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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方针政策和郊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明确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的总体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支持原则
(一)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申请市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对农民增收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二)能够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机制创新。申请市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是有基础、有特色、有优势、有前景的项目,必须在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能够增强主导产品或支柱产业市场竞争力。申请市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是本市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的重点产业或产品,或者在行业中领先的产业和品种,或者具有区域特色、能够形成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产业。
三、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一)龙头企业。市财政扶持的龙头企业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登记,上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创汇300万美元以上,并有盈余业绩,农副产品加工或农业经营收入占企业经营总收入的60%以上,能够辐射或带动一定数量农户(种植业2000户以上;养殖业1000户以上)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销的企业。
申请市财政扶持的龙头企业须附报工商登记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以及申请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
(二)农产品生产基地。市财政扶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是符合市农业区域规划、有经济实体负责经营、能够带动一定数量农户(种植业、养殖业1000以上)参与、商品率在80%以上。
(三)中介组织。市级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级试点单位,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服务的项目。
四、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一)推广良种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
(二)引进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农产品深加工、包装、储藏、保鲜等设备。
(三)提供配套基础设施与食品安全服务。
(四)提供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产品宣传推介及促销等服务。
(五)休闲观光农业的基础设施。
五、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方式和标准
(一)贷款贴息。对龙头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予以贴息扶持。对贴息扶持的项目,年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应付银行基准利息总额的80%。
(二)投资扶持。凡市级龙头企业要求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符合市财政扶持条件的,且一次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一次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申报项目,一次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投资扶持。需市财政以投资扶持的项目,扶持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三)经费补贴。(1)市级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创建三年内,为组织会员(社员)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等活动,协会可按市财政补贴事项申请补贴,补贴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2)市级农业行业协会组织获得市级以上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认证的涉农产品参与国家和国际展销(交易)活动的可给予展费补贴,补贴额一次一般不超过20万元。
鼓励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外省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他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凡一次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且经营期一年以上,也可申请市财政扶持。
六、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申报和确定
(一)申报市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必须由区(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同时报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市级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各区、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必须对申报市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财政局,每年受理各区(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和市级有关单位申报下一年度的农业产业化市财政扶持项目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
(四)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财政局根据申报的项目,择优确定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五)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财政局对确定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正式文件批复各区(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七、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督促项目实施,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可以终止资金拨付;对拒不改正的,可以终止项目执行。
顾益康作题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策”的主题演讲,他聚焦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对策,不仅分析了农业面临的重重挑战和忧患,而且指出现代农业前途无量。国家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杨自文博士以“生物农药和生态农业”为题,介绍了生态农业的特点,通过具体的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实施案例,表明了发展以微生物技术为核心的生态循环农业可以成为现代农业的出路。蔡辉益博士在题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产业链发展”的主题报告中解析了农业科技与农业前沿技术在现代农业产业链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重点指出生物技术在未来农业发展的核心意义。
论坛还设立了“机遇篇”和“战略篇”两个圆桌论坛,其主题分别为“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的涵养式、可持续农业的历史机遇以及发展路径”和“从现代科技的角度审视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战略以及金融在其中的意义”。
最后,论坛发起方和承办方杭州中域承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丁渡时先生在闭幕致辞中提出未来十年是我国农业升级发展的十年,也是高科技农业投资的黄金十年。发起此论坛旨在于以农业科技产业链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为基础,向有意于农业科技投资的机构开放研究平台、分享产业资源,呼吁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农业科技,促进资本和技术在农业领域达成共赢。
一、招商活动主要成效
农业分团由省农业厅组织,全省有15个市州共80人,38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分团本着立足湖北农业实际,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力度,广泛接触香港客商,推介一批有影响的项目,力争取得较好的签约成果的目标,精心组织,高效率快节奏工作,食品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推介和贸易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1、农业宣传推介效果良好。参加本次香港湖北周活动,湖北农业分团注重突出优势,讲求实效,把宣传湖北农业、湖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名优农产品作为工作重点。我省农业到香港招商是第一次,为了把宣传推介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组织编辑了《湖北省农村经济新亮点》一书。中、英、日文三种文字,图文并茂,重点介绍了我省农产品和农业资源优势,全面介绍了湖北农业走向世界、面向国际市场,开展广泛合作和贸易的情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项目对接组织有序。我们从全省各地上报的项目中精心挑选了100个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内容涉及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品、茶叶、水果、食用菌等9个方面,并编辑成《湖北农业项目招商册》(中英文对照)150册,制作光盘100个。这些项目规模较大、预期效益好,深受港商欢迎,对接效果明显。
3、签约项目成果丰硕。由于先期准备充分,推介项目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是各地加强了有关企业与香港客商的接触和洽谈,因此,招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农业分团共有10个引资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72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方投资48.19亿元人民币;签订农产品贸易协议7个,贸易额22.76亿元人民币。
4、合作交流比较活跃。在这次洽谈会中,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与香港各界及客商进行了全方位的接触。会前,厅派出以查厅长为组长的小分队赴港,与12家总商会、贸发局、联谊会和大公司进行了协商和洽谈,有8个单位为洽谈会的协办单位,它们是香港贸发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谊会、湖北香港联谊会、香港文汇报、裕华国货有限公司、大丰香港食品企业有限公司和高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统计,到会客商共达40多人。会上,17家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对项目进行了推介。在推介活动中,通过面对面交流及展品展示,与香港客商达成多项意向,不少港方客商对我省的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品、茶叶、水果、食用菌等农副产品加工产生浓厚兴趣,准备进一步洽谈合作。
二、主要工作
