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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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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建立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1

长效机制,指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是规范且稳定的,也是推动制度运行的动力。不仅要将机制与制度在之间联系起来,还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个体和组织。尤其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此方面长效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功能过于弱化,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大多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形式。而有的则是在审计工作没有完成时就已经开始任命了。审计人员在针对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会出现审计结论难下,审计报告难写等现象。不能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对象。尤其是一些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这样一来就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作用,从而审计监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国在数十年前就曾颁布过关于党政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甚至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都涵盖其中,虽然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国家给予了法律规定,希望能借此使经济责任审计在未来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已经不能依靠数十年前所颁布的条规,一些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无法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时间过于紧迫。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较广,属于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积极配合审计方。要积极的帮补审计方获得审计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但有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被审计单位无法提供需要的审计资料,使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审计单位正处于人员调动时期,审计档案资料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导致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供给对方审计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操作过程,其中包括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及经济责任评价,需要对全面审计被审计人的所在单位和各项业务。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备相当的专业人才和宽裕的时间。但目前情况则是常常出现未审先任或审任同步现象,干部的免、审、任三者间的时间差较小,有关部门审计工作时间段且又十分紧迫,还要对审计方案中所涵盖的重点审计内容和范围要审查清楚和透彻,以致所有审查工作都积压在一起,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责任审计职能,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督查机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法律的保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地位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可以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来划分法律责任范畴,在审计机关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则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然而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政府依然没有对其过多的重视,极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导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关因为没有法律支持,使审计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所以,明确和界定审计、组织及纪检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只能,争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明显特点,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监督与服务统一和谐的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约,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通过利、责、权来明确界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其监管和监察都有具备独立性。党政人员要规范和约束行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厉警告。保护审计对象的权益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查处。

(二)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关联性。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规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相关实践证明,如果政府党政干部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会用权利来着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反之,经济责任审计只是走“过场”而已,并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所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和发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来保证审计的时效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选择适合国情发展的责任审计模式,推动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制度间的平衡。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奖励和评价制度,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评价标准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公开化。经济责任审计动力来自外部的激励和审计主体社会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奖励和约束机制,成为审计监督中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员,都要树立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活动要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了要完善奖励和约束机制,要平衡制度间的联系。如均衡公正与效率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服务,其手段多种多样,如果把手段当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统一目的,才能不让偏差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均衡服务供给与有效需求;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分担问题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性因素,不仅要适应有效需求的状况,还要满足供给体系,保证两者和谐统一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不断递增,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加重认识,这也是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展现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是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性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经济审计长效机制,要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间的平衡,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理论基础 模式 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运营效率,对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经济审计模式的原则、特点、关键点等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在模式的制定、实际运行、评价以及其他各个环节中都需要遵守《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遵守公正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高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化。

相比其他形式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审计目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的结合,是为制约和监督权利运行服务。第二,审计对象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由人而事,这种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将人和事进行有机的结合。第三,审计程序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审计机关会在征求干部监督部门意见后列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召开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审计进点会,被审计者在进点会上要对任职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由参加会议的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审计内容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沿着财政资金走向,更多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内容合法性及决策结果效益性,关注对下属单位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由上述对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和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的关键点就是在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特点,结合各地实际,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一方面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关的计划和管理。对基础审计机关来说,每年审计项目计划中法定项目、省(市)定同步项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经济责任项目。若年度中领导干部人事有所变动,经济责任项目计划也会随之改变,难免影响审计监督的效力和审计项目质量。

第二,审计评价质量不高。尽管各地都出台了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及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受审计人员惯性思维影响,没有正确辨别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异同,评价还是围绕着单位财务收支合规性,没有将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作出正确评价,且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也有些将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纳入评价,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

第三,准确界定责任尚有难度。虽然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具体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准确界定每一项责任尚有一定难度。有些问题既可以定为直接责任,也可以定为主管责任,有些问题可以定为主管责任,也可以定为领导责任,造成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问题定责结论就会不同,增加审计风险。

第四,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对审计结果未能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三、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一项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从经济审计的计划管理、评价体系、责任界定及成果转化等四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搭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模块。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具体内容除了基本信息外,还要将以往年度审计开展情况、问题审计整改落实等信息输入数据库。二是通过与其他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结合,整理出问题归集库,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分类轮审制度。根据被审计者经济管理权限和财政资金使用规模的大小,对被审计者实行分类轮审审计管理制。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可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三是在制定计划时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资源,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相结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

