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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面增长,是当代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所面临的一次崭新的革命。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产业、通信产业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世界经济增长在表现出日趋全球化的同时,又表现出知识化、技术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等重要趋势。究其原因,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化、社会化、全球化和政府功能化乃是当代知识经济崛起的重要条件,也是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因素。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扩张模式越来越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也正在得到强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的组织、规划、政策引导功能已迅速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客观存在,表明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创造和市场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需求迅速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正在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强化必须成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乃是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作用的核心。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不仅有弥补“市场失灵”的特别功能,而且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功能缺陷的校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从长远分析,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提高是改善和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它发展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本文具体研究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特点,并对发达国家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具体做法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基本含义和特点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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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的转变,对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行政性资本营运提出了新的挑战。文章在剖析我国当前政府行政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行政资产管理创新的策略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有资产总量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据统计,目前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达到4万亿元,已占到我国国有资产总量(不舍自然资源性国有资产)的35%。我国行政资产管理存在着产权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乏力等问题,这使得行政性国有资产经营效率十分低下。收益流失严重。如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形成高效的、充满活力的政府行政性资产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运营策略已是迫在眉睫。
一、政府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流失问题发生在资产管理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在资产购置环节,由于资产购置过程缺乏规范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些部门单位决策失误、经验不足甚至个别人谋取私利等原因,造成单位无效资产增加,资产隐性流失现象普遍,一些单位常常购买质次价高的产品或者工程。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资产使用环节,一些单位管理不善,损坏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在资产处置环节,资产流失的渠道更为复杂。
2、资产配置不公平。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有约束力的国有责产配置和定额标准,以及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我国政府行政性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合理,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不公平。如房产、公务车等国有资产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配置不公平的现象在各地区、各部门较普遍,也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3、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使用效率不高是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个严重问题,由于资产配置不公平,重复购置严重,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结果导致许多单位目前普遍存在着大量闲置资产,大天降低了固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中尤其是以固定资产方面的使用率不高更为突出。
