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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劳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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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劳动教育

劳动和劳动教育范文第1篇

乙方:

性别: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____ 现在住址_______ 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 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 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

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 元/月。

(二) 职务工资 元/月。

(三) 午餐补贴 元/月。

(四) 交通费补贴 元/月。

(五) 全勤奖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

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 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劳动和劳动教育范文第2篇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模板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 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在_________________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 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 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2. 合同期限,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资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 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 ; (2) ; (3) ; (4) ;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约定如下: 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 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担 %,病假工资为 元。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 本人实得工资 3 至 6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 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 医疗期为 月(年) ,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

(2) 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 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

3. 在合同期内, 乙方符合条件的, 享受探亲假 天, 婚假 天, 丧假 天,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 执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 2 款第(2)项规定和第 4 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按工作每满 1 年(满半年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 1 个月的 生活补助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 2 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 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 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权益的。

5. 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 2 款第(3)项解除劳动 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 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 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 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 劳动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 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 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月;

(3) 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 支付违约金 元;赔偿金 元至 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抵触的,按国家 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人)(签章)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模板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 订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 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 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 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

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签章)乙方: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模板三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劳动和劳动教育范文第3篇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

劳动和劳动教育范文第4篇

1.提高农民素质,缓解中原经济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当前,河南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农业现代化程度提高,将有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据河南省人社厅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河南省有7000多万农村人口,4700多万农村劳动力,富余劳动力3200多万人,数量庞大,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较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巨大。如果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由于他们大多受教育程度低,技能欠缺,就业能力差,无法与城市群体处于同一就业竞争地位,将长期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必将造成进城务工农民生活贫困,致使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阻碍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步伐。因此,应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作用,挖掘农村劳动者的潜力,增加其人力资本,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

2.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舒尔茨通过对贫困国家经济发展的考察和研究得出结论,土地本身并不是使人贫困的主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质却是决定贫富的关键。他还指出,美国国民收入的五分之一来自物力资本即财产,而五分之四来自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高于物质资本的根本原因是教育,通过教育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形成和积累的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起关键作用。劳动者劳动收益率与其受教育的性质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其中受过专业教育,尤其是受过职业教育(含培训)的劳动者收益率更高,职业教育能够促进进城务工农民人力资本化,使其增加技能,参与到产业集聚区建设中来,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将缩小城乡差距,有效提升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内涵。

二、河南职业教育的现状

1.职业教育规模逐渐扩大。近年来,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河南各类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在办学效益、学校数量、在校生人数等方面有较大提高。截至2011年年底,职业教育在校生突破200万人,规模居全国第一。同时,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整合教育资源,推动职业学校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中职学校由1163所减至874所,校均在校生规模由1613人提高到2166人。同时,河南省新建了建筑、化工、机电、护理等一批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增至71所,在校生规模由44.73万人增加到74.13万人。

2.职业教育的专业特色逐步形成。河南省在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中,整体布局,对部分条件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重点建设,改善其办学条件,培育具有特色的示范性职业教育。教育资源最为集中的郑州市不断整合已有资源,建立起以“旅游文化”、“制造业”、“经济金融”、“现代农业深加工”为特色的四类职业教育中心。

3.职业教育水平逐渐提升。近年来,河南职业院校教师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学生实践技能,职业教育水平逐渐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不断上升。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职业学校办学质量高低的重要内容。2011年,河南省首次建立了125名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

三、当前河南职业教育在推进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1.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有待提升。河南是农业大省,教育资源较少,整体教育水平较低,职业教育发展也较缓慢。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主要在基层一线工作,人数众多,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社会普遍轻视职业教育,同时也质疑职业教育的实力和水平。地方政府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巨大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没有把职业教育当成所有受教育者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不重视对于职业教育的宣传、规划和引导,致使职业教育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需求。

