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年度审计;常规审计;发展模式

中山市在广东珠三角地区中属于中小型地级市,下设24个镇区,不设县。市级审计机关在职责内负责全市国家审计。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223亿元。市级预算部门约200多个单位,五间市属集团公司。单凭市审计局的力量难以完成对众多市属企业、市级预算单位以及镇区经济责任审计。从1998年起率先在全市财政预算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结余资金零余额的财政管理模式。经过多年的审计实践,中山市审计局逐步探索出符合中山实际情况的审计管理模式:在2008年,中山市政府在广东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中山市年审制的开始。经过5年多的探索和总结经验,在年审制的规范下,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和镇区行政事业部门,已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内部审计管理和发展的道路。

一、年审制相关政策及其措施

2008年中山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在此指导下,市审计局针对该文件精神制订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目的在于通过常规性审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从2008年起,我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的内审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逐步开展年度审计,以聘请中介、内审部门参与审计等形式开展年度审计,使年审制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常态化发展。

二、中山市年审制开展情况

(1)全市开展年审制现状。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及集团公司几年以来交来市审计局备案年度审计报告统计,各单位通过聘请中介及内部审计等方式开展年度审计,并出具年审报告。2009年至2013年四年开展对上年度单位审计报告数量分别为:137份、89份、140份、151份,稳步增长。对各镇区的年度审计,虽然要求他们参照执行,但近年来,各镇区均比较重视日常审计,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内,安排对镇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镇(区)属企业开展年审,扩大了年审制的覆盖面,目前大部分镇区将年审报告交市审计局备份。

(2)近年开展年度审计取得的主要成效。自从市府办出台年审制文件后,大部分单位自觉对本单位上一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形成一项制度约束,聘请中介审计费用在日常经费开支中列支,且大部分单位自觉开展审计并提交了审计报告给市审计局备查。市国资系统的市属集团公司还实行聘请中介进行年度审计与国资委统一聘请中介进行公司业绩考核两类审计。通过年审,为财务管理合规合法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等行为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单位内部基础会计核算的规范工作,对企业自身加强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控制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年审制有待完善的地方

开展年审制目标在于使审计形成常规性,良好运用审计成果,减少涉及的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调查的工作量,提高审计绩效水平。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遵循不同准则,三者的着眼点不同,审计报告体现出不同的审计侧重点,由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形成的年审报告与市审计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异,造成市审计局对年审报告成果运用不足,主要在于年审报告反映的内容过于单薄,体现在:1)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不够充分。2)对财政性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没有根据重点延伸抽查,欠缺对资金总体使用情况、是否达到年初目标的总体评价。3)对工程项目专业关注较少。4)未形成制度基础审计的转变。5)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评价较少。6)年审报告着眼点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切入点仍存在较大差距。7)整改力度不强。为了进一步发挥年审制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管理,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状况,建议对年审制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的改变,对行政事业着力在四大方面进行内外协调管理,发挥年审制的日常规范管理作用。

四、年审制未来发展方向和构想

(1)明确审计目的,委托单位需对中介机构提出明确的审计要求。委托单位在委托年审前,可参照市审计局出台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审〔2008〕24号)第五条的要求,对年审内容提出要求,结合部门、单位的实际以及会计期间为一年的局限性,在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取证和分析的条件下。跳出财务审计的局限性,被审计单位要求从深层次的方面挖掘审计内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委托责任,明确审计目标,量化工作要求,增强操作性。

(2)强化年审制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衔接。年审制是一种常规性审计,除了对被审单位的日常财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外,还需立足于对单位决策层的经济责任层面实施审计监督,不仅仅局限于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先做好审前调查,找准审计重点、侧重点,征询被审单位的审计要求,确定审计范围,尽量细化审计实施方案,增强审计实施的可操作性。将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重点审计内容如政策执行、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等内容融入年度审计中,扩宽审计关注面,以经济责任审计的敏感点和关注度开展年度审计,增加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相连衔接。近年,镇区审计参照执行年度审计提高审计标准,已适当围绕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适度衔接,为日后经济责任审计做好铺垫。