4、非转经现象突出。从目前掌握情况看,“非转经”(即行政事业单值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是资产管理中最为严重的一个问题。一是在我国现行的政府行政性资产“非特经”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执行不力,结果导致政府行政性资产流失严重。二是“非转经”过程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本身的流失。三是“非转经”产生的资产收益流失。政府行政性资产是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国家行政事业任务的国有资产。因此,“非转经”产生的资产收益也应该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投资得到的收益,对外出租得到的租金等收益,都成为单位自己的集体所有。
5、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脱离。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基本上是采用分散管理、分散住用、各自为政形式,管资金和管资产相脱节。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脱离,没有制定统一的规范要求,造成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分离,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
二、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创新的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行政性资产具有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使用目的公共服务性、资产使用的无偿性和消耗性、财政配置性等特征,其日常维持运转和价值补偿要依靠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来实现。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是预算资金累积的结果,未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增量国有资产也将是预算资金继续补偿的结果。因此,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2、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补贴,资金是国家的,而使用是无偿的,往往单位从政府争取到资金形成资产后就变成了“单位的资产”,单位就可以自行支配、处置或用于谋利。这就必然导致单位不断跑财政、找财政、“跑部钱进”。以各种名又要资金。因此,必须按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量。通过市场配置机制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制定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和办法,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结合单位的存量资产情况审查单位所需的新增资产,增加资产配置合理性审查这一关键环节,并建立政府行政性资产的共建共享机制,保证国有资产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采取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构建出一个科学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着重实物管理并结合价值管理,运用统计报告制度,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则着重价值形态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并结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物管理,通过支出管理,确定考核指标,加强对单位资产运用情况的考核,着重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总价值量上是否安全完整。
三、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创新的具体途径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研究改革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结合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来构建新的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模式:即建立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财政管理国有资产、单位占有和使用的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新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选择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目标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的管理模式。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的“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
——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导致集体的非理——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经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颁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externality),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在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对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贫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济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
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中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
