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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政策频繁调整、商业银行信贷紧缩、民间资本利率狂涨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集中爆发。目前在我国化工行业中,中小微型企业创造的产值、收入和就业人数,均占全行业50%以上。量多面广的中小微型企业构成了化工行业金字塔的坚实基础,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化工行业的下游是大量的小微型企业,越是向下游这个特点越明显。小微型企业是完全市场化的企业,最具生命力,同时也是最能吸纳社会就业的企业,但也是企业中的最弱势群体,融资困难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需要政府关注和扶持。在调查中发现,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普遍反映审批手续过于复杂,执行政策较死板,担保条件较苛刻,融资期限过于短是影响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障碍。
一、目前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银企信息难对称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抵押和担保达不到条件的问题,金融业的整合和信贷规模紧缩、利率和收费等规定都对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融资造成较大的影响。作为供需两个主体之一的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企业,有着天然的劣势,其自身大多不具备银行贷款的条件。资信度低、财务行为不规范、债务沉重偿还能力差、缺少有效抵(质)押资产,保全措施难以落实等等是企业融资得不到满足的主要原因。而作为供给方银行,比如国有银行通过对成本、收益和风险的综合考量,更愿意面向大企业、中心城市为目标。同时信贷管理权限上收,但客户调查由基层机构进行,两者之间信息脱节较为严重;银行各分支机构间经营管理模式划一,缺少对所在地企业具体情况的应变性,一些银行实行信贷资源的倾斜配置,严重影响了中小微型企业融资。
(二)政银支持难到位
调查中发现78%的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认为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政府没有起到作用。以前在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方面,化工企业并不占优势,在申请国家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上,政府对于中小化工企业的支持力度比较弱。由于化工企业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偏向农业、科技类企业,并不一定会照顾到化工企业。在银行信贷方面,虽然各家银行出台了很多针对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但由于不了解化工产业的情况,执行政策较为死板,只按照银行的审核程序进行,往往业内认为很好的项目,经过银行的评估可能却达不到贷款的标准,这使得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小微型企业错失商机。
(三)融资成本难降低
由于银行信贷具有比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性,贷款规模大,单位交易成本越小,因此对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而言申请银行贷款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较高,在今年的宏观调控政策下,人民银行每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就会冻结商业银行3600亿元资金,在银行信贷规模不断紧缩的背景下,国有大型银行更是“抓大放小”,只抓住大型企业的大项目,而股份制银行贷款条件又太苛刻,相比较而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审批手续较为灵活。调查中有2家在当地农行获贷6300万元,1家在昆明光大银行申请到7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1家在外地申请到银团贷款33亿,有4家企业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获贷共285万元,但由于信用社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高,融资成本依然难以降低,同时企业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评估费、担保费等费用也是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可以看出本地金融机构已经很难满足这些中小微型企业的资金需求,在不断增加的向外地金融机构融资的过程中,融资成本又无形增长。调查中还有部分企业在银行难以获贷,而资金又难以周转的双困难之下,意图转向民间借贷,但今年以来高至4%―6%的民间借贷月利率让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望而却步。
(四)抵押担保难满足
在调查中发现,仅有1家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进行贷款,但通过担保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负债总数的20%以下。在当地担保机构数量过少,且担保条件难以达到是企业难以获得担保贷款的重要原因。在银根紧缩的大环境下,各企业普遍认为信用担保机构对缓解融资难问题也起不到多大作用。同时在申请银行贷款过程中,所有银行都要求企业以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但各银行贷款比例平均只在抵押物价值的40%~45%。以5000万元的抵押资产为例,企业只能获得不超过2300万元的贷款,而企业大多数固定资产抵押贷款都用在了更新技术、扩大生产方面。受通货膨胀影响,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提高,企业普遍反映即使是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都从原来的“先货后款”转变成必须“先款后货”,企业资金压力普遍增大,中小微型化工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普遍增长了20%以上。目前这些企业普遍反映资金缺口主要是在维持正常生产和归还拖欠货款,但过低的抵押比例让企业无法再从银行获得维持正常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
(五)期限问题难解决
在调查本地金融机构中发现,当地农行、建行、农发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5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建设银行无贷款审批权,其余4家在基层权限内,中小企业第一次成功贷款所需平均时间为29.25天,如果是多次贷款的老客户所需平均时间为14.25天,如果不在自己的权限,需要上级审核,从审核到放款所需平均时间为31.25天。由于寻甸县邮政储蓄银行至2010年末发放过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因此将其余四家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统计如下图:
