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房屋加固办法

房屋加固办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房屋加固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房屋加固办法

房屋加固办法范文第1篇

现将劳动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根据《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请各单位一并遵照执行。

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作为以承担就业安置任务为主的特殊企业群体,曾为稳定我市城镇就业形势做出过重要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劳服企业也必须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发展机制。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劳服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劳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劳动局、市体改委、市地税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我市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领导,帮助和指导劳服企业健康有序的开展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工作。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服企业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使其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更好的承担就业安置任务。

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时,应遵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市政府(1994)14号令〕和劳动部等四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一并执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股权设置一般为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法人股。股权设置比例由企业自定。但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应占企业总股本的51%以上。在职工个人股比例设置中提倡企业的负责人、生产经营骨干的股权多于一般职工。

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须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进行产权界定时,按照市劳动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208号〕有关产权界定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资产评估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服企业产权界定结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涉及集体、个人及其他投资者所有的,由地方税务部门进行资产核实,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全民所有制性质劳服企业改制工作,按《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界定为国有资产的净资产,在征得出资主体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比照京政办发〔1997〕50号文,鼓励劳服企业职工出资购买转为职工个人股。对因净资产数额较大,一次性买断有困难的本企业职工,允许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全部购买款的30%。对未付款部分不享有所有权。还可根据企业要求留给企业有偿使用并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资产占用费。

五、界定为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可折股形成集体共有股,对集体共有股分得的股利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分配: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现职职工;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原企业离退休人员;一部分(约20%-30%)作为企业劳动分红。集体共有股股利的分配由职工(股东)大会决定。调离本企业的职工不再享有分红权。

六、按照《规定》的有关精神,原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在做好上述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办理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审批手续:

(一)根据《规定》的有关具体审批手续,凡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的,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二)经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14号令《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再到同级委、办、局履行改制的审批手续;

(三)经同级委、办、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制注册登记后,按隶属关系将改制情况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七、新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凡经劳动部门认定并发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并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规定安置比例的,经当地地税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时,凡在享受减免税期内并继续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符合安置规定比例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至减免税期满时止。

凡被劳动部确定的本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的劳服企业,自转制之日起视同新办企业,凡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安置比例的,可从转制的当年算起享受劳服企业的减免税政策。

附件: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体改委(办)、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改革,进一步发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促进就业、平抑失业率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是借鉴股份制的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员入股,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实行民主管理;

(四)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第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凡继续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仍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中规定的对劳服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就业经费、生产扶持资金和失业保险金扶持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对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劳服企业,可用适量失业保险金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贴息。

第六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行业部门劳服企业管理机构应依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加强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第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与主办或扶持单位签定协议,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议商定,劳服企业可有条件地为主办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安置任务。

第八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成本工资与税后利润按股分红和劳动分红的分配办法。并根据地方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因素自主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依照规定标准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

第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自主决定用人形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及其他投资者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其财产和正常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开展党的活动。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采取原有企业改制和组建新企业两种方式设立。

新组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由三名以上作为发起人,并有20名以上个人股东;原有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经原企业职工大会通过,有外来投资的,应征得投资者的同意。上述两种方式均需报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由税务机关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第十五条  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向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实施方案;

(三)企业章程;

(四)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新组建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五)企业财产验资确认书;

(六)企业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意见;

(七)劳服企业认定证书;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及场所;

(二)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三)企业设立方式、股金来源和股权设置;

(四)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五)股份管理办法;

(六)股东(职工)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及其职权;

(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九)企业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十)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一)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措施和办法;

(十二)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三章  产权界定

第十七条  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应在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下进行,并吸收投资者参加,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清理原有企业债权、债务,核实企业全部资产,界定企业的净资产产权,明确债权、债务的责任。

第十八条  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结果,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政府授权部门确认,并发给资产确认书。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下列原则进行产权界定:

(一)企业开办初期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全民单位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拨给的闲置设备等实物,界定为劳服企业集体资产。扶持的资金及非闲置设备等资产(折合资金),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照国家为解决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就业的有关政策有偿使用。经双方签订协议,这部分资产可作为劳服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时主办单位国有法人投资,或作为继续安置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扶持条件。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并依照国家规定,列为企业集体资本金。

(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积累,归企业集体所有;全民单位提供担保并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

(四)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可继续有偿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缴纳土地使用占用费。

