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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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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二、负责市场调研,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名单,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

三、执行询价、比价、议价制度,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四、对商务谈判、采购进度、质量检验等全过程负责,按时完成采购任务,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办理部分需要现金采购物资的个人借款和采购货款的结算手续。

六、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

七、对采购业务进行汇总、分析,需要时向管理层提供采购报告。

八、负责供应商的管理,与供应商维持健康、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处理与供应商的各种纠纷。

九、参与合同评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报价、采购成本、交货期方面的方案。十、参与设计评审,配合研发部门开发新产品供应商。

十一、完成总经理(番禺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虚心接受监督,努力使采购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采购业务水平。

2、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货(价)比三家,选择物美价平的物资材料,完成下达的降低采购购成本的责任指标。

3、负责与客户签订采购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4、严把采购质量关,选择样品供领导审核定样,对购进物料均须附有质保书或当场(委托)检验。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办理物料验收、运输入库、清点交接等手续。

6、收集一线商品供货信息,对公司采购策略、产品原料结构调整改进,对新产品开发提出参考意见。

7、填写有关采购表格,提交采购分析和总结报告。

采购供应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1.物资采购是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资采购是在遵循国家法令、政策规定,遵循企业生产组织,遵循物资供应体制与渠道等各方面合理化的前提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积极组织与优化物资供应,降低物资采购成本,为企业生产运营提供合格、足量的物资需要。物资采购部门不是企业的后勤部门,而是企业的先行部门,物资采购是经济与技术相结合的一门科学,涉及企业物资管理工作的计划、定额、组织、协调和控制的各个方面,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物资采购工作又涉及到企业折生产、工程、安全、财务等部门,要保证企业的生产和工程建设不间断地进行,促进安全生产而需经常性的物资储备,就必须加强物资来购工作。而要保证物资采购做到供应快、质好量足、费用省,必须有良好的企业内部运作机制和财务资金支持,实现物资采购供应与生产运营需要相衔接,达到相对平衡与统一。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经济要发展,电力要先行。电力生产的特点是发、供、用(即产、供、销)一次完成,电力产品不能储存,发、供、用必须随时保持平衡。电力生产自动化水平高,若发电机组发生事故,就会影响电网稳定,形成大面积停电,给用户造成损失,影响社会效益与形象。因此。要保持电力的连续与稳定,保证发、供、用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的发生就成为电力企业的头等大事。而电力工业是与装备水平有密切关系的行业,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环节都是通过设备、材料这些物资来实现的,电力物资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力生产成本和电力建设工程造价,关系到电力生产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关系到电力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资产的提高。

2.现代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方面基本实现了业务上计划和采购的分开、采购和保管的分开、采购和付款的分开,岗位上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相关岗位的分离,在物资的管理中起到了有效的牵制作用。

2.1物资采购运作机制不完善

(1)物资招标制度的执行度较低

根据国家《物资招标管理规定》,企业10万元(指合同估价)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应采用公开性招标或邀请招标,凡在国内采购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定执行。只有金额较大的大型机组设备或批量采购的设备及备件采取招标形式采购,大宗的材料都没有采取招标形式,而是采取询价方式进行。

(2)价格供应商管理尚不规范等

目前,电力企业的物资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管理上相对薄弱,尚没有实行供应商的分类分级管理,同时也没有与价格供应商建立正式的长期合作关系。而经营策划部作为采购实施的主要监督部门,却不承担价格供方的管理职能,难以实现对采购有效的监督。

(3)采购寻价机制运作不完善

供应商的选择是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一般按规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至少选择三个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质比价择优采购(惟一生产厂除外)。事实上,在调查众多电力企业了解到,由于种种原因,采购部在询价过程中有时并不能按规定做到向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而是自接向某家供应商询价后就发出订单。

2.2物资采购管理控制体制不健全

(1)询价及供应商选择缺乏有效监督

目前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从询价到初步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和价格都在采购部内部进行。一方面,在询价单发出过程中,向哪些供应商发出询价由采购部自行决定,缺乏有效外部监督另一方面,询价信息反馈后,山采购部人员进行分析并初步选择供应商和确定价格,没有其他部门的参与,难以形成外部制约。

(2)物资采购合同范围不明确

目前,大多企业的物资采购的合同的谈判中,多是由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性谈判,采购部和商务部、财务部进行商务性谈判。在具体操作上,由于询价过程由采购部独立完成,且供应商和价格也已初步确定,再加上采购信息的小对称,所以在谈判中和仍是采购部主导着谈判,尤其是商务谈判。