以2010年中小企业贷款为例,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中,1年期以下贷款所占平均比例为58.01%。在调查企业中,中小化工企业普遍反映,银行贷款审批手续繁多、审批时间过长,在市场行情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动频繁的环境下,往往会造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先机。而通过当地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大部分是一年期以下的短期贷款,在流动资金短缺、应付账款过大等等压力下,一年的融资期限无法解决企业在紧缩货币政策下的资金需求。
二、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融资方式创新的建议
从当前中小微型化工企业的融资方式来看,虽然各家银行都在积极开拓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但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达到条件的融资方式依然过少过少。目前优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流程,鼓励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创新,积极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应当成为中小微型化工企业下一阶段融资创新的重点任务和关键所在。
(一)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与租赁公司紧密结合,改变投入方式,创建新的融资方式
可采用股本投入+风险租赁,同时用项目发起人、投资人的股权或项目的其他资产抵押给出租人的投入模式,使项目发起人、风险投资人、出租人按承担的不同风险,分享项目失败或成功的损益。风险投资机构作为出租人(或设备生产厂商),因拥有租赁设备所有权和抵押担保的受益权,比传统信贷业务风险保障要好。如通过联合知名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本投入,是拉动租赁投入的最有效的办法,使得中小微型化工企业的投资风险得以有效分散。
(二)完善金融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中介服务体系
首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在进一步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并且信用担保体系的创新不仅仅体现在通过担保机制使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还应积极开展信用打包或证券打包与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结合起来,增加设计产品的流动性。其次要继续发展投资基金,要加快风险投资立法工作,放宽基金的设立条件和准入方式,促进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鼓励民间资金更多的流向中小微型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再次加强为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建设。目前我国的社会中介机构诸如财务顾问、会计机构、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大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专门为中小微型化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特别是缺乏针对中小化工企业特点开发金融工具的专业金融机构。因此中介机构的建设应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以便为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提供高质量的中介服务,提高中小微型化工企业获得融资的几率。
(三)转变观念,银企互动,创新融资组合模式
美国作为一个最大的发达国家,小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1998年的数据,在美国570万家企业中,小企业占了99%。然而,美国与中国等国家一样,其小企业同样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在银行信贷方面,小企业所需的资金缺口至少在20%以上。与大企业融资相比,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堪称小企业融资难的核心。同时,小企业破产的概率较大,对于投资者和银行来说,需要面对更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小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相对比较困难。但美国作为一个信用和金融体系高度发达的国家,在完善小企业融资制度方面有其独特的做法。美国小企业大约使用13项金融服务,其中金融服务的范围包括流动资产服务(商业支票帐户和存款帐户)、消费信贷、商业贷款、资本租赁、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机动车贷款、设备贷款、金融服务(交易、现金管理、信托、经纪、养老金)。此外,美国小企业还通过所有者借款、贸易信贷和信用卡透支等方式获得融资。一项调查表明,大量美国小企业将贸易信贷(trade credit)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特别是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使用较多。而1998年的“美国小企业融资概览”(SSBF)显示,大约60%的美国小企业都使用过贸易信贷,使之成为美国小企业使用最多的仅次于支票服务的一项金融服务。
在中国,赊销也是一个古老的商业传统。随着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赊销方式,也演变为现代意义的贸易融资。据福建晋江人民银行调查,晋江市的所有民营企业都有过使用贸易信贷的历史,而且该融资方式已经成为当地民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解决信贷资金缺口的主要方式。
所谓的贸易信贷(trade credit)并非一定与国际贸易有关,一般是指企业在国内贸易过程中的赊销行为,即参与企业间产品和服务交易的一方企业,向另一方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过程。通常办法是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小企业从上游企业获得生产投入品或者服务的提供,但并不立即支付款项,而是在一定时间后支付,延期支付的时间为30天或更多;而上游企业基于对下游企业的信息了解和为了维护长期的交易关系,也同意以这种方式对相关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但一般为了鼓励下游企业尽快付款,采用对提前付款予以比例折扣的奖励。经济学家认为,这种折扣激励,可以被认为是剩余天数的利息。如,典型的贸易信贷规定购货企业在30天内交付货款,如果在前10天内即付清,则供应商给予2%的折扣。那么这2%的折扣,可以被认为是这笔货款在后20天的利率。尽管相对成本昂贵,但从交易成本、流动性和现金管理角度来看,贸易信贷是小企业融资的最优选择,这种方式可以给借款企业和供应商提供信息,帮助企业预测现金流量。
贸易信贷一般基于交易双方的信誉和长期交易关系而存在,提供资金的企业是从维持交易关系长期性而作出这种选择的。这种方式在充分竞争市场采用较多,而如果购货企业处于买方市场,也更容易获得贸易信贷。但由于小企业一般在市场中无法获得垄断地位,那么小企业获得贸易信贷的前提则是供应商处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对于供应商来说,其提供给购货企业的短期信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即购货企业到期无法支付货款,那么这种风险可以看作是一般的商业活动引发的财务风险,即这种风险是由交易方式决定的,其不同于因为信贷关系的建立而产生的金融风险。
不过,如果从信贷市场角度分析,我们也可以把贸易信贷看作是一种信贷方式,或者说,贸易信贷是信贷市场上可以提供的,弥补银行信贷不足的另一种融资方式。
