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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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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

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并购退出;收益;因素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095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3

1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概述

1.1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意义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PE)活动的具体运作包括四个环节:第一,投资项目筛选;第二,权益性投资;第三,管理投资企业;第四,资本增值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出售投资企业,收回投资并获取利润,从而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因此,作为最后一个环节,资本退出是私募股权基金活动中极其重要的一步,它直接关系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投资企业的后续持续发展。

1.2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几种方式比较

1.2.1 IPO退出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首次公开发行,指未上市企业通过证券市场首次向公众发行股份以取得融资的行为,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IPO退出的优点在于投资者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而企业也能获得独立的决策权;不足之处是公开上市的门槛较高,周期也较长,并需要良好的资本市场条件才能够进行这一退出方式。

1.2.2 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私募股权基金者通过另一家企业兼并或收购受资企业从而使私募股权基金退出,这种退出方式一般出现在同行业之间。相对于IPO而言,并购退出的优点是周期较短、成本较低、门槛也较低,并且能同时增加企业竞争力,不足之处是收益没有IPO高。

1.2.3 回购退出

回购是经过一段投资期限后,企业方或创始股东反向收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股权,从而使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方式。股份回购对受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并且退出收益较低。优点在于:①受限制少,退出周期短;②产权关系明晰,操作简便易行;③能够保持受资企业的独立性。

1.2.4 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指私募股权基金在目标公司濒临破产时被迫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是最不理想的退出方式。在清算退出中,目标公司会对其所有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使私募股权投资实现退出。

1.3 并购退出的意义

虽然大多数研究观点认为IPO是私募股权投资最佳的退出策略,但是随着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日益庞大,拥有较高门槛且周期较长的IPO退出已经不能满足私募股权投资强烈的退出需求。因此,研究能够适应时代潮流的并购退出策略可以拓展我国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满足市场的需求。

同时,并购退出在成熟的欧美市场早就占有较大的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也逐步走向成熟,加上国内并购市场的日趋活跃和国家对并购重组的政策支持,并购退出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策略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目前国内大部分文献以研究IPO退出为主,对并购退出的研究不足,本文的实证研究能为私募股权投资脱离退出指明新的方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 文献综述和模型假设

根据前人的研究,影响并购退出的因素主要有投资产业的类别、投资期限、市场条件和地区发展水平,本文将依据这几个因素进行文献回顾。

2.1 投资产业和并购退出的回报

Annamalai和Deshmukh(2011)对印度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投资产业类型的不同能显著影响私募股权基金对退出模式的选择。Cumming和Macintosh(2003)研究表明,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是具有严重信息不对称的企业,并且是高科技产业,这时候私募股权基金更倾向于选择并购退出市场。这是因为如果企业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那么并购退出带来的收益会更高。

H1: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并购退出所带来的回报高于投资于其他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

2.2 投资期限与并购退出的回报

Ni和Sun(2008)在研究中发现,投资时间越短,投资回报率将越高。Compers和Lerner(1996)的研究指出大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只有一次投资和退出的机会。因此,在项目投资期限较短的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会要求更高的收益率以确保资本的利用程度。然而,Fleming(2004)的实证研究发现收益和投资期限在澳大利亚的投资市场中不存在显著关系。

H2:投资期限和并购退出的回报是负相关的。

2.3 股票市场的条件和并购退出的回报

市场条件是影响私募股权退出的重要因素之一。Dheeraj(2011)研究表明,市场条件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选择何种退出方式具有显著性影响。除此之外,Cumming(2005)研究表明股票市场和并购市场之间有强烈的关联,私募股权基金在决定并购退出之前会考虑当下股市的状况。IPO作为一种高回报的退出方式,深受私募股权基金的青睐。在股市处在较为乐观的情况下,IPO将会获得更高的回报,这时候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要足够高才能吸引私募股权基金选择这种退出方式。因此,股市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私募股权基金对并购退出的必要收益率。

H3:市场条件和并购退出的回报是正相关的。

2.4 地区发展水平和并购退出的回报

Kaplan和Stromberg(2004)对23个国家的金融市场分别作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较发达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市场时拥有更高的回报率。Qian和Zhang(2007)研究表明上海和深圳作为中国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这两个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市场获得的回报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而正是因为发达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优势使私募股权基金更倾向于选择来自发达地区的企业进行退出。并购市场和证券市场有紧密的联系,一般来说,地区的发达程度越高,资本市场就越活跃,并购退出所能带来的回报率就越高。

