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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multilayer residence building by public stair solve perpendicular traffic, is a very typical cities set hous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tructure of the multilayer residence building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has analyzed multilayer residence building structure in some important parameters calculation of rational selection.
Keywords: multilayer residence building structure status important parameters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住宅建筑按其层数分为:低层、多层、和高层三类。我国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中明确规定: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 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多层住宅建筑是借助公共楼梯解决垂直交通,是一种极具代表性的城市集合住宅。
一、多层住宅建筑结构的发展现状
1、多层住宅建筑结构的特点
多层住宅在我国目前新建或正在建造的城镇住宅中占90%以上,与中高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相比,有一定的优势:(1)在建设投资上,多层住宅公摊面积少,不需要像中高层和高层住宅那样需要增加电梯、 高压水泵、公共走道等方面的投资,物业费也较低,整体的性能价格比高,因此得房率比较高。(2)在户型设计上,多层住宅户型不仅结构设计成熟、设计空间大,而且居住舒适度较高。通常采用砖混结构,建材可就地生产,可大量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因此,多层住宅造价较低,价格适中,易于被普通消费者接受。(3)在结构施工上,多层住宅通常采用砖混结构,同时又比高层住宅建设工期短,一般开工一年内即可竣工,因而多层住宅的建筑造价一般较低。
但是,多层住宅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底层和顶层的居住条件不算理想,底层住户的安全性、采光性差,厕所易溢粪返味;顶层住户因不设电梯而上下不便。此外屋顶隔热性、防水性差。(2)难以创新。由于设计和建筑工艺定型,使得多层住宅在结构上、建材选择上、空间布局上难以创新,形成“千楼一面、千家一样”的弊端。如果要有所创新,需要加大投资又会失去价格成本方面的优势。多层住宅的平面类型较多,基本类型有梯间式、走廊式和独立单元式。
2、几种常见的多层住宅建筑结构体系
(1)混凝土空心砌块多层建筑体系。混凝土空心砌块多层建筑体系在我国发展迅速,并形成相当规模的砌块生产能力,砌块生产已“供大于求”。与此同时,混凝土空心砌块多层建筑体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混凝土空心砌块自重大,由人工采用人工砌筑的劳动强度大,不符合建筑工业化的方向;砌筑工艺存在不足之处:很薄的砂浆在空心砌块上铺设很难粘结密实和牢固,影响整体强度;雨水容易从砂浆缝隙渗入,如果双面抹灰,又大大增加抹灰量;并且在光洁的砌块上抹灰难度很大,易空鼓、开裂;在砌块内放置钢筋、建筑混凝土等工艺复杂,质量无法检验。
(2)框架轻板结构体系。框架轻板结构多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内外墙均为非承重墙。可用陶粒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或其它非粘土砌块以及陶粒混凝土轻质两面光条板、 3E板等等做内外墙。
(3)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内外墙全部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目前已开发出多种配套的外墙保温体系。这类结构体系,亦可以把外墙做成预制墙板在现场预制生产后就地安装。
(4)用多孔粘土砖或非粘土砖代替实心粘土砖的多层建筑体系。用多孔粘土砖或非粘土砖代替实心粘土砖的多层建筑体系在我国的发展比较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粘土多孔砖仍需要大量的粘土,少用粘土有限;不能用于承重墙;由于涉及原材料及投资前景等问题,生产厂家不敢下决心扩大规模,制约了其发展;灰砂砖由于抗剪强度及其与砂浆的粘结性能不佳,影响其大面积推广使用。
(5)革新“外砌内浇”体系。采用革新“外砌内浇”体系就是将外墙粘土实心砖改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仍为钢筋混凝土墙体(一般为140~160mm厚),用大模板施工。
