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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
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
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1.1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不断深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成功。“十一五”以来,东莞市在省内率先完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全市除莞城外32个镇街都建立了综合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形成了以市、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力,一批涉农的协(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为补充的农技推广体系。截至2011年,全市基层农技服务中心定编806人,实有工作人员84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40人,初级职称的111人。在入编的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247人,占在编人数的64%,比全省的(占32.4%)高约1倍,全市镇级农技中心全部设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达2.2万m2,检测(化验)室面积3800多m2,平均每个中心拥有300m2办公场所和115m2的检测(化验)室,每个农技中心每年财政经费约为284万元,达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的“五有”目标,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工具。据省农厅2010年统计,全省54.3%的区域性或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没有自有办公用房,67.0%没有基本交通工具,64.6%没有技术推广及办公必备的仪器设备。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农业局组织遴选了农作物主导品种累计31个和主推技术39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45个,科技入户点68个,并通过文件、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推广,以科技下乡活动、基地示范、科技入户等方式,推广应用面积1147.2多hm2,覆盖蔬菜、香蕉、荔枝、花卉和水稻等大宗农产品,示范带动农户近2500户,辐射面积1733.3hm2。
1.2农业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东莞农业农村信息网在过去5年继续保持位居全省同类网站的前列,连续获得由农业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发的“中国农业网站百强”、“中国农业信息化贡献单位”、“市级卓越农业政府网站”等殊荣。2012年与菜虫网合作,首次将电子商务完整地应用于荔枝鲜果销售,开创了东莞网上荔枝节,为果农和普通消费者搭建生产与销售渠道,有效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东莞市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如2006年开始先后启动了供莞生猪和蔬菜产销联建工作,目前共认定生猪定点供莞基地225家,年供应能力达750多万头,认定供莞蔬菜生产基地53个,面积6100hm2,年供应能力35.9万t,供莞基地的有关资料信息化,方便了消费者查询和管理部门监管追溯;建设供莞生猪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已覆盖18个镇街,其中16个镇街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动物视频监控信息化,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农艺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
随着农机补贴政策强度的不断增强和人力工资的不断上涨,全市农机购置率逐步提高,农艺与农机进一步结合,如水肥一体化技术与滴溉设施结合,果园密弊改造技术与修剪机结合等,加快农机应用,经济作物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等农业机械化逐年得到发展。2011年全市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为28.1%,近几年一直以1个百分点的水平增长;水稻机械化综合水平达65.0%,近几年也是以1~3个百分点的水平增长;全市农作物机耕率、机播率、机收率分别为65.2%、1.27%、5.41%。全市农产品初加工动力机械达2.65万kW,田园管理机982台,水果分级机1318台套。
2东莞农业科技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尽管东莞市农业科技在改革开放30多年里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科技发展遇到了新问题、新情况,这些问题对该市今后的农业科技发展将构成一定的影响,值得认真分析。
2.1农业科研资源结构不合理
