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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规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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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规划书

城乡建设规划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管理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7)183-0074-02

目前,在城乡规划管理领域,以市、县(区)为基本单元开发建设的城市智能系统、数字城市情况较多,以省级管理部门为视角进行全省的数字化应用研究则较少,一方面与地区管理事权有关;另一方面,以单个城市为对象,进行开发建设并推广的可行性较好,数据搜集和组织相对容易,数据一致性较好。省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对其所辖市县主要是业务指导和监督,数据组织的一致性较差。笔者作为省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内容主要侧重于城乡规划管理与地理信息相结合等方面的业务研究,依据业务范畴及目前的工作内容,就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开发建设应用和管理思路进行了一些思考和论述。

1 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优势分析

1.1 建立省级城乡规划资源共享体系,提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效能

建立完善的大数据规划标准体系和共享机制,有利于实现数据标准化和业务规范化,能够有效整合城乡规划信息资源,为各市、县(市)建立信息联动的工作机制打下基础,从而健全全省城乡规划管理、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进度等相关数据更新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和编制的工作效能。

1.2 为“多规合一”等部门联合工作打下基础

“多规合一”的信息化实现关键技术在于统一标准框架、整合数据资源、面向“多规融合”的信息协调机制,消除各规划间存在的冲突和矛盾,达到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的建立可以为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规划落地、项目审批和管理业务协同提供成熟的技术支撑。

2 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建设常见问题

2.1 数据组织分散,信息融合性较差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相关的数据内容涵盖较全面,但是数据组织和管理比较差,数据综合交叉分析能力较差,常见的数据分析以文字描述类定性分析和表格统计为主,对于规划管理、编制、审查和规划日常事务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撑较薄弱,数据应用以人工筛选和主观定义为主,缺少系统化的信息融合功能。

2.2 缺少省级事权的规划管理信息技术支撑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业务线条多,内容涵盖省级、市县级的业务管理、业务指导和实施监管,在日常管理中往往投入大量精力在数据收集、查找、信息沟通协调上,工作效率较低,而筛选出的数据又缺少直观的可视化表达方式,数据孤立性较强,决策的主观能动性较多。

2.3 省市县之间规划管理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不明确

一方面省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需要对发放证书进行管理,了解证书数据和项目数据等详细信息,而目前各市、县(市)都有自己的独立系统,信息系统的规划成果、数据标准往往存在不规范、难融合、难统一的情况。

另一方面,与省级层面对接的市、县(市)规划数据的调用和情况掌握工作比较繁琐,通常是通过传真回执等情况一事一报送,数据孤立性较强,综合性较差,工作效率低。

2.4 缺少规划大数据的多源指标综合分析平台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规划与土地、生态、交通、经济发展、社会人文、城市心理等专业的交叉分析情况越来越多,规划指标多源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指标之间的关系契合度越来越高,传统的数据调研很难将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客观地表达出来,通常依据权重等的计算研究,综合分析结果的能力较弱。

3 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建设框架

将城乡规划大数据进行分类组织,主要包括4种类型数据,空间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文件信息资料库、多媒体数据库,各数据库又具体包含若干子项。具体见图1。

3.1 省级规划大数据系统建库

数据库建设是保障数据结构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具体包括入库管理、属性管理、图层管理等。其中,入库管理用于建立各类图形数据库的分类、结构,完成图形空间数据和部分属性数据的建库管理工作。属性管理用于影像图、地形图、规划图、电子地图、城市建设变化图斑、重大项目选址界址、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公园绿地、省域基础设施规划走廊等规划控制要素的文字资料管理。图层管理用于按照图层标准对图层编辑和归类。

3.2 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功能

3.2.1 基本功能模块设计

基本功能模块是指系统运行过程中一些常见功能集成,可以通过行业借鉴及业务偏好等进行定制开发。笔者通过调研分析,开发基本模块功能如下:

1)查询检索模块,包括空间查询、属性查询、高级查询等。通过通过调图层、筛图层、关键词、模糊检索、全文检索、切图图号、坐标等查看检索所需要关注了解的信息。

2)分析模块,包括叠加分析、缓冲区分析、可域分析等,主要为项目可行性评定评审进行综合参考。

3)统计模块,提取目标区域、目标值、目标项目等相关信息,并进行时间轴或者空间范围的统计分析,通过多样化表达方式,如图表、图形等,呈现给决策者一个系统化、可视化的汇总统计结果。

4)制图模块,包括图形标注、图形绘制、选图出图等。将查询、检索、分析、统计等数据进行输出化管理。

5)数据信息交换模块,用于省、市、县数据信息的交流共享。该模块具有独立安装运行的子模块,子模块用于下级单位报送数据时的格式标准化。

6)电子办公模块用于业务审查与审批之间无纸化办公流程,如规划编制审查-审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审查-审批、执法检查、规划督察等业务流程电子信息化。

3.2.2 核心模块设计

核心模块指对省级城乡规划管理有着突出贡献力的功能模块,如城市建设查违的动态监测模块、外业核查模块、城乡规划备案管理模块、专家辅助决策支持模块等。具体如下:

1)动态监测模块,建立城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库,搜集省内各市县总体规划数据、地形图数据、监测区遥感影像数据,通过地理参考一致性等地理信息技术方法,提取城市建设变化图斑,建立变化图斑属性库,包括变化图斑上一周期与当下周期用地性质、对应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符合性质、图斑面积等。

2)外业导航模块,利用GPS、摄像、录像等技术方法,对动态监测模块成果-城市建设变化图斑进行定点定位现场核查与信息跟踪。

3)城乡规划备案模块,组织整理城乡规划相关的档案信息文件。用于城乡规划特色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

4)专家辅助决策GIS模块,包括专家库筛选,会议辅助决策,远程会议等实现项目的集中讨论和快速办理。

4 结论

省级数据系统开发侧重于数据涵盖的全面性,市县级的系统开发侧重于数据的深度挖掘。建立省级城乡规划大数据系统,在宏观尺度内对数据的内容组织与梳理比较重要,本文仅对于大数据系统的功能框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数据的匹配和使用仍需要进行深度分析和探索。

参考文献

城乡建设规划书范文第2篇

高职院校肩负着高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离不开核心课程的建设,因为核心课程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目标,也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国家示范院校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动物医学(宠物医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对高技术技能型宠物人才的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的《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一直按照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开展课程的建设与实施。

一、课程建设基础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于2006年最早开设了宠物类专业,于2008年针对宠物医学专业开设了《小动物影像技术》核心课程,并编写了校本特色教材,2010年该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12年行校合作编写了《小动物影像技术》项目化教材,2013年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该教材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成果之一,2014年该教材获得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职业教育优秀教材”项目资助。该课程目前拥有“双师型”教师3人,以校内实训基地宠物医院为实训场地,开展实训教学,积累了大量的影像资源。

二、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规划对课程的建设具有指导作用。本课程建设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影像技术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

2.《小?游镉跋窦际酢房纬探ㄉ枰?综合师资队伍、教材、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教学设施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做到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3.《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校企合作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建设要重点体现先进、适用、够用,即内容紧跟现代宠物影像技术发展,知识与技能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并在现有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力争早日申报建设成为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并建设成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

三、课程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将《小动物影像技术》建设成从课程内容到教学方法上都能充分体现高职特色、课程特点,体现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示范性课程。

具体计划:在2010年院级《小动物影像技术》精品课程与2012―2013建设的《小动物影像技术》网络学习平台基础上,于2015―2017年在宠物医学专业开展《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网络辅助创新教学实践,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并于2017―2019年申报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并按要求建设。

四、课程建设内容

《小动物影像技术》核心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流的教师团队、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施、教学管理等方面,并在课程创新教学实践与申报在线开放课程的过程中,注重以下六方面的内涵建设。

1.教师队伍方面:打造课程团队,逐步形成一支以课程带头人负责的,教学水平高,人员稳定,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教师团队在现有3名教师的基础上增加了2人,并按一定比例配备实训指导教师,同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知名宠物医院影像专家)参与课程建设,并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形成促进教师积极向上、不断学习的激励机制,打造“双师型”教师。