二、多层住宅建筑结构计算中几个重要参数的合理选取分析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第3.6.6.4条指出,所有的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通常情况下,计算机的计算结果主要是结构的自振周期、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弹性层间位移(包括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和弹塑性变形验算时楼层的弹塑性层间位移、楼层的侧向刚度比、振型参与质量系数、墙和柱的轴压比及墙、柱、梁和板的配筋、底层墙和柱底部截面的内力设计值、框架一抗震墙结构抗震墙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与总地震倾覆力矩的比值、超筋超限信息等等。
为了分析判断计算机计算结果是否合理,结构设计计算时,除了有合理的结构方案、正确的结构计算简图外,正确填写抗震设防烈度和场地类别,合理选取电算程序总信息中的其他各项参数也是十分重要的。现以空间有限元分析与设计程序SATWE为例,结合施工图审核校对中发现的问题,来说明有关参数如何合理选取。
1、结构的抗震等级
在工程设计中,多数房屋建筑按其抗震设防分类属于丙类建筑,如民用住宅、办公楼及一般工业建筑等等,其抗震等级可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的高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2确定。而电讯、交通、能源、消防和医疗等类建筑以及大型体育场馆、大型零售商场等公共建筑,首先,应当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标准》确定其中哪些建筑属于乙类建筑(可能还有甲类建筑,本文不涉及)。乙、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均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对于乙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0――80时,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列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所谓抗震措施,在这里主要体现为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2确定其抗震等级。例如,位于80地震区(如北京)的乙类建筑,应按90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2确定其抗震等级为一级;当80乙类建筑的高度超过表6.1.2规定的范围时,还应经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如北京某大型零售商场和某三级医院的门诊楼本属乙类建筑,但设计人员错当成丙类建筑来设计,使建筑物的抗震能力降低,不得不对设计计算做重大修改。
2、地震力的振型组合数
地震力的振型组合数,对高层建筑,当不考扭转耦联计算时,至少应取3;当振型数多于3时,宜取3的倍数,但不应多于层数;当房屋层数2时,振型数可取层数。对于不规则的结构,当考虑扭转耦联时,对高层建筑,振型数应取9;结构层数较多或结构刚度突变较大,振型数应多取,如结构有转换层、项部有小塔楼、多塔结构等,振型数应取12或更多,但不能多于房屋层数的3倍;只有当定义弹性楼板,且采用总刚分析,必要时,振型数才可以取的更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指出,合适的振型个数一般可以取振型参与质量达到总质量的90%所需的振型数。 SATWE等电算程序已有这种功能,可以很方便地输出这种参与质量的比值。有些设计人员不大重视电算程序使用手册的应用,选取振型数时比较随意,这是应当改进的。此外,由耦联计算的地震剪力通常小于非耦联计算,仅当结构存在明显示扭转时才采用耦联计算,但在必要时应补充非耦联计算。
3、结构周期折减系数
框架结构及框架一抗震墙等结构,由于填充墙的存在,使结构的实际刚度大于计算刚度,计算周期大于实际周期,因此,算出的地震剪力偏小,使结构偏于不安全,因而对结构的计算周期进行折减是必要的。但对框架结构的计算周期不折减或折减系数取得过大都是不妥当的。