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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企业融资缺口大。自2007年以来,央行推行了一系列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使得中小企业的信贷份额大量减少,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000亿元流向中小企业,仅占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上年同期减少300亿元,在市场上流动性总体水平减少情况下,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数额相应减少、融资成本增加。与此同时,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企业成本加大、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成本增加、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导致用工成本增加等,都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统计结果显示,仅2008年上半年就有6.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商业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减少不良资产率,在贷款投向上会更加向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倾斜,从而进一步挤掉中小企业的贷款份额。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2008年底央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全国性商业银行调增5%,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但仍难以填补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缺口。
(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一方面在2007年以来6次上调存贷款基准率的作用下,金融机构各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继续上升,贷款利率提高将导致利息支出的增加、财务费用增加,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在金融危机影响下,虽然央行建议各商业银行增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商业银行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更偏向于大型企业,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难以从正式金融渠道获取资金,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从非正式金融市场寻找高成本资金。相关调查表明,在温州民营企业资金来源中,约30%~40%来自民间融资。目前,非正式市场利率至少在10%以上,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借贷市场的利率已达20%~30%,甚至更高。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压力很大。
(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骤减。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般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首先,资本市场是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进行债权融资和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一部分成长性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一部分中小企业(主要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和零部件的中小企业)依附或者挂靠大企业,成为大企业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利用大企业的力量进入资本证券市场获得资金。但一般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太小、发行股票和债券的上市成本太大等原因不能直接进入资本证券市场融资。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和我国经济面临下行风险影响下,我国股市大幅下挫。许多企业的IPO计划因被证监会否决或自行撤除等原因中途夭折,部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也搁置。不仅是中小企业,包括大型国有企业都难以从资本市场融资。其次,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银行抵押贷款,直接贷给企业;二是对个人的抵押贷款和消费信用贷款,贷给企业股东个人;三是有担保的信用贷款。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小企业急需大量资金用于发展,然而其本身资产较小,缺乏足够的担保物,且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风险增加。商业银行受资金供给能力和风险控制的约束,就存在着“惜贷”现象,难以满足中小企业扩大的融资需求。
二、不同行业类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
2008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状态,央行、财政部、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政策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2008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等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设。地方政府、金融部门也纷纷出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8年8月北京推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8年7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启动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这些政策无疑为中小企业选择切实可行的融资方式渡过金融危机提供了帮助。以下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类型,结合各种政策,提出一些中小企业关于融资方式选择的建议。
(一)制造业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满足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消耗、存货的积压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对资金需求量大,且资金周转较慢。其融资方式主要有实物资产的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民间借贷等。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企业出口骤减。制造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型中小企业,面临将目光从出口转到内需上,大力开拓国内市场,进行产品创新、产品升级的压力。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增大。
1、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融资方式。具体来讲,融资租赁有四种形式:一是直接租赁,出租方应承租方的要求,出资购买设备,直接租给承租方使用。它是融资租赁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二是杠杆租赁,出租方自筹相当于租赁设备价款20%~40%的资金,其余60%~80%资金由出租方将待购设备作贷款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力作为附加担保,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这种方式主要用于价格高的大型设备的长期融资租赁业务;三是转租赁,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先从其他租赁公司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方使用。这种方式一般用于从国外引进设备;四是回租租赁,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出售给出租方,然后再租回使用。
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分期偿付的还款方式,也有助于承租企业避免资金波动风险。
2008年由招商银行出资20亿元设立的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上海开业。至此,国务院批准试点的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全部组建完成。金融租赁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满足固定资产融资需求的较好选择。
2、中小企业联合融资。面对危机,制造业中小企业为了保存生存空间,应当采取联合的方式进行集群融资,共同渡过融资难关。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联合方式:一是同类行业联合;二是同类行业的上下游企业联合。中小企业联合融资也有两种方式:一是中小企业集合发债;二是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通过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方式,由数家中小企业集合发行债券,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增加抵抗风险的能力。这种方式适合同行业的制造企业联合。2008年江苏启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每批试点将组织省内10~20家中小企业集合发债。联保贷款,是由牵头企业组织相同或相近区域、资产和规模相当、彼此熟悉的企业组成联保体,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联保体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种方式可以拉长企业链条、扩大企业规模,适合同类行业的上下游企业的联合。
(二)服务业型中小企业。服务业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满足流动资金的需要,包括促销、存货周转等。相对于制造业型中小企业,服务业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额小、风险小,其融资方式主要是民间融资、个人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民间融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具体包括借贷、集资和捐赠等。它的形式多样,如亲戚朋友之间的私人借贷、民间招商、个人财产抵押借款、当铺、钱庄、个人捐款等。
当前,服务业型中小企业可以尝试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于2008年7月,在浙江进行试点。这是地方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项创新。根据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浙江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将民间融资活动正式机构化,它可以满足服务业型中小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可以成为服务业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之一。
(三)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以及新产品的推广。首先,由于其所研究和开发的技术、产品具有一定超前性,研究开发能否成功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并且研究开发所需资金较多,这类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其次,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其资产结构的特点是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缺少实物资产抵押,企业往往将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贷款质押物,申请无形资产担保贷款。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贷款数额较少,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再次,高新技术型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偏低,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长期借款。吸引风险投资基金是高新技术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风险投资是指向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期望在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投资行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个人资本、机构投资者、银行资金、保险资金、政府资金、大公司资本、私募产业投资基金、共同基金等。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一些机构风险投资基金、银行风险投资基金秉持“现金为王”的原则,不敢轻易对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政府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引导资金或专项资金这种方式就成为当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启动产业引导资金,扶持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例如,长沙市投入工业引导资金2,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融资贴息和金融机构信贷奖励,以及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补贴。
面对危机,中小企业如何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生产经营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中小企业需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融资方式创新,最大限度地获得银行、政府、风险投资的融资支持。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5:7.
