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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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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字:经济欠发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引言

2011年1月,中原经济区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被国家确定为“三化”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将提升中原经济区域副中心的地位,重点建设新区。城市新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先行、前提和关键,单靠政府财政和银行贷款等传统投融资模式难以实现。寻找切实可行的、创新的投融资模式,成为新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 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投融资问题

由于身处中原腹地,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不高,资本市场也不发达,财政管理制度还不成熟,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一直以来,存在着诸多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城市基础设施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资。

2.地方财政投入严重不足。2012年地方财政总收入379.0亿元,而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43.7亿元。单单依靠财政收入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远远不够。

3.过分倚重土地出让收入。近些年,在国家严格保护耕地的土地管理制度下,这种方式存在着限制越来越严,成本越来越高的趋势。

4.过度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目前仍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短期看,徒增了政府的风险,长期看,影响政府的执政信誉。

5.基础设施建设从建设到运营,效益和效率低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目前仍以政府的投资预算管理为主,管理主体和方式缺乏和市场接轨,效益和效率低下。

如何拓宽投融资渠道,寻求融资量大、高效精细、风险更小的新型融资方式,成为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理论-----项目区分理论

项目区分理论来源于上海市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在2001年的《上海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融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该报告首次提出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有无经济收益、经济收益属性和现金流特点,将其分为经营性、公益经营性和与公益性项目,再分别确定投资主体、资金渠道、运作方式及权益归属等,这就是项目区分理论。这一理论为进一步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也指明了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的方向,具体见表1。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类项目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会随着价格政策或收费体系等情况的变化而互相转化。

表1 项目区分理论下的城市基础设施分类

四 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案的构建

1.指导原则

(1)效能化原则:高效筹措到位建设资金,降低管理费用。

(2)市场化原则:定位好政府角色,将市场机制引入到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各环节,提高设施的投资效率和效益。

(3)多元化原则:探索投资主体、投融资渠道、设施运营的多元化。

(4)风险控制原则:强化基础设施投融资的风险意识和控制能力,加强资金监管

2.总体思路

遵循项目区分理论,紧密结合洛阳新区的实际,建立以市场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为主,政府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为辅,大力引进民营资本,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3.方案构建

按照项目区分理论,将洛阳新区基础设施分为公益性、公益经营性、经营性等三类,各类投施包含的具体投融资做法如下:

(1)公益性基础设施:城市管网、道路、地铁、绿化、公园、铁路、防洪、抗震等保证城市运行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这类项目以政府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运行为主。由于此类项目在建成使用期间,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即使有收益,不确定性大,收益周期会很长。项目应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可实行“代建制”等项目管理模式,即通过招投标等途径,政府择优选择有实力、有技术、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基础设施的具体实施,通过项目管理单位协调参建各方,控制设施的成本、质量和工期,建成后交付给使用单位。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主要有政府财政投入、政府主导资产置换,银行贷款等。

(2)公益经营性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广播电台、文化娱乐等设施。这类设施采用政府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与市场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相结合的综合模式。对于学校、医院等项目,由于日常管理使用和项目收费费率的限制,这类项目在使用和经营中,不能直接取得经济收益、收益低或较长时期内难以取得回报,合作企业不能直接或全部依靠项目获得收益,收回建设成本并获得效益,因此,这类设施的投融资不能完全推向市场,政府必须承担一定的投资责任。公益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可通过BT(建设-移交)、BLT(建设-租赁-移交)等项目投融资方式进行。

(3)经营性基础设施:自来水厂、电厂、热力、污水处理厂等设施。这类设施主要采用市场主导的直接投融资模式。诸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等设施的投融资,可大胆采用比较成熟的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投融资方式,由企业具体来运作实施。对于待建项目,可采用BOT方式,把设施从建设到运营的一揽子任务交由企业来完成;对于己建项目,根据项目自身的经营情况,选出那些经营收入稳定、运营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等的基础设施,通过TOT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一次筹集足够资金用于拟建的基础设施。

五 方案实施中政府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1.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鼓励优惠政策,动用土地、财税等调节手段,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积极性,统筹有序地为基础设施投融资方案实施做好保障和服务。

2.正确定位政府角色,处理好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与政府的关系。由市场主导型的基础设施直接投融资模式,其投融资的主体是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政府负责引导和监督,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格局。