对贸易信贷发生的一般解释是,与银行相比,供应商具有对借款人的监督优势。在商业过程中,供应商可以获得购买者的信息,而银行要获得这些信息必须支付成本。从某种程度看,供应商的确比金融机构要有优势,因为它们拥有更多的关于小企业的相关生产过程的信息,或者可以利用诸如停止供货等杠杆手段,更有效地解决还款激励问题。另外,供应商还可以重新拥有和再出售已经赊销的商品,这些都使供应商具有向下游企业提供贸易信贷的必备条件。
贸易信贷尽管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较高,但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仍具有很多优点。
微观优势:降低交易成本
首先,形式简单灵活,没有繁琐的手续。贸易信贷不同于从金融机构借款,它没有项目筛选的过程,提供资金的供应商无需对“贷款”企业进行资信评估、项目审核,双方也不需要订立繁琐的贷款合同。企业融资的过程,只是产业链的供需双方通过已经建立的商业惯例,达成供应商向购买者提供赊销的默契。这种形式,在参与交易的双方企业看来,并不是在原有的商业交易过程中产生了一个新的交易,而只是原有商业活动的一部分,是产品买卖过程的一个步骤。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贸易信贷省略了企业寻求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查和评估的过程,交易过程节省了银行信贷所需要的搜寻成本和评估成本。
其次,不需要抵押担保品,使初创企业获得良好生存环境。商业银行发放信贷,出于银行设定的安全机制,往往需要贷款者提供抵押物或担保,其目的是防止贷款企业无法履约时,银行可以对抵押担保物品进行清算,以补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对抵押担保物进行价值评估后,常常按照抵押担保物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对企业进行贷款,这样可以确保抵押担保物的价值能够偿还银行的本金。贷款人究竟向借款人提供什么样的合同,取决于借款人的外部成本以及借贷双方相对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对于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来说,其往往缺乏不动产等抵押担保物,同时也缺乏谈判能力。因而,小企业在寻求银行贷款时,因为缺乏抵押担保物,获得贷款的概率很低,处于相对困难的环境。即使具备一定的抵押担保物,也由于谈判能力弱,只能获得很少比率的贷款。而贸易信贷由于没有对抵押担保物的要求,也不需要借贷双方进行抵押比率的谈判,使得处于初创阶段的小企业能够获得赖以生存的流动资金。
第三,靠企业信誉维持借贷关系,避免了有成本的信贷监督过程。对于一般的商业银行信贷,商业银行在完成信贷发放过程后,为了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需要对获得贷款的企业进行财务监督。这种监督需要耗费银行的人力和财务成本。微观银行学理论认为,为了减少监督成本,银行可以设计一个激励相容合同,以促使借贷企业按期还本付息。这种合同比较复杂,而银行和企业都要在监督过程中支付交易成本。相对于银行提供的正规的信贷,贸易信贷则省略了有成本的状态检验这个过程。也可以说,提供贸易信贷的大企业对下游小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态了解比较充分,往往具有信息对称的特质。更重要的是,上下游企业具有同样的商业目标,即都是进行产品销售,产业链的关联关系将企业的利益联为一体,因而获得贷款的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贸易信贷常常省略银行信贷所需要的监督过程。
第四,融资过程具有连续性,获得贸易信贷的企业可以不断获得这种现金流。笔者认为,贸易信贷比起银行信贷更具有连续性。由于产业链两端的企业具有长久的商业关系,常常是一笔业务完成后,就会续订新的业务。处于下游的企业,在偿还上一笔融资款,并在开始新一轮的生产过程后,依然继续使用赊帐的方式获得生产投入品,从而获得新一轮的贸易信贷。由于商业惯例产生的这种融资方式,使得企业可以不断获得流动资金贷款。贸易信贷这种形式之所以可以连续不断地继续下去,关键在于,上游企业可以对没有履约偿还货款的企业进行惩罚,使得下游企业在该行业继续生存的信誉成本加大。而与银行贷款不同的是,获得新一轮贸易信贷的借款人,也并不会被要求进行新的项目审查,从而加快了再生产的进行。
宏观效应:增加信贷总量
从宏观层面讲,贸易融资可以增加宏观经济中的信贷总量,又可以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产生减震器作用。
首先,贸易信贷发生在正常的商业银行信贷之外,贸易信贷的发生相当于扩大了宏观经济中的信贷规模,创造了新的信用。金融体系中正常的信用创造过程是,商业银行将手中的资产一部分用作准备金,再对其他资产进行发放贷款活动。企业从一家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后,再存入另一家银行。银行再提取准备金,然后再进行放款,从而在商业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最终扩大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而现实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商业信贷,则是为资金短缺的企业提供了购买力。企业获得商业信贷的途径往往是向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对于银行来说,其信贷数量的提供要受制于准备金比率和资产配置安排,商业银行不可能提供过量的信贷资金。对于获得商业银行信贷的企业来说,其可以取得预支的购买力,而对于没有获得银行信贷的企业来说,则无法扩大手中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因为银行信贷的规模限制,制约了一部分企业购买生产资料的愿望。同时,商业银行也往往在信贷市场实行信贷配给政策,对小企业存在规模歧视,也使得小企业无法获得正常的信贷资金。
而贸易信贷的出现,则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小企业不是从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而是以赊帐的方式,购买了生产过程需要的生产资料。这种赊帐方式,相当于小企业获得了一笔贷款。从这点看,可以认为,贸易信贷实际上创造了信用,扩张了市场中的信贷规模,扩大了全社会的购买能力。
第二,贸易信贷是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减震器。一般而言,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往往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影响经济运行,而商业银行信贷总量的调整,事实上成为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机制。在一国的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商业银行往往减少信贷供应量,从而影响企业扩大投资。而在中央银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商业银行往往会增加信贷供应量,从而刺激企业扩大投资规模。而通过派生存款制度,中央银行的紧缩政策,也会造成信贷资金的成倍减少。
对于企业而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调整,会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传导机制,影响到微观层面的资金供给,使企业获得流动资金和固定投资贷款的可能性发生变化。相对于大企业而言,小企业在信贷市场往往受到信贷歧视,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困难要大得多。而在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减少信贷供给总量时,小企业往往首当其冲便会受到资金约束。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的客户关系维护讲,还是从商业银行控制交易成本讲,在紧缩状态下,优先向大客户提供信贷资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就会大幅增加。
