施

1次贷危机后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致演变成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如今次贷危机的影响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有了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必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全球证券市场受到重创,流动性紧缩,全球经济出现萧条。而中国的证券市场也于2008年初一路下挫,宏观经济自下半年出现紧缩征兆。这些都对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恶劣的经济环境中,风险投资如何健康稳定的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我国风险投资的案例数环比来看,2008年第二、第三季度都有微幅上升。但除第一季度大体与去年持平以外,第二、第三季度均远远低于2007年同期水平,同比分别下降32.8%和21.1%。可见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风险投资的项目数同比出现了明显的递减,但存有复苏的迹象。从我国风险投资的总投资额来看,2008年第二季度环比增长15.5%,第三季度环比更是高达51.8%,这说明目前投资者投资动机在稳步增强,但与往年相比,第二、第三季度同比分别下降11.4%和6.8%。可见次贷危机与国内经济不景气还是对风险投资业造成很大影响。

2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出现下滑的主要原因

2.1次贷危机造成全球证券市场持续低迷

该影响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对于拥有已上市被投的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来说,在证券市场的泡沫逐渐散去之后,企业的估值回归正常。但之前要求的必要回报率较高,所以会影响风险资本的安全退出。再加上前几年是我国风险投资飞速发展的时期,各家风险投资机构都在争抢项目,在造成要求回报率提高的同时,部分风投机构也忽视了对企业合理谨慎的估值,如果被投企业当初被过分高估的话,也增大了风险投资机构安全退出的风险。(2)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前几轮估值较高的时候融资比较容易,为企业的成长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而如今估值下降,并且面对投资者愈发谨慎保守的资本市场,该企业的再次融资将面临较大的挑战。次贷危机造成全球经济不景气,众多企业今年的盈利状况会不容乐观,尤其是面向欧美市场的加工制造业、需求弹性较大的非必须消费行业、与房地产相关的建材行业、占用大量资金的工业产品行业都会面临亏损甚至破产的风险,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无疑会影响企业的上市进程。(3)对于刚成立的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的恶化使他们无法募集到足够的资金,那些之前募集到资金的风险投资基金也因为过早投资于那些估值还没下降到正常水平的企业而面临风险,即便这些风险投资机构能安全的存活下来,当危机逐渐过去,某些行业出现转机时,他们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再投资。

2.2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健全,风险资本的需求与供给、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和退出渠道等方面都得不到相关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因此风险投资行业还没有发展成为真正的以市场为主动的行业,所以我国政府的一些文件指示就成为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是否有利关系到了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持有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的106号文限制了私募股权投资对于很多高科技项目的投资,而国家六部委颁布的10号文件则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必须在设立SPV(特殊目的公司)审批核准后一年内完成资金接受和回流的全过程,这就意味着红筹模式今后要至少多花2-3个月的时间。今年8月底证监会出台了142号文,指出那些合伙制企业支持的公司不可以上市。这三大法令直接影响到了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此外,次贷危机之后,国家对风险投资的监管和控制也会比以往更加严格。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经济自营商、对冲基金、私人股权集团、结构投资工具与渠道、货币市场基金以及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等,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次危机中也起到了推动危机不断恶化的作用。因此,我国势必吸取美国的教训,对国内风险投资行业这种新型资本市场进行严格监控。

3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应对措施

3.1与资金雄厚的风险投资机构合作

由于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相对较为安全,众多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国内市场,这就给本土风险投资带来了与国外先进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机会。通过与国外的风投机构进行合作,可以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不会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即使面临较为低迷的证券市场和萧条的国内经济,不能获取短期的财务回报,但从长远战略来看,这对本国风险投资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3.2重新审视退出问题

