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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资金供给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一)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激增。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变化呈现出“五多”趋势。①传统种植、养殖业资金需求较多。以养鸡业为例,修建鸡舍、购买鸡雏、饲料等所需的流动资金较多而且集中;②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化资金需求增多。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优质瓜菜、特色林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呈现出规模化、区域化的发展趋势,对信贷资金需求也逐步增多。例如:江苏省沭阳县已建成特色瓜菜、食用菌等生产基地10个,复种面积达60万亩,总产量160万吨,年产值10亿元;③农户购置大中型农业机具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农用机械价值较高,使用集中,多数农户在购买时需贷款支持;④个体工商大户资金需求呈上升势头。目前,许多商品批发商、零售商的资金需求越来越旺盛;⑤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势头较猛。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一大批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迅速崛起。由于处于创业初期,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呈快速上升势头。另外,为维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公路建设和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量资金,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化发展需要资金,还有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二)农村资金供给相对匮乏。农村的资金需求高速增长,然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农村的资金供给表现出来的不足。一方面1995~2002年间农村资金净供给量由1,549.6亿元上升至8,165.0亿元,但仍满足不了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农村资金需求由1995年的13,226.6亿元上升至2002年的26,524.3亿元,供求缺口由11,677.0亿元扩大至18,359.3亿元。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供不应求状况;另一方面目前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着较严重的资金流失。农村金融市场上贷款增速低于存款增速,存贷差日益扩大,资金从农业大量流向非农产业。据人民银行调查显示,2005年末,县及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953亿元,贷款余额38,825亿元,存贷差高达30,128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从农业大量流向非农产业。农村资金的持续流出,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
(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弱化。由于农业具有弱势产业的性质,因此世界各国政府一般都设立农业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进行农业生产性投资和流通性融资。生产性投资包括扶植农业技术开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大型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农田改造以及退耕还林等)、农作物生产的直接投资(如国家在一些大型农场进行直接投资)等,这些投资主要是生产性的长期投资,弥补了农业领域长期投资和生产性投资不足的问题。流通性融资主要用于国家的农产品收购和流通领域,这种融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为保障本国的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而进行的。而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资金来源有限。向中央银行再贷款是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0%左右。这就说明农业发展银行在经营上还不能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从而在根本上还谈不上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②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单一。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仅限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管理,也就是说,被固定在农村经济的流通领域,而在农村经济的生产领域中就不见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子。
(二)农业银行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悖,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农业转向工商业,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高额回报。农业银行对农业服务的功能减弱表现为: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城市收缩,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被大量撤并,中国农业银行在许多乡镇及以下地区很少有分支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在信贷管理权限上大多采取上收一级的管理办法,县级以下机构基本上仅有发放5万元以下本行存单质押贷款权,除发放部分农业开发和扶贫贷款外,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大幅度下降。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包袱重,效率低下,有“非农化”倾向。绝大多数信用社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历年来的亏损较严重。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农村信用社是唯一的正规金融组织,独享农村金融资源,垄断性经营存在,必然会降低工作效率,妨碍农村经济发展。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大企业或非农企业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
(四)邮政储蓄机构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农村邮政储蓄客观上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在业务上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6年初,储蓄余额达14,131.9万元,其中65%左右来自县及县以下地区,乡镇及其所辖地区占34%左右,这些资金通过以上存方式流出农村市场,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资金供给市场更加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管制过度。我国民间金融由于国家对金融资源的严格控制和缺乏相应法律等原因一直得不到政府的承认,只能在边缘地位生存发展。这大大限制了民间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导致民间金融走向两种归宿:一种是消亡;另一种是地下金融状态。政府过度管制的结果:一方面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加剧了供给短缺;另一方面偏离了均衡价格,导致了供给的高价。从而,实际出现的现象是管制越严,地下金融就越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就越混乱。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
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本文所说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一)农村资本市场不发达。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间接融资,缺乏以直接融资为特点的资本市场。目前,发展大中型农业类企业急需大量资金,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贷款是无法满足的。对于农业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股票在资本市场筹资,把一部分城市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引入农业领域,用这些资金来推动农业发展的前景将是不可低估的。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是筹资功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应是目前企业最重要的筹资途径。然而,我国资本市场上农业类的上市公司数量却十分少,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截止到2006年3月我国国内证券市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包括农业、农药及其他与农业关系较密切的公司)共55家,占国内上市公司总数的3.99%。这说明农业、农村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力量薄弱,而债券市场由于发展较慢,发行债券的农业类企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国农村资本市场不发达,农业类企业很难通过农村资本市场筹集到所需资金。
