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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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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融资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企业发展

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某一特定企业或经济单位所需投资是通过该企业内部积累(留存收益和折旧基金等)提供资金的融资方式。外源融资是指企业或经济单位通过外部金融市场获得投资的资金来源的融资方式。外源型融资主要包括企业直接融资(债权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银行借贷等)以及其他融资方式。

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创业初期的民营科技企业缺乏风险投资扶持,小型企业借贷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由于缺少新的资本金注入,往往无法抓住快速发展的机遇实现规模的扩张。从融资方式来看,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狭窄,资本规模也相对较小。同时,民营科技企业的性质也决定了其投资项目多具有相对较高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在讲求安全性、流动性的商业银行难以获得贷款担保以及贷款支持。直接融资方面,民营科技企业由于资产规模、效益指标等方面的原因很难达到国内证券市场的上市要求,国外上市机会亦十分渺茫。以往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使股份制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得以部分缓解,但是1998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对未经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批准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加以关闭,更使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式受到限制。

一、融资手段单一,严重依赖于内部积累,外部融资比例较小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民营企业融资比例中内源性融资比例高达90.5%,而广东民营中小企业作为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其内部融资的比重也达到60%。由此可见,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家自有资本以及企业的资本积累,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资本集中过程。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本文,资本集中却可以在短时间为资金需求方汇聚众多社会资本,而传统的资本积累虽然是使社会总资本扩大的主要方式,但这种融资过程是相对缓慢的,与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势头和发展速度是不相称的。

另外,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内源性融资依赖严重,并且存在着长期性的特点。经营年限在5年之下的民营企业,自我融资比例达到92%以上的水平,经营年限超过10年才出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很明显,这于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在面临着巨大冲击的同时也面临着广阔的融资空间,因此,拓展资本融通渠道,多元化融资结构对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20多年来,经济生产规模不断的壮大,驾驭市场的变化的能力在不断的提高,形成了以内源性融资为主导,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特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无论是初创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80%左右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发展。据调查显示,我国民营经济初创时的启动资金有90%以上主要来自于资金持有者,当初的合伙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解决,这也就从资本来源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我国民营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的原因。

二、契约不完备导致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股权融资受到抑制

投资者的外部资本是民营科技企业创立、生存和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当投资者将资本投向特定的企业家时,就将其资本的实际使用权让渡给了企业家。企业家的创业活动充满着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投资者将资本投入了一项结果不确定的活动中,承担着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而且外部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多为流动性差的物质资本,其专用性程度较高,投入企业后其价值严重依赖于团队的存在和其他团队成员的行为,受团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敲竹杠”(hold-up)的风险较高,因而面临着事后被套牢的可能性较大,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

另外,从资本市场来看,与银行借贷和发行债券的间接融资相比,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是企业低成本扩张的有效途径。股权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面向社会融资,融资规模可以达到较大范围。融资连续性好,企业上市后只要经营业绩较好,满足配股条件,每年均有可能实施配股融资,可以得到股票市场的持续资金支持。

此外,证券市场融资所获得资金具有非偿还性特点,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回抽出资,在未出现破产风波情况下,股价升高,说明公司效益稳步前进,使得投资者自动持有股份或者更多的持有;股价走低,短期投资者大量买入,或者已高价持有者常抱有机会主义心理,继续持有或者更多的持有以保持较低均值成本。但是在我国股票市场不发达,市盈率高,上市公司股票尚未实现全流通,股权分置现象明显,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2/3,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严重伤害中小股民投资热情,使得中小投资者对创业者评估偏低。另外,投资者的赎回权和退出权的行使受到限制,致使投资者投入资金时顾虑颇多,又由于民营创新科技企业的自身结构和产权不清问题,投资者多采取观望态度。

股票市场是企业外源型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由于我国缺乏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因此绝大多数股票资本交易都集中在沪深两市,而民营企业在这个市场上阻力重重。2001年末,沪深两市1175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118家民营企业,其中买壳上市的就有65家;而到2005年上半年,1300多家国内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包括借壳上市的才刚刚超过200家。面对过高的上市门槛,很多民营企业主动将股票市场排除在自己的融资渠道之外。

