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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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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范文第1篇

【摘要】现今,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程度较低,运作方式较简单,但随着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张,现有的法律政策和监管政策无法对其产生约束。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防范对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增强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对我国影子银行的适度监管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影子银行;发展前景;防范对策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影子银行的发展虽然已经日趋成熟,但影子银行起的负面作用却不可忽视,尤其是影子银行在美国次贷危机中发挥的负面影响,使人们认识到影子银行隐藏的风险。近些年,我国开始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但金融抑制现象仍比较严重。我国影子银行因其逃离监管的特点而服务较为灵活,担保业务、信贷业务、信托业务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不仅能满足资金市场上的融资需求,而且也能缩小官方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差距。影子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发展迅速,虽然在我国还没有造成严重的经济危机,但是其中蕴藏的风险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前景

影子银行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而仅仅依靠传统商业银行体系是不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从资金需求者的角度来说,资金需求者从传统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过程繁琐、对其提交材料真实性的审核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这种方式很难及时获得融资;而从资金持有者的角度而言,银行存款虽然安全有保障但利率较低,与影子银行的理财产品相比,获得的收益相对较少。综上所述,我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满足了资金市场的货币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增长,提高了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还解决了传统商业银行不能满足投资者需求的难题,扩大了信贷业务的范围。

三、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特征

与西方发达国家影子银行所具有的特征相比,我国影子银行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经济环境下发生了“基因突变”,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

(一)对商业银行的高度依赖性

与国外影子银行不同的是,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是依附在传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我国影子银行的大部分业务是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等传统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但是这些业务的实际操作者却是传统商业银行设立的子公司或特殊部门,我国的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二)零售性融资特点

我国的影子银行主要通过零售渠道向居民和企业销售理财产品进行融资,银行基本上是依靠服务性和安全性来增加储蓄,因此,投资稳健并且收益高的理财产品会受投资者的青睐。特别是2015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公布以来,很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上升的趋势。这类理财产品的营销完全是通过商业银行网点公募的形式进行零售,投资门槛相对较低。

(三)杠杆率低

我国影子银行具有较低的杠杆率。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扩张和杠杆率管理较为审慎和严格,导致金融创新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程度较低。从整体上来看,中国影子银行的业务链条和资金利益链条相对较短,杠杆率相对较低,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整体较小且可测可控。

(四)运作规模简单,创新程度低

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源于金融创新,扩大了间接融资的渠道,是对商业银行传统贷款业务的替代,另外,我国影子银行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业务和运作规模简单、金融产品创新和结构复杂程度较低等,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隶属于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范围,基本是围绕信贷资产的替代展开。虽然在发展程度上远远不及国外影子银行,但从本质上讲,我国影子银行业务与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具有结构融资的性质。

四、我国影子y行自身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建立借贷市场资信审核系统

建立借贷市场资信审核系统也是影子银行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有效措施。在审核之后,可以对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但要继续保持对其实时监控和披露,提高企业的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经营风险。同时,借贷市场资信审核系统可以提高借贷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及逆向选择的风险。

(二)建立风险备付金制度

我国影子银行在正常运作的时候可能出现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建立风险备付金制度。随着长期货币需求者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的扩大,有梯度地提高风险备付金率或风险备付额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也做相应的限制。风险备付金制度的建立,对货币需求者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可以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加快影子银行产品创新与开发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快影子银行产品的创新与开发。由于我国影子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存在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所以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是很大,在市场上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市场地位得不到保障。只有在产品上进行金融创新与开发,设计出满足广大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的理财产品,才能抢占金融市场份额。

五、意义

一个国家的投资环境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开放程度,它标志着一个国家进步的潜力。出于资本的逐利性,市场上出现了比影子银行更难控制的非法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等的盛行带来了巨大的资产泡沫,对宏观调控的调控来说也是一块绊脚石。但是,如果只是单方面抑制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投资需求,反而会激发居民的不满情绪甚至造成社会的不安定。所以,针对影子银行的改革完善是必然的。

从理论意义上讲,第一,梳理我国影子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助于适度提高我国金融开放的程度、提高金融业运行效率以及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详细分析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可以引起人们对影子银行风险的关注;第三,从我国影子银行自身和金融体系防范风险两个角度,提出相应的减小风险的对策,对发展我国金融创新理论和完善行为金融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从现实意义上讲,通过对新型创新工具的探讨,引起了人们对金融创新的思考,丰富了我国影子银行的相关理论。

参考文献:

