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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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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利用。当前,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仍然存在或容易发生一些问题,难以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进一步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思考,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评价体系不健全,审计评价不准确

目前,一些企业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定量定性分析、评价结论的确定、运用建议的选择,审计结论的内容和格式等方面没有建立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致使审计评价不够规范,仍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如何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出准确的评价成为一大难题。这也在客观上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使组织部门难以将审计结果有效运用于干部监督管理中。

(二)审计结果不能实现资源共享,造成审计资源浪费现象

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在同一年度虽然被大大小小的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多次审计,审计内容相同或类似,但审计结果的运用基本上是“一对一”,时限性、局限性都很强。而且审计结果一旦进入档案室,往往被束之高阁,造成审计结果不能被共同利用,形成审计资源的浪费。

(三)审计时效滞后,审计成果未被有效利用

一是审计成果的时效滞后。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后审”、“一走了之”的情况。二是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及时、不明确,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效果的充分发挥。三是审计成果未被重视或采纳。使审与不审一个样,审计成为“走过场”。

(四)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性,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各自工作的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差异。如果这种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将导致各部门之间缺少定期的交流和通报情况,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探索研究建立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责任界定和评价标准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二)全面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提供保证

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第一,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素质。这是审计成败的关键,也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第二,提高审计成果时效性。坚持做到计划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逐步将事后审计变为任中审计。审计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积极扭转审计时效滞后的被动局面。第三,突出审计监督的重点,积极改进审计方法。要从热点问题入手,注意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意见,扩大审计线索来源。查账过程中发现的可疑问题,要延伸审计,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第四,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帐,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第五,充分利用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三)加大对干部的奖惩力度和考核,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实效

一是要求各级用人单位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凭审任用、不审不用”的原则,把审计结果真正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二是坚持把审计成果进行定性,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级别,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见审计结果不做结论。

三是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加大对干部的奖惩力度。要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四)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促进、保障审计结果运用落实到位

首先,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公众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其次,完善审计整改及跟踪督查制度。要把审计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落实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考核指标。对不整改、不彻底整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大审计处理力度,对症下药,彻底清除病症,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再次,完善审计结果档案管理制度。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台账,将被审计单位历年各类审计中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分清责任,记于相关领导干部名下,形成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以便经济责任审计时利用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全面审计的目的。

最后,完善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制。一是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造成审计结果不真实、责任评价不客观,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干部任用部门、纪检部门不认真采用审计结果,导致用人失误失察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干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计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查处等方面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形成环环相扣的“链条效应”。

二是严查违纪线索,及时办理案件移交。凡是经审计发现有重大问题或疑点的,要将审计情况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并根据委托,配合办理审计查证等工作,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

三是注重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反馈。各职能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将审计结果运用建议的采纳和执行情况,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

(作者单位为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

参考文献

[1] 陈汉文.审计理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 袁小勇,陈群.审计学[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范文第2篇

    此,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 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 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

    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注的主要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部门和责任人、社会公众。为此,要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规定》强调审计评价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新《规定》,坚持三个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与审 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形成一整体操作性强、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既有利于形成口径一致、可比的审计结果,又有利于具体审计实践的灵活掌握和运用。审计评价准确与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万村审计”工作

自2011、2012年两年开展“万村审计”活动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万村审计”是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继续推进“万村审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密切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动,配备精干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万村审计”稳步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村干部换届审计

“万村审计”要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今年村级组织的换届工作,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要积极与当地组织、民政部门沟通协商,认真排查村级组织换届情况,按照每隔两年必审、村干部离任必审、群众必审的“三必审”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力量,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苗头性问题村得以超前审计、村干部离任村得以及时审计、一般性规范村得以常规审计、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推进、顺利完成。

三、注重实效,狠抓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范文第4篇

截止5月20日,我县共组织政府采购物资类46次,采购物资按市场价预算金额为348.15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成效金额为300.45万元,节资47.7万元,节资率为13.7%;并对8个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我县在围绕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单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近期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四个方面进行广泛调查摸底;结合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完成了选择审计对象和制定审计方案等工作,确定对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司法局坌处镇江东乡五个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审计部门已进点五个部门开展工作。

三“三公开”工作

(一)县直机关政务公开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为重点,推动我县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截止5月20日,30个县直机关(包括三个办事协调机构)均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了10至12次的政务公开,总分开次数为152期,且公开的内容大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形式也在不断的更新。

1乡镇政务公开情况。已开展政务公开乡镇16个,占100%,建有规范公开栏47个,公开216期,16个乡镇共建有回音壁21个,回音18期,16个乡镇建有意见箱,并建有公开档案。全县153个站所,有公开栏138个,占90.2%,公开223期,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6个,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的乡镇16个,占100%。

