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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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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案

搬迁方案范文第1篇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6.2万元,人均产值9206元,其一产11.11万元,二产21.21万元,三产13.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99万。

全县深山区人口12万人,占总人口2.48%,全县贫困人口2.48万人。

二、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抓落实”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集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三、搬迁对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2012年全县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对象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了2012的移民搬迁对象为119户515人。在移民搬迁对象确定上,优先考虑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根据调查情况,明年将重点抓好、、、在、5个乡镇。具体为:镇村、村小组12户41人,镇村南边组32户102人,乡老村27户148人,在乡在组12户60人,镇村组36户164人。这些搬迁对象都属于深山区,居民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沟里,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无电无路、信息闭塞、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是这些贫困群众易地扶贫的主要原因。

四、安置方式

1.移民安置地必须是近路、近医院、近学校等交通方便、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2.实行有土安置的,无论是集安置还是分散安置,接纳地均要提供移民搬迁户所需的房屋宅基地,并调剂给移民户每人0.5亩以上耕地和一定数量的旱地、山场。

3.实行无土安置的安置地,应以城区、县工业园区附近或乡镇集镇为主。

具体安置地:镇街安置12户41人,镇村安置32户102人,乡新村安置27户148人,在乡在圩场安置12户60人,镇村安置36户164人。

五、安置点建设项目

1、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119户,住房面积为9520平方米,户均80平方米,人平18.48平方米。

2、道路3公里,其四教村1公里、乡新村1公里、镇村1公里。

3、供水工程:铺设供水管网8公里,其镇街1公里、四教村2公里、乡新村2公里、在圩场1公里、镇村2公里。

4、基本农田建设:新修农田100亩,其乡新村60亩、镇村40亩。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623.6万元,其:住房523.6万元、道路60万元、基本农田10万元、供水工程30万元。

资金筹措: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57.5万元,其余群众自筹。其国家补助资金:住房157.5万元,道路60万元,小型基本农田10万元,供水30万元。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由移民扶贫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的移民扶贫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移民扶贫工作。移民实施乡镇组织召开由乡镇干部和移民扶贫搬迁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移民扶贫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确定移民对象(201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县移民办会同移民扶贫实施乡镇对符合条件且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实地审核,移民户填写移民搬迁申请书,乡镇政府与各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书,并填写好《县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

2.实施移民搬迁(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搬迁户选择建房地点后,逐户进行宅基地的勘界,并办理相关手续。

(2)对实行有土安置对象的耕地、山场进行划拨,并办理有关手续。

(3)集安置点的土地由乡镇统一规划,并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4)迁建房屋。移民户按统一规划设计要求提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时建好房屋。有关乡镇组织好对其它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实施,并按时、按质、按量进行建设。县移民办按照移民户的建房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移民户必须做到当年迁建、当年搬迁入住,移民搬迁完毕后,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整理好易地扶贫搬迁资料。

2、乡镇进行自查验收。

3、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全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搬迁后,粮食每亩增产600公斤,每人按0.6亩计,600×2×0.6×312=22.46(万元),年增收入22.46万元,其它收入增收20万元。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可解决515人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515人的就学、就医、行路、用电等困难问题。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保护原搬迁户的生态林,防止水土流失。

九、后续产业发展和配套保障政策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县移民扶贫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后续发展。

1.山区移民到迁入地建房,每户可在自留山上采伐5立方米建房用材从原迁出地带出,林业部门免收各种税费。

2.移民在迁入地建房,每户划拨80-100平方米的宅基地(其住房占地面积60-80平方米,附房和院套20-40平方米),占用耕地或荒地作宅基地,土管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其它部门免收一切费用。

3.户籍管理部门要为山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方便,只收取工本费,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搬迁方案范文第2篇