3.由政府主导,建立银行、投资担保等金融机构与相关企业的长效沟通和合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4、积极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拓展支撑网络,树立起投资环境优、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的完备服务体系,增强引资吸引力。

5、规范制度,加强监管,保障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的质量、服务和价格。

参考文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方案;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设计的最初阶段,也是建筑工程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影响住宅建筑设计方案优劣的指标很多,而且错综复杂。如城市规划的要求,基地及其环境的要求,本身的诸多功能要求,造价的控制,技术问题及可行性,建筑的艺术造型等。另外,一个完整的建筑设计方案还需要综合考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个专业的在建筑功能和布局上的技术要求。方案设计得不理想,会为以后所有的工作,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乃至具体的施工建造产生很多严重影响。因此,提高建筑设计方案的质量,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保证项目获得良好的整体利益。

1、建筑设计理念

建筑设计广义讲上是指设计一个建筑物或建筑群体所要做的全部工作。它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声、光、热、结构工程以及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智能化工程、工程造价,景观园林等方面的知识,必须由各种专业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狭义上讲,建筑设计指“建筑学”所包含的工作。它主要通过合理布置建筑物内部各种功能空间和使用空间,协调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结合各种外部条件的要求,处理好内部空间和外部造型的艺术效果,综合协调解决建筑与结构、设备等相关专业的问题,使建筑物达到适用、经济与美观的协调统一。我们通常所指的建筑设计实质上是狭义上的建筑设计。

2、建筑设计方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措施

2.1住宅建筑设计方案构成与要素分析

建筑设计类型涵盖广阔,商住楼、工厂及大型公共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同的类型其设计阶段出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下面即以住宅楼为例,探讨设计阶段易出现的问题与处理措施。在住宅设计的众多环节与关联因素中,各功能空间是设计的基本元素,如满足起居、就餐、就寝、如厕等功能需求。

2.1.1、起居室设计

起居室既是全家团聚的地方又是与外界交往的场所,它兼顾内外两方面的职能。起居厅在住宅套内的布局应处于住宅套的前部,靠近门厅、餐厅布置;应占据较好的朝向,一般以南向为多,并应直接采光通风。起居室空间方面要有安定(稳定)性,平面设计应尽量减少交通穿越干扰;不希望起居空间与其他空间穿套,避免各种行为相互干扰,如因频繁走动打搅其他家庭成员看电视等。起居室的面积在不同平面布局的套型中变化幅度较大。独立设置起居室时,其使用面积在15平米左右;当餐厅与起居室放在一起布置时,它们的使用面积一般在20-25平米或占用25%-30%的套内使用面积。

(图1)起居室位于门厅与其他功能房之间 (图2)起居室位于整个套型空间的一侧,空间稳定。空间使用不够稳定。

2.1.2、卧室设计

卧室在套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卧室的功能除了用于睡眠之外,还包括储藏、休憩、更衣等,此外从私密性角度来讲,卧室的要求较高。所以,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需求,并想办法使卧室免受外界和其他房间的干扰。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卧室空间尺度比例要恰当,一般开间与进深之比不宜大于1:2。

2.1.3、厨房设计

厨房空间与其他空间应有视觉上的联系。视线覆盖区域及视野的开阔程度等都对厨房空间的感觉及与家人交流有很大影响,如与餐室、客厅形成放式空间,能使空间有扩大的感觉,并偏于照看在餐厅、起居活动的儿童及客人。厨房应有直接的采光、通风窗口,才能保证基本的操作需要和自然通风换气。厨房设计应充分考虑厨房通风排烟,利用主导风向组织穿堂风。厨房通风排烟与居室通风分开,避免厨房油烟、气味对居室的子扰。

2.1.4、卫生间设计

卫生间主要设备布置便器的布置,座便器的前端到前方门、墙或洗脸盆的距离应保证在500-600mm左右,以便站起、坐下、转身等动作能比较自如,左右两肘撑开的宽度为760mm,因此座便器的最小净面积尺寸应为800mmxl200mm。盆浴和淋浴的布置,由于盆浴与淋浴时都会有大量的水溅出弄湿周边空间,因此在布置浴盆和淋浴器这两件设备时最好与手盆及座便器分开,形成干湿分区、也可用淋浴隔屏或浴帘等将水挡住。设置淋浴间时,应考虑人体在里面活动转身空间的大小和门的开启方式。内部空间较大时,淋浴房的门可朝内开,内部空间较小时,须向外开门,以防人在内侧发生事故倒下时挡住门,使外面的人无法救助。