目前,东莞有5家市级科研机构,分别为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重点开展园艺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和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与示范以及基因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设施化、机械化、信息化等农业机电一体化应用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市生物技术研究所:重点开展植物组织培养繁殖技术、食用菌、微生物发酵、生物防治等生物技术的研究、示范与推广工作;市香蕉蔬菜研究所:重点开展香蕉、蔬菜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与利用,优良品种的引进、选育与推广,栽培技术与病虫害防治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采后保鲜、贮运、加工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市粮作花卉研究所:重点开展粮食作物和花卉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与推广工作,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粮食作物标准化栽培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市畜牧科学研究所:重点对蓝塘猪、大花白猪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开展优质良种猪的引进、繁育和推广,负责畜禽绿色饲料的研究与应用,畜禽养殖技术及疾病防治的研究、推广工作。除畜科所和蕉菜所的职能是相对独立外,其余3家科研单位都不同程度参与园艺花卉的研究,因而出现研究领域相同、课题近似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大致是东莞市农业产业由以前的粮食水稻、水果橙柑桔香蕉调整为现时的蔬菜、香蕉、荔枝和花卉,产业调整后科研单位的研究内容也顺应调整。由于研究领域的类同,无论研究的投入,人才的引进都出现类同,在研究项目的立项方面也出现竞争,这对财政资金的安排造成不利,甚至有资源重复浪费的嫌疑。
2.2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力度不够
农业科研资金投入少。“十一五”期间东莞市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市级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十二五”期间更增加至20亿,但投入到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却很少。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东莞市对农业科技投入强度为0.5%,而广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强度为0.8%,世界平均水平为1%,而发达国家已达5%。据统计,201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投入农业方面的(含科研单位及农业企业)共9个项目128.55万元,仅占“科技东莞工程”总投入的0.064%。
2.3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率低
2010年,广东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40%,东莞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46%,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5%~85%,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1)科研立项与实际需要不够紧密。目前科研单位仍有部分的项目立项没有遵循当地农业生产需要,仅从本部门需要出发而争取资金,这必然导致科研成果与生产实际不对应的现象,也就难以成功向农民或农业企业推广转化。(2)科研与推广脱节。目前我国的科研与技术推广分属不同的体系,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以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研究工作为主,当项目完成,成果得到鉴定,该工作便告一段落,科研人员的工作责任也告一段落,没有后续的推广责任和经费,则该成果很有可能束之高阁了。而目前东莞市基层农技推广力量严重不足,开展技术应用推广主要还是依靠高端的科研与技术推广单位的力量,若高级科技人员与生产结合力度不够,必然影响成果的转化应用。(3)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制约了成果的应用。东莞市目前的农业生产模式仍以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模式为主,农民是最传统守旧的群体,加上在生产一线的农民年龄大都是40~60岁,文化素质和生产生活环境的形成,导致这一群体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和接受率偏低,造成成果转化速度慢。(4)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目前科研项目的成果考核评价,以论文、专利或标准等指标为主要考评依据,没有设置转化应用方面的要求,因此科研人员缺乏动力去落实成果的转化工作。
2.4整体产业技术水平不高
东莞市目前的农业产业主要是蔬菜、香蕉、荔枝和花卉。蔬菜现时主要是大田种植,常年复种面积达1.98万hm2;少量的设施蔬菜分布在麻涌、清溪、洪梅、东城、石排、望牛墩、企石、桥头等部分镇街。该产业的关键技术是高效、安全和采后加工保鲜与贮运,实施这些技术需要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相对应素质的生产者,低素质、小规模生产经营影响该产业技术水平提升。香蕉一直是东莞市传统的优势农产品,在东莞市原种植面积超过5333.3hm2,因枯萎病的影响,现面积缩减至3330多hm2,抗枯萎病优良品种选育成为该产业的当务之急,目前还未有可大面积推广且品种优良的真正抗病品种,轮作间作技术、无伤采收和保鲜技术、非冷藏运输保鲜技术是该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同样受规模种植与经营的制约,这些关键技术在小规模分散的种植户中难以应用。荔枝是东莞市的主要农产品之一,以糯米滋、桂味为主栽品种,面积约8.67万hm2。由于多年来果熟期相近,保鲜无法解决,价格低,出现近九成面积失管的现象,省人工的小型机具与农艺结合应用技术、采后保鲜和果品上市期的调节技术成为该产业的关键技术,只有少数一些种植大户敢投入,精心管理,每年才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收益。花卉是东莞市发展较晚的产业,规模较园林绿化行业小,以露地和简易大棚种植为主,包括观叶植物、切花和盆花,种植面积约18万m2,组培快繁技术、穴盘苗基质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花期调控技术是该产业的关键技术,由于该产业起步晚,生产高档花卉需要投入较大的温室大棚,而东莞市的土地租赁期短、规模小,制约了投资方投入信心,没有投入相关的设施设备,关键技术就难于解决,产业发展也受到限制。
