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医疗废弃物的定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喘息性肺炎:布地奈德;异丙托溴胺;沙丁胺醇;氧气雾化;效果
[中图分类号]R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742(2015)07(c)-0004-02
喘息性肺炎是小儿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婴幼儿是多发群体,并以2岁以下的小儿最为常见。根据相关研究,小儿喘息性肺炎多为病毒发感染引起,发病急骤且病情变化快,易反复发作,冬春季节交替时期的发病率最高。患儿临床症状主要有鼻翼煽动、气促、咳嗽(阵发性)、憋喘、肺部湿罗音、哮鸣音等,若治疗不彻底出现反复发作或治疗效果不佳,会严重影响患儿的身体健康,并可能造成患儿器官功能衰竭或低氧血症,而反复治疗也会给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临床上多采取药物治疗的方式治疗小儿喘息性肺炎,但不同药物的治疗效果也有所差异翻。为探究治疗小儿喘息性肺炎的有效方法,该院整群选取2012年6月-2013年6月收治的88例喘息性肺炎患儿为研究对象,采用多药联合氧气雾化治疗的方式治疗小儿喘息性肺炎取得了较为满意的临床效果。通过以下研究成果以期能为临床更好地选择治疗方法提供借鉴,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整群选取2012年6月-2013年6月该院收治的88例喘息性肺炎患儿作为研究对象,入选患儿均符合临床对喘息性肺炎的诊断标准,进行实验室检查,患儿均存在肺部湿罗音和哮鸣音等,观察患儿临床体征,均存在喘息、阵发性咳嗽、心率快、气促等症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44例,20例男患儿、24例女患儿:年龄3个月~3岁,平均年龄(1.57+0.47)岁;病程1~10d,平均病程(2.68+1.24)d。对照组44例,21例男患儿、23例女患儿:年龄2个月~3岁,平均年龄(1.62+0.32)岁;病程1~11d,平均病程(2.70+1.12)d。两组患儿的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存在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先给予该组患儿常规综合治疗,包括抗感染治疗、抗炎治疗等。在此基础上再应用布地奈德氧气雾化治疗。其中,布地奈德(国药准字H20030987)0.5mg/d,2次/d,15min/次。设置氧气流量为4L/min,连续治疗1周。
1.2.2 观察组与对照组一样,先给予患儿综合治疗,并在布地奈德的基础上再加入异丙托溴胺+沙丁胺醇两种药物联合氧气雾化治疗。其中,布地奈德用量用法与对照组相同,异丙托溴胺(国药准字H11021802)0.15mg/d,沙丁胺醇(国药准字H37020545)2.00mg/d,同样2次/d,20 min/次,设置氧气流量为6L/min,连续治疗1周。
1.3 观察指标
治疗后,对两组治疗效果进行评定,比较总有效率。另外,记录两组主要临床症状的消失时间,包括肺部湿罗音、咳嗽、肺部哮鸣音消失时间以及住院时长。
1.4 疗效评定
显效: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如咳嗽、肺部湿罗音和哮鸣音等基本消失,或有明显改善。
有效: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有一定改善,如咳嗽症状减轻,肺部湿罗音和哮鸣音减少。
无效: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未见任何好转。
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数xl00%。
1.5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的统计分析使用SPSS 17.0软件,用(x+s)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用X2检验,用P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3.18%,对照组为77.27%.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儿主要临床症状消失时间、住院时长比较
通过对两组患儿主要临床症状的观察,发现观察组的肺部湿罗音、咳嗽、肺部哮鸣音消失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另外,比较两组患儿的住院时长,观察组也短于对照组,且两组以上指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小儿喘息性肺炎主要是由支气管或气管病毒感染引起,受到病毒感染后还会诱发平滑肌痉挛、气管炎症等,易使气管发生阻塞,导致脏器功能和气管微循环障碍等,继而可引起患儿呼吸困难、气喘、咳嗽等。近年来,小儿喘息性肺炎的患病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引起了临床的广泛关注。对于小儿喘息性肺炎的治疗,比较常见的方法有抗炎治疗、抗病原治疗、抗细菌治疗等。但这些基础性的治疗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儿的临床症状,临床治疗效果并不理想。传统止喘氧气雾化疗法通常只选择一种药物治疗,最为常用的是布地奈德。布地奈德属于一种可吸入型的糖皮质激素,该药物主要通过药物选择性机制达到改善患儿症状的目的,其在抗炎方面具有良好效果,对改善呼吸道粘液多、水肿、炎症等具有一定疗效,因而成为治疗小儿喘息性肺炎应用较广的药物之一。但单独使用布地奈德氧气雾化吸入疗法整体效果有限,寻找到一种更为有效的治疗方法成为临床研究的重点。
异丙托溴胺是一种抗胆碱类药物,主要作用于较大气道中的胆碱能M受体,对支气管平滑肌有比较高的选择性,还能起到松弛平滑肌的作用。而沙丁胺醇则属于β2受体选择性激动剂的一种。与异丙托溴胺作用部位不同,该药物主要是对小气道的β2肾上腺素受体发挥作用。此外,与异丙托溴胺相比,沙丁胺醇在抑制炎性介质释放、加快纤毛运动、保持呼吸道通畅、缓解呼吸道平滑肌痉挛等方面的作用效果更为突出,且起效更快。而三药联合氧气雾化吸入治疗,药物之间的作用部位能起到互补的作用,因而协同效果显著。
据人民网消息:上海3家从事采集新生儿脐血的公司,今年年初被该市卫生局叫停,其中两家公司先后将卫生局告上法庭。前天,赛托公司诉卫生局案在黄浦区法院开庭。
近年来,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新生儿脐血被一些机构采集,用于提取干细胞进行储存保管。2001年,赛托公司经上海市工商局、市科委批准,在上海从事开发、研究脐血干细胞生物技术业务。其间,该公司数次向卫生局咨询此业务是否需要其许可,卫生局未提出需要其特许。今年1月,上海市卫生局依据《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未经许可非法采集血液”为由,进行行政强制,取缔这项业务并没收相关设备。
赛托公司认为,其采集的“胎盘血”原是医疗废弃物,并非《献血法》所定义的“血液”,即“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它不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因此不属于这两个法律调整的范围,卫生局依此作出强制决定缺乏法律依据。而其经营的脐血干细胞家庭保管箱业务属于卫生部颁布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调整范围。