(五)企业享受国家税前还贷和以税还贷等特殊优惠政策而形成的资产,属于扶持性国有资产,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企业公积金,单独列帐反映,国家保留对这部分资产处置权,不参与管理和收益。资产可用于企业发展和安置就业。

(六)投资主体不清的资产,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七)企业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八)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九)其他社会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第二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奖金、工资储备基金等,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以无形资产作价折成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产的20%。

第二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根据资产来源和归属设置股权。其股份按投资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

(一)职工个人股,是指本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当年新安置的城镇失业人员带资入厂或以技术、实物、财产等投资入股的股金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二)职工集体股,是指在原有企业界定产权时,划归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构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本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

(三)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到劳服企业的股份,或扶持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法人所有。法人股为优先股。企业章程应对优先股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职工应按照企业章程认购所规定的限量数额股份。新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在本企业股本总额中应占主体。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的股本总额应在企业股本总额中占主体。

第二十四条  职工个人股不得退股,但遇职工死亡、退休、调离、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等,企业可根据情况购买职工持有的股份。当出现企业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经股东大会同意,可由企业负责收购部分个人股份。企业收购的股份,可出售给企业其他职工或新参加企业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不发行股票,只出具出资证明书,作为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照国家对劳服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前年企业亏损,不足弥补的亏损额,以企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的由股本金抵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支付劳动分红。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二十八条  个人股东的股份收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可拿出一定比例分配给在册离退休职工和现职职工。具体分配比例及标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现职职工分配,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直接分配给职工;二是将分配的股利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由企业有偿使用,企业扩股时可转增职工个人股股本。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给职工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单独列帐,企业扩股时,转增职工集体股股本。

第三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第三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积金应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转增股本。

第三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益金应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三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六章  管理体制

第三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实行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合一制度。股东(职工)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可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东(职工)大会应定期召开,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企业议案。股东(职工)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或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二)决定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三)批准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的方案;

(四)修改企业章程;

(五)批准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决定企业发行债券;

(八)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企业的决策机构,向股东(职工)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发展规划;

(二)审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三)决定召开股东(职工)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四)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

(五)制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

(七)审定企业安置失业人员的方案;

(八)制定企业设立、合并、终止方案;

(九)制定企业章程修改方案;

(十)选聘企业经理(厂长)及有关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标准和支付办法;

(十一)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活动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单数监事组成。其活动方式依照企业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不得超过四年,但可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监事会议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实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事会的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对董事和经理(厂长)履行职权进行监督;

(三)查阅企业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求董事会和经理就相关的问题作出书面报告;

(四)审核企业年度决算和清算的表册,并就审核的结果制作意见书,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五)必要时召集股东(职工)临时会议;

(六)对董事会和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三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其规模限制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其有关职责由股东(职工)大会确定专门人员负责。

第四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由企业章程作出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由股东(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和实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实施股东(职工)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三)提出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规章制度草案;

(四)提出职工收益分配方案;

(五)提出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任免副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副经理以下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七)提出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方案;

(八)定期向股东(职工)会议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九)行使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四十一条  各级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税务部门,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情况及享受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第七章  变更与清算

第四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企业合并应由各方签定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妥善安置好企业人员。合并各方未清偿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分立时应由分立各方签定协议。分立协议中应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债权、债务。对企业债权的承担,应事先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并签定清偿债务的协议。经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不得分立。

第四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与分立,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依照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宣告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织,限定日期做好企业财产清算工作和各种债务偿还工作。

第四十六条  破产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其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二)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应缴未缴国家的税款;

(四)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房屋加固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砖混结构; 加层; 加固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still has a lot of 90 s before the house built brick,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city building area to increased demand, a number of houses have add layer requirements. Light steel structure has the new load small, short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convenient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less wet advantages are widely used in such add layer, the reasonable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and create new social wealth is very significant.