由于全球证券市场的低迷,国内IPO审批难度的增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使得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日趋严重。因此风险资本必须适当措施才对待退出问题。首先,退出机制可以从传统的IPO改成借壳上市形式,这虽然在证券市场上没有先例,而且程序也比较复杂,但这不失为一种方法。其次,如果该风险投资下有上市公司,可以把风险投资集团的一部分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然后将其持有的股权互换,将自身持有的变成上市公司的可流通股份。最后,当退出受挫时,风险投资可以选择延期退出。面对萧条的二级市场,即使可以IPO成功,也对企业的成长不利,所以可以将重心转移到将企业做大做强的方向上来。3.3积极寻找反周期行业、获取投资机会

我国宏观经济已经开始进入一个紧缩周期,但市场上仍然存在一些反周期行业。这些行业在恶劣的宏观经济环境中依然保持良好稳定的增长。风险投资应放弃传统的热门行业,积极准确的评估新项目,寻找适合的投资机会。

由于传统的风险投资热门行业TMT受外部金融环境、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因此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风险投资开始倾向投资于非TMT行业。例如对经济周期变化不敏感的新能源行业、医疗健康行业、教育培训行业。2008年第三季度,当传统行业投资额一直下降,而北美、欧洲、中国和印度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技术领域总获投资26亿美元,环比增长17%,同比增长37%。而我国的医疗健康业也开始得到风险投资的重视。2008年第三季度投资在医疗健康业中的案例数大幅度增加,在总案例数中占的比例也同样增加。而仅在十月份,投资在医疗健康业的案例数达到了4例,接近整个第二季度的总水平,并且占到了总投资案例数的16%,属于历史最高。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转向了此类行业。在此类行业中,风险投资如果能做到准确估值,选择科技含量高、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还是可以在将来获得较高收益的。

3.4与政府的创业引导基金进行合作

2008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创业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该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政府可以看成是一个特殊的LP(有限投资人),因此风险投资基金可以通过与当地政府创业引导基金的合作,在获得一定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还能发掘出当地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但这对于风险投资对来,也存在一定的挑战。风险投资与当地政府合作时存在双方的博弈。首先是双方主要目的区别,政府引导基金的首要目的是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当地产业进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而风险投资首要目的则是获得最大财务收益。无论企业出于哪个阶段,只要符合政策要求,政府引导基金便会参与进来。而风险投资则不倾向于投资过分早期的项目。有的时候风险投资会为了战略上的安排,将15%-20%投资于早期,60%投资于中期,20%投资于Pre-IPO项目,双方可能在投资阶段选择上会存在矛盾。政府引导基金旨在促进当地产业发展,一般都会规定资金必须投资于当地产业,而风险投资则没有地域的界限,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收益最大的项目,这也是相互冲突的一方面。最后,政府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考虑的是政府的绩效以及社会效应,同时为了扩大影响力,政府往往希望跟尽可能多的风险投资进行合作,而风险投资则适合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鉴于风险投资与政府引导基金的众多不同,风险投资在选择合作方不能为了短期利益忽视评估与审查,必须做到合作关系有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志阳.创业资本的金融政治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4).

[2]高成亮.风险投资运作[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6).

[3]王乐嘉.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对策初探[J].时代经贸,2008.

创业投资估值法范文第5篇

1科技创业风险投资、组合投资概述 

“风险”在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曾这样说道,我们所生活的社会除了冒险别无选择。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时时刻刻都存在着风险。风险不但源于我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及制度环境,同时也源于我们作为集体或是个人所做出的每种选择、每个决定与每次行动。当我们被风险环境包围的时候,也制造出了很多新的风险。 

投资风险所指的就是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过程中极有可能遭受收益损失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比如,股票很有可能会被套牢,房地产可能出现大幅下跌,债券可能无法按期还清本息等均是投资风险。投资风险通常包括:购买力风险、财务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变现风险、事件风险等。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与风险偏好选择金融工具。 