预期目标:课程教师团队成员7人,校内教师5人,校外2人。其中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2名,兼职教师2名,“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100%。

2.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与适用性,保证够用、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同时不断增加宠物医学影像技术的最新成果,紧跟宠物医学影像技术的发展,适时增加彩超、CT、MRI等影像技术的教学内容。

预期目标: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涵盖普通X线技术、CR技术、DR技术、CT诊断技术、MRI技术、B超技术、彩超技术等符合企业单位需求的影像技术。

3.教学方法方面: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需要,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应尽可能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课程教学录像、多媒体课件、教学案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电子教案、习题库、案例资源、实验指导书、技能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参考文献目录、X线图片资源、B超声像图病例资源等全部上传校园网络学习平台,并完全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预期目标:建设资源丰富的《小动物影像技术》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并以此开展信息化教学与理实一体化教学实践。

4.教材建设方面:由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校企合作编写的国家示范建设成果《小动物影像技术》教材,经过几年的使用基本上能够满足宠物医学专业宠物影像技术学习的需求,但随着影像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有很多宠物医院引进了CT、MRI等影像技术,因此教材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增加心超、CT、MRI等相关技术的内容。

预期建设目标:2017―2019年申报并立项建成农业部“十三五”立体化教材,建设后的教材涵盖X线、超声、CT与MRI四大影像技术。

5.教学设施与实训场地方面:高度重视校内X线实训室、B超实训室、校教学宠物医院MRI实训室的建设以及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开展,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从而体现影像技术课程的特色和水平。

预期目标:2017―2019年在学校所在市区建设校外实训基地2个,校内X线实训基地1个,校内B超实训基地1个,校内MRI诊断中心1个。建成后的X线实训室拥有移动式X线机1台,动物DR1台;B超实训室拥有彩超1台,黑白B超5台,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宠物医院拥有宠物核磁共振仪(MRI)1台,总投入计250万元。

6.教学管理方面:建立科学高效、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通过《小动物影像技术》核心课程建设,优化现有课程评价体系,建立教师评教、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生互评以及教学督导、同行专家对课程的教与学过程的评价机制与制度,促使《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建设不断深入的向前发展。

预期目标:形成完备的教学管理与课程评价制度与机制文件。

五、课程建设实施

1.实施保障措施。成立《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建设小组,制订《小动物影像技术》课程整体建设实施方案。分解实施任务,责任到人,并制定奖惩措施,调动相关教师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2.实施效果评价。组建由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及学生、用人单位组成的评价小组,制定细化评价内容,对照课程建设规划内容及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建设完毕后,预期评价结果要达到优、良等级。

城乡建设规划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快速城镇化、乡村规划、规划失效、控制与引导、编制体系、管理机制

Abstract: In the area of rapid urban city,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demand rapid expansi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on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space contradic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This comb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planning in Bijie City explores in the full establishment system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improvement of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try to enrich the practical relevance and the future orient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words: rapid urbanization, rural planning, planning failure, control and guide, the establishment of system, management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发展背景

毕节市地处乌蒙山区中段、贵州省西北部,处在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原丘陵过渡的倾斜地带,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土地破碎,是典型的岩溶山区和喀斯特地貌区。全市总面积26844.5平方公里,高原山地占93.3%。

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贵州“工业强省”战略实施以来,毕节市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据统计,毕节市的城镇化率从2005年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7%,2012年的城镇化率为30.17%,进入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毕节市正处于从以乡村建设为主迈向以城镇建设、乡村建设并重的发展阶段,在空间规划上偏重城市规划,而忽视乡村规划,使其面临着城乡建设空间冲突和城乡规划工作失效两个方面的突出矛盾。

1.1 建设空间矛盾突出

由于地处云贵高原过渡地带的山地地区,毕节市适宜建设用地破碎零散,同时随着整体发展环境和交通条件的改善,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矛盾突出。