Keywords: brick structure; Add layer; Reinforcement;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1. 1 原有建筑概况

该建筑原有功能为疗养院,建于1989 年,结构模型如图1 所示,建筑平面如图2 所示。结构形式为4 层砖混结构,屋顶板为100mm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其余楼层楼板为80mm 冷拔钢丝预制空心板,纵、横墙混合承重,外墙360mm 厚,内部纵、横墙均为240mm 厚,层高3. 3m,结构平面形状近似呈不规则“L”形,基础为条形素混凝土刚性基础。设计时考虑了结构抗震构造措施。

图1 砌体结构模型渲染图

1. 2 加层建筑概况

在原结构屋顶加建1 层轻钢结构房屋,将原建筑不上人屋面改为宾馆。由于平面形状不规则,屋顶大部分范围为双坡,局部范围为多坡。新增房屋屋檐处距原建筑屋顶高度为3. 6m。新增房屋采用舒乐板( 面层为钢丝网与水泥砂浆,芯层为苯板) 围护墙,屋顶采用彩钢夹芯板,最大程度上减小了加层建筑的总重量。

图2 建筑平面图

图3 加建结构三维模型图

加层结构主体形式为双向多跨钢框架,局部为空间刚架,柱脚与原结构之间均采用铰接( 图3)。

2 结构检测结果

根据该项目的检测鉴定报告,结构基础、砖墙、砂浆以及楼板等强度等级均不小于原设计图纸中的要求;结构加层后多数构件满足承载力要求,局部范围不满足承载力要求,该结构可以进行加层改造。

3 计算及分析

3. 1 使用程序及模型信息

采用Sap2000 软件对原结构及加层结构进行整体建模分析。砖墙及楼板采用shell 单元模拟,钢柱、钢梁采用frame 单元模拟,新增结构与原结构之间采用铰接连接。

荷载取值按实际使用情况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 年版) 中的相关规定取值。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 2g,抗震等级为二级。

3. 2 实用抗震分析方法

砖混结构与轻钢加层组成混合结构的地震作用是计算分析的难点,根本原因在于两类结构的阻尼比不同。目前,国内规范尚未提及该类问题的处理办法,总结国内相关文献,也未发现特别实用的精确

计算分析办法。

本工程为解决计算分析难题,采用了偏保守的实用设计办法,即在相关技术分析手段仍不成熟的情况下,加大安全系数,按照偏保守的情况考虑,将砖混结构和上部轻钢加层结构整体建模计算,阻尼比统一按照0. 02 取值计算其整体相互影响,并复核轻钢加层结构;然后将下部结构单独建模计算分析,取0. 05 的阻尼比计算地震作用,并与整体分析得到的轻钢加层结构地震力组合验算下部砌体结构。

3. 3 抗震分析结果

经整体抗震分析验算,上部轻钢结构对地震作用不敏感,地震作用组合并不是上部结构的控制作用组合;下部结构对抗震计算较为敏感,地震作用工况是其设计控制工况。

上部结构为轻钢结构,刚度及质量相对于下部结构均比较小,具有明显的“鞭梢效应”,但是由于轻钢结构具有较好的抗震特性,所以经计算分析,地震力并不是结构的主要控制力,这就表明本工程所用设计方法并没有使得轻钢加层结构增加额外的设计富裕量。当然,本工程加层结构是单层轻钢,对于多层轻钢加层结构并不一定有参考意义。

计算下部结构的地震力时,该实用方法放大了在共同作用情况下上部轻钢结构的地震力,精确计算了下部结构的地震作用力,并将两者组合得到共同作用的地震力。经比较,由于上部地震作用传给下面的力相对不大,所以该实用计算方法得到的地震力对于复核砌体结构也是基本可行的:既能够解决计算难题,又没有过于保守。计算结果表明,多数墙体均满足承载力要求,局部抗剪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均在底层至2 层的“凸角”位置,这与整体结构概念也是相吻合的。

4 加固处理措施

4. 1 原结构地基承载力的验算

按《砖混结构房屋加层技术规范》(CECS78:96),ƒk=μ1ƒok。当原房屋经长期使用,未现裂缝和异常变形,地基沉降均匀,上部结构刚度较大,原基底地基承载力80kPa以上时,结合当地实践经验,对粉土、粉质粘土、砂土、粘土的地基承载力可适当提高,提高系数μ1在1.05~1.25之间。本工程地基承载力与地基作用压强的比值为0.95,因本工程正好满足前面的条件,考虑此提高项,可以认为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

4. 2 原结构墙体承载力不足的处理

原结构拐角凸角处的墙体抗剪承载力不足,根据建筑外立面墙面齐平的要求,决定采用单侧板墙加固法,加固后,该墙体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板墙加固法如图4 所示。

图4 板墙加固墙体

4. 3 砌体屋顶的加固处理

原有建筑顶层为刚性防水、建筑找坡,加层后,原有房屋的屋顶成为楼盖基层,改为轻质室内地面。楼面荷载恒载减小、活荷载增加,经核算,在楼面荷载作用下,原结构顶板基本满足承载力要求,因而不做加固。对于局部开洞的地方采用粘碳纤维布的办法加固处理。