(3)合同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采购价格的确定缺乏有效的制约

目前许多电力企业没有对物资采购制定一套价格标准体系,采购计划中提供历史采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不具有足够的约束力。而且,目前物资采购价格的确定主要采购部询价,并在内部独立完成,无别的部门参与。

3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物资业务流程,完善管理体系的措施

3.1优化采购运作机制,完善采购业务流程

(1)规范价格供应商管理,对价格供方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并引入定点采购,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界定严格的物资采购招标范围、规范评标活动,建立评标小组专家库。

(3)整合物资流程,将物资业务统一纳入系统管理。

采购供应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

第五条 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 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

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

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

1、组织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

2、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3、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人。

5、完成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采购工作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不能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而以内部比价方式在公司等网站招标信息等开展招标工作的,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

第十二条 需要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公司内部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该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专业性较强且潜在投标人较少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内容、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招标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技术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职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项目符合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等条件的大宗物资,应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根据制度规范或经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下列情况可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本办法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采购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比质比价,监督制约,严格考核。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物资采购的,参照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市场状况和资金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大宗物资物品年度采购计划,遇有生产经营中急需或政府交办事项中所需等大宗物资物品采购时,编制临时采购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国资委备案;分公司的采购计划经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编制的招标文件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外,需在公司网站公开招标信息。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定点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按资金的额度,决定招标,议标采购。

第二十四条  制订采购方案。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领导小组制订物品的采购方案。采购方案需要明确说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估价等指标;二是提出上述物品采购的供货渠道、采购办法、采购人员、评议原则以及采购时间的安排等建议。

第二十五条  确认采购方案。采购领导小组编制的采购方案要及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和确定,并根据会议要求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采购信息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合适的渠道公布采购计划,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具体要求等,信息要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  实施采购

1、公开招标。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具体以不超越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限额标准为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并有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2、邀标采购。一次性采购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采取邀标采购的方式。邀请和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3、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4、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协商帮助采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采购质量。

5、询价。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询价书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发放给合格给供应商。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人。

6、开标、评标。开标工作在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组建临时评标(谈判)小组,负责评标、定标。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

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

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

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

5、编制采购细目和价格清单;

6、清单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名,注明供货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九条  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三十条  采购管理委员会完成大宗物品定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遇有未经定点的物品种类,应及时提请采购管理委员会定点。

第三十一条  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在公司网站公示大宗物品采购定点及实际情况。

第三十二条  在供应和服务过程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必须按合同要求督促供应商履行义务,据此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和按合同要求付款,切实维护应享受之权利。

对于供应商违约和继续采购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形,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采购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继续或中止合同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  年终采购领导小组应对采购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价,听取各采购单位意见,分析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改进采购工作的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四章  公司采购活动接受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和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差跟踪。

采购供应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按照集团公司四级对标体系要求,选择淮南矿业、兖州矿业、开栾物流等产业规模、行业特点相近的先进企业,组织全公司各部门结合岗位实际,在材料计划、仓储配送、业务管理、技术创新、人力资源等方面开展对标管理,通过对标找差、攻坚和考核,优化各项指标体系,追赶行业先进。各部门按照岗位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步骤措施,并逐步实施。商务科等单位进一步扩大原材料市场行情信息采集范围,为单项设备材料招议标采购商务谈判提供了准确信息。管理科、质检科和各业务科加强材料计划审查,杜绝功能过剩型产品采购,严格控制超高性能、高价格型产品的采购,综采设备的选型、配套尽量做到了区域性通用。调剂科等单位严格坚持先调剂后采购制度,充分发挥完好设备的价值,减少新的物资积压和浪费。钢木科借鉴煤钢互保成功经验,通过与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开展煤钢互保业务,积极探索煤炭销售、钢材采购销售、机电设备采购一体化的经营运作模式。

