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村发展的现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农村保险现状分析
这几年,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频繁的情况下,国家开始对农村保险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且,大部分地区都积极地开展了农村保险工作,然而现状下我国农村保险还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农民投保意识较为薄弱
由于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导致对现代保险业认识不足,从而使农村保险工作的开展受到很大程度的阻碍。与此同时,由于不能很好地针对农村宣传保险产品,或者对农民宣传了保险产品,但是由于农村认识不足,在高额保险费超过农民承受的能力范围时,便会在很大程度上使农村失去投保的兴趣。
(二)政府在政策方面支持力度不足
由于我国保险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显得不具完善性,这便导致农村保险市场在运转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保障依据,进一步导致农村保险业没有可靠的法制环境作保护。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在政策支持方面显得不够充足,频繁出现补贴的险种数量不足、覆盖面不具广泛性等问题,显然这些问题的出现均不利于农村保险的发展。除此之外,由于农村保险金融监管较为落后,常常出现保险市场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并且有些保险机构存在“重投保、轻理赔”的现象,这样便使农民对投保失去了积极性。
(三)农村保险产品方面的问题
在农村保险产品方面,主要受到有效需求与供给不足双重限制。在农村保险市场上,对农村保险产品的需求是非常大的,然而由于农村收入普遍较低,低收入便导致很难承担起高保费,像家禽养殖与农作物种植等类型的风险普遍较高,同时这些类型的保险费也较高,进一步便造成了农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外,在保险市场期望值过高,而农民方面出现投保不足的情况,便会让保险企业有强烈的风险意识,比如担心风险大,收益与赔偿严重失衡,显然出现这类问题还会进一步引发保险企业与农村双方之间的矛盾。
二、加强农村保险发展的有效对策探究
结合上述分析,认清了现状下我国农村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便需要采取有效对策,这样才能够使我国农村保险业快速地发展起来。具体强化对策如下:
(一)构建完善的农村保险法律法规
农村保险事业要想获得长期有效的发展,构建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完善的《保险法》,但是在该项宪法中有关农村保险业的条例不足,因此便需要在《保险法》的基础上制定与农村保险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政府方面还需要对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比如保证补贴险种数量的充足、发挥保险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避免“重投保、轻理赔”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二)对农村保险业大力宣传,同时提高农村投保意识
对于农村保险业来说,要想有效发展,还需要有成熟的保险人与理性的投保人作为前提条件。在农村保险工作中,投保对象是农民,但是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在保险意识以及相关知识方面严重不足,因此保险企业便需要针对这一问题,对农民进行知识教育,同时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使农民参与投保的意识增强。对农村保险业大力宣传,让农民从根本上转变思想,从而使农民能够成熟、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业。
(三)优化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质量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保险产品进行优化是非常重要的。优化保险产品,才能够使其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同时吸引投保人的注意,从而加大产品的投保率。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户,提供不同的保险产品,这样才能够保证双方之间保持均衡性,降低在赔偿方面产生的矛盾。另外,保险公司需要注重对农村保险营销人才进行培养,通过知识、业务培训,提供保险营销业务员的业务能力,诚实守信,为投保人提供最优质的保险服务,从而赢得投保人的充分信任,进一步为保险企业的发展提供良机。
关键词: 三农 现状 发展
一农村的现状:
(-)发展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安居乐业。
(=)发展的现状:
A农村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治上:由于农民人口占大多数“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也连续几年成为中央的头号文件,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党和政府先后提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减免农业税”、“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减免义务教育学费”、“三下乡”等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我国农村的发展。最近,党和政府又提出“买家电进行补贴”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让我们难忘的是,汶川地震后党和政府把灾区的重建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21个省市对口支援灾区的重建与发展,努力使灾区人民的生活比以前更好。更让我们难以忘记的是,党和政府自2003年以来特别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亲自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利益。一时间,“农民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自身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是党和政府永远不变的承诺。近几年来,像北京、山东、重庆等省市纷纷启动“大学生当村官”的计划。这是促进农村发展的一大举措,大学生担任村官,可提高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政治素质及管理水平。给农村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他们的到来极有可能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村发展。党和政府对农村的关注与扶持的力度、经费的投入也是前所未有的。全社会也参与关注农村的发展。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他们对新农村充满希望与憧憬,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极高。党和政府为加速农村的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而采取多种措施。最典型是将重庆市规划为我国首批城乡综合配套设施建设试验区之一,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
2、经济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的经济也有一个质的飞跃。使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遇。农村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农民从中得到了许多实惠,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外出打工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首要选择。现在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已不再是传统的种植业,而是外出打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开始转移,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他们既为我国的城市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又给农村的发展带来资金和技术。农村和城市的交流加强,用城市的发展带动边缘乡镇的发展是我国城乡发展的思路。城市企业转向农村,既增加了就业机会,给农村带来了发展机遇,可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着农村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农民可解放自己,一边种地,一边外出打工。现在农民可通过种地、养殖、外出打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农村发展最成功的典型例子是江西的华西村。它的成功发展给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和经验。“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优势是一个地方成功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3、科技文化:自从我国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后,无论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教育都得到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在城市和农村得到广泛普及,农村的失学率减少,农民的文化水平提高。农民对文化科技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农民家庭在教育方面的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高中生、大学生在农村已不再罕见.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总计723万,较2003年净增110万名,增幅为17、9%。其中农村考生为398万名,占报名总数的55%,首次超过城镇考生人数。到2003年中国已经有近92%的人口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中小学生有2.1亿多。2004年高等院校在校生突破2000万位居世界第一。党和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加大。完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科技兴农”战略推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科技下乡”活动丰富着农民的生活,开阔着农民的视野。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农民的生活不再那么贫瘠,精神得到陶冶,生活得到充实。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也得到继承与发扬。地方传统文化活跃在农村舞台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与此同时,农民的思想也发生着变化,他们的思想不再那么保守,不再封建。他们开始走出自己的狭小天地,融入城市,开始探寻一种新的生活。