[1]李扬.影子银行体系发展与金融创新[J].2011

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子货币;货币乘数;货币供给;货币政策

1. 引言

电子货币是适应时代需要的一种新兴的电子化货币,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个较权威、统一的定义。本文以国际上较为权威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电子货币的定义为基础,认为电子货币是由一定主体发行的,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制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为手段,并通过网络系统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其流通和支付功能的新型支付手段。对于电子货币的发展带来的影响,BIS分析了影响电子货币发展的因素,电子货币对货币供求、货币乘数及货币政策的影响。Solomon(1997)认为将电子货币计入货币供给总量,从而增加货币乘数;周光友(2007)等分析了电子货币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认为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影响显著。本文主要从现金漏损率、存款准备金率和电子货币使用率几个因素来揭示电子货币的发展与货币乘数变动之间的相关关系。

2. 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因素分析

传统货币理论认为,货币乘数作为除基础货币以外的影响货币供给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一个内生变量,中央银行很难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电子货币的发展将会增强货币乘数的内生性,从而加大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难度。因此,正确认识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带来的影响,准确把握电子货币条件下我国货币乘数变动的规律,对中央银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当前电子货币发展所处的阶段,电子货币对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替代作用较为明显,电子货币的使用也主要是通过与现金、准备金和活期存款相关的因素来影响货币乘数。

2.1电子货币作用于现金漏损率对货币乘数产生的影响

现金漏损率是流通中的现金与活期存款之比。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和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存款人愿意选择更少的持有现金,更多的持有活期存款,从而通货向活期存款的不断转化,现金漏损率逐渐降低。银行活期存款比重的相对增加将使货币供应体系多倍扩张的能力增加,即货币乘数增大。因此,现金漏损率与货币乘数呈负相关关系。电子货币取代流通中的现金并使其部分转化为活期存款,这会降低现金漏损率,提高货币乘数。

2.2 电子货币作用于总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产生的影响

本文将总准备金率划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准备金率。对于由中央银行制定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降低法定准备率,可以改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数量和货币乘数,从而间接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和货币供应量。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越高,意味商业银行着向中央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越多,则可用于贷款和投资等自营业务的资金就越少,派生出的存款也会减少,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趋势与货币乘数的变动趋势相反。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发展使商业银行间能通过同业拆借形式较快捷地解决流动性约束问题,商业银行的资金支付也更多地表现为同业间的清算与划拨,能大大降低流动性风险。从这个角度看,随着电子货币的发展,法定准备金率会呈减少趋势。另外,由于电子货币可以在开放性的国际互联网上流动,那么承担较高法定准备金率的银行将在与其他法定准备金率较低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维持本国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适应金融全球化的挑战,近年来许多国家纷纷调低了法定准备金率。长远来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应呈下降趋势,从而货币乘数增加。

对于超额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为满足自身流动性而持有超额准备金。因此,超额准备金率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行为。货币乘数也是关于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递减函数。电子货币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得交易成本降低,加速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更容易降低从货币市场借入资金的成本,减少了银行对于超额准备金的依赖,使商业银行在保持较少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满足流动性目标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会相应降低超额准备金的储备。另一方面,电子货币取代现金,使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增加,因而超额准备金率会呈降低的趋势。同时,电子货币的发展使社会公众的现金使用量减少,信用货币使用量增加,提现率降低,从而商业银行可以减少超额准备金的持有量。

由以上分析可知,由于电子货币的发展,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保持不变甚至下降,超额准备金率也会不断下降。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狭义货币乘数和广义货币乘数都将呈上升趋势发展。因此,总准备金率与货币乘数呈负相关。

2.3电子货币使用率对货币乘数产生的影响

电子货币使用率为银行卡交易额与GDP之比,电子货币使用率代表电子货币被用作交易媒介的程度,它既能说明电子货币替代现金的程度,又能说明电子货币交易结算的规模。一方面,电子货币使用率的提高会通过电子货币替代现金并使其部分转化为活期存款,降低现金漏损率,从而扩大货币乘数;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结算规模的扩大会使商业银行增加用于结算的储备金,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使货币乘数减小。电子货币使用率对货币乘数的最终影响取决于这两种作用机制力度的大小。

3 结语

本文在传统货币乘数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诸多方面分析了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影响,结论如下: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有直接的较大的影响,增大了货币乘数的内生性。电子货币的发展对现金漏损比率、存款准备金率、电子货币使用率都有较大的影响,最终影响的结果都是导致货币乘数增大。电子货币对现金的替代效应十分明显,电子货币的变动对广义货币乘数的影响较大,对狭义货币乘数的影响较小。

电子货币对货币乘数的推动,使货币乘数受基础货币的影响作用减小,货币乘数的内生性增强,货币乘数变得更加不可控和不可预测,增大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结果的不确定性,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尤其是对于短期货币政策,较难把握和预测电子货币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BIS.Implications for Central Bank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Money[R].http:///static/DOC2027. htm