(二)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直处于日益萎缩的局面。相关数据还表明,我国农业保险赔付率不断上升,2003年达到93.1%,大大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高赔付率、高风险,加上保费收入减少,使农业保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相关的农业保险,而我国农业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灾害救济的手续繁杂、面窄、水平低、且难以监管;(2)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低下、高赔付率、经营亏损严重。但从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上看,缺乏对保险公司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制度,虽然国家较早给予对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但与高赔付率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三)行政力量干预农村金融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仅是一个权力部门和管理部门,更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部门,它的职能定位和根本宗旨是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当前,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村政府尚未切实转换服务理念,未能正确定位其职能,实践中不能主导当地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更有甚者,基层政府行政直接或间接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普遍存在。实际中,政府介入不仅是间接的(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更有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更加紧张,影响了农村金融的正常发展。
(四)农村法制环境缺乏,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在农村,法制环境建设刚刚起步,很多方面在法律上仍然是空白,法制环境欠缺主要表现为:有些县乡政府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执法部门未能主动调查农村贷款欺诈行为、恶意逃债行为,遏制和制裁金融诈骗和逃债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贷企业和贷款农户,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影响其守法的程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顽疾,这样的法制环境必然导致的金融债权难以受到保护。
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农村,逃债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征信体系的欠缺,导致贷款人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道德风险加剧,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
关键词:农村教师专业发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45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5-0100-02
新农村建设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有赖于农村教师素质的提升。因此,当代农村教师专业发展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不仅关系着农村教师的生存状态和生存质量,还关系着中国农村教育的品质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关系着整个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目前,随着城乡教育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新课程改革不断的深入,迫切需要回答“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现状是什么?”“应当怎样发展?”等问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我国农村教师在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了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对策。
一、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正确分析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某原因,是研究农村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的前提条件。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专业发展起点较低
学历与能力差距较大。与城市教师相比,农村教师整体上学历水平偏低。由于受培训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农村教师的学历、能力与达标要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大多数农村教师存在教育科学知识匮乏的问题,受教育视野不够宽广、文化知识不够广博的影响,他们无法运用相关学科或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解决当前课改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教育科研水平偏低。从整体上看,教育科研水平是教师专业水平的显著标志。农村学校普遍不重视教研工作,教研组形同虚设,教师对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即便参与了教科研活动往往也是任务式的。不少学校没有承担教育科研课题,即使有少数学校承担了相关部门指令性的课题也是敷衍了事,难以取得实效。多数农村学校不重视教育科研团队的建设,没有将专家型、学者型教师的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导致了本来就处于薄弱环节的科研工作因为缺乏专家指导而陷入窘境。
2.专业发展动力不够
农村教师普遍缺乏专业发展规划意识。多数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意识并没有随着教育实践经验的积累得到强化,反而逐渐淡化了。由于他们对教师职业规范、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价值等认识不足,导致他们中的很多人对自己的未来专业发展缺乏规划,丧失了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具有中级职称的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意识相对较弱。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中有一半以上已获得中级职称,但他们获得高级职称的机会微乎其微。因此,他们不愿参加或被动参加各种教师职前与在职培训、进修等活动,不愿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任务,有的甚至是被动地融入教育科研团队。
3.专业发展后劲不足
我国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一直以接受继续教育为主要途径。农村教师继续教育主要采取传统的高校模式、校外模式,且偏重理论,缺乏校本特色。近几年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开始采取校本模式,却仅仅停留在计划阶段,并未得到有效落实,这种有名无实的校本培训使得继续教育唱着新歌,却走着老路。农村学校教师在复制或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的同时,却忽视了自己的专长成长。
4.专业发展基础不牢
尽管国家一直强调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为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但是,很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偏差。
由于受经费、资源等因素的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将专业发展对象锁定为城区学校教师群体,甚至是城区重点学校教师群体,积极推动名师工程、名校工程,忽视了广大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如此一来,农村教师的外出培训、学习、深造的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教师能够参与的由上级部门组织的面向农村的教改活动少之又少。因此,农村教师无缘参与高层次、高水平的教研活动,没有机会接触先进的教学理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的停滞不前。
二、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对策
1.关注农村特色,拓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之空间
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师范院校在农村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由部分师范院校牵头成立农村教师发展学校,进一步整合教师继续教育资源,搭建一个全新的合作平台,为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创造有力条件。同时,应采取在农村地区设立农村教师发展学校分校的形式,在没有条件设立分校的地方,应以流动小组的形式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教师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
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较差,农村教师的待遇普遍不高。因此,应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在教师宿舍建设、特殊津贴、子女教育、专业进修等方面应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另外,还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专业晋升机会,为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提供动力。
2.重视校本教研,拓展农村教师专业发展之途径
[关键词]农村经济;问题;对策
1前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呈越来越扩大的趋势。农业经济发展所面对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制约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亟待解决。