对框架结构,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6――0.7; 砌体填充墙较少或采用轻质砌块时,可取0.7――0.8;完全采用轻质墙体板材时,可取0.9;只有无墙的纯框架,计算周期才可以不折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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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规范和有效指导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JJ013—2004)》(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性建筑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活性建筑是指居民住宅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卧室和大、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老年公寓、休(疗)养院住宿楼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新建生活性建筑间距除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消防、防灾、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文物建筑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因素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第五条根据城市建设形成的历史情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将城市生活性建筑日照间距分为四个地区(见附图)。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住宅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第二章日照间距规定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的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与相邻住宅的间距(原位置、原面积、原层数、原高度翻建建筑物除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平行布置时的住宅正面最小间距按照下列建筑间距系数控制,且计算间距最小取值不得小于15米。
1、朝向为正南向的,建筑间距系数一类地区不得小于1.4;
二类地区不得小于1.5;三类地区不得小于1.6;四类地区不得小于1.9(其中头屯河区、东山区、机场地区建成区改造建筑物日照分区按三类地区执行);
2、朝向为南偏东或者南偏西的,建筑间距系数可根据不同方位折减系数换算。
(二)垂直布置时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低层住宅之间、低层与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8.0米;
2、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0.0米;
3、低层、多层住宅与中高层、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3.0米;
4、中高层住宅与中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5.0米。当中高层住宅遮挡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时,不得小于20.0米;
5、当建筑正面之间遮挡面宽超过16.0米时,视为平行布置,按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三)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最小间距,当相互夹角小于60时,按平行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当相互夹角大于60时,按垂直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朝向的确定,以被遮挡住宅为准,按窄端最小距离计算间距。
(四)并列布置时的山墙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低层、多层住宅与低层、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6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或开门的,不得小于10.0米;
2、中高层、高层住宅与低层、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9.0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或开门的,不得小于13.0米;
3、中高层、高层住宅与中高层、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3.0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或开门的,不得小于15.0米。
第八条高层住宅与相邻住宅的间距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满足对住宅日照计算要求,具体计算规定由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二)高层住宅与各类住宅平行布置时,南北向建筑间距最小值为30米,东西向建筑间距最小值为27米;