H4:地区的发展水平越高,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的回报就越高。

3 研究设计

本文主要基于CV数据库对于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层次的收益进行研究分析。

3.1 研究样本

CVSource数据库中含有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在境内外中国企业上市或并购等方式退出案例的数据库,其中包括了退出企业的名称、退出的回报倍数、行业类别和地区信息。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退出回报倍数是账面收益,并非实际收益,账面收益根据所投项目兼并公司的报价统计得出。账面收益指的是假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所投的企业上市首日发行售出全部股份进行退出从而获得的收益。一般来说,内部收益率是发达国家进行评估私募股权基金绩效最常用的依据,但是我国仍然采用投资倍数来评估,这种投资倍数的统计方法参考自Stowell (2010)的研究。

这里的TRturn指的是全部投资收益,也就是基金退出时的价值;Invt指的是初始投资的数额,也就是基金进入时的价值。

3.2 样本描述

本文将选取2003年至2015年我国所有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的案例,其中有些案例缺乏退出的回报倍数、行业类别和地区等完整信息,将其剔除后共有289个样本数据用于本文的研究。下面对数据进行简要的描述性分析。

3.2.1 变量的定义

如表1所示,本文进行研究的变量有回报率、投资时间、产业类别、所属地区、IPO的发行量和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别。其中,行业类别、所属地区和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别属于类别变量,用“1”和“0”来进行区分;回报率、投资时间和IPO发行量属于数字变量。要指出的是,为了减少样本差异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本文在做实证研究时将PE类型当成一个控制变量,其他的都是解释变量。

3.2.2 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3.2.2.1 回报率

如表2所示,并购退出所带来的投资回报倍数为3.706 7倍。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采用的数据并没有剔除并购退出失败的案例。因此,在实际情况中,并购退出所带来的投资回报倍数可能会高于这个数值。为证实数据的可信度,本文查阅了Zero2IPO的行业报告,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年间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的投资回报倍数都非常接近,因此本数据不影响本文的研究。

3.2.2.2 投资的时间

在本文选取的289个案例中,最长投资时间大约为12年,最短投资时间不足一个月,平均投资时间约为2.93年。Cumming和Macintosh研究发现:在美国,选择并购退出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平均投资时间为5.16年;在加拿大,平均投资时间为6.94年。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私募基金并购退出的投资时间明显短于美国和加拿大。根据Qian和Zhang的研究,这可能是由于我国大部分的私募股权基金都缺乏投资经验导致。

3.2.2.3 IPO的发行量

根据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5年之间,IPO的平均年度发行量大约为196。2009年,中国创业板首次上市,IPO的发行量在2010年达到了457的峰值。然而IPO的发行在2012年被要求暂停,IPO的数量急剧下滑至169,因此本文研究样本中IPO的数据呈现出较大的标准差。

3.2.2.4 地区、产业类别和私募股权基金类别

根据本文的样本数据,并购退出的所有私募股权基金公司中,处在发达城市的占42.9%,处在不发达城市的占57.1%。同时,通过并购退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占52.2%,比重明显大于其他产业。此外,在选择并购退出的所有私募股权基金中,国内企业占本文样本的57.8%。

3.3 实证分析和结果解释

3.3.1 实证分析

本文分别以账面回报倍数为因变量,逐步对投资期限、IPO的发行量、地区、行业类别与私募股权基金类别进行回归分析。考虑到退出收益和投资期限以及IPO的发行量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多幂次相关关系,回归中采用了对数化处理。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5个回归模型F值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这说明本方程的数据拟合程度高并且5个回归模型都能较好地预测并购退出的收益,但可决系数R2的值都比较低,模型还有改善的空间。在5个回归模型中,除了IPO的发行量,其他4个因素包括投资期限、地区、行业类别和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型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4个因素对并购退出收益具有显著的影响。

3.3.2 结果解释

实证结果表明,本文的假设H1和H4成立,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并购退出所带来的回报高于其他产业,同时,投资地区发展程度越高,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的回报就越高;假设H2和H3不成立,投资期限和并购退出的回报成正相关的关系,投资期限越高,并购退出的回报就越高;市场条件和退出回报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

3.3.2.1 投资期限越长,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的回报就越高

本文的实证结果与Zheng的研究相一致,但大部分关于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回报的研究结果都表明投资期限与退出回报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或呈现负相关的关系。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在不同的退出方式下,投资期限和退出回报呈现不一样相关性。在并购退出的情况下,投资期限越长,退出回报就越高。因为大部分的高科技企业都需要一个较长的期限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利润优势,这就导致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都需要更长的投资期限来寻找最佳的退出时机以获得最大的退出回报。