2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第一,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跟不上农业经济发展的步伐,目前以塘堰、水库、沟渠等为主体的基本水利设施大都年代久远,无法承担起农业生产中抵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第二,农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农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道路交通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重要的一环,但总体还比较落后,主要体现为运力不够、质量不高、道路宽度不够,结构单一,甚至有的地方还未通车,没有形成交通网络。水、电、通信设施比较落后,自来水网络不健全,生活用水质量低,电力设施不能承载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通信网络不发达,满足不了农业信息需求。2.2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体制落后。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力低,农业机械化程度低,耕作工具原始简单,大多时候还是靠天吃饭,土地还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主要从事种植业,品种单一,质量低。农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低下。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经济体制落后。农村农产品市场规模不大,运营不规范。农业市场不管是从规模、场地、监管还是农产品流通、产品质量来说,都处于初级阶段。农业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刚刚起步且发展缓慢,承担不起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乡镇企业虽有数量,但质量不高,科技含量低,只能进行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无法形成现代一体化农产品市场;农业产业化、市场组织化程度低,虽然形式多样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所发展,但规模普遍不大,覆盖面小,管理不健全,无法产生规模效应;农村资源开发力度不够,资源利用率低,资源闲置、浪费严重,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2.3农业科技水平低、推广应用能力不足。农业科研的总体水平低,科技成果贡献率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都处于低级阶段,农业科技力量不足、投入少、资源配置不合理。虽然建立有多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但与农业科技推广的需求规律相违背,人力财力集中在远离农村的省市级机构,而最需要支持的农村基层机构却力量薄弱、人才短缺,基本上乡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力量不足或没有,村级机构甚至是空白。政府对农业推广经费的投入也严重不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应用效益低。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政府属性没有改变,在技术推广中注重科研特性,而不是以应用到农户田头为己任,农业科研脱离生产实际,使得农业科研成果质量不高、成效不足。城市化的发展,大批有文化、高素质的农民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多是老弱妇幼,农业人口素质较低,农业科技推广难。2.4农业政策不完善。土地政策不完善,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低,影响土地使用效率,导致农产品价格低迷,土地附加值偏低,土地转包困难大,出现新的耕地抛荒现象。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流转障碍多。短期式承包造成对土地的掠夺性经营,降低土地质量。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粮食流通市场未完全开放,粮食品种顺价销售困难,粮补不到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2.5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村的部分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教育投入不足,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缺失,农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没有惠及广大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度低。无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3.1着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第一,大兴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农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完善并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田间渠系配套。鼓励农业节水技术,建立节水奖励和补贴机制。第二,加强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农村路网建设,增加国家财政投资,对乡村进行硬化,路面拓宽,进行道路“乡乡通”“村村通”建设,打造乡村交通网络。加强农村自来水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用水质量。加强农村电网改造,促进农村工程开发。完善农村通信网络,促进农业信息化。3.2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第一,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引进先进生产、管理、加工技术,提高劳动技能,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改变落后的农耕模式,形成现代农业。第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改变纯种植业的单一农业结构,打造农、林、牧、副、渔多种产业并存一体化立体农业。在结构调整上推优淘劣,推进农产品的优质化和多样化,提升农业经济的整体水平。第三,规范化建设。加大管理与培植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固定场所,扩大规模,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培植农村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促进农村市场繁荣。第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扩大乡镇企业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促进生产产品多样化,扩展乡镇企业产品销售市场。引入资本投入,加大技术升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高管理能力,改变农产品初级加工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供、产、销产业化的机制。第五,加大农村资源开发力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3.3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有利于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良好条件。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明确各级农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将农业发展效益作为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主要考核标准,优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到县以下一线工业科技机构中,使农业科技人才真正面向一线。加大对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业科研推广的公共财政投资力度。加快农业科技的转化与应用力度,依靠技术进步,推广节水型农业灌溉技术,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农业科学测土配方施肥施药技术;针对农作物病虫害问题,积极开展农作物抗病虫害治理研究和种子选育。开展农业科技教育与技术培训,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深入乡村、田间地头,普及农业科技知识。3.4完善农业政策。第一,完善农村土地政策,依法界定农民土地承包权,加强农村土地的产权保护。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以家庭承包制度为基础加快土地承包权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管理和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完善农地产权制度,健全农地流转机制,加强市场引导,规范市场运作,加快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土地供求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第二,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深化粮食流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将商业性经营与政策性经营剥离,实现国企与其他粮食企业的同台竞争。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粮食市场的一体化。全面放开粮食经营,敞开收购、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保护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措施并举,加大农民种粮的给予直补力度,提高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直补种粮农民的比重。3.5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按照城乡一体思路,兼顾地区差异,以保障基本民生为着重点,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着力解决因资金匮乏而产生的拖欠农村教师工资、办学经费不足、危房改造、基础教育负债问题。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的程度。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农村卫生筹资体制,增强公共财政对村级卫生室的支持,让农村村卫生室承担起广大农民卫生预防保健任务。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其他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经济发达地区,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作者:彭华 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密大兴.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政策研究,2008(3).