(1)城市空间拓展迅速

根据毕节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其城市规模将从2010年的45万人、32平方公里发展至2030年的160万人、190平方公里。毕节市中心城区将进入迅速扩张阶段,建设用地平均每年增加16平方公里,两年时间现状城区将扩大一倍。

图1毕节市中心城区2010年与2030年建设用地对照图

(2)乡村建设需求旺盛

毕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然村落数量多且空间分布分散。据统计,2012年末,毕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共有村庄225个,村庄密度达到23个/百平方公里,农村人口约60万人。

经过二十多年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毕节市“三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有了大幅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926元。农民收入提高,急需改善居住环境,促使农村建设需求迅速释放,同时由于乡村建设粗放、无序,导致用地需求量大。

1.2 规划管理失效严重

在快速城镇化初期,城乡规划工作常偏重于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研究,而忽视乡村规划建设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在面临城市空间快速拓展和乡村建设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城乡建设空间矛盾导致了规划管理失效现象的出现。

规划失效的一个表现是乡村规划管理无法开展。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核发“一书两证”(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乡规划和村规划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一方面,由于缺乏乡、村规划作为规划管理依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已停止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一方面,在毕节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中,重点对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研究和安排,而没有对规划区范围内乡村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做出具体安排,在没有编制乡规划和村规划的情况下,难以指导乡村规划的编制和乡村建设管理。

规划失效的另一个表现是乡村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由于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回乡创业需求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乡村建设需求日益增加。在乡村建设得不到合理疏导的情况下,乡村违法建设活动亦日渐增多。

2 原因分析

规划编制与管理上“重城市轻农村”、“重管制轻疏导”是导致并加剧“建设空间矛盾”和“规划管理失效”的两个主要原因。

2.1 规划编制上“重城市轻农村”

受行政体制、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体系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毕节市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上出现“重城市轻农村”,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不足。

首先,缺乏对乡村地区规划建设进行针对性研究。一方面是毕节市原为毕节地区,受行政职能的限制,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能由县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其规划编制工作集中于县城的城市规划而忽视了乡村地区;另一方面是经济发展欠发达,政府在规划编制费用上的预算较少,难以满足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尤其是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偏重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对乡、村建设用地没有做出具体安排,难以指导乡、村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导致现有城乡规划难以满足城乡空间拓展和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的要求。

其次,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对城乡规划体系进行前瞻性创新。在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前,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着重于城市规划,在乡村规划编制上的法规、规章、规范不完善,难以指导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五个层面规划的城乡规划体系。但对城乡规划编制中的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能否布置乡村建设用地、能否批准乡村建设、能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证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需要在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修改中进行完善。

2.2 规划管理上“重管制轻疏导”

受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困扰,城市政府存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乡村建设用地指标此消彼长”的认识误区。同时,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在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上,采取了“城市规划区内禁止进行乡村建设”的一刀切规划管理方式。这种以管制为主导的规划管理方式导致了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工作出现脱节,主要表现在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和统筹性不足。

首先,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不协调。一方面,在毕节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中,没有安排乡村建设用地,为保障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禁止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严禁乡村建设;另一方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则每年都有新增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进行乡村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村建设因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无法落地,使区内大量乡村建设的合理需求失去了合法的建设途径,从而导致违法建设严重和规划管理成本增加。

其次,相关部门在乡村建设计划上缺乏统筹。当前,多个部门在分头推进农村各项建设,如交通部门的通村公路建设、教育部门的教师周转房核学生宿舍、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计划、发改部门的生态移民搬迁、水利部门的饮水工程等等,这些工程的建设缺乏统筹安排,导致城乡的无序建设和重复建设。

3 途径探索

针对前文阐述的现实问题和原因分析,在快速城镇化地区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上应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运用控制与引导并重的工作方法充实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

3.1 充实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毕节市正处在城市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职能的转型、城市经济的转型和城市空间的跨越都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作为支撑。