2创新物资管理模式

2.1集中管理与集中采购

2.1.1集中管理(1)信息化管理。2013年底,公司建成了SRM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了物流、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的有效集成和统一,为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保障。SRM系统融合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内控体系、准时供应、项目管理等先进的管理理念,各项业务全部实现了网上办公和系统自动监督控制,大大加快了信息的传递和反馈,增强了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2)计划管理。通过需求计划的网上管理,实现了二级单位的需求提报和审批,信息共享,业务互动。同时,落实计划提报的依据、资金来源、使用方向和结算依据,明确使用方向、订货时间和要求。及早掌握需求信息,摸索消耗和需求规律,变被动采购为主动服务。通过对计划物资、合同物资、期货物资、库存物资、储备定额的实时平衡,协助业务人员提早掌握需求信息,借助信息化平台强化需求计划的统一管理,向用户端延伸,实现了库存信息的实时共享。对重要物资建立了库存储备定额管理和库存物资高、低储预警机制。(3)供应商管理。以“动态考核、扶优汰劣”作为管理目标,建立了徐矿集团物资供销公司供应商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的供应商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能够对供应商的静态历史和动态交易历史进行全面跟踪、分析和评估,实现从潜在供应源开发,供应商注册与审核,资质认证,电子档案,供应商授权采购,历史交易记录,供应商绩效评估KPl,以及供应商淘汰的全过程管控,推进理性采购和战略采购,实行科学决策,实现对供应资源的有效整合,降低采购交易的风险,实现优胜劣汰,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供应商资源管理机制。(4)编码管理。统一的物资代码是实现信息管理全局化、网络化和资源共享交流的重要基础和纽带,是有效提升物资采购供应现代化管理水平、追求物资供应最佳综合效益和最佳库存量的基本保障。通过统一的标准物资编码管理提高数据的质量,管理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同步性,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益,改善业务数据质量,在高端决策上为企业提供强有力支持。

2.1.2集中采购(1)借助信息化平台全力推行网上采购。SRM系统对采购的招标过程、询价过程实现全面的流程监督和控制,建立了“业务公开、全程受控、永久追溯”的信息管理机制,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采购平台。同时供应商可实时掌握企业的需求,从而合理安排生产和供货,提高服务质量,缩短交货周期。对战略合作供应商实现了需求、库存、付款信息的高度共享,以及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紧密协同和集成处理。电子商务网上报价大大变革和缩短了传统的招标和报价方式,增强了公司的市场适应能力,缩短了采购周期、降低了采购成本。(2)实施战略采购,建立供应商合作伙伴管理。通过战略采购方式的实施,公司引入了零库存管理理念,坚持贯彻总体成本最优的采购策略,与供应商充分共享需求、库存等信息,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社会库存,大幅降低了公司的采购储备资金占用,加快了采购资金周转。

2.2统一储备结算监督

2.2.1统一储备有效整合徐矿集团物资储备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统一的物资储备体系,降低储备规模,逐步打破分散储备、重复储备的储备体系。通过大力推进战略储备、联合储备、物资寄售储备等管理优化和提升措施,建立了多方面的物资储备体系,实现了库存信息的实时共享。对于重要物资建立实施了库存储备定额管理和库存物资高、低储预警机制。

2.2.2统一结算整合了徐矿集团采购资金和结算资源,实现采购资金和对外结算的统筹使用和统一控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结算效率。建立了徐州矿务集团的物资财务结算和核算制度,采用供应商滚动加权平均价的实际价格计价方式,由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库存物资价格处理和出库成本核算,实现与现有财务系统的紧密集成,完成应付、付款、月末成本核算的自动过账,减轻了财务人员统计和核算的工作量。

2.2.3统一监督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支持,实现关键业务控制点职权分离的审核体制,对公司所有物资采购供应业务进行全程跟踪、审核监督。通过徐州矿务集团物资管理系统的建立,为实现采购过程的事前监督和控制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和工具。系统分时段的工作警示为各级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时掌握物资采购运行动态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展示平台,实时掌握业务人员和各级审批流程的执行情况;对业务控制环节进行监督和督促,避免出现业务堵塞,提高信息的通畅度。通过综合分析功能对业务员已经完成工作的效率评估,建立了定量的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对计划、采购、合同、库存、采购渠道等8个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对业务人员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从人为感性评定变为定量数据评比,实现科学、公正的业务考核。

3信息化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3.1SRM系统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尚待开发物资信息系统深入推广应用时间较短,系统统计、分析功能还不完善,缺乏对物资采购历史价格和趋势分析、供应商投标情况分析、节约采购资金分析、付款情况分析、业务执行进度跟踪等多方面的采购评价工作,未建立业务绩效考核指标,影响物资管理决策分析。物资系统网络环境存在差异,部分区域网络环境较差,影响系统应用效果。

3.2采购监管绩效评估体系未完全建立在采购交易中执行动态情况不清晰、业务过程中信息预警提示功能尚不完善。管理、业务人员无法及时掌控业务实施的动态跟踪情况,在一定情况下延缓了决策过程;对采购结果尚未实现全过程监管、评估,导致很难促进和支持业务的绩效改进。

4加强经营风险防控,确保健康安全发展

采购供应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施工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发展,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物资管理。物资是企业与生产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是企业正常生产的物资保障基础。

