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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发展到集团公司时,集团公司总部需要对所属企业实施有效的管控,而内部审计是提升集团公司管控力度的有效手段。因此,集团管控模式的选择,必然影响企业管理者主要经济责任的定位,进而会影响到企业管理者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体现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是对受托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与评价,可以概括为四个要素,根据重要性依次是:效果性、效率性、合法性、真实性。根据权责利相统一原则,企业管理者的受托责任内容,不仅包括财务责任(财务活动的责任),而且还包括管理责任(企业运营活动的责任)。
根据受托责任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2006年)提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绩效评价分为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在这些审计内容中,各部分所获得的审计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体现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将更多审计资源投入到该责任的审计工作中,从而更加客观的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突出重点,防止以偏赅全。
相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管理者而言,管控制模式所搭建的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之间的权力责任分配框架,便是受托责任来源之一,体现出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
二、战略管控模式对企业管理者主要经济责任的影响
战略管控模式是指以追求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协同效应为目标而对所属企业采取的管理模式,主要特点是“抓大放小”,集团公司负责集团的战略规划、体系建设、资产投资和绩效考核,并审批所属企业运营规划和经营预算等。作为相对独立的业务单元,各企业享有高度的经营自,也要制定自己的经营规划,并提出相应的战略举措、资源需求及实施方案,但运营规划应与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且重大决策要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由此可见,在战略管控模式下,企业管理者主要经济责任是贯彻集团战略和制定和落实企业运营战略,推动集团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现,即管理责任的主要部分是战略责任。
三、在战略管控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该是战略责任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常常不能体现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在审计实践中,有的审计侧重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有的侧重于财务收支审计,还有的侧重于考核指标审计,缺乏深层次的审计,使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而且与年度财务审计有较大的重合度。在战略责任导向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就是评估企业管理者在贯彻集团战略和制定落实企业运营战略过程中,运营战略制定是否科学,是否与集团公司战略保持一致,各项战略宣贯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实际操作中,不但要重视财务审计和运营绩效审计等,还需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
(一)运营战略制定的审计
运营战略审计主要是审核企业是否在集团总体战略的指导下,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运营战略。审计内容包括:战略分析是否科学和全面,宏观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分析是否充分,机会、威胁、优势、劣势等各种因素的判断是否合理;社会、环境、资源、文化等社会责任是否被充分考虑;战略方案选择标准是否科学,是否充分考虑了影响路径依赖、风险偏好、竞争者反应等战略因素;战略方案内容是否有合适的战略举措和行动路径,企业资源是否能有效支持战略举措实施;战略目标是否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运营规划已经上报集团公司并获得批准;
(二)战略贯彻与落实的审计
通过定期审核企业目标的实现情况,评价运营战略管理的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建设。审计内容包括:审查战略实施过程是否沿着战略目标和阶段目标的方向进行;战略控制系统是否有效运行,当发生目标和举措偏离时,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战略控制,战略控制行为是否遵循了既定策略,是否考虑了有关制约因素;根据形势发展,是否及时进行了适当的战略调整,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战略实施支持系统的审计
在企业中,战略实施支持系统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企业文化等,是企业运行的根基,是战略规划实现的重要保重。审计内容包括:主要是检查和评价企业战略实施支持系统架构是否适应企业战略需求;体系架构是否能够随着战略目标、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及时完善现有战略实施支持系统。
总之,作为评价企业管理者履行受托责任的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管控模式、主要经济责任保持一致,重点审计集团战略的贯彻情况和企业运营战略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参考文献:
[1]王奇杰.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文献综述与展望[J].财会通讯,2009
[2]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内涵演变[J].财会通讯,2012
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而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企业财务划分为出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与之相对应,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划分为出资者财务风险和经营者财务风险。出资者财务包括及时筹集资金、合理安排资本投向、确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标是实现资本最大限度的增值。与出资者财务目标相对应,出资者财务风险就是企业出资者面临的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财务风险是企业最基本的财务风险,且是一种静态风险。在两权分离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交由经营者决策和执行,出资者对企业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来实现。因此,出资者重视的是企业经营的结果而非过程,所以,出资者所面临的风险是一种静态风险。另外,出资者财务风险也是一种制度性财务风险。所谓制度性财务风险是指由制度引发、受制度影响的风险。由于出资者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参与程度低,其对企业的管理主要通过一些制度性手段来实现。
出资者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1)资本投资风险。出资者对外投资形成了出资者与经营者的资本关系,这种资本关系也是财务关系——投资与接受投资的关系。出资者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引起对外投资收益出现不确定性变动的风险,即资本投资风险。(2)资本减值风险。出资者投入资本后就要求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从广义上看,资本保全价值包括原始资本价值和无风险收益,资本增值价值包括资本有形增值和资本无形增值等。从狭义上看,如果一个会计期间,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则出资者遭受了资本减值。因此,资本减值风险是出资者所投入资本同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起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3)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为寻求更大的资本回报、避免资本风险,需要调整资本结构,包括把资本从被投资企业转移出去,或者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资本。这些资本转移活动就是资本经营活动。在资本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偏离,由此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资本经营财务风险。
二、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一)构建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要通过进行清产核资、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规范企业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管理、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中介机构财务审计监督、已核销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