2.职业教育经费不足,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缺乏保障。融资问题是制约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对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且运用不合理,阻碍了职业教育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充分发挥作用。随着学校招生数量的增加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学校的校舍、硬件设施和办学设备已跟不上教育教学的需求,严重阻碍了学校持续发展壮大。农村职业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靠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但目前财政拨款普遍不足,职业教育的学费水平也普遍偏低,许多农村贫困学生缴纳学费也很困难,某些学校的学费还要上缴部分到财政进行统筹,使得学校的资金来源远远低于教育成本。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专项培训经费,由于管理渠道不畅通,有些经费在下拨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截留,使得这些经费往往不能真正用于职业学校,挫伤了学校的积极性。

3.职业教育定位缺乏特色,职业教育内容不适应当前农民需求。目前,河南职业教育普遍存在定位不明确的问题,开设的专业往往依托学校现有何种专业教师或是市场目前何种专业人才紧缺,而不是根据未来的市场需求。虽然职业学校在名称上各有特色,但随着社会对于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开设的专业越来越宽泛,专业口径越来越扩大。往往是公共课、基础课、通识教育比重过大,而专业的、能力性的、技术性的科目比重过小。一些职业院校受某些经济利益的驱使,在专业设置上无论自身条件具备与否,对热门专业一哄而上。由于学校没有准确的方向定位,最后培养的学生找不准就业方向,学生似乎什么都懂,其实什么都不精。针对河南大规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现状,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与农民需求未能充分契合。一方面,农民迫切需要提高驾驭现代农业的知识和技能,外出务工农民迫切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大多职业学校“等米下锅”,农林类的职业学校更是如此。职业学校教育内容脱离农民实际需求,难以为农村学员带来很好的就业出路。

4.“双师型”教师缺乏。在目前河南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学校与社会、教学与实践、学习与技术分离的现象仍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职业院校在教师队伍方面具有专长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数量不足且比例失调,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较为紧缺。职业教育既然是为劳动力的职业发展进行职前教育或在岗培训,那么,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就应当紧密联系社会实际,能及时把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新工艺等引进课堂。但是当前职业学校教师由于时间、精力与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进入行业企业工作现场实地考察了解的机会相对较少,往往形成教学与专业实践相脱离的局面,制约了学生专业学习的实践性与职业性。而且职业院校教师的培训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内部,有时借助一些综合性大学,很少有企业人士参与,难以体现职业教育重实践、重职业性的特点,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进程与实效。

四、河南职业教育支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1.政府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扶持力度。公共教育经费对于职业教育的更多投入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目前,河南中等职业教育财政预算内拨款比普通高中的预算内财政拨款低,高职教育的财政预算内投入也大大低于普通本科,而通常国际上的一贯标准是职业教育的成本比普通教育高3倍。从2012年起,河南省财政设立了奖励引导专项资金,在全省重点支持100所左右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左右特色职业院校的建设。同时,对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贡献较大的一些办学质量高、信誉好、有发展特色的职业院校,政府应给予更多资助或其他政策支持,可以运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银行、企业资金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对于职业教育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专项资金,政府应加强监管,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2.职业院校应更新观念,增强为农村劳动力服务的意识。首先,职业院校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充分认识到农村劳动力在河南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增强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在思想上不仅要给农村劳动力以公平对待的态度,更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教育精力的投入。其次,职业院校要以深化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创新办学指导思想,从行政推动转向市场拉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找准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结合点,大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制度创新。再次,职业院校应强化为河南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优势,与企业、行业合作办学,加强实践环节,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挥作用。

3.职业教育的定位和专业内容要符合农民工与企业的实际需要。职业院校应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面临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和利用的有利时机,合理调整办学定位,积极开展农民工教育和培训,培养市场需求的技能型紧缺人才,提升职业教育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支撑作用。首先,专业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要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遵循劳动力的认知变化发展规律,做到科学合理。其次,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要体现特色。职业院校要善于开发自身的潜在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在针对农村劳动力教育的专业特色上做文章,形成核心优势。再次,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要量力而行。职业院校应充分考虑和体现农村劳动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从专业师资、教学实训设施、教学资料、培训经费等方面衡量自身是否达到开设和实施某专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切忌不顾现实条件而盲目开设专业的短期化行为。