[关键词] 房地产PE;房地产开发;房企融资需求
[DOI] 10.13939/ki.zgsc.2015.03.032
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尤其在开发阶段对外部融资需求较高。随着近年来调控趋紧,银行信贷、房地产信托、资本市场IPO、发债等传统融资渠道受阻,房地产私募基金(房地产PE)因其门槛低、运作方式灵活受到房企的青睐。
1 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现状
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1995年《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鼓励海外基金进入,房地产PE得以起步。2010年起国家重点调控楼市,加剧了房企的资金压力,而同年发改委提出要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本土基金取代海外基金成为主角,房地产PE进入高速发展期。2013年①我国本土房地产基金管理机构约510家,累计管理规模超过6000亿元,新募基金132只,金额714.7亿元;投资案例105个,金额423.18亿元,相较于2010年扩大了近6倍(见图1)。
基于房地产业金融化程度的不同,我国房地产PE募资模式与欧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异。我国房地产PE更注重标的项目而非基金运营团队,一般先确定项目后,再根据项目特征设计基金产品而募资,这与我国房地产业项目开发为主的经营模式相适应。我国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②募集对象以富裕个人和民营企业为主,募资能力相对弱;故多采用结构化的基金产品,即参照信托产品划分“优先、中间、劣后受益人”,信托计划作为优先受益人参与出资,代替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完成目标筹资金额。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2007―2013年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绝大多数投向了房地产项目开发,在金额上占比约92%。一方面是由于项目开发投资涉及金额规模较大;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房地产业经营以项目为基本单位,以“开发―出售回款”为主要模式,因而PE盈利模式也偏短期机会型,以融资功能为主。
2 房地产开发融资需求分析
2.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
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按开发流程顺序,可将其划分为前期拿地、工程建设和租售回款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为资金输入期,最后一阶段则为资金回流期。第一阶段,主要现金流出项为土地出让金,一般来自企业自有资金;第二阶段,开发商投入项目开发资金,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资金主要源自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施工企业垫付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等;第三阶段,开发商通过预售和项目竣工租售回流资金,主要支出项为宣传费用和经营费用,回流资金主要为购房款,一般来自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及购房者的自有资金。
不难看出,银行贷款贯穿我国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资金链中的主要资金项房地产开发资金、建筑企业及房企流动资金及个人购房款等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贷款。这种依赖债权融资结构的资金来源期限短,不适合需长期占用资金的持有经营类项目和回款速度慢的租赁类项目。
2.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
201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密集调控,银行体系收紧银根以预防因房地产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金融风险。与此同时,限购令削弱了市场需求,导致房企快速销售回款这一资金回流渠道受阻,还本付息能力降低;而2014年以来,随着房市“降温”,资金回流变得更为困难。此外,2006年起我国加强了对外资投资房地产业的限制以避免过度投资和投机,海外资金流入量减少。从图2中可以看出,2007―2014年第二季度,直接银行贷款(国内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在房企资金来源渠道中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利用外资规模也较小,而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上升,已成为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虽然房企资金来源结构发生调整,但商业银行信贷仍是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资金周转的最大保障。据统计③,201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额12.2万亿元,其中直接银行贷款(国内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占比27.6%,加上自筹资金和定金及预付款中的间接委托贷款(大部分是银行抵押贷款),银行信贷实际上占到了房地产行业融资总量的53.7%,远高于国际通行标准40%。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房企自筹资金中仍以债权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等私募债权为主。由于我国房地产业对商业银行的依赖度过高,房地产开发运行过程中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易转变为银行的金融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实体经济。
就整体趋势而言,我国房企传统资金来源渠道变窄,而企业自筹资金的压力增大。当前自筹资金中的债权资金比重较大,融资期限短易造成回款压力,且实质上仍较多依赖商业银行贷款(抵押贷款形式)。为改变融资结构,房企应寻求更灵活多样地股权融资方式,根据资金用途合理设计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和期限结构。
3 房地产私募基金发展方向
3.1 发展潜力
除银行信贷外,我国房地产业还有信托、基金、共同开发、融资租赁等多种快速发展的外部融资方式。但相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资金需求而言,这类融资渠道规模仍然较小。2013年房企外部资金来源中,非信贷和销售回款渠道(包括基金、信托、外债、民间借贷等)资金仅占8.7%。 仅就房地产私募基金一项来看,2013年实现投资63.16亿美元,仅占当年全国房地产投资总额的0.49%左右,房企资金总额的0.35%;即使考虑它的累计资金管理规模6000多亿元,也不足该年房企资金量的0.5%。而国际上股权私募作为来源渠道占比通常达到30%以上,美国则高达70%~80%,对比来看,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国际范围来看,房地产PE一般有公司制、信托制和合伙之三种组织运作形式,而合伙制由于税收优惠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优势,更受投资者青睐。我国2007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确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为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而2011年年初新 《基金法》草案也拟将房地产投资基金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房地产PE有望确立正式法律地位,走向规范化,利于扩大规模运作形成房地产私募市场。