上海市卫生局则认为,凡是血液的采集、供应、使用都应该属于献血法的调整范围。《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中,将采集脐带血的机构定为“特殊血站”,这也意味着将其纳入《血站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血站管理办法》就是它的上位法。因此,在进行行政强制时,上海市只引用其上位法也属合法。这桩案件法院迄今未作出判决。
循环经济的定义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循环经济是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的资源流动方式实施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管理调控的,具有较高生态效率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虽然,生态工业园已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实践领域,但根据循环经济的定义可知,循环经济对于空间结构的认知,很少涉及。主流经济学忽视空间结构研究的缺陷已经为学者们所认识,因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循环经济必须将空间结构纳入其研究范畴,循环经济的空间结构理论将弥补当代循环经济理论的缺憾。
经济地理学和区域经济学是能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以及知识更新的渐进性,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研究,循环经济地理学和区域循环经济学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循环型产业的布局、循环型区域划分、循环型城镇体系、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区域循环型产业结构、区际循环经济分工与合作、城乡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全球化对区域循环经济的影响、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与布局政策等是其重要研究内容。经济地理学者和区域经济学者应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总结循环经济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探讨循环经济对传统经济地理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的改造,以指导中国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循环经济的层面分析
关于循环经济的层面分析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业经济系统包括三个层面的循环:小循环,指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中循环,指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大循环,指工业产品经使用报废后,其中,部分物质返回原工业部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该观点是基于工业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经济分层,具有相对性。实际上,循环经济系统是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复杂系统,产业之间的界限模糊,工业企业可以与其它产业企业甚至社会之间建立物质循环。如石河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形成了种植系统、造纸系统、养殖系统、畜产品加工系统、生态旅游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之间的生态产业链。青岛新天地生态园是静脉产业类生态园,主要功能是:废旧机电产品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其它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等。
第二种观点是以山东省为例的以“点、线、面”为特色建立的企业、行业、社会三个层面上的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目前,山东省已有300多个企业推行了清洁生产。运用循环经济原理,根据行业间的关联,通过物质、能量、信息和价值集成,拉长和扩大生态产业链,形成由一个及多个行业组成的,各个主体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生态产业链网,建立线上的中循环。青岛啤酒集团资源循环链属于中循环,生产过程和产品消费后产生的各种副产品参与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与社会之间的循环,如酒糟、炉渣的再循环,纸箱、纸板、可回收瓶的再利用,废玻璃瓶、废易拉罐的再循环,包括以上工业循环经济系统内部的三个层面。社会区域层面上的大循环同样包括以上工业循环经济系统内部的三个层面,只是更加重视产品消费后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如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和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开展社会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工作。
第三种观点认为循环经济体现在三个层面上,企业层面即小循环,区域层面(生态工业园)即中循环,社会层面(通过废旧物质的再生利用,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即大循环。
根据以上分析,目前的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分类存在界限模糊和交叉的现象。对小循环的认识比较一致,对中循环的认识不同,但共同实质是企业之间的循环,大循环的共同特点是产品使用报废后的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因此,笔者认为可将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定义为小循环,将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定义为中循环,将产品使用报废后的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定义为大循环。这里的企业不仅是工业企业,包括一切产业企业,强调产业之间的融合;小循环和中循环的区别主要是产业组织上的差异,共同点是不包括产品废弃物的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即没有包括与消费领域之间的循环,而包括生产与消费领域之间的循环正是被称为大循环的原因。泛化的区域层面上的循环可以包括以上三种循环的一种或几种,较大范围的区域层面上的循环往往同时包括三种循环。如生态工业园包括中循环,但由于首先要求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所以生态工业园一般还包括小循环,如果生态工业园企业实现产品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或建立产品废弃物的再循环和无害化企业,生态工业园也可包括大循环。