科技创业投资(Science and Technology Venture Capital)中“Venture”和Risk并非一致。Risk是代表“风险和危险”的寓意,Venture则是代表人们积极担任可能的创新风险而实行具有一定冒险的创新活动以及创业行为等。创业投资的经营管理主要是以高风险当中进行追求较高的回报,尤其是对创业企业的较高成长性;它的投资对象是那些不具有上市资格的处在初期与发展时期的企业,乃至是单单处于构思当中的企业。其主要的投资目的不是要控股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729526htm"\t"_blank",而是期望获取极少部分的股权,经过资金与管理等诸多方面的资助,推动创业公司的发展,进而致使资本增值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194024htm"\t"_blank"。一经公司发展起来,股票就能够完全上市,进而创业资本家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103639htm"\t"_blank"就可以经过在股票市场出售股票,进而来取得极高的回报。 

组合投资(Portfolio):是指同时投资在不同的资产类型或不同的证券上,是根据投资人和金融机构这两种所具有的债券和股票以及衍生金融产品等组合而成的集合。组合投资主要的目标就是针对分散风险。基金组合投资所具有的两种层次分别包括:首先就是在债券与股票以及现金等每一类资产间的组合,也就是该怎样在不同的资产当中展开比例分配;其次则是债券以及股票的组合,就是在相同的资产等级当中选取诸多品种的债券与股票乃至各自的权重分别是多少。投资者把资金HYPERLINK"http://wwwbaikecom/sowiki/%E8%B5%84%E9%87%91?prd=content_doc_search"\t"_blank"\o"资金"根据比例分别投资在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以及相同种类的有价证券的诸多品种当中,此类分散的投资形式其实就是组合投资。经过组合投资能够进行分散风险,就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2科技创业投资风险特性分析 

21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项目失败后损失相对较大 

科技创业投资针对的是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投资往往前期投入较高,且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等作抵押,从投资方角度而言,一旦出现项目投资失败的情况,挽回损失的手段较为有限,损失相对较大。 

22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成功率相对偏低 

科技创业投资所面对的项目种类繁多,形成的专利数量也较为庞大,但最终形成利润的项目比例则较为有限。因此,将专利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是众多科技企业面对的难题。科技创业投资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则会面对成功率低的风险。 

23科技创业投资会面对项目含金量的风险 

无论国际还是国内,高科技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力量。各种科技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层出不穷。然而,受到经营者自身能力以及市场情况的影响,科技企业及项目的含金量良莠不齐。科技创业投资在选择投资标的的过程中,势必会面对优质项目比例的问题,如果选择的项目中,较高比例的项目和企业亏损,则整体投资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即使有一些优质项目存在,其带来的正面效果也是相对有限的。由此可见,项目含金量的风险是科技创业投资所要面对的特殊风险之一。 

24科技创业投资会面临技术风险的挑战 

科技企业本身最明显的特点是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技术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品质,也是企业经营者所面对的最大挑战。在科技企业的经营中,技术层面的投资往往占到很大的比例,但该层面如果出现问题,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可以说,技术层面的风险是科技企业相对特有的风险。 

25科技创业投资面对着管理层能力问题的风险 

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不仅对技术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管理运营能力也是一种考验。科技企业的发展,研发工作的投入和成本控制,再到产品的生产和营销,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这与传统的买卖贸易企业有着显著的区别。管理人员的能力体现在其专业技术能力、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等各个方面。同时,科技企业管理人员也是直接与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对接的人员。因此,管理层能力风险是科技创业投资所不可忽视的风险。

    3利用组合投资应对科技创业投资风险 

31通过有效分散来控制风险 

中国式股权投资模式和欧美模式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异,在价值投资之外,能否抓住国内资本市场制度改革红利稍纵即逝的机遇是考验投资机构管理团队实力的关键所在,在此期间能否有效分散基金风险恰恰是实现管理层战略投资的核心之处。 

311分散基金募集对象 

分散基金的募集对象,将从资金来源上分散基金的资金风险,通过不同形式的基金组合满足更多投资者的多层次投资需求,有效控制风险,最大化地实现投资收益。 

第一,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基金投资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常常根据财富水平對个人投资者加以区分,例如,将个人投资者划分为零售投资者、富裕投资者、高净值投资者和超高净值投资者。通过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实现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达到个人资产的有效配置。 