三、融资渠道狭窄,债券的发行和银行借贷面临困难

目前银行贷款以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仍是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长期发展主要的间接性外源融资渠道。据2000年中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向银行借款时,有63.3%的企业感到困难和很困难;时难时易的占22.1%;比较容易贷到款的只占14.6%,并且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一直以来都制约着我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外源融资渠道不通畅,导致民营企业高度依赖内源融资。同时,民营企业的外源融资方式以银行信贷为主,但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余额所占企业融资结构比重即使从长期来看最高也只是在5%左右徘徊。

本文认为造成贷款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对于所有制、业务经营成本以及交易费用等3方面的考虑。

1.所有制方面

(国有)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表明,虽然作为市场的运作主体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信贷质量往往优于国有中小企业,但其在经济活动中却受到企业所有制的约束,受到不应有的信贷歧视。非国有中小企业在获得贷款比例上不占优势,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比例更是杯水车薪。银行对民营创新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原因有三:其一,国家发展规划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其二,所有制结构决定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素质遭到置疑,“贷了就跑”(loanandrun)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银行不愿在创新期投入风险资本;其三,民营企业容易被外资俘虏,成为外资间接约束和影响商业银行的工具。

2.业务经营成本方面

相对于大型企业贷款不仅资金规模大,而且风险相对较小,还款比较有保证,收益相对较高,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在其创业阶段,贷款规模小,虽然潜在收益可能很大,但是巨大沉没成本的存在,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利率受到严格管制,小规模信贷造成的成本差异又无法通过利率差的调整获得补偿,因此从规模经济角度决定了民营创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困难重重。

3.交易成本方面

①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方面。银行在发放贷款前需要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资信审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对于企业信息的可获得性方面存在劣势,保证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的成本相当大。同时,“逆向选择”也使银行最终放贷质量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此外,发放贷款后银行要对所贷放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以确保贷款本息的回收。然而企业获得贷款后的“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使得银行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严重劣势,在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受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几乎丧失了对民营创新企业贷款的有效监督权。

②违约(破产)成本方面。相对于具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国有企业以及有大量可抵押固定资产的大中型企业来说,民营创新企业没有良好的可抵押资产作为担保。根据工商银行公布的2002年上半年统计数据,广东地区的各项存款余额为4086.40亿元,而各项贷款的余额为2763.24亿元,似乎尚有许多贷款空间。但是,我国《银行法》规定,在贷款是如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或担保是不行的。而在进行低压借贷是,银行所承认的抵押品只有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而对于民营科技型创业企业,自身的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等无形资产,难以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这就意味着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一旦失败,银行将承担其风险投资的全部风险。风险转移的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并且在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备的前提下,对于专利以及研发技术,银行亦无法通过剩余要求权来回收投资成本。

四、民间借贷市场的补充功能受到限制

与正规的金融市场融资相比,民间融资是民营科技企业更有效的资金来源:一是融资成本低,虽然民间借款的利息一般比商业银行高,但是由于民间金融市场的贷款企业与借款人信息相对对称,例如对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贷款人的信用情况,收入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等都较银行信贷有更充分了解,减少了信用评估、抵押资产等的交易成本。二是融资效率高,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申请、审批等手续繁琐,商业银行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往往不愿意从事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小额贷款。而在民间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对称,贷款决策的速度快,效率高,及时地满足该类民营企业的资金需要。三是交易方式灵活,民营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处于创新阶段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要求具有急需、高频、小额的特点,民间融资就其贷款方式、期限与利率方面,都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协商,灵活快捷地解决企业的融资要求。因此这种与正规金融市场并存民间金融市场,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封闭与僵化,民间金融实际上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融资渠道。然而,结合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特殊情况,新创业企业成长较制造业等一般民营中小企业的创业活动,除了具有市场需求和市场收益的不确定性之外,技术和产品的不确定性带来了更大的投资风险。加之产权制度的不规范,以及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共同导致民营科技型创新企业无法通过让渡一定的剩余索取权控制权获得融资,投资者在投资项目失败时无法顺利通过剩余索取权挽回投资。