新址前期工作

1、保证新址的电磁环境

在搬迁前,按照设计流程要进行严格的电磁环境测试,请相关部门在场地对各个方向进行24小时的电磁监测,确定没有电磁干扰。同时也要避免电源受到电磁干扰,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河北地球站新址和中波台在一起,中波频率低、功率大对电源、音视频信号都有较大影响。借鉴兄弟台站的经验,我们做了相应处理。用0.5mm的铜皮将播出机房整个包裹屏蔽,根据房间裁剪铜皮,用钢钉固定在墙上,铜皮与铜皮的接缝处焊接,使得所有的铜皮成为一个整体,从而避免外界对上星设备的影响。铜皮最后统一接地,最后再进行装饰。房门上同样利用铜皮进行包裹,窗户上用铁丝网做成窗纱进行屏蔽。对于信号线、电源线,尤其是较长的连接线均穿钢管屏蔽保护。窗、门、线管均做接地处理。

2、机房整体布置规划

搬迁之前对新址系统进行规划,系统组成要符合规范中的配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的机柜总数,并对机柜上的设备进行布置规划并做出相应图纸。

在机房内对各个机柜的位置进行排列,保证信号走向合理,避免过多的线路交叉。上行设备和监控设备分成不同机柜。搬迁前将机柜下面支架做好、放平,和防静电地板平齐,支架要固定在水泥地面上,机柜接地良好。尽量采用规格相同的机柜,保证整齐美观。

机房规划时候,线路走向是重要的一环,应该提前做好信号线、电源线槽的布置,波导走线槽要和室外天线相应的端口平齐,即保证美观,又不能有过多的折弯。

3、室内环境考虑

这方面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温度考虑,监控室和设备室分开,设备室内温度为25摄氏度,监控室内尽可能的保证值班人员舒服。值得一提的是UPS电池,UPS电池在不同温度下有不同的使用寿命,一般25摄氏度下3年更换,为最长时间,所以应该尽可能保证电池的工作温度为25℃。二是洁净度考虑,为保证机房内的洁净度,我们专门设置了新风室,将进入机房的空气进行过滤,调温、调湿,然后送入机房。除窗户、门外机房最大的排风口就是高功放的排风管道了,在安装过程中保证排风管道顺畅、没有弯道,更不能阻塞。

4、供配电考虑

按照规范要求,地球站应该具有两路不同来源的电力,同时配备发电机,机房配置不低于30分钟带载工作时间的UPS,主备设备用电分开。河北站在新址配有有两路市电,一路发电机供电,新购一台150KVA的模块式UPS,和老UPS共同使用,分别负担主备路设备的供电。在搬迁前,配电已经送到每个播出机柜。

5、信号源系统

信号源应该采用两路以上不同路由,不同传输方式信号源,并且能够自动和手动切换。河北站实际中采用微波和光缆两种传输方式,四个路由互为备份。打包后的信号直接送入上行系统。信号源切换采用ASI切换器,对节目PID进行监测,监测不到时,进行自动切换。在设备搬迁前,提前将信号源调整好,并处于热备状态。

6、接收监测系统

搬迁前,在新址先把监测系统做好,这个监测系统还不是很完善,但是能完成最基本的监看功能,等到设备搬来后再进行完善。河北站在实际中先将屏幕墙做好,用来监看信号发送情况,而频谱监测、网管和录像等系统都是在新址开播后一边播出一边完善起来的。

旧址的准备工作

1、分系统备案

所谓的系统备案,就是将现有系统的连接情况、配置情况以书面、照片的形式记录下来,同时对所有的连接线,端口等进行标注、分类运输,确保新址安装时候能够原样恢复。

这个过程是非常必要的过程,因为在新址安装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了一手资料就更加容易解决了。另外,播出期间,地球站设备根本不动,这也是值班员学习的一次最好时机。

2、辅助系统剥离

剥离辅助系统是搬迁前重要的准备工作,在搬迁前应该将所有的网管、监控、告警系统等进行剥离,确保搬迁中对旧址的播出没有任何影响。

3、设备替换

经过长时间的运行,每个地球站都有一些备用设备,或者借用了一些备用设备,搬迁前,用这些设备替换下正常播出系统的设备用于播出,正常使用的设备,在新址安装待用。

搬迁中的注意事项

1、设备安全

搬迁中首先要考虑设备安全,确保设备搬到异地时能够正常使用。有原厂包装的尽量用原厂包装,没有原厂包装的,根据易损部位进行了不同处理,有大屏幕的装箱并用泡沫进行保护,没有装箱的在装车时候,用棉被保护。对于设备的连接头、拨动按键部位均进行适当防护,确保运输中不会折断、碰掉。