在整个活动期间,我们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精心组织部署。按照香港湖北周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湖北农业发展情况,我们制定了整体工作方案,成立了厅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由厅对外合作处、农业产业化处牵头,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项目、图片、产品、参加人员、邀请客商等工作的同时,几次召开各地农业产业化分管领导和农业产业化科长会议,部署具体工作,使各项准备工作井然有序,及时落实了各项筹备任务,保证了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在整个活动期间,我们注重宣传湖北农业,努力扩大影响,积极组织产品,做好布展的准备工作,保证了会议期间宣传展示的效果。特别是各类宣传资料准备充分,展示了湖北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整体形象,促进了港商对湖北农业的了解。
3、积极组织展品。为展示我省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果和湖北名优农产品的整体形象,在充分利用资料进行宣传推介的同时,我们精心挑选了38家企业的100多种产品,在会议期间进行了集中展示,产生了积极影响。
4、提前进行布展。为保证推介和洽谈取得良好效果,我们提前到达展览中心,对农业产业化项目现场进行了布置,使客商既能面对面洽谈,又能参照实物加强对湖北农产品的感性认识和全面了解。
三、几点建议
湖北香港周招商活动已经落下帷幕,但其后续工作还有很多,必须逐项落实,务求实效。
1、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这次赴港招商签订了10个引资项目和7个农产品贸易协议项目,要实行项目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关键词】 会泽县 农民增收 缓慢原因 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目前有13.53亿左右的人口,其中农民人口所占比重最大,这就说明农民收入的增长不仅提高了农民自身的生活水平,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党的十报告提出了我国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新要求。由此可以看出,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会泽县基本情况与农民收入现状
1、会泽县基本情况
会泽县,隶属云南省曲靖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金沙江东岸、曲靖市西北部,地处东经103°03′―103°55′、北纬25°48′―27°04′之间。全县占地面积6077平方公里,山区占95.7%,下辖7镇15乡,县政府驻金钟镇,素有“钱王之乡”之称。会泽县既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又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农业对于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县的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一直在不断的提高,马铃薯、核桃、畜牧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先后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核桃之乡”等称号。
2、会泽县农民收入现状分析
(1)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但收入仍比较低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泽县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加大对当地农业、农村、农民的投资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使得农民收入水平总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数据表明,2003―2012年间,会泽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80元,增长到4420元,差不多翻了一番。虽然在这十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所上升,但却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且增长幅度很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
(2)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
会泽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3年的7296元增长到2012年的17740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3年的1180元增长到2012年的4420元。从这些数据可以分析得出:会泽县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都在不断增长,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体上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左右,说明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依然较大。
(3)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全市相比增长缓慢
会泽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大县,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据数据表明:2004年会泽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302元,2012年增长到4420元,增长了3118元;2004年曲靖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898元,2012年增长到5950元,增长了4052元;2004年云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864元,2012年增长到5417元,增长了3553元。这说明会泽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曲靖市、云南省的平均水平,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二、会泽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
1、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化程度不高
会泽县的农业主要以种植业为主。近几年,虽然会泽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三大产业比例不合理,第一产业所占比例较大,第二产业次于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比例最小;二是农林牧渔业结构不合理,种植业仍占相当大的比重;三是种植业内部比例不合理,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的比例不当,粮食面积仍然偏大。
2、农业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会泽县作为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国家的政策在其农业上的作用更加明显,虽然国家、政府一直关心农业,也给予会泽县一些补贴,如化肥补贴、良种补贴、医疗补贴等,但这些补贴在农民的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不能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支农惠农政策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这些政策了解不到位,严重制约着农民收入的增加。
3、农业资金投资力度不够,影响农民增收
首先,政府的投资重点都放在城镇,而对农业的投入相对较少,造成了会泽县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其次,由于农业资金投入不够,农村经济发展不足,难以吸引大量的投资商对当地进行投资,特色产业难以发展起来,导致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最后,财政支农资金的不到位,农业生产率偏低,农民的积极性不高,阻碍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从而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差
会泽县的农作物生产受自然灾害和基础设施的影响较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水利设施严重滞后,农民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近年来,虽然政府加大农业的投资力度,大力兴建农业基础设施,但由于受到资金分散且分配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很多支农强农惠农政策没能落到实处,农业基础设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5、农民的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偏低
农民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与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据统计,会泽县现有农业人口93.98万人,农民的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低,导致农民小农经济意识较强,科学文化知识欠缺,接受新知识和新观念的能力较弱,农业科技难以推广应用,获得市场信息较慢,农产品价格难以掌握。
三、促进会泽县农民增收的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就会泽县而言,90%以上的土地属于山地和林地,水田和平地占了不到总面积的10%,因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是十分必要的。一是按照会泽县县情,并结合市场的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农业经济,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形成区域化发展的格局和专业化生产的产业布局;二是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多户成规模、户户有项目”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会泽县第二产业,并坚持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2、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方面,会泽县政府应全面落实支农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用好“一事一议”政策,把政策用足、用好、用到位,如按时足额发放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类惠农补贴,减少农民支出;另一方面,在保证强农惠农政策全面实施的同时,注重政策的针对性,结合会泽县的实际情况,围绕马铃薯、核桃、蔬菜、水果等产业,尽快出台相应的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加大构建农业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推动农民收入的增长。
3、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增加农业资金投资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要缓解会泽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会泽县农业发展提供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如会泽县与云南农业大学成立了“3+3”校县联合,结合会泽县当地情况,引进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技术与科技人员,为会泽县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加大对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
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提高。会泽县地势相对较高,农业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应根据会泽县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管理和使用等,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5、大力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
