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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投资不同于一般的经营投资,其投资金额较大,周期长,见效慢,所以投资于林业的风险比较大。一旦开始投资,经营者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何时在成材树区域伐木,由于伐木的时间是互斥的选择,所以只有一个最佳伐木时间将使投资者的利益最大。
举例如下:某人承包荒山植树造林,于第一年年初一次性投资100,000元,有4个互斥方案可供选择,可以在3年末,4年末,6年末,8年末伐木取得现金收入,各方案的现金流量和各自的净现值和内含报酬率计算如下表(假设现金流出量发生于年初,现金流入量发生于年末,资金的成本为5%)。
通过计算,在净现值法下,根据净现值判定法则,因为8年后伐木的净现值为116,588.60元,在各方案中最大,所以选择8年后伐木为最佳方案。内含报酬率法计算的结果是4年后伐木的报酬率最大,所以选择4年后伐木为最佳方案。笔者发现两种方法作出的决策是不同的。由于4个方案的寿命不同,所以无论作出哪种决策其说服力都不是很强。
在以上计算过程中,笔者观察到无论是净现值法还是内含报酬率法只考虑了各方案在一个周期内的效果,没有考虑伐木决策的重要含义是方案可以在可预见的未来重复进行。如果决定4年后伐木,那么就可以在相同的亩数上重新植树来重复该项目,然后再等待4年伐木。结果是4年后伐木的决策实际上变成了长期战略决策。所以在较长时期内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伐木决策在土地承包期内一般都可以重复进行再投资,因此完全可以假定方案重复进行(为便于计算,假设方案以同规模重复进行)。
为使各方案具有可比性,笔者用各方案的公倍数即24年为伐木决策总有效期,在这段时期内3年伐木方案共重复进行8次,以此类推其他方案分别重复6次、4次、3次。用净现值法计算24年内各方案的总现值如下:
3年末伐木方案:
上式含义为:8年为一周期的方案在24年内重复3次的总净现值是248910.93元。
虽然可以借助计算机,但上述计算过程仍很繁琐。如果比较多个方案,并且其周期各不相同,则必须以它们的公倍数作为计算、比较的基础年数,那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计算过程。由于伐木方案有可持续重复进行的特性,完全可以假定每个方案在可预见的未来以同样规模重复进行,使每个方案有相同(无穷大)的寿命,该假设也符合财务管理中持续经营前提假设。笔者之所以仍利用净现值法进行评价是因为决策方法要尽可能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相匹配。在方案持续重复进行假设下的伐木决策的总净现值公式推导如下:(设i是资金成本,n为方案周期,k为重复次数)
该公式是一个n年期方案按相同规模重复进行无穷大次数的净现值,可以用它来比较不同周期的可重复进行的方案。对于表1中各方案应用此公式进行计算如下:
通过计算比较可以看出,6年末伐木方案总净现值最大,所以选择该方案作为最后的决策。各方案比较结果如表2:新晨
《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和
主要措施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建设、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方向,对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放开增量、盘活存量,分类推进、试点先行、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完善投资、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体系,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发展水平。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方案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原则,且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路径。对每个领域都详细设定了市场化建设运营的实施模式、政策条件,以及具体的技术经济指标。在领域内部,也分类做了细化说明,如增量项目如何操作、存量资源如何盘活;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分别采取什么模式、享受什么政策等。企业参与市场化建设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和服务时,都可照着这份方案来“对号入座”,有利于政策最终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拓展空间,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建设运营体制改革。对于增量项目。对经营性领域(包括燃气、电力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等),依法放开建设和经营市场,积极推行投资运营主体招商,政府不再直接投入。对准经营性领域(包括轨道交通、收费公路、热力、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等),以公共私营合作制(PPP)、股权合作等方式,通过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调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对非经营性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排水管线、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垃圾转运站、堆肥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交通枢纽等),采取捆绑式项目法人招标等方式由社会投资人组织实施,也可由政府回购或购买服务。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将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分为经营性领域、准经营性领域和非经营性领域,具体的界定标准是:经营性领域是指一定期限内经营收入能覆盖建设和经营成本,并能形成合理利润的领域,如燃气、电力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准经营性领域是一定期限内虽有一定经营收入,但无法完全覆盖建设和经营成本,或是虽可基本实现“保本微利”,但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的领域。这些领域仅靠市场配置无法达到供需均衡。如轨道交通、收费公路、热力、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等领域。非经营性领域指基本无经营收入的领域,如基本公共服务、排水管线、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垃圾转运站、堆肥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交通枢纽等。