4.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型的农村劳动力培养模式。随着河南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农村职业教育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和农村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一体化趋势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将成为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发展的新增长点。职业学校可根据所掌握的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灵活设置专业,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模式”。以面向农村、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宗旨,充分利用校企双方优势和资源,实施人才的培养和安置。校企合作模式不仅注重办学过程中企业的全面、全程参与,更强调通过共同的协作,强化职业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并使所培养的人才毕业后能在相关企业就业,能够实现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效转移。

劳动和劳动教育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44-02

劳动教养(简称劳教)制度的本质属性是教育矫治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这也是劳教工作的任务和目的。2008年,中央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确定为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凸显了劳教工作的价值追求—“教育为魂”。为实现劳教工作社会效果和矫治效果的和谐统一,为促进教育矫治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最大化整合,必须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

一、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内涵界定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是建立与“首要标准”相适应、与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相适应的劳教工作新秩序的需要,是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是劳教工作的一种组织、运行模式,以劳教人员成功实现再社会化为目标,突出劳教工作各参与主体职能定位的相互关联,强化一切工作以教育为中心。

劳教工作的核心目标“教育矫治”需要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根据教育学理论,“凡是以一切增进人们知识、技能、身体健康以及形成和改变人们思想意识的过程,同可归之于教育活动”[1]。教育的本质是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矫治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核心目标是使被矫正者顺利回归社会,成功实现再社会化。

劳教工作的执行效率取决于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经济学认为,工作效率指“工作投入与产出之比,是评定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是一种普遍承认的社会价值追求”[2]。劳教工作必须围绕教育矫治这一核心目标统筹安排各个层面的工作,优化配置各类资源,理顺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劳教的执行效率。

劳教工作社会化矫治的实践需要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社会学认为,“人类必须通过相对较长的生活依赖期才能使得社会化成为可能,而我们在本能方面的缺陷使得延长社会学习的时间至关重要。”[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安置和就业问题,为实现解教人员的有效社会化,劳教机关必须对外延伸职能,积极联系社会各类矫正机构,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力量,服务于劳教机关的核心目标。

二、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障碍

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劳教人员的矫治需求,不难看出,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障碍主要表现如下。

(一)思想观念障碍

目前,劳教机关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是:不能充分认清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矫治”在劳教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不能适应“首要标准”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两个认识误区:一是片面的安全稳定观,把安全稳定当做首要的和主要的任务,以致偏离了劳教工作的中心目标--教育矫治;二是片面的劳教生产观,视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圭臬,忽略了生产为教育、社会化服务的功能。以上两种认识误区的共性在于割裂了教育、管理、生产三者的关系,削弱了教育功能的发挥。

(二)执行机制障碍

“劳动教养制度能否实现其社会价值,最终取决于执行工作的质量”[4]。目前,劳教工作教育矫治的现状是教育部门单枪匹马、独自奋战,其他职能部门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全局性的战略思维,因此各部门协调沟通不畅是劳教场所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的主要障碍。导致不能有效整合所内教育资源,不能强力落实教育制度,严重影响了教育矫治的工作效能。

(三)考核评估体系障碍

科学考核评估教育矫治的质量是全世界面对的难题,因为重新违法犯罪的数据库、数据模型还没有建立,重新违法犯罪率与监管场所的工作质量关联度缺乏科学界定,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跟踪考察机制尚不健全。虽然“首要标准”为教育矫治的考核评估指明了方向,但教育矫治成效的考核标准不易量化,实际操作很难,无法避免形式化的倾向。

(四)专业化队伍建设障碍

劳教人民警察是决定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而目前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影响了教育矫治功能的发挥。一是人力资源的配置缺乏科学性,没有实行专业化分工,通常情况下,警察“哪里需要哪里搬”,仿佛是全才,实则无效率、无特长;二是人才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规划性、系统性、前瞻性。一线警察在相对高压封闭的环境中工作,时间久了,必然产生职业倦怠感,不能培养职业认同感,缺乏职业成就感,有些警察甚至面临“本领恐慌”、技能匮乏的尴尬境地。