一、实现物资管理的目的及意义

物资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长期顺利运行,以及能否为企业的发展创新提供优质的物资保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建筑工程施工中供应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成本,生产经营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这都直接关系到物资管理。建筑企业中的物资供应部门须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实时实价、保质保量确保建筑生产的物资供应。在保证物资供应的同时又能最大程度的节约采购资金,合理储备库存物资,降低储备资金占用。加强采购的物资质量、以及价格的监督,更有效地管理供应商,使供需双方形成互信互惠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采购部门要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市场动态;管理者能够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通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客户服务的满意度,降低库存水平,提高库存周转率。

二、建筑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特点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就是对建筑企业对建筑现场的原材料和工具进行的管理工作,一般包括各种物资的计划编制、采购订货、运输组织、库存保管、调拨分配、组织供应、现场堆放与耗用监督、领发和回收等各项管理工作[2]。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是建筑企业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实现生产计划和保证企业投资效益的重要保证。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建筑产品一般来说比较复杂、庞大,所需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等也很多,在施工的过程中,大量的、不同类型的物资会同时出现一个施工操作面上,而且有些物资还属于不同的施工单位,这就给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造成了不少的困难。因此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按部就班地进行物资管理,否则就会造成施工现场杂乱不堪,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2)建筑施工一般来说是露天作业,因此受季节的影响比较大。在雨季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物资的防雨工作,冬季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物资的防雪防冻工作,否则会建筑物资的不必要消耗,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

(3)建筑工程是由多个分项工程组成的,每个分项工程中都有不同的原材料。因此在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部位预计材料需要品种、规格而进行备料,按施工程序分期分批组织材料进场,使材料供应工作必须满足多样性的要求。

(4)建筑施工中设计变更、甲方施工需求的调整等不确定的因素很多,这些调整必然或导致施工现场物资需求计划和施工需求安排发生变化,使材料供应的数量、规格更换频繁,给物资的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三、建筑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的改进措施

3.1 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首先应根据建筑施工的工序、进度、库存和建筑的质量等,明确建筑物资采购的目标,及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物资和材料,同时要考虑物资的价格因素,做到物美价廉,还要考虑库存的情况,做到不应原材料不足而影响工程的进度。其次,要建立建筑物资的采购竞标制度。为了强化物资供应商的准入制度和竞争机制,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对大宗建筑物资的采购应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来进行,组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物资管理部、经营部、财务部和法律部来负责采购物资的竞标工作。再次还要建立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制度。科学合理的选择材料的供应商,建立物资准入制度,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控制采购成本[4]。最后应建立闲置物资管理制度。对那些闲置的物资应加强管理,最大程度地加以利用,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降低工程的成本。

3.2 建立健全现场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建筑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但是只有制度没有执行,那管理制度就是一纸空文,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物资管理机构,要建立包括主管生产副经理、工程部主任、安全员、木工工长、混凝土工工长、钢筋工工长和设备管理员在内的管理机构,并对其任务进行明确分工,确保各职能部门的权利职责,让其各司其职,否则就会造成物资管理中的分工不明,造成混乱,给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3.3统筹安排施工现场,进行物资管理

在施工前,技术部和工程部应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确定好堆料场和仓库等的位置,科学布置施工物资,合理利用施工。堆料场所应尽可能靠近使用地点及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能起吊的位置,避免二次搬运;堆料场所应能存放供应间隔期内材料的最大实际需用量,以满足施工需要;堆料场和仓库不能选在影响正式工程施工作业的位置,避免仓库、料场的重新安置;堆料场地要平整,避免积水,场地应夯实;模板放置区必须尽可能的避免在模板使用时经过人员集中经过的路线;现场施工运输道路要坚实、平坦、畅通、有回旋余地,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措施;现场临时仓库的设置应尽可能的交通便利、装卸方便、地势高、结构牢固,符合防潮、防雨、防冻要求。

3.4 应建立物资管理奖惩制度

物资管理部门应依据企业物资管理部门制定的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在施工前同各施工单位签订物资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奖励处罚措施。例如:协议中项目经理部规定模板的正常损耗率为6%,分包队伍使用后,如果损耗率低于6%,两者之差带来的利润部分的80%作为奖励,在工程结算时兑现给该施工队伍,其中剩余的20%作为经理部物资管理人员的奖励;反之,如果物资使用后损耗率超过6%,超出部分完全由分包施工队伍赔偿,并对经理部物资管理人员进行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等。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还应负责制定物资管理的细则,对于施工过程中违反物资管理细则的,应依据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留用,待工程结算时兑现。项目经理部应逐步积累物资管理降低成本方面的统计数据,以此作为制定考核物资部物资管理绩效的历史数据的参考依据,逐步完成对物资部的采购、运输、库房管理、使用过程监管等物资管理的奖励和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