五、缺少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以及本身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也显得力度不够。另外,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同样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经营风险以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信用评估较低的问题。同时,新创业企业成长的不确定性较大和契约的不完备也导致中小金融机构对创业者评估偏低。此外,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未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减弱了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综上,现有民营科技企业在创业之初时,面临着融资手段单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其民营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带来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民营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估偏低,导致广东省的民营企业家更多地还是依赖于个人和家族的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则更多靠企业留存收益和折旧等内源性融资。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分支机构)对北京、温州、顺德和成都的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80%的民营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成为其发展的严重制约,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主要所有者、合伙发展人及其家庭。在企业创业后的后续发展投资中,62%的资金来源于主要所有者或其留存收益。因此,如何安排广东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结构,向投资者传递科技企业发展前景的有效信息,以及如何通过对融资契约的设计,在企业家获得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吸引更多外部投资者的投资参与,成为本文开拓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储小平.职业经理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2,(04).

[2]葛亮,仲伟俊,梅姝娥.民营科技企业的成长模式与环境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4,(03).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 金融支持 风险投资 担保体系

注:本论文为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推进我省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的机制研究”(课题编号10457241)结项成果。

引言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科技部网站统计,截止到2005年,我国共有民营科技企业143991家。民营科技企业共实现收入61218亿元,实现利润3192亿元,出口创汇1742亿美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遇到金融问题的困扰,主要表现在陈玉娟科技型中小企业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对科技项目和科技产品缺乏评估能力;二是银行对企业的偿付能力不放心,强调要有足够担保,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又普遍缺乏担保资源。融资难已经成为了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民营科技企业整体发展与完善,对我国科技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金融体系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维持必要资金流动的重要支撑,在企业科技化创新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必须重视发展整个金融体系,才能为提供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加快推动我国金融与科技相结合,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紧迫性极为突出。如何实现技术创新与金融市场效率提升呢? 重要的方式就是技术创新链条与金融市场链条的融合创新、联合创新,形成合力,最终实现高效的财富创造方式,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创新型国家[4]。我国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在新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的外生性力量的引导下,充分培育内生性的商业信贷融资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体系,是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5]。

1.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策略

1.1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

首先,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可以多元化,例如借鉴美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该种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有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专门共同组成,其中投资者根据投资金额大小,对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不参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基本管理工作,而风险投资专家对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无限责任,参与机构的经营和管理。还可以采用公司制,各个投资方按照出资额,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并分享不同的收益。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

其次,拓展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和企业,资金来源单一,资金量比较小。多元化的风险投资资源来源,主要是扩大个人投资者。第一,利用我国改革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部分富裕人群的闲置资金,吸收该部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第二,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美国利用部分养老基金进行风险投资,第三,鼓励我国信托公司、政权公司积极进入风险投资市场。最后,放松对风险投资进入门槛的管制,允许国外的资金进入我国风险投资市场。

最后,建立风险投资有效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主要是企业并购形式,尽管目前已经推出中小板市场,但是与实际的创业板市场存在很多差距,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的条件要求比较高,上市的企业数量又比较少,大部分传统制造业上市数量巨大,但技术含量很低。而高科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很少,风险投资组织机构难以通过中小板市场推出。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推出机制,除了通过企业并购,还可以通过股权回购和股票上市等多元化形式,回收风险投资,实现投资的增值。这就要求,有必要将中小板市场改造成为创业市场,新改造的创业板市场可以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减弱审批程序的繁琐性,促进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加,促进民营科技企业改善风险投资环境。

1.2信贷资金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首先,加强大型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银行融资理论,大型银行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为大集团和大企业。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减少银行信贷成本,促进银行规模经济的实现。而我国民营科技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少,资金实力与大企业大集团存在差距,这就造成了企业融资的苦难。实际情况是,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发展相当成熟,企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完善符合银行信贷标准。另外大企业大集团通过股票和债务市场完全可以进行融资,其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更小,因此,大型银行应该发展我国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作为融资对象,增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势在必行。

其次,发展本地中小型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我国学者研究发现,我国发达地区中小银行发展,更加有利于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这是因为我国民营企业往往规模小,尽管在争取大型银行贷款上存在优势,但是苦难重重,然而中小型银行往往植根于本地,对本地的民营企业发展状况比较了解,因此,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途径更多是通过中小型银行。加快中小企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主体。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产权明晰;风险投贪;融资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046-01