(1)加强城乡空间一体化规划

毕节市政府提出跨越式同城化发展战略,跳出七星关、大方原有城区在中部地区建设新城和产业园区。在快速城镇化地区,由于原来城市建成区范围较小,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其范围内大部分地区仍为乡村地区,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乡村建设仍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城化战略的提出,使原来处于城市边缘的乡村地区成为城市建设的核心地区,要求加强城乡建设空间的统筹规划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建立城乡空间协调机制,协调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的矛盾。

首先,统筹确定乡村发展规模。当前多数城市在编制总体规划时,重点放在了城市发展规模的研究上,鲜有对镇、乡、村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进行研究,从而导致乡村规划缺乏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上的指导。应充分研究城乡发展的动力机制和需求,激发城乡各层面对发展的积极主动性,根据规划期末的城镇化率来确定乡村人口和建设用地的规模,指导乡规划和村规划。

其次,划定乡村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除划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外,还应提出镇、乡、村的建设空间范围,划定乡村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以指导下层次的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合理确定乡村建设用地标准和安排建设用地布局。

图2城市、镇、乡、村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示意图

(2)制定乡村用地分类标准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五个层面的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修改将建设用地共分为六个中类: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特殊用地(H4)、采矿用地(H5)和其它建设用地(H9);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1)细分为四个小类,包括城市建设用地(H11)、镇建设用地(H12)、乡建设用地(H13)和村建设用地(H14)。

2011版用地分类标准中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乡建设用地和村建设用地的划分与城乡规划法的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相对应,为总体规划中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全覆盖奠定了基础。但是,对乡、村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还没有制定,需在此基础上,根据乡村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乡建设用地、村建设用地分类标准,指导乡规划、村规划的编制。

(3)充实乡村建设规划内容

制定一个开放、可生长、可持续、刚性与弹性兼备的乡村建设规划。通过该规划实现统筹安排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控制和引导农村建设与城市开发建设的协调发展,保障和促进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落地等各项核心工作顺利推进。

第一,建立农民建房档案管理制度。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农村村民住房建设需求,将农民住房情况分类进行建立档案管理,详细登记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善户、已有住房户的资料。采用“建房人申报”的方式,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个人建房申报,经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后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规划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近期建设任务。

第二,提高乡村建设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作为实施总体规划的行动计划,找准抓手逐步解决问题。探索多样化的农民住房用地管理模式和住房建设模式,合理确定农民住房建设规模、布局和标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控制引导村民建房;逐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综合交通系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开展美化工程,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景观风貌。

第三,衔接国土部门用地管理。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城市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应返还10%的用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和配套设施建设。若城乡规划中没有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返还建设用地落地,导致城市与乡村建设的用地矛盾进一步激化。

3.2 完善乡村规划管理机制

由于地处山区,毕节市适宜建设用地资源紧缺,在城市建设需求和乡村建设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城乡建设空间矛盾日渐凸显。如何促进城市建设与乡村建设之间的协调发展、完善乡村规划管理依据和管理程序,成为毕节市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也将影响未来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

(1)制定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制定,统筹协调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建设的管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核发程序;规定乡村建设标准;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和规划选址,划分为乡村建设控制区和乡村建设引导区两类地区;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条件;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标准。

(2)协调城乡建设时序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充分衔接上层次规划(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划(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五园”新村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选择投资省、见效快、带动效果明显的试点。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建设计划,协调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各项政策性资金投入,撬动村民积极有序地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 结语

毕节市正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进入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空间拓展均处在转型当中,规划将在城乡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因此,充实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完善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是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有力保障,作者仍将在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尝试作出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

1.仇保兴,《追求繁荣与舒适——转型期间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若干策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05.

2.仇保兴,《和谐与创新——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危机与对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06.

3.王蒙徽,《广州城市发展中失地农民城市的问题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08.