[2]许绍良.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分析及对策建议[J].河北企业,2008(12).
关键词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344-01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中心,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国家制定了诸多的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农村资金不足现已成为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方面的改革要能适应其发展要求,而现实的农村金融改革却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反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1-4]。
1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大量缩减
以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2家,其网点几乎遍布所有乡镇和重点村,服务重点在“三农”。应该说,这是建国以来农村金融发展的成果。但近年来大量的乡镇级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被缩减,乡镇级只留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和近年延伸下来的邮政储蓄所。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村级设立的农村信用站,已被取消殆尽,其工作重点由乡镇级缩至县级。
1.2 存贷款利息高
原以农民自愿合作形成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存贷款利息要比其他银行高,没有起到支持“三农”的作用,违背了当时建社的初衷。另一些非正规金融组织,在农村经营较高利率的存款和借款业务,利用农民信贷需求的缺口,借助这些非正规金融组织来弥补,形成借贷款利息高。
1.3 存多贷少
目前,各金融机构在农村中收取存款多,但针对“三农”发放的贷款少。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将在农村吸收的大量存款投放到工商企业,其存款的增长幅度远远超过其对“三农”贷款额的增长幅度。近年来延伸到乡镇的邮政储蓄更是只存不贷或存多贷少,收取的存款多数逐级上缴到上级机构。
1.4 金融机构远,农村经济发展难
一些金融机构随着金融机构在不断“上缩”,其服务“三农”功能不断弱化,不断远离“三农”。有些农民要走上十几里,甚至更远的路才能到达金融机构网点。由于受农村资金“瓶颈”的制约,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是寻找生产资金难,二是进一步扩大再生产更难。
2 原因分析
2.1 农民的金融意识弱
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了解政策不够。对国家的金融政策,特别是扶持农业方面的金融政策了解不够。二是农民的传统观念强,经济往来习惯用现金收付,在农村中,现金收支多,转账收支少。三是缺少贷款欲望。农民借贷款,大部分都是为了建设住房、婚嫁庆丧等非生产性开支,为扩大再生产而贷款的很少。
2.2 农民贷款难
由于农业靠天吃饭(自然因素大),经营较为分散,普遍规模小,农业技术水平不高,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还有贷款规模小、分散、路程远、成本高等问题。这样形成农民借贷意识弱且金融机构不愿意贷款的现象,造成了农贷困难。2007年涉农贷款2.36亿元,占总贷款额的9%;2008年农贷2.08亿元,占总贷款额的6.55%;2009年4个季度,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3.13%,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1.76%,难以满足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要求。
2.3 银行改革企业化,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农业银行转轨后,过分追求商业目标。特别是在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后,效益最大化变得天经地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不但没有强化支农功能,反而弱化了支农功能。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不为一般农户发放贷款。此外,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完善。
2.4 农业保险规模和险种小,无法给农业信贷提供保障
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全国102家农险公司,提供财险的有27家,涉及农险的只有16家。2007年全国农业总产值4 889.3亿元,农业保险51.94亿元,只给提供1 720.2亿元的风险保障。
3 发展对策
3.1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银行机构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行、邮政储蓄所。非银行机构包括农业保险公司、民间借贷组织等。要使这些部门和机构真正做好支农服务,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其服务“三农”的职能,鼓励、支持其在乡镇建立营业场所,在村级设立服务站。此外,要鼓励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可以依法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并逐步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过渡。
3.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生产面临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的双重风险,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加之当前农业经营主体仍以小规模农户为主,贷款额度小、成本高、缺乏抵押物,导致金融机构开展农业信贷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要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贷款,鼓励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规定贷款总额中的农业贷款比重,鼓励扩大抵押物范围,更多地采取授信、互保等宽松、优惠的贷款方式,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此外,各级政府还可以通过实行小额贷款贴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发展涉农担保机构等措施,强化支农贷款服务职能,更好地为解决农业发展服务。
3.3 规范发展非正式金融机构
农村中存在一定的民间融资市场,从农村内部自我解决部分借贷资金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正式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的不足,对农村经济起到了良好的、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应依法引导和规范民间非正式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制订符合中国国情的民间金融法律法规如《民间融资法》《民间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引导农村非正式金融机构逐步走向规范。要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鼓励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以缓解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
3.4 建立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的发展既可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又能为农业贷款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公司与农村金融机构要相互配合,在农业贷款时做好相应的农业保险,从而保障农业贷款及时收回,通过农业贷款也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要把发展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法律上、政策上给予支持。深入乡村,搞好宣传,金融部门做好“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
4 参考文献
[1] 陆岷峰,葛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视角——基于农村金融发展中问题与原因的分析[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0(3):96-102.