1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现状

从改革开放初至今,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发展。截止到2007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从业人员约1300多万人,经济规模已接近8万亿元,缴纳的税金约占全国税收的十分之一、全国工业企业缴纳税金的四分之一,工业增加值约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五分之一。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这中间涌现了诸如联想、方正、华为、远大和东软等一批著名企业,然而也有一些曾风行一时的企业,如巨人、京海、科海等己被淘汰。据统计分析,民营科技企业的倒闭率约占20%,在市场逐渐成熟和规范的过程中,其生命临界为三年。

2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存在的问题

2.1 产权明晰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在其向深层次发展过程中,产权不清问题一直是限制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产权不清问题产生的种种弊病日益显现。例如,小霸王企业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母公司任意抽调小霸王的流动资金使得企业捉襟见肘,生产设备改造、技术创新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严重阻碍了企业由一个高峰向另一个高峰跃进,从而最终导致了一个明星企业的陨落。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由于产权不清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产权主体不清晰,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因而从根本上动摇企业的竞争力。(2)产权不清,从根本上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而影响企业的管理权威。(3)产权不清,由此界定的有关人员间的权、责、利就不明确,易产生“搭便车”的道德风险。

2.2 融资问题

融资是现代经济运转的必要条件。融资困难是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一个问题。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企业合资联营等等。由于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和存有偏见,以及高科技企业自身的特点之一就是高风险,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正常的银行融资渠道获得大量的贷款。在证券市场上,民营科技企业直接上市有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来说更是难上加难。而高新技术产业化成功率低的特征又决定了企业很难具备企业合资的可行性。由于缺乏可靠的投融资渠道,使得我国大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项目难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

2.3 其他问题

(1)企业国民待遇尚需落实。民营科技企业在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仍受到不公平待遇。此外,科技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培训中心等数量少、功能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2)知识产权。国家近几年虽然也加强了在这方面的法律保护,有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软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法律力度还不够,尚未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风气。

(3)创新问题。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与品牌,中国制造的产品很多长期处于获利链的最低端。尽管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一支生力军,但是在创新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技术积累不足导致的创新后劲不足、对技术创新缺乏有效的管理,自主创新还没有成为所有企业自觉的意识和普遍的行为等。

3 促进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3.1 明晰企业产权

虽然至今还没有哪一种产权制度是尽善尽美的,但是产权明晰满足了一个企业之所以成为企业的起码制度要求。从根本上说,清晰私人资本的产权,首先是民营资本自身的权利,因而应尊重民营资本自身的选择,不能有任何直接的外来干预,更不能存在否定民营资本自身选择权的各种强制。因为民营资本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对企业发展究竟有效、无效,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所需要支付的代价究竟有名高。对于这种有效性和成本,别人是难以体察的。

3.2 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深化金融改革

风险投资机制的出现可以大大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分担投资风险。高科技企业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而风险投资追求的目标是,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后所能够获取的高资本收益。因此,风险投资的特点恰恰满足了高科技企业成长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二者在投融资的动机上具有惊人的契合性。风险投资的魅力就在于其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投资,同时也是一种融资。并且,投资和融资的工具都是以权益形式存在的,即作为金融中介的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首先从投资人那里筹集一笔以权益形式存在的资金,然后又以掌握部分股权的形式对一些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进行投资,当风险企业通过运营、管理获得成功后,风险投资家再安排其股份从风险企业中退出。树立风险投资意识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是科学技术向生产转化必不可少的条件。

3.3 其他问题的对策

(1)在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创新的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政策。建立民营科技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在鼓励发展会计、审计、法律、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的同时,积极设立技术市场,大力加强经纪人队伍、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培训中心等建设,努力提高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可以有效的促进新的创造发明,鼓励更多的资源用于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其次,可以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于推广,促使更多的发明被公开,从整体上促进科技进步。

(3)创新是企业发展不竭的动力。技术创新离不开制度机制创新。如在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识别上,既注重国家关于产业与技术政策的导向,更注重技术与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及前景;在对人才的选拔上,既注重科技人员的学历、经验和成就,更注重其思想、创意、潜力,能够不拘一格降人才。进入新时期,民营科技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摒弃“一次创业”时只重简单的量而忽视质的粗放外延式企业发展模式,转向重视技术创新、加强研发体系建设的内生式企业发展模式。

总之,民营科技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要从外部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此外,民营科技企业自身也要加强治理,在发展方向、运作机制以及思维方式、管理模式、经营特点、诚实信用等方面,克服自身存在的缺陷,苦练企业“内功”。

参考文献

[1]沈卫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猛[J].中国经贸导刊,2003, (3).