4、其他方面:农村的基础设施也在发展中,并有了很大的改变。“要致富,想修路”成为我们共同的认识。交通得到了快速发展,如今,交通已不再是我们外出的障碍。“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已成为过去。目前,四川省的交通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四川省正在努力构建以成都为中心,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设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有些省份像山东等省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党和政府把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完善公路网、电网等交通通信设施。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也在逐渐完善中,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让老人不再孤独,不再寂寞。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着他们的心。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还是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来看,农村的发展有着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应充分把握些有利的条件和机遇促进加快农村的发展。
关键词:中国农村金融 发展现状 前景分析
一、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演变与机构组成
(一)制度演变
自1979年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为了配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推动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农村金融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93年)。以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为标志,初步形成了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导,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以农村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2.第二个阶段(1994~1995年)。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设立为标志,形成了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合作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根据国务院1994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计划在1994年基本完成县联社的组建工作,1995年大量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不过,实际进度大大落后于这一阶段所设计的目标。另外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就是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改由县联社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3.第三个阶段(1996年至今)。以1996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决定》为标志,逐步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机构组成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迄今为止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1.正规金融机构
可以把受到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或者活动称为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一个银行,其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中国所有的乡镇。和其它国有商业银行一样,从80年代起中国农业银行就一直进行着商业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之前,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政策性贷款被划转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3)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
2.非正规金融机构
非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包括所有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初期,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得到了经济管理当局的默许甚至支持。但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并在1999年解散农村合作基金会,结束了非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合作基金会是80年代中期兴起的准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资本主要依赖于农户的资金注入,其经营活动归农业部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到1996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规模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9。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受货币当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贷款利率较农村信用合作社更为灵活,贷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为了消除来自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竞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所造成的冲击,1997年,当局做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
二、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农业保险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由于邮政储蓄具有单一金融服务功能,只提供储蓄服务;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及其农业发展银行。在2002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贷 款余额约占金融机构农村贷款余额的78%。由于中央银行对利率和资金使用的控制、高额的运营成本以及缺乏赢利的激励等,农村信用社长期陷入困境,据估计,农村信用社积累的历史坏账达数千亿之多,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在某些经济不发达省份甚至高达90%以上。尽管农村信用社一直被官方认为是合作社,然而在1980年到1996年间农村信用社受到农业银行的控制,其后由人民银行管理,社员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没有决定权,故农村信用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
(二)农村金融环境恶化
[关键词] 农村金融;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作者简介] 陈耀红,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政府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金融服务,广西 北海,536000
[中图分类号] F83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4-0007-0003 近年来,伴随农村经济要素流动的不断增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基于城乡二元分离的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积聚多年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转型。因此,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识。
一、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内容,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我国城乡二元分离的背景下,农村资本高度稀缺,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流动,抑制了经济发展的内在性需求。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生产要素流动,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能够丰富金融品种,满足农村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是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手段;能够加强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甄别、预防和控制,是控制农村金融风险,推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容。