对于小企业而言,在中央银行紧缩货币政策,商业银行减少信贷供给总量的情况下,能够从供应商那里获得贸易信贷,无疑是得到流动资金贷款的最优方法。已有的研究发现,在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或者其他冲击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或是不可能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时,贸易信贷就成为小企业避免受到流动性冲击的缓冲器。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供应偏紧的情况下,大企业往往可以通过公开市场进行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增发股票等。而小企业则缺乏公开融资的通道。此时,资金相对充裕的大企业可以通过贸易信贷,将适当的资金临时借贷给小企业。这就是说,位于产业链上游的大企业,在中央银行实行紧缩货币政策时,一方面可以从公开市场融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贸易信贷,向小企业提供短期融资。这个时候,贸易信贷成为紧缩政策的减震器。
第三,可以减少企业破产数量,减少企业无法偿还债务带来的外部性,维持生产链条的完整。大多数理论模型将破产看作是贷款者接管公司,并选择一种能使他们获取更高回报率的策略。然而,实际上的破产程序却相当复杂。这方面的法律框架在不同的国家之间也表现不同,因为不同国家的法律框架对破产过程涉及到的包括国家、工人、供应商、股东和债权人在内的各方所提供的保护水平是不同的。贷款者,即商业银行接管企业,无论在破产过程中哪个债权人获得的利益最多,从社会角度看,企业最终结局还是破产。破产的外部性不仅导致股东、债权人和工人受到损失,同样也使供货商受到损失。除了货款损失,更导致供货商减少了市场机会。因而,企业破产不仅导致企业参与者发生经济损失,更对该企业所在的产业链产生一定冲击。所以,为了维护产业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利益,在借款人发生危机时,提供贸易信贷的供应商,并不会向银行那样急于对借款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而是在可能的条件下,尽可能维持借款企业的正常运转,从而达到既维持贷款资金的安全,也维护自身的产品销售渠道的目的。这样,也就维持了产业链的正常运行。
贸易信贷的成本与立法保护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贸易信贷的成本一般被认为是赊销的企业为了鼓励下游企业尽快付款,采用对提前付款予以货款折扣的奖励。这种折扣激励,可以被认为是剩余天数的利息。一般认为,贸易信贷的成本要高于银行信贷的成本。不过,对于一些欧洲国家的调查研究发现,由于立法保护不同,欧洲国家的贸易信贷呈现一些不同的特点,例如有学者在调查分析后认为,对意大利企业来说,贸易信贷与银行信贷之间没有很大的成本差异。这份调查报告还得出了一些具有理论意义的结论:首先,对大企业来说,银行信贷成本对贸易信贷成本具有强烈的影响,贸易信贷还可以商业周期;对于小企业来说,则更被动地接受贸易信贷政策。其次,供应商提供提前还款折扣优惠可以缩短贸易信贷周期。第三,产出大的企业往往使用了比较短期的贸易信贷。第四,贸易信贷具有反周期作用。
从理论上看,贸易信贷所建立的合约关系具有非正规合约的特点,有关贸易信贷的立法也成为一个新课题。在那些信息处于离散状态、仅在一定的区域范围或一定组织内部具有竞争性并主要依靠人际关系或惯例、习俗规范等来支配交易活动的“非正规市场”所签署或议定的合约可以称之为非正规合约,这些合约可能是文字性的、口头的甚至根本没有承诺而仅是依习惯行事的隐含合约。这些合约最明显的特征是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当然也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相当程度上他们是一种“自我实施(self-enforcing)”的合约。从非正规合约的定义看,企业之间所发生的贸易信贷,就是以惯例形成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供应商来说,其采用的是得到应收帐款的方式获得交易活动的进行和完成。对于购货商来说,则是通过经常性的商业交易形成的赊帐方式,获得了一笔贷款。从法律和金融制度视角看,这种贷款的取得并不能被看作是合乎法律的金融交易行为。但在欧洲,一些国家正试图给这一传统的商业习俗进行立法,以保护供应商的利益,从而推动这种融资方式。
近来,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对贸易信贷的还款期限和成同时本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国家在对贸易信贷立法过程中,也对立法进行了评估。首先对贸易信贷的主要方面进行调查分析,这些方面包括合同、事后的支付延期和事前的货币成本,因为这涉及到对提前支付的折扣和对延期支付的惩罚。
意大利和英国在贸易信贷方面具有制度创新。意大利立法规定,一般的私人合同都默认履约还款的期限为60天,个别地区规定为90天,逾期则被自动罚款,其相对于本金的利率,至少高于欧洲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500个基点。此外,如果借款人的贷款逾期超过30天,则还要加罚相当于债务5%的罚金。在英国,从1998年11月1日起,小企业(不高于50人),可以对大企业和公共部门的贸易信贷逾期不还提起罚款的诉讼。从2000年11月1日起,同样的制度也用于小企业之间的贸易信贷。不过,贷款者对新制度实施的愿望较低,而学者们也都持谨慎态度。直接的成本涉及制定法律条文,间接的成本则包括可能阻碍供应商和购买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煤炭企业 融资租赁 融资渠道
一、煤炭企业融资工作的重要性
融资在煤炭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属于资金密集型,如取得煤炭采矿权、矿区项目建设、采矿设备购买、技术改造等环节都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煤炭企业必须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煤炭企业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资金成本是煤炭生产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目前我国宏观经济不景气,煤炭市场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煤炭资源不断减少,煤炭的开采和运输的成本都很大,加上煤炭行业客户押款比较严重,导致很多煤炭企业出现资金周转不周和财务费用上升的困境。据证券日报报告,2011年,我国煤炭企业外部环境逐步恶化,企业成本刚性上升,营业总成本同比上升了41.4%,财务费用上升更是高达93.4%,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煤炭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煤炭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同比上升7%。在这种形势下,如何为煤炭企业的发展筹集资金,成为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只有有效地解决煤炭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从多种渠道获取资金,并降低相应的融资成本,才能使煤炭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提高竞争力,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煤炭企业现有融资渠道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煤炭企业的融资渠道也大为拓展,既可以通过股票市场进行权益融资,也可以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融资,还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股票融资方面,我国已有二十多家煤炭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IPO上市融资,获得了巨大的权益资金支持。