(3)强化国家审计机关对年审报告的抽查审核,加强对审计报告质量监督。市级审计机关将经责审计分类管理办法与被审计单位的年度审计相结合予以抽审,根据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情况并参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办法确定审计抽查对象,建立对抽查对象的审计质量检查档案。对中介机构实施的年审报告进行质量评分制,进行优劣淘汰机制,提高中介机构注重对审计报告质量的控制。对于已实施年审制的单位,审计机关通过分科室联系部门和镇区的方法,提前介入进行分类指导,让单位确定审计主要内容,做好审计要求。

(4)注重审计效力,发挥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监督相结合。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与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在国家审计规范性要求下,将内部审计自查自纠与外部审计监督相结合,提高审计效力。目前,单位实施年审后,其年度审计报告均需报市审计局备案,市审计局抽查部分报告,一方面要检查各单位审计重点的关注度,同时检查报告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对被审单位年审情况整改落实予以跟踪,对于在年审中出现的问题,如若被审单位在年审后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整改,市审计局则在开展国家审计时该问题不予重复提出,使被审计单位重视年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认真纠正。

参考文献:

[1] 鲍国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第1版)[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工程审核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应当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根据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的工作特性,明确不同阶段的审计重点和审计目标,有侧重的安排相应的审计内容。工程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其工作重点不单是强调查找问题本身,而是重在解决问题,发挥审计督导的作用。

一、工程项目前期阶段,以工程可行性分析及工程招投标为审计重点

(一)工程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直接决定项目的成败

因此,在工程项目前期,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的资质、编制单位选择的程序及可行性报告的质量等多方面进行审计。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重点审计以下几方面问题:

1、全面性审计

审点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市场分析与预测、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项目建设和运营方案、财务效益和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2、合规性审计

审点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行业部门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等。

3、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计主要对可行性报告中投资估算合理性的审查。审计重点主要包括:审查可行性报告中各项评价参数、指标中是否有真实的反映。审查投资估算中投资总额的构成是否真实,工程项目造价中的勘察设计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费等前期费用、工程建设成本、设备购置费、建设项目管理费等费用项目是否完整,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审查资金建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项目批复的要求,筹措方式是否合法、可行,贷款利率预计是否合理。

4、对优化和选择方案的审计

将建设项目各个方面进行组合,设计出各种可提供选择的方案,并经过多种方案的比较和评价,优化配置,推荐出最佳方案。

(二)工程招投标的审计

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通常直接关系着国计民生,为实现低成本高质量这一目标,国家陆续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和配套法规,对招标投标项目、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对工程招投标的审计主要是对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投标程序的审计。招投标方式的审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大类。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或大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广泛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并取得竞争性报价。不恰当的招标方式无法保证引入合格的施工单位或在此环节上存在舞弊的可能性。招投标范围的审计主要是防止在招标过程中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招投标程序的审计应重点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是否具有相当资质等级;投标单位是否超过规定的下限;开标是否符合规定;评审专家的选择是否规范;竞标方案是否经独立专家在三个以上方案中进行评议,选择最佳方案等。