[2]代勇登,陆新文.中小企业发展与政府扶持问题初探[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9).

[3]邓佩玲. 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冲突管理研究[J].暨南大学, 2006.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范文第4篇

一、企业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1012家企业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企业生存年限普遍较短。76.8%的企业均在5年以内,而10年以上生存期的企业仅占7.2%。二是中小型企业是主流。以销售收入为例,进行有效选答的875家企业中,有72.6%的企业都在500万元以下。三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多。47.8%的被调查企业选择了“成长阶段”,而位居第二的“起步阶段”仅占26.9%,说明中关村大多数科技企业处于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之中。四是企业制度较为现代化。1004家有效作答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比重达到63.8%,较为普遍地建立了“责、权、利”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五是电子信息与软件业是主要行业领域。这两种领域的企业数量共有633家,占990家有效作答企业的63.9%。六是企业技术领先程度较高。84.4%的企业认为自身技术水平在区域、国内甚至国际保持领先。

二、企业融资基本情况

从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资金问题是制约中关村科技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483家被调查企业将“资金”作为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占976家作答企业总数的49.5%。

第二,企业在融资顺序上遵循“啄食理论”。面对资金需求,中关村科技企业更多的是通过内部积累加以满足,其次才会考虑外源融资。76%的被调查企业将“内部积累”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对于外源融资,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贷款获取发展资金。42.1%的企业将“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其他如“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等,进行选择的企业比重均未超过18%。

未来一段时期,中关村科技企业这种融资模式仍将延续,银行贷款依然是企业期望的主要融资方式。65.8%的被调查企业选择“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未来主要融资方式,远远高于其他备选答案。这是由当前各种融资渠道发展程度及中关村科技企业的自身经营意识共同造成的,说明在鼓励企业进行多渠道融资方面,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三、主要融资渠道分析

从各主要融资渠道看,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向银行、信用社借款的难度依然较大。959家给予反馈的企业中,仅有69家认为与2004年相比当前借款的难度降低了。

中关村科技企业普遍将贷款难度大的原因归咎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认为商业银行现行贷款考察标准的不适用以及贷款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复杂与繁琐等因素,直接导致其难以进入正规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之所以将日均存款额、抵押担保等纳入贷款考核指标体系,主要是由其必须遵循的“三性”原则决定的。商业银行相对谨慎的经营理念决定了银行贷款并非是最适合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特性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方式,中关村科技企业应在利用好商业银行这一传统融资渠道的同时积极探寻新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

对于如何在控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同时支持中关村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问题,被调查企业提出了各自的改进建议。不可否认,这些建议的提出有其特定立场,但这是中关村科技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经验得出的结论,值得商业银行在制定运营决策时认真研究探讨并加以合理借鉴。

中关村科技企业对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了解程度不高,这是导致其融资难的另一重要原因。从问卷回答情况看,对于给出的与中关村科技企业特性较为适宜的9种金融工具,选择“不知道”的企业,其相对比重均较高。其原因可能在于一些金融工具实际运用的时间不长,没有被广泛认知,如联保协议贷款、保理业务、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等。但对于那些不知道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等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企业,似乎更应该从其自身寻找原因。

二是股票市场短期内难以成为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关于企业是否考虑上市或上市处于何种阶段的问题,有987家企业进行了有效回答。其中78.4%的企业“尚无上市打算”。

对于没有上市的原因,被调查企业将其归结为“上市门槛过高”、“上市成本过高”以及“企业自身产权、财务、管理等问题”等方面。而对于影响企业上市成本的主要因素,有57.1%的企业选择了“设立费用、辅导费用、承销费用、上市费用等改制上市费用”。这一方面显示出降低市场门槛、建立真正的创业板市场的迫切性,另一方面说明一些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有不断加以改善的可能。