(三)高层住宅与中高层、高层住宅垂直布置时的间距应大于或等于15.0米。如垂直山墙面宽(含阳台)大于16.0米,每增宽1.0米,相应间距递增1.0米,如超过20.0米以上(含20.0米),按前两款执行;
(四)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最小间距,按照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执行;
(五)并列布置时的山墙最小距离,高层条式建筑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得小于消防间距要求;高层塔式建筑与高层塔式住宅之间南北间距不得小于24米,东西间距不得小于20米;
(六)新建高层建筑的裙房高度不超过24米的部分,按多层建筑规定计算间距。
第九条建筑间距符合本规定,但小于建筑防火间距时,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新建不规则平面的住宅,根据建筑水平投影的宽度确定的长边、短边分别以最突出部分(含阳台)按面墙和山墙计算与相邻住宅的相对距离。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水平投影宽度超过16米的,视作平行布置;水平投影宽度小于16米的,视作垂直布置。高层住宅水平投影宽度超过20米的,视作平行布置;水平投影宽度小于20米的,视作垂直布置。
第十一条建筑与相邻托儿所或者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及卧室、大、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老年公寓、休(疗)养院的住宿楼等有日照要求的特殊建筑的间距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与被遮挡特殊建筑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满足对特殊建筑日照计算的规定要求;
2、当建筑与被遮挡特殊建筑平行布置或者夹角小于60非平行布置时,特殊建筑的正面间距可以比照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但托儿所或者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及卧室、医院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用房、老年公寓的间距系数按增加0.3计算,大、中、小学教学楼的间距系数按增加0.15计算。
(二)建筑与相邻特殊建筑的间距应当符合最小间距规定。建筑与相邻特殊建筑的最小间距比照第七条第(二)、(三)、(四)项以及第八条第(二)、(三)、(四)、(五)项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建筑遮挡生活性建筑阳光时,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生活性建筑与其他建筑相邻或混合布置的建筑间距,按消防、环保、视觉卫生、抗震和日照等要求择宽确定。
第十四条沿街建筑间距控制按照已获批准的规划实施,并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
第十五条相邻建筑存在地势高差的,可根据相互关系进行适当折减。
第三章建筑退让边界原则
第十六条建筑间距由相邻建筑物产权者双方共同退让,原则上负责退让自身建筑高度规定计算的一半建筑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与非高层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非高层建筑物只负责退让自身建筑高度的规定计算一半建筑间距,其余部分由高层建筑负责退让;多层居住建筑位于北侧的,其退让的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2米。
第十七条沿街建筑物邻街一侧建筑间距的计算,从规划道路中心线起算,并符合道路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用地边界外侧为城市道路、河道和绿地的,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点规定的退让城市道路、河道和绿地的要求进行退让。
其他建筑类型或者布置形式退让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由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确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05年7月18日起施行。
本规定有关名词解释
1.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间距。