首先,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总揽,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业决算管理不仅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也要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结果确认、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评价等各项监管工作提供评判依据。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为重点,通过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非会计信息。同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号),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通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掌握国有资产分布和营运状况、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和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其次,以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旋律,重点关注和评价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被出资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的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出资人所关注的已经不应局限于常规财务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应该以管资产、管决策、管重要财务事项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旋律,其中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把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及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事权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再次,以推行全面财务预算为龙头,实施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是为了确保企业战略规划目标实现而采取的一种财务控制方法和监督活动,是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监督企业利润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工作基础。从出资人财务管理看,财务决算是事后监督,财务预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约束的作用。从国资监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约束远比事后监督更重要、更直接。为此,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财务预算报表体系,细化财务预算目标,规范编制内容和要求,并与月度财务快报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核准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财务预算审核、分析、批复和监控工作规范,及时跟踪风险监测和有效控制企业经营成果、成本费用、重大资本支出及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等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四,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对企业财务决算范围、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重大资产损失等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二是要对企业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事项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切实关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防止企业随意调节业务收入及利润;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实行备案管理;五是要规范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挂账、潜亏以及跨期收益转回等特定会计核算行为要核准审批;六是发生企业对外担保、大额资产抵押、质押等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七是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对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监管;八是规范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协调和监督,帮助和服务企业协调重大财税政策,协助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处理债权债务等,逐步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为起点,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业战略规划为发展目标,突出主业,缩短投资管理链条,防范财务风险。从整体看,国有企业管理层次过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致使一些企业机构臃肿,监督管理失控,决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响竞争力的提高,甚至成为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出资人职责层层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导向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做强做大主业,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管、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财务风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的,构建适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要求、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内部组织结构。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中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的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实行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防止内部人控制。现代企业,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经营者有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出资人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而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利益及矛盾,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出资人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出资人应规范建立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建立以资本增值为核心,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本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者的业绩,明确奖惩标准与经营业绩挂钩,以激励经营者维护出资者的利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解决国有企业问题需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的本质即企业的控制问题。产权及其组织结构并不是现代企业最本质的东西,最本质的是企业内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机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研究和创造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方法,出资人的职责就是帮助和指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财务会计部门是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防线。财务业务的每一项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发生都会在账面上反映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中保证这种反映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财会部门不仅要能把业务存在的大量问题尽力查找出来,而且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预测风险,并提供信息。
第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及风险防范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再监督”应是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督导企业审计职能有效运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是一种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任务就是要以先进有效的内部控制检评方法,有计划和有重点地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内部控制改进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营造一种“控制文化”。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先进企业文化已经被实践所证明,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不控则败,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一种控制文化,向各级人员强调和说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业中的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内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关键词】 指标法 审计 应用