二、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以内控管理评价和工程施工管理为审计重点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从工程项目的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等三个层面评价项目的内控管理。在评价时,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设计评分表,进行评价打分,对内部控制整体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内控评定不但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因控制制度未很好执行而导致财产损失、信息失真、效益下降等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还可以为公司管理层掌握公司整体工程项目的内控管理状况,采取整改措施提出依据。对项目进行内控评价审计,将有助于堵塞内部管理漏洞,使项目部规范管理行为,确保预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内部控制审计要抓准关键环节,应以内控管理评价为重点,从与投资控制密切相关的财务收支、经济合同、工程结算三个方面评价各项管理行为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监控,明确各自职责,各项权力都要受到约束和监督,特别是杜绝腐败的发生。在工程建设期的资金审计是工程审计的重中之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不但影响工程造价,还是工程建设期舞弊的多发之地。因此,对工程资金的流向、额度、时间等各环节都应制定标准,实行严控,使投入建设资金符合规定并充分发挥其效用,防止出现舞弊行为。内部控制制度是正确履行权力的保障,也是约束权力职能错用滥用的篱笆。工程施工管理审计主要是对工程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审计。主要审计重点是对项目是否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是否有工程计量支付单;计量支付单是否经监理的审核签证,并经业主进行复核确认;计量支付的进度是否与施工进度匹配;工程进度是否与项目进度计划一致;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经监理单位审查并经业主复核确认等。施工管理审计的各个层面不是独立进行的,而是审计期间交互穿插。对大型工程而言,施工往往有较长的工期,因此,施工管理内部审计持续的时间也最长且施工的不同阶段,审计目标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内部工作人员对施工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应按不同阶段的审计目标,设计不同的审计工作流程,制定不同的审计程序表,对需审计的各个层面制定程序化、制度化的工作流程。工程施工管理审计多为合规性审计,检查项目管理层是否有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程序、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及后评阶段,确定工程造价及评价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为审计重点

工程竣工决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对工程决算的审计,主要审计: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工程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设计变更是否经过有关人员批准签证;依据竣工图纸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正确;审核材料差价计算是否合理,材料用量是否真实,材料价格是否与当时市场价格相符;项目实际造价是否超过工程已批复的概算等。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项目管理单位与上级主管理部门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分为中期责任审计和综合评价审计。中期责任是在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某一时点对项目管理单位所进行的阶段性审计。中期责任审计以项目实施特定期的特点目标为审计重点,一般侧重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审计。综合评价审计是对完成竣工验收且运营一段时间后的项目进行的全面评价。综合评价审计应当以投资效益为中心,以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效果以及运营经济效益为审计重点,一般为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多层次的审计。主要通过对比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等技术方法,对工程项目的各层面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各个方面的目的和指标进行评价,并通过分析各指标的差异,总结经验教训,评价奖惩。但是,在此阶段的指标对比分析,不是数据之间简单的增减,更重要的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例如,工程贷款费用的对比分析就要从利率变动、资金筹集等多方面分析,剔除不可控、不可预测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是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全方面、各阶段的项目重要管理工具。通过对不同阶段、不同目标实施的审计活动,项目管理者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控制,使工程项目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一方面,将可能出现的质量、成本和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尽可能地消除于萌芽状态,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所固有的监督职能在企业反腐倡廉、倡导廉洁自律方面同样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总之,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在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世蓉,兰定筠,胡玉明.业主工程项目管理实用手册[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许军威.关于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的思考[J].中国建筑报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范文第3篇

Abstract: The significance of regulating internal audit procedures is described. The necessary standardization and standardized conditions to achieve and regulate the internal audit program's content are analyzed.

关键词:内部审计程序;意义;必要条件;内容

Key words: internal audit procedures;significance;necessary condition;content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08-01

1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重要意义

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客观要求。审计程序是确定审计方法的前提,只有设计出科学、合理、规范、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程序,才能高效地实施审计,才能将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各阶段、各环节和各步骤的内容。第二,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内部审计资源消耗的有效途径。只有严格而又灵活的内部审计程序,才能将内部审计理论与内部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职业判断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是树立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要求。通过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达到维护内部审计职业信誉、树立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目的。

2实现内部审计程序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必要条件

2.1 潜心研究和借鉴《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2月10日,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了审计署6号令,要求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从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证据的取得、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的撰写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全过程的审计质量控制。

2.2 制定出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也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国石油集团必须制定出适合中国石油行业特点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系统地规范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审计的全过程,实现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以达到审计质量水平的提高和飞跃。

2.3 持续改进,逐步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社会在不断发展,企业在不断变化,规范的内部审计程序应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只有这样,内部审计机构才能够与时俱进,才能够不断改进,才能够不断提升审计水平,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服务与监督并重的职能,才能够促进中国石油企业实现更高的价值。