[2]Solomon.E.H.1997.Virtual Money[M].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周光友.电子货币发展对货币乘数影响的实证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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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范文第3篇

(一)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根源及影响机理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2011年已经对影子银行进行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即“游离于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不受金融当局监管或监管程度较低的信用中介体系”.由于各个国家金融结构、市场发育程度以及监管环境的差异,影子银行在每个国家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美欧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影子银行大都是证券化主导下的金融衍生工具,Gorton和Metrick(2010)认为美国的影子银行是由货币市场基金、回购协议、资产证券化以及更为复杂的结构性金融工具组成的混合体系[1];Tucker(2010)等也指出欧洲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证券化交易活动以及对冲基金等投资基金[2].而中国影子银行则是在利率管制、金融创新匮乏的背景下产生的,主要体现为信贷中介主导模式下的信托类理财产品及民间借贷,而且国内学者对影子银行的界定口径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巴曙松(2013)把中国的影子银行界定成四个口径,其中最窄口径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而把正规信贷渠道以外的融资视为最宽口径[3].沈悦(2013)则把影子银行划分为内部影子银行和外部影子银行,其中银信合作、委托贷款、未贴现银票属于内部影子银行的范畴,其资金来源与传统商业银行相似;而外部影子银行涵盖了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以及民间金融(网贷、民间借贷)等形式[4].金融市场化程度及概念界定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我国影子银行的内生逻辑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影子银行是利率管制环境中产生的与传统商业银行并行的双轨金融体制,是金融二元结构背景下融资多元化的具体体现,既带有经济内生的合理性和制度烙印,又是我国实现利率市场化目标进程中资金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1.利率管制是我国影子银行产生的根本原因,影子银行的发展影响利率市场化进程.我国一直实行管制下的利率双轨制,正规金融领域的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并且只能在相对狭窄的区间内浮动,而在现行的经济金融市场上资金供给远远小于需求,这样就使市场利率高于正规商业银行的利率,造成体制内外资金价格存在明显的“价差”,从而促使体制内货币资金源源不断向体制外影子银行体系流入.在现阶段社会融资存在巨大缺口的前提下,资金的供给方必然要求更高的资金回报率,而影子银行可以把正规金融的管制利率进行市场化的浮动,提供一个比传统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更高的收益率,从而改变居民的储蓄行为,导致储蓄存款大量脱离正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为影子银行提供了巨额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影子银行的发展使参与金融市场的经济主体增多并且丰富了金融产品,各种收益率采用了市场化的运行模式和定价机制,使得资金借贷双方有了依据供求状况进行定价的权利,这样就打破了政府对利率管制的约束,是我国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的有效实践.因此,影子银行既反映了利率市场化的需求,客观上又影响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2.我国影子银行是实体经济由于特定条件限制导致融资需求无法满足下的市场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类经济实体的融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长期处于资金短缺状态.同时,利率管制的存在使得资金成本过低,从而导致正规商业银行体系外的资金需求愈发旺盛,进而为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在金融二元结构格局及信贷配给的背景下,货币资金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配置不均,信贷资源往往投向那些有保障且有偿还能力的国企等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等大量经济主体无法通过正规商业银行体系的信贷渠道获得所需资金,只能求助于非正规金融体系;而且,现阶段我国正规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很少参与到金融市场,导致其无法及时按实体经济需求把储蓄转换为有效投资,这样就促进了我国影子银行的爆发式发展,大量资金“跳”出了正规商业银行体系,弥补了中小企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的巨大缺口.因此,我国影子银行的出现是满足实体经济内生性资金需求的客观要求,实体经济融资缺口的存在为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而影子银行在相当程度上也缓解了实体经济融资困境.“壳资源优势”使上市公司和国企把资金投入民间借贷等影子银行体系从而逐渐退出实体产业的经营,通过资金的买卖来牟取高额利润,长期如此容易导致产业空心化,使实体经济遭受重创;另外,影子银行的高利率对中小企业来说就意味着高额的借贷成本和生产成本,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因此,影子银行庞大的资产规模和广泛的金融影响使其与经济系统联系密切,现阶段对影子银行的研究对于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以及提升实体经济景气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文献综述1.从利率角度看,由于欧美发达国家大都已经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不存在利率管制,所以研究影子银行和利率之间关系的相关文献较少,而中国则不同.龙建成(2013)研究了利率变动和影子银行之间的关系,认为利率变动影响着影子银行的规模,而影子银行也可以影响到短期贷款利率[5].刘澜飚(2013)指出正规金融体系存在利率管制是我国影子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应提高利率水平以缓解大规模银行资金涌入影子银行系统进行套利的状况[6];而解凤敏(2014)也得到相似结论,认为影子银行是我国存在金融二元结构和利率管制背景下,金融主体为规避管制而进行金融创新的结果[7].2.从实体经济融资和经济增长的角度看,蓝虹和穆争社(2014)、Feng和Wang(2011)指出,影子银行作为由银行表外活动诱发的一种金融创新,虽然其需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整体上看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显著的作用[8][9].Schwarts(2012)、Claessens(2012)也认为影子银行发挥了不同于传统银行和资本市场的金融中介功能,提高了金融和经济效率,从经济学角度看是有益的[10][11].陈剑(2012)、王晓枫(2014)在影子银行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方面得到相似结论,认为整体上影子银行对经济增长是有促进效应的,而经济增长也显著影响了影子银行的发展,但影子银行短期内的波动性也给经济增长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12][13].颜永嘉(2014)认为影子银行对满足社会融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增长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同时也孕育了相当大的风险隐患[14].封思贤(2014)指出影子银行发展初期通过灵活的创新机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样化融资需求,所以应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及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等角度鼓励影子银行创新业务[15].综上所述,关于影子银行对利率变动、实体经济影响的现有观点比较零碎,大都局限于理论框架而缺乏严谨的实证研究,鲜有学者将三者同时纳入一个整体进行系统性研究,而且以往研究中多使用的诸如VAR模型等实证方法无法反映出变量间的当期关系.为克服以上相关研究的不足,本文以影子银行规模、利率水平以及实体经济相关指标为分析对象,尝试采用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模型系统揭示影子银行与利率市场化进程、实体经济景气程度之间的联系.

