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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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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的发展

新型农业的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发展;作用;规模化;经营模式;生产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业生产规模随之扩大,新型经营主体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应加强农业机制改革,逐步加大各项扶持力度,使更多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自身改革,在农业发展中显现价值。

一、涟水县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涟水县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不断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培育力度,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规范化家庭农场983家,其中省级23家,市级55家;全县培育112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39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9家。“十三五”以来,涟水县争取省市级资金573.98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66个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条件进行了装备优化。向市财政争取了100万元资金,在红窑镇建成了集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民培训等为一体的家庭农场集聚区。立足古淮河沿线、涟沭结合部两大重点片区,重点培育打造百花园、百药园、百菇园、百果园为龙头的优良平台载体,吸纳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100余个。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助力农业园区“四级联创”,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1200万元,打造青芦笋种植基地,推动红窑农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园区。南集镇成功创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并获各级财政扶持资金5945万元。积极推动陈师百药园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大对县级园区创建奖补力度,推动县级园区全覆盖,已建成11个县级园区。突出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促进家庭农场由数量向质量转变,重抓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实体化经营。目前各类专业合作社2472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31家、市级198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农业集团,培育销售超亿元行业领军型龙头企业。

二、新型经营主体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1、推动农业规模扩大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越来越大,结构组织呈现出多元化特点。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逐步迈向规模化,营业收入来源渠道越发丰富,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1]。2、丰富经营模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能够起到创新农业经营模式的效果,从而让经济模式更加多元,使农业获得良好发展。并且,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不是单一经营模式,而是在发展中实现三者利益联结目标,最终一同防御市场风险,从而使农业稳定、健康发展。3、转变农业生产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利用土地转让最大限度完成利益联结目标,有助于农业提升,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同时,农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农业逐步实现智能化、科学化经营生产。

三、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问题农村地区土地承包转让十分普遍,部分农户不重视土地承包权,采取口头交易形式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经营,且承包时间较短,若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会直接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行。并且,部分农村地区土地流转规模较小,难以实现规模化以及集约化发展,最终影响了农业的整体发展。2、资金问题目前,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租金上涨幅度较大,新型农村发展中要解决好资金问题。有的农户资金筹集方法匮乏,存在问题很多,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无法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同时,国家农业贷款门槛很高,许多家庭农场和企业未达到贷款标准,资金大量缺失,若遭遇自然灾害,会出现巨大经济损失,制约农业发展。3、管理问题随着农业管理相关规定相继出台,规章制度越来越完善。但是,由于农业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意识,工作时执行力缺失,影响了管理效果,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部分管理人员思想较落后,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无法满足管理需求,国家各项政策的应用落实会受到限制。

四、新型经营主体的优化措施

1、完善各项土地机制农业发展中,需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根据涟水县实际发展情况,设立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完善各项土地经营机制,实现市场目标体系统一,最终确保农业市场有序发展。同时,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完善与优化土地流转制度的结构框架,明确土地所有权属,让土地在交易时具体统一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最终规范土地流转各个环节[2]。2、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发展程中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当地政府部门应重视此项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提高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创新优化农业补贴模式,可以采取奖励补助或者贴息方法,设置专项农业奖励资金;对于一些企业以及农业养殖人员,要根据其实际经营发展状况,运用分类奖励手段,使些新型农业主体品牌流入市场,并表现出一定价值。涉及农业生产与经营的项目中,相关部门要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人员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努力扩大经营规模,完成对产业链延伸。3、加强监督和引导应结合涟水县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制定可行管理措施,形成完善、科学的企业经营制度,并将各项内容落实到实际生产中,从而解决各项农业生产经营问题。同时,还要不断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考核模式以及财务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强化内部管理力度,确保不会发生财务情况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运转规范合理。加大市场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市场质量检测政策,保障农产品质量[3]。

五、结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能够优化产业结构,还能够提升农民的经济收入。要从农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稳定性和安全性,为涟水县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寻找更多发展路径,确保农业生产与经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杨静秋.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经济发展机遇和对策[J].中国市场,2021(8):36~37.