信贷环境变化冲击了现有房地产融资结构,致使资金供给减少,融资成本上升,迫使房企寻求新的融资渠道。房地产PE本质上是一种定向于房地产业的投资基金。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可通过资产组合投资与管理满足其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需求。从融资方房企的角度看,房地产PE能集中零散资金,在筹资成本、资金来源等方面也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由于投资渠道匮乏,过去十年间我国个人投资者主要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终端产品,如住房、商铺等。2014年上半年调查显示④,我国部分一、二线城市住房投资回报率已跌至2%,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直接投资于终端房地产产品的收益率大幅下降,房地产去投资化趋势显现。为追求收益性,这一部分的资金将寻找其他投资途径,从终端投资转向过程投资,有利于成为房地产PE最大的潜在资金供给者。民营企业发展迅速,追逐利润的动机强烈,借助房地产PE的专业管理和分散化投资,可降低行业进入壁垒,间接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短期来看,富裕个人投资者和民营企业将是房地产PE投资的主要力量。而从长期来看,比照国外房地产PE以养老基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现状,随着风险控制能力的增强和政策的放开,国内保险和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会逐步成为重要的投资力量。
3.2 介入时点
房地产私募基金应用于房地产开发阶段,主要优势有两点:一是投资方式灵活,限制少,在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皆可利用;二是私募基金可利用自身在金融或房地产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背景,提供咨询、管理等技术层面的服务,促进项目的决策、拓展。
3.2.1 拿地阶段
房地产开发资金链的运作始于土地出让,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平均约占30%。2007年12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对房地产开发商自筹资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金多来自其他项目销售款和自身积累现金流。资本市场上发债或IPO融资方式虽然融资规模较大,速度较快,但对融资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表现要求较高。且此类大规模融资往往是基于企业层面而非单一项目,对预期有良好收益率的房地产项目的资金支持效果有限。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则主要与具体项目相联系,在土地投标时就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介入,不仅能针对性地满足房企的资金需求,而且可通过早期介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融资项目,对该项目施加更大的影响,从而规避投资风险。一般而言,土地出让阶段进入的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会持续至项目建成出售才会退出,资金存续期为2∽3年,较多采用股东股权回购和物业拆分出售的退出方式。
3.2.2 工程建设阶段
作为该阶段主要资金来源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较严,除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外,还要求贷款项目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最低为30%),并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通常在获得“四证”前,开发项目会有一段时间的资金缺口,是房地产PE介入的良好时点。
该阶段资金来源和流向涉及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等多个主体,资金运作较为复杂。房地产PE在此阶段介入,不仅能以灵活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还能发挥第三方智库的作用。在资金方面,可推荐有实力的建筑商以此延长开发商付款期限,可协助开发商四证齐全后向银行贷款;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及时调整项目定位,提高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协助项目的后期包装及运作。
3.2.3 租售回款阶段
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可通过租售回款,回流资金主要来自购房者的个人银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资金回流的情况决定了一个项目的盈利与否。不考虑信贷环境,造成此阶段资金缺口的原因一般有三种,一是未能按期获得预售许可证,二是销售情况不理想,三是项目性质为长期持有经营,回款速度慢。
房地产PE可据资金缺口原因灵活融资以满足资金需求,提升项目价值。因未能获得预售许可证造成的资金短缺时间通常较短,房地产PE可通过信托计划融资后先为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将上述按揭贷款项目转给银行而推出,资金周转速度及安全度均较高。对于销售不理想的项目,房地产PE既可提供资金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再次开发或将房产重新装修定位,以此提升项目投资价值;也可以将其视作不良资产,收购后进行拆分组合,包装后再出售、融资或租赁以获得投资收益,退出方式灵活。对于第三种原因造成的资金短缺,房地产PE则可通过股权投资参与项目的管理运作,该类投资方式对房地产PE而言,风险较低,能获得长期较稳定的现金流,也有利于形成“开发――长期持有”的经营模式,提升项目价值。
4 小结
房地产私募基金会通过非公开募集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从而募得资金,并由专业的房地产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资金运作和管理,同时兼具融资和专业第三方管理双重职能。房地产开发是我国当前房地产业的重要环节和主要价值创造过程,但随着房市调控,信贷环境改变,过去主要依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资金结构受到冲击,需要寻求其他低成本、高灵活度的融资方式。而房地产PE运作灵活,在房地产开发前期拿地、工程建设、竣工租售等各个环节都能较为灵活地设计资金结构,满足房企资金需求,契合其经营目标,是较为理想的外部融资方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房地产PE尚处于起步阶段,体量较小,其作为开发资金来源的作用非常有限。一方面,这预示着房地产PE在我国的发展空间较大;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房地产PE面临的一些困境。首先,我国房地产PE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相关法律规范,难以形成规模市场。其次,我国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从国际范围来看,养老基金是最大且稳定的资金来源,但我国相对应的社保基金投资限制比较严格,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比例不得低于50%;其他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也被限制投资房地产业。此外,房地产PE退出渠道有限,房企上市和公开发行债券的审查严格,且耗时较长;而贷款证券化和REITS等国际常见投资渠道,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PE的发展。
不难看出,房地产PE在政策法规层面仍有诸多限制。但作为房企融资的新兴模式,其应更加关注如何通过灵活的资金结构设计,更好地满足开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时注重培养专业人才,参与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促使房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开发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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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2014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投资回报率调查[EB/OL].http:///news/20140630/123459203.shtml,2014.