3东莞农业科技发展对策
3.1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扶持农业科技创新
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相对二、三产业利润低,农业科研更多带有公益性,解决农业科技创新的后劲疲乏,需要大幅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确保科研与推广的延续性,当中政府投入起着关键的作用。东莞农业科技的投入强度应争取达到1.0%的目标,短期应从0.5%上升到省的平均水平0.8%,可考虑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设置农业科技专项,以稳定扶持和部分竞争的形式,对全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进行资金扶持,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发展政策环境。
3.2设立重大专项,破解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难题
东莞农业发展至今,高消耗、低产出的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限制各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瓶颈”日益凸显,要求农业的发展方向必须转型。针对各产业发展现状,设立重大专项,突破产业发展的难题,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加强主要作物品种的选育研究。以荔枝、香蕉、特色蔬菜和特色花卉等大宗农产品为对象,加强上述作物优良抗病品种的引进和选育,每个产业努力选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关键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3~4个主打品种,逐步建成主打品种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市场,为产业化打下基础。(2)以安全、高效生产为重点,开展相关的栽培技术与管理模式研究与示范。针对东莞市农业产业技术现状以及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需求,开展高产、优质、高效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关键技术、安全生产与管理技术以及技术集成的研究,建立示范基地,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加大推广应用的范围,提高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保障能力。(3)加强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研究。采用传统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重点农作物开展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鉴定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多个种质资源圃,开展种质鉴定评价技术、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利用分子标记进行遗传多样性、亲缘关系鉴定及指纹图谱构建等方面的研究,保护作物的多样性,发掘优异基因资源,为良种培育创造条件。(4)开展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共性技术难题。对全市目前的水果、蔬菜、花卉等主导产业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进行梳理,制定攻关计划,确定重点,综合现有的技术力量,并借助国内高等院校的力量和资源,联合攻关,提升东莞市主导产业的技术水平,使农民增收,促进产业良性循环发展。
3.3加强统筹协调,综合利用资源
针对目前市级科研单位研究内容出现类同的境况,在开展科研创新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协调和统筹资源组合利用,集中力量进行科研创新与推广,从而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至“十五”初,东莞农业科技贡献率为55%[4],与发达国家的70%~80%还有很大差距。要利用省产业技术体系在东莞市所设的综合示范与培训站,积极与省相关产业体系对接,将相关的技术和资源为我所用,同时也结合市人才工作中有关创新团队的培养政策和东莞市科研单位的实际,以产业技术为主线,以创新团队为技术依托,以市级首席专家负责制为模式,合理分配资源,实行联合攻关,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发挥资源的最大利用价值和效能,为农业科研服务。
3.4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提高产业科技素质
1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需强化
1)现有学科结构尚不能满足设施农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天津市设施农业是在较薄弱的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较差,基础性和共性关键技术创新成果少、研究深度不够,成果的针对性差,技术创新与推广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局面尚未形成。目前,农业优势学科主要集中在蔬菜育种、农产品保鲜和畜禽养殖等学科,与传统农业相比,设施农业的科研条件落后,技术集成度低,导致设施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发展后劲不足。
