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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以普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环节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求发展”的工作中心,着力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城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围绕“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充实健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巩固工作质量。
三、“法律六进”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以“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要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在社区形成崇文明、反对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五、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亮点。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邪知识培训,提高和增强他们的识别、防范和抵制各类的能力。
3、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普法宣讲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4、加强网上法制宣传,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特定日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深化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5、适时组织普法队伍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典型,研究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一)在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驶职权。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管理、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制学习教育累计不少于40小时。
(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五)执法文书书写清晰工整,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六)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
(七)查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八)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
(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严禁粗暴执法。
(十)严格罚缴分离规定,票据管理规范。
二、执法队伍建设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执法人员职责明确。
(二)建立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各类规章制度。
(三)队员执勤时举止端正,着装规范整洁。
(四)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执法装备管理良好。
(五)执法装备标识规范统一。
(六)全年开展集中军事化训练不少于1次。
(七)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建立督察考核机制。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开展经常性政风行风教育和便民服务活动,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一)管理范围
以运河路为界,运河路以北属严管区,严格按照管理标准执行;运河路以南属商贸区,可根据管理标准适当放宽。
(二)管理标准
1.门店橱窗及门前管理。①沿街两侧门店橱窗、大门及两侧墙面整洁、明亮;②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③门店台阶及门前干净卫生;④无店外经营、马路加工制作,无乱堆放物料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⑤门店须配备垃圾容器。
2.占道经营摊点管理。①除规定地点外,沿街两侧无占道经营摊点;②除规定地点外,沿街两侧无占道早夜市;③沿街两侧禁止露天冒烟烧烤现象;④经营摊点须配备垃圾容器。
3.便道广告牌设置和管理。①沿街便道上只准设置交通标识牌,无乱栽乱挂乱摆灯箱牌子;②除重大活动外,行道树间、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灯杆、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上不准乱扯乱挂条幅,吊旗和跨街横幅。
4.庆典、促销活动管理。①沿街两侧大型商场、超市庆典不准随意设置拱门和立柱,确需设置的,要办理审批手续;②搭建帐篷、舞台,设置吊旗,悬挂条幅、立幅及楼梯巨幅,搞店外促销活动要审批的,不经审批的一律取消。
5.棚、房、亭管理。①沿街道路两侧建筑红线以内,无私搭乱建棚、房、亭;②书报亭等外观干净整洁美观,无亭外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
6.早夜市管理。①早夜市经营应严格区域划分,经营者在指定的地点设摊经营;②早夜市经营者应按规定时间开闭市,早市(6点—8点半),夜市(18点—24点);③早夜市经营者,不符合管理服务规范的,要予以制止纠正;④。夜市经营场所积极提倡电烤、气烤,或对烧烤炉具进行除尘改造,杜绝露天冒烟烧烤。⑤经营商户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自备垃圾容器。早夜市闭市后,经营者负责在30分钟内打扫场地卫生。
7.建筑施工噪声管理。①建筑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如打桩、打夯、锯板、推土、拌料、破碎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居民区、医院、宾馆周围,除抢险等应急任务外,不准在夜间进行噪声大的作业。②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进行噪声大的作业时,须持有夜间作业许可审批,并向社会公告。
8.社会生活噪声管理。①在县城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声响大的发声设备,必须使用时,应经审批后使用。②货物装卸站、场,指挥作业必须使用喇叭时,噪声影响不得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③禁止商业服务单位和个体商贩使用营业性喇叭招徕顾客。固定的宣传性喇叭须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其噪声影响须控制在80分贝以内。流动性喇叭噪声影响应控制在85分贝以内。④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应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使周围地区的环境噪声符合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⑤居民个人以及旅馆、招待所等使用音响器材和进行其他活动发出的噪声不得超过周围地区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三)处置时限
1.报刊亭破损问题。督导责任单位解决,不需要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
2.违法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取证,15个工作日内依法查处。
3.违法涂写、张贴小广告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擅自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条幅、气球、直幅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确需实施拆除的,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
5.违法设置的广告牌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确需实施拆除的,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
6.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问题,在3个小时内解决。
7.流动摊贩(点)问题,在3个小时内解决。
8.占用公共场所、道路堆放收购物品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
9.店外摆放物品问题,在3个小时内解决。
10.擅自在道路及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问题,在3个小时内解决。
11.乱吊乱挂横幅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
12.未经许可擅自搭建气模、拱门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
13.烧烤要使用电烧烤或其他带有除烟尘的装置,对冒烟的碳烧烤,执法人员发现后,摊主应立即整改,发现3次以上冒烟烧烤的,取缔夜市经营资格。
14.施工噪音扰民,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
15.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的方式招徕顾客,影响居民生活的,在1个工作日时内解决。
四、建筑施工管理标准
1.顶管挖沟管理。在城区穿越道路、人行道、绿化带进行顶管挖沟作业的,必须提前审批,提交申请书、保证金及恢复方案,经办人员要到现场进行踏勘,对原貌进行拍照。施工中应设围挡的需按要求设置围挡,施工完毕,经办人员对照原貌照片进行核验。
2.建筑垃圾管理。①《准运证》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审批完结后,发放《准运证》。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须将《准运证》放在左挡风玻璃后,便于执法人员查看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及倾倒地点等。②行车路线管理。车辆应该按照《准运证》规定的路线行驶、规定的地倾倒。最大限度避开主干道,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良好,运行正常,无人为破坏。