2村务公开情况。全县共326个行政村(居委会),已开展村务公开的村(居委会)326个,占100%。建有公开栏326个,其中规范的305个,不规范的21个。目前,累计公开309期;建有意见箱的村66个,建有回音壁的村29个,建立村务公开档案的326个,建立村各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村326个。

(三)厂务校务公开情况

全县有国有企业14家,进行厂务企务公开的14家,公开率100%,公开期数16期。全县257所学校,进行校务公开的257所,公开率100%,公开期数342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学校收费标准项目上学校开支人事调整职称评定等。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全县39个有审批权的单位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04项。其中实行“一厅式”联合办公审批的单位有5个,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审批的单位有3个。

五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对收支两条线的实施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的有96个单位,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纠正收费罚没收入中的不规范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县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收入586万元,罚没收入52.03万元,全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交财政178.8万元。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113个。

二是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去年24对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以全面铺开,全县96个单位都拿入为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三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对16个乡镇全部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乡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会计核算中心在去年对86个单位进行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增加了1个单位,共计87个单位;截止5月20日,拒付违规票据12张,金额1.17万元;退回补充更正票据10张,金额174.21万元。核减教育系统人员经费31216.3元。同时国库集中管理工作正在筹备中。

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组织出让国有土地3次,出让面积13880平方米,收取出让金831.4万元。其中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6宗,面积42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2.6万元;公开拍卖经营性土地1宗,面积966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528万元;公开拍卖军产1宗,面积3800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90.8万元。我县出让的3宗国有土地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执行的,没有发现违纪行为。,其交易金额为290.8万元;比评估价271.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9.2万元。

七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目前为止,由于我县目前还未建有项目代建机构,所建项目还是执行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

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范文第5篇

陕西省审计厅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位,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实践科学审计、强化监督服务、促进富民强省”为载体,注重抓好学习要素的落实、学习内容的拓展和学习成果的转化,推动理论学习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使审计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一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近年来,陕西省审计厅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强省、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等问题,深入进行课题研究,取得了现实性成果。提出要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最高目标,把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开展审计监督的根本方法,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中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确立了以“四个重点”为主要内容的总体思路:把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保证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上,放在为推进改革开放、加快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放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上,放在推进民本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确定了“三个转变”的发展方向:审计观念要实现从重审计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从重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并重转变,从重治标轻治本向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转变;明确了审计工作“六项目标”:以推动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落实惠民政策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民生资金审计,以堵塞漏洞和规范财务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财务收支审计,以促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以为反腐败斗争服务为目标、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提出了强化审计管理的“三个着力点”: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能,严格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审计手段、降低审计成本等等。对于审计事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对策措施。坚持把理论学习的着眼点放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在推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报送审计工作模式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改进管理运行办法,对保持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廉洁性,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强化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对厅内部机构调整后改设的计划统计和审理稽核两个处,经过一年多运行,不断改进工作,建章立制,初步形成了审计立项、审计实施与审计处理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的公权运行机制,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管理漏洞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在改进审计业务管理和组织方式方面,对原有的多项业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实行审计工作量定额管理,修订了《审计工作量定额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对审计过程进行质量管理,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工程项目审计,并组建了审计专家库,将某个领域具有一定权威的专家、学者、专业人员选入专家库,充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缓解审计力量严重短缺、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现状,更好地服务于审计工作。在加强审计监督方面,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今年的审计公告由去年的9个增加到20个,外资项目也首次向社会公告。加强了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今年在安排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前,分别召集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前布置会,讲明情况,听取建议,审计后召开情况通报会和问题整改会,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积极采纳建议,改进工作,赢得了被审计单位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保证了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为了有效扩大审计覆盖面,今年起首次开展了预算执行部门内审自查工作,参与自查的36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取得明显效果。为促进审计问题的整改,坚持实行整改情况报告、通报制度。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官方网站、《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载体,转发了省厅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审计监督的做法。

三是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过程。着眼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按照科学审计理念,制定和完善了《陕西省审计厅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围绕审计工作各项职能任务,制定了22项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着眼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清理了2003年以前制定的6个方面59项制度规定,对需要补充的进行了修改和改善,对内容重复的作了合并和删除,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陕西省审计厅工作规则》等17项新的制度规定。为了解决审计能力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审计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审计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能力相对较弱、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厅党组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梳理出31条需要整改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厅机关制定的抓落实工作暂行办法,分别被省政府和省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作为学习经验,转发到了省直各部门。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