二、模型设定、数据来源及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说明本文选取的主要研究变量包括影子银行规模变量、利率市场化变量以及实体经济发展变量等,采用从2012年1月到2014年6月的月度数据.本文模型中涉及的变量如下:1.影子银行规模.由于影子银行活动难以直接观察以及信息不透明导致相关数据的可得性差,现有研究大多通过间接的方法来测算我国影子银行体系规模,比如部分学者借鉴李建军(2010)“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变换”的研究成果来估算我国目前的影子银行规模[16];还有一部分学者用部分可以观测到相关数据的影子银行规模来代替整个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测算结果由于测算口径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在前文对我国影子银行进行定义和分类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影子银行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融资,主要参与者是传统商业银行(主要指内部影子银行业务),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以及未贴现票据融资又占据内部影子银行业务的大部分,且这些业务信息披露机制比较完善,相关数据已经被纳入到监管范畴,所以本文采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票据融资的月度数据之和来代表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用SB表示.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利率市场化程度.本文采取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Shibor来衡量我国利率管制或利率市场化的程度,记作RATE,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3.实体经济发展景气程度变量.在衡量实体经济发展程度时,大部分学者是用GDP增长率作为观测指标,也有部分学者选取官方公布的PMI指数来衡量实体经济发展的景气程度.本文认为,我国影子银行体系中流入实体经济领域的大部分资金最终流向了中小企业,官方PMI指数主要以国企等大中型企业为调查对象,而汇丰PMI指数的调查对象主要以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为主.相比较,本文选取了汇丰PMI指数这一指标作为反映影子银行所引起的实体经济发展景气程度,记作PMI,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金融信息网.4.控制变量.影子银行规模和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所以本文采用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作为控制变量,记作LOAN,相关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为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以及减弱数据的波动,本文对所有的原始数据进行取对数处理,然后对所有变量作一阶差分处理(对数的一阶差分可解释为百分比变化),分别记作dLNSB、dLNRATE、dLNPMI、dLNLOAN.

(二)模型设定及说明虽然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在分析多变量之间相互影响关系时得到的结果对实际经济行为解释比较合理,但是其存在着明显缺陷,即将变量间的当期关系隐藏在随机干扰项中无法显示并且存在估计参数过多的问题,而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是在VAR的基础上考虑了各变量之间的当期关系,因而对实际经济运行状况具有更强的解释能力,并且通过加入结构性的约束来减少模型的待估参数,因此在分析时间序列之间相互影响方面更容易被广泛接受.鉴于此,本文选用SVAR模型来分析影子银行规模、利率市场化与实体经济景气程度之间的关系.含有多变量的p阶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p)可表达。这里,本文可以将公式(1)转化为更一般的“AB模型”,即Aεt=But,其中εt为结构扰动项ut的线性组合,是一种复合冲击;另外,应从相关经济理论或估计结果出发来对矩阵A和B的系数设置约束条件,本文按照乔利斯基(Cholesky)分解的思路对此SVAR模型设置短期约束,即把A矩阵设置为下三角矩阵并且主对角线元素全为1,而把B矩阵设置为单位矩阵.又因为所有变量数据平稳是建立SVAR模型的前提条件,因此,本文首先借助于软件Stata12.0对变量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选用ADF检验来分析所有变量序列的平稳性,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在1%显著水平上,相关的4个变量都拒绝了原假设,不存在单位根即是平稳的.另外,要选择该SVAR模型的滞后阶数,根据AIC准则,此SVAR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为4阶.