3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内容

3.1 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和年度审计目标,结合企业内部审计资源,制定出科学的、合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内将要开展审计项目的类型、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覆盖面等,并测算出年度审计任务预计发生的审计费用。经审批后严格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找出计划变化的原因,并及时调整计划。

3.2 审前准备阶段①制定审计方案。②规定审前调查程序。③制定作业计划。④规定审计组进驻前准备事项。

3.3 审计实施阶段①规范审计组进点会议和退出会议工作程序。审计程序中应规定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议和退出会议工作程序,规定递交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提供审计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承诺书》;规定审计组成员的统一服装要求;规定审计组退出会议要简要总结审计组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宣读交换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等程序。②规范审计方法。为了提审计效率,应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目标规定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步骤。如:规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由审计组长和主审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进行谈话的内容和谈话提纲;规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审计程序,以便使每一位内部审计人员对照会计科目的审计程序即可知审计方法;规定审计抽审所属单位数量的比例和抽审资金量的比例等。③规范审计工作日记的撰写要求。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在每天结束之前记录审计日记,并规定审计日记应该记录的内容和记录时间要求。④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除了要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字体、排版外,还应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各要素的具体要求,目标是可以直接粘贴到审计报告中加以应用。⑤规定审计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内部审计机构管理部门为了及时掌握审计组的工作动态和审计人员的身体状况情况,规定审计组定期进行汇报和总结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规定汇报撰写提纲和汇报内容撰写要求等。

3.4 审计报告阶段①规范审计报告的格式及撰写。内部审计机构应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审计报告统一的格式,包括对字体、字号、排版、标点符号等进行规范;规定每种类型的审计报告撰写提纲和撰写要求,规范使用报告语言等。②规范审理程序。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出对审计项目的审理程序,规定审计组离开审计现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审计资料移交给审理人员,由审理人员检查审计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检查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查证事实是否透彻、审计判断是否准确、判断依据是否合理,检查交换意见稿的审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报告语言是否精炼、条理是否清晰、审计意见是否正确和审计意见是否具有操作性等。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随着路桥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日益扩大,政府投资体制进一步成熟,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由各项目单位独立核算的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存在着不同项目单位基建会计核算不统一、项目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一、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在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薄弱。一些单位立项依据不充分,有些只是简单复制一些模式。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项目概预算编制不细,缺乏项目投资效益预测分析报告制度,投资计划性差。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现象十分突出。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政策风险,采取“化整为零”的变通方式,将项目细分为若干小项目,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甚至出现同一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分别代表几家施工企业招标的现象。支付工程款审核不严格。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大额工程款,无发票、无合同或无工程进度报告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协议)约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等问题经常发生。

(二)财务管理混乱。基建单位普遍没有制订相应的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未能对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收入支出管理、结余的收缴、资产交付使用、资产负债管理、竣工决算编报及审批等问题进行规范。

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未能有效地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在待摊投资等科目下随意地增加招投标费、预算编制费等明细。一些项目单位对待摊投资的明细核算不准确。有的单位甚至把基建支出列入到行政事业性支出或经营性支出,掩盖了建设成本的完整性和投资规模的真实性,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基建资金未能专户存储,凭证无审签,记账凭证无附件或附件不全,重要支付凭证和财务印章管理不严格,管理费用超越支出范围或超过开支标准。

列支不合规票据。设计费未使用服务业发票或设计专用发票,而采用建筑业统一发票。工程款结算未按规定取得路桥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而采用施工企业所在地的建筑业统一发票。以普通的收款收据来支付备料款。未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等等。

(三)缺乏监督约束机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政府职能部门对超出概预算运作的项目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控和纠正,监督部门对于项目单位基建内部控制缺失等等问题较少进行行政干预和督导,普遍存在着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现象,导致相关资产、负债等也因此未能在本单位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