在债券融资方面,煤炭企业通过交易所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也获得了较大的资金支持。当然,目前我国煤炭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仍然是银行贷款,这于我国以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是分不开的。虽然现有的融资渠道为煤炭企业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持续低迷,上市融资的难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也减弱;债券融资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要求较高,程序也较为复杂;而银行贷款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大,导致稳定性比较弱,审批程序日趋复杂和严格且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煤炭企业可能因为融资时间太长而错过商机。煤炭企业要实现稳定健康的发展就不得不需要资金的支持,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积极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从而使企业在融资的数量和成本方面都取得较大的竞争优势。
三、煤炭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创新融资渠道的可行性
(一)我国煤炭企业融资租赁的发展
融资租赁是由承租人选设备,出租人(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并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租赁期满承租人可选择留购设备;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折旧由承租人计提。融资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上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目前全球有约三分之一的设备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完成的。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至2011年年底,全国有各类融资租赁公司286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9300亿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煤炭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资金支持的案例也开始见诸报端,如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曾公告披露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设备的融资安排。永泰能源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和贸易。2011年,公司原煤生产总能力为1200万吨。2012年,永泰能源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与永泰融资租赁公司共进行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用于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和煤矿提供设备融资租赁。
(二)煤炭企业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与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渠道相比,融资煤炭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设备的交易结构具有自身的特点。具体展开来说,融资租赁同时涉及三个交易主体:设备供应厂商、出租人(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煤炭企业)。这三个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出租人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资为目的而向供应商购买承租人所选用的租赁设备,而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用融资租赁的合同形式确定互相的关系,然后承租人以支付租金而获得所需设备的使用权和随同而来的收益权,在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这样就实现产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方式。当双方约定的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最后处置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议解决,既可以由出租人收回,亦可以双方认定的名义货价卖给承租人,这时设备的所有权才发生了变化,由出租方转移到了承租方。在法律关系上,设备供应厂商与出租人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形成设备买卖关系;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形成融资租赁关系。由此可见,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清晰,各方的权责明确,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
(三)煤炭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优势分析
从融资租赁的性质和特点来看,煤炭企业应用融资租赁方式创新融资渠道具有较大的优势。首先,融资租赁有利于煤炭企业加速设备更新,促进技术改造。当前我国煤炭企业普遍存在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现象,利用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在企业需要机械设备时,由租赁公司直接购入企业所需设备,出租给企业,这样简化了先由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再购置所需设备的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融资租赁方式可以帮助煤炭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煤炭企业设备投资较大,当用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购买设备时,需要一次付出全部货款,使大量资金作为固定资产固定化,不能流动周转。而融资租赁方式可发挥融资功能,为企业用资开辟了新的资金渠道。融资租赁资产的货款全部由出租方垫支,承租方在所租设备投产后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煤炭企业可以用少量资金及时引进先进设备,做到边生产、边创利、边还款。再次,融资租赁可帮助煤炭企业加速折旧、合理避税。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年限不能少于3年,如果使用寿命为10年的设备,按照租赁期3年提取折旧,通过提高产品生产费用,相应压低账面利润,降低税务负担,减少现金流出,增加煤炭企业自有资产的积累。
参考文献
[1]康红霞.论煤炭企业集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融资策略.财务与金融,2011/06.