2.2、建筑垂直交通工具设计分析

住宅的垂直交通工具包括楼梯和电梯,楼梯及电梯的设置必须满足消防法规及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又要使其所处位置及所占面积适宜。根据住宅层数的不同,可灵活安排布置楼梯与电梯,使其既满足法规要求又能协调单元总面宽与各套均好性。

2.2.1、楼梯

楼梯间分为普通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11层及11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可以不设封闭楼梯间,12-18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19层及19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通廊式住宅的消防要求要严于单元式住宅,11层及11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当超过11层时,就必须设防烟楼梯间。

2.2.2、电梯

电梯是住宅特别是高层住宅中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国《住宅建筑规范》中明确规定:“七层以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为了方便使用及管理,电梯的布置应集中。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住宅建筑消防电梯前室面积不应小于4.5平米,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面积不应小于6平米。楼梯与电梯间的对位关系影响着入户门的位置及交通核心筒的形式,也直接关系到用户分摊的交通面积的大小,因此显得十分重要。

2.3、室内环境

2.3.1、朝向与采光

南方地区需要通风、遮阳、隔热,以防止室内过热,北方地区则更注意采暖、防寒和保温。这种要求的不同在住宅建筑套型朝向的选择上也有所反映。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一套住宅中不可能所有房间均有充足的光照和良好的视野,甚至设计时还要牺牲某些空间的自然通风、采光来满足主要房间的要求。一般根据居住者对房间的使用时间、使用频率来安排房间的朝向、方位。主要居室如起居空间、主卧室应布置在最好的朝向,尽量避免安排在西向,次卧室、书房、餐厅等根据条件可依次降低要求,厨房、卫生间、工人房等多数布置在北侧或较差的朝向,门厅、储藏室等可布置在房间中部,接收间接的采光。

2.3.2、通风

建筑的自然通风能够为人们的呼吸提供新鲜空气,并带走室内的热量和水分,降低室内气温和相对湿度,同时空气流动促进人体表面的汗液蒸发,提高人们居住生活的舒适度。选择了合理的建筑布局和朝向,并不等于就能够组织起房间的穿堂风,还需要建筑师对房间进出风口的门窗以及通风构造进行合理地设置。在一个空间中,门窗布置尽量使气流在室内经过的路线延长,扩大影响区域,并注意使气流能够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活动区域,以形成有效的自然通风。

2.4、建筑结构与设备

2.4.1、结构设计

进行建筑构思和设计中,必须把握结构选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做出比较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建筑方案。每种结构形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不足,有其各自的适用范围,所以要结合建筑设计的具体情况进行结构选型。当几种结构形式都有可能满足条件时,经济条件就是决定因素,尽量采用能降低工程造价的结构形式。结构方案设计应以满足建筑功能要求为前提,保证室内空间的美观。如若是框架结构体系,在布置柱子与梁时应注意其位置与设置的合理性,应尽量避免卧室、起居室露梁柱。在建筑设计中,空间组合和建筑造型的主要环节是选择最佳结构方案,选择时应适应建筑功能的要求充分发挥结构优势并合理造价。

2.4.2、设备管井

设备管井通常包括水暖井、电井、风井等。管井的布置考虑对楼梯间和套内空间的影响,还要考虑检修和操作空间的大小、安全及便利程度等问题。管道井的设计应与各设备工种协调配合,既要精准化配给管井、设备所需的面积,也要在面积允许的情况下为以后扩充设备留有余地。管井内部空间不宜深而狭窄。管井门的设置宜整齐、美观,开启位置须注意检修时不影响住户的日常出入。

3、结束语

建筑的规划设计是一项多学科、全面、综合性的系统工作,建筑设计者必须要有较高的专业性知识,全面考虑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并提前在设计方案中设想好解决对策。事实上,只要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巧妙地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构图法则,努力创新,完全可以用较少的投资设计和建造出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建筑物来。