二是完善政策,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调机制。稳步推动价格市场化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监测,建立定期审价制度,逐步调整理顺价格收费水平,建立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多渠道完善投资回报补偿机制。通过合理的政府投入,减少部分企业投资;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投资运营公开透明,压缩部分企业成本;通过将财政运营补助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增加部分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依法依规配置企业一定的土地开发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广告、商铺、冠名等经营权,增加一部分企业其他经营收入。
营造公平透明的政策环境。根据行业特点和经营属性,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分行业设定技术规范,明确行业标准、服务质量和监管细则,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政策管理部门分类明确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重点政策,细化支持标准;专业公司要打破垄断,配合落实市政配套条件,按管理体制和协议约定分担成本。
三是培育主体,做优做强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运营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社会投资骨干企业引导和支持行业内骨干企业参与本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运营。对于民营企业,《实施方案》强调了“同等待遇、公平择优”的原则。其和国有企业享受同样的土地、价格、投资回报、市政配套等政策,公平地参与各领域的竞争。当然,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资金、规模等方面竞争优势不明显,对于这种情况,政策鼓励采取股份制、委托运营、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设立股权基金、债转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
四是明确路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确经济技术指标。对向社会招标、招商的项目,应事先明确项目名称、内容,经营期限,产品或服务数量(设计能力和基本服务量),质量和标准,投资概算构成,投资回报方式,价格确定及调整机制,必要的政府投资、财政补贴及政府承诺等事项,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公平参与。
规范招商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公平择优确定社会投资人。
实行清单预告制度。重大项目建设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项目推介实行集中推介与分散谈判相结合的方式,前期广泛招商信息,项目启动后选定重点意向投资人,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试点主要领域和试点项目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本市选择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和镇域供热等6个条件相对成熟的领域,开展市场化试点。下一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化建设的规模和领域。结合“十二五”规划,此次6个领域共推出试点项目126个,总投资3380亿元,拟引进社会资本1300亿元。具体内容包括:
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主要采用PPP模式;在建线路,采用“股权融资”或“股权融资+委托运营”模式;已开通线路,可采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盘活。轨道交通共12个项目,首期地铁14号线等3个项目拟引社会投资约490亿元,后续地铁7号线等9个项目拟引社会投资390亿元。
城市道路:对符合规定的国道等重要普通公路及城市快速路,可采用BT模式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项目,按市场化原则综合建设与公共交通相关的经营设施。国道110二期等3个项目,拟引社会投资约60亿元。
综合交通枢纽:对于周边土地资源丰富的枢纽项目,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将公益性的交通枢纽和经营性开发作为整体捆绑实施的一体化建设模式,通过项目法人招标或土地带条件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综合开发单位。综合交通枢纽领域共7个项目,首期苹果园交通枢纽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30亿元,后续望京西等6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超过50亿元。