[2]叶良,杨建辉.大型煤炭采掘设备融资租赁决策分析.煤炭经济研究,2009/04.
[3]邓立志.煤炭企业融资策略初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6.
关键词:资金约束 供应链 商业信用融资 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042-02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在供应链中往往出现其中一方成员企业面临资金约束的情况,这些企业由于资金约束不仅会影响到自身的运营,而且也会影响到下游或上游成员企业的运营,最终导致供应链各方利润的减少。因此,如何解决供应链中的资金约束问题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模式
供应链中的资金约束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上游的供应商存在资金约束,而下游的制造商或零售商有充足的资金;第二种是下游的零售商存在资金约束,而上游的供应商有充足的资金;第三种是上下游企业都存在资金约束。一般来说,第三种情况只能通过外部融资模式,即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供应链资金约束问题;而前两种情况下供应链既可以通过商业信用融资模式,又可以借助银行等外部融资模式来解决资金约束问题,本文主要提出两种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模式。
1.针对供应商的预付款融资模式。当供应商存在资金约束时,下游的制造商或零售往往会面临着缺货风险。当供应商无法提供充足的货源时,下游制造商或零售商通常会更换供应商,然而如果更换供应商的成本很高或者在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供应商,那么下游制造商或零售商就会面临损失。例如在2011年初,受日本震灾影响,很多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供应状况恶化,本田、丰田宣布对其北美车厂实行减产或暂停部分品牌零部件供应,据统计由于减停产给日本汽车制造商带来一天200万美元的损失。
预付款融资模式,是指当供应商存在资金短缺时,下游制造商或零售商提前支付给供应商一部分货款帮助供应商解决资金问题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融资方式对于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防止零部件短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和供应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相对于依赖于银行贷款的外部融资来说,由于下游企业更了解供应商的信息,所以融资风险更小。预付款融资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缩短信用期。当供应商本身就给予下游买方企业一定的信用期时,下游企业可以通过主动缩短信用期,以达到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的目的,如通用集团2009年9月23日发表声明表示,为了帮助供应商缓解现金流压力,同时改善供应商关系,通用将缩短供应商货款结算周期,将以往按月结支付形式改为按周结支付形式。另一种是提前采购。下游制造商或零售商在收到供应商的货物之前,提前支付给供应商一部分货款,这就要求下游买方企业提前作出采购决策。由于越靠近销售期市场需求越容易预测,因此这种形式的预付款融资相当于下游企业为供应商承担了部分库存风险。
2.针对零售商的延期付款融资模式。当零售商存在资金约束时,上游供应商的销售将会受到影响,而通常情况下寻找新的客户又是不容易的,因此供应商可以给零售商延期付款融资模式,即供应商先提供零售商一定数量的商品,等到商品销售出去以后再收取货款。延期付款融资可以使得资金不足的零售商增加采购量,从而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益。
延期付款融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供应商作为强势企业,为了增加销售,以赊销作为优惠条件,刺激零售商的购买力,从而增加供应商自身的利润。例如,2008年美国通用汽车表示,其已经与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就一项由GMAC融资下的汽车销售商的延期付款事宜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由GMAC融资的汽车销售商可以将最多15亿美元的款项延期到年底支付。另一种是零售商作为强势企业,通过占用供应商的资金,实现规模扩张,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自己的收益。例如国美、苏宁等家电零售企业就使用这种类金融模式实现自身发展。然而第二种融资模式在供应链中并不是一种良性发展的融资模式,因为受益的一方只有零售商,而随着零售商占据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进一步下降,届时一些规模小的供应商可能不得不退出市场,而零售商最终也将失去一些可占用的资金来源,这并不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同时,如果零售商面临强大的竞争对手时,供应商可能会转而向其他零售商供货,零售商会面临既缺乏资金又缺乏货源的局面。
二、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的风险分析
供应链中由一方成员企业向另一成员企业提供预付款或延期付款的商业融资模式,虽然可以缓解资金约束一方的资金困难,使供应链整体受益,但是对于提供融资的一方却面临着很多的风险。
1.运营不确定性风险。运营不确定性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企业运营不确定性造成提供融资一方的损失。由于借款企业存在着运营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本来应该是由借款企业自己承担的,然而由于借款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应对这些不确定性,转而会用到预付款或延期付款筹集到的资金,致使其最终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提供融资一方的损失。例如,预付款融资中,供应商存在着生产不确定性,如机器设备损坏等情况,一旦出现供应中断,由于供应商没有足够的资金启动应急预案,因此可能无法提供下游企业合同约定数量的商品。同样,延期付款融资中,零售商也可能出现库存损失等情况,从而影响到商品的销售,使得零售商到期不能支付供应商的货款。