(五)社会支持系统缺失障碍

劳教场所内部的教育矫治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帮教部门的沟通缺乏长效机制,社会化矫治程度不到位;解教人员因为就业技能缺乏、挫败自卑感严重、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成功再社会化;“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和生活无助的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更无从谈起。就国家而言,制定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法规,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落实帮教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大,致使劳教场所的教育矫治成效无法得到延伸与巩固。

三、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路径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格局应当遵循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科学统筹的原则,充分认识和把握教育矫治工作规律,对劳教机关工作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

(一)更新教育理念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必须树立全面施教、全程施教、全员施教的现代教育矫治理念。全面施教就是充分挖掘场所内外一切具备教育潜能的工作主体,发挥所内管理、教育、习艺劳动、公正执法和场所建设的职能优势,打造所内全警参与的教育主力军和教育主阵地,搭建所内外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矫治网络平台。全程施教就是劳教人员从入所到解教,要接受阶段式、流程式、系统化的教育矫治措施,使警察施教与劳教人员自我教育相互结合、集中教育和个别化教育相结合,使教育矫治工作贯穿于劳教人员服教全过程。全员施教就是施教的覆盖面是每一个劳教人员,更加注重个案化矫治,针对每一个劳教人员的生理心理特征、违法动因、需求差异、社会环境因素和在服教期间的危险性程度及改造表现,实现测试排摸全员建档、矫治方案一人一策,对每一个劳教人员进行科学矫治,重新违法犯罪率降至最低。

(二)完善执行机制

首先要强化制度执行,从劳教机关党委、各职能部门、大中队到基层劳教人民警察,都要形成一个落实制度的统一体,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将教育矫治制度的目标和职责层层分解,层层推向深入,形成自上而下的制度落实体系。其次要健全监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教育部门要成立督查小组,定期深入到基层中队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使制度不断调整完善,使劳教场所内部的管理层级、部门间的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能够确保教育矫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工作效益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三)强化考核评估

从规范考核入手,对可以数据量化的工作成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考核时段,按季度、按月份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对不宜分解考核的教育工作实践创新部分,可在年终进行集中量化或者定性考核;从严密考核程序入手,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随机抽查考核、集中考核的形式,随时考核,即时公布;从兑现奖惩入手,将教育目标考核评估作为衡量各单位、部门及个人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作为衡量教育矫治工作成效和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主要依据,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紧密挂钩,形成对教育矫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良好氛围。

(四)建设专业化的警察队伍

从战略高度规划人力资源,建立一支具有人本管理理念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科学规范的岗位任职标准和选拔考核管理流程,合理引进教育矫治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探索复合型人才、专家型人才培养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新机制。要确定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长期目标,建立正规化的多级教育培训体系,通过重点加强与矫正能力素质相关的教育学、社会学、行为学、心理学知识的专业培训,重点培养警察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能力,运用教育心理学原理疏导矫治对象不良心理的个案矫治能力,基于矫治对象再社会化需要的技能培训与创业辅导能力。同时,应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在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从政治上、职业发展上和生活待遇上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让那些具有丰富管理和教育经验的专家型警察产生于基层、沉淀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奠定教育矫治人才基础,从警力资源上保障基层教育矫治工作的需要。

(五)优化社会支持系统

教育矫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劳教人员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教育工作的社会化方向。对于被教育者而言,教育是使其恢复尊严的权利,是其再社会化的成长需要和成为合格公民的途径[5]。因此,教育矫治工作需要着眼于社会效果、立足于社会支持,依靠于各部门的共同配合。

实现所内外教育矫治资源对接。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以及场所开放日,加强与劳教人员家庭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搭建亲情帮教平台,修复和再造其社会支持系统;开展菜单式、订单式、自选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培训,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建立回归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将劳教人员派遣到技能培训基地进行实习,铺设就业绿色通道,让优秀的劳教人员搭上“就业直通车”。在保证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向社会公益部门、机构和爱心志愿者开放,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支持、参与教育矫治工作的队伍中来,利用教育、心理、医疗、科研、职培等专业机构和力量,获得他们的专业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7.

[2]曾宪义.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

[3][美]戴维·波普洛.社会学[M].李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