此外,中关村科技企业对深圳中小企业板了解程度不高的现实,也抑制了股票市场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积极作用的发挥。给予有效反馈的943家企业中,有58.5%称其“不是很了解”中小企业板。尽管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下,中小企业板建设已初显成效,但是,要使中关村科技企业充分了解该市场,并将中小企业板上市作为融资的重要渠道尚需时日。

三是产权市场自身存在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造成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利用其进行融资。有效作答的931家企业中,有92.5%的企业都从未利用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究其原因,“产权市场不规范”是被调查企业的首选,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产权交易市场自身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花大力气不断加以改进。而对于“产权评估定价困难”、“成交率低”等问题,鼓励相关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也许是较好的解决方法。

四是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或利用信托方式融资的企业很少。962家被调查企业中,有93.6%的企业都未曾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或利用信托方式。对于没有公开发行债券的原因,作答的870家企业各有不同见解,主要包括“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成本过高”、“不了解如何操作”等。可见,要让债券市场在解决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做出更多贡献,还需要相关各方的不懈努力。

五是创投机构投资的中关村科技企业数量不多。970家被调查企业中,仅有13.1%的企业曾经获得过专业创投机构的资金支持。这既有企业运营效率及管理理念上的问题,也有企业与创投机构之间缺乏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问题,需要企业在认清自身缺陷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和改善。同时,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也可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提高企业与创投机构间的沟通效率。

六是向个人或其他单位借款是企业目前进行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就民间金融问题,被调查企业中有846家作了有效回答。其中,选择“向个人借入”、“向股东、职工、社会集资”、“企业或单位间拆借”三种方式的企业比重分别为50.5%、42.4%、38.7%。这些方式均属于直接借款行为,且不涉及任何金融机构,是目前中关村科技企业开展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四、企业融资环境分析

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中介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中关村整体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关村科技企业对其的认可度也进一步提升。

但不可否认,目前中关村融资环境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上,如中介服务体系的不完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单一等,宏观政策对企业融资活动也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

调查表明,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于改善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那些现行的与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活动关系较为密切的政策法规,许多被调查企业并不了解,使得这些政策的积极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同时,这些政策措施在最初的设计以及随后的执行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致使那些了解这些政策的企业对其评价不高,需要政府根据环境变化对扶持科技企业的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北京市科技中介业在推动首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中介机构发展不规范仍是中介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这在本次问卷调查结果中也有所体现。60.4%的被调查企业将“难以辨别中介机构的资质”作为其寻找中介服务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此外,27.2%的企业认为“缺少合适的寻找中介机构的渠道”是其寻找中介服务时面临的主要问题,这突出反映出中关村科技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缺乏信息沟通平台的现实情况,在这方面政府及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企业融资情况评析

通过对问卷结果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中关村科技型企业融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中小型企业是主流,资金问题仍是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调查结果反映出中关村科技企业大多处于成长阶段、产权制度较为明晰、总体技术领先度较高的现实。但是,中关村科技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总体抗风险能力较差,相对于大企业,在融资尤其是通过银行贷款等传统方式融资时处于不利地位。976家被调查企业中有49.5%选择“资金”作为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

二是商业银行是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但企业贷款难度依然较大。在现行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供给者,以银行贷款为主、其它融资渠道为辅的民营企业资金供给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42.1%的被调查企业将“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65.8%的企业选择了“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作为其今后拟选择的融资方式,其选择率均远远高于其他备选答案。但是,企业贷款难度却一直很大,尤其是近年来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及金融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本就存在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关于向银行、信用社借款难度的变化趋势问题给予有效反馈959家企业中,仅有69家企业认为难度降低了。

三是国内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仍不成熟,难以在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活动中发挥出应有作用。由于沪深两个交易所成立时间不长,市场容量小,交易规程也处于探索阶段,能进入其中的企业为数不多。调查中,78.4%的企业都选择了“尚无上市打算”。企业将没有上市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上市门槛过高”、“上市成本过高”以及“企业自身产权、财务、管理等问题”等方面,这一方面显示出降低市场门槛、建立真正的创业板市场的迫切性,另一方面说明一些企业已经开始逐步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有不断加以改善的可能。