(三)实证结果分析在分析SVAR模型时,应该重点关注如何使用脉冲响应函数(IRF)来刻画当一个误差项变化时或者模型受到某种冲击时对系统的动态影响.因此,本文通过绘制出脉冲响应图来分析影子银行扰动项冲击的系统影响和影子银行对各扰动项冲击的动态响应.1.图1的脉冲响应图表明,当在本期影子银行规模dLNSB受到一个正冲击后,实体经济景气程度dLNPMI在此作用下会立即上升,此正向效应在第1期时达到最大值,之后这种正向效应逐渐减弱,虽然在第3期和第4期之间略有回升,但是从第4期后下滑趋势明显,很快出现了负效应并在第5期达到了最低值,在这之后负效应逐渐减小并趋于平稳.可以看出,dLNSB的冲击对dLNPMI的变化有着明显的影响,但影响是不稳定的,波动较大.由此说明影子银行的发展在短期内对我国实体经济景气程度有积极推升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正向作用逐渐消失并转向负向作用.究其原因,影子银行作为传统商业银行的补充以及社会融资的重要渠道,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短期内的融资需求,所以短期能够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景气程度;但由于影子银行相对于传统融资渠道来说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会影响到金融稳定乃至经济稳定,并且国企等大型企业凭借“壳资源优势”以较低利率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转而以影子银行身份向中小企业提供高利率的资金,这样传统正规银行、国有大企业及影子银行全进入到资金套利链条中,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中小企业活力,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从影子银行融资的高利率成本负担越来越重,使得实体经济后期的发展难以为继,从而导致影子银行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逐渐消失并转为负面影响.2.图2的脉冲响应图表明,当在本期实体经济景气程度dLNPMI受到一个正冲击后,影子银行规模dLNSB开始大幅上升并且在第2期上升到最大值,随后这种正效应迅速减弱,在第3期达到了负效应的最大值,以后各期时有震荡,直到第8期仍有冲击效应存在.这表明,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影子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是短期内影子银行出现快速增长的动力因素,说明短期内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具有经济内生合理性;而在后期,随着实体经济景气度提高,国家货币政策会比较宽松,这样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会流入实体经济领域,再之实体经济自身经营资金周转顺畅,这些原因可能会导致实体经济对影子银行资金需求的降低.从以上两个脉冲响应图中可以看到,虽然影子银行体系规模与经济增长是相互影响的,但从图中的走势可看出,经济增长对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影响更大.3.在图3中,给予影子银行变量dLNSB一个正冲击,对利率变量dLNRATE产生了一个短暂的负效应,这可能是内部影子银行业务的信用扩张机制使得市场的信贷供给量增加、社会流动性增大的结果,但这种负效应会迅速消失并转变为正效应,这种正向作用在第2期达到最大值,这是因为影子银行的高收益诱使投资者主动分流银行存款,大量资金脱离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这就迫使传统的正规银行体系放松利率管制,提高利率水平.在第3期以后,影子银行对利率的冲击效应不断震荡但会逐渐减弱,可以看出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日趋完善,影子银行规模对正规银行体系利率变动的作用会越来越小.4.如图4所示,给予利率dLNRATE一个正向冲击,对影子银行规模dLNSB起到短暂的负效应,这可能是当正规银行体系的利率升高后,人们会增加银行储蓄,从而流入影子银行体系的资金就会相对减少一些.不过这种负效应会迅速消失并且正向作用在第2期达到最大值,一直持续到第3期,原因是银行利率的提高意味着货币政策的紧缩从而导致实体经济资金面日益趋紧,这时很需要影子银行规模的扩大来满足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之后利率对影子银行的正效应不断减小并在第4期达到负效应的最低值,这可能是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及所带来的风险使得货币政策对货币供给量的调控不到位,从而促使监管当局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和控制.随后冲击效应上下震荡但幅度变小,持续到第8期,这说明利率变动对影子银行的影响具有长期性.