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学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寻租是个人或团体为了争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施加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不增加任何社会财富和福利),如企业通过合法特别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争取优惠特惠,通过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垄断性地使用某种市场紧缺物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可见寻租因政府干预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因此被称为“租之母腹”),又必然因这种干预的过度且缺乏规范和监督而成为现实。其主要危害在于“不仅使生产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率的动力消失,而且还极易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地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大经济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政府干预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论文摘要】如何建立对公共产品管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是一个必须认真讨论的重要问题。本文针对公共产品管理活动中的高成本与低绩效情况,建立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绩效评价标准,并把具体的成本分解为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以启示人们正确评价管理绩效。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还没有完全走出传统管理模式的公共产品成了政府绩效管理最为敏感的领域。时下的农村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都存在着政府管理成本过高以及绩效相对较低现象,而现行的政府行为软约束制度是造成公共产品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论文关键词】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绩效评价
一、引言
传统的政府管理制度是公共产品高成本运作的根本原因[1],这在我国农村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中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起抵制作用,在供给和生产基础设施过程中很可能产生许多更大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交易成本反映(这些交易成本随着许多有不同偏好、资源及利害关系的个人进入与开发和维护基础设施相关的多种决策而产生)。一般地讲,现实的政府在供给和生产共用基础设施的属性时,极易造成基础设施由于多种原因而不能得到维护以及生成生产过程中的高成本现象。这里,我们将分析替代性制度安排,设计这些制度旨在降低一种或更多的交易成本,并消除物品属性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然而,为了评价这些制度安排的绩效,还有必要详细说明一组评价标准。首先我们解释用以评价公共制度的绩效标准:效率、公平(包括财政平衡及再分配)、责任及适应性。这些准则明显地影响政府在基础设施等方面投资的可持续性,从而影响眼前或长远的公共福利和公平。从目前现实来看,在政府的有形公共产品领域里,维护基础设施的成本主要依据是它所运用的制度安排。例如,如果一种制度安排没有提供激励机制监督承包商的绩效,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和机会主义的承包商就可能以生产不合格的基础设施来逃避自己的义务[2]。最终的结果是,政府所管理的基础设施的退化速度将比设计者预想的要快。如果交易成本在确定与替代制度安排相关的激励机制类型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就有必要在分析制度安排时对这些成本作详细研究。
因此,研究一组间接绩效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标准共同形成了与具有公益物品特征的基础设施供给与生产相关的转换(生产)和交易成本。对于公众来说要在头脑中保持这样一种认识,即制度安排类型的改变通常会降低某些交易成本而增加其他成本,从而可能在政府绩效方面失去评价标准。
二、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总体绩效评价标准
就提供和生产基础设施的制度安排而言,一些设施仅仅是不适宜于它们被建造的环境,不应该得到维护。例如,如果产生重大的环境危害或者出现对生态平衡以及空气质量等可持续发展有影响的外部效应,这一设施所带来的收益可能低于其建造成本和环境成本,而且即使在计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成本之前,这一项目就是不可持续的。相反,考虑能够导致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的各种目标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地讲,其绩效标准应当落实在多维渠道,这里,我们重点分析五个方面:经济效率、通过财政平衡实现公平、再分配公平、责任和适应性。
1.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经济效率绩效
用经济效率所表述或体现的绩效是由与资源配置及再配置相关的净收益流量的变化决定的,也是传统政府绩效评价的主要标准(有时候计划是唯一的)。只有在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其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时,这个项目才具有可持续性。事实上,一项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超过以上这些活动的收益时,让它老化或者消失是一种更好的选择。效率概念在收益与成本估计或投资回报率估计的研究中起中心作用,它常常被用来确定政府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及可欲性。政府在竞争市场中进行干预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公益物品的存在;一个私人市场通常不能有效地分配具有公益物品属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减性)的物品,同样,公共管理所产生的有些制度像逃避责任这样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导致无效率的资源配置。因此,当考虑替代制度安排时,对影响参与者的规则的修改将如何改变他们的行为及资源配置进行考察,具有关键的意义。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在制度已经确立的情况下,也去以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为“原则”,做出危害公众现实或长远利益的不规范选择,从而违背了“社会利益就是社会成员的利益总和”[3]。