污水处理:新建再生水厂按照“企业建厂、政府配网”的原则,主要实行建设-经营-移交(BOT)方式。在建和已建成的新城、镇乡污水厂,可采取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方式,在一定区域内实现规模化运营。污水处理领域共79个项目,首期郑王坟再生水厂等10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80亿元,后续新城、镇乡再生水厂等69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40亿元。
固废处理:新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主要以公共私营合作制(PPP)、股权合作等方式建设;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主要采取企业直接投资方式建设运营;新建转运站、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粪便处理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可采用社会投资人出资建设,政府采购并分期付款的方式;在建和已建成项目可采用TOT或委托运营方式。固废处理领域共11个项目,首期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等4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32亿元,后续首钢建筑垃圾处理厂等7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30亿元。
镇域供热:热源由企业以BOT模式投资建设,一次管网原则由区属专业公司投资建设,二次管网由产权单位建设。热网系统由委托运营商运营、管理和维护,实行规模化经营。镇域供热领域共13个项目,首期门头沟区斋堂镇镇区供热工程等7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5亿元,后续6个项目拟引进社会投资约5亿元。
有担心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向社会资本放开,实行市场化建设后,是否意味着价格也会随之放开?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是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改革政策中的关键一环,既关系着企业能否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对于价格在方案中有详细的设计,一方面特许经营项目应执行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他项目执行行业统一价格政策,另一方面,政府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监测,建立定期审价制度,逐步调整理顺价格收费水平,建立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之所以选择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作为市场化的重点改革领域,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本市民间投资约占全社会投资30%左右,9成左右集中在房地产业、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及商贸流通业等行业,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因此吸引社会投资的空间也较大。其次,在发展新阶段,首都城市功能完善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次,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建设涉及的方面较多,改革难度也较大。正因如此,通过推进过程中不断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形成的积累也就更有价值,为更大规模地进行市场化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打下有利基础。此外,本市其他领域(如养老、医疗、文化创意产业、体育、旅游等)吸引民间投资的政策研究也在同步展开,各领域可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该负责人表示,试点项目是从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区域、领域的专项规划目标及重点项目储备出发,结合此次《试点方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的选择确定的。具体说:一是完善城市功能,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领域,选择了一批重大项目作为市场化建设试点,就是为了发挥投资运营多元化带来的优势,不断完善首都城市功能。二是满足民生需求,相对于轨道交通领域的大项目,还选择了一些区县属的、规模较小的项目,如镇域供热项目等,这些项目虽投资额不大,但与当地居民切实需求息息相关。因此希望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切实改善民生进行积极探索。三是有代表性。在选择项目时,注重其典型性和代表性,希望通过若干试点项目的推进,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今后此类项目的实施积累经验,如苹果园交通枢纽等。
《实施方案》提出关键政策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土地使用、价格政策、投资回报、市政设计配套、基本技术经济条件、政策调整与协议变更等关键政策。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进行了分类细化设计,凡是不需要公开竞争和深入谈判确定的内容,凡是反映行业共性规律和基本要求的内容,《试点方案》中都清晰地摆出来,为社会资本进入提供公开透明、清晰可操作的制度框架。