循环经济与跨越式发展
目前的观点认为循环经济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高级循环型与和谐型的关系阶段,是人类社会在全面需求类型和可持续发展观支配下的,在后工业化社会阶段的产物,循环经济阶段即后工业化阶段。据此,很容易推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难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循环经济是后工业化社会阶段的产物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人类社会之所以在工业化阶段没有选择循环经济模式是因为在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压力小的背景下,人类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理论与实践已经证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模式存在导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重大缺陷,因此,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循环经济模式应该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并不只是后工业化阶段的发展模式,关键是观念的改变。目前,在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继续采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行不通的。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一期间资源消耗
笔者曾根据经济效益在传统的经济效益型模式与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对比及其与环境效益的组合关系,将循环经济模式分为以下六种主要类型: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提高的模式,该模式是循环经济的最佳模式;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保持不变的模式,政府应鼓励企业采用该模式,以提高环境效益;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下降但大于零的模式。该模式又可主要分为环境效益提高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高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不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高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低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不明显、经济效益下降但相对较低的模式。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不同的地区,四种模式的发展策略不同;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等于零的模式;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小于零的模式;环境效益下降的模式,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该模式一般是应禁止采用的模式。当然,还可分为环境效益不变的模式。模式四和五存在只循环不经济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难以实施。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提高的模式以及环境效益提高、经济效益保持不变的模式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均可大力提倡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在欠发达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试点
我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50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在区域层面,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建设试点;在社会层面,进行了循环经济省市的试点工作。以上循环经济试点是以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融合,示范意义有限。今后,在循环经济试点过程中,应加强企业、政府和公众的合理分工,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制定法律、政策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发展计划和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等;通过对试点的跟踪研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形成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循环经济发展综合调控措施,然后推广,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目前的循环经济试点以产业内部的物质循环如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为主,对三次产业之间的循环经济系统缺乏足够的重视;重视行政区域内部(如上海市)的循环经济试点,忽视跨行政区域(如产业带、流域经济区、城市群和城市带)的循环经济试点;试点区域以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城市为主,试点区域类型单一。今后,应加强三次产业之间的物质循环试点,如构建工业、农业、旅游业、商业等之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根据循环经济理论对不同类型区域包括行政区、经济区、自然区和综合区的区划进行调整,并进行循环经济试点,重视跨区域的循环经济试点和农村循环经济试点,总结不同类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区际之间和城乡之间循环经济协调发展试点的经验和教训,促进循环经济在产业和空间上的深化发展。