一、文化产业资金需求特征
(一)高风险
文化产品是非必需品,也是体验性产品,消费者只有在消费行为发生之后,才能形成消费评价,而消费评价带有较强的个人主观色彩,这就导致文化产业的需求群体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和选择性,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资金回报的不确定性。对于部分追求稳定收益的资金来说,文化产业无疑是高风险产业。
(二)前期投入大,周期长
文化产业项目尤其是一些文化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相对比较集中,项目初期资金消耗量大,不像多数实体产业的投资可以相对分散在各个阶段。以电影制作为例,前期投入大,90%以上的投入都集中在电影的拍摄和后期制作阶段,而宣传和拷贝所用资金相对较小,从前期的制作到后期的发行时间跨度很大。投资周期长在动漫制作中表现更为明显,动漫作品主要靠衍生品获取收益,市场培育往往不是短期就可以完成的。
(三)成本的递减性
文化产业属于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低的产业。初期的固定成本投入量大,当固定投资成本生成以后,在扩大产品规模时边际成本会快速降低甚至为零。以激光唱盘的制作为例,首张光盘的制作成本很高,如果大量复制则边际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表明文化产品以规模为上,缺少规模则难于市场化。
(四)要素的综合化
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特性,其需求包括资本、技术、信息和人才,这些要素在产业内部的不同行业间相互渗透与融合。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涵盖领域更加宽泛,与计算机、通讯等行业互为依托,信息技术与创意相融合共生,延伸了文化产业的既有领域。可以说,知识、技术、创意、管理和品牌等在文化产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中相互促进。文化产业的资金需求不仅来源于有形资产的驱动,也来源于无形资本及人才的驱动。
二、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影响文化产业融资的因素较多,包括文化企业自身的内部缺陷、外部的金融创新不足及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等。针对这一情况,课题组对杭州市区文化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向50家企业发放了问卷,回收的有效问卷35份,回收率70%。
如图1,对35家样本单位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文化企业认为融资难的原因首先是担保难,占比43%,选择抵押品不足的占20%,认为金融创新不足和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分别占23%和14%。
(一)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投资以国有资本为主,民间资本流入不畅,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的倾斜政策还不成体系。同时,国内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有限,结构比较单一,尚未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差异竞争与互为补充的格局。在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供给体系没有形成的环境下,大多数文化单位的融资渠道只能以银行为主,渠道的单一导致文化企业银行信贷的可得性低。以杭州为例,截止2013年末,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有2268家,获得全国首家文化金融专业服务支行——文化创意支行贷款的企业为60余家,总贷款金额为5.7亿元。①课题组的调查结果也显示,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仅占在被调查企业的28%,低于内部融资和民间融资的比例(见表1)。
(二)直接融资能力偏弱
我国的资本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多层次的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导致了中小企业通过资本融资很困难。目前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因容量有限无法满足文化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此外,上市条件要求严格,一些市场前景很好但暂时没有达标的文化企业被拒之门外。企业上市所需的多种中介服务形成了较高的成本压力,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往往难以承受。在债券市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也相当大,公司债还没有形成市场气候。以上这些原因造成了中小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困难。课题组调查的企业中,仅一家通过信托渠道实现融资,其他企业均没有直接融资(见表1)。
(三)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是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经济价值,目前对文化企业价值等的界定缺少刚性指标。文化企业以无形资产为主,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牵涉到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以及人力资源等。要实现金融与文化的产业融合,需要有健全的中介服务体系。中介服务是连接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和隧道。中介机构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版权价值评估、资信调查、项目筛选、还款能力调查、版权保护等服务。此外,中介机构可以帮助文化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增信提级和融资方案策划等。目前,我国面向文化领域的专业评估、专业调查等中介机构缺乏,影响了文化与金融的融合步伐。
(四)金融服务的创新不足
文化企业尤其是创意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较大,缺少有效的抵押物,通过知识产权抵押获取贷款的基础还不坚实,国内银行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态度并不积极,这与我国内知识产权市场培育不够、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水平不高相关,也与国内银行机构的产品创新意识不强有关系。文化创意企业创新能力相对突出,一般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产品的前景较好,。创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创意企业的所需贷款金额不大、贷款次数频繁且对时效的要求高,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和贷款管理方面采取有别于一般企业的措施,而目前进入金融机构放贷时并没有把文化创意产业的高成长性放在突出位置,贷款审批流程也没 有差异,难以满足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金融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机制构建
(一)思路
解决文化产业的融资困境,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功能,促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国外资本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有序流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供给体系,对行政部门、文化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进行合理的角色定位。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扶持为辅,通过政策引导,加快金融创新,形成各方资金参与、规范运作的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二)运行机理
金融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运行机制是指在融资流程中要素间的作用和调控方式,是文化创意产业融资体系的各个主体的参与机制,其运行有赖于素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具有高效、有序、协调的功能,契合了资金供需主体——文化企业(需求方)和政府、信贷、中介(供给方)的利益交汇点,实现相融共生。
(三)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增值和价值渗透。与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创造服务产品形态、提升产品附加值相似,文化金融的融合能够有效延伸原有产业的价值内涵,提高产业增值能力。这种增值功能对于强创造性、密集智力型和广泛产业关联性的文化产业而言表现更加明显。
二是功能提升和要素供求。金融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自然离不开要素支撑。文化产业融资涉及的智力要素与资金要素,其发展需要适宜的环境和氛围,借助价格信息和供求机制,处理两者的融合比例及结合方式,满足要素供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以此引导要素有序流动、推动以智力和资本为核心的要素系统实现更高水平融合,促进金融服务文化产业效能的提高。
三是业务拓展与效率提升。文化与金融的融合以资本为纽带进一步拓展资源配置的空间和效率,体现了有着功能差异的行业对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提升的渴求,最终促使业务边界不断拓展,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产业价值链条持续延伸,催生出新型业态,并带来规模效应和经济效应。