要想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自身的素质。一是会泽县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农民现有的文化水平现状,加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的整体知识水平;二是对会泽县农民大力宣传他人致富成功的案例,让农民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彻底改变小农思想,不断增强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三是顺应会泽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只有提高农民的素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农民间的竞争力,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增收才能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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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分析了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指出,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要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的外流,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要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要放开民间借贷,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创新监管制度和模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监管。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必须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本文在认真剖析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的同时,从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和功能视角出发,提出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金融扶持
从产业经济和金融经济相关联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产业性质决定不同金融机构的滋生和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迫切需要与此产业性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产生,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同时 ,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 斜。据统计,4家 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 ,共撤并 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制度缺失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农村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小,间接融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是股权融资渠道狭窄,占比较低。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只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有利,导致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上市的仅有 10%,绝大多数国家龙头企业资金供给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二是债务融资渠道单一。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90%以上来源于银行。在不能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农村中小企业就不得不以非正规金融形式融资,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了其发展。
(三)农村金融利率市场改革缓慢,致使大量信贷资金从农村流出
农村经济因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影晌,生产效果和经营效益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和难估测性;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出现的众多中小企业,分布广泛,监测、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金融机构投到农村的信贷资金,必须获得与其风险监管相对应的回报,但是由于我国利率市场改革步伐缓慢,国家对利率的控制较严,投向农村的信贷利率,不能覆盖整个风险,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贷款,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也经常出现非农化的现象。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年9年间我国农村资金金融系统外流量累计高达27 344亿元,且每年呈递增趋势。
(四)金融中介组织不到位,使众多中小企业缺少担保服务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信贷资金支持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丧失了很多发展机会,企业在缓慢发展中求增长求生存,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五)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使农业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六)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认与支持,削弱了民间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的融资高达 8 000亿元至 14 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困境。
(七)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
我国金融机构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还不普及,不用说是在农村,就是在城市对贷款客户的认定也有困难。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得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使得农村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白条”增多,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以弥补维权的成本开支,使得银行在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八)统一的金融监管制度,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效能
农村金融天然具有较高风险,其服务对象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弱势区域(农村)。在当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更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指标和进行日常监管工作时,大多数还是实行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办法,没有考虑农业经营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行业特征,区别情况,分类对待。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形式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把在县域经营的重点放在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种类,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二)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农业运用资本市场又更为滞后。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是一个资金大量投入的过程,也是一个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一是深化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上为涉农公司融资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三)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
风险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分散、小额、风险状况各异的众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利率自主权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从而减少风险、增加收益。金融市场利率放开后,农村地区资金价格一般会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动员农村地区的资源、调动农村居民进行货币积累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吸引非农资金流人、扩大资金供应。同时,资金将会更为有效地使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农业产业化投资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国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来源;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五)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修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六)放开民间借贷,尽快出台《贷款人条例》,为农业产业化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的途径
实践证明,一个经济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是以民问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特别是在当前,不经过银行体系的实体经济投资活动,还有助于减少货币创造。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制定《贷款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应有的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七)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实现经济与金融互动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级,促进农业产业化金融信用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八)创新监管制度和模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监管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弱质性,决定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不能同商业银行一样,应给予其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优惠政策。除了在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比等方面实行差别监管外,还应在市场准人、资金拆借市场、投资保险、中间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壮大农村金融机构实力,从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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