[2]何芳.创新农业经济管理理念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J].山西农经,2021(4):33~34.

新型农业的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农业现代化 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面对农业生产“双高”和“双紧”时代的到来和党的十提出的“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的要求,我国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主要模式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存在几种主要模式,这些模式在发展基础、发展势头、运行方式、功能作用以及经营环境等方面差异明显。

专业合作社。一般是由当地生产经营“能人”发起或几户农民联合发起,号召本乡本土农户入股参加,入股农民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作或在合作社指导下分散经营,合作社为入社农民统一提供种子、树苗、鱼苗等基本农业生产资料,在田间管理、日常经营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包购包销相应农产品。

专业合作社对农民收入和农业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强劲推动作用。对农民而言,首先,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货币收入。其次,转移了经营风险,农业生产原料和农产品都有合作社提供、收购,农民只是分散生产的农业工人,加上国家的农业补贴直接汇入农户卡上,农户照收不误,这对农户来说是非常划算的事情。最后,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种植技术和田间管理水平,使他们丰富了市场信息、增强了市场观念,这对农民的长期稳定增收,具有更为深远的积极影响。实地调查情况表明,与其他类型的农业经营组织相比,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数量最大、吸收农户的数量最多,产业化经营率较高。

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都属于企业化的市场经营组织,其中,家庭农场处于农业链条的农产品生产种植环节,龙头企业(含各类龙头经营组织)处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储运、购销、服务环节,二者在市场属性和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笔者一并分析如下:

龙头企业是小户农业与广大市场、农业种植养殖与工业加工服务相连接的重要渠道。它们都具有鲜明的企业化、市场化特征,规模较大,在相应领域起着主导或引领作用,是牵动或左右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的“龙头”。在单个企业规模不太大的地方,龙头的形式表现为众多小企业积聚而成的“专业化市场”,小厂小商集群发展,产生很大的规模效应,在农业产业化中同样发挥了龙头作用。

至于家庭农场,已被国内外实践经验证明,是现代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方向和理想微观主体,其生产成本、经营效益、生产效率等项指标较优,对于转变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经改革营体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转移农业劳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大作用。

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在改革开放初期以“粮食大王”、“棉花大王”的称谓从千千万万个小农户中脱颖而出,当时主要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政策激发的劳动热情所致,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红利体现。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生产也在悄然变化,时过境迁,原有农业经营体制和组织形式下的粮食产量已达到极限,依靠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依靠大型农业机械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农业生产的合理选择。

专业大户在经营模式和员工管理等方面走向专业化后,在市场属性和运作机制上就是家庭农场,或者说,专业大户的发展前景就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换言之,家庭农场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的市场属性使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绕过很多体制障碍达到家庭农场的经营效果。大力扶持专业大户的发展,为家庭农场的破茧而出孕育必要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基础,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着力推进的政策方向。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所有关系分离不清造成土地确权受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的根基不稳。在现有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体制下,农业特别是粮食的单产增加已到极限,农业发展已经到了惟有规模经营方能有效降低成本的地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均需规模经营才能发挥效益。规模经营的基础,是土地的集中连片开发。

现有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一家一户为一个基本的经营单位,地块狭小分散,不利于机械耕作和规模经营。1997年左右开始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国家承诺对农民的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不变,以确保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目前推行的土地流转,着眼点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承包期内农民拥有经营权的情况下,如何推动使用权流转?所有权和经营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等各种财产法律关系该如何剥离?使用权流转后以什么形式体现承包权益?诸如此类,不仅仅是理论问题,更是现实需要。

两权分离应当建构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上还是直接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占有权、支配、使用、收益等财产法律关系该如何区隔、相互体现和互相保证?特别是,广义的承包权该如何通过收益权和剩余索取权加以体现和保证,是政府必须向农民保证、理论界必须向农民阐明的重大现实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全造成土地流转乏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在组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征集土地的过程中,农村民间自发产生推动的土地流转,实质是一定期限内的土地短期租赁,时间短且租赁关系不稳定,双方之间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土地占有权转移,即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原农户,租赁户只是在短期之内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甚或仅止经营性指导权。如此一来,即便实现了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仍然难以避免土地租赁户的“短期行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投入难免受到影响。