城乡建设规划书范文第4篇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年1月3日和**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城乡建设规划书范文第5篇

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规范个人建设住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主城区内,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主城区的具体范围:海口主城区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含演丰镇镇域)。主城区面积约563平方公里。

本办法所称个人建设住宅,是指个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已村改居的原有宅基地或者所属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用于本户家庭自己居住的个人住宅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城区内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内个人住宅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土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个人建设住宅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多规合一的原则,组织编制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规划和建成区范围外的村庄建设规划,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逐步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景观面貌,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建成区范围外的村庄建设规划还应以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为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建设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指导个人住宅的规划审批。

第五条 个人住宅建设应结合我市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的,须按照棚户区改造规划执行。

第六条 位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范围内个人建设住宅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规定。

第七条 个人建设住宅应当符合规划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个人住宅单独建设的,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底层层高不超过4.0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超过3.3米(不包括坡屋顶的高度,坡屋顶高度不超过顶层高度的2/3)。

(二)城市干道两侧规划红线外各50米范围内及城市主要出入口的个人建设住宅用地,须通过用地整合符合以下条件:

1.临城市主干道(60米道路红线40米)的用地临街宽度不小于30米。

2.临城市次干道(40米道路红线24米)的用地临街宽度不小于25米。

(三)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建设,不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

(四)建筑物之间的间距、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和退让道路最小距离应基本符合各项技术规定。建筑施工不得对相邻房屋的结构和安全性造成损坏和影响。

(五)新建或拆除重建的个人住宅应当按规划和规定要求退够道路规划控制红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控制紫线、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距离。

(六)建筑物不得占压和挑出用地界线,侵占公共空间、邻里通道。

(七)建筑物的立面和整体设计风格必须符合城市景观风貌要求。

(八)建筑物不得破坏市容市貌、妨碍交通、影响消防安全。

(九)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排气(烟)、采光等相邻关系。

第八条 未列入市年度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基础设施建设征收计划的合法D级危房,可按不扩大原占地面积、不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超出原建筑高度的要求拆除改建,不受第七条规定的限制。所在区人民政府与产权人协商,也可以依法予以收购。

第九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所划定的禁止建设范围、规划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各类公园河湖保护用地、公路、铁路、车站、码头,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城乡规划确定的其他控制区域,禁止审批和建设个人住宅,但D级危房拆除改建的除外。

第十条 个人建设住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依法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件和建房申请;

(二)市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三)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设计图纸和文本;

(四)村、居委会意见。

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申请改、扩建房屋还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涉及毗连建设的房屋还应当提交业主与相邻产权人达成接建书面协议;申请加层的还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加层鉴定报告;申请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还应当提交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第十一条 规划管理部门收到必备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即进行现场公示,征求相邻产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的,按程序批准建设;如有异议的,即暂停审批。待协调处理(或召开听证会)后再予作出行政审批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办理建设住宅规划审批手续时,按照海口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规定,个人住宅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个人住宅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地的,如今后房产转让须按每平方米220元标准补缴差额部分;按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审批的个人住宅项目,住宅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商业部分按每平方米220元缴纳。

第十三条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

确需变更的,应当申请原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涉及容积率、层数、退线间距的,应当依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个人建设住宅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依法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许可手续。

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许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申请表;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名按手印);

(三)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文本(原件需设计院每页盖章);

(四)规划方案审核通知书(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签名按手印)。

第十五条 个人住宅的业主应当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自建3层以上的个人住宅,业主应当在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前述面积或层数以下的个人住宅,业主在开工前应当到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办理个人住宅施工许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经易地建设许可的,应提供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文件);

(四)图纸审查部门审核意见;

(五)监理合同、监理企业营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第十六条 鼓励个人建设住宅采取用地整合、统一规划、联合建设的模式,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审批,并可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用房。

依本条规定建设个人住宅的,按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个人住宅在开工前,业主应当组织取得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放线。

建设工程施工至0.00后,业主应当告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所属规划分局对放线情况实施现场核验。

主体工程封顶后,业主应当告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规划分局进行现场复验。

工程竣工后,业主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规划分局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八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个人建设住宅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九条 个人住宅工程竣工后,业主按规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规划核实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条 市、区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个人住宅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个人住宅,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应严格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规划局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自行失效。

办理个人住宅施工许可如何申请(一)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经易地建设许可的,应提供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