参考文献:

[1]杨茂盛,闫晓燕.基于物元理论的西安市住宅建筑节能效果评价[J].科技管理研究,2012,(20).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PPP模式 公共基础设施 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明显增多。大量的投资需求,政府财政投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今年两会期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要求,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如何加快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中心城市、功能区建设及城市协同一体化发展框架的资金供应需求,成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课题。

一、PPP模式的内涵及作用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实行PPP模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PPP,是Public-Private-Partmership的缩写,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实现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仅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而且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克服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的弊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PPP模式以项目为主体进行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在PPP模式之下,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广泛采取与私人参与者合作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由民间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实行PPP模式,与过去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不同,PPP模式的合作始于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双方共同对项目的整个周期负责。

二、PPP模式的分类及要求

(一)经营性项目

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因此,要依法放开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二)准经营性项目

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财政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为此,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相互协同的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三)非经营性项目

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这就要求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PPP模式的应用重点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从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已开展的PPP模式来看,对PPP模式的选择与应用,主要是在充分考虑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合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及模式。

各地在PPP模式的选择上,应结合本地发展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考虑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高铁广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对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更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四、建立健全PPP模式工作机制

(一)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地方政府应出台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实行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股权债权投资、建立PPP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项目。对于农业大市、人口众多的城市,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可以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还可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有计划、分期选择关系民生的项目

根据本地实际和项目特点,先从关系民生的供水、污水处理、生态环境等项目作起,主要从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同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规划、投资、价格、土地、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稳妥推进。与此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资金、投资基金的支持。

(三)建立联审机制

在明确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PPP项目的联审机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审查结果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相应的部门、单位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四)发挥专业职能作用

要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中介机构在PPP项目的资产评估、成本核算、经济补偿、决策论证、合同管理、项目融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引导,从而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以期达到项目实施效果。同时,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PPP项目的融资、保险等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项目的发展。并且,要加强PPP相关业务培训,培养专业队伍和复合型人才,以适应PPP项目建设的需要。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郑州市 政府 社会资本 合作模式

一、我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渐渐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需要,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郑州市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优秀做法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融资理念,在投融资体系改革上做了大量切实可行的工作,通过适度举债、市场运作、增值偿还的模式,极大提升政府投融资水平,有力支撑了郑州都市区建设、产业发展和民生工程。但就目前情况看,我市融资模式以银行信贷为基础,逐步向以企业债、中期票据、私募债、股权融资、基金为导向的多元化融资格局转变。

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主要方式是BT(建设―移交)模式,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看,BT模式成为了仅次于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第二大模式,远大于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其实质是长期以来社会资本的短期、有限参与导致的结果。采用BT方式虽然可以缓解即期财政建设资金压力,但对于未来财政运行会带来更大的压力和风险。因此在2012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目前,我市已暂停BT项目的签订。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一系统配套政策文件。整体上看,这些政策主要有4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只有财力安排和省级政府代为举债两种途径;二是地方政府举债规模在只减不增、总额控制的前提下,还要受各类债务指标的限制;三是按照谁的债谁负担,谁的事谁承担的原则,政府与企业间划清了明确界限;四是PPP模式的推广将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趋势和必然选择。

在此历史背景之下,2015年4月8日郑州市首批的32个PPP模式项目,总投资1126.1亿元。涉及轨道交通项目、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公共交通项目、环境治理和水利项目、片区开发和园区建设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二、我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

虽然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在PPP投融资模式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探索和尝试,但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方面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如在特许经营领域,国内、河南省、郑州市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为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进行规范,使得PPP项目在实际运转过程中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时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

(二)非经营性项目实施PPP模式研究不够

从目前收集、筛选PPP项目的情况看,除部分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外,大部分是没有收益的路、桥、隧道项目,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需要积极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大型基金公司对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基础设施租赁方式对非经营性项目(路、桥、隧道类项目)以PPP模式建设探索出有效方法。

(三)缺乏工作经验和专业人才

目前,PPP模式在国内刚刚兴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的经验还比较少,在投资、金融、法律、谈判、合同拟制等领域从是专业咨询的机构和人员还比较少,使得PPP模式在合同拟制、实际推进、建设运营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提高了运用PPP模式建设项目的运营风险。