第二,建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修订有关制度规定,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引领作用。对照《规定》要求,分析和研究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有关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探索建立分类别、分部门相对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审计责任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二是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体系,其中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突出各自的审计评价重点。三是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借鉴和吸纳联席会议各部门考核评价标准和意见,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和规范。

第三,编制定责实务指南。经济责任是由领导干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这就要审计机关正确判断领导干部该应承担的责任是经济责任还是非经济责任;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分清是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失误而应承担责任。根据以上界定步骤,结合近年来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将哪些问题列入定责范围、应承担哪种责任、责任认定的审计取证要求等编入指南,供审计人员参考。

第四,搭建提高审计成果平台。审计机关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支持率,同时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让有关领导和部门掌握,促使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制,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束语

总之,探究和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能够使目前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的缓解,而且还可以不断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新的干部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研究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审计机关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程序和方法 界定和评价 存在的问题 绩效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也是依法治国和加强对权利制约与监督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逐步深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论是从制度到实施,还是从理论到实践,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基于本人担任的特定职务,管理运用公共财政资金、国家资源以及国有资本、相关社会资金应当承担的职责、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的一种监督和评价活动。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可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政策目标、行业标准等,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范围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总的目标是核实家底,查清问题,明确责任,促进管理。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核实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界定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为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二)审计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取决于审计的目标和要求。

从审计的时间范围上讲,是任期内审计,如果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为重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进行追溯或延伸。

从审计的内容范围上讲,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资产、负债情况。

3、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

4、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5、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6、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7、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三、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和方法

审计方法是沟通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的桥梁,是审计主体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目的的工具。除一般查账方法外,经济责任评价和责任界定,需要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职责的管理活动和经济活动进行调查核实,要求我们采取其他一些工作方法以弥补查账方法的不足。如:分析性复核,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或调查表,审计公示和受理举报线索,查阅会议纪要和文件资料,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借鉴其他审计或检查成果等。

(一)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大小,都应该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并据此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抽样规模以及审计程序。开展内部控制评审,应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据此确定符合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实质性测试的程序、范围和重点。

(二)被审单位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状况

审计人员应当针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职责、任务的实际情况,核实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财经指标的完成情况,查清有无弄虚作假、人为调节上报指标粉饰业绩的问题。通过对任期内逐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任职初期相比较的经济指标增减变化情况、债权债务变化情况、预算内外收入解缴情况的核实、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

(三)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

1、审查任期内预算编报和执行情况。

2、审查任期内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情况。

3、审查任期内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情况。。

4、审查任期内财政预算使用效果情况。

(四)被审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

对任期内的资产审计,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安全和完整。查清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化及保值增值情况。

(五)审计单位重大经济决策

主要审查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包括投资、引资等项目)、开支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可行性分析及专家论证,有无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重大经济问题, 分 清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六)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行为

审查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依法履行理职权过程中所决策、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及宏观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效益性的同时,审计其个人有无,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决策和个人武断决策;直接干预工程发包的问题;检查其个人收入、支出的合法、合规性, 核查有无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等行为,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对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问题。通过以上审计,评价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各种廉洁纪律和国家财经法纪的规定、是否依法行政、决策是否科学。

四、经济责任的界定与评价

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总体要求应坚持“三围绕三不评”的原则:即(1)围绕审计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2)围绕审计对象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与其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3)围绕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具体为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任期内完成经济指标的效果;二是财政财务收支中违规违纪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情况;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其保值增值情况;五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六是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五、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自觉维护财经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但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种种原因。当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在审计内容上对领导干部本人廉洁自律情况涉及的少,多是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为主。

第二,查账、看账多,多是就账论账,账外审计手段使用少。一般而言,账面上发现的多是些类似招待费超支、购建的固定资产未入财务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常规性问题,像私设小金库、假发票、未经集体讨论处置资产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程序上不合法等重大问题,都要靠从账外资料中获得线索,单从财务资料上是无法取得突破的。

第三,基建项目审计深度不够。因为大部分审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和基建有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掌握的较少,而基建领域又是公认的腐败重灾区,这就存在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基建项目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技术性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

第四,审计评价内容过于笼统、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系统、评价标准不够统一的问题依然存在。原因就是全国目前都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实际工作中,多数情况还只是简单地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评价代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且审计评价以定性分析评价为主,定量分析评价不完备,缺少具体的、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未能科学合理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经济决策、经营管理及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功过。