三、结论及政策启示

在界定我国影子银行概念并阐述其产生的根源和影响机理基础上,本文利用相关月份数据,通过构建SVAR模型从实证分析角度检验了我国影子银行与利率市场化、实体经济发展的景气程度之间的影响关系,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1.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是在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金融创新不足的环境下规避金融监管、实施监管套利的产物,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资金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影子银行所带来的一系列市场化定价的金融创新工具,突破了原有的资金价格管制,迫使传统的正规银行体系放松利率管制,提高利率水平,客观上推进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2.影子银行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利有弊.影子银行的发展在短期内对我国实体经济景气程度有积极推升作用,但影响不稳定、波动较大,这是因为影子银行的高利率(资本的逐利性)导致了大量资金逃离了实体经济从而造成实体经济空心化并且增加了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经营风险,对拉升实体经济发展的景气程度起到了负面作用.另外,从图2的脉冲响应中可以看出,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景气程度的提升对影子银行的发展有积极的正向作用,实体经济的发展使得众多经济实体的融资需求多元化,这反映出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具有实体经济内生合理性,也在客观上决定了影子银行具有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特征.

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范文第4篇

1995年,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中,我国首次明确提出要防止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不良贷款率过高的情况。从时间维度上来看,1994年到2014年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逐渐上升,至1999年达到最大值;1999年,国家对通过财务重组和债务剥离等方式对银行业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开始逐渐下降,但近些年来不良贷款额有上升的趋势。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底不良贷款额8426亿,不良贷款率1.25%。

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因素很多,从总体上来说,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原因包括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

第一,不合理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产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产权制度的不合理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效率低下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产权关系不清晰会引起导致政府对银行信贷进行较多的行政干涉,同时也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率、员工薪资等进行干涉,这会降低银行的管理效果。第二,银行内部存在道德风险。银行内部存在的道德风险一方面表现为信贷人员未尽心承担责任,在未充分核实公司真实情况下,将借款公司的虚假材料当作真实材料上报,这会造成银行作出错误的决定,将贷款发放给不符合标准的公司;另一方面表现为信贷员可能在贷前调查时,接受了相关公司的贿赂进而帮助企业隐瞒其不利因素,从而使得审查部门做出错误的贷款决策。

二、外部因素

第一,信贷软约束和利率软约束。信贷软约束在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借新还旧”。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政府追求就业目标或经济增长等原因,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无效率投资项目,政府或银行往往主动或被动地追加投资,因为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可能大于放弃项目必须付出的边际成本(周兆生,2004)。政府的行政权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金的配置,预算软约束逐步变成为利率软约束。通过优惠利率、利息减免和债转股等种种直接或间接的补贴措施,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真实贷款利率(胡剑平,2006)。信贷软约束和利率软约束进一步易于引发企业的逃废债行为,导致银行不良贷款不断产生,增大银行体系的风险。

第二,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和偿债能力低下。经济市场化条件下,未解决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其资金不再是由政府拨款而是需要自行筹措,结果却使得国有企业来自财政的扶持资金大量降低。并且由于我国股票和债券市场不发达,企业很难通过该渠道进行资本的融通,因而只能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维持经营活动。可见故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但部分企业技术落后,经营较差,无法在市场化经济下良好运行,盈利低下甚至破产,造成了较多的不良贷款。

针对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防止不良贷款的过度增加,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的主要职责应当是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则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政府需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银行进行管理的职能上来,而非对银行进行行政干预。政府只有区分出其职能的边界,才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为降低不良贷款率创造较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国有银行自身也需要向现代商业银行进行转变,这其中通过对产权制度的改革能够提高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银行决策的独立性,有利于预防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而造成的各种问题。

(二)推动资本市场的建设,通过金融创新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理

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建设,通过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将积聚在银行系统的风险进行转移。第一,商业银行可以运用不良贷款证券化的方式转移到银行资产负债表外,在资本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风险加权资产的减少而使得资本充足率提高。第二,银行为转移违约风险,在管理其信贷资产式可以采用信用违约互换的方法。通过该方法相当于金融机构对可能产生违约的资产交纳一定的保费,若是发生违约,则得到约定的金额赔偿。这有利于维护银行业的稳定性,且通过该方法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大大增强,有助于资产在市场上交易。

(三)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监管,规范银行业监管制度

新巴塞尔协议指出监管当局应当履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职责,以此提高银行的不良贷款管理水平,促使金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监管制度和体系。具体可采用如下手段:第一,发挥律师、审计、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对银行的监督审查作用。第二,要健全银行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形成同业监督控制系统。第三,银监会要加强对银行的管理状况、资产质量、盈亏等经营状况的风险性检查,确保银行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商业银行;赤道原则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10―0029―04

随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提出和商业银行跨国经营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也越发显得重要。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鉴于此,本文试对国内外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论述进行梳理,以期为进一步深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推动社会责任实践奠定基础。由于相关文献较多而观点雷同也较多,本文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

一、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与实践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准确界定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才能进行具体研究。学者们对此进行了积极探讨。