三、我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议

(一)明确职责建立协调管理体制

财政部门应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财政部门管理职能,做好资金合理使用,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各地相应成立由市政府班子成员为主导的PPP项目领导小组,抓紧落实首批ppp推介项目,在各地市设立PPP市(县)级管理中心,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工作,以合理的组织构架保障项目的具体推行。

(二)科学设置实施方案

ppp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及财政单位应积极深入理解实施方案设计的全过程,从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可行性评估、收益定价机制、财政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确保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如有需要,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法律咨询机构、财务咨询机构为项目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

(三)项目评估试点工作论证落实到位

相关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采用PPP模式的试点项目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估论证,要切实做到采用PPP模式后,能不断提升运行财务效率从而降低财务成本。为平衡好项目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激励相容的实现,要重点关注以下七大要素:定价调价机制、责任风险分担、产出质量与效益、绩效目标实现、运营维护成本、融资方案和中长期财政补贴。

(四)注重PPP项目绩效评价

制定严格的评价机制加强对PPP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的监督,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运营管理、资金使用、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统计评价。在评价结束以后,应依据评价情况,同时根据市场风险进行相应调整,以达到激励社会资本的同时,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目的。

(五)规范政府资金管理

加强平台搭建工作,为PPP项目试点提供融资保证。同时应引导地方国债、专业基金、金融机构贷款等积极投向PPP试点项目,以达到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和降低政府或有债务的双赢。

参考文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经营城市,就是以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对城市空间构成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各类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延伸资源等进行市场化运作,最终建立完善的城市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城市经营者必须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将城市整体进行市场经营和包装运作,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搞活增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逐步建立多元化投资、多样化融资、市场化运作的城市建设新机制,以此带动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投入,实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确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围绕经营城市战略加快创新投融资体制,对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经营城市理念要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反映市场运作规律和市场机制。一般的观点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和大规模城市建设所需巨额资金相比,财政收入和政府投资往往捉襟见肘。因此,必须树立市场观念,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手段运作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转变以往由政府各部门管理政府各类资产的程序,实行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径。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转变政府统筹建设的固有模式,实行社会共建,充分吸收社会资本的力量,形成城市建设合力。

2.经营城市理念要求构建城市建设融资平台。要解决传统城市建设融资中存在的机构职能重叠、资源分散交错、多头利益难以协调的结构性难题,就必须打造多重类型的融资平台。如无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就逐步形成了城市投资发展公司、建设发展集团、交通产业集团、市政产业集团等多个投融资平台。这些融资平台的建立,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变了政府财政出资的单一模式。

3.经营城市理念要求解决融资中的法律问题。城市建设管理,经常和土地、房产、动迁相联系,有时会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如土地招拍挂如果不能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权证,就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等融资。因此,需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破解土地融资等融资难题,灵活采用“熟地出让”、“生地出让”和自主开发等模式,有效规避融资法律风险。

二、传统融资模式和政策性融资模式的特点概述

传统的城市建设融资模式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自由资金;二是政府一方面扮演了融资与被融资的角色,另一方面又成为了投资主体;三是中央和省、市级层面的政府紧紧把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和审批权限;四是项目规划、融资和资金使用、项目投用后的运营管理主导权也高度集中于各级政府。此模式虽然具有统一性强、集中度高等优点,由于政府可支配的收入和资金有限,而对市政道桥、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不足,导致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落后,使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随着20世纪末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大中型城市纷纷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政府财政部门将资产注入并委托其进行融资,这一般也被称为政策性融资模式。为了方便运作,政府财政部门一般会现将资金、存量和增量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委托其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管理,随后通过融资中介和金融机构接触,以抵押变现、贷款、转让等方式扩大融资。在融资决策中,政府决定具体投资项目,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由政府比选决定。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融资公司负责融资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投融资公司进行监管和管理。在项目获得回报后,收益返还上缴至政府。该模式灵活引入了市场理念和投资收益机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是融资风险和收益不统一。此类融资平台多采取国有独资公的结构,政府仍实际掌握融资和市场管理的主导权,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权一般又被多个政府部门掌握,因此,并没有实现融资主体在风险与收益上的统一。二是融资渠道过于集中。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出资、银行贷款以及基金国债等途经,通过市场扩大融资的比例依然很少。三是建设管理职能缺乏。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只负责筹集资金和支付资金,扮演了政府的出纳角色,在建设前期没有项目决策权,在项目建设中也缺乏对全方位参与和管理能力。经营性项目收益和公益性项目支出均由政府进行使用和调配。