3.漏洒管理。①撒漏污染管理。车辆使出工地时按照规定冲洗轮胎,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冒、洒、漏。②车辆容貌管理。运输车必须外观整洁无破损,喷漆无斑痕,门徽、自编号和放大号按规定位置喷涂,符合要求。③密闭装置管理。密闭式加盖装置必须密封严实,完好有效(厢体必须密封严实,车厢盖中间缝隙不得超过5cm),后挡板闭锁装置固定牢靠,安全有效。
4.施工管理。①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封闭围挡标准:主干道围挡高度为4米,次干道围挡高度为3米,其他街路围挡高度为2.5米;围挡必须使用硬质材料,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②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应当并及时清运处理,对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并做到日产日清。③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
5.商砼车运输监管:①城区范围内商砼运输车辆做到车体保洁、定期清洗;②车辆配置防撒漏斗(兜);③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④发现有保障措施不到位车辆,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
6.处置时限
(1)施工车辆污染路面问题,在4个小时内解决。
(2)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区道路问题,在4个小时内解决,确需采取其它辅助措施的,5个工作日内解决。
(3)施工无围护、物料乱堆的,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依法查处的一般程序行
政处罚案件。
第三条建立立、销案及不予立案登记册,以统一各办案机构的案号发放、案件统计及核查。
第四条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将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源予以登记,同时展开核查。
发现重大、恶性案件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局机关负责人汇报。
在初步核查过程中,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条各办案机构应当在发现案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结束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在立案审批表的备注栏内说明有关情况。
第六条通过核查有涉嫌违法行为发生,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立案由办案机构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呈局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第七条局机关负责人收到立案材料后,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未过追责期限的,批准立案后交法制股发放案号,并登记在册。
(二)认为有违法行为发生但不属于我局管辖的,依法移送其他有权管辖机关。
(三)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不予立案,交法制股登记后,由办案机构处理。
第八条办案机构在结束初步审查后,认为不予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同时附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呈局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局机关负责人收到不予立案的材料后,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不予立案的案件,批准不予立案;对应予立案的,责令办案机构予以立案。
(二)对不予立案,但应当移送或告知其他机关的,批准不予立案且责令按规定履行职责;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责令重新调查。
第十条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县级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并将相关情况报法制股作书面记录留存。
第十一条案件调查终结或在调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办案机构应当申请销案:
(一)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二)已超过追责期限的;
(三)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案件不属于我局管辖,应当移送的;
(五)当事人(自然人)实施违法行为时不满十四周岁的;
(六)当事人(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时有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依法可以销案的。
办案机构申请销案,应当及时填写销案审批表,附调查终结报告及案卷呈局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局机关负责人在收到销案材料后,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于符合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批准销案,由法制股登记在册。
(二)有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但证据不足的,责令办案机构继续取证;
(三)对于不符合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办案机构继续调查。
第十三条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的立、销案及不予立案,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对从立案之日起八十日尚未结案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制股,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不能及时结案的,按有关规定批延。
关键词:卫生监督;档案;数字化;管理研究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数字化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遍,在利用其方面的同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节约了不少资源,只都是值得肯定的地方。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由传统的方式向现代数字化科学管理的转变也是大势所趋,符合当下发展的形势。数字化的档案存储方式方便管理人员分类、检索、收集规整信息。当然在向数字化转变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涉及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因此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档案数字化的实现是一项综合的大型工程,需要多方面支持配合。同时,建设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在解决问题中完善档案数字化管理。
1 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1.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的概念
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是目前档案科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图像、文字、声音等为载体,以多种形式将有价值的资料保存下来,方便以后的参考使用。数字化管理档案资源,对他们分门别类整理、收集、设置检索等。使得档案管理趋于科学化、有序化和实用化。能够有效节约现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方便的服务。
2.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的意义
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的意义体现在三方面。第一,节约存储空间。以纸质形式为主存储凡事,需要一定的空间和适宜的存储环境。但是数字化管理有效节约空间,降低了存储成本。第二,提高工作效率。数字化管理以计算机操作为主,简化了工作流程,操作简单。人力的使用大大降低,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交由计算机处理分析、第三,实现档案形式多样化。数字化的存储支持多种存储格式,文本、音像、视频等格式的重要信息能够真实有效的记录下来。
2 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的发展现状
1.基础设备和建设资金不完备
档案数字化的管理转变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的构建,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也是在所难免的。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于基础设施的构建和资金投入。缺乏资金的有效供应,导致相关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备,而且相应的升级服务,软件维护等工作也不能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字化的转变和发展。而且现在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还处于发展阶段,会碰到诸多问题,这都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的发展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档案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尽管实施数字化的档案管理使得管理起来方便快捷科学,但是各部门监督管理的标准不一致,信息资源共享过程中增加不必要的麻烦。第二,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疏松,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对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思想认识不深刻,缺乏严格的工作素养。而且缺乏有效科学的奖励机制,这也是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3.数字化管理的人才匮乏