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伴随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政策的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不断加深,农村金融服务规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种类有所增加,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体,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城乡二元分离结构、农村资本流动性差、农业的弱质产业特点、农村金融获利空间小等因素的制约,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在服务机构、品种、资金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以几个方面:
(一)金融服务机构缺乏
从表面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包含了各类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银行。但事实上,大部分商业银行伴随商业化进程的加快,逐步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减少了信贷投入,越来越边缘化;农业发展银行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逐渐处于萎缩状态,支农功能严重弱化,支农业务单一;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以吸收存款为准,大量资金外流城市,加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需矛盾。在此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垄断性优势,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限制了服务内容的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
目前,与城市中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相比,农村金融机构仅提供存、贷、转、汇、兑等基础服务,主要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金融产品单一,中间业务品种较少,很少开展保险、担保、证券、委托理财、信托贷款等金融业务品种,难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同时,伴随乡镇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票据融资、项目理财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现有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需求。
(三)金融放贷严重供不应求
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资金回笼慢,回报效益低,投资风险大。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和风险管理的实施下,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减少了农村放贷量,上收信贷审批权,提高了贷款的门槛,有的甚至将贷款投向经济发达的城镇和非农项目集中,加大了农村贷款的难度。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大部分农民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不得不放弃贷款。因此,贷款难、贷款慢、手续烦琐、效率低下、权力集中的问题在农村长期存在,现有的信贷市场难以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降低了农村资源的流动性和配置效率。
(四)发展环境不健全
首先,目前农民的信用意识淡薄,信用商品化程度不高,在现实中债务人恶意逃债的现象经常发生,恶化了信用关系,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农村信用信息开放度不高,征信建设刚刚起步,金融机构和企业、农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难以掌握真实情况。其次,农村严重缺乏为农民和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加大了农村担保贷款的难度。再次,国家带有政策性色彩的金融支农贷款,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在风险可控、利益最大的金融经营理念下,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被严重降低。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策略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也要加强政策对“三农”的倾斜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作用,形成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合力,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调整准入政策,推动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决定,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准入条件,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培育成立农村保险和信贷担保组织。同时,积极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工商注册、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激发其支农惠农的积极性。通过调整准入政策,培育更多的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打破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局面,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内在活力和创新动力。
(二)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优势,形成服务的合力化
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的作用,各有业务侧重,拓展延伸功能,全面提升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形成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合力。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功能,支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生产环境、社会保障等公共基础项目建设。发挥农业银行的骨干作用,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利用在县域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功能,利用营业网点多、与“三农”联系紧密的特点,丰富业务范围,创新服务品种。同时,积极发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的补充作用,约束其规范运用,控制运营风险,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的可选择性与多样化。
(三)拓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推进服务内容的多元化
针对农村经济的弱质性特点,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金融机构要细分农户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服务战略,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加大保险、担保、、租赁、保管、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新型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内容。同时,伴随土地银行业务的发展,可以探索“土地信托”业务,发行土地债券,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
(四)创新农村信贷方式,推进农村借贷的便利化
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支农惠农的政策,在防范借贷风险、保证资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不需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满足农户和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改变相对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适当下放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农户和企业贷款效率;要创新农村担保物范围,探索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创新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采取多种方式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此外,国家应通过财政奖励、税收优惠途径激发金融机构的支农借贷行为,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利率。
(五)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服务发展的规范化
首先,要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共同注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公司,建立担保公司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担保公司对农户和乡镇企业借贷的支持能力。其次,政府要快建立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征信重要性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农户和企业信用档案,解决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困境。再次,政府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立法,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
四、结 论
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服务对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着服务机构少、服务内容单一、信贷供应不足、发展环境不健全等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作用,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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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景范.有效提升农村金融业务质量和水平[J].中国金融,2010,(5).