高功放是搬迁中的关键部位,主备功放均为速调管,三千瓦高功放,主备设备装在一个机柜上,搬迁时将功放腔体整体卸下,单独装箱运输,这里面主要是速调管,质量较大。

2、播出安全

播出安全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个是合理计划,周密安排,尽量减少因搬迁带来的停播,实际中我们事先搭建一个简单的临时系统,搬迁时由临时系统播出,然后在旧址拆除设备,运到新址安装,然后将波导从临时系统转到正式系统上来,这样前后停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恢复了播出。二个是在搬迁设备过程中,不要影响到播出设备,造成人为停播事故,这需要我们将播出系统和搬迁的设备严格分离。

3、保证安装调试顺利

安装是否顺利,和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很大关系,首先前期应该规划好设备在机柜的位置,确保安装时候顺利。其次,保证所有的连接线材、螺丝的连接件完好无损。第三,连接波导的长度、孔径都核实正确。第四,根据实际情况事先计算好链路电平,确定设备调节参数。第五、对于已拆开的设备,要做好记录,确保能完全恢复,关键设备最好有厂家人员现场技术保障。

安装过程中要首先保证上行系统安装,确保能工作,然后再对辅助系统进行安装,这样能够降低停播时间。辅助的抗干扰系统、网关系统等都可以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调试安装。

4、新旧设备的搭配

任何一次搬迁,都会或多或少的增加一些设备。河北站在搬迁中根据地球站建设验收规范对配电系统和信号源系统进行了更新,另外在新址建设了一面天线和搬下的天线一起互为备份。安装前要考虑系统中是否存在什么不合理的因素,如何解决。其次对新设备及时调整,使其满足系统的需要。再次,注意接口连接是否一致,连接线长度是否合适。还有就是新旧设备在使用中的配合和影响,这一点往往在使用中才会发现,尤其应该注意。

搬迁后续工作

在新址正常上行播出后,其实系统还不完整, 接下来还要做很多的事情。首先完成辅助系统的安装,比如监控系统,远程控制系统都要及时的调试完善。其次,及时掌握新旧设备之间的影响,比如信号源的切换是否对调制器产生影响,河北地球站搬迁中发现信号源的切换会引起某些品牌调制器射频输出禁止。

河北地球站搬迁实例

河北站在搬迁前,新址已经完成配电、信号源、监看屏幕墙、机柜布置以及机柜上盲板、托架、电源插座均根据设备布置情况安装完毕,设备运来后直接安装上柜,新装天线通过入网测试、天线波导预留至功放设备接口处,伺服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旧址的系统备案工作已经完成,所有设备、端口、连接线均已经标示清楚,设备替换与剥离在搬迁前完成。

此次搬迁由于不可避免的会引起节目中断,这就要求我们对任何设备的操作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设备的搬迁改造,为此我们制定了设备搬迁分两步走的计划:第一天完成上变频前所有设备的搬迁;第二天主要完成高功放和上变频器的搬迁。

第一天具体实施步骤为: 1、先后用旧调制器替换下使用的调制器。调制器为1:1方式。2、将所拆卸下的调制器连夜运往新站址,安装调试后通过软波导最终与所借高功放和上变频器连接并成功发射信号,为了测试设备的稳定性,设备一直处于运行中,天线对空发射。至此第一天的搬迁任务基本完成。搬迁中要注意调制器的设置一定要准确,最好事先设置好,确定没有告警,频谱仪检查70M输出载波正常,不要等到替换时候设置,避免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第一天的搬迁只是有几次设备切换,对播出没有任何影响。