3.3.2.2 地区的发展水平越高,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的回报就越高

本文实证研究表明,北京、上海、深圳作为我国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这些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退出时的回报会更高,这与Kaplan和Stromber、Qian和Zhang以及Ni和Sun的研究结论相一致。在发展水平较高地区,投资环境比较乐观,并且政策比较完善,客观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私募股权并购退出的回报。

3.3.2.3 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并购退出时所获得回报更高

高科技产业作为当今时代的新兴产业深受私募股权基金的青睐。近年来,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市场表现活跃。本文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并购退出所带来的回报高于其他产业,这跟Das和Jagannathan的实证研究结果相契合,但跟Ni和Sun的研究结果不一致。出现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Ni和Sun进行实证研究时所采用的样本不充足且数据较久远,仅搜集了66个处在1997年至2005年的样本数据。而从2009年开始,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而投资的风向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了改变。

3.3.2.4 国外的私募股权基金比国内的所获的退出回报将更高

本文在做实证研究时将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别当成控制变量来解释因变量并购退出的回报,私募股权基金被分为“国外的”和“国内的”两种类型。对我国而言,国外的私募股权基金相比较国内的拥有更丰富的经验,更雄厚的资本以及更专业的投资者,因此,在并购退出市场时,国外的私募股权基金获得的回报可能更高,而这一结论与Cumming的研究结果一致,经验越丰富的私募股权基金获得的退出回报越高。

3.3.2.5 股票市场的条件和并购退出回报没有显著相关性

本文将IPO的发行量用于表示股票市场的条件,实证结果表明IPO的发行量和并购退出回报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即股票市场的条件与并购退出回报没有显著相关性。然而,根据Cumming的研究,股票市场和并购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这并不代表并购退出所带来的回报一定会受股市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JG Macintosh,DJ Cumming. Venture Capital Exits in Canada and the United States[J].University of Toronto Law Journal,2003(2).

[2]DJ Cumming,JG Macintosh. A Cross-country Comparison of Full and Partial Venture Capital Exits[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2003(3).

[3]TR Annamalai,A Deshmukh. Venture Capital and Private Equity in India: An Analysis of Investments and Exits[J].Journal of Indian Business Research,2009(1).

[4]D Stowell.An Introduction to Investment Banks, Hedge Funds, and Private Equity[M]. Cambridge,MA:Academic Press,2010.

[5]倪正东,孙力强.中国创业投资退出回报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8(8).

[6]Grant Fleming.Venture Capital Returns in Australia[J].Venture Capital, 2004(1).

[7]SN Kaplan,P Stromberg. Characteristics, Contracts, and Actions: Evidence from Venture Capitalist Analyses[J].Ssrn Electronic Journal of Finance,2002(5).

[8]P Qian,W Zhang.Returns on Chinese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and Its Determinants[J].Economic Research Jouranl,2007(5).

[9]SR Das,M Jagannathan,A Sarin.Private Equity Returns: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he Exit of Venture-backed Companies[J].Journal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2004(1).

[10]郑超.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因素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2(2).

[11]蹇非易.影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IPO退出的因素分析[J].陕西农业科学,2012(1).

[12]方志国,吴逸凡.私募股权投资并购退出模式及策略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14(3).

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范文第2篇

同时,天使投资行业今年以来在各方关注下也得以迅猛发展,2012年成为当之无愧的“天使投资元年”。随着各方力量齐发力,中国早期投资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早期投资比重仅占两成左右

中国早期投资一直并不活跃,2006年以后,随着TMT领域投资的降温,国家相关文件对海外上市退出的限制,本来就薄弱的早期投资更是变得雪上加霜,更多的投资机构选择扩大基金规模,进入中后期的激烈争夺。早期投资对VC/PE机构的投资和管理要求更高,正是因为存在着“壁垒”造成了早期项目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成为投资领域中的薄弱环节,但事实上,如果没有这些早期项目作为基础,势必会影响到中后期项目的供应。

随着中小板、创业板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创业板的造富神话,很多企业待价而沽。高估值成为创投机构头痛的问题。在投资过程中,一个项目遭多家创投哄抢,需要融资的企业反成甲方而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创投机构的尴尬不断重演。

在金融危机持续影响下,IPO市场和收购环境不景气,VC/PE遇冷为早期投资带来了机会。一方面,一些企业有了融资需求,企业估值的持续下降,给早期投资带来了很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经济衰退迫使很多优质企业开始寻求新的投资,其中寻找早期阶段的项目成为一个新的投资渠道。