4. 4 砌体与新增加层结构连接处理

根据结构体系布置要求,柱列布置应与原结构承重墙及构造柱的布置相一致,并在原圈梁顶部新增封闭反梁。新增反梁可有效传递刚架的柱脚轴力、剪力,并保证新旧结构的共同工作,提高房屋整体的抗剪、抗拉强度,提高抗震能力,并可使加层部分新增的荷载比较均匀地传递至原有结构,因而屋顶新旧连接构造非常关键。

在新增设钢筋混凝土反梁施工前,将界面凿毛,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在连接界面刷1 层水泥浆类界面剂,保证新旧结构混凝土的可靠结合,并在反梁混凝土中加入适量膨胀剂,以减轻反梁的收缩对界面连接的影响。

在加层建筑的门及中间走廊范围内因建筑要求,截面高度应当降低,为保证反梁封闭整体性和传力要求,在门和走廊的部位降低反梁的截面高度。

屋顶钢柱采用铰接柱脚,钢柱脚下设置短柱墩,边跨短柱墩为暗柱墩,三面与混凝土反梁连接,中间跨短柱墩高出混凝土反梁。由于边跨钢柱脚承受更多的水平剪力和地震力,因而在柱脚中加设了抗剪键,柱墩及钢柱脚连接。

5 结 语

1.轻钢加层结构应以概念设计原则为指导,加层建筑的结构体系及构件布置应综合考虑对原结构的影响。

2.加层结构的抗震计算是该类工程计算分析工作的难点,由于目前常用的有限元软件都无法准确计算这种混合结构的地震作用,所以本工程中提出的的实用设计方法也可供同行参考借鉴。

3.由于上部刚架具有很强的鞭梢效应,屋顶加层结构与原结构的连接尤为重要,连接部位的安全度应提高一级,需要采用可靠的构造措施。

参考文献:

[1] 薛彦涛,韦承基,孙仁范,史铁花,韩雪. 采用不同材料加层时结构阻尼比计算方法( 应变能法) [J]. 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08,30(2)

房屋加固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加固;工艺

前言

混凝土结构具有很多方面的优点,这也是混凝土结构被大范围应用在建筑行业的主要原因。例如,制作方法简单、原材料丰富、使用性能好、价格低廉等特点。但是由于房屋建筑在长期使用中,由于各种外界条件等实际影响,导致混凝土结构损伤,使周围的居民安全受到威胁,所以必须要对混凝土结构进行加固,延长房屋建筑整体使用年限。

混凝土加固施工工艺的原则

具体分析混凝土结构状况

在对混凝土结构进行加固施工之前,一定要对加固的混凝土结构整体以及结构使用的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只有对原来的混凝土结构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才能进一步使混凝土结构加固施工选取合适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除此之外,还要对房屋建筑从前的混凝土结构做出全面的勘察,对其原来的结构所具备的特点、使用材料的性能以及实际结构中存在的不足,还有损伤程度进行分析研究,掌握现在房屋建筑整体的受力情况,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能有效的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出现,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1]。

加固方法的经济合理原则

在对房屋建筑进行施工加固时,还要特别注意一定要选取可行的办法,保证施工方法的经济合理性,从经济、科学、便捷等因素进行考虑。不仅要注意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还要切实考虑到房屋建筑的实际受力情况。通过对原来混凝土结构进行系统分析,保证在加固施工完成后受力均匀、线路明确、安全性能好。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还要保证加固方案的经济因素,根据实际的加固施工特点和实际施工的技术水平,从众多方法中选取最为适合的方法对混凝土结构进行加固,从而有效降低外界环境对其的影响,可以有效减少施工的周期,节约成本[2]。

充分利用原来建筑结构的承载力,降低对原建筑的影响

在对加固方案进行选择时,一定要考虑到对原建筑加固是否会对原来的建筑结构以及建筑构件造成一定影响。这就要求实际的施工单位对原来的建筑结构、构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充分利用建筑结构本身的作用。因为在实际施工中如果对原建筑构件进行拆除,一定就会带给建筑的整体使用功能上出现巨大的影响,并且还会给加固结构带来安全上的威胁。