在农村,农民时代累积的深刻感受是“失地”不仅会“失业”,而且会“失掉一切”。目前,农民失地后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失业救济金”,年高体迈之后无法奢望“不劳仍可获得”的“退休金”,他们所能获得的一切权益都根植于与农民身份相互依赖的“土地”,所谓“手中有地,心有底气”。由此看来,土地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味慨叹农民目光短浅,还应全方位考虑农村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非农产业收入不稳造成农民转移难以彻底,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遭遇诸多要素瓶颈。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诱因是非农收益高、生产条件好、衍生的福利和生活方式的改善。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背后是农民一家人的生计问题,全家人的生计问题包括了工作、收入、生活方式、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全部问题。现阶段农民进入非农产业,主要是靠打工“补贴家用”,多数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在非农产业较为发达的县市,多数农民选择在当地就近打工;传统农业较为发达的地方,农民外出的比例较高。从总体来看,他们是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漂移的“打工族”,他们“离土”却并未“进城”,土地流转有梦难圆。

从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运行背景来看: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村工业化进程,以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为依托,以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特征,与“大力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道路相结合,有力推动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出现了“抛荒、撂荒、转租、代种”现象,并未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

缺乏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中介组织,土地流转机制和农业经营体制亟需创新。在实地调研中,几乎所有地方的官员都希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明确一个部门或机构进行协调”,例如村委会或其他“有权威”的组织,促成价格谈判,对此,迫切“需要政府支持”。当然,也有“阅历颇丰”的乡村干部提醒:“农民有逆反心理,越是政府出面征用,农民的要价越高”。

实际上,在当前诚信缺失的社会大环境下,农民也希望有一个具备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组织代表他们说话,必要时能向他们讨个说法。从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一般过程来看,土地流转双方的要求指向同一个目标,即建立权威有效的中介组织,或者说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能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节约双方的谈判成本,有效促成土地交易。

农民传统的乡土观念一时难以转变,时空条件的缺乏迟滞了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快速发育。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集中管理不可避免地会冲击农民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传统农民在世代沿袭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对土地积淀了非常深厚的感情,种地是他们心里最熟悉、最安全的谋生方式,田园村舍、邻里乡亲是他们最感惬意的生活环境,他们对于弃农从商、务工进城有天然的畏惧和抵触。这些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育。有这样心态的农民目前都还是握有家庭生计决定权的“家长”,但他们下一代的生产生活观念已发生了很大改变。试想10年以后,当他们的父辈年事已高、没有心力再去主导家庭大计,他们成为一家之主能够自主决定未来的时候,离乡进城、“卖地务工”就成为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具体建议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参照国外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对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培育和经营体制的创新,笔者的基本思路是:“因地制宜,多管齐下;营造条件,渐进培育;顺势而为,稳中求进;示范引导,尊重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目标是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基础是土地经营权集中、疏通土地流转流程;保障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农业产业化与加快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大批农民的离土进城、身份转换,最终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具体建议是:

由易到难,渐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一方面,优先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对现有土地关系调整的要求最小,农户仍持有自家土地,仍保留了经营主体地位或只是阶段性让渡土地支配权或使用权。从专业合作社对农业整体发展的作用来看,它是农户与市场、小农经济与大农业格局连接的主体组织形式和便捷渠道,农民容易接受、愿意参加、社会成本低,与农户的连接最直接、最紧密,最符合现阶段农民的觉悟程度、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农村的整体社会环境,因而具有强劲的发展势头。针对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门槛高、农业补贴仍然发给入社农户而经营风险由合作社单独承担等不公平问题,应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另一方面,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市场。二者可以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依靠市场的神奇力量,大力提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水平和产业化程度,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依托。对于他们目前遭遇的招工难、用工贵等问题,应在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员工培训和技术指导方面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顺势而为,灵活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是当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途径,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主要目的之一。基于经济、社会、观念等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在相当长时期内,总有一些农户游离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之外,以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形式存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还将在很大范围内长期存在。为此,要尊重农民意愿,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在比较和示范中引导农民逐步转变。