第二,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由广义上而言所指的就是运用自有或是由分散的公众手中聚集的资金专门展开具有一定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其他国家,根据有价证券投资收益当作它最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养老基金以及每一种福利资金等,通常被叫作机构投资者。这当中最为典型的机构投资者则是专门就业于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资金。我们国家,机构投资者现在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是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等。 

近四五年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陆续放开对参与PE投资的限制,从资金体量上看,为中国PE市场注入数千亿元的资金规模,但实际上由于传统体制束缚、保险机构特殊考核规则以及国内PE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如此大体量的资金池开放仍属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股权投资机构全面推进机构化募资的目标并未实现,只是在局部市场中得以展现。 

第三,政府。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改革,政府引导基金逐渐成为基金募集的主要对象。我们国家政府引领基金已经产生了以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当作聚集的区域,并且根据东部沿海地区逐渐朝向中西部扩散的分布特征,中西部地区已经完全成为了政府引导基金建立全新的沃土。2015年,各个区域的政府全面主动引领建立政府来引领基金,建立主体也是根据省级单位逐步扩展至市级和县以及区级单位,致使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的一项全新浪潮。各个区域政府依照投资方向与重点,建立不同形式的引导金,包含天使投资和产业投资以及股权引导基金等。 

根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数据得出,2015年前三季度新建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则是103支,管理资本量共有206919亿元人民币,依次为2014年政府引导金的总数以及管理资本量的25倍与16倍。如图1所示。 

图12005—2015年前三季度中国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情况比较 

第四,上市公司。“PE+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所指的就是有充足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管理经验的相关机构充当GP(即普通合伙人)和上市公司或者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及与其有关联的公司一起作为此项基金的发起人,并建立有限合伙制并购基金。此类并购基金当作上市公司产业结合的主体,围绕着上市公司所制定的策略发展方向展开并购和投资以及整合等业务,加强与巩固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并且针对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来当作退出的主要途径,进而加强投资的安全性。此类模式能够全面实现PE与上市公司的合作共赢。 

全面消除并购前期的各类风险。可利用并购基金提前对目标企业有一定的了解,将未来并购信息不对称风险降至最少。此外,还可以借助PE对项目判断的能力及经验,形成优势互补,同PE结合在一起,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筛选、立项及组织实施并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与共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并购项目的成功率。 

杠杆收购,不占用诸多的资金。加入设立并购基金展开收购则是杠杆收购,只需要付出少数资金,就可以依照项目进度进行逐期支付,剩下的资金则是根据外部进行募集,就能够锁定并购标的,不占用上市企业诸多的营运资金。 

全面提升并购效率。比如独立进行并购,资金来源包含再融资以及定向增发等,消耗的时间通常都在一年左右,很多时候会错过一些并购的最佳时机;收购后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整合才可以完全消化并购的各类负面效应。然而PE所发起的并购基金却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提供高效的资金杠杆,同时以并购基金的形式进行收购,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整合及消化并购标的,然后在利用特殊的方法将其装入上市公司,同上市公司“单干”相比效率更高。 

对加强公司实力具有一定的帮助,加强公司的估值。经过运用PE的资源优势和它每一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资实力,促进上市公司收购和参股符合公司完成策略发展的主要途径和资源以及品牌等诸多具有一定优势的项目,是以产业整合以及并购重组等诸多方式,来提高公司的实力。因为并购风险能够进行一定的控制,预期十分精准,经常是在二级市场当中,股价会具有极大的上调形势,极大幅度地加强公司估值。 

312分散投资策略 

在投资策略中选择时,从投资地域、投资阶段、退出方式等方面分散式的投资,将有助于分散投资风险,均衡投资收益。 

第一,分散投资地域。由于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的经营环境等的不同,使得各地区的行业、企业的经营效果不同,受经济等影响的冲击不同,因此,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到不同的地方上,以达到减少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图2为2015年1月至11月创业投资项目的分布图,大多投资项目集中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创投产业发达地区。 