2)设施农业专用良种产业发展较慢。在种植业方面,目前生产者种植的多是直接购自外地的种苗,且购买时大多选择价格较低的种苗,导致生产成本增高而移栽后的幼苗长势弱,病虫害发生严重,产量低;由于种苗多购自外地,缺乏苗木检疫监管,在引进种苗的同时,也带进了危害性很大的一些病害,如番茄的黄化曲叶病毒病等。在设施养殖业方面,良种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值相对较低,在全国市场上有较大影响的大型种业龙头企业还不多,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良种场的数量、档次、单体规模,还是总体规模都有较大差距。从全市种畜禽发展的情况来看,种猪产业发展较快,肉羊、奶牛的良种产业起步较晚,种禽产业虽起步较早,但近年来发展较为缓慢,各畜种间发展不平衡,缺乏成为畜禽良种重点供给基地的基础。此外,农业科技投入仍显不足,农业科技管理、科技人才引进、创新协作、成果评价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农业科研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不利于科技研发体系的健康发展。
2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需加强
1)转化与推广的科技成果在深度、广度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十一五”期间设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仍与实际生产需要存在偏差,且科技的普及率不高。以设施种植业为例,近几年,天津市科技推广存在“重设施蔬菜和食用菌,轻设施花卉和果树;重设施良种技术和栽培技术,轻设施配套技术和集成技术”的问题。同时,一些实用性强的科技成果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土配制生产技术、秸秆和粪肥快速发酵技术、无公害植物源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等的普及率不高。
2)设施农业的针对性培训缺乏,基层指导与服务的科技力量不足。虽然建立了区域性的农技推广体系,但是科技人员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乡、镇、村级的科技人员过少,使得区级科技人员承担着推广服务、行政执法、预测预报、经营创收等过多任务,从人力和财力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再加上推广经费投入不足,地方科技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面向全市的权威推广平台和持续的技术扩散机制,整体技术推广的力度、质量、效果、持续性较差,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突出。同时,由于培训方式的单一,且缺乏有效、现代、高科技的培训手段,造成了针对设施农业从业者培训的滞后。
3)科技信息传播渠道不通畅,现代化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设施农业信息化水平偏低,缺乏多功能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以设施种植业为例,新建基地种植户获取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仍以亲戚朋友介绍为主,占到被访人员的62.32%,其次是电视、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报刊和书籍,分别占到47.83%、44.93%和40.58%,专家讲座、广播、科技示范活动占到23.19%、15.94%和11.59%,而使用互联网、手机仅占到7.25%、2.90%。此外,农户还会通过聘请的技术员、农资部门、种子公司、光盘等获得所需的科技信息,但也有种植户找不到获取科技信息的渠道。
完善设施农业科技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设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1)着力于设施专用新品种的选育与引进。针对目前天津设施栽培中普遍存在的病害重、动物疫情形势复杂、产品的商品性差、环境条件差、环保问题日益突出等现象,选育或引进抗逆性强、多抗、商品性好、耐贮运的设施农业专用新品种。特别是果菜类蔬菜,还需要选育或引进能提高抗病性、增强抗逆能力、克服土壤连作障碍的抗性砧木,并将所选育或引进的新品种及时进行示范和推广应用,以期解决天津市设施农业发展中专用品种严重不足的问题。此外,加大设施农产品新奇特种类的引进与试验,增加种植、养殖的种类,在丰富市场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通过设施专用新品种的选育与引进,加快品种更新换代速度,优化产品结构,为天津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种源保障。
2)着力于关键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应用的突破。围绕高附加值作物生产环境调控技术、设施与茬口配套的高产高效技术、都市型设施农业栽培(蔬菜、果树、花卉、食用菌等)新技术、不同灌溉方式下不同种类作物或同种作物不同品种间合理灌溉技术、有机肥定量施用技术、蔬菜快速诊断施肥技术、土壤连作障碍调控技术、病虫害防控关键技术、蔬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清洁生产技术、非耕地无土栽培技术等,通过技术研发与引进示范,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形成一系列的设施生产标准,从而全面提升设施农业依标生产水平。围绕设施土壤水源质量保障与绿色生产调控技术、高光效节能设施与管控一体化技术、新型设施农业高效安全生产模式、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技术、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行动,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提高技术成果的集成化、标准化和轻简化水平,以利于生产实际的推广应用。
2健全设施农业科技服务与培训体系
1)着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投入。在目前的生产实践中,由于资金和推广人员的缺乏,技术服务已难以跟进或满足设施生产的需求,因此,作为编制管理部门需根据基层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科学测算和确定人员编制,并通过严格的选拔机制,逐步扩充基层特别是乡镇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同时,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基层推广队伍,作为一名基层的技术人员,既要求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要求有丰富的基层生产实践经验,要成为一名成熟的技术人员至少需要3年的生产实践,因此,要通过制定设施农业专职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借助“大学生村官”吸纳高技术人才等措施,积极营造一个宽松、稳定的环境,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改善其工作条件,提升其服务能力。此外,要组建“三员”队伍,即农技推广员、监督协调员及产品经销员,制定管理办法,保证每个重点建设村都有“三员”,做到“良种良法直接到棚室,质量监管直接到地头,产品销售直接到基地”,为大规模发展的设施农业提供技术支持。