四是政府引导与市场竞争。金融与文化融合的深化,将会培育出更多有影响的相关中介组织,为金融创新服务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支撑。在融合过程中,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调节市场失灵,营造宽松自由的环境,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融资目标的实现。
(四)内容构成
1、融资机制
(1)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通过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境外资金、民间资金的广泛参与,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竞争机制的形成,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单一的投资主体要得以改变,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法律规制建设,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提高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多样化的投资方式。鼓励以资金、人才、技术、创意等入股投资,支持以独资、合资、联营、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投资文化产业,以此提升软件资源的吸引力,争取市场资金的投入,丰富文化企业投资方式。
(3)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借助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工具融资,引进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允许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将风险投资与贷款相结合,使其分享文化产业的未来收益。针对文化企业通常缺少质押物、抵押物的现实,鼓励开展收益权或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创新业务。
2、保障机制
(1)评价机制。文化企业大多以知识产权、创意及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为主,财务报表上很难量化体现,由于投资者和文化企业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有差异,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法准确衡量使投资者心中无底。需要建立针对于文化产业实际的信用评级机制,解除银行及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2)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融资服务平台,构建投资人数据库、企业数据库以及文创企业投融资电子服务网络,汇聚文化项目、产品、人才、信息和创意等资源,向目标投资人进行定向推介。在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企业经营状况和项目发展情况等方面做到信息共享,借助中介服务为文创企业提供投融资方案、资金结算、登记托管等一站式服务。
(3)信用担保机制。文化产业融资难的根本是企业信用不足,瓶颈在于担保难,需要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确立文化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评价标准。可以由政府组建面向文化产业的专业担保机构,也可以通过资金扶持、损失补贴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担保机构,实现资金专项管理、市场化运作,担保机构按照财政资金的出资额确定担保余额总量额度。文化产业信用担保体系能否持续有效运作,关键在于政府的参与程度。
(4)保险机制。积极运用商业保险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职能,发展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保险产品,同时开展文化产业贷款保证保险,为文化企业的增信提级提供服务,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安全系数。
3、支撑机制
(1)中介服务机制。加强针对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流转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流转及托管方面的制度,形成高效规范的无形资产流转市场。
(2)人才培养机制。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不足,尤其是具有资本运作及文化资源的复合型人才更加缺乏,可以借助高校的资源平台,提高产学研合作,对接文化产业的人才需求,进行多层次、多类型的文化专业教育,设置与文化产业融资紧密相连的专业,并利用海外教育资源,聘请国外专家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3)专家参与机制。组建有关专家、行业代表、文化企业、公务人员组成的决策咨询委员会,提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高咨询服务。
四、金融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对策
(一)以金融功能融合推动融资方式创新
通过金融体系内部的功能整合,促进信贷、基金、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工具相接连,形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融资需求进行对接。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成熟的规模较大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再融资,通过定向增发、公开增发等再融资方式做好并购和重组,不断提高企业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对成长前景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文化企业,帮 助其在条件成熟时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帮助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积极为中小文化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提供便利。
发挥商业保险的独特作用。支持保险行业根据文化企业的特性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求的险种,鼓励开发以著作权、出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物的险种。发挥信用保险的担保功能,推广银保担企合作的信用保险+担保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文化企业组合融资模式,吸收保险资金对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以债权和股权等方式进行投资,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提供保障。
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对文化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同时,依然保有知识产权的自主性。在这种方式中,权利人通过对他人授权来实施知识产权,再将当前或未来预期的收益通过载体进行证券化。由于证券化的标的非知识产权本身,发起人在证券化交易后依然可以保有和管理知识产权。就文化企业而言,发起人在融资的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改良或应用知识产权,使其进一步提升价值,且相对节省了成本。
积极探索夹层融资。影视产品通过可优先股或转换票据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回报和风险介于股本融资和优先债务之间。其融资的稀释程度要比股市小,可以根据特定需求进行调整,付款要求也能视企业现金流状况确定。
(二)加强文化产业的金融生态建设
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出更多更成熟的文化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完善,提高银企双方在评估、转让、定价环节的效率,塑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氛围和金融生态。
(三)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针对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政府在解决文化企业的融资方面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虽然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不可替代,但仅靠政府来完全解决文化产业也是不现实的,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的撬动,吸引各种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是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前提。
(四)强化文化创意产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信用不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政府推动面向文创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建设,降低银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资金的撬动及市场化信用担保主体的运作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途径。
注:
①《2013年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分析》,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简报,2014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吕倩.文化产业金融支持模式创新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1.