1. 指标法含义及应用的必要性
1.1指标法的定义
指标法是指通过几个最具本质意义、最具象征性,而且便于统计分析的个别指标反映和描述事物特征,亦可指通过一组与审计密切相关指标的分析来发现问题,以达到审计的目的。
1.2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者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3指标法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指标法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一是在审计之前,我们可以对企业量化和非量化的指标进行分析、对比,了解企业的行业特点以及近年来企业的发展情况,为审计实施阶段打下基础;二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被审计单位几年数据的对比,根据比较结果,能够更快捷地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纠结点,确定审计侧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三是在审计评价中,单单通过审计人员的判断来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结果的真实性等情况很困难且评价依据难以确定,这时指标的定性和定量显示为审计评价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使审计评价更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
2. 指标法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2.1指标法在审计准备阶段中的应用
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我们首先需要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了解这些考核指标的制定依据,适用的范围,考核的思路,采取的方式和所遵循的原则。了解这些情况后,我们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分类,一般来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资产收益率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2.2指标法在审计实施阶段中的应用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选取指标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确定审计侧重点,找出审计突破口。例如审计人员可将两个年度的基础指标单独进行分析,如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收入增加而成本减少,那就应该关注其收入是否有虚增,而成本是否有虚减问题,通过指标比较,审计人员还可将关注点侧重于企业经营成果方面,进一步关注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和核算的完整、准确性,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问题。如通过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周转率数值较低的情况,审计人员应关注总资产中应收账款的比重,是否有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重点关注新增拖欠的合理性与可回收性,通过分析和职业判断,得出企业整体债权情况的结论,分清是经营问题还是管理问题。
2.3指标法在审计报告阶段中的应用
在书写审计报告时,审计人员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如何科学准确地进行评价是审计人员一直思考的难点问题。其实,在审计评价中审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指标法,增加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以将审计评价的内容进行分类,如分为内部控制、会计信息、资产质量、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六方面内容。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还可以加入重大决策、遵纪守法等两方面内容。针对这些方面的内容,审计人员可以逐项的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比较和分析,审计人员可以更好地分析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出更为准确的审计评价。
2.4指标选取的具体应用
2.4.1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强化企业的财务行为与财务预算、核算能力,帮助企业不断规范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企业负责人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时,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组织和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积极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努力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应承担的经营责任就成为了现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2.4.2经营量指标的审核。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工作人员通过对经营量指标的审核,来判定企业的盈亏状况,而经营量指标主要包括企业当期财务状况、业务管理账套、检查会计核算、统计财务报表,抽查会计凭证,通过这些数据的比对,剖析其合理性及形成原因。
2.4.3利润指标的审核。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对企业当期利润、支出费用相应指标的审核,来判定企业是否合格。而在指标审核的过程中,主要是对检查审计期间企业收入、毛利、费用进行确认,同时对账目进行核算和比对,查明有无虚开发票、收据,编造或隐匿收入、费用等问题收入、费用核算是否符合配比原则等。
2.4.4任职期前后对比,找出原因。在企业经营中,可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将任职前后的经济总量、人均值进行对比,通过对经营者任职期初和任职期末营销网络运营情况和经营量的分析及数据的统计,来判定经营的成功与否。
3. 指标法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3.1深入了解行业知识
尽管每个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都比较稳定,但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知识涵盖了许多方方面面的内容,涉及许多非财务知识,我们可以称其为“背景知识”,而审计人员大都是学财务会计的,要运用其他相关知识从事比较细微的分析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审计人员要在平时的学习中多了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断的自学,扩充知识面,保障知识的更新,审计中紧密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出专业的判断,有针对性的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分析、比较。
3.2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往往是通过审前调查、审中和相关人员交谈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但是也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审计人员要到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查看,观察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的情况,如有无闲置租赁,电梯间有无移动传媒广告等情况,因为按照市场运作机制,这些情况都有可能为被审计单位带来额外的收入,尽管有些收入比较少,但是这些都为审计提供了线索,有助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
3.3职业判断贯穿审计始终
审计人员不管是在如何确定使用的指标,还是在对指标进行分析等方面都离不开职业判断,即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贯穿于指标法应用的始终。我们知道审计人员良好的职业判断是保证指标法充分应用的强大支撑,只有充分运用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才能在审计中灵活应用这些指标,为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只能通过长期的审计工作来积累经验,进一步处理好各个指标之间互助或互斥的关系,得出准确的结论。
3.4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很广,对审计人员能力要求很高,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审计、会计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所以,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与控制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谨慎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守审计程序。
参考文献:
[1] 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精要与案例.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2] 郝黎坤.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初探.山西: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2月.