身处室内空间,建筑室内环境由顶棚、地面、立面墙体,以及窗户构成,其中的顶棚、地面与立面墙体都属于可控空间环境,其色彩、材质都可以根据建筑空间使用者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而窗户通透呈现的多为户外相邻建筑的立面,其色彩、材质都是不易根据个体需求更换的。在设计空间使用人员构成复杂的多层住宅时,环境色彩就需要考虑得更为周全。综合考虑色彩构成因素及建筑设计因素,多层住宅建筑立面色彩与室内色彩的关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定位。
(1)建筑立面色彩对于室内空间的环境色影响。多层建筑群落有一定的楼间距设计规范要求,一般情况下,相近建筑之间会有一定的色彩环境因素影响。例如,室内空间的墙体、顶棚都是白色的,仔细观察会发现原本白色的墙壁会呈现一定的色彩倾向,那就是相邻建筑立面色彩的映射。建筑立面色彩的环境色构成在实际设计中有较强的视觉影响力。从色彩三要素来定位色彩的视觉效果,色彩纯度较高、明度较低的颜色不适用多层建筑立面,比如大红、熟褐、深蓝这类颜色,本身的视觉冲击力就很强,对于相邻建筑的室内会有较强的环境色影响,空间中会有较强的色彩映射,以及相关联的色彩混合。色彩纯度较低、明度较高的颜色在多层建筑设计中的适用性则更为广泛,比如米色、浅灰色这类颜色,属于空间意义上的背景颜色,对于相邻建筑的室内影响也较弱。
(2)建筑立面色彩与室内空间色彩的调和。作为住宅类别的多层建筑设计,室内空间的视觉感受是十分重要的,建筑立面色彩填窗而现,构成了室内空间色彩的一部分,由此,设计时需要考虑立面色彩的可调和性。在目前市场提供的商品房销售房源中,可分为精装房与清水房两部分,精装房的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与室内色彩设计是施工的共同体,是可调可控的,设计时以建筑风格为统领,色彩基本是在同一色彩相貌,相近明度、纯度的区间内;清水房的建筑立面色彩要考虑对于各种室内装修风格的兼容性,设计时要从建筑风格出发选择色彩相貌,然后调试色彩的明度、纯度至中性色彩感受的范围内,这样的色彩可搭配的元素较多、适用性较强。
2多层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与园区景观
置身室外,视觉上的建筑空间环境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建筑立面的整体色彩,另一部分是建筑相关的景观色彩。两者对比、调和,共同形成多层住宅的园区景观色彩氛围。以绿化较多的园区景观为参照。植被树木在春夏秋三季呈现绿色调,冬季落叶则呈现棕褐色调。在考虑建筑与景观主色调的搭配时,不宜选择互补色范畴内、色彩对比关系强烈的颜色来搭配。以绿化较少、人造小品较多的园区景观为参照。设计时要整合景观主色调,然后考虑建筑立面色彩与景观色彩的搭配关系。由于两大块的色彩都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所以设计发挥的余地较大。多层住宅建筑色彩的设计要依托于其园区景观的风格定位,选择色彩相貌,在建筑与景观的色彩对比、色彩调和关系中选择色彩相貌,调适色彩明度,确定色彩纯度。
3多层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与城市规划
3.1多层建筑立面色彩的群化
色彩的小面积与大面积的视觉冲击力是截然不同的,从城市地块规划及项目整体性考虑,多层建筑所构成的居住区一般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其建筑立面的色彩延展、群化之后的可视面积也是较大的,这样就需要考虑其构成的心理影响力。每一种色系都具有独特的色彩表现力与影响力,在同一色系中色彩的明度与纯度的变化又是多元的。在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中要遵循选定色彩、调试色彩、色彩搭配、群化扩大的步骤,循序渐进的推进色彩的选择定位。在初步选定建筑立面色彩后,再反之从空间体验者的角度感受群化后的色彩氛围,最终确定主色调及具体色彩构成元素。
3.2多层建筑立面色彩的群化与城市规划
(1)多层建筑立面色彩群化与城市规划的色彩关系。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人文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条件制定适宜城市整体发展的计划,从而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工作。与之相对应,不同区域的建筑会有各自功能性的色彩表现。建筑的色彩总是要有其功能、风格、适用人群的定位表达,这样就要求在建筑立面色彩设计时要宏观考虑城市规划对于建筑所属区域、地块的功能形象定位,找到表达功能相呼应的色彩进行建筑立面设计。
(2)多层建筑立面色彩群化与城市规划的风格协调。不同的城市由于其所属国家、所处地域、居住人群、历史文化等因素的不同会有独特的风格面貌,每个城市的独特性格可以由色彩来构建印、表达。在多层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前期,要综合考虑政策性、文化性的总体要求,在色彩定位中做到个体精彩服从整体风格。
4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心理影响力