加强对实际结构的检查

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在加固施工开始前,就已经做好了相应的检查与鉴定,但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实际存在,可能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所以就需要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应该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对需要加固的结构进行复检,如果发现结构有损毁或者是缺陷,一定要做出及时的处理,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混凝土加固方法

通常情况下,房屋建筑的混凝土加固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直接加固法、间接加固法两种,但是在这两大种加固方法还包含了其他具体的加固方法,下面我们就对几种加固的方法进行具体分析。

直接加固法

增大截面积法

具体施工方法是选取与原建筑构建相同类型的材料,增大原来构件的截面面积,使构建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对构建加固的目的。增大截面积法施工工艺相对其他方法更加简单便捷、适应能力好,并且加大截面积法的设计和施工经验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成熟性,这种方法适用于房屋建筑中梁、墙、柱子以及一般的混凝土构造物,但是由于施工过程中湿作业周期时间长对居民日常生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是这种使用这种方法加固后,房屋建筑的净剩空间就会减少一部分[3]。

混凝土置换法

这种加固方法和增大截面积法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但是在施工完成后不会对房屋建筑的净空间造成影响,湿作业施工周期也很长,所以这种加固方法适用于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要求不高或者是有严重混凝土缺陷的梁或者是柱子的加固。

外包钢法

外包钢加固法顾名思义就是把钢材、板,包围在想要加固构件的外侧。通过外侧包钢的方法,使被加固的构件的整体承载能力得到提升,施工方法也具有一定的便捷性。这种加固方法受力均匀、施工方法便捷、工作量比其他方法要少很多,但是在实际施工中,钢材的需求量很大,并且施工环境温度应该保证在60摄氏度以下。使用这种方法,不能对构件增加明显的截面积,但是还要提升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后的承载能力

间接加固法

增加构件法

这种施工方法是在原来需要加固的建筑构件之间再加入一个新的构件,从而达到加固的效果。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降低原建筑构件的受负荷的面积,使房屋建筑的荷载效应有效的减少,达到增加建筑加固的安全性能。

增加支点法

增加支点法就是在建筑中的柱子与屋架之间增加用来起到支撑作用的混凝土构件或者是梁等建筑构件来增添支点,从而起到加固的作用。通过减少构件的计算跨度,在减少建筑的荷载效应的同时,使构件的实际作用最大程度上得到发挥,从而使整个结构加固后的稳定性能得到提升。

粘钢加固法

利用建筑工程别制作的建筑结构胶把钢板粘在混凝土结构表面上。在使用一定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手段,从而达到提升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建承载能力的一种方。这种施工方法施工周期时间短,只有少量的湿作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小,不会造成对建筑物静空间影响,实际的加固效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施工人员自身的操作水平以及胶粘工艺,适用于湿度在正常情况下,通过静力作用下发生弯曲的构件。

其他加固法

辅助结构加固是通过使用其他的辅助构建部分或者全部分担想要加固的梁的所有载荷。例如:型钢、桁架等。在支座周围梁下加腋后,有效的提升支座周围截面积,所以截面的抗力能里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五、结论

现阶段来看,房屋建筑中混凝土加固技术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在推动建筑行业技术的发展进步,新兴建筑材料的出现也促进了混凝土加固方法的创新,所以在实际施工中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案的选择性就会越来越大。给混凝土结构进行加固是保证混凝土结构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所以我们必须要保证并且遵循加固方法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混凝土加固技术和设备的发展。通过不断摸索、创新出更加适合的混凝土加固方案,在实际加固施工中保证收取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李建华.试谈混凝土结构工程加固施工方案[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6):190

[2]晁明慧.董光辉.现代建筑物加固技术概述[J].建材与装饰.2012(22):59-60

[3]刘晶.邓煜.简述混凝土结构加固施工工艺[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1):264

房屋加固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多层砌体;学校建筑;抗震鉴定;加固措施

一、抗震加固现状

(一)结构减震控制技术

消能减震控制的优点:(1)具有较广的应用范围,对于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地震作用能够同时减少,无论是短周期还是长周期对其结构都有效,尤其对于高柔结构刚度的增强、位移的减小有着显著的作用;(2)阻尼器可进行干作业施工,能够使得工期缩短,在施工中也不用搬迁;(3)具有灵活的结构布置,在结构薄弱部位可进行布置,并且对于结构整体和构件的抗震能力有显著的提高作用。