北京产权交易所已由最初的解决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转让问题的传统产权交易市场,逐渐转变为广大民营科技企业可以选择的一条融资途径,但目前其在解决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被调查的931家企业中有92.5%都从未利用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其原因主要在于“产权市场服务水平低”、“融资过程复杂”、“产权评估定价困难”等,说明北京乃至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仍不完善。

四是普遍认为创业投资是高科技企业最为有效的融资途径,但调查显示创投机构在中关村科技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有限。970家被调查企业中,87%的企业都无缘与创投机构合作。其原因除了企业自身存在的技术、市场前景、产权及管理理念等问题外,更多的可能在于这些专业创投机构发展不成熟、缺乏与企业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支撑体系;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8-0072-02

促进福建省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措施。中小型民营企业约占全部福建省民营企业的90%,它们在扩大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财政税收收入、推动出口创汇、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对福建省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在当前海西经济区建设和金融危机的双重时代背景下,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依然面临融资难的困境。通过分析融资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一个有福建特色的融资支撑体系,对促进福建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福建省中小型民营企业现有融资支撑体系

融资支撑体系是一个由需求、供应、政府等中介组织多方面参与、各司其职的、以促进企业融资为目的的体系,福建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撑体系包括融资渠道体系,融资保障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三部分:融资渠道体系是由各种类型的资金供给渠道构成的综合体,它是整个融资支撑体系的基础。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福建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体系呈现出创业初期以内源性融资为主,成熟期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成长期以资本市场融资为趋势的格局。此外,民间借贷、风险投资、典当、租赁等其他创新性融资途径也成为了少数融资主体探索的新方向;融资保障体系是以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为主体,克服双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增加和逆向选择等消极影响,进而保障良好融资秩序的体系。信用体系包括企业内的信用制度建设和企业外部信用系统。健全的担保体系是分散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提高其贷款积极性的重要保障,福建省已形成了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核心,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担保体系;融资服务体系是以政府和社会服务组织为主体,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介于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服务系统的主要职责包括:政府健全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政策法律体系,同时与银行、信用机构、担保机构、高校等建立联动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种交流平台,社会服务组织要为融资主体提供培训、政策咨询、法律保护、信用信息甚至直接融资等服务。

2 福建省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支撑体系的缺陷

结构合理、运作协调、功能完善的融资支撑体系对于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但目前的融资支撑体系还存在诸多弊端。

2.1 体制性缺陷阻碍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体系的发展

内源性融资的资金供给能力有限、向金融机构贷款困难、向资本市场融资门槛高是福建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体系存在的现实性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银行和资本市场体制上的缺陷:企业管理体制的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源泉。福建省大多数民营企业采取的是家族式管理,在财务制度、科技创新、产品开发和销售等各个管理环节都缺乏科学性,造成企业发展缓慢、缺乏抵押资产、信息不对称、信用度低等消极影响,削弱了资金投入者的信心;金融抑制论认为,金融体制不健全、经济中存在过多的金融管制措施,将阻碍经济的发展。福建省的银行缺乏相应的信贷营销激励机制、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批权、资金和管理资源都集中于国有银行,缺乏创新性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这些障碍性因素影响了金融体系的运行和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福建省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放开,股票和债券市场进入门槛高、层次性不明确、政府管制严格;同时,各种民间融资存在渠道单一、规模有限、运作不规范、扰乱金融秩序等问题。

2.2 信用担保体系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保障力度不足

根据生态经济学理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是缺乏适宜的金融生态环境。只有当出资者对筹资者的信用与偿还能力、投资项目的盈利性等信息有足够的了解时才能增强其投资信心。目前福建省的信用体系尚未充分发挥其保障: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诚信理念尚未内化为企业文化,企业内部也缺乏信用等级制度构建方面的专业人才;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目前尚未在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信用保障方面设立专门性的政策法规,省政府构建的“福建企业信用网”在信息的征集,分析,评估和使用中还缺乏专业性;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银行习惯于单方面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评估过程易带主观色彩;另一方面,福建省的融资担保体系也处在体系完善阶段。存在结构不合理、担保资金渠道单一、风险抵御能力较低、缺乏充分的风险补偿和分散机制、缺乏专业人才、统一标准和规范性操作等问题。