从农业生产技术层面来看,下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方向是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比如:推广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加深土地耕作层,降低农业机械租赁费用。在操作层面,这些要求可以通过在农户之间调整地块、将土地集中使用,在不改变、不调整土地所有关系的情况下得到满足,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规模经营”。

加大公共投入,改进公共服务。农业实行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管理之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必然会如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一样,需要政府加大公共投入,改进公共服务。着力培育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改善面向农业的生产。农民职业化和农业社会化的发展,迫切需要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将农户与市场有效连接起来。县乡各级政府机构要通过政策引导,在土地以及流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方面,建立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市场中介组织。

在改善农业生产方面,要特别重视改进农业金融服务。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双高”特点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实地调查的过程中,农户、合作社理事反映最强烈的就是资金紧张和贷款困难。

贷款门槛较高是导致农业经营组织资金困难的主要因素。农民去银行贷款,银行都要求农民提供抵押,但是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不能作为抵押的资产。各级政府应切实制定并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简化流程、降低门槛、督促落实,在投资、信贷、财税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究竟是进城务工还是留乡务农,归根到底要进行收益比较和理性选择。农民也是理性决策人,我们需要从农民的角度感受他们的成本概念和收益内容,从经济、社会、环境、亲情等方面予以全方位的理解。为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就要通过农村职业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培养“职业农民”,使留乡务农成为收益不低于进城务工的谋生方式,使农民成为与市民一样体面而有尊严的身份,从而在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中实现城乡合理分工。

加强沟通宣传,转变农民的乡土观念。其一,要持之以恒、深入细致地加强对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让农民正确理解、消除误解。实行土地流转是否就是土地往回收、土地流转以后农民怎么办,诸如此类的政策措施,政府要有一个顶层设计,要以一种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向群众展开宣传。

其二,要向农民讲清楚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趋势,讲明白农业实行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必然性,讲透彻新农村建设的前景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以此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投身农村改革洪流,完成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历史性转变。

新型农业的发展范文第3篇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我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从我国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迫切面临着升级与转型,实现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经营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发展方向,也是在新时期下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新型城镇化与农业产业规模化和专业化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如何利用新型城镇化推动我国农业产业的规模化与专业化发展,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巫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早就被我国众多的学者所注意到。柯福艳认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影响、互为依托,农业剩余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农产品以及剩余劳动力,而城镇化则是作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实现二者的同步推进时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曹俊杰等(2014>在分析我国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互动关系以及二者之间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协调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在定性分析我国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问题上,诸多学者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苏发金(2012,运用时间序列VAR模型,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认为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在短期内有负面影响,而在长期内则对其有促进作用。夏春萍等(2012 ) }"同样运用VAR方法,得出的结论为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有明显的正向带动作用,反之亦然。毛智勇等(2013)通过采用得分比较方法,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并定量分析了我国六个省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现状。夏显力等(2013,利用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分析了1991-2010年陕西省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动态关系,结果表明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影响显著,而短期内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会不利于城镇化的提高。此外,张勇民等(2014) }',利用DEA方法,对我国民族地区的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进行了实证检验。而韩国明等(2015)}e,则运用祸合协调度模型,对我国31个省域2005-2012年的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度进行了测量,并分析了其空间演变趋势。    

总而言之,既有的研究对我国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协调度进行了充分的探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对我国各省两化之间相互关系的定量研究依然不够充分,现有的研究均是利用时间序列的VAR分析或是单独分析某个省份内部的发展情况。本文将利用PVAR模型,对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新型城镇化与农业产业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的关系进行探讨,并根据实证结果提出若干政策启示。

新型农业的发展范文第4篇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也是资金的重要筹集者和提供者,更是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改革对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从整体上带动了中国银行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尤其是成功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为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和金融稳定发挥了_重要作用。