作为地球站核心设备的高功放是第二天搬迁的主要任务,时间限制在凌晨2―6点,其中还包括一个小时的行车时间,为此我们尽可能对高功放进行简单拆解后搬迁。具体实施步骤为:1、新站址将我站节目用所借高功放以低功率发射,然后逐步加大功率至接收节目出现黑屏后旧址高功放落载波,节目倒至新站用临时设备正常播出。2、将高功放的波导口与波导切换开关断开,波导与高功放之间的空隙用泡沫支撑后再用胶带固定防止波导变形或断裂。4、将速调管整体从高功放箱体中拆下。5、将电源抽屉整体从机柜上拆下。6、将拆卸下的速调管与电源抽屉分别进行包装减震处理,运输中专人看护。7、将高功放机柜及电源屉装车并进行充分固定后运往新站址。8、新站址的安装按照谁拆卸谁安装的原则来进行,各组各负其责,有条不紊。9、安装完成后由于要将波导管与天线切换开关进行对接,这就不可避免的要停节目落载波,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落载波期间由其他台站替代我站发射单载波。时间为三十分钟(实际只用了25分)。10、波导安装完成后开启高功放,检查各参数及设备运行正常后开始发射信号,频谱上观测到我站节目波形后,的单载波落下,至此搬迁工作关键部分完成。

随后几天的时间,我们又安装了抗干扰系统、频谱监测录制系统、网管等辅助系统,并对各个系统间的影响做了深入的检验,逐渐将整个系统完善起来。

总结

搬迁方案范文第3篇

一、搬迁原则

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平安有序的原则。

二、搬迁方式

雇佣搬家公司进行集中统一搬迁。

三、搬迁步骤

整个搬迁工作从12月14日开始,至12月28日结束,具体分前期准备、搬迁实施、后续整理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14日—12月18日)

1、确定需要购买的办公家俱种类、数量,联系落实商家,并签订购买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2、明确办公室分配安排(见附件),并分发新办公室房门钥匙。

3、联系落实搬家公司,明确搬迁时间、地点、物资及具体细节。

4、准备并发放搬迁所需的有关物资,如包装纸箱、记号笔、胶带纸、剪刀等。

5、与电信联系协调办公电话移机、宽带开通等相关事宜。

6、整理、打包及标记科室档案材料,标记时须写明科室名称、新办室房号和箱子的顺序号等必要内容,统一密封包装,防止在搬运过程中遗失、损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

7、整理、打包个人资料,标记时须写明本人姓名、新办公室房号和箱子的顺序号等必要内容。(责任人:各机关工作人员)

8、落实废旧家俱及物品临时存放点。

9、统计不需要搬运至新办公大楼的废旧家俱(含会议室桌椅)及空调等物品,并统一造册登记。

(二)搬迁实施阶段(12月19日—12月21日)

1、按照已经明确的办公室分配安排,组织搬家公司进行搬运。

2、办公电脑、打印机以及个人重要物品建议由个人自行搬迁到新办公室。

3、科室物品搬迁过程中,科室需派人全程跟踪,确保物品安全。

4、局领导物资请各分管科室协助搬迁。

5、搬迁工作以科室力量为主,依次分批组织进行,具体安排为:

19日全天,县收储公司(具体由县收储公司自行安排)

20日上午,购销科、行发科、办公室

下午,财务科、局领导办公室

21日上午,搬迁废旧家俱至临时存放点

(三)后续整理阶段(12月22日—12月28日)

1、12月22日上午前,将原办公室钥匙统一交局办公室。(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收储公司负责人)

2、各科室及县收储公司自行整理搬运到位的物品,规范内部摆设,搞好内务卫生,为新办公室正常运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县收储公司负责人)

3、将办公楼搬迁情况及应予以知晓的相关事项函(告)告有关单位,以利于工作联系落实。

4、组织对各办公室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局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这次局机关及下属县收储公司搬迁工作,由党工委书记、局长王良红同志任组长,对这次搬迁工作负总责,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陈建春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这次搬迁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及县收储公司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安排好本科室(公司)的搬迁工作。这次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办公室要强化后勤保障、科学协调,各科室要发扬团队精神、分工合作,全局干部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确保这次搬迁工作圆满完成。