建筑是抽象的艺术,建筑色彩更是抽象的视觉表现因素,建筑色彩由其广阔的空间面积、围合的空间氛围,以及与自然光线的复合变化决定,对于人们的居住感受有着潜移默化、印象深刻的覆盖性影响。色彩作为独立的符号因素,以视觉示人,形成氛围、给人感受。不同的色彩搭配又会产生新的视觉形象、衍生出丰富的表现可能性。我们认识到的色彩是剥离了形象、体积、空间、质感等因素而独立存在的视觉符号,有相当的影响力,同时也有很强的可塑性。
5结语
【关键词】多层住宅建筑;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
一、多层住宅建筑给排水施工的宏观施工过程技术要点
1、套管预埋和孔洞预留阶段
一般来讲,在普通多层建筑开始施工到封顶的工程期间,管道施工不会参与其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在与其他工作交叉进行,会造成管道的损坏、堵塞等问题,最终影响施工质量。而这一阶段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对未来要进行的管道施工进行孔洞预留与套管预埋。这一施工阶段需要注意的技术指标包括:l)以土建施工为基准,高度配合土建施工进度;2)制作套管时要严格以施工图集为标准,严禁随意更改;3)预留的孔洞与套管 预埋一定要位置准确,不能随意增减;4)在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
2、制作与安装干管和立管的阶段
在住宅建筑整体封顶之后,开始进行粉刷墙面和找平地面工作,这个阶段的给排水安装公司仍需与土建方面调整配合,主要进行给排水干管和立管的施工。这一阶段的技术要点有:l)管道制作特别是镀锌钢管的套丝质量要严格控制,管道连接接口要严密;2)为保证立管安装的垂直度,安装前必须吊垂线。;3)管道安装要符合施工标准;4)塑料管道须安装伸缩节,排水立管上按照规范设置检查口; 5)为防止杂物进入,立管安装过程中,要做好上端立管口的防护。
3、试验和吹洗阶段
为了确保管道系统的严密性,在管道安装完成后,需要对管道进行试验,同时要进行吹洗,以达到一定程度上的卫生标准。管道的试验包括:给水管道的压力试验、排水管道的灌水试验、排水管道的通球试验。试验的目的是找出问题,快速整改,再次试验,合格验收。
4、设备和卫生器具的安装阶段
在管道严密性试验与吹洗结束后,要进行设备与卫生器具的安装工作。这一阶段之所以在施工过程的组后,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相关设备与器具,很多时候卫生器具属于贵重物品,需要更严格的保护、防盗等等。另一个角度,也是防止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害。除此以外,设备与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角度都要符合相关标准,牢固耐用。
5、为金属管道做油漆与防腐阶段
这是整个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收尾阶段,这一阶段至关重要,能够防患于未然。主要进行的工作是为消防给水管道涂刷红丹防锈漆,为金属支吊架进行防锈、镀锌处理,所有埋地铺设的引入给水管,如果是金属材料的管道,必须做防腐处理。
二、多层住宅建筑给排水施工的具体技术问题处理
1、给排水立管的敷设
具体操作方法有以下几种:
1)明装:这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敷设方式,一般采取在厨房或者卫生间的墙角处进行敷设。它的优点是施工方便,但缺点是管道外露影响房屋美观。
2)明装在建筑物处:将管道敷设于住宅建筑的外墙阴角处。这种方式的优点同样是施工方便,维修方便,但它仅适用于南方,冬季如果温度低于零摄氏度的地方就不可使用,容易造成管道冻裂,影响使用。
3)管道井内敷设:这种方式是在卫生间设立集中管道井,所有给排水管道都集中布置,使得卫生间整体较为美观,但缺点是管道井的设立占用的了卫生间的面积,如果出现故障维修业相对较为困难。所以,这种敷设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如果住宅面积较大,卫生间剩余空间较多,美观因素较为主要时可以采用,可以提高卫生间的使用质量。如果卫生间本身较为狭窄,从实用角度讲应采取其他敷设方式。
2、给水支管敷设
住宅给水管普通采用暗设,这是因为住宅给水支管管径de≤32mm,材质为塑料,呈弯曲状态。给水支管敷设的方法分为:
方法一:在墙砖中暗设。铺设管道时,在墙面开凿管道槽,管道槽的宽度是所铺设管道外径加20mm,然后将管道直接嵌入到管道槽中,并用管卡固定。
方法二:如果所铺设管道的直径小于20mm,可采用暗设于地面找平层中的方式。施工方法是在地面上开凿管槽,管槽的宽度是给水支管外径加10mm,深度为外径的一半,同样将管道嵌入后,用管卡固定。
3、排水支管敷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住宅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管不宜穿越楼板进入他户,所以,传统住宅建筑中排水管道多横设在下层的楼板顶部,下层住户通过做吊顶进行美观化处理。这种方式比较便于管道维修,但在实际生活中,邻里之间往往因为排水管道渗漏等问题造成各种不必要的纠纷,除此以外,上层住户如果夜间使用卫生间会产生噪音,互相干扰,这对居民生活的舒适度越来越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可采用以下方式:
1)可以提高卫生间地面,地面架高150mm,在排水立管上预留接卫生器具的三通口,由住户根据需要在架高空间内敷设排水横管。
2)采用下沉式卫生间,将卫生间楼面下沉350mm,所有卫生器具的横管都暗设在下沉空间内。
这两种方式,可以很好的避免排水横支管不入他户,避免邻里间纠纷。
4、给水管道减压降噪
随着城市管网设计的日趋合理,部分城市的的自来水压力比较高,尤其是多层住宅建筑三层以下部分,管道压力高、水流速度快,易引起管道震颤产生噪音,用水高峰期会影响高层住户用水。针对这一现象,可以使用分户水管,并设置橡胶曲挠接头,低层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节流塞等减压装置
5、地漏设置问题
排除地面积水的重要附件是地漏,在普通多层住宅中,一般将地漏设置在卫生间,厨房中较少设置,因为厨房产生积水较少。如果在厨房中设置地漏,长时间得不到使用,容易造成管道中的臭气进入室内,污染室内空气。
6、空调凝结水管道的敷设
随着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多的局面选择安装空调,空调的使用会产生凝结水,凝结水的自由散落会污染建筑墙面及地面,也成为引起邻里间纠纷的不必要因素。在给排水管道的设计安装中,要预留空调板并设计凝结水排水管,排水管不宜与雨水井直接相连,避免因雨水井堵塞而造成合用管道内雨水沿凝结水管倒灌进入底层住户。
7、家用热水器设置问题
在没有设置集中热水供应的住宅建筑中,预留安装热水供应的设施是必要的。家用热水器的安装,涉及到冷热水管道的布置。家用热水器一般有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和电热水器,一般安装位置都在卫生间、厨房内,在建筑给排水设计时应预留出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和冷热水管道的接口。
三、结语
综上所述,多层住宅的给排水工程,在整个住宅施工中并非困难的环节,但它举足轻重,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度较高,直接影响居住舒适度。作为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该在经济、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摸索新方法,寻求新路径,提出更为创新、科学的给排水设计方案。同时要兼顾提高效能原则,在管材的选用,配件的设置上,体现经济原则,逐步实现以人为本的建筑设计理念。
参考文献
【关键词】楼梯间;多功能;空间环境;细部构造;建筑师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是一项非常具体和十分繁琐的设计工作,它虽然依据于扩初设计或方案设计,但施工图设计更强调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具体性及工程施工阶段的可实施性以及工程交付使用后的适用性,它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文件,也是最艰难的设计阶段。任何扩初设计和方案设计都会遗留大量问题于施工图设计阶段,不论是功能上的还是构造上的或是专业之间的各种问题,都得由施工图设计阶段加以研究协商解决。所以,作为一个好的建筑师一定要具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设计能力,要善于掌握和运用最简单,最合理,最科学,最适用的设计方法解决各种遗留问题,从而更好地做好施工图设计。以下是我对住宅楼梯间细部构造的几点分析,供大家参考。
1、多层住宅楼梯间窗台高度及窗高问题
很多住宅的建筑设计对其楼梯间开窗问题不够重视,不但给居住者造成生活不便,也没能充分发挥出楼梯间所应具有的潜在使用功能,其结果往往是一味开高窗和开小窗,让人倍感昏暗和无法方便开启窗扇通风换气(见图1),把楼梯间看成了单纯的交通空间,从而大
大降低了楼梯间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特别是一梯三户的老五二户型,其中间住户因没有北向房间,就更依赖于楼梯间的开窗了。我认为在确保安全和设备设置的前提下,设置500-600mm高的窗台是最适用的(见图2),第一能为行人提供最实际最直接的生活方便,特别是老,弱,病,残者,使他们能够轻易摸得着和看得见。第二可最大限度地提供良好的观看视角,采光通风都好。第三也可缓冲一下上下楼行人的疲劳程度,还可摆放花盆美化楼梯间环境,在老龄化的社会就更显重要。建议有条件的多层住宅楼梯间尽量设置低窗台和高形窗,其窗型尺寸尽量采用1200x1800mm或1500x1800mm为好,这种瘦高窗形从立面看上去也很好看,要比横扁窗好看和适用得多,建筑设计要从根本上改变对楼梯间的传统看法和做法,别错把楼梯间看成单纯交通空间,应设计出使用舒适,感觉良好,环境优美,更加适用的楼梯间[1],建筑设计必须认真对待这一环节,这也是建筑师最基本的职业责任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
2、住宅单元出入口处两个高度问题
2.1 住宅单元出入口楼梯段第二跑的折板位置问题