2)着力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队伍。在现实生产中,基层的农资经销部门、生产大户及跨国种业公司等在技术的传播及新品种推广应用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已成为区域内推进设施农业技术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在加强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政府要在政策指导、市场管理、信贷金融等方面为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在消除体制障碍、打破行业界限和条块分割方面发挥作用,成立盈利或半盈利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并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持,解决好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征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齐国农业历史文化的积淀
在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齐国地处黄河下游,境内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比较广阔的平原,有山麓堆积平原、胶莱平原、黄河三角洲冲积扇等。这些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蕴水丰富,是齐国农业发展的理想场所。先秦时期,齐地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属于暖温气候(1),具有发展农业的优越条件。境内水利资源丰富,潍河、济水、大沽河、弥河等河流经境内,丰富的水利资源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齐国东有黄海,北有渤海,南有泰山,西有清河,四面都有天然屏障,堪称"四塞之国",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足以保护其发展中的农业不致遭到扼杀,为在列国割据兼并的年代里发展经济和文化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环境。齐国正是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发展农业生产的。
现今考古发现与研究表明,早在远古时代齐国就有原始居民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并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远古文化,这就为齐国的建立、富强以及农业科技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基础。目前在齐地发现最早的旧石器时代遗址,为距今四五十万年前的"沂源猿人"遗址(2)。此后,在旧石器时代的各个时期,齐地都有原始人类活动。人们在长期的采集实践活动中,逐渐认识了一些植物的生长规律,于是就尝试在居住地附近将采集来的这些植物的种子、果实种在土里,以期待它们发芽、生长、开花、结果。这个过程大约经过几十万年的漫长时间。到距今约一万年左右,随着全新世暖期的到来,齐地原始农业便在这种有利条件的孕育下得以诞生。齐地新石器时代的农业文化有后李文化(3)、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后李文化距今为8500~7700年,其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石铲、蚌铲、蚌镰、石磨盘、石磨棒等,说明当时的社会经济以农业为主。其陶器上粟作遗痕的发现,表明了齐地是我国最早产生粟作农业的地区之一。北辛文化的年代约为距今7300~6300年,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石铲、石刀、石磨盘、石磨棒、蚌铲等,主要为农业生产或粮食加工用途,其中石铲数量最多,为主要生产工具,标志着农业的发展。大汶口文化时期和龙山文化时期,齐地的原始文化获得更大的发展,其发掘遗址中出土的大量粟作遗存就表明了这一点。龙山文化时期,在齐地的原始农业文化遗址中还发现有稻作遗存(4),表明当时齐地人民还掌握了种稻技术。历史发展到夏商时期,齐地农业有了进一步发展。此时期所发现的生产工具比原始社会时有了明显的进步。岳石文化时期(时间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夏王朝)不仅出土有比龙山文化数量更多的石质、骨质、蚌质的铲、镰、刀、锄,而且也出现了更适合农耕的新型农具方孔石锄和弧面石刀(5);商代的农具中则出现了青铜斧、镰、犁等(6)。西周时,太公以功封于此地,建立齐国。他一方面因地制宜,"劝其女工,极技巧,通鱼盐"(7),发展工商业;一方面也极其关注农业的发展,《六韬》中载太公之言,认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农、工、商为"三宝",缺一不可,"大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8)。但同时他又把"大农"放在"三宝"之首,认为农业的发展应放在工商业之先,可见太公在发展齐国经济时并未忽视农业。有的学者认为太公时的齐国,不具备发展农业的条件(9)。其实则不然,从齐国盐碱地的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齐国北部今惠民、东营一带,而齐国中部地区,尤其是临淄附近,土地还是相当肥沃的(10)。所以说,太公当时推行重农政策完全是可以行得通的。以上论述表明,齐地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发展,奠定于石器时代,积聚于夏商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农业的兴盛,可以说就是得益于史前的肇基与商周的发展。长期农业历史文化的沉积,使齐人积累了丰富的农作经验,这为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农业科技的振兴奠定了基础。