三、关于城市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方向

随着国内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投融资模式也逐渐无法适应资金需求,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模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能力和灵活程度也逐步提上了议事日程。创新投融资模式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第一,一些地方政府财力不足、财权有限而事权繁重,地方融资平台出现了过度负债、资不抵债的情况。第二,地方政府长期隐性负债和政府下设的融资平台过度负债的问题,可以通过疏导和调整的方式得到彻底解决。第三,可适度采用资产证券化、PPP等新型融资工具,并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债。通过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与资本运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创新,就能实现在适度债务的情况下,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合理运行。目前城市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一般有以下几个渠道和方向。一是建立完善的融资偿债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偿债机制,设立地方政府偿债基金,压降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通过财政专项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国资收入统计、已有经营权转让等途经筹措偿债专项资金,在平台债务偿付与地方财政间设立了一道债务风险防火墙。二是引进民间投资。通过BT、BOT及PPP模式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进行项目合作,通过相关融资中介和金融机构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股权交易。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建、管全过程,可有效缓解政府及其融资平台的融资压力,实现良性示范效应和项目的滚动开发。三是重组各类经营资源。地方融资平台应实施项目差异化战略,根据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差异化运作模式,优化各类资源组合,逐步打造自己的品牌、业务优势。四是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地方融资平台目前的筹资渠道较少,多数情况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资金渠道单一、资金结构失调、抵御风险能力薄弱,对金融市场各类工具熟悉程度较低。应进一步增强对资本市场常见的IPO、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杠杆的运用能力,并适度尝试和运用信托、票券等创新型融资工具。

四、项目投融资创新的具体模式分析

1.BT模式。目前,BT模式是运用比较广泛的政府投融资创新模式。BT是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项目发起人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投资承包人,由投资承包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起人回购,并由发起人向投资承包人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由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建设的北中路大型互通立交、惠山隧道、杨胡路、刘闾路即采用了此种建设模式。在北中路大型互通立交的BT融资过程中,承包人上海建工集团组建了项目公司,并利用其自有资金筹集资金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合同约定移交,由回购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比例支付相应的回购款。在双方的合同约定中,对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建设期、回购期与回购宽限期、回购比例等、投资回报款等均予以了详细解释。与传统的建设融资方式相比,BT模式可以有效缓解建设期间的资金压力,可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提高投资建设效率,可以减少发起人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量,可以减少投资风险。而且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然而,BT模式也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项目监管难度大、回购费用高等问题。

2.BOT模式。BOT由BT模式演变而来,准确的解释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模式,该模式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合为一体。地方政府在和民营资本达成协议后,向签订协议的民营资本颁布特许,允许其在特定期限内筹集资金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并负责管理养护和经营该设施,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获得合理回报。如杭州湾大桥在建设过程中,即采用了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运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的BOT模式。宁波市和嘉兴市共同出资组建了大桥项目公司,相关民营企业各自出资成为股东。在大桥建设期间,各股东按既有比例逐年增资,大桥运营期间,将通行费收入按比例分成获得现金收益。使用BOT模式,可有效利用私人企业投资,减少政府公共借款和直接投资,缓和政府的财政负担,可以避免或减少政府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可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益,缩短项目建造期。

3.市政债券。市政债券主要是指以筹集资金进行市政类项目和公益项目建设为目的,由地方政府和政府授权者主导发行的有价证券。受《预算法》等我国法律的约束,目前地方政府在法律上还不被允许发行债券。然而,随着城镇化浪潮的不断前行,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市政类项目的不断增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而传统的投融资体制又无法解决这一难题。2014年,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对发行地方债进行试点。可以预期,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发行市政债券将有可能成为一种融资新渠道。目前,国外发行市政债券已成为政府筹措资金并有效配置资源的常用方法。如美国地方政府就通过政府、政府机授权机构和直接使用债券机构这三大主题发行市政债券,积极介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发行市政债券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动力,而且由于发行监管严格、披露信息全面,可以很好地提高地方财政的公开透明程度,有效约束预算,同时还能为市民和金融投资机构的资金保值增值提供更多选择,完善市场交易品类。