2.供需不匹配风险。供需不匹配风险,又称库存风险是指供应链中供大于求引起的超储风险或供小于求引起的缺货风险。由于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供应链中的生产企业往往需要在市场需求未实现之前确定生产量,这就可能出现生产量高于未来需求量或生产量低于未来需求量的情况。在推式供应链中,由于需求风险是由零售商承担的,如果供应商提供延期付款融资而未来市场需求较小时,零售商可能无法偿还供应商的货款导致破产,从而供应商也会受到损失。在拉式供应链中,由于需求风险是由供应商承担的,如果零售商提供预付款融资而未来市场需求较小时,零售商持有过多的库存无法销售,也会受到损失。
3.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将预付款融资或延期付款融资得到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而使提供融资的企业可能产生损失。当借款企业存在资金约束时,往往会更加偏好风险,即借款企业可能会将从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得到的资金用于其他风险更高的项目,从而使得提供融资的企业面临更高的风险。此外,从借款企业利润最大化角度来说,由于企业是有限责任人,当其自有资金越小时,通过超额生产或超额采购会得到更大的利润,这是由于超额生产或超额采购会使借款企业在市场环境不好时面临的损失小,而在市场环境好时获得的收益会多,因此借款企业会有超额生产或超额采购的倾向,而这一行为会使提供融资的企业面临损失。
三、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风险的防范
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模式,虽然会使供应链相关企业受益,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提供融资的企业应该权衡收益与风险,并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尽量减少自己的融资风险。一般来说,供应链商业融资风险防范措施有以下几种:
1.要求借款企业购买营业中断保险。当借款企业存在着运营不确定时,提供融资的企业可以要求借款企业购买营业中断风险,将运营不确定性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这种风险防范策略适用于当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如机器损坏、财产损失等风险或零售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库存损失等风险情况下。在融资合同中加入保险要素,可以降低由于供应中断导致的供应商违约或库存损失造成的零售商破产等风险。
由于购买保险必须支付一定的保费,于是更增加了借款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在预付款融资中,下游的制造商或零售商需要向供应商提供更多的预付款;在延期付款融资中,上游的供应商需要向零售商提供更多的延期付款比例。由于提供融资的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期望收益损失,因此他们必须要权衡其收益与风险,选择合适的保险水平。
2.设计最优的批发价合同。通过预付款融资或延期付款融资,提供融资的企业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因此可以向借款企业要求更多的价格优惠。在预付款融资中,下游制造商或零售商可以要求供应商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以换取预付款。而在延期付款融资中,上游的供应商可以要求零售商以较高的价格购入商品,以弥补供应商提供赊销的利息损失。当然企业要求的价格优惠必须在借款企业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如果提供预付款融资的企业要求的价格折扣太低或者提供延期付款的企业要求的批发价太高,借款企业通过融资得到的收益不足以弥补其价格折扣或批发价上涨所带来的损失,此时借款企业会拒绝预付款或延期付款融资。
3.根据借款企业自有资金状况设置贷款限额。针对由预付款融资带来的供应商超额生产问题,下游企业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自有资金选择合适的预付款额,当供应商自有资金增加时,可以让预付款额与自有资金之和也增加,即让供应商可以生产的产量增加;而当供应商自有资金减少时,可以让预付款额与自有资金之和也减少,即让供应商可以生产的产量减少,从而达到使供应商的生产量同供应商自有资金量变化一致的目的,以控制超额生产的风险。针对由延期付款融资带来的零售商超额采购问题,供应商可以通过设置延期付款的限额,以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
4.完善应收账款和预付款管理手段。对于由借款企业的道德风险引发的违约损失,提供融资的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完善和丰富应收账款管理手段,选择风险分散渠道,进行事前风险控制。比如延期付款融资中,可以要求作为买方的借款企业转让对其下家的债权,从而实现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款,避免买方从最终用户处收款后仍不付款而将款项用于其他风险更高的项目。对于预付款融资,可以效仿通用汽车公司绕过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直接向二级供应商付款的做法,以实现向二级供应商融资的目的。这些不同形式的应收账款和预付款管理手段,也将会大大降低供应链商业信用融资的风险。
参考文献:
1.Buzacott J A,Zhang R Q.Inventory management with asset-Based financing[J].Management Science,2004,50(9):1274-1292.
2.Fabbri D,Menichini A C.Trade credit,collateral liquidation,and borrowing constraint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0,96:413432.
3.Lai G M,Debo L G,Sycara K. Sharing inventory risk in supply chain:The implication of financial constraint[J].Omega,2009,37(4):811-825.
4.Luo J W.Buyer-vendor inventory coordination with credit period incentiv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2007,108 (1-2):143-152.