二、开明的民族政策
齐地自始以来一直为东夷人所居之地。太公就国时,就遭到了东夷人的强烈反对。史载:太公受封后,"东就国,……夜衣而行,黎明至国",一到营丘,立即与东夷人(莱夷)发生争夺营丘之战,"莱夷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莱人,夷也,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11)面对东夷人的挑战,太公如何应对呢?史书记载,太公采取"因其俗,简其礼"(12)的建国方针。这就是说,太公采取的措施是因袭东夷人的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礼仪制度等等,不采取行政手段去变革它。这种民族平等的开明政策的推行,使得刚刚建立的齐国与当地土著东夷人之间不会发生较大的冲突,有助于保持齐国境内社会秩序的稳定,不致引起较大的社会动荡。这样,齐人就能与当地的土著东夷人进行交往、融合,而民族融合有利于双方的科技文化的交流。众所周知,自新石器时代起,东夷人就有着发达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手工业生产技术,尤其在纺织、金属冶炼、天文历法、陶器制造、生产工具制造等方面,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13)。通过双方的文化交流,齐人就吸收了东夷人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农业科技),从而为齐国农业科技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有生力量,促使其在春秋战国时期得以快速发展。
三、统治者实行重农政策恩格斯曾经说过,"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14)。它可以为人们提供衣食所需要的原料,是富国富民的主要途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源泉,而且农业还能为战争提供物质基础,是夺取战争胜利的保证。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古代社会的历代统治者都对农业生产高度重视,齐国统治者当然也不例外。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就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以促使农业生产发展。
首先,管仲改革,实行四民分业的定居政策。管仲提出四民分业论,将全国人民按职业划分为士、农、工、商四民,主张"处士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士井"、"处农就田野","勿使杂处"。并且四民的职业世袭不变,即"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15)。这样,由于同一职业的人居住在一起,有利于彼此之间交流经验,提高生产技能;同时,四民长辈的经验、技术、技能很容易就传授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也不需要经过严格的教育,便能自然而然地学会生产技术,提高劳动技能。这种政策就有利于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生产技能的长进。
其次,齐国统治者实行奖励专门人才的科技政策。《管子·山权数》篇记载:"民之能明于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育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岁且阝厄’,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谨听其言而藏之官,使师旅之事无所与,此国之大者也。"奖励范围包括农业、畜牧业、林业、园艺、医药、时令、蚕桑七个方面,基本上囊括了大农业的整个领域。像这样全面而具体的奖励政策,在我国古代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从这些材料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国家不仅奖励科技人才,而且还要求人们向他们学习科学知识,免去他们的兵役,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研究。同时,还把奖励科技人才的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显而易见,这种政策的推行对齐国农业科技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第三、设置农官。为了有效地促使农业生产的发展,齐国设置了各种农官,从《管子·立政》、《度地》等篇可知,当时设有虞师、司空、司田、乡师、工师、水官等。同时在给这些官职选配官员时,要求官员们具备相应的科技知识。比如说,主管水利的司空要懂得"决水潦,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臧,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凶旱,有所禾分获"(16)。就是懂得排水、通渠、筑坝、蓄水,以保证农业丰收,也就是需要具备水利方面的科技知识;主管农业的司田要懂得"相高下,视肥硗、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钧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17)。就是要懂得土壤的地势高低、土质肥瘦,适宜种植何种作物,并懂得何时种植何种作物,以便对农业生产做出安排,也就是需要具备农业方面的科技知识。农官的设置,使得有关的农业科技技术工作成为一项稳定的社会职业,保证了农业科技工作能够持续、系统地发展。同时,选拔具有科技知识的人才担当相应的职务,可以使得他们在国家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支持下,安心地从事科技研究。此外,还能积累相应的农业科技资料。总之,农官机构的建立为科技取得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尊贤重士的政策和自由争鸣的学术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