另外,我国现实表明,公共基础设施开发的替代融资手段对资源配置可能有不同影响。各种征税及收费手段对行为产生非中性的影响。而且由于采纳的特定税或费能够影响接下来的资源配置,它可能会被过去或现在看起来对社会的总福利改善变为未来社会总福利的恶化,并影响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如果公共产品价格已经精确反映了自己的社会消费成本,价格方面的诱导性税收变动反过来改变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决策,也导致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2.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社会公平绩效
在和谐社会理念下,公平对待是更加重要的标准。判断公平或公正最主要方法是:以个人所作的贡献和他所得到的收益之间的相等为基础;以不同能力得到不同报酬为基础。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社会公平方面的绩效,应当从下列方面分析。
一是财政平衡。构成交换的公平概念认为,谁从服务中获益,谁就应该承担该项服务的财政负担,且谁获益较多,就要付出较多。这个概念本质上表现出的内容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之收益与提供该服务的成本之间的财政平衡。对财政平衡或不平衡的理解,影响到个人对公共管理设施开发和维护进行付费的意愿。如果公共管理基础设施的使用者感觉到,在相同的条件下,他们所被要求付出的货币或非货币资源和其他使用者相比有明显的差异,他们就不愿意按照要求去做。[4]。另一方面,所有人都可以直接观察到,劳动力的实物形式可以为社会公共设施的建造和维护“融资”。因此,对于参与者来说,如果使用了这项资源动员技术,而不是将货币形式的应付款项强加给使用者,就比较容易监控财政平衡,特别是在参与者读不懂也无法理解财政账目时尤其如此。这样,无论那一级政府的财政平衡,包含着深层次以及表象的政府绩效。
二是再分配。在财富分配严重失衡的国家或地区,将资源再分配给比较穷的人的政策是相当重要的。因此,虽然效率准则规定稀缺资源应被用到其能生产最大纯收益的地方,但公平的目标则可能缓减这一目的,致使有利于特别是非常贫穷的人群的设施得到发展。同样再分配的目标可能会和实现财政平衡的目标发生冲突。只有那些比较富有的个人可能有钱用于贡献充分反映他们的名誉和社会并从使用基础设施中获益的资源[5]。再分配的目标常常被描述为低收入国家或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基本原理,而且正因如此,这类活动通常都得到补贴。然而在假设穷人是补贴服务的主要受益者时一定要谨慎行事,实际上,已有人断言“从免费服务中受益最多的常常是中产阶级和富人,而不是穷人”(Akin,Birdsall,anddeFerranti,1987:27)[6]。而且,收入再分配的目的常常被那些从事寻租行为的人用来使公共部门的活动合法化,这些活动事实上使那些需要较少的人获得了不相称的收益[7]。在制度安排,尤其是开发和使用基础设施的制度安排的公平方面,这两种公平观点能够导致截然不同的结论。例如,如果一个公共剧院为所有使用者提供好处,那么收益或财政平衡原则要求每个享受剧院的人支付与他们使用设备相关的边际成本。但是根据支付能力的原则,这样的收费却并不合适,因为这样做会减少低收入个人享受剧院的机会。这种观点表明,该项服务应该通过其他方法(这些方法包含有自身的公平内涵)得到补贴。不仅如此,二次分配还要影响到基尼系数和恩格尔系数,因此,在研究政府绩效问题上不能忽视二次分配。
3.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政府责任是实现政府绩效的关键
我们还强调政府官员对公民负有说明一项公共设施的开发和使用的责任。如果责任缺失,可能导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当,以增大公共管理成本。
实践中许多政府管理的高成本或无绩效现象,都是由于缺乏政府责任所导致的,没有适当的责任,目标群体不可能得到资助项目所带来的收益,资源可能更容易被浪费。许多政策分析假定制度安排能够促进责任。因此,这些政策分析主要关注效率和公平的绩效目标。然而,公共管理活动常常缺乏竞争、新闻自由和独立的司法制度,而且,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要确保政府官员的责任实现可能更加困难。实现效率确实需要决策者能够得到有关公民偏好的信息,这和实现责任是一样的。有效聚集这类决策信息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实现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增加责任并促进再分配目标的实现。
4.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适应性是体现政府绩效的枢纽
如果制度安排不能对变化的环境做出反应,那么公共设施的可持续性很可能遭到破坏。我国农村地区常常面临着自然灾害和高度本土化的特殊环境,如果制度安排过于僵化而无法处理这类独特情况,它很可能难以使农村快速繁荣昌盛。从属于较强地方控制的制度本身可能在危机情况出现前就存在了,并且本来会预备储备资金和规则,使得对这类危机做出适当反应成为可能。我们过去讲的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就是非常好论证结果。
资源动员手段的适应性同样是可实现的。一种手段应该具有足够的适应性以在面临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时动员资源,在这点上特别重要的是,在基础设施服务的需求增加而造成的运行成本增加过大时,货币形式的收税或收费制度应该能够产生收入。必须通过公开的政策决策得到修改征税和收费制度,与能够随物价提高、地区经济增长以级公共服务使用者增加而自动产生相应额外收入的税收制度相比,后者更具有适应性。因此,如果不设想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适应性,许多看起来非常有绩效的制度则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的桎梏,理论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与意义。
5.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标准权衡