与上述几家银行相比较,农业银行是最后一家实施股份制改革的大型银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行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农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开始,历经3年多的时间,农行已从一家历史包袱沉重,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国有银行,一举转变为一家受到全世界瞩目、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大幅改善,资本实力和财务基础显著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

2009年,农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50亿元,同比增长26.30%,截至2009年底,资本充足率为10.07%,不良贷款率2.91%,拨备覆盖率从2008年底的63.53%上升到2009年底的105.37%。这些成绩的取得不仅反映了农行在自身发展中实现的质的飞跃,更为重要的是,这标志着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这一巨大历史工程已经画上圆满的句号。作为四大国有银行的农行是如何在“大船难掉头”的行业定律中实现了完美蜕变?

以创新和变革为推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新管理手段 实现业务流程再造

农业银行以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为目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业务经营转型和管理精细化,加快内部改革步伐,努力创新管理手段、变革管理措施。首先,按照流程银行和岗能匹配的要求,对总行各部门的职责边界进行梳理和优化,将总行各部门纳入七大板块,以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管理决策效率。其次,逐步推进分支行管理体系改革,分行各职能部门按照总行七大板块进行设置,针对城乡差异化特点调整优化支行的组织架构,构建布局合理、经营高效的分支行组织机构体系。再次,积极实施运作流程再造,对市场营销、信贷审批、业务操作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改革。

加快业务经营转型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农业银行重点在客户、业务、机制等方面实施了对公业务的战略转型。在客户方面,优化客户区域、行业结构,并对客户进行细分,构建了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分层服务的三级核心客户群,实现了名单制管理,建立综合化、差异化、专业化的营销和服务体系。在业务方面,注重挖掘对公客户的新兴业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并以投资银行业务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中间业务,实现以存贷汇传统服务为主向以增值服务为主转变,以获取利差为主向以分享增值收益和中间业务收入为主转变。在机制方面,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公业务板块的整合与协作,实施业务综合营销和产品交叉销售,提升对公服务能力。此外,农业银行还根据县域客户的需求,加快城市成熟金融产品向县域客户推广的适应性改造,逐步形成高中低端产品搭配,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有机组合的特色产品体系。

建设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风险识别水平

近年来,农业银行启动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了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承担整合风险管理的职责,构建了完整的风险管理板块;积极推行风险主管、风险经理两级派驻的体制,增强风险管理的垂直性与独立性,并且综合运用经济资本、限额、资产组合、风险定价、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工具,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此外,农业银行正在逐步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

实施财务资金综合改革 优化考核体系

近年来,农业银行稳步推进财会管理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了层次清晰、权责统一、有效制衡的财务决策管理体系;完成了城市行和二级分行财务集中改革,建立了集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了城乡有别、境内外联动,以经济增加值(EVA)和风险调整后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有效的基础平台;推广了应用财务管理系统(FMIs)、业绩价值管理系统(PVMS)和事业部核算报告系统,初步构建了财会管理综合平台,为准确地反映县城金融业务和分部门、分产品的业绩价值提供科技支撑。此外,农行对资金差额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有效改革,实行金额资金管理,由资金归集行按照市场化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FTP)对所有资金来源实行全额集中,对所有资金的运用实行全额配置,目前一级分行已全面实行人民币全额资金管理。

开展服务 “三农”的改革工作

为更好地探索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路径,2008年以来,农业银行以深化信贷制度改革、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风险管理、拓宽县城金融服务渠道为重点,开展了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试点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在八个省(区、市)的123个县开展了新时期服务“三农”的试点工作,2008年10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共1027个县,2009年10月又将面向“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在全行范围内推开。在试点工作中,农行成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

抓住“城镇化”、“产业转移”机遇未来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历了世界经济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过程以及西向东的产业转移,从而也形成了世界上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和产业转移进程。城镇化创造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城镇住宅的投资需求以及巨大的消费需求,成为中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强劲动力。同时,产业转移也带来巨大的消费需求和商机。服务于“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服务于中国的“产业转型”将是农行未来保持稳健增长的重要机遇。