循环经济与就业
目前的观点认为循环经济可以创造大量劳动岗位,提高就业率。一方面,由于耐用保值性产品的生产、保养、维修、服务以及再利用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循环经济可以创造一定的劳动岗位;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经济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高技术为手段,以提高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核心,强调在经济过程中用智力资源替代物质资源,实现经济活动的知识化,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其往往导致劳动岗位的减少,因此,应从动态和全面的角度,重新认识循环经济对创造劳动岗位的贡献。
循环经济与空间准入
“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在实践中,由于控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证,规划实施的效果有限。循环经济模式为禁止开发区和控制开发区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许多循环经济模式是经济效益较高的“零”污染模式,如山东凤祥集团形成了肉鸡饲养、加工、以副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药品和复合调味品、饲料等产业链条,生产废水治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并利用生物工程技术,以宰杀废品为主要原料,生产多种新型医药保健品和现代复合调味品,在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废弃物基本上实现了零排放。因此,在循环经济理念下,要正确理解“禁止”和“控制”的含义,不能一刀切,具有生态环境破坏性但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基本上消除生态环境破坏性的产业,在禁止开发区和控制开发区可适度发展,前提是不超过生态环境容量。如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容量范围内,可适度发展“零”污染和无破坏的循环型旅游业。
参考文献:
[关键词]危险废物 管理 环境监理
中图分类号:X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1-0196-01
1 引言
近些年,为了规范我国危险废物的存储和转移,使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得以最大限度的实现,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要求,加大了检查和监督的力度,从各个方面对危险废物坚强监管。尽管这样,突发的危险废物污染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的接连发生,对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面对这种现状,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引入环境监理机制,通过第三方对危险废物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措施。
2 危险废物的概述
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如下:在运输和存储的过程,对人的身体和环境产生巨大威胁的废物成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特征主要有如下两点:(1)危险废物的危险性特征十分明显,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对环境带来威胁,常见的如医疗的废弃物、废弃的化学药品、重金属废弃物。(2)腐蚀性强、容发生化学反应、易燃和易爆。根定义能可知,危险废物对人体和环境极易产生危害,对于人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废弃物排放到大气、水源和土壤中,如果被人体直接吸或者接触就会对人身产生伤害。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性不同,所以危险的程度也不同,分为短期急性和长期慢性两类。
3 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处置技术落后
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和技术水平的地下,现阶段我国在危险废物的处理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落后地位。现阶段,全国符合环境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场仅有几个,而在这几个处置场中,因设计水平偏低和管理运行经验的缺乏,致使处理水平仍处于较低的层次,对于危险废物往往只能进行简单的处置和处理,远远不能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要求。除此之外,在一些地方中小型乡镇企业当中,生活废物同危险废物混合处理的现象往往普遍存在,某些企业甚至将危险废物混合在生活垃圾中倒掉,亦或是排入河沟当中或直接堆置在路旁。这种做法不仅对土壤产生十分严重的危害,还会对周边的地下水系及地表水造成污染。因此,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更新和处理技术的提高,已经是重中之重。
3.2 危险废物底数不详
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涉及各行各业。虽然我国环保部对危险废物多次组织专项调查,但是对危险废物的分布、流向、污染状况、历史堆存等情况仍为彻底摸清。一些专业学者认为我国危险废物底数不详的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污染物申报登记以及环境统计抽查样本是以废气和废水的排放量为依据确定的,对危险废物是否具有代表性不能明确的判断,而且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具有延滞性和隐蔽性,很难发现企业的瞒报、漏报、错报行为,基层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能力和鉴别技术有限,难以判断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4 尚未建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机制