2006年到2012年8月,各类机构共投资1,598起早期项目,占投资总量的18.4%,投资总额共计99.43亿美元,占投资总量的5.6%。

这其中主要是VC机构进行的投资,仅有少量PE参与早期项目投资。2010年以来,早期投资案例数及投资金额所占比重呈现显著上升走势,其中在市场处于顶峰的2011年,早期投资数量也出现了跨越式增长,当年共有535起投资投向早期企业,投资总金额达到36.94亿美元。早期投资在VC/PE投资中的占比也在逐步提高,2006年早期投资金额占比仅2.3%,到今年前8个月,早期投资的比重已提高到10.5%。

我们关注到互联网领域投资在早期投资行业分布上占到三分之一,共有491起互联网早期投资,投资总额达21.85亿美元。另外有近三分之一的早期投资分布在电信及增值业务、IT、清洁技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电子及光电设备行业。

投资时间与IPO退出回报成正比

事实上,VC/PE投资企业持有周期越长,企业IPO账面回报倍数越具有明显优势。2009年到2012年8月,VC/PE支持的企业共有1,325笔通过IPO方式退出。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统计,有1,235笔已知其具体投资时间,其中48笔退出为“临门一脚”,在公司上市前投资入股,该类投资的平均投资回报为2.56倍(已考虑社保转持)。

大多数在投资后1到3年即上市,共967笔,该类投资的平均投资回报为5.89倍。180笔退出时间在投资后的4~7年,平均投资回报为30.55倍。另外有40笔为投资后8年及以上IPO,该类企业投资的平均回报为31.79倍。

相对于国外,我国早期投资比重还是较小,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发展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目前我国早期投资市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早期投资者心态需更加成熟。创业投资作为一种商业性投资方式,自然需要追求收益和规避风险。因此,一般创投通常主要投资于扩张期和成熟期前的过渡期等处于创业过程中的中后期企业。由于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很难获得创业投资的支持,所以企业在创业过程中通常面临人们通常所说的“死亡谷”。目前我国早期投资仅占总投资比重的18.4%,金额上仅占投资总额的5.6%,与欧美早期投资比重占到近一半的市场情况对比来看,我国早期投资比重偏小。

同时,目前在我国进行早期投资的主要力量是外资基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外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心态较成熟,能够忍受8~12年的回报周期,而国内投资者大多只能接受4~6年的回报周期。

其次,早期投资专业性团队需进一步扩充。目前我国天使投资阶段不少个人参与者没有投资经验,对于项目筛选上缺乏鉴别力,而在企业投后增值上也不能提供相应的附加值促进创业企业后续发展。VC/PE在近两年市场大势推动下投资阶段前移,但相应团队没有跟上步伐,很多依然采用中后期投资的相关策略进行早期投资。

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因素;价值评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而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混合所有制是现实中最可行、最稳妥的方式,这会涉及到并购重组、股权退出或收购等。敏感性分析技术作为用于估计各种因素发生变化时对项目结果产生影响的一项方法,可帮助项目决策层根据敏感因素对项目影响的程度,进行项目决策。

一、我国敏感性分析技术的发展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征求意见稿)》论述指导运用敏感性分析方法进行项目分析,帮助委托方等评估报告使用者更进一步了解、理解报告的评估结论从而进行相关决策判断。本文以单因素敏感性分析为例,论述了价值分析中进行敏感性分析的一般思路:首先确定敏感性分析的研究对象;分析不确定性因素,选定敏感性因素;计算敏感性因素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的影响程度;最后分析、确定项目因敏感性因素变化的效益指标临界点,便于投资者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进行项目可行性判断。

二、案例讨论

(一)研究方向

在本案例项目中B水电站拟挂牌拍卖股权,不同的潜在投资者根据了解到的B水电站运营参数,自身不同的经营管理情况、心理预期投资回报率,来确定各自举牌竞价的区间范围。本次采用敏感性分析的技术路线:先模拟变量(投资者心理承受拍卖价)求出敏感因素(投资者心理预期回报率),并参考投资者自身情况,再进行估算投资可行性举牌竞价区间范围。

(二)案例背景

A集团拟在产权交易所通过挂牌拍卖方式收购B水电站100%股权(2500万股),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估算投资可行性举牌竞价区间范围。