4.PPP模式。PPP模式英文为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部门与私人资本进行合作的模式,在公路、铁路、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PPP模式中,政府为达到加快项目建设及有效运营管理的目的,赋予私营资本长期有效的特许经营权和运营收益权。该模式一般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由政府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联合体签订特许合同,并由该联合体负责融资、建设及运营。政府通常与计划出资的金融机构达成书面协议,在不对项目作担保的前提下,方便联合体较为顺利进行融资、获得贷款。PPP模式是在国内项目融资的普及程度正不断提高,这得益于其突出的优点。PPP模式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的利润率,让私营资本充分参与到项目全过程,督促私营资本提高效能并平衡风险。同时,该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政府基础设施服务质量。2009年建成运营的北京地铁4号线采用了特许经营类PPP模式并收到了预期成效。在此模式中,北京市政府负责地铁4号线A段的投资建设。特许公司负责4号线B段的投资和建设。地铁4号线整体投用验收后,市政府将A段使用权交给特许公司,由特许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含A、B两段)维护和站内招商经营。市政府牵头制定票价并对运营进行监督。该模式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且投资、运营、建设的主体明确、权责利清晰,通过适度竞争提升了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能力。

5.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与上述融资创新模式不同之处在于,它并不属于新增资产的融资路径,而更多地是通过整合、盘活已有的存量资产筹措资金。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一般仅限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依托,通过发行证券来实现证券化融资。该模式有其独特的优势,是近几年来资本市场比较重要的融资创新。诸如收费高速公路、水运设施、市政公用类厂房等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享有收费与财政补贴等现金收入且现金流十分稳定,对此类资产,可通过资产证券化的途经,变现和盘活流动性较弱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并为新项目建设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6.收益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一般适用于市政道桥、发电厂、学校宿舍、医院等项目,这些项目通过经营融资,获取一定收入,以此向债权人进行抵押。相比较传统融资对政府财政评级的高度重视,该模式有效回避了评价等级的影响,以项目投资的收益率和远期现金流进行定价和议价。同时,收益债券的融资不能用来进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用途,只能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从而对项目的运行产生了有效监管,杜绝了出售套现的投机情况。但收益债券的每个项目均需要单独发行,从项目论证、审批到发行等一系列工作均需逐项完成,因此发行成本普遍较高。在国外一些地方高速公路的融资建设中,该模式的运用较为普遍。

五、防范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可能出现的风险

不可否认,在坚持政策性融资模式为主的情况下,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选用合适的融资模式,可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地方融资平台的有效运作,不仅使银行贷款产生了杠杆效应,同时有效利用了市场化机制,吸纳了大量闲余的社会资金,对解决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成效显著。然而,过度融资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已颇具规模,风险和隐患不断积累,对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也产生了一顶影响。2010年6月,国务院正式出台《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督促地方政府尽快排查清理地方融资债务,有效压缩清理不规范的融资平台。2014年,国家财政部又颁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要求各地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加强对地方债务的审计和风险评估防控。防范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合理评估并做实地方融资公司。为切实减轻政府负担,主动把成本收益相当的项目交办私营企业实施。对于收益无法还本付息,需要地方政府支持或代为付息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应统筹考虑平台的财务能力和政府债务承担能力,将政府信用支持形成的公司债务归入政府债券的范畴;而对于超出政府债务风控能力的,要限制债务性融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负债。最后,对现有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平台进行全面重组和针对性的收缩,把存留公司平台的资金做实。通过加强对平台高管、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完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融资平台信息公示制度,将平台的负债情况、项目效益、融资来源以及资金流向等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广泛监督评议。

2.科学确定融资计划,动态监管融资风险。地方财政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实际偿还能力,结合基础设施融资平台具体情况,详细比选各种融资方式和成本收益,科学确定平台的融资额度,确定融资期限、形式、规模、成本、还贷资金来源,确保融资计划的可行性。长期监控项目进展,定期计算资产负债率、现金流情况和还本付息金额,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有效防范、及时预警并化解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等各类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