数字化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匮乏是制约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档案数字化快速发展的一大因素。目前现状是旧员工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有所欠缺,而新员工知识储备丰富但是缺乏丰富的经验和对工作的认识,在思想认同方面也有所不足。管理人才不仅要求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熟悉档案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这是企业单位对员工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
3 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的解决策略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适应的当下的发展形势,加大对数字化档案建设的资金投入,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必需的软硬设施如计算机和网络配置等,保证工作性能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日常的维护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于软件升级、设备维修等,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大资金的投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统一的档案的管理标准。由于各部门因为工作需要,各自制定了不一的档案存储格式,各部门之间的共享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避免这些问题需要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要求整洁大方、格式统一、结构严谨。档案按照一定的标准转、归类、存档。分门别类整理收集,同时按照一定的顺序索引,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有效激发管理工作人员积极性,端正工作人员的态度。而且监督不仅仅局限于考核,还要监督整个数字化系统的可靠运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监督,软件日常维护、升级工作的落实到位。数字化的档案管理不只要求科学性、快捷性,更重要的是注重它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这样在监督管理的背景下,才能稳定安全工作。
3.培养和引入专业人才
培养和引入数值化档案管理的专业人才是该工程的关键组成部分。企业单位一方面扩大人才来源,在社会上招聘合格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企业单位自身对于人才的培养集训。引入的人才在某种程度不能胜任工作,他们的工作能力需要提高,实践经验需要积累。因此企业单位要定期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一方面增加专业知识方面的巩固提升,另一方面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除此之外,还要培养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增强他们的企业单位的认同感,能够深刻理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在他们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的同时和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应对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才是企业单位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
总之,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工程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的发展和资金的投入,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才是该工程长足发展的基本要素。在数字化档案的实施过程当中,必要有着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进行约束。不单单是从档案的格式上要求,还要统筹规划整个工作整体,协调发展,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只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保证在实施道路上坚定不移的向既定目标前进。除此之外,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企业单位不仅仅是引入人才,更重要的是培养人才。相信未来的不久,在卫生监督执法档案实施数字化管理的道路上能够取得不菲的进展和明朗的前景。
参考文献
[1]张蓓蕾,李安琪,陈华俊,孙永萍,黄娟,张帆.卫生监督档案数字化管理研究[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4年4期.
[2]孙洪坡,关于医疗卫生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分析[J],科技风,2015(8).
[3]曹思静,新时期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J],城建档案,2015(6).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整治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自查,各相关股室(站)在执法检查中将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企业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大幅减少“三违”行为。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深刻认识“三违”行为是威胁健康和生命的最大杀手,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水平。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模式,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执法行动,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一次安全法制教育,确保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执行。
二、监管执法组织方式
(一)成立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专班。为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股室(站)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项行动执法工作小组,各小组组长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
(二)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将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和整改情况报水利局局备案。
第二阶段:专项执法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开展,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在专项行动期间,每个执法检查组按照行业分工每月至少检查2家企业。主要包括:在建工程、水库和砂石企业等重点领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高。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行动重点
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各分管领导按局党组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关安全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办公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局机关办公区域所有电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保管的危险化学药品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小区宿舍大楼的电力和天燃气等管线是否破损,有无漏电、漏气、短路等安全隐患存在;小车驾驶员要做到勤检查、按期保养,遵章守纪,不超速、不超载,不开疲劳车,不开带病车,不酒后驾车等,确保行驶安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稳定。(责任领导:刘春;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作,积极开展工程机械无牌无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改装拼装、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未参加年检审带病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工程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延续性。(责任领导:杨志才责任单位:规建股、农水股、祥凤寨水库管理局)
(三)项目工程安全。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安全标示标志,对危险地段施工点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对蓄水、涉水处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栅栏,对重型机械作业是否设安全警示标线等。(责任领导:杨志才;责任单位:规建股、农水股、祥凤寨水库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直属单位要落实责任,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好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各股室(站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予以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三)强化值守,严肃问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和事故快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对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及时处置突发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滋生苗头;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