(三)分析思路

根据A集团提供的初步调查所掌握的收购项目有关信息,并考虑A集团模拟收购后对B水电站采用的经营管理方案和预计的收入成本费用的设定参数,对B水电站现金流以及股权价值进行估算后,再通过敏感性分析技术用变量(拍卖价)求出项目投资回报率,考查敏感变量的变动对于分析结果的影响,来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四)分析具体过程

1.根据A集团提供B水电站资料,及A集团模拟收购后对B水电站设定参数,对B水电站的未来现金流进行估算:20x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税后净利润、现金流分别为25,300,000元、3,900,000元、2,925,000元和1,225,000元;20x2年数据分别为25,300,000元、4,300,000元、3,225,000元和1,925,000元;…;假设永续经营,永续期数据分别为25,300,00元、18,200,000元、13,650,000和13,650,000元。

2.确定敏感性因素

在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现金流有关的参数中,一般可采用营业收入(上网电量、平均电价)和折现率作为考察对象。

a.营业收入变动((上网电量、平均电价)与价值的相关性 ,即:发电收入=上网电量×平均电价。本项目上网电量采用了水电设计院复核后的历史平均上网电量数,平均电价按照现行市物价局批复电价。评估师分析后认为,历史平均上网电量数比较稳定,而电价由于企业无定价权,受国家政策所控制,故本项目不考虑营业收入(上网电量、平均电价)为敏感因素。

b.折现率变动与价值的相关性。A集团对项目资本回报已有心理预期,在作方案时, 项目风险(投资回报率大小)是取舍的重要依据。

3.相关计算:评估师拟以项目挂牌价底价作为基准值,通过每次举牌增加的举牌增量,估算其项目投资回报率的变化。当拍卖底价为1亿元,根据上述现金流有关参数表的数据,以拍卖底价为目标值,设投资回报率为可变变量,运用excle中单变量求解函数,求出对应的投资回报率为9.31%;当拍卖底价为1.05亿元时,运用上述方法,求出对应的投资回报率为8.98%;同理,采用以上方法,分别求去每次举牌增加后举牌价下的项目投资回报率。

4.分析结论:投资回报率与权益价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在投资回报率变动,其他条件假设不变条件下,每增加500万元举牌价时,投资回报率下降幅度为0.25%~0.33%。

当举牌价为10亿元、11亿元、12.5亿元时, 投资回报率(敏感性因素)分别为9.31%、8.67%和7.87%。水电行业投资资本金报酬率一般要求为8%,A集团考虑到资金来源于内部自筹资金,经营规模大小的差异,及集团全省水电布局战略等因素,要求最低资本回报率为7.5%~8%。A集团估计会在1.37亿元以上竞价成交,这样本项目回报率只有7.31%,低于最低要求资本回报率,项目在A集团风险控制委员会上未获通过。

三、结束语

敏感性分析可大体揭示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变动范围或幅度,反映出项目投资风险和不确定程度。委托方根据不确定因素对项目影响的敏感程度,分析可能出现的最有利与最不利的情形,从而判断项目是否具有可投资性。

参考文献:

[1]张保府.项目投资决策指标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3(11).

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价值评估体系;决策机制;退出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01

一、风险投资涵义

世界上关于风险投资的概念指出:私人放弃资产的流动性,以股权形式进行资本经营,培养所投资的企业不断提升,从而得到长期高额的回报的投资方式。站在投资的角度,这是风险投资者把资金投向高科技、高风险但未来可能为其带来超高回报的研究开发项目的过程;站在运作方式上,是专业投资管理团队协调风险投资者和企业管理人之间关系,并使之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投资机制,也是向极具上升空间的高科技企业注入资本的过程。

二、价值评估体系

投资家向风险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企业未来重大价值,所以在做出决策之前要对企业做出各级筛选,还要对投资保护与风险、投资价格与风险与企业家达成共识。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

1.净现值法。是指在项目整个生命期内将年度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做差,按照一定的贴现率逐年折现得到的值。财务管理中的“现值”是其理论基础。未来现金流和贴现率是其估计的方法;企业连续不断地给投资者带来现金流入,并且未来的现金流入能够可靠估计是使用净现值法的条件。

2.期权定价理论方法。这种方法为不可逆投资项目的分析及测定提供了理论依据,它提高了投资项目的准确性。期权是约定在一定时间或时间之前,投资者按照规定价格买卖资产权利的契约。只有权利的规定,而没有义务。能够实现利益就投资反之就中止,这种不对称性做到了对损失的保护,提供了保险的可行性。针对一个风险前景难以预料的项目,风险投资家有投资的权利,也可以否定这次投资。