按照我国环境管理的要求,对无法排除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物,应委托相关的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对必须要鉴定的情形、申请鉴定的主体、鉴定的程序、鉴定结论的认定形式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认定结论的有效性也没有明确的阐述、产生争议后的以何种方式解决也未给出明确方案。所以,我国危险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的认定尚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撑。我国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很弱,除我国环保部和甘肃省等少数地区公布了鉴别机构名的单,公示了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外,危险废物鉴别和认定工作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开展。
4 环境监理的意义
基于环保部门缺乏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来对众多的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全社会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和安全处置的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产废企业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程序没有做到足够的了解。因此,对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对最易出现意外事故的废物针对其临时存放、收集、运输等环节,对其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技术和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委托技术咨询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理是非常必要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全过程监理范围包括危险废物产生源、危险废物的包装与暂存、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贮存和利用、危险废物的处置等一系列的全过程。
5 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监理的建议
5.1 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理内容
环保部门应当对环境监理的职能和内容进行明确,使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监理机构能够全面监理危险废物的处置过程,使得环境监理具有合理性、有效性、规范性。环境监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1)完备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的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贮存、处置等环节;(2)查看产废企业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3)检查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收集场所、处置设施有无识别标志;(4)分配专业人员全程监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5)审查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有经营许可,开展的各项业务在规定范围内;(6)了解产废企业是否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种类、特性、危害、处置、流向等相关信息;(7)检查产废企业有无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时候可行,是否合法。
5.2 科学环境技术监管体系的建立
目前来说我国环境管理的职能依然处于行政管理阶段,未能达到技术管理层面,主要原因是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在环境管理理念上存在巨大的差距。所以,我国应将环境监理机构尽快的引入,使得健全科学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尽快地建立起来,使得环境监管中融入技术管理,这样有利于提高环境政策、法规以及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对于管理技术而言,其应当主要为环境管理服务,并以技术指南和规范的形式,而技术指南和规范的制定则应由环境管理部门全权负责,环境监理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实施。危险废物控制管理技术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技术规范的鉴别;(2)处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3)指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6 结语
将环境监理的概念引入危险废物管理,是一项大的尝试,管理过程中初期采取试点的方式,之后推广全面铺开。为全面规范产废企业的废物处理和转运标准,防止危险废物由于处理不当流入环境做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王文中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引入环境监理的探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4.
[2] 李杰文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引入环境监理的探讨[J].绿色科技.2013.01.
[3] 申华杰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9.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and development of large-scale livestock farming throughout our country, large-scale livestock indust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caused by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livestock project EIA, summarized the livestock industry, according to the EIA projects, and discusses the key issues of EIA on livestock breeding project.