(二)钢筋后锚固技术

钢筋后锚固技术主要包括胀管螺栓锚固和植筋技术,其中可以应用于抗震加固工程的是植筋技术。植筋技术是先在构件上打孔,然后把专用粘结剂注入其中,再把钢筋去,等到粘结剂硬化后,钢筋与周围混凝土粘结成整体。粘结剂的选择是钢筋后锚固技术的关键所在。

(三)站钢、碳纤维加固技术

该技术是把专用粘结剂涂刷在被加固混凝土构件的表面上,然后粘结固定钢板与混凝土构件,使新粘结的钢板与原有构件共同工作,从而使得加固原混凝土构件的目的能够实现。碳纤维加固技术与粘钢加固技术非常类似,碳纤维加固技术比钢板加固技术强度更高、重量更轻、弹性模量更高以及耐腐蚀性更好等优点,碳纤维加固技术其发展前景是非常好的。

(四)检测技术

检测分为加固前检测和加固后检测两种。为了弄清楚原有结构的实际情况,因此需进行结构加固前检测,由此可见,这种检测是比不可少的。结构加固后的检测主要是为了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同时也是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进行检测时,首先需要事后检测手段,在尽可能不造成工程损伤的情况下对工程加固的实际情况进行快速、方便、准确的检测;其次,还需要监督体系,即一个完备的、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监督体系以及相应的措施。

(五)变形缝和节点的加固

为了防止房屋因为地震而受到破坏,对新建结构变形缝的宽度有一定要求。对于既有的建筑,年代都较久远,变形缝的宽度较小,要想避免地震时的碰撞破坏那是不可能的。在结构抗震中,节点是关键部位,其实它同时也是目前抗震加固的薄弱部位,可采用较多方法对柱、梁进行加固。柱、梁有效的粘钢、碳纤维等加固方法就拿节点没有办法,在加固时不能让节点区的既有结构产生加大破坏,还必须使柱、梁的钢筋、钢板尽可能互相拉通,其实这会发生很大的冲突。对于抗震而言,节点是不能削弱的,只能进行加强,但是目前的加固不能满足这种要求,因此,加强节点抗震加固方法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探索,尽快使其能够更加完善。

二、多层砌体学校建筑抗震存在的问题

首先,多层砌体学校建筑的砌筑砂浆强度比较低。砌体块材和砂浆的强度主要都是由砌体墙的抗震承载力决定。因为砌体块材在工厂生产且出厂和进入施工现场时都是经过质量验收的,因此,一般情况,砌体块材的强度是有保证的。而砌筑砂浆需要现场配制和操作人员砌筑,其强度和施工质量受影响的因素很多,难以控制。砂浆强度过低的话,对于墙体的抗震能力的要求很难实现,并且增加了相应的加固工程量,另外,后加固部分与原有墙体的锚固以及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等都由于砂浆强度过低而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外纵强开洞率大。在结构体系方面存在外纵墙开洞率大使得外纵墙的抗震能力削弱了,房屋的整体抗震能力也削弱了,并且楼梯间设置在端部容易破坏。再次,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圈梁的设置在抗震构造措施方面偏少,不是每开间均设置,对内、外纵墙不能有效地形成较好的约束,并且会有整体抗震能力较差等问题的产生。

三、多层砌体学校建筑抗震主要采取的措施

第一,对于多层砌体学校建筑的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小于1.0MPa、抗震能力较低、加固量涉及所有的墙体、抗震加固成本大于新建工程的70%、由于砂浆强度太低加固效果很难实现、对于8度异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也很难满足等问题,应该对这些建筑进行拆除重建。

第二,对于多层砌体学校建筑的墙体砌筑砂浆强度大于等于1.0MPa时,通过采取加固措施来满足结构的抗震承载力的要求,进而使得砖墙抗震承载能力与抗震设防要求的差距减小;在结构体系方面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的纵墙承重,在抗震构造上构造柱、圈梁设置不合理等的多层砌体学校建筑,对其进行整体加固要从对房屋的整体抗震能力的提高来进行。对整体加固措施的合理加固方案的选择要根据既有学校的墙体抗震承载能力、抗震构造措施的差异、结构布置的差异等来进行。(1)对于砖墙抗震承载能力相差10%以内,可采用以下抗震加固措施:增设构造柱、加强楼梯间、圈梁与横向钢拉杆等;(2)对于砖墙抗震承载能力相差10%~30%之间的,可采用以下抗震加固措施:对不足墙体进行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增设构造柱、圈梁和横向钢拉杆以及楼梯间等;(3)对于砖墙抗震承载能力相差30%以上,可以采用以下抗震加固措施:对不足墙体进行混凝土板墙加固和增设构造柱、圈梁与横向钢拉杆以及楼梯间等。