3.实物期权评估风险企业价值。风险投资中期权的标的物是具体投资项目或机会,并非债券、期货、股票等金融资产,可能是项目所需土地、设备等有形资产,所以叫做实物期权。实物期权和金融期权殊途同归。实物期权在国外已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我国修正后的风险评估模型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①四大因素决定产品市场。市场的规模、需求、增长潜力和进入渠道;产品唯一性、边际利润、产品专利化程度和技术决定了产品的差异程度;企业人员素质由营销能力、管理技能、企业家风范、技术实现能力、财务能力和经营管理团队组成;而防止产品老化能力、经济周期能力、预防竞争者入侵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构成了抵制环境威胁的能力。②产品市场和产品差异对市场回报有决定作用,前者强于后者;企业人员素质和抵制环境威胁能力决定了企业抵御可预期风险能力的强弱,同样前者优于后者。最终决策由期望回报和可预见风险决定。

三、决策机制

在风险投资行为中有一个尤为经典的原则:“选择正确的投资项目比经营管理项目重要”。投资之前做好项目的收集、筛选、评估工作,捕获最具潜力的方案是风险投资的关键所在。①项目采集阶段。相关机构推荐、创业者申请、风险投资者自行收集是风险投资项目的三个重要来源。在收集项目之前,风险投资家要充分分析风险几率、投资目标市场价值和产业发展前景,并且研究机构、会计所和证券商都是其寻找项目的机构,这样能够保证寻找到优质项目。②项目筛选阶段。风险投资家在大量风险项目中寻求投资机会,并针对选中的部分有潜力项目做出详尽调查和评估。不同的风险投资公司使用不同的筛选方式,风险企业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规模、所处行业和地理位置等是风险投资公司着重考虑的问题。项目所处行业及发展阶段是重要的筛选内容。通常情况下,风险投资家只在某个或几个行业比较精通,所以,对自己精通领域进行投资几率较大。因为越是了解自己所投资的行业就越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经验和关系,为企业技术、市场等提供优良服务,取得投资收益。③项目评估阶段。风险投资家将选中的方案进行调查分析,为是否投资做出判断。评估内容有:一是风险企业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包括产品技术特征、环境威胁抵抗能力、市场特征和企业家能力等;二要评估可能收益金额,包括风险企业投资规模及其出让股权数额。④构建契约阶段。构建契约阶段是在风险企业投资评估得以通过并且双方达成共识之后。风险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根据风险企业的股票价值、基本约束机制和利益划分方式进行协商,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此阶段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讨论:第一,可转换优先股、债券、普通股等属于股权形式。计价方面,投资公司侧重于公司净值、票面扣除技术折价、商誉和票面价值等。第二,为保障股权、降低风险,投资公司会在协议书上明确股权保障方式,包括:重大资本预算核拟方式、财务责任、董事会权利义务和董事会席位分配等。另外对技术股权利和义务划分也有明确规定。第三,针对投资公司回收年限、受资企业股票上市时机、出售持股时机与规范等内容进行协议说明。第四,对投资公司参与经营决策及参与程度加以确认。

四、退出机制

在退出所投资项目时,风险投资家不但考虑退出方式还会考虑何时退出,原因是要获得最大投资回报。一般风险投资家会遵循以下方式和时机进行退出控制。①风险投资家一般首先选择退出方式再选择退出时机。为了在退出时获得最大的回报,风险投资家会考虑以公开上市方式退出还是以转售股权方式退出,再依据最好的退出方式选择退出时机。通过研究风险企业利润流,风险投资家可以选择恰当的退出时机。②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企业利润流较大时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最佳选择。但一些情况下,各种因素会产生限制,上市退出方式则不够科学,例如封闭式风险投资基金临近终止日时,风险投资基金产生的退出压力使得风险投资家仅剩一种退出方式可供选择,那就是转售股权。③ 站在风险投资者角度来说,公开上市方式退出并不一定是最优选择,在某些条件下,转售股权方式要优于公开上市方式。

参考文献:

投资回报及退出方式范文第5篇

一、PE组织机制

选择最佳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结构是基金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我国特殊法律背景下也最具争议。在我国设立的私募基金有公司制、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制等形式。一般情况下,选择哪种组织形式不仅要考虑税制条件和政府政策倾向,还要考虑所产生的运作效率,即最小化PE运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等风险,其中税收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目前,公司制PE是我国市场主流。公司制治理结构在我国发展较成熟,也是政府发展PE的扶持政策之一。在这种组织形式下,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具有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种组织形式无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基金运作效率低下。