关键词: 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探讨
Key words: livestock;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discuss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6-0295-02
0 引言
国务院总理于2013年11月11日签署第643号国务院令,公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文就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评的必要性、行业依据、应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1 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的必要性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我国各地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出现和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愈来愈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包括:一是畜禽养殖业的产业发展和环境管理严重脱节,政策执行过程脱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缺乏相应的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环境管理体制脱节,政策制定体制脱节,政策执行过程脱节;受职能制约,各级环保部门过去忽视了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问题,而且政策因素及经济的强势发展造成了地方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不作为。畜禽养殖业的微利,养殖业自身环保资金匮乏,缺乏有效的国家扶持政策和办法。二是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环境管理严重滞后,缺乏有效的的规划管理。农村环保治理机制尚未建立,基层监督机制缺位。三是全社会对农村环保及畜禽养殖业污染危害的认识不足[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旨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其颁布实施,进一步为畜禽养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养殖业,同时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2 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的行业依据
在编制畜禽养殖项目环评报告时,除考虑应用常规的法规、规范、标准、导则外,还要结合该行业的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定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19525.2-200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91)《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等等。用足行业标准规范,项目环评才有说服力,才能对业主开展环保“三同时”建设有指导意义。
3 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应关注的重点问题
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对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生产工艺、环保措施、风险评价等问题应予以特别关注。
3.1 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来判定选址的合理性,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及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基地。同时还要考虑项目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
3.2 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现行国家标准中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首先应执行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在环评中可以根据大气导则推荐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一个结果,但只作为参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是以面源为中心的距离,然后以此为半径画圆,只有超出厂界以外区域才定义为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这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应该结合包络线来表达)。畜禽养殖业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如《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规定:养猪场500~1000头为200~800m;10000~25000头为800~1000m;《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8号)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新建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m。环评工作中还要结合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和公众参与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综合分析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3.3 清粪工艺的选择分析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4.3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6.1.1.1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已建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目前,常用清粪工艺有水冲粪工艺、全漏缝地板免水冲工艺、干清粪工艺、生态垫料养殖工艺。水冲粪工艺优点是用水冲的方式清粪,能够保持猪舍内的环境清洁,劳动强度小,劳动效率高;缺点是比其他三种工艺的排水量大,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治理难度较大,不符合现代环保理念。全漏缝地板免水冲废水排放量适中,介于水冲粪和干清粪工艺之间,优点在于保持猪舍内的环境清洁,清粪劳动强度较小,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有利于沼气的产生,但缺点是水处理成本较高,周边需要有足够的土地资源用于消纳。干清粪工艺的优点在于粪水分离,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废水处理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污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缺点在于国内干清粪工艺不成熟,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清粪,不适用于现代化大型养殖场内限位栏、保温房等的清理,人力投入大,机械化操作清粪率偏低,噪音大,严重影响生猪生长。生态垫料养殖工艺的优点是不需要冲洗,无粪尿污水排出,垫料2~3年清理1次、劳动强度较小。在发酵床的制作过程中,通过垫料的分解发酵,使猪粪、尿中的有机物质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缺点是夏季猪舍的温度较高,粪污资源利用率低。环评工作中可以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推荐采用合适的环保清粪工艺。
3.4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畜禽养殖空气污染防治、废水处理、粪便治理、病死猪尸体处置技术方法,可以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根据典型厌氧反应器(完全混合厌氧工艺反应器、厌氧接触工艺反应器、厌氧过滤器、升流式厌氧固体反应器等)的特点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等规定论证沼气生产工艺的合理性。
3.5 环境风险评价 从沼气生产到使用的整个过程会产生泄漏、爆炸、火灾。风险评价只能从事故预防出发,定性地制订从生产到使用整个过程各种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沼气泄漏、爆炸、火灾等突发性事件,依照应急处理程序,采用相应的应急措施[2]。同时,采取养殖场生猪疫情(生猪疫情包括口蹄疫疫情、高致病性蓝耳病病毒、细菌性疾病继发感染、猪流感等)防范措施。生猪疫情预防总的原则是“坚持养重于防、防重于治、综合防治”。为杜绝部分不法分子贩卖经营病死猪肉,拟建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病死猪的安全处理。环境影响评价应尽量制订可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参考文献:
[1]李玉明.畜禽养殖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探讨[C].第三届全国农业环境科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