有很多住宅楼梯段第二跑的折板设置在单元第二道门处,简称下折板式设计,这么做我觉得不太好,会造成此处局部空间压抑感太大,特别是当住户搬家和购置大件家俱时更不利于搬运,建议应设置上折板为好,这样做不但解决了压抑感而且还为二层住户加大了分户门到梯段边缘的水平距离,不但感觉上非常之好,防摔安全性也随之大大提高。上折板和下折板对结构专业来说没有什么技术问题,只是建筑师应该事先提出,多加思考,从室外到室内本来反差就大,设计时应特别注意这些关键部位的局部构造处理,要时时刻刻把人的感受和生理要求放在心上,选择最佳做法,体现完美效果[2]。
2.2住宅单元出入口楼梯缓台梁的高度问题
一些住宅的单元出入口二道门处梁下净高不够2000mm(见图3),严重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原因就是楼梯缓台梁的高度控制和地面面层装饰厚度带来的问题,通常该处楼梯缓台梁的高度为250mm,(结构净高)也有设计做300mm高,还有做350mm的,一般情况下建筑师也常常忽略梁下装饰抹灰20mm厚,再加上地面铺装地面砖或石材时又曾高了30-50mm厚,这就导致了规范要求的2000mm净高无法保证,这种现象确实很多。虽然建筑图标注的是地面面层成活高度,但结构设计时也会出现不交圈,施工时又会出现偏差等问题,所以高度就不够了。经调查有很多住宅楼梯间二道门处梁下净高只有1850-1900mm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身高也在不停地增长,1800mm以上的青少年也越来越多,这个问题建筑师必须给予高度重视[3],认真对待,首先有效控制缓台梁高,根据工程需要也可考虑设计宽扁梁或无梁板式构造,技术上也没有问题,从而确保关键部位的尺寸空间,建筑专业过条件图时要认真计算核对确保高度,专业交圈时也要认真核对,工程施工时更要现场对照,决不能本专业设计完了就什么都不管了。
3、住宅楼梯踏步两个问题
3.1住宅楼梯踏步横向端部感观和卫生构造问题
现在楼梯踏步设石板材的做法越来越多,有很多住宅的楼梯段踏步只考虑了正向踏步板的挑出却没考虑横向端部踏步板的挑出,其结果造成感观不好和拖擦楼梯时产生尿墙现象,导致楼梯间污染,也影响美观。正确的做法就是正面和侧面都应设计挑出,即美观又卫生适用,施工并不费事,也没增加造价。另外,楼梯段的背面斜棚也应有区别主墙面装饰颜色,要与梯间墙面产生变化,用以减轻行人的视觉疲劳和上下楼转圈所产生的乏味,从而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一点小小的改变就能带来很大的良好效果,建筑师何不为之,建筑设计就得从细微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3.2住宅施工图中楼梯踏步高度标注问题
楼梯是建筑施工图设计中的非常重要部分,因为它不但是正常交通使用的必经之处,同时它也是防火疏散,空间转换的重要建筑构造组成,楼梯也是衡量建筑舒适度的重要部位。但很多施工图设计对楼梯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是在其防火疏散上考虑了,对楼梯设计的深度和广度缺乏足够认识。就拿楼梯段踏步高度划分来说吧,大量的设计只给了一个总高度让施工方自己去等分,这样的作法就太不负责任了,如果按此方法等分大量踏步都得是小数点后边两位零散数,图面不好看不说,土建支模施工时根本就做不到,最后就只能由施工单位自行草率处理了。正确的做法就是消灭小数点,充分细化,自然连续,如:当住宅层高为2900时,其每一梯段的划分应表示为(161x8)+162=1450,绝不能出现等分写法,就算是标准的整数高度也要具体写出,(150x12=1800)这样写才对。任何楼梯踏步高度都应当认真研究,仔细推敲,在建筑设计评优时也经常查看楼梯细部构造的,梯段分数就是其中之一,这也是衡量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的一个具体体现,建筑师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结束语
以上几点问题从建筑构造做法上和专业之间配合上都没有什么技术困难,只是要求设计人员应具有认真负责的职业责任心和扎实过硬的专业技能,作为一个优秀的建筑师就是要让其建筑设计成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要科学,合理,适用,充分体现出建筑设计为人服务的最高理念和宗旨[4],住宅建筑设计正是检验建筑师对建筑设计理念理解程度的最好方法,住宅建筑设计非同公共建筑设计,空间有限,寸尺寸金,必须计较,不能有半点忽略和浪费,住宅建筑设计关系千家万户,量大面广,必须重视,作为一个优秀的建筑师并非一定要设计出什么宏伟大作,能把身边最普通,最常用,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住宅设计做好就很了不起了。
参考文献
[1]周海霞 关于多层住宅楼梯间设计问题浅见 [J]. 陕西. 陕西建筑, 1998.02.
[2]方海伟 浅谈住宅建筑的楼梯设计 [J]. 北京.大众科技, 2010.06.
[3]艾思平 多层住宅双跑楼梯设计中几个问题奥和研究[J]. 安徽.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11.02.
[4]程述成 楼梯[CIP]. 北京.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009:16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