[3]蔡尚伟,钟勤.对我国发展文化金融的初步探讨[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
[4]涂永红.在创新中破解文化产业融资难题[J].前线,2012(1)
[5]胡志平.产业融合视角下我国文化金融服务的兴起与创新[J].求索,2013(5)
[6]李会丽.陕西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研究[D]. 西安工业大学,2011
传统的融资方式的信用基础往往是建立在企业整体的信用或是其他企业或担保机构的信用之上。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则强调以资产价值作为信用基础获得资金,其本质是资产盘活。作为一种信用活动,其偿付的基础来源一方面是资产直接可用性导致的重置价值,另一方面是资产运用能够获得的未来收益的折现值。
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相对容易,因此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使得资金投入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从而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且因其往往体现为表外融资从而能够起到优化企业财务结构的效果。另外,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的前提是企业资产价值发现,这将会无形中要求企业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从而使得企业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
二、中小企业进行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的可行性分析
在众多中小企业中存在这样一类企业:有大量资产但非达到大企业的雄厚程度;信用等级一般,能够从银行取得一定贷款;新开创或是盈利不稳定,尚未达到上市标准;追求一定的融资独立性;融资渠道局限于债务融资,而且大多是来源于银行;国家扶持期限已过,贷款政策优惠不再。基于自身的特点,这部分中小企业 “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往往使得融资渠道单一,或出现筹资难题或是资金成本较高。但是,具备以上特点,使得这类中小企业更适合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首先,存在大量的资产是以资产为基础进行融资的前提。其次,这部分企业具有一定的信用水平,能够盘活资产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无论是采用抵押或是质押、信托融资时,信用水平越高,融资成本越低。第三,这类中小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追求一定的规模优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盘活企业资产,从而获得资金无疑成为企业的可供选择途径。近年来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过各种方式的盘活开辟了企业新的融资途径。最后,能否进行有效率的盘活也是体现企业资产管理水平、融资能力的重要指标。从自身出发,用自己的“家当”融资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选择之一。对于这类中小企业,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不仅仅能够使其资金融通方式多样化,更重要是能够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的价值。
三、中小企业进行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的应用建议
中小企业通过资产盘活,以资产为基础进行资金融通可以获得更低资金成本的融资,提高资产的运用效率。一方面,对于企业的闲置资产要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报废的、淘汰的资产及时进行变卖,获得一部分资金。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非闲置资产进行资金融通,通过各种盘活方式进一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资产,充分发掘在这部分资产的融资潜力是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方式多样化的关键。
第一,流动资产盘活。中小企业中流动资产占有率较高,据估计其总资产中存货与应收账款占比例大约达到60%。因此,如何充分运用流动资产来进行资金融通获得需求资金,是中小企业变弱势为优势的关键。
存货融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以存货融资存在已久,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存货融资已经成为很常见的银行金融业务。除了运用库存存货进行抵押、质押、售后回购等融资方式,物流金融的出现使得存货融资获得较大发展,在当今在供应链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为又存货融资提供了新的平台,二者极大丰富了以存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方式。在物流金融中,存货融资是依靠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提供融资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运用自有资金的预付款模式(即物流企业预先垫款)、替代采购融资模式(即第三方物流企业代替采购商替代采购商购货并运输到指定仓库,采购商向其缴纳一定保证金后获取相应数量的货物直至货款付清),其中替代付款采购融资模式又包括仓单质押模式、保兑仓模式。在供应链金融下,存货融资出现了抵质押授信(其中动态抵质押授信允许客户在银行对于客户抵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内进行出货,以货易货极大限度地盘活存货)、先票后货授信、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等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是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融资服务提供者,更多依靠核心企业的信用对上下游的弱势企业提供贷款。以存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方式灵活多样化,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形式选择最优方案来获得融资。
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等)融资。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往往处于非核心企业,在信用期限上没有较多的话语权,众多中小企业往往正是由于账期过长使得流动资金断链而导致破产,因此盘活应收账款进行自己融通成为部分中小企业生死相关的大事。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不同使得其权利涵盖广泛,包括:销售、服务、出租产生的债权、公路桥梁等不动产的收费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等,这也使得进行多样化的应收账款融资成为可能。应收账款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账款证券化。保理即保付,它是一个包括资金周转、信贷风险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收款服务的完整的财务方案,可以使企业提前获得应收账款的部分资金;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从而获得资金,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应收账款证券化则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中的一种,即企业将应收账款汇集后出售给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构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注入SPV的资产池,经过资产重组和信用增级后,SPV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从而达到发起人筹到资金、投资人取得回报的目的。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采取前两种方式的较多,应收账款证券化实施比较复杂,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在中小企业中还未普及开来。
目前,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方式日新月异。有银行推出“应收账款池融资”,企业可将日常分散的应收账款集合起来,形成相对稳定的应收账款余额池并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其质量给予一定比例融资,极大满足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供应链背景下,存货与应收账款作为物流与资金流紧密结合在一起,基于二者的融资变得越来越便利,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选择。
第二,无形资产盘活。无形资产是企业有形资产之外的资产总和,其内容包含广泛,包括诸如知识、信息、商标、权利 (专利权、专营权、专买专卖权、特许生产权、特许外贸权等)、版权等。除了传统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融资外,知识产权融资是当前比较新的资金融通方式。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往往具有专利权、专有技术这类的无形资产,凭借这些无形资产它们获得企业的竞争力,这些无形资产成为企业最具价值的资产,因此是融资的基础资产的较佳选择。