当使用各种不同绩效标准作为选择替代制度安排的基础时,进行权衡常常是必要的。在效率目标和再分配公平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尤为常见。虽然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没有对再分配的重要地位提出质疑,但是资源必须是以有效配置为目标。虽然任何有关效率和公平间权衡的最终决策必须由每个国家的公民和官员做出,然而从这种目标投资中获得最大化回报与对稀缺资源投资效率的忽视相比,前者仍然比较可取。在考虑到为基础设施维护提供资金的替代方案时,另一个权衡问题也非常明显。从经济意义上讲,对现存设施进行有效定价应该只反映自然增长的维护成本以及与使用有关的外部或社会成本。这就是著名的有效定价规则,它要求价格等于收益的边际成本。在物品具有不可减少性的情况下,这是很成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增加一个使用该物品的使用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我们来考察高速公路的情况,因为在高速公路上,拥挤成本很可能是零,从经济角度讲,使用者的有效付费应该只等于和每个其他使用者相关的边际维护成本(假设管理这类收费具有可行性)。强制征收超过维护边际成本的费用,把公路的使用限制在低于经济有效的水平,所达到的将是次优的收益。然而,由于公共收入还不富裕,主要的公路维护是要求减缓由于日积月累和气候变化引起的老化,因此,总维护成本比仅仅由于交通问题而带来的维护成本高得多。这就意味着按照有效价格收费(这一价格等于使用的边际维护成本)会产生税赋收入无法达到维护公路所需的全部成本。因此,有效定价导致税收不足;充分建立在使用基础上的定价又导致公路无效的低度使用。如果要强制实行有效定价,必须要找到某种替代性的渐增收入,以产生所需的附加资金。
三、以公共产品管理的成本评价政府绩效
通常情况下,公共部门供给成本比它们初看起来要大得多,因为这些成本常常在许多不同地点被记录下来,并且很难鉴别和衡量。关于供给成本,我们将区分为转换成本、交易成本两种类型。
1.公共产品政府管理的转换成本
公共产品政府管理的转换成本,可以界定为政府管理公共产品活动中转嫁给公众支付的间接成本,它实际上是公众或社会成本。由于政府成本的转嫁,也往往造成了政府对成本的软约束现象[8]。包括:(1)将公民对物品的偏好及其支付意愿转化为对公共部门提供物品和服务的明确需求量所需的成本;(2)融资和生产这些物品和服务所需的安排成本;(3)监督生产者绩效所需的成本;(4)规范消费者使用模式所需的成本;(5)强制遵守税收和其他资源动员手段所需的成本。公共产品的转换成本往往掩盖了政府管理公共产品的绩效本质,而且传统管理认为这类成本是不应当考核的[9]。美国人为重视政府管理活动中出现的转换成本,早就于20世纪90年代推行企业家政府,其目的是硬性约束政府在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高成本现象。
现代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产品出现了向市场化、产业化转换的趋势,但是,这种演变并没有减少政府管理公共设施方面的转换成本,因为,新的过去没有过的公共设施又会不断出现,这也是符合“推陈出新”原理的[10]。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政府提供的公共设施的价值越大,需要政府提供的新的公共设施也越多,其规律只不过是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公共产品之生命周期结束,而新的符合提供公众物质与文化生活的公共产品不断涌现。因此,政府管理公共设施方面的转换成本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势头。
2.公共产品政府管理的交易成本
与协调、信息和策略行为相关的转换成本的增加,在客观上造就了交易成本。我们说转换成本是与联合提供物品和服务相关的费用。供给方面的交易成本则是作为试图抵消与策略行为有关的激励的结果而引起的成本。这里,我们把供给所包含的交易成本区分为三个类型。
一是协调成本。协调成本是投资于政府在公共产品领域的行动者之间供给协议的协商、监督和执行时的金钱和人力成本的总和。协调成本是政府管理最为主要的成本之一,由于在中国,传统的人事关系被看作是政府管理活动中最为活跃的因素,这种因素的影响作用往往比政策、法规的因素要大,所以仅仅从协调成本的总体方面来分析,应该是相对低廉的[11]。
二是信息成本。一般地,信息成本是搜集和组织信息的成本和由于时间、地点变量和一般科学原则的知识缺乏或无效混合所造成的错误成本。公共产品生产活动中的信息成本是其他成本的前提,许多情况下的成本都是信息成本所带来的。
三是策略成本。是指当个人利用信息、权力及其他资源的不对称分布,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情况下获得效益,从而造成的转换成本的增加。与供给活动相关的最常见策略成本是搭便车、寻租和腐败。和转换成本一样,供给的交易成本受所涉及的物品和服务的特征、供给单位的规模,用于利益综合、监督、规则、制定政策的技术方法及用于治理交易的特殊规则等因素的直接影响。
3.公共产品政府管理信息成本的简单讨论
认识到这两种成本之间甚至各类成本之间存在利弊权衡是非常重要的。如图所示,时间和地点信息的总成本包含两方面内容:信息不足造成的错误成本与获得和使用信息的成本。
信息成本的构成
在人们能对错误成本和搜集成本做出精确评估的环境下,有可能做出获取信息的最优投资方案,以使新获得信息的边际成本正好等于减少错误的边际收益。但是,基础设施开发的参与者很少拥有关于成本的如此全面的信息。因此,我们不能假定做出最优投资方案。相反,我们必须假定时空信息总成本的水平和类型是随着物质领域和制度安排的不同而变化的。因此,有多年利用河水灌溉土地经验的农民,可以掌握有关河水在每年不同期间的流速以及田地中土壤类型的详细情况。这种时空信息是作为其他活动的副产品而获得的,在收集此类信息的活动中无需大量资源投资。当这些农民参与设计、建造和维护活动时,因为由特定地点信息不足而造成的错误成本和获得信息的成本相对来说都很低,所以时空信息的总成本很低。
而由中央部门的公务员要获取时空信息,远比由当地选任官员从事该任务所耗成本大得多。因为如果这些公务员不被安排在一个特定地区工作很长时间(这种事情很少发生)且他们有较高积极性收集这类信息,这类信息就不可能作为日常工作的副产品而被获得。因此,我们能够假设,在中央机关中,由于时空信息的缺乏而造成的错误成本是比较高的。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中央政府机关在获取相关科学信息的成本要比获取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信息的成本低。因为中央政府机关拥有熟知现代科技知识的受过良好训练的工程师,而当地农民可能是做不到的。
认识到间接成本之间存在权衡,是体现政府绩效的核心,因为政府绩效始终是在控制或降低政府成本基础上才能够相应提高的,当然,要使所有成本降低为零永远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制度安排的间接成本比较低,而在其他地方的成本则易于较高。关键问题是,与替代制度安排相关的差别是否仅仅相互抵销,或者从一种制度安排换到另一种制度安排是否能获得有效率的净收益,这样,政府绩效也就客观提高了[12]。
四、结论
本文叙述了可以据以评价替代制度安排的5个总体绩效标准,这些标准,特别是效率和公平,几乎通用于对所有有关公共政策的评价。但是,我们认为替代制度安排的复杂性促使我们认真考虑另外一套间接绩效标准是非常有用的。这些标准尤其关注减少某些个人所进行的各类策略行为的必要成本。