第二,分散投资阶段。由不同行业创业阶段的分布投资能够得出,诸多创业投资均聚集在初期创业与扩张期间。处在此类阶段的行业通常都是资金需求不会特别大,属于前期市场开拓或稳固市场阶段,创业投资资金可以有效地帮助这些阶段的企业利用资金的杠杆作用,快速成长。图3为2015年(1—11月)中国创业投资市场投资阶段分布。

    图32015年(1—11月)中国创业投资市场投资阶段分布 

第三,分散退出渠道。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正日益多样化,见图4。2015年前11个月,我国中外创投共出现了1632笔的退出交易,是2014年一整年的368倍。由退出形式方面能够得出,前11个月新三板挂牌退出已经完全成为了当期当中最为主要的退出方式,共出现775笔的退出,占比475%;随之也进行IPO退出,共有258笔退出,占比158%;排列前三的则是并购退出方式,共有250笔退出,占比153%。伴随着新三板流动性的不断发展,创业投资机构主动更新新三板,创业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由原有的单一渠道向多样化发展。 

32通过有效集中来获取收益 

创业投资除了通过分散投资来控制风险外,还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重点投资来实现有效集中,获取收益。就有效集中而言,主要体现在行业的集中方面。 

创业投资机构在进行股权投资时应集中投资领域,发挥各自机构的特点,更大化地取得收益。从创业投资项目的行业分布看,互联网、电信及增值服务、金融、生物技術等行业为创投企业投资的主要领域(见图5)。此类行业通常都存在着极好的增长前景,并且还是现在国内外整体产业投资的一项重点。其中,以互联网为例,该产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世界范围内的主流产业。中国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将超过50%,中国互联网网民数稳居世界首位。另外,“互联网+”正带动传统产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这其中的投资潜力可谓不言而喻。2015年12月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召开,提出“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题,更将互联网产业推向了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上,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潜力可见一斑。整体来看,创业投资的产业选用正日益加入了整体宏观产业经济发展的大系统当中,投资完全取向了存在极高的技术性质,这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一定的帮助。 

集中投资领域将利于创投企业打造自己的能力圈,在专有领域积累投资经验与行业经验。通过同产业的并购项目,更能在产业链上丰富自身的投资组合,提高投资收益。最终,在行业里形成自身的投资闭环,打出产业投资的品牌效益。 

有效的集中投资,首先,可以深入研究项目的专业特性,挖掘项目深层次的价值,这可以提升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其次,有效的集中投资可以充分利用相关项目之间的关系,通过并购等手段实现项目的联动,推进项目的壮大。最后,集中投资能够帮助有优势的项目不因资金等问题错过发展的机遇,迅速建立起有影响力的品牌,形成更强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有效集中在创业投资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发达地区及重点行业内,同样存在着项目参差不齐的现象,并非所有处在这种环境中的企业都会顺利盈利。竞争是残酷的,同样是从事朝阳产业的企业,有的发展迅速,有的则会举步维艰。作为创投机构,在明确投资重点的同时需要对具体的企业本身进行进一步的判断,在选定重点的基础上加以甄别,这样才会实现真正的有效集中,提高收益。 

创业投资既离不开分散化的经营策略,也离不开集中化的有效投资。分散化使得基金运作能更好地控制风险,集中化将承担一定风险,取得超额收益。在投资时,若能将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明确投资思路,坚持投资理念,通过技术投资为手段,加之行业内多年集中投资的经验。将能较好地规避非系统性风险,从而承担有效的系统性风险,取得组合投资的超额收益。在未来的投资行业,必将是量化投资与经验投资相结合的时代,在有效模型中找到符合自己的投资风格,才能更加稳健、高效地获得超额收益,持续有效地给投资人带来投资信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