事实上,有限合伙制是国际主流。在国外,《合伙企业法》明确合伙企业不作为独立的所得税纳税主体,并且PE在资金募集、退出和收益上可灵活分配,这些规定能够提高基金运行,有效地平衡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之间的风险和收益。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教训,有限合伙制是最适合PE的组织形式。然而,由于国内法律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合伙制存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税问题。税收通过“杠杆效应”成倍地影响着收益。为了提高收益,PE在中国市场上不得不对有效的合伙制忍痛割爱,无奈投入低效的公司制的怀抱。令人欣慰的是,中国政府逐渐认识并高度关注这一发展障碍,2007年6月,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这项法律保证了中国PE有限合伙的法律实体地位,向私募股权机构在国内设立有限合伙形式敞开了大门。调查发现,得益于新法实施的一年多来,许多新设PE更倾向于有限合伙形式,PE在中国的发展优势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例如,有限合伙制的德厚资本成功落户天津,另外还获得了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的投资。

但是,新的合伙法与国外的法律相比,尚存不足,相关税收等规定仍待完善。在对合伙企业的登记管理上,地方工商部门往往对注册条件附加地方规定。这种全国不统一的操作尚待明确。另外,新法对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规定尚未到位。这些法律上的不完善令PE的发展道路坎坷,严重滞碍了PE的运作。

二、PE基金募集机制

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的《2008年中国PE行业半年度调研报告》数据显示,本土PE(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新募资243.61亿元,占PE总新募集资本额的28.48%;外资PE机构/基金新募资611.85亿元,所占比例为71.52%。相比2007年,本土PE资金募集有显著增长。

目前,国内出现的PE投资主体有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者,其他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和非赢利机构,以及富裕家族/个人和国家的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是资金的主要来源。

在西方私募发达国家,养老基金是最大的投资主体。然而我国保险基金的PE投资尚未完全开放。在上半年,PE领域迎来了向社保基金开放的信号。按照有关规定,社保基金对工商企业直接投资可以达到总资本20%,对PE投资额度为10%。据统计,目前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超6000亿元人民币,对PE的投资额度达500亿元人民币。分析人士预测2010年社保基金总额将达10000亿元人民币,以此计算,三年后对PE的投资额有望达1000亿元人民币。据此预测,社保基金有望成为国内PE市场最大投资主体之一,大大增加PE资金来源。

业内专家认为,继社保基金PE投资解禁之后,券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PE投资政策也将逐步明朗化,国内机构参与PE市场的步伐加快。近几年,在对中信、中金的PE直投券商试点后,证监会又宣布扩大试点范围,国内很多券商积极响应申请直投执照并在资金等方面为直投业务作好准备;商业银行也积极发展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拓展对PE投资。券商和银行参与PE具有先天优势,它们拥有一定的公信力、全国业务网络盒广泛的客户来源,因此比较容易募集资金,将成为PE资金的重要来源。

在金融机构的PE大潮之下,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机构理财等企业也不甘示弱。证券市场的风险加大促使这些企业开始将部分资金转投于私募股权市场,以此分散风险。随着国民财富的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慈善基金等非盈利机构所聚集的大量资金将在PE中找寻出路,实现资产增值。同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闲散基金也积极进军私募股权市场,如中司的国家基金和渤海产业基金的政府基金。

政策上的解禁和机构/个人对PE的情有独钟,令PE基金募集如沐春风,然而PE市场是个风险市场,投资人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同时需要注意控制风险,才能不致于在PE中希望而去失望而归。

三、PE投资机制

PE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决定了PE基金在运作时有一套严格的业务流程,包括了投资前的项目调查、行业选择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辅助等,以控制风险。

(一) PE的业务流程

第一阶段:寻找有战略投资者资源背景的投资咨询公司作为融资顾问,并由其准备招股说明书:包括商业计划书,公司的财务预测和募集资金用途说明等路演材料。

第二阶段:由融资顾问安排公司与潜在投资人见面,如果潜在投资人对此项目投资有兴趣,即可安排对公司作尽职调查,同时融资双方磋商商业条款和投资主要条款。为了控制风险,PE的尽职调查至关重要,一般要求投资对象具备优质的管理,长远的发展战略,巨大的潜在市场和高成长性。其次,对预期投资回报要求较高,至少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回报率,期望所谓的“风险溢价”。此外,调查3-7年后退出企业的可能性。投资者还要进行投资方案设计、专利、房产等法律方面的调查。