尽管公共管理存在着潜在的效率损失,我们仍然认为使用价格有时要按照高于使用的边际维护成本是有充分理由的。第一,从实际角度看,使用者缴纳的费用可以将支付与受益者联系在一起,并且实现财政平衡。第二,从纯理论角度看,人们必须认识到在一部分经济中坚持边际成本定价,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共管理的总配置效率将得到提高。这一概念,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次优理论(LipseyandLancaster,1956)一样,限制了有关经济效率的理论总结,在以大量市场失灵为特征的经济(如许多行政定价、广泛的部门津贴以及大量的非竞争因素)中的普遍性。理论表明,单个部门的分析工作不可能完全依赖最优配置规则或在管理中所观察到的价格,以评价所研究部门或地区的效率后果(Friedman,1984:415)。
如果再分配关系很重要,那么必须努力确保那些不能支付全部费用的人们仍然能够使用被补贴的服务设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避免永久的依赖性。根据这些重要权衡准则,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如果公共设施维护收益超过成本,那么首先应该确定的是资源动员手段或各种手段组合能否产生足够资源,以满足支付管理费用后所有成本。如果这一准则可以通过几种手段得到满足,那么把所产生的资源和所得到的利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手段,应该认为是非常适当的,因为根据所得到的收益,它们是公平的。
参考文献:
[1]本文所谓的公共产品,专门指各级政府经营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即为有形的公共产品。读者可以参阅何翔舟《公共事物的高成本运作与民营化改革》,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2]<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拉里.施罗德和苏珊.温著,毛寿龙译,《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第128页。
[3]杰里米.边沁,见<美>丹尼斯C.缪勒著,杨春学、李绍荣、罗仲伟、龙超等译,《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451页,1999年4月版。
[4]实际上当一种公共政策诞生之初,人们都不感轻易违背,但当有人试探性地违背了而没有被政府发现或者发现后所处理的程度使当事人的违背得益大于处理成本时,其他人也就陆续仿效了(例如,逃避税收就是如此)。一种制造高成本的社会现象也就出现了。
[5]例如,那些有思想、有眼光的企业家、事业家,他们在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其他公共项目上不惜自己的资本而投资以为公众服务。邵逸夫在中国无偿投资的大学、中学、小学设施遍布全国。
[6]<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拉里.施罗德和苏珊.温著,毛寿龙译,《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第132页。
[7]现实中的政府官员贪污受贿等侵吞国家财富者,实际上就是凭借公共设施的建设特权,从中获得了利益,从而在边际上增加了贫富悬殊。
[8]何翔舟.论政府成本.新华文摘,2001(12)P8—12。
关键词:行政管理;实践教学;教学形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5-0021-03
当前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既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的必然。实践教学对于提高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效果,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结合国外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谈谈对于改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一些思考。
一、改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必要性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公共管理教学较为发达的美国大学通常都十分重视行政管理专业的案例教学、实地考察和技能培养等实践教学。我国当前大学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大学生已成人才市场上的普通求职者,高校培养人才的标准应反映实际社会需求。当前社会更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国内高校对于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已形成普遍共识,实践教学形式主要以案例分析、专题讨论为主的课堂教学方式和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为主的实践教学方式。但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存在一些明显不足:实践教学形式单一,不能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某些实践教学内容更新不足,使实践教学达不到预期效果;实践教学标准制订不合适,不符合人才培养需要;实践教学安排不合理,不符合学生意愿等。
二、改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
针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实践教学中的上述不足,不仅需要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同时还应注意创新实践教学形式,完善实践教学实施细节,本文就此思考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行政管理实践教学形式创新。当前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应增加大一、大二学生的参观调研活动,让学生尽早获得对行政管理的感性认识;通过挖掘校内行政资源,使学生在校内行政机关锻炼,亲身体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掌握行政管理工作基本职业技能。同时积极支持学生的校内实践活动,通过开设行政管理论坛,邀请国外知名专家学者讲座开拓学生视野,支持学生策划、组织、参加校内外一系列文体活动和创办学生社团和报刊,提高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教师应带动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大学生校级科研课题以及教研项目,为学生培养创新性思维提供机会。同国外大学建立交换培养机制,以及与跨国公司达成实习或赴海外研习的合作。学校还可以尝试三学期制,使学生能够充分利用暑期增加社会实践能力,但关于如何利用好小学期的问题,还有待探讨,防止流于形式。通过创新实践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增长见识和锻炼才干。当前国内一些行政管理专业知名院校如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在此方面都做了有益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