第五,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未真正落实。虽然不少审计机关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目前真正落实的很少。主要原因在于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公告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畏难情绪,担心由于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结果公告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出现不稳定因素。

第六,审计人员的现有知识不能适应深化经济责任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而审计机关现有人员多精通财务、审计等方面知识,缺乏通晓预算、基建、金融、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全方位人才,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六、引入绩效审计理念,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和审计理念的不断更新,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引入和运用绩效审计,逐步实现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是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趋势,也是财务收支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然要求。积极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才能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恰当公正的评价。

1、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使审计评价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制订一套完善的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既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也是深化和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

2、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合。结合现有的审计资源配备情况,选择被审计单位本身财务工作比较规范、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较高、相关评价指标及数据较易取得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时在审计内容和范围上要侧重于可能存在的严重铺张浪费、控制薄弱、效率低下、效益不高、效果不好的环节开展绩效审计,探索并扩大其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领域。

3、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加强审计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注重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提高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和专业水准;有效整合内外部审计资源: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常规审计组成模式,以审计项目为单位,根据需要统一调配审计人员,增强协同工作能力,同时借助外部专家的技术和合理利用中介机构人员,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组的整体优势,达到审计资源和审计项目的最佳组合,以利于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4、多方联动,提升质量,形成监督合力。要实现以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融合,仅靠审计部门是不足以完成的,因为它牵涉到各个领域和部门,很多问题仅依靠审计手段是无法发现或无法处理的,所以审计部门还需要与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合,形成合力,保证政府性资金规范管理,实现政府性资金的效益性,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融合所取得成果的质量。

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引入绩效审计的理念,通过提升审计目标,深化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完善审计评价,促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结合。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和分析,评价绩效水平,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同时也是巩固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刘世林,方伟明.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年

[2] 雷雯, 陈玉洁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风险防范.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年

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范文第4篇

(一)审计评价不明确。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如实指出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是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纳入审计评价内容;三是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也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

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而且对被审计单位对外提供担保、存在正在诉讼中的未决经济案件等可能造成的或有损失,应承担的或有责任不予披露,不明确责任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三)审计评价要求不明确。

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评价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错觉,或者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审计评价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较少,审计项目多,就临时搭班子,抽到谁是谁,很难保证人员质量,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广度不够,难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策

(一)审计评价必须做到、严谨。

审主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审计主、客体争议较多的环节。审计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为准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既要进行一般的定性分析,还应进行定量分析,与本单位上的水平或兄弟单位、同行业先进指标比较、分析、作出判断,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

(二)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做到:评价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作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

(三)做好经济责任的界定。

为了使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必须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造成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对下述一些界限问题进行认定:

1、主观与客观责任。责任人为谋取和利用小团体利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或国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条例、措施不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活动、经济决策的效果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属于客观原因,审计在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对于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盈亏,应作相应的分析和调整。

2、前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领导干部应对任职期内活动承担责任,因有些经济活动的投入需延伸到任期后才能见效果,前任的投资或过失延伸到本期造成损失或遗留的应属前任责任。若前任将收入隐瞒,转移到以后年度,审计人员应按照期间归属调整相关指标,按调整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当期业绩。对前任遗留的债权债务现任有责任进行清理、催收,现任对前任的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清理整顿,挽回损失的,应在评价中予以肯定。

3、集体与个人责任界定。决策者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决策团体。决策的成功与失败不能完全归结为单位领导个人,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者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个人负责。在做结论时要查证决策时的书面凭证,如会议纪要、可行性报告等,使责任界定有根有据。

4、错误与舞弊责任的界定。一般的错误与故意的舞弊行为,在评价时要严格区分。可以从两方面衡量,一看行为的性质,如果经过确定行业的发生确实是无意识的,则可定为错误,相反,若行为的发生是有意识的,即经过策划和预谋的则应评定为舞弊问题;二是看行为的结果,如果经审核认定,虽然发生了不应有的行为,但该行为并未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个人也未获取私利,则可以评定为错误;若行为的结果使国家蒙受损失,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了私利,或是弄虚作假,有意欺骗上报,则可评定为舞弊。

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范文第5篇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指以领导干部所在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从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了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

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合理运用的必要性

作为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乡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在基层的代表人,同时也在农村执行着党的路线与方针。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乡党政领导干部发挥着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已经成为了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抓好基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同时,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是了解、考察和监督管理乡镇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丰富干部管理监督的内容和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监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如今,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如何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也被逐渐纳入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因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就基本上涵盖了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水平的全部要素,显然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在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中运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随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铺开和有关法规要求,笔者认为,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够重视。重审计形式,轻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只要求审计机关搞审计,对结果运用却不当一回事,将审计部门报送的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放在桌子上,锁在档案室,对审计结果不留意、不查阅。