项目建设单位普遍没有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和制度,有些只是请中介机构对基本建设预算进行审计,对基本建设的财务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银行借款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和效益的审计监督。在资金拨付中,对于财政预算、工程进度、专款专用、工程预决算审核和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检查监督等方面,缺乏严密的监控制度。

由于各项目单位各自为政,缺乏一个统一的部门对资金进行调度,导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单位闲置资金很多,资金成本很高,而有些单位资金很紧张,却无从筹集的不和谐局面。

二、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和意义

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核算是在各单位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和领导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其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监督、基本建设项目报表编制等工作,统一由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是融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其目的主要有:一是强化财务监督审核力度和管理成效,提高资金的流通性、透明性和使用效率;二是强化工程概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会计监督,变项目管理的各自核算为财务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

实行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核算,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性,有利于资源和资金的优化配置、合理流动,避免资产的不合理利用和重复建设,有利于决策者进行合理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实行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核算,有效保证了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核算中心人员是一支相对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备一定的基建财会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通过他们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适时适量拨付款项,能保证每一笔资金正常流入流出。会计集中核算可以改变之前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改变之前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有利于统一进行核算。

实行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核算,改善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由于单位的基建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审核支付,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数字准确、票据合规、手续齐备、合理有效,真实、准确地向各项目单位以及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表和临时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为各项目单位领导正确决策和资金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

三、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原则

(一)管理和核算相分离原则。基建工程项目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项目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不变、财务自主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基建工程项目仍由各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二)预算控制原则。各项目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应做出工程预算,经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后,作为控制投资规模的重要依据。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按预算控制工程造价。

(三)合同履约原则。按规定应当招投标的基建工程、材料及设备、勘探、设计监理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按中标价或采购价与施工单位、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签订合同。核算中心凭合同办理工程拨款的手续。

(四)进度付款原则。工程用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当工程用款支付至合同价款或达到批准工程预算总额的规定百分比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结算审定后付至一定的结算款项,余下的工程质量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时再行支付。

(五)审批原则。工程款的拨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经过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四、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操作思路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营造基建会计集中核算氛围。

     相关部门要自上而下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编制、工程预(结)算审核、资金的拨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和投资效益分析评价五个环节。单位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为财务人员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核算中心应引进先进的财务软件,以促成信息传递的快速性、连贯性以及提高财务核算的整体效率。基建财务人员应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主动承担起《会计法》赋予的责任。

(二)建立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有关的操作规程。规范项目预算和资金的拨付管理。统一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的拨付依据,强化相关部门的审核与监督。规范项目竣工决算的编报和审批管理,明确项目竣工决算何时编报、由哪一级主管部门审批。规范政府采购的管理,明确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管理,明确工程项目执行招投标管理法相关规定的问题。规范资产交付使用的管理,明确何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哪些投资不作资产交付而进行待核销处理等。

(三)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抓好基建财会队伍的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业务培训。现阶段亟需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基本建设的一般程序和招投标、概(预)算等相关知识,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基本建设项目对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较高,涉及面较广,牵涉的问题较为复杂。专业素质高并不一定适合基建财会工作,还应了解一些建筑学、工程造价学、工程预算学等与建设内容相关的知识。会计人员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有利于有效地解决一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财会问题。除此之外,会计人员还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懂制度办法,提高对政策的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出基建款项,直至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核算中心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违规拨付基建款项的现象。

账目核算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必须符合会计核算规范要求。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账,对每个工程项目分明细设账核算。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职责。设置专职会计、出纳,会计和出纳应当互相监督,定期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金的安全。应及时清对与各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定期与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款对账,保证所有往来款项勾稽关系清楚。

建立和健全台帐登记、信息反馈等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工程拨款进度与工程实际用款需要、工程拨款总额和预算总投资是否相符合,避免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发生。

(五)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机制

核算中心把好工程监管和用款支出审核关,认真审查核实工程用款申请报告和用款审批情况表等付款资料,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领导和财政部门领导反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定期向建设单位和财政局报送基建工程项目会计报表。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分析,及时反馈各个项目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资金运作情况,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