2.更新学生基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管理技能。实践教学内容也应注意与时俱进,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才能到达实践教学预期效果。办公自动化技术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当时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对办公自动化技能学习和掌握能力较弱,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掌握此项技能就显得十分突出,加之可用于办公自动化实践设备不多,行政管理专业组建办公自动化实验室意义重大。当前上述组织成员素质普遍提高,办公自动化设备非常普及,办公自动化技能已经成为大学生一项基本技能。当前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应掌握的计算应用技术主要指能够利用网络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能够通过统计软件分析信息和输出结果的能力,能够编制网页、利用网站信息或维护网站常规运行的能力,以及利用电子政务系统或管理信息系统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前行政管理专业完全没必要组建专门办公自动化实验室,而是针对培养学生上述技能组建多功能信息管理实验室。
3.加强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及案例库建设。案例分析既是教学平台,也是分析工具,对于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培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与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案例教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当前还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适应我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案例还比较缺乏,案例教学的方法和手段还需改进,熟练运用案例教学的教师也比较稀缺,案例库建设也非常不足,资源共享程度也较低。当前行政管理教学案例库建设和更新严重滞后,国内高校普遍使用国外案例,无法适应国情,行政管理专业要加大案例库建设力度,便于教师在实践教学中随时选用。
4.规范毕业论文写作标准。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通常要求在8000字左右,论文格式也日益冗杂,有向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标准趋同的势头,这样的要求虽然更能体现学术规范和追求,但往往却是“揠苗助长”、“本末倒置”。目前高校许多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写作目的不明确、选题材料准备不足,正文撰写时间仓促,并限于知识积累丰度和深度不足,根本不具备撰写这样高标准学术论文的能力和条件,只能为了凑够论文字数而进行大量文字堆砌,乃至抄袭,或过于注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而忽视毕业论文的自身写作质量。这样不仅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学术能力的培养,反而有强化浮夸空洞文风和形式主义之嫌。多数学生在未来工作岗位上一般不需要撰写如此高标准的学术论文,只需要具备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的论文写作能力即可。故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应考虑要求在3000字左右,能够符合一般学术期刊格式和标准即可。同时毕业论文也可以考虑采用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5.注意实践教学安排与学生意愿相结合。实践教学安排只有符合学生意愿,才能提高学生参加的兴趣,故在实践教学安排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诉求和兴趣。如当前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但这样容易同学生该学期找工作、考公务员和考研究生相冲突。毕业实习时间可以开始于大三暑假,结束于大四第一学期前10周内,这样既可以避免冲突,又使学生在毕业实习后有个“查漏补缺”和反思、定位的机会。在为学生分配实习单位时,应尽可能满足学生合理的分配要求,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原则,有些学生愿意自己选择实习单位作为未来就业跳板也可以考虑予以满足,但都要有专职实习指导教师跟进。当然对于某些学生希望利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去打工挣钱,认为去实习单位就是打杂,充当廉价劳动力,还要受实习单位约束,不如在学校自习或娱乐等不恰当想法应及时予以教育。通过将毕业实习安排与学生志趣紧密结合,使学生能够安心投入到毕业实习当中去,达到实践教学的预期目的。
学生只有更多地接触社会,具有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实习机会,做到能写、会讲、能做,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提高了综合素质与社会适应能力,才能符合当前社会需求。就人才培养而言,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应成为具备扎实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和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因此,实践教学在行政管理教学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改善实践教学中的不足,推动实践教学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我们更多的投入与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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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颖.加强毕业论文管理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保证[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1,(5):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