二是审计结果的体现形式比较单一,利用程度低。审计结果的主要载体体现在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上,且主送的范围有限,一般只报送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社会的利用程度较低。

三是审计结果的质量差异很大。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因目前的条件限制和审计环境影响,使某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质量不高。加上审计人员本身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审计结果的质量差异很大,运用审计结果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四是对审计结果运用欠缺应有的平台,没有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机制。审计结果只能在审计机关、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封闭运行,有的审计结果情况甚至只有个别领导掌握了解,使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无法利用,更难以对外进行公布。

究其原因,总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存在不正确的认识。有些部门领导干部思想因循守旧,认为审计结果报告披露的都是“家丑”,不便外扬。

二是社会总体对于审计的了解还不够。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整个社会中地位的重要性要远低于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很多人对审计还很陌生,谈到审计都还是个新鲜事,就更谈不上审计结果的运用了。

三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因审计评价指标没有规范的标准、审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质量差异很大,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风险。

四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影响其结果运用的原因还有很多人为的因素和社会的因素。这些因素难以抗拒,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又还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审计结果的运用。

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体系的内容

一是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评价。重点是本级、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二是任期内资产情况评价。重点是国有土地资金、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三是任期内负债情况评价。重点是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构成、投向情况,偿还能力,资金效益情况及管理情况等。

四是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管理及效益情况评价。重点是有无挪用、截留,是否及时拨付相关基金、资金。

五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评价。主要是任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或民主决策,以及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六是管理制度评价。主要是任内是否按照规定,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和切实执行内部激励和制约机制。

七是任期内遵纪守法及廉政情况评价及其他评价。

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运用的几点建议

为了能够运用好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就目前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与其它一般的审计评价比起来不同的是,在对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评价中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加具有针对性;它的评价对象是经济责任,特殊性较强;它的最终评价结果对干部的任用或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更具有严肃性。为使审计评价更加有依有据,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出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该体系中明确考核与评价两个指标体系。清晰的界定出每一个指标所包含的内容与外延,将评价标准进行细致量化,实现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的有机结合,促进和提升审计评价工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形成统一的评价口径与考核标准。

二是提升审计人员各项素质。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所以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各项审计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对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进行认真了解和学习,以提升自身的业务判断能力,严格遵守和执行审计程序,获得准确充分的证据,所执行的法规必须要准确。在进行整个审计工作评价中,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应有的职业素质,能够保障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独立、公正、客观,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状况进行适当评价。审计机构应加大审计人员的培养工作,努力提升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及时开展相关研讨会以及各种经验交流分享会,以最终提升审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社会舆论的宣传力度,提高审计的社会声望和群众知晓度,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选择不同的审计时机,将离任审计,任期审计和任前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结合起来,人民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的口中去寻找审计线索,在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中去客观评价乡镇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

四是正确界定经济责任,让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正确面对“家丑”。审计工作人员只有通过对经济责任基础进行正确、清晰的界定,才能真正对领导干部作出适当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责任界定:第一,做好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界定。在乡镇领导干部所负责的工作上,除了要负责经济工作,还需要负责其它各项如:党建、行政、人等方面工作,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只需要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职权工作中所产生经济责任,或是与之相关的其它经济责任,这就要求审计工作中要对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进行准确的区分。第二,对前后任责任进行正确界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对乡镇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工作进行责任审计,但是经济责任不是长期不变的,它具有一定的后续性和连续性。也就是说即便是前任领导所进行的决策工作也许会在后任领导上任之时反映出来。所以,在审计工作中必须要对领导干部的前后任经济工作进行明确区分,前任的是非与功过不能够计算在后任领导身上,而本应属于后任领导的经济责任也不应该推卸到前任领导身上。第三,对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如领导有直接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是指使、授意、强令、包庇下属违法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亦或是有渎职、失职等行为均应该界定为直接责任。如果出现领导干部没有切实尽到其管理责任,直属部门或是单位出现问题,应该界定为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第四,对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进行明确界定。经济活动的开展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比如因为领导干部的自私自利、玩忽职守等主观因素造成的国家或集体财产的流失属于主观责任;而因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通货膨胀、上级指令或进行各种探索改革等客观因素所产生的失误应界定为客观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