国内少数学者运用爱德华,费里曼(Edward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试图直接定义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比如,龚将军(2007)认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在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维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政府的利益、员工的利益、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债务人的利益、社区的利益等。贾玉琪(2007)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商业银行应同时确保金融安全,对全社会政治经济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大多数学者关注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具体的内涵,从功能、性质和对象三个方面进行界定。崔亚鸽、袁晋芳(2005)认为从功能上看,银行除具有一般的企业责任外,还要兼顾下列特殊社会责任:一是保护银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二是公平配置社会资金;三是保证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受阿奇・卡罗尔(Archie Carroll)四层次理论影响,曹涌涛、王建萍(2008)认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按性质划分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经济责任不仅要求银行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且要求其同时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法律责任要求银行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在法律框架内履行其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是社会尚未明确形成法律条文但被社会所期望的责任。龚将军(2007)进一步指出这四部分责任的相互关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商业银行的基础责任,是社会对商业银行的“硬约束”: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构成商业银行的高层次责任,是社会对商业银行的“软约束”。徐君(2008)将这四部分责任进行了类似划分,分为义务性责任与权力性责任两个层次。

朱文忠(2007)提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按对象大致可以归纳为五大类型: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对客户的社会责任、对员工(管理层和职工)的社会责任、对供应商和小型竞争者,以及对投资者(所有权人和债权人)的社会责任。龚将军(2007)则把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对股东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金融消费者的责任、对债务人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等六个部分。

2009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该指引所称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1,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2,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3,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学者们还未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给出统一定义,但都突破了股东利益至上的传统观点,认为商业银行对社会的责任不仅局限于经济责任,并从不同角度清晰地提出银行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基本上是在借鉴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的特殊性,作进一步研究。本文认为,指引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更为合适,其综合了多方理论研究成果,准确全面地指出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为银行社会责任的评价衡量提供了统一标准。

(二)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与发展

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的道德银行,主要为用于环境、社会、文化和扶助贫困人口项目发放贷款,例如荷兰的特里奥多斯银行和亚洲的盂加拉乡村银行。道德银行高度重视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但是未提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概念。随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兴起,商业银行信贷项目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和引发的社会问题,促使人们关注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此后,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实践。

国内最早提出银行社会责任概念的是康国华。康国华的《刍议银行的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1995)一文第一次在国内提出银行社会责任的概念,认为银行有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水平,促进企业转制,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但其在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的背景下提出,所说的银行社会责任概念是狭义的社会责任概念,主要强调的是银行作为特殊金融企业的经济责任,没有涉及到银行的环境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后,国内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研究较少。近几年,随着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以及绿色信贷概念的提出,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为了新的研究热点。

二、国外理论研究与实践

一些国际机构和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做了深入研究与实践。这些研究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金融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赤道原则”

金融业为制定本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了积极探索。2002年制定的伦敦原则和《南非金融部门》规定了金融机构在经济繁荣、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三方面的若干原则。但其国际影响力有限,没有发展为行业性标准。2002年为解决项目融资中遇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花旗银行、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和巴克莱银行在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基础之上建立一套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

“赤道原则”,原名“格林威治原则”。2006年3月,赤道原则进行了重新修订。与原赤道原则相比,新赤道原则扩大了项目的适用范围,强调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把赤道原则由行业方法上升到行业基准的高度。赤道原则是金融业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物,是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明确化、具体化确定了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

(二)积极遵循“赤道原则”

宣布遵循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纷纷按照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经营业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将赤道原则转化为商业银行的内部行业融资指南,使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是把赤道原则的理念全面渗透到业务发展中,把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业务紧密结合:三是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环境因素分析资料库及企业社会责任系统。

参加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除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外,还要对外公布企业责任报告。对外公布企业责任报告无统一格式,但披露具体详尽。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说明;既有历史性信息,又有未来计划。以花旗银行2006企业公民报告为例,报告体系包括CEO的一封信、企业公民在华旗、可持续概览、利益相关者信函、公司简介、小规模金融、行业领先实践、社区、志愿活动、员工心声、全球金融教育、小规模金融与华旗集团基金、环境、奖励与认证十四项主要内容。此外,西班牙桑坦德银行还披露当年全行纸张使用、能源消耗、排污等方面的数字与指标。

三、国内理论研究与实践

国内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必要性的研究

曹涌涛、王建萍(2008)从历史和现实使命的角度阐述了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第一、全球企业责任运动兴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现代企业发展的趋势。第二、商业银行的经营特殊性决定了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和对社会经济影响具有特殊性,以及银行在发展中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要求其更加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第三、履行社会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第四、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期望商业银行把经济效益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