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建设享受怎样的土地政策?该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改革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方案》分类详细设计了土地供应政策。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项目,原则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与特许经营期限一致,特许经营期满后,应连同地上物一并无偿交给政府。涉及一体化建设的项目,分情况采取协议出让、租赁、招拍挂出让等方式供地。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市政基础设施。
在政策设计中,如何从规划条件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建设项目落地?该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建设项目落地,市规划委专门研究了配套政策,对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建设项目将优先预留规划条件,加快编制专项区域规划和行业规划。其中,对于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将进一步统筹规划布局,加大协调力度,促进项目落地。
关键词:文具店;长线投资;经营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文具店其实也是一个商业潜力巨大的投资项目,尤其是在学校周围,中小学生对文具的需求量比较大。文具店为学生提供了最便捷的服务,同时,使用文具的不仅仅只限于学生,普通办公人员也需要文具等。由于文具店的经营深受学生的影响,因此,文具店的、投资、选址、经营等都需要进行一定的规划。
一、文具店的概述
文具包括了笔、墨、纸、砚等各种文化用品,这笔墨纸砚自我国古代开始,就有“文房四宝”的美誉。而文具店就是指经营各种文化用品的商店,一般情况下,文具店的商品包括了学生文具、办公文具和礼品文具等。除了上述的笔、墨、纸、砚等文具之外,还有相关的配套用品,比如小刀、笔筒、橡皮、各种宣纸、办公A4纸、文件袋、笔记本、计算器、装订机等。这些文具是学生必不可少的学习用具,比较有名的文具品牌有晨光、爱好、真彩等[1]。
二、文具店的投资价值
在经济不断发展、物质生活十分丰富的今天,文具店,这个小小的文具用品店已经逐渐被人遗忘。目前,我国最大的投资项目是房地产项目,与房地产项目相比,文具店这个项目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但是,据有关调查显示,文具店在小型投资项目中是一个隐形的冠军项目。文具店项目的投资价值可以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来看,从动态上看,政府、工厂、企业等在经营业务等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办公用品,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讲,文具店能够成为政府、工厂、企业等文具的供应商,并且成为各种文具品牌的经销商。从静态上看,文具店主要为学校的学生提供文具用品,但是如果文具店只服务于学校的话,文具店就无法长期良好的经营。
三、长线投资的概述
1.长线投资的目标
长线投资与短期投资不同,长线投资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时期,同时,长线投资不仅与投资者自身的能力有关,也与客观环境有莫大的关系。这就要求长线投资者在进行长线投资之前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长线投资方案,确定投资的目标。文具店是一个小型的投资项目,短期的利润十分微薄,因此,对文具店进行投资不可能是短期的投资。文具店的长线投资目标一方面自然是取得利润和收益;另一方面则是保持文具店能够长期的经营下去。某投资商在进行小项目的投资中,选中了文具店的长期投资,并制定了长线投资的目标,为政府、大型的工厂和企业专门供应文具用品,并成为各种文具品牌的经销商。
2.长线投资的条件
投票、证券、房地产等项目的投资进行长线投资时要考虑长线投资的条件。文具店的长线投资也一样,文具店的长线投资条件包括具有长线投资的目标和科学合理的长线投资方案;有时间能够保证进行文具店的长线投资;有相关文具店的信息条件,并且也抓住市场,根据市场规律把握文具店的长线投资机遇[2]。
四、文具店的长线投资方案
下面是该投资商进行文具店的长线投资的具体投资方案:
1.文具店的选址
首先是文具店的选址策略,对于没有长远规划的文具店投资商,进行文具店的选址时,一般情况下选址学校附近的地方,文具店的面积大约在15平方米到25平方米之间,且要把文具店的租金控制在800元以内,否则,一旦租金超过800元,文具店的经营利润恐怕就连店面的租金都不够。该投资商具有成为供应商和经销商的长线投资目标,因此,该投资商的文具店选址计划是在商业中心选择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的店面,店面的租金不超过1200元。同时,根据消费者的心理和消费对象,该店面依托了附近的学校和商务写字楼,并且避开了闹市区的店铺,有效的拓展了文具店的经营空间,减小了经营的风险。
2.装修计划
选好店面之后,该投资商的店面装修充分的考虑到了两个方面,一是文具店的整体形象,该店的整体形象与文具十分相符,整个店面的风格简单、整洁、明亮,并在光线比较暗的方位设置了灯光,通过灯光的效果弥补了文具店的不足。二是文具店根据文具的不同类型进行了分区陈列,该投资商在店面的装修前,对附近的学校和商务写字楼等进行了一番调查,确定了文具店的消费圈和消费范围,根据具体的环境,该投资者放了7个文具货架,分别按照笔、纸、办公用品、数码设备、财务用品、体育用品、礼品文具进行了分区陈列。
3.进货方案
文具店的长线投资与文具的进货方案也具有一定的关系。该投资商在文具进货方面,充分考虑到了五个进货的方案,一是平衡文具的质量与价格,由于文具的功能导向问题,因此消费者对文具用品的质量和款式要求比较高,高质量的文具其价格也相对较高,因此,投资者要找到文具的质量和价格的那个平衡点。二是利用杂牌优势,该投资商将品牌文具与杂牌文具兼顾起来,比如,有一定量的晨光文具等,同时也提供了杂牌文具,保证商品应有尽有。三是避免了品牌误区,也降低了进货的成本。四是该投资商充分的了解消费者,尤其是学生的心理把握了市场潮流。五是通过网络进货的方式降低进货的成本[3]。
五、结语
要进行文具店的长线投资,一方面要确定长线投资的目标,制定科学、详细的长线投资方案。除此之外,要保证文具店的经营效益,实现长线投资的目标,对文具店的经营管理也十分重要。一是宣传,二是营销的策略,其中营销的策略要根据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
参考文献:
[1]新龙.如何让文具品牌成为销售冠军[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1(02):9-11.