第三阶段:由融资顾问主持并汇同律师、会计师等的配合,进入投资协议起草、商议和定稿程序,在投资方完成其尽职调查,确定投资后,投资方要选择投资工具如普通股、优先股等,并要求经营期间的有效监管,确保投资方利益,最后各方签署投资法律文件。

第四阶段:投资方将投资资金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则增发新股给投资人,至此整个交易完成。

在上述四个阶段中,投融资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公司估值、投资比例、投资人优先保护条款、公司治理和管理权归属等重大问题上。

(二) PE投资的行业分布

2008年上半年,狭义IT和传统行业仍然是获得PE投资最密集的领域。投资案例数量表现突出的行业有传统行业、狭义IT、文化传媒、半导体IC等。投资金额方面,狭义IT行业以82.74亿元居于首位,占比25.3%,房地产行业和传统行业分别以21.8%和18.3%位居第二、第三。房地产行业在投资案例数量上虽少但其投资金额却陡然上升,主要因为5起均是规模较大的VC/PE投资案例,其中恒大地产和人和商业的融资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

(行业分布比例见下图)

虽然分析显示IT行业受PE青睐,但不要以此认为PE在追求高薪概念。实际上,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经理们从来只是看重投资企业股权的增值空间。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和居民消费升级的经济结构调整价段,传统行业在我国经济中依然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传统行业的投资改造、产业升级,能提升其竞争力和挖掘市场潜力,给投资者带来巨大获利空间。因此,具有增值空间的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PE在中国发展的前景。

四、PE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即PE投资3-7年后如何退出企业。能否成功退出企业,最终影响PE获得投资回报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很好的退出机制,会造成PE投资功亏一篑,因此良好的退出渠道是PE成功的关键之一。退出渠道主要有5种方式:公开上市、企业并购、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和企业清算。

据国外的经验,公开上市是私募基金最佳的退出方式。然而在我国由于国内股票市场规模较小、上市手续繁杂、周期长、难度大,很多基金会倾向于在海外注册一家公司来控股合资公司,通过这家海外公司在海外上市,以便在企业上市后,在资本市场抛售所持股票实现退出并获取高额投资回报。

企业并购是一种复杂的资产整合方式和过程,是对资产的重新评估和处置。PE通过并购方式来获得资本退出的通道和巨大的增值机会。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达70%的私募股权投资选择并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是指PE所投资企业从PE手中赎回所持有的股权。管理层回购是指管理层购回PE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国内,以股权转让退出的PE投资居多。企业清算PE投资失败,通过清算所投资公司来退出投资。这种推出方式只能收回部分投资。

通过对国内PE退出方式的调查,笔者发现,2008年上半年,50%的项目是通过股权转让退出,虽然较2007年全年的53.85%略有下降,但仍然是PE退出的重要渠道;通过上市交易退出的项目数占46.43%,其在退出渠道中的地位稳步提升。退出分布见下表。

据清科集团的2006年中国企业上市年度报告,去年共有28家PE或风投基金(VC)支持的中国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其中,选择海外IPO退出的达23家,只有5家创业企业选择在国内中小企业板上市。

对比可见,自2006年9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实施及国内资本市场的活跃,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寻求国内上市。

对退出绩效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上半年 PE退出绩效比较可观,78.58%的项目内部收益率(IRR)在20%以上。下图为各级别IRR分布。

虽然国内PE退出问题有所缓解,但是介于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在建设中,PE退出仍在很大程度上受约束。退出障碍大大影响了PE收益率。举个例子: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累计投资近80个项目,其中有5家企业在境外上市,获4.8倍增值回报率;而目前国内创投因退出渠道受限导致投资收益只达52%。

五、结论

从上文分析得知,近年来PE在国内的空前快速发展归功于政策支持、法律规范化、市场环境改善等诸多因素发挥的共同促进作用。然而,我们也发现我国PE运作仍然受到制约,为促进PE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政策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合伙企业法》,统一法律法规,鼓励PE设立有效的有限合伙组织机制;在确保经济安全的底线上,尽可能解禁国内外机构对PE投资限制,扩大PE资金募集来源;重视对高素质企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PE投资水平,灌输PE长期投资理念,不仅改善PE运作机制,更重视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增值空间;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不断探索股份代转让系统,拓宽PE国内推出渠道,同时,放开对PE寻求海外退出的限制。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应鉴借国外经验,坚持PE的市场化运作,除力所能及地为PE提供发展环境之外,对其投资行业、投资对象、运作及退出方式等不应该做过多监管与干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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