[2] 李勇,孙晓霞,陈景耀,等.关于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三农金融支持若干问题的思考[J].金融研究,2005(11):1-10.
多年来,农信社一直在摸索中前进,其在改革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要找到合适的发展之路,为三农服务,就需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对于研究农信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农信社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产权关系需要进一步明晰。一直以来,农信社不明确的产权关系,不仅使内部产权关系混乱,更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农信社的产权在表面上看来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模糊。一是所有权不明晰。目前,我国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和资金结构都比较复杂,有农信社建立之初形成的初始资金,一部分是法人入股,一部分是个人入股,这些个人既可以保息分红,又可以退股,并不能真正的与农信社保持良好的利益关系。二是农信社作为法人,没有真正的财产经营权。农信社社员对于自己的股权都是名义上的,没有实际上的所有权、使用权、表决权、收益权。这样就使得农信社社员没有兴趣与信息去参与农信社的经营管理,处于被动的局面。而且,在计划经济初期,政府对农信社股权具有控制约束力,这就更使得农信社社员对于经营和管理没有约束力,对于风险没有抵抗力。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农信社的法人治理机构由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分别行使着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这三种权力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农信社的发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并没有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这种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最高权力机构形同虚设。形式上社员大会享有着最高决策权,实际上它的权力没有落到实处。二是经营机构凌驾于决策机构之上。理事会本应该向社员大会负责,但在现实的工作过程中,理事会社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由上级部门直接任命,这就导致了理事会理事长权力过大,一揽独权,体现不出决策的民主性。这种的选任,会使理事会长对上级负责,缺乏对社员的关注,使内部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三是管理人员自治能力低。表现为:政治素质、政策素质低;业务水平不高;决策水平有限;管理能力较差等。
经营机制僵化和内控乏力。农村合作社本身存在着制度性的缺陷,组织制度僵硬,不能形成完善的管理监督经营机制。由于农信社之前是由政府主导,官办金融机构的模式仍然存在,政府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成为农信社改革的阻力。经营机制的不健全还表现在:缺乏激励机制,员工素质低下,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差。没有完善的经营机制是不可能使信用社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也不可能使成员信服,使内外都达到一个良好的效果。同时,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自控机制,没有建立起会计、财务、考核、人事等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信贷管理上,缺乏适当可行的审查、评估机制,使得贷款质量差,贷款责任难以落实。内控机制的不健全,人员素质的低下,加大了农信社的管理难度,增加了农信社的潜在风险。
历史包袱沉重,经营困难。农村信用社本身存在着历史包袱,不良资产率高,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使得农信社难以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虽然国家在不良资产上给予补贴,弥补历年亏损,在财政上减少了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信社的历史包袱,减少了不良贷款率,改善了资产质量,提高了营业能力,但农信社根本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还存在着弊端。比如国家在部分试点地区的农信社发行了专项央行票据以改善资产,但是在票据汇兑时一些潜在的风险还没有显现出来,不良资产总量仍然很大;农信社的人均利润、资本利润率等指标小而亏损大,抗风险能力较低,不能形成有效的抵抗风险机制;农信社的股金机制虽有所增加,但不少股金在存款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础很不稳定。
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对于农信社的管理体制是农信社发展改革中的一个难题,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直接导致制度的缺失,职权与责任的混乱。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承担对管辖内农信社风险管理的责任,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在国家宏观调控机制下的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管理体系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省级政府的职责范围没有区分开,造成不明确的职责定位、职责边界问题;省级联社由人民政府和基层联社两方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且对基层联社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力;很多法人体制在一段时间之后形成了分散决策,低层次决策局面。同时,金融监管与行业管理、依法管理与自主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各自的分工不明晰,责任不到位,责任交叉的现象,这种不明确的现象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措施
农信社存在的必要性就是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提高其竞争能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为了实现农信社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提高农信社的地位,增强农信社的竞争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