一、找准定位,突出服务职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产权制度发生了变化。国家在企业中不再扮演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角色,而完全成为单纯的投资者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企业则拥有独立的经营权。过去,内部审计主要是以国家审计的姿态执行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职能,在这种体制下,传统的审计监督只审查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与合法性。今天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赋予内部审计的新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运作,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从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职能看,它包括监督、鉴证和评价三大主要职能。但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内涵已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种监督,而是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监督目的是维护企业整体的合法经济利益不受侵害,实现企业经济活动最优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内部审计定位于企业,服务于企业,是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职能。正如李金华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机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你所在的部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发挥作用,这就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由此可见,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要找准定位,要在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的同时,重点是审计和评价企业经营的效益性,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为企业领导者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履行作为参谋的职能。如中铁四局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将内部审计定位于突出“三个服务”:为加强企业管理服务,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三年来的实践证明,“三个服务”的思路使全集团的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后迅速步入正轨,内部审计得到较快发展,连续三年一年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现代企业把确保企业依法经营、谋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为企业的奋斗目标和努力的方向。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围绕这一中心,转变工作思路,拓宽审计领域,切实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调查、综合评价等审计手段,和推广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典型和经验,查深查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和不足,客观有针对性地提出挖潜提效、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及时、准确的评价,因此新的形势要求企业内部审计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如中铁四局集团在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效益审计时,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事前审计重点是对投资决策、可行性论证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审计;事中审计侧重于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责任成本管理进行审计,并对项目阶段性效益进行认定;事后审计主要是对整个项目的考核与评价。采取“三结合”的审计方法,能及时发现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多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在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建设过程中,内审人员还要懂得利用机审计,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企业所使用的专业软件的设置与使用,包括评价软件系统的内部控制,采取有效的方法获取所需要的数据并进行处理,以此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抓住重点,为提高企业效益服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这是多年来审计工作所遵循的原则和方针。企业改制后,内审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加之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因此在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时,更需要抓住重点,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中铁四局集团在改制后的审计过程中,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注意选择单位领导重视、员工关心对企业效益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不断提高审计成果的效用,使内审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近几年突出了三个方面的审计:
一是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建筑施工经济效益的源泉是工程项目,对项目效益的好坏不仅领导关注,员工也关注。审计部门抓住这一热点,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实施了期中或期末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仅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了客观的评价和效益的认定,而且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旨在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审计建议,绝大部分都被各单位采纳,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加强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后企业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按正常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操作外,要注入新的,尤其是特别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状况,对潜在风险和不良资产要进行披露,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此促进企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
三是不定期地对司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目的是一方面促使这些单位规范经济行为、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和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是帮助基层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勇于创新,提高内审人员素质。为适应世界经济迅速和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已将内部审计目标由原来的“检查与评价”重新定位为“增值与改善”。因此,作为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必须更加关注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和经济效益,树立全新的内部审计理念,及时将职能定位从原来的检查监督为主调整为监督服务并重、并以服务为主,使内部审计更广泛地渗透到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之中,不断拓展强化内部审计的评价、咨询、参谋等服务职能。
面对新的形势和发展趋势,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加强内审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首先要改善内审人员的结构。由于内审领域的扩展和审计层次的提升,原来单纯的财会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内审工作的需要,需要配备工程技术、企业管理、以及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营者 激励机制 约束机制