朱文忠(2008)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具有的“辐射效应”和社会责任表现具有的“带动效应”,是商业银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表面原因。他进一步从商业时展决定论、现代公司制度本质决定论、长期股东利益论、生态环境共融论和全球化发展决定论五个方面做了深层次分析,认为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是商业银行成功的经营核心策略,有助于银行现代公司制度完善,有助于对银行股东长期利益形成有效保护,有利于为银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助于银行在国际市场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保持良好竞争优势。

陈雁(2008)从实施赤道原则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关系的角度阐述了必要性:一是实施赤道原则是与国际金融制度接轨的必然选择。我国金融业要实现与国际接轨必须要接受赤道原则,关注投资项目环境和社会责任评估。二是实施赤道原则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商业银行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到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可以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三是实施赤道原则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信贷资金与绿色产业的良好结合将拓宽银行的业务领域,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关于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建议的研究

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热点之一,相对于其他方面,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多。代表性的成果有,朱文忠(2006)提出构建良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观的系统工程模型:一是修改相关立法宗旨,把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明确写入法律责任内容。二是政府通过推动建立社会稽核制度、引导媒体舆论、建立社会责任指数和国家标准等措施,推动商业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三是发挥行业管理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的督导作用。四是实现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规范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何德旭、张雪兰(2009)建议,在目前尚不完全具备实施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条件下,选用“参与+对话”机制来促使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即利益相关者参与内部治理,与全体利益相关者保持对话。具体措施是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企业社会责任职能: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会的多样性:建立对话机制,提高利益者参与程度。

施其武、邵兵(2006)提出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增强风险约束,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机制,提高银行资金使用效率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优化问题银行退出通道;强化保障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改进激励手段,对履行社会责任的银行在业务发展上给与支持:完善调节功能,多种方式引导银行承担社会责任,

唐斌、赵洁和薛成容(2009)主要对国内金融机构如何推行赤道原则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在保持发展的前提下考虑环保问题,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赤道原则的推广实施,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循序渐进的推广原则,立足国情,采用“适当偏离”的原则。二是金融机构应逐步完善内部相关体制机制: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并以之作为经营管理指导,加快内部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完善风险定义,加强风险管理,各利益相关者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黄苏华(2009)研究了我国A股银行业板块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鼓励商业银行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将信息披露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完善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立法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应定量化、加强第三方审计,逐步趋同于财务报告: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总体来看,虽然具体建议不同,但学者都一致认为促进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不可能由单一力量承担,应该由政府部门、银行自身、社会力量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但学者对各种力量的具体作用机制如何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也未深入分析各种力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有部分学者提出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具体措施应该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与我国当前具体国情相符。

(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实践

相对于国外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实践还是相对滞后,从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至今,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年之前,是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国内没有一家银行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一些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这一阶段还停留在以公司慈善为特征的时期。第二阶段是从2006年到2008年,是我国商业银

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6月23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开了我国银行业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同年九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引入社会责任机制,大推动了上市银行履行社会责任。2007年4月9日,上海银监局公布了我国首部由地方银行监管机构的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文件《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同年十月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与此同时。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也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交通银行于2007年8月28日成立了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这是我国所有上市公司中第一家成立社会责任委员会,显示出商业银行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深刻理解。第三阶段是从2009年至今,是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正规化发展阶段,2009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走人标准化正规化。

绿色信贷是与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绿色信贷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控制自身的信贷活动,对信贷对象的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使其符合国家的环境政策。具体措施包括对污染企业和项目限制贷款额度收取高额贷款利息、对环境友好产业和项目积极提供贷款支持等。绿色信贷政策是由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其目的是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丰富,而绿色信贷仅仅涉及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责任,绿色信贷绝不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也可以说,推行绿色信贷是公众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较初级阶段的要求,商业银行要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任重道远。从最终目的和现实意义来讲,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都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助于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其它相关研究

此外,一些学者采用调查问卷形式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某一地区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问题,比如李继军(2008)对湖南金融业践行社会责任现状特点及约束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谌争勇(2009)对益阳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相关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

华立群和朱蓓(2009)在创建中国银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他们在采用利益相关者模型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特点,确定了员工、股东、顾客、竞争者、政府和社区六个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为一系列二级指标,同时提出用层级分析法赋予每个指标权重,建立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更好地评价银行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综合效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内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及实践相对滞后,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一些学者直接借鉴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没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具体特征进行深入分析,不能较好说明问题:二是研究多是仅进行规范性分析,而未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实证分析;三是研究角度单一,鲜有学者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评估指标以及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与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四是社会责任的实践缺乏理论支持。笔者认为,应在借鉴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观点系统化,构建起整体性的理论框架。理论的发展将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

[1]龚将军,《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贾玉琪,《社会责任视角下的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D],《上海交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