[2]老章.文具店长线投资经营方案[J].科技致富向导,2011(13):21-22.
一、大厦经营各税收筹划方案的对比
为便于各经营方案的比较,基于A的估算,假设:大厦年经营收入5000万元,B的各项费用为经营收入的25%(全部为现金支出),A与B均不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率25%,营业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契税率3%,房产税资产余值扣除率30%,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20年,计提年折旧1500万元,折现率8%。
方案一:A与B签订统一委托管理协议
A与B签订统一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大厦收入全部由A收取,并开具A发票。A将超过税后收益3000万元(A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由B公司负担)的部分作为B公司的委托管理费用,并由B开具收取委托管理费发票。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表1:本方案的总税负为1018.52万元(81.02+35.50+275+252+375,),合计净收益1231.48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2731.48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13058.12万元,现金净流量为28963.52万元。
方案二:A与B签订租赁协议
A与B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大厦收入全部由B收取,并开具B发票。B向A交纳租金,A获取税后收益3000万元(A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由B公司负担),由A向B开具收取租金的发票。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下:
本方案的总税负为1190.92万元,合计净收益1059.08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2559.08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11230.06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27135.46万元。
方案三:大厦产权过户给B。大厦由B经营
A大厦的产权过户给B,为了避免营业税,应将该大厦作为资本金的方式投入B,虽然大厦属于新建,但是近年房地产增值明显,其评估值35000万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A确认资产评估增值5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过户将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契税。B以税后利润方式支付A上缴收益,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A不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用缴纳营业税,但应一次性缴纳契税约900万元(30000x3%)。不考虑投资人股时企业所得税、契税,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下:
本方案A和B合计净收益4104.75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854.75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不考虑契税,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3525.12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62081.42万元。由于契税在第一年初缴纳,考虑契税,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1375.12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9931,42万元。
方案四:A与B签订经营协议
A与B经营协议主要条款:大厦的产权在A,经营收入在B,并由B上缴协议收益给Ao因固定资产没有归B,B企业所得税将面临税前抵扣不实,将导致每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375万元;同时,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B上缴收益每年为3000万元,应采取税后利润分配方式,以保证A不用重复缴纳营业税。B的企业所得税负担很重,必将影响B的现金流,可能无法保证按期上缴A协议收益。
A通过提取折旧的方式,每年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75万元。站在A角度考虑,大厦折旧并没有导致集团整体利益损失。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下:
本方案的总税负为957.80万元,合计净收益4292.25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792.25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3763.71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9669.10万元。
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偿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36号),上述操作存在上缴收益性质认定的涉税风险,A因让渡大厦经营权而获取固定收益,依据经营合同将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租赁业,每年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165万元(3000x5.5%),20年营业税及附加现值为1749.59万元。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5513.30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61418.70万元。
从依法纳税的角度看,确定合理的纳税主体是至关重要的,大厦产权属于A,经营收入也归入A,则大厦的折旧税前扣除就无庸质疑了。
关键词:轨道交通融资;BOT模式;PPP模式
一、轨道交通融资模式的特点
1.轨道交通的投资金额较大。轨道交通建设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金额较大、建设要求很高、施工难度也大,因此,成为城市基础建设方面最大的投资之一。目前,我国轨道交通建设每公里的建设成本一般在5-6亿元之间不等,但随着城市发展力度的加大,拆迁等相关费用的不断提高,未来轨道交通建设成本还会上升。
2.轨道交通的盈利周期较长。轨道交通建设系统中不仅土建、各种设备投资金额较大,而且其环境控制、列车牵引、站内机电设备和通信信号等相关设备日常运转的消耗也较大。在线路运营之初,通常很难弥补成本,只有当交通线路形成网络化,线路运营才可能赢利。因此,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如果仅仅依靠线路运营,则投资回收期一定较长。