1 研究意义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企业经营者是以经营管理企业作为自己的使命,靠发展企业实现自己社会价值和社会地位的特殊群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建立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经营者绩效管理体系,以确保企业发展方向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要求,使得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2 影响因素分析
2.1 企业经营者的选拔与优化问题。长期以来,经营层、特别是总经理的任免主要由董事决定。而某些职能部门总是将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当作自己的职责,委派的董事等也必须要时刻听命于自己。如此一来,董事会就成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化身,自然不能真正按照市场化要求选聘和评价经营层了。而经营者也就不会对董事会、对企业、对员工负责,而是对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了。所以,董事会的市场化水平和程度,将直接决定直选经营层和总经理工作能否取得成功,能否有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2.2 企业经营者在岗时绩效考核和离岗后薪酬保障问题。由于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使得对经营者的考核评价始终停留在形式阶段,国有企业现行绩效考评体系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激励措施仅限于在职经营者,而离职或转岗的国企经营者不能享有该项权利。由于国企经营者离职后得不到有效的社会保障,直接造成其在岗期间使用各种手段以谋求离职后的生活保障的卑劣行径。
2.3 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制约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政府及相关部门如果彻底放权,不参与企业管理活动,就会造成监督机制缺失,客观上会造成企业经营者欺上瞒下,使得政策信息不对称,并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
3 对策措施的探讨与研究
3.1 建立健全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企业的发展目标是经营者的内在追求。要想使他们更有积极性和承担风险的意愿,就必须建立以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1.1 逐步改变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偏低的状况,尤其应注重退休前后的收入反差。要承认其人力资本的价值,使回报与业绩相称;要调整经营者的收入结构,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长期激励,行之有效的方式主要有:增值奖股、直接购股、虚拟股份、分红权、股份期权等。同时需要辅之以精神激励,以激发经营者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对经营者的管理不应仅局限经营者在位时,也应对经营者退位后进行考虑。适当调高国企经营者的退休金和社保标准,提高其股票收入、股票期权收入比重,一方面对经营者来说是良好的激励,另一方面可以调节其退休前后的收入差距,解除其后顾之忧。
3.1.2 建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优化用人的动态机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现代的用人机制越来越灵活,企业间的人才流动也越来越频繁。要使经营者时刻保持紧迫感,企业就必须有一套灵活的用人机制,对员工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建立公平竞争上岗的经营者人力资本市场和自由流动的经营者阶层,推动国企经营者任免机制由任命制向市场化选聘机制转变。
3.1.3 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建立接管机制。有了较完善的资本市场就可建立接管机制,接管机制使得企业被接管的威胁始终存在。公平收购或权的争夺,将会改选现任经营者和董事会成员,从而激励和控制经营者行为。
3.2 逐步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机制。激励机制有助于激发经营者努力工作,取得最大经营绩效的欲望。而约束机制则有助于防止经营者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公司和所有者利益的不良行为。两者相辅相承,共同促使经营者尽心尽力地实现委托人的目标,即实现资本增值和资本利益最大化。
3.2.1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中国企业市场化最薄弱的环节是法制建设,因此应当建立起科学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国企经营管理行为实施过程管理。按照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成功经验,经营层、特别是总经理理应由董事会来聘用,由董事会来对经营层和总经理的业绩进行评价与考核,由董事会决定经营层和总经理的去留、奖惩。而其他所有制企业所以能够在这项工作上取得成功,其核心就是市场化。亦即一切按照市场规律、市场要求来办事,而不是受制于某个人或某个部门。因为,董事会是由股东决定的,虽然股东有大小,但利益取向是一致的,那就是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在薪酬管理方面,一方面,经营者的薪酬要走市场化之路,一切按照效益和贡献来决定,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居高不下、能涨不能降。另一方面,企业员工的薪酬决定,也要由经营层根据效益状况来决定,董事会可以将相关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委派董事表达,而不要过度干预。另外,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可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或经营者为谋取私利而发生的有意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追究其经济责任。同时,建立企业经营者个人信誉档案,作为评价经营者信誉的一个依据。
3.2.2 建立对经营者严格而科学的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董事会的市场化水平和程度,将是这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按照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成功经验,经营层、特别是总经理理应由董事会来聘用,由董事会来对经营层和总经理的业绩进行评价与考核,由董事会决定经营层和总经理的去留、奖惩。另外,正因为董事会的市场化水平和程度将直接影响经营层直选工作的效果,因此,经营层选聘出来后是否具有相应的权力、能否承担好相应的责任与履行好相应的义务,也就成了一个值得观察的问题。如果董事会能够一切按照市场化要求选聘和使用经营层、特别是总经理,并赋予总经理足够的企业经营权,那么,包括总经理在内的经营层,就有可能按照市场化要求经营与管理企业,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反之,则仍有可能换汤不换药。
3.2.3 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①建立或完善国企经营者工作成果质量评价机制。对于可以进行质量评价的工作成果,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价,特别是业务工作的成果,更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质量评价。这项工作做好了,绩效考核的质量才能得到切实的保证。②年终考核时要注意倾听不同层面职工的意见,上级派下来的绩效考核组除了听领导班子汇报一年来的工作、领导干部述职、民主测评、检查工作痕迹材料之外,建议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找不同层面的职工听取具体意见,名单由考核组确定。通过这种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经营者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听取批评和建议方面的意见。有了这些具体的意见,才能更准确地判断经营者的整体业绩。
3.2.4 建立完善离任审计制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人”的监督和评价,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关注公费出差等项目支出,将经费使用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单独提出据实反映,为经费公开提供基础。对审计对象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由审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公司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依据审计决定,企业经营者如有侵占企业资产、资金和资源等情况的,要责令有关人员如数退赔,构成犯罪的可向相关行政机构检举揭发,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审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提请董事会进一步研究审议。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因罢免、职务终止等原因离职的责任人,未经审计,不得解除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4 结论
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是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强化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能够增强国企经营者的紧迫感,提高其责任意识,从而充分调动其的积极性,激励其利用毕生所学指导国企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肃清国企经营层的不正之风,永葆经营层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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