5.陈祥锋,朱道立,应雯.资金约束与供应链中的融资和运营综合决策研究[J].管理科学学报,2008,11(3):70-77.
6.陈祥锋.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集群; 融资;优势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而且正是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使整个市场更具有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有利于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然而,让人想不到是,中小企业融资却很难。作者认为,只有中小企业集聚成群后,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痼疾。
中小企业集群后的融资优势分析
企业集群是指大量企业在某一区域集聚的现象,其中必然有一核心的主导产业,其他大量企业和其业务上联系密切,以及为这些企业提供支撑和服务的各种机构也加了进来,大家集中群生。这种方式融资优势如下:
1.中小企业集群可使银行轻松获得规模经济效应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中小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是如果银行是给单个中小企业贷款, 那么所有的环节一个也不能少,银行必须逐一审核调查企业的各项情况,这样才敢放贷,结果是成本费用较高的花在了对企业发展前景预测上面。但企业集群后,情况大不相同。众多的企业处于同一个行业, 银行可以从同一行业的企业获得经济外部性和规模经济,再也不用逐一审核调查各个企业的情况,这样就大大降低了信贷业务的交易成本。银行非常愿意支持中小企业集群的信贷活动,即使单个企业的单笔业务的利润较小, 但是数量却非常巨大。所以说,中小企业集群后,银行的前期调查投入成本较低,后期收益也很可观,银行何乐而不为呢。
2.中小企业集群为信用担保创造组织条件
目前中小企业不仅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中小企业也很难获得担保机构的贷款支持,原因是中小企业自身的情况,比如规模小,信用低,贷款给中小企业的风险大。当然,现在的担保体系也很不完善,但是不管怎么说,单个的中小企业信用低是不争事实。但是中小企业形成集群后,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同一个集群里,中小企业很多,大家产业相同或者相近,彼此紧密相连,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这使中小企业能够访问其他企业信用担保、 抵押和其他可能的安全支持。在同一时间,小和家庭企业或企业同伴的许多地方集群、 我们了解每个其他和熟悉彼此,依靠对方,帮助对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思维方式,如相互贷款保证,以创造条件,公司之间的信任。
3.中小企业集群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
信息不对称时刻都有,在集群形成前,大家各自为政,自行其是,这时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容易造成企业决策错误。集群形成后, 大家集中在特定区域的,上下游合作厂商之间、中小企业之间、原料、生产、销售单元之间和教育、金融协作机构之间加强交流,有什么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大的经营决策失误,从而产生信息集聚效应。对于集群内的中小企业来说, 为了更好的拓展自身业务, 必将参加各种商会、行会, 以加强企业间的联络,充分利用集群内的信息。对于银行而言, 银行能从中集群内的行会等获得更多更完善的信息,这样就大大地缓解了银行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银行也欢迎集群。
4.中小企业集群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第一, 中小企业集群多半是家族企业或者同乡企业,大家彼此了解, 相互熟悉,相互依靠,相互帮忙,由此形成的隐形契约关系,使得企业能很容易地在集群内找到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或合适的委托生产者,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之间的为此付出的成本。第二,集群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最大限度的共享,以此减少单个企业的开支成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建设废水废气集中处理等公共设施,这样可以有效的使得单个企业节约成本。第三,还可降低企业货物运输等交易成本,因为,集群内的上下游企业就在附近。第四,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比如人才信息、行业信息、交易信息等,大大减少搜寻成本。
5.中小企业集群可以大大提高企业信用度
中小企业集群的组织结构比较灵活,既不同于纯市场,也和企业层级差别较大。在这个企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之间主要通过信任和承诺来进行协作,并没有明文规定大家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在集群中, 声誉对单个企业显得更加重要,是其长远发展的根本。这样,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自愿提高自己的守信度。同时,集群内部的生产服务配套条件较好, 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所需的人才、信息和客户,这样大大节省了成本,对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尤为重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集群内的中小企业都不愿离开集群这个产业环境,从而自觉增大了守信度。
6.中小企业集群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和贷款给单个的中小企业相比,贷款给中小企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风险要小的多,因为信贷风险主要体现在产业风险上,然而中小企业集群的产业发展方向明确,这样大大降低了风险。与此同时,在群集内的上游和下游公司主要围绕着产品系列,与生产和管理和辅助服务,工业风险比单个企业与高水平的可预测性。
7.集群内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政策扶持
地方政府鼓励和引导本地产业的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群集的目的,也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来扶持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常见的扶持政策有:科技创新基金、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降低税率、低息或贴息贷款、产业发展基金、税费减免、风险投资基金等。
8.中小企业集群外部经济规模能够吸引投资
正如前述,中小企业集群后,众多的单个企业此时形成一个整体,很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信用等级低、守信度不高等问题,同时又获得了单个企业无法获的有效信息、专业人才和集群创新等等的外部经济效应。这些,都能深深的吸引外来投资。相对于单个的中小企业而言,投资到中小企业集群,风险更小,投资回报率会更高,同时大量外来资金也使得中小企业集群快速发展,更能吸引资金,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作者单位: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