早在1997年,我国就出现了利用“红豆”商标进行质押获得贷款的案例,这也成为我国无形资产融资的先河。我国《担保法》和最近出台的《物权法》均明确了依法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成为质押的权利,为有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截止2008年11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业务登记的金融机构已有21家,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质押贷款总额达到了119亿元。利用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传统的担保融资已经在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开展起来,成为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方式的重要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采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更能够显著发挥其杠杆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融资额能达到其价值的75%,高于在传统的知识产权担保贷款中的65%。另一方面,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所发行的资产支撑证券(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票面利率通常能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的知识产权担保贷款利率低22%一30%,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实际可用资金金额。从2005年开始,我国已有 “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建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多只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上市。但这同样在中小企业中鲜见,但可以肯定的是,知识产权融资必将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
第三,固定资产盘活。固定资产投资往往具有投资回收期长、占用资金量大的特点,因此对于寻求规模优势的中小企业来讲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需要特别谨慎。对于季节性产能对固定资产的需求,可采取经营租赁的方式;在进行固定资产购置的时候,采用分期付款或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都将会大大减少因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资金状况的影响;对于厂房、管理部门大楼等房产固定资产,采用信托融资方式可以在获得融资成本更低的资金。另外,对于已经有的资产进行售后回租,不仅可以盘活了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而且利用增加的资金购买新的设备等调整生产和产品结构可谋求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传统的典当融资由于其广泛的典当范围(金银饰品、古玩珠宝、家用电器、机动车辆、房产等)、期限和收费的灵活性、手续的便捷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
四、常见资产盘活方式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资产盘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质押、抵押、售后回购(租回)、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
表1揭示了几种资产盘活方式选择涉及主要要素,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供应链金融下的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以及资产证券化的原理。
质押、抵押一般是与银行直接进行。在供应链金融下,存货、应收账款的担保模式体现了的不再是银行对单个企业的授信,而是对整个供应链的企业综合考量授信。以仓单质押模式为例,简要说明供应链背景下的资产盘活(存货融资)模式: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向银行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此过程中由物流企业来负责监管和储存质押品。具体流程是:出质企业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将质品存入物流企业仓库;物流企业验货,向银行开局仓单;银行核对仓单,放款或开具承兑汇票;出质企业归还部分或全部货款;银行据还贷情况开具放货通知;物流企业据放货通知放货。可见,出质企业凭借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获得融资,作为质押物的存货就实现了变现而得到经营的资金,减少了存货对资金的占用,加速了资金流转。其他供应链下的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方式与此原理大致相同。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的、可以预见的现金流入的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以获得资金的行为。通过资产证券化,不仅可以解决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实现了企业的融资意图。具体步骤如下:选择拟证券化资产(比如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组成资产池;创立特殊目的载体(SPV);资产进行转移;信用增级;进行信用评级,安排证券发行销售;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积累现金流,对资产池实施投资管理;证券到期还本付息,对剩余现金进行最终分配。
对于选择哪种资产盘活方式,需要中小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分析利弊,量力而为;相信以资产为基础的资金融通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必将能够加快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规模 金融风险
近年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急剧膨胀。诚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城市基础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通知》文件,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探讨地方融资平台及其带来的金融风险对经济良性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合肥也不例外。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定位与发展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含义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所占比重逐步提高。但是当时改革分了财权,未分事权;于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财权层层上收、重心上移,事权层层下放、重心下移的局面,导致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断增长。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突破资金瓶颈和法律障碍,开始建立了一系列的专业投融资公司,承接信贷资金和信托资金,进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一时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规模并不大。
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中央政府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纷纷组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据央行数据统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从2008年的3800多家发展到2009年的8000多家到2010年的9800多家,地方政府的负债已激增达14万亿元,负债规模急剧扩大。
二、合肥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现状
合肥市辖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区和肥东、肥西、长丰3县,并赋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试验区市级管理权限。每个开发区和县区都至少有一个融资平台,合肥市本级也有一个融资平台,资产总额和融资规模居各县区融资平台之首。据统计,合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总额约500亿元。这大约是地方经济规摸的五分之一(2010年合肥市GDP为2702亿),是地方财政收入的约2倍左右(2010年合肥地方财政收入259亿元),与地方财政总收入大体相当(2010年合肥市财政总收入476.2亿元),基本与全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规模达到当地财政收入2-4倍的水平近似。合肥市融资平台负债规模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合肥市为快速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了前进的步伐。现在,城市面积比十年前扩大一倍多,人口也增加了100万。合肥市自2006年整合融资平台,开始大建设以来,经济发面取得了飞快发展,发展成果从《2006-2010年合肥市主要经济指标概况》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三、存在的现象与问题