1.1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大幅度提升
社会保障是由国家主导、公民主动参与的一共维护社会生活的安全网络建设,社会保障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理论上来讲,社会保障是国家为国民正常生活建立起来的一个安全体系,享受社会保障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然而农民的生产经营特征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率极低。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总量的50%以上,担负着国家农业发展的重任,对这部分人口进行社会保障建设,是巩固国家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须。我国从21世纪开始重视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其中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新农合”的建立,由政府、个人、集体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维护建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一个标志。目前,新农合在农村的覆盖率已经超过了80%,这标志着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大幅度提升,我国在农村推行社会保障工作初见成效。
1.2农村社会保险类的发展
“新农合”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事业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极大程度地解决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公共医疗设施差的问题。除了医疗保险之外,其他社会保险类型也开始在农村推行,其中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推行最为瞩目。农村养老问题是农民生活中的一大难题,靠子女养老是大多数农民的传统养老观念,然而,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在农村凸现出来,人口紧缩政策导致农村青壮年所要负担的老人增多,养老十分吃力,一些地区和政府开始将城市养老制度推行到农村,鼓励民众购买养老保险,虽然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并不广,大多数农民对购买保险用以养老的方式认可度较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漏洞,但是,养老保险确实已经在农村开始推行,这是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一个表现,也是农村人民生活方式改善的表现;另一个保险项目的发展也标志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变化,即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保险,传统的农村生产活动依靠土地,只存在耕作风险,不存在失业风险,但是随着农民工进城打工人数的增多,保障打工的收入,成为保证农民家庭正常生活的关键,而参与失业保险,这能够有效地避免农民工的失业造成的家庭经济风险。虽然农民工购买失业保险的比率不足10%,但是,这已经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1.3社会保障给农村居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社会保障还包括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这两项是专门针对缺乏生活能力、生活极为困苦的人群进行的,受地域发展限制,这样的人群通常存在于农村当中,因此,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不断发展给农村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以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解决了大部的“极度贫困”问题,“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使50%以上的极度贫困的农村家庭脱贫,这些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直接提高了农村整体的生活面貌;除了农村低保政策的推行之外,国家还将留守儿童和老人作为特殊的享受社会福利和优抚的人群给予相应的救助,留守儿童和老人是农村生产模式变化后产生的特殊群体,这部分群体得到的救助,直接解决了农村家庭生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能够得以保证,其整体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就会有所提升,农村社会治安也更好。
2.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社会保障与城市社会保障之间存在差距
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使得农村开始呈现出与城市相等同的社会保障结构,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在逐渐完善,这是社会公平逐渐发展的表现之一。然而,由于历史因素和农民心理特征因素影响,农村社会保障与城市社会保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较之城市更少,无论是筹资方面还是社会保障资金应用方面,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发展道路都更加坎坷,社保资金始终处于缺乏的状态,使得社会保障事业推行较为困难;另外,农村与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一致,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保险额度无法与城市人口相比,有一些社会保障待遇,农村居民根本享受不到,例如农村居民没有“住房公积金”保障待遇,然而,农村居民仍旧存在在城市购房的需要。这些差距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推行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未来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方向。
2.2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发展比重失衡
社会保障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保证某一区域的人民生活安全,根据人民生活的需要发展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发展应该是平衡的,而对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来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项目发展比重失衡的问题,虽然率先开展新农合是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而开展的医疗保险普及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保险类型不是农村居民所需要的。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影响到生活质量,因此社会保障项目的普及应该是同步的,单纯解决看病问题,而仍旧面对着养老、经济收入、住房需要等生活压力,农民的生活水平就不能说是全面地提高了,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生活安全维护存在“短板”,这也是社会保障发展重要解决的问题。
2.3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缺乏监管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是这样一个管理格局:民政部门管理社会救助、卫生部门管理新农合、而养老保险则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这种政出多门、条块化、垂直化的管理格局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此外,由于监督机制和力度的不够,在农村社会保障中,部分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制度的漏洞为亲朋好友攫取国家社会保障提供的物质利益。这种现象在低保评定、救济发放、医疗报销、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午餐经费使用过程中屡见不鲜,在许多地区严重存在,极大地造成了社保资金的浪费,是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
3.农村社会保障的未来发展方向
3.1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拉平农村与城市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
使农村社会保障与城市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缩小,真正体现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就需要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单独对农村居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不科学的,而农村与城市融合又是国家发展之必然,因此,要展示社会保障的公平,使农村居民能够充分享受到社会保障,就必须尽量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村居民主动成为城市社会保障所维护的群体中的一分子,这是拉平农村与城市社会保障差距的最有效办法。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包括了居住环境建设,同时还包括文化知识教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3.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平衡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速度
农村社会保障各项目发展不平衡,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的安全需要导致的,但是,社会保障由于具备安全维护作用,就必须以“风险规避”为发展的目标之一。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农民工群体的迅速扩大已经使养老和失业等问题凸显出来,社会优抚和救助也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生活的需要,因此,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成为未来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国家和政府需要对农村居民生活问题进行客观的调查和科学的预计,以此来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发展路线;另一方面,一切有利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收集、优化利用的方法,都应该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中来,以此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发展。
3.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真实有效
要成立省级和县级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有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的部门统一由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在委员会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避免各自为政,分割管理造成的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现象,为农村社保的转移办理,和城乡衔接提供方便。完善农村社保监督机制,引入人大、政协、群众、司法、媒体等监督力量,参与到社保监督工作中来,对社保工作中的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社保工作在阳光下开展,社会保障各项资助用在最合适的地方,及时发现和惩治各种农村社保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