搬迁方案范文第4篇

一、目的和意义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区三环线内化工企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突显,严重制约了城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实施三环线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工业城区的需要,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化工企业适应城市规划、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的要求更好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因此,全区各有关方面必须高度统一认识,增强大局意识,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力推进区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治工作,为推进生态工业城区建设,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思路、对象和办法

1、总体思路:围绕*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区和*区位格局即将发生重大变化带来的重要历史机遇,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按照*城市圈产业一体化的要求,坚持搬迁整治同步、内关外迁并举、发展和稳定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力推进,限时达标,力争2009年底、确保20*年底前完成区域三环线内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2、对象:通过在全区范围内的调查,我区辖区内*清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钢实业华鑫橡胶有限公司、*冶金化工厂和*精细化工厂等4户化工生产企业需进行搬迁整治,以*清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为重点。

3、搬迁整治办法:按照市政府搬迁整治工作意见,对三环线内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整治的方法是: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

“关停一批”是指坚决取缔无工商登记注册的非法化工企业,依法关停租赁厂房经营、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产品,或者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小化工企业。

“搬迁一批”是指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但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必须实施搬迁。企业可以整体搬迁,也可以只搬迁生产车间,保留总部和研发机构。企业搬迁选址主要用市场化办法进行。*清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钢实业华鑫橡胶有限公司将按此类办法进行。

“改造一批”是指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生产过程经过技术改造可以达到无“三废”污染标准的精细化工企业,引导其调整产品结构和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清洁生产。*冶金化工厂和*精细化工厂将按此类办法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限时达标,决定成立*区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光勇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程强、区经贸委主任刘韧任副组长,区经贸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规划局、区房产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外经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分局、区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局、区民政局、红卫路街、红钢城街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经贸主任刘韧兼任,区经贸委副主任李良润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任务。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搬迁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搬迁整治工作的进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四、责任分工

根据区各有关部门各自职能,成立五个工作小组,按照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确保在20*年内完成搬迁整治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由区经贸委、区发改委、区外经局、区交通局组成,区经贸委牵头,负责掌握4户企业基本情况及实施搬迁整治工作的难点,按照搬迁时限要求,引导和服务搬迁企业的选址、技改等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搬迁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区交通局督促所属的化工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治任务。区发改委停止审批三环线内化工项目。

第二工作小组由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局组成,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对4户企业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状况、排污达标情况和产品标准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甄别,依法提出需要关停、迁移和可以改造的区域三环线内化工企业名单,确定搬迁整治方法,并予以公告。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规,对企业搬迁整治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非法化工企业,做好搬迁企业的证照登记或注销的对接工作,强化动态监督和管理。

第三工作小组由区规划分局、区房产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组成,区规划分局、区房地局与市规划、房产等部门沟通和对接,根据市政府化工企业搬迁整治有关政策,及时办理*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址土地改变用地性质的规划调整工作,以及企业原址土地储备、交易手续及企业原址交易资金的落实工作。区财政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负责做好企业搬迁后企业税务关系调整和衔接工作,落实化工企业搬迁的税收财政政策。

第四工作小组由区公安分局、局、红卫路街、红钢城街组成,局牵头,根据企业搬迁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协助做好搬迁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确保区内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五工作小组由区劳动局、区民政局组成,劳动局负责搬迁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衔接和备案,民政局负责福利企业认定的衔接和困难职工的救助。

五、工作措施

为保证搬迁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区内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工作。

(一)落实政策,强力推进

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化工企业搬迁整治的相关政策。

1、从20*年起,三环线内一律不再新批准化工生产项目;三环线内现有化工原料生产企业,一律停止新上改扩建项目。

2、对在三环线内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整治的化工企业,由市、区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3、对于持有国有土地权证的搬迁企业,其搬迁后的土地由政府统一组织收购储备,适宜用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由区政府报市规划、国土部门调整用地规划,调整规划后土地出让的政府净收益,按国家规定扣除支农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之外,其余部分统筹用于支持企业搬迁。

4、对实施搬迁的企业,市、区各有关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要从优从快办理,并减免有关手续费;对搬迁到*化工新城北湖组团和左岭化工都市工业园的企业,其新厂区土地征用手续规费予以优惠。