第三,对于砂浆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其墙体抗震承载力也满足8度设防要求,但是在构造柱、圈梁设置存在不合理或者楼梯间设置在端部等学校建筑工程,应采取在内外纵墙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钢拉杆、楼梯间三面墙体加固等的局部加固措施。

第四,对于那些具有不合理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的学校建筑来讲,抗震加固应从对结构抗侧力体系进行改变和结构的对称性进行改善开始。对于楼梯间的加固应根据楼梯间的位置确定相应的加固方法:如果楼梯间在转角时,不应加固的过强,此时加固可采用适当对配筋率的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大的方法来进行,同时对相邻的横向墙体进行加固,总而言之,加固后楼梯间墙体要比相邻墙体的抗侧力刚度小,避免增加使得其破坏程度被加重;如果楼梯间在中部,则加固方法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进行。

第五,对于以下情况应采取增大截面或粘钢等加固补强的措施来进行,例如:对于抗震承载力承重柱、楼梯梁、梁不能够对其进行满足的,或者是楼板开裂等。

第六,对于以下情况应采取维护、修补措施对学校工程的耐久性进行确保,例如:外墙渗漏、楼板出现缝裂等情况。

四、结语

通过抗震鉴定可以对建筑物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分析,并且会以科学的方法对房屋抗震能力进行整体的评判。与此同时,对抗震鉴定结构的基础上进行抗震加固,从而能够使得房屋的整体抗震能力得以提高,进而使得房屋的安全使用有了较强的保证。

参考文献:

[1] 林玮,李巨文. 多层砌体房屋抗震加固方法述评[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 2006,(06) .

[2] 张照福,高冬芹. 建筑抗震鉴定加固的历史现状和展望[J]低温建筑技术, 2009,(04) .

[3] 李新. 我国抗震鉴定的发展[J]山西建筑, 2007,(17) .

[4] 伦志强. 结构抗震鉴定与加固的若干问题[J]建材与装饰(下旬刊), 2007,(07) .

房屋加固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字】房屋建筑;抗震;抗震设计

1前言

地震是地壳剧烈运动而产生的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现象。地震带指的是地震集中分布的地域。在地震带中震中密集分布,在地震带外地震中零散分布。通常地震带与地壳构造相联系。在地震带内的地震活动在时间分布上不均匀,各种地震活动性与所在地带地壳介质性质、地壳构造形式和地壳的构造运动强弱有关系。

我国处于世界两大地震带之间,地震发生频率较高,一旦发生地震,波及的范围也很广。据统计,1900年以来,中国死于地震的人数多于55万,在全球因地震灾害死亡人数中占到高达的53%的比例;1949年以来超过百次的破坏性地震袭击了我国22个省,造成了27万余人无辜丧生,这占全国各类灾害死亡人数的54%,因地震致灾的面积达到30多万平方公里,房屋倒塌数量达700万间之多。

地震不仅给人们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也对国家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坏。加强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虽不是阻止这种后果的唯一途径,但却是主要途径。我国房屋建筑主要有砌体结构、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三种结构形式。每种结构的抗震效果各有千秋,不同的结构用于不同的建筑。

建筑构造学是一门研究建筑物的构成、各个组成部分组合原理与构造方法的学科。建筑结构是构成建筑物并为其使用功能提供应有的空间环境的支撑体,它承担着建筑物的风力撞击、重力、振动等作用下产生的各种荷载;同时还影响建筑构造、建筑整体造型和建筑经济的基本因素。为防止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与破坏,不得不研究像建筑防火、建筑防震建筑防爆、建筑防腐蚀、建筑防尘、建筑辐射防护、建筑屏蔽、地下室防水、变形缝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房屋建筑抗震技术

2.1隔震技术

隔震技术是目前国际上较为热门的抗震新技术,它是以将像隔震垫等隔震消能装置放置于结构物底部与基础之间,以此来将上部结构和基础隔开,从而达到改变结构的动力作用和结构的动力特性的目的,利于在地震发生时减轻结构物的地震反应。实践证明,很大的垂直承载力、很大的垂直压缩刚度、足够大的初始刚度和较小的水平变形刚度成为隔震技术抵可以抵抗风荷载与轻微地震的优势条件,而且它的耐用性比较好,使用寿命长。因此,这项技术适用于较为重要的像学校、医院、商场、科研机构以及重要的指挥职能单位的地层或多层建筑。