2.3 融资服务体系尚未充分发挥辅助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驱动下,政府从管制者转为服务者,而其在为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职能转变不到位、观念意识陈旧、行政效率低下;缺乏体系化的融资法律保障,不足以为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中小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福建省的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数量不足,意识薄弱。美国有以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为主要职责的小企业管理局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种服务的“商业孵化器”、台湾政府在1987年就成立了对中小企业进行综合指导并辅助融资的“省属行库联合辅导中心”,而目前福建省只有少数行业协会。

3 福建省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支撑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3.1 进行体制创新,完善融资渠道体系

完善融资渠道体系是创新整个融资支撑体系的基础,可以从企业、金融、资本市场三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3.1.1 企业制度创新为扩展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奠定内部基础

各投资主体都愿意投资于管理现代化、经济实力强、信誉度高的企业。福建省中小型民营企业应该以此为标准,进行一系列制改革:一方面,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和利润率,为扩展融资渠道进行资金积累。最后,企业应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企业要构建内部信用信息档案,真实准确信息需求者提供信息,同时应加强信用文化建设,为融资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3.1.2 金融制度创新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金融制度的创新是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核心。各金融主体应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中小民营企业在福建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1)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提供良好的信贷服务。银行要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合理下放信贷权限、完善信贷员激励制度、培养服务意识、简化审批办理程序,帮助企业实现融资成本的最低化和融资效率的最大化。(2)创新金融产品。银行应该根据企业多样化资金需求的特点,充分应用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物流金融、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以灵活的方式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来源。(3)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有区域化、小型化、灵活化、低成本化等特点,应该帮助其规范内部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使其成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对口性金融机构。其次,对民间融资采取“堵疏结合”,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中来,实现民间资本管理的透明化,防范其可能带来的高成本和风险。最后,应该加强对“草根银行”等农村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和规范工作,帮助其在实现公益效益和实现经济效益的“两力搏击”中寻求平衡点,使其真正服务于中小民营企业。(4)利用独特的地缘优势,努力构筑金融合作的平台。福建省应利用对台区位优势,拓展台湾金融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同时应加强与港澳侨的合作,吸引更多港澳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参股。

3.1.3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为中小民营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是为不同生命周期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途径:在证券市场的管理上,需要构建层次清晰的多元化交易板块,并根据福建省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速的趋势,重点培育创业板市场,通过建设一个准入条件相对宽松、信息披露严格、具有较好流通性和退市机制的资本市场,为具备高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次,进一步利用福建省与港澳台区位邻近、经贸关系紧密的地缘优势和海西建设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指导更多有实力的中小民营企业到海外上市。再次,要通过吸引社会闲置资金、完善风险和退出机制、培养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来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的风险投资市场。

3.2 健全信用担保机制,优化融资保障体系

融资保障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融资方是否能获得融资机会,我们要不断健全信用担保机制以优化融资保障体系的运作。针对担保机制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首先,优化担保机构的结构。增大互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比例,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再担保机构,以实现担保渠道的多元化。其次,拓展担保资金渠道,吸取更多民间资本和政府资金投入。同时,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实现经营的规范化和公开化。信用机制的完善应重点推进企业外部信用系统的建设:一方面,可将各部门、各行业的评估进行整合,建立中小民营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估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形成动态的省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库,并不断对信息进行更新和共享,以提高信用产品的质量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利用法律、制度、道德、舆论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监督。

3.3 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支持

以公益性为特色的现代服务型政府和社会服务组织应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扫清障碍。一方面,政府应履行好宏观调控的职能,根据融资市场的新变化,制定一系列内容详实、相互补充的法律和政策。另一方面,政府要履行好社会服务的职能,可借鉴美国的扶持经验,精心构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服务、融资咨询、技术创新、管理方法等支持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强力打造融资平台。最后,以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为基点的各社会服务主体应该朝着经济成分多元化、服务功能全面化、管理方式规范化、系统运行网络化的目标模式发展。不断提高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中介组织的自组织水平和专业能力,使其能够灵活处理各类直接融资问题。

在当前海西经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完善福建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撑体系关系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海西能否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对融资渠道系统、保障系统和服务系统进行创新和优化,能增强整个融资支撑体系的功能,为有效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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