5、搬迁到市内外的企业,从搬迁投产之日起,所产生的税收在迁入地缴纳;搬迁到*化工新城北湖组团和左岭化工都市工业园的企业,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原则上从迁出地带初,超出部分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6、对实施搬迁且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化工企业,市、区发改委、经委、科技局等部门在安排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

7、对于租赁厂房进行化工生产的搬迁企业,区政府从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责任到位,加强协调

搬迁整治工作是由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务必通力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相互配合、团结高效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搬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共同协调解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全区搬迁整治工作政企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搬迁整治工作中的问题,落实阶段性任务。

(三)明晰时限,保障落实

*三环线内化工企业搬迁整治时间和进度是:清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前完成葛店新址征地土地手续和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环评、安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09年上半年土建开工建设,年底开始辅助工程和设备安装,20*年6月前试生产同步完成企业搬迁工作;*钢实业华鑫橡胶有限公司按*钢硅钢机电总厂规划在2000年就在北湖购有130亩土地,该企业拟用地30亩,已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09年初开始建设,2009年底完成搬迁;*冶金化工厂和*精细化工按照环保和安监部门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限2009年底达标。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搬迁整治任务。对确定关停的化工企业,若企业没有实施关停工作,有关部门及相关街道要加大督促力度,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关停,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确定搬迁的企业若因原址土地交易方面有障碍进展不顺,区规划分局及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市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予以协调解决。对于企业在搬迁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责任单位都要与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对接和协调,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全区搬迁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对于实施改造的化工企业,责任部门要按进度督促企业完成技改任务,争取早日达标。

搬迁方案范文第5篇

一、搬迁安置房代建管理的原则

安置房实施代建应遵循“政府主导、专业代建、全程监管、整体移交”的原则,代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省及本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规定。

二、搬迁安置房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方式

全市搬迁安置房项目原则上交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本市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负责组织代建(按代建内容实施),项目业主按照立项批复确定,由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按市政府统一规划及建设要求组织建设资金,全程负责建设并交付使用。

对代建安置房项目严格实行项目“四制”管理,即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三、安置房项目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职责

(一)项目业主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筹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报批和立项审批;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及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申请市人民政府指定项目代建单位。

2.负责做好涉及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杆)线迁移、构筑物搬迁、障碍物拆除等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维稳等工作。

3.配合代建单位实施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协调做好项目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

4.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5.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招投标、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工程招标的监督工作;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负责代建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和固定资产。

6.负责办理代建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工作。

(二)代建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业主委托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及协助做好立项审批,负责完成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

2.根据业主委托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开工前的消防、人防、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质量监督等报建手续。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土建、装饰、安装、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工程监理等招标工作,负责合同签订。

4.负责对代建项目资金的核拨审查,按预算评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负责项目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5.负责代建项目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办理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

7.负责办理代建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工作。

四、搬迁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

300万元以下按投资额5%收取;300万元-500万元,按投资额4%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投资额3.5%收取;1000万元-3000万元,按投资额3%收取;3000万元-5000万元,按投资额2.5%收取;5000万元-1亿元,按投资额2%收取;1亿元以上,按投资额1.5%收取。按分段累进计费。

五、加强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代建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审批授权后,由项目业主委托给代建单位实施代建。所代建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报建手续、验收手续等均以业主单位名义实施。代建单位重点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报建手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投资及进度控管、建设资金申请报批、竣工验收等。

(一)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代建项目资金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按项目、分年度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并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或市国通投资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加强对代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通过对资金申请、账户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等审查,加强对代建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

(二)有关合同签定;项目组织建设前由代建单位与业主单位签定代建合同,明确代建的形式、内容、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中根据代建内容由代建单位与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招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签订合同。项目建设实施中根据需要由业主单位委派协调工作专班负责全过程的协调、监督。

(三)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代建的安置房项目建设期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优惠政策。

(四)代建单位应严格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定期向市项目管理部门、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续建项目年末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竣工项目除预留款项外,结余资金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五)项目竣工后,由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市审计局或市国通公司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后,向项目代建单位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同时抄送项目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