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以及融资平台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大,无论从客观还是从主观上等方面来看融资平台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1.债务结构不合理
从债务形式上看,合肥市地方政府债务的借贷主体主要为银行,信贷资金比重高,债券形式的债务余额不足,直接融资形式利用不足,合肥市最大的融资平台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显示,2010年底,该集团公司银行融资占负债比例50%,其余为债券融资和其他融资,债券结构尚属于合理水平,但各县区融资平台因缺少合肥市本级财政优势和其他方面的优势,银行融资在整个融资中的比例远远高于50%,有的甚至100%为银行融资。
2.债务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部分融资平台因担心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而不计成本,盲目扩大举债规模,造成一方面大量账面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另一方面,大额支付贷款利息。2010年末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高达28亿元之多,占债务余额15%左右,高额的沉淀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资金使用成本。据调研,合肥市融资平台普遍存在资金沉淀现象。
3.债务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损害地方政府预算完整性
由于现行预算法律制度禁止地方政府直接举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用于建设的大量债务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游离于预算之外,地方政府预算不能反映财政的实际收入活动和对社会资源的分配作用,预算约束软化,大量财政收支也脱离了现有预算监督体系。融资平台实质上是各级政府及开发园区的第二财政,但却缺少财政预算约束和监督。
4.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地方财政承受的压力巨大
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合肥市计划实施综合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园林绿化、水电气热、保障性住房等类676项大建设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达613.26亿元。如此大的建设规模,财政本身的能量非常有限,资金缺口大多依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融资方式筹集。2010年合肥市地方财政收入259.4亿元,按照20%增长率算,2011年合肥市地方财政收入为311.28亿元,投入资金约是地方财政收入的2倍。据测算,以2010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基础,合肥市地方政府偿还利息金额超过30多亿,在考虑偿还到期贷款本金,财政压力很大。部分县区的财政基建预算支出只能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后只能借新还旧,资金链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地方财政收入必然大幅下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债务偿还问题上将产生很大的利益冲突。
5.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
我国对金融平台尚没有出台明确法律规定,各部门对金融平台的定义模糊,无法明确界定债务的责任主体及相关的管理和偿还责任,地方政府更是缺少对融资平台制定切实可行的游戏规则。面对庞大的债务余额,也没有权威部门给出明确的分类。
6.融资平台众多,职能交叉重复
合肥市管辖下的七个行政区和三个开发区至少都有一个融资平台,某些县区甚至存在多个融资主体,这样算起来,合肥市目前至少有十个融资平台。多头融资,融资平台之间职能交叉,融资平台相互独立,甚至相互竞争,造成融资管理成本高,也不利于集中管理。
7.税收收入增长较慢,偿债资金严重依赖土地收入
2010年合肥全年实现财政收入476亿元,同比增长39.28%,土地出让金收入198.99%亿元,同比增长29.21%,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42%。政府偿还债务能力与土地市场收入高度相关,还债能力极易受到政府土地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影响。一旦地价下行,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就会很大。
四、合肥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进的若干思路
针对合肥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和特点,如何引导和规范势在必行,以下提出若干改进思路,以供商讨。
1.建立地方债务总量控制机制
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总量的有关控制和管理,做到“量入为出”,避免债务膨胀趋势恶化。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财政报告制度,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掌握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和结构。
2.整合重组现有融资平台,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
为推进融资平台由行政附属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需要对现行混合型平台进行区分,进行资产剥离和重组,逐步形成专门承建公益性业务、准经营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的三类平台。无论是公益性的融资平台还是经营性的融资平台,都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效率,建立长效的融资机制。
3.升级债务管理,推进“隐形负债”向“显性负债”转变
提高平台的透明度,对于全面把握平台的债务总量、期限和结构,消除信息不对称、规范平台运作具有积极意义。首先,要构建平台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地方债务率、地方偿债率等为重点指标对平台债务规模、结构、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次,要对平台融资规模实施显性约束,防止过度负债。
4.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
要改变平台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和金融机构贷款的现状,促进“土地财政+融资平台+打捆贷款”向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转变。要不断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模式,广开融资渠道,缓解单一间接融资的压力。
5.严格债务资金的使用监督
地方政府应当着力规范自身以及下属城市投融资公司的投资行为,明确细化债务资金使用方向,对于债务融资支持的项目要建立严格的监控机制,明确资金按时准确拨付,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严密监控项目质量和进度,完善竣工验收程序。此外,通过地方人大、社会公众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地方债务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
6.建立地方债务偿还保障机制
为缓解财政偿债压力,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债务偿还保障机制,建立专门的偿债准备金和偿债基金,根据地方综合财力制定完备的还本付息计划,确保隐性负债的显性覆盖,逐步形成以盈利性项目为载体、城建项目偿债基金为保障的债务偿还机制。参照国际惯例,偿债准备金数额为还本付息总额的100%至120%,也可以是债券发行价值的10%。
7.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监测和预防债务风险
市级在融资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管理体制应推广到县区,把县区融资纳入到市本级统一管理,并根据国家对地方投融资平台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改革目前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如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建立偿债模型、建立多级偿债预警体系,建立偿债责任制等。
8.限制融资平台的投资行为,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
限制融资平台的投资行为,可以将有限的资金留在本地,为本地区的建设服务;可以限制投资冲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地方政府应制定融资平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平台的对外投资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总之,衡量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地方城市化建设和应对危机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合理控制和规避平台业已累积形成的巨大的融资规模和潜在风险,应当着手对其实行改革,方向是规范化、市场化和透明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