2.2消能减震技术

消能减震技术的原理是在建筑结构的某些部位(像节点、剪力墙、支撑、连接件或者连接缝等)设置消能原件,通过这些消能装置产生的摩擦非线性滞形耗能对地震能量进行耗散或吸收,从而减小了主体结构的水平与竖向地震反应,避免结构产生破坏、倒塌,达到减震抗震的效果。这项技术主要用于一些高层或超高层建筑。

以上两种是房屋建筑中常用的抗震技术,虽然它们可以大幅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可是因为施工比较复杂因而难以合理把握,实际运用中还需要合理的房屋建筑设计和科学的施工,以此保证房屋建筑能具有优质的抗震性能。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新思想、新技术、新材料得到了应用,这极大地丰富了增强房屋建筑抗震性能的方法,提高了构件的极限荷载能力,减轻了结构自身重量,有效地减轻了地震带来的灾害。

3增强房屋建筑的抗震性能

3.1合理设计房屋建筑

房屋设计单位须按抗震设防要求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房屋建筑进行必要的抗震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和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任。房屋建筑设计应当遵循:(1)房屋建设的场地选择应当选择坚硬的场地,避开地震时有可能会发生地基失效的松软场地;(2)对抗震原则加以综合运用,将刚度、承载力和延性作为主导目标,多道防线刚柔结合,以便使得结构具有多道支撑和抗水平力,同时要保证结构体型简单,结构的受力及传力途径直接,使得整体结构与结构构件共同作用;(3)在设计中应力求使由地基传入结构的振动能量最小,保证结构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外延能力和耗能能力,并使结构能减少地震作用下的位移与扭转刚度;(4)为避免突然发生变化,在结构布置中须力求刚度、质量、延性和几何尺寸等对称、规整、均匀;(5)房屋设计中应增加结构抗火设计,与此同时,基础和地基的设计也需充分考虑地基变形可能对房屋安全的影响,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防范因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以及地质灾害,更好地保护人民及社会的利益。

3.2依照设计文件正确施工

只有高质量的施工才能将合理的抗震设计转换为真正能够抗御地震的建筑。若要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性能需要将抗震设计和施工同样重视,把好双关。有关审查单位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时需要将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当做专项审查内容,对其质量负责。建设公司、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选择符合标准的材料,结构配件及设备。相关施工单位需要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来进行施工,要对施工质量负责。所有相关工程监理单位需要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来实施监理职责,对施工质量承担应有的监理责任。

3.3对已有的房屋加固

对已有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改造,也是一种增强房屋建筑抗震效果的比较好的手段。木结构房屋的抗震加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用减轻屋顶重力、加固构件之间的连接、加固木构件、砌砖抗震墙、加强柱间支撑等一些措施;土石墙房屋的加固应根据需要来加固墙体、增强墙体间连接、减轻屋盖重力;多层砌体结构加固可根据需要采用拆砌抗震墙、增设抗震墙、修补灌浆、在外加柱加固、板墙或面层加固、增设支撑加固、设置钢拉杆、长锚杆、对柱和墙采取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增设圈梁和构造柱等方法;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单向框架加固为双向,加强楼、屋盖整体性并增设抗震支撑、抗震墙等构件的方法;框架梁柱根据需要使用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贴钢板加固、翼墙加固、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等措施。

近几十年来,我国对房屋建筑的加固,除了那些已知的传统方法,还开发应用了像高强钢绞线、碳纤维布、高强结构胶、聚合物砂浆这样的材料及预应力技术,这使得我国的建筑加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小结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房屋建筑的抗震设计方面面临着两个主要的工作:其一是尽快在建筑设计上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加大抗震技术方面的研究投入,积极推广并应用先进可靠地抗震技术;其二是针对一些已有的建筑物,组织相关的机构展开全面彻底的抗震检查,对全国范围内有抗震隐患的建筑物加以加固或改造。不能再让像唐山地震和汶川地震这样的悲剧重演。尽管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所有国家都无法避免地震这样的灾害,但是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还是有助于将灾害带来的灾难降到尽量低,因此,房屋建筑抗震设计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