3.轨道交通投资资金使用灵活性差。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设施,如线路、通信、车辆、车站等,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和高额沉没成本,一但建设完成则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这些沉没成本的补偿主要取决于轨道交通项目的客流量多少,取决于项目是否能够持久地获得收益。正是因为这种特性,如果投入时不谨慎,那么,很容易造成资金浪费,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投资效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因此说,轨道交通投资资金使用灵活性差。
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类
1.政府投融资模式。政府投融资模式是指由政府作为主要投资人,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轨道交通工程。因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基础设施项目,盈利能力低,运营后的社会效益要远远超过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无法获得较大收益,甚至可能会产生亏本,所以难以吸引社会投资。在此种模式下,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人,所以,具有融资成本低、管理体制简单等优点。但同时也不利于轨道交通单位引进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运营效率低等缺点。
2.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由政府出资进行基础的地铁路网建设,在建设完工后,通过经营业绩协议、租赁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私企参与到地铁的运营管理中。这种运作模式下,主要是通过地铁的运营实现主体市场化和多元化,提高地铁的盈利水平和运营效率。但由于地铁运营的盈利能力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私企参与的热情,所以,必须通过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来推动。
3.公私合作模式即PPP模式。PP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与私企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做为合作伙伴关系,在合同中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以共同完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及运营任务。采用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双方可以达到与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预期结果。与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同,合作双方是全程参与到项目的运作中,是完整的项目融资的理念,是一个全新模式。
4.BT模式。BT模式实际是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主要指政府作为BT项目的创建人,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来选择轨道基础建设项目的主办人,再由主办人在轨道工程基建期内组织成立一个专门负责此项目的公司进行投、融资和建设施工,在工程全部竣工后,按合同约定的事项移交给创建人并收回投资。这种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在建造时的资金压力,并且使政府从宏观上把握全局,提高了项目建设的效率。
5.BOT模式。BOT模式同BT模式一样,也是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一种,是指由政府和第三方通过制定特许经营权协议,在一定的期间内,将轨道交通基础建设授权予第三方作为特许经营权项目成立专门的公司,由此项目所成立的专门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营运和后期的维护管理,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将其移交给当地政府,同时,给予一定期间的经营盈利。即所谓的“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三、BOT模式和PPP模式的方案和风险管理分析
1.BOT模式的方案和风险管理分析。BOT模式要从特许经营公司的组建开始,在特许经营公司的组建上,必须符合法律和运作方案的要求,还应考虑公司的背景和管理等方面,以便于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制定特许经营期限,在整个建设和经营期内,此项目公司绝对控股,同时也自担风险。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只是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基础工作,其他的一律由第三方组建的本项目公司负责。采用先进的“地铁+物业”的成功模式,把沿线的土地开发出来,最大化沿线土地的价值,借鉴第三方的先进管理技术和土地开发方案,开发建设沿线地。
风险管理也是整个BOT模式管理的重要环节,怎样能把轨道项目的风险合理分担,使利益达到最大化,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在风险分担的原则上,主要是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他的一方;在风险分担的整个过程中,要坚持责、权、利平衡的原则,即风险承担者一方面有承担控制、处理风险的责任和权利,同时也要保证其能获得风险控制后的收益。同时,对于所承担的风险要有上限原则。
2.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的方案和风险管理分析。PPP模式实行多元化投融资原则,可以选择二家公司作为主要社会投资者,以公交公司、各区投资公司等做作为辅助投资,以这样的多元化设置,减轻各企业承担的经济压力和风险。同时,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地铁建设公司,政企分开,借助投资者成功的地铁运营理念和专业化的建设公司提高轨道交通的质量和经营效益。在实施时,应将轨道交通和城市的具体规划相结合,即:城市具体规划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规划同步;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运营,与监管方案同步。
和BOT模式一样,风险管理也是PPP模式成功运行的重要任务,风险分担是在不破坏项目经济平衡的前提下,将轨道交通项目运作周期内的全部风险,在政府和私企间进行合理、有效的分担,贯穿于轨道交通项目的全过程,在项目风险的初步分配阶段,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风险分担方案,苏州市政府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城市总体区域规划设计、客流预测等相关工作,做好设计方案,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建设阶段中,要体现招标的重要性,明确工程质量标准。(作者单位: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刚,庄焰.地铁项目融资模式研究[J].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