争取县域业务中的高端客户

未来农行要发挥自身的优势,首先要抓县域金融业务中的高端客户。哪些是农村的高端客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科技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规模较大工商企业,这些都是农行的高端客户。只要抓住了这些高端客户,农行的利润就有了保障;与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相比,农行拥有全国最多的网点,覆盖面最广的遍及全国所有县的电子化网络,能提供对公、对私、银行卡和电子银行四大系列230多种产品,是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可以做证券交易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行。这些都是农行抓牢高端客户的资本和优势。

抓住中国城镇化的历史机遇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抓住中国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

新型农业的发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奇台县;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18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农民自愿组织的进行生产、经营的合作组织形式。目前合作社已经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建立,合作社市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是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主要方式,是实现农村强、富、美的致富之路。

1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目前新疆奇台县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农业类的有奇台县粮都专业合作社、奇台县农鑫源节水用水专业合作社等9家;畜牧类的有奇台县半截沟镇兴牧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奇台县吉布库达坂河牧业村海纳尔草畜联营合作社等5家;农机类的有奇台县西地镇振兴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林业类的有奇台县西域盛世林果专业合作社1家;其他类2家。

2 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2.1 主要问题

2.1.1 合作规模小

目前,奇台县的17家合作社,但是整体来看合作规模很小,都是由几户组成,有的甚至就十几个人。

2.1.2 合作意识差

奇台县合作社的农民合作经营意识很薄弱,根深蒂固的小民意识十分强,在发展的过程中,尽管是一个合作社的农户往往也很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重,为合作社考虑的较少。

2.1.3 合作社自治水平低

奇台县的诸多合作社虽然成立了合作理事会,但是还没有形成规范的规章制度,有些已经运营的合作社,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理事会的分量低,出现问题往往会共同议事,争议严重,最后确定不出最佳的解决方法。而且制度不完善,合作社员工不收规章制度的约束,工作十分涣散。

2.2 限制因素

2.2.1 合作社服务领域窄

目前奇台县的大部分合作社是种植合作社和养殖合作社,还有一些节水用水专业合作社,但是这些合作社所经营的产品都是初级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比较小,而且还受地域和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所以多数的初级产品以该地区常见的产品为主,新品种引入的较少,在该地区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服务的群体较小,领域较窄。

2.2.2 合作社缺乏管理人才

合作社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大多数的合作社都是由当地的农户联合组成的,而这些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不懂市场、生产技术和管理,因此合作社会出现管理混乱,技术缺乏创新等问题;部分合作社负责人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了解一些管理的知识,但是整体水平较低,还没有足够的能力管理合作社,因此引进人才十分必要。

2.2.3 受政府管理方式影响

在政府管理方面,政府往往只重视规模大的,能够带来较大效益的合作社,在政府的助推下,这些合作社往往会做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强。而规模较小的合作社,政府重视程度低,扶持力度小,如果资金不够运转的话,这些合作社往往就走向解散,但是奇台县的合作社的总体规模都较小,因此政府的帮扶力度较小,合作社之间发展不平衡。

3 农民合作社发展对策

3.1 发挥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

首先,要提高合作社社员的自身素质,目前农广校开展的新型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新兴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为合作社社员提高自身素质搭建了很好的平台,通过培训可以提升自身的素质,此外,还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等形式提升自己的素质。其次,注重农户参与的意识,除了理事会成员参与以外,要组织农户参与,但是以学习的方式不断提升农户的议事能力,转变遇事以吵为解决方式的传统参与模式。最后,积极引进人才,鼓励大学生村官,支农的大学生参与到合作社中。

3.2 拓宽涉及的服务领域

逐渐发展农产品的加工,将农产品以半成品进入市场,不仅可以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而且也能实现合作社的利润增值;此外,合作社的发展应该面向其他地区,不要仅局限在本地区,要开展运输功能。要将合作社发展成初级产品、加工产品和运输等多途径的发展方式。

3.3 转变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角色

政府应该重视在合作社发展中的帮扶功能,下大力气推动合作社的发展,转变扶持的合作社对象,不仅要考虑合作社的规模,还要重视合作社的发展潜质。注重合作社功能的建设,在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帮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