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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记者李宗泽报道 此前英国媒体曾经报道,英国驻美国华盛顿大使斯恩瓦德曾帮助卡扎菲之子赛义夫撰写博士毕业论文。斯恩瓦德方面于4月2日对此正式予以否认。
据法新社4月2日消息,英国外交部确认斯恩瓦德确实在赛义夫留学伦敦经济学院(LSE)期间与其见过面,但坚称他并没有参与撰写赛义夫的博士论文。
英国《每日邮报》此前援引LSE消息人士的话称,斯恩瓦德对赛义夫的研究显示出“浓厚的兴趣”,并对赛义夫的作品提供过“积极的协助”。不过,该消息人士也表示,这种协助是非正式的,而且是合法的。
赛义夫在2003年获得LSE的哲学、政治和社会价值的硕士学位,2008年又获该校的哲学博士学位。
据报道,受到此次“论文风波”的影响,LSE正展开相关调查,该校已成立独立调查部门,调查该校与卡扎菲政府之间的关系。而就在上月,校长霍华德戴维斯因与卡扎菲的特殊关系而被迫辞职,他承认接受了赛义夫提供的30万英镑资金。
关键词:游牧文化;乌桓;鲜卑;研究索引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8-0273-03
一、论著类(含博士、硕士毕业论文)
成永娜,《乌桓民族关系探析》,烟台大学硕士生论文,2009年。
郭鹏,《十六国时期慕容燕集团文化述论》,西北师大硕士毕业论文,2009年。
闵海霞,《匈奴发展史研究》,兰州大学博士生论文,2010年。
吴松岩,《早期鲜卑墓葬研究》,吉林大学博士生论文,2010年。
蒋东明,《慕容鲜卑兴衰原因探析》,内蒙古大学硕士生论文,2012年。
李莎,《论乌桓、鲜卑的南迁及其对汉匈关系的影响》,渤海大学硕士生论文,2012年。
陶丽根,《拓跋鲜卑早期史地综考》,内蒙古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郝燕妮,《慕容鲜卑对“中国”认同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刘洋,《东汉王朝东北地区治理政策研究――以东汉王朝与鲜卑的关系为重心》,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梁云,《拓跋鲜卑早期历史若干问题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生论文,2013年。
周刘备,《唐代诗人眼中的汉代边疆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李洪波,《两汉时期的马政与边疆安全》,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李焕清,《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名号与崇山习俗考论》,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
李路《汉代东北边疆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6月
张婷婷,《鲜卑族民间美术造型》,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高建国,《鲜卑族裔府州折氏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
二、论文类
理论研究综述
傅新民,《融合、消亡、新生――北魏拓跋鲜卑文化改革沉思》,《网络财富》2009年01期。
闫祥云、马成军,《拓跋鲜卑史学自觉与北朝史学编纂》,《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姚胜,《甘英出使大秦原因考》,《塔里木大学学报》2009年03期。
李焕清、王彦辉,《匈奴“瓯脱”考辩》,《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04期。
王平、陈文,《简述东汉前期对北匈奴的政策》,《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04期。
薛海波,《试论汉魏之际东北各民族的政治发展形态――以部落酋豪为中心》,《东北史地》2009年08期。
闵海霞、崔明德,《试析南匈奴未能实现统一的原因》,《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0期。
李治亭,《论边疆问题与历代王朝的盛衰》,《东北史地》2009年11期。
陈得芝,《秦汉时期的北疆》,《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2009年12期。
焦应达,《古代北方民族法律起源探析》,《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5期。
程尼娜,《汉代东北亚封贡体制初探》,《学习与探索》2010年05期。
梁云,《内蒙古地区鲜卑历史的研究意义》,《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秦树才、梁初阳,《〈后汉书〉中国民族史史料概说》,《西南古籍研究》2011年06期。
杨春奋,《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男子发式微探》,《鸡西大学学报》2011年07期。
梁云,《早期拓跋鲜卑研究回顾》,《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1期。
王冉,《论早期鲜卑和东胡的渊源》,《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2年02期。
付开镜,《魏晋南北朝鲜卑民族性观念的儒家化》,《史林》2012年06期。
周丽莎,《魏晋时期鲜卑之崛起及其被打压》,《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2年12期。
尹波涛,《略论马长寿先生的北魏史研究――以〈乌桓与鲜卑〉为中心》,《西北民族论丛》2013年08期。
李晓标,《区域旅游开发中的文脉分析研究――以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为例》,《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年10期。
李昆、李建凤,《知网所见鲜卑族族源研究综述》,《青春岁月》2014年01期。
高然,《民族历程与慕容改姓》,《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07期。
戴光宇,《试论鲜卑语、契丹语和满语的关系》,《满语研究》2014年12期。
赵红梅,《汉代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比较研究――以度辽将军、护羌校尉、使匈奴中郎将为中心》,《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09期。
起源与发展史
李海叶,《北魏时期的慕容与鲜卑》,《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黄河,《3-4世纪昌黎鲜卑胡姓群体初探》,《东北史地》2010年01期。
赵学政,《诗歌(词)中的北疆游牧史考――以匈奴、鲜卑为例》,《前沿》2010年01期。
殷宪,《拓跋代与平城》,《学习与探索》2010年03期。
李书吉,《拓跋魏代北史实拾遗》,《学习与探索》2010年05期。
曹永年,《关于拓跋鲜卑的发祥地问题――与李志敏先生商榷》,《中国史研究》2010年08期。
潘玲,《西汉时期乌桓历史辨析》,《史学集刊》2011年01期。
刘军,《论鲜卑拓跋氏族群结构的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1期。
赵红梅,《慕容鲜卑早期历史谈论――关于慕容氏的起源及其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问题》,《学习与探索》2011年05期。
梁云,《拓跋鲜卑西迁大泽、匈奴故地原因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7期。
杨军,《乌桓山与鲜卑山新考》,《欧亚学刊(国际版)》2011年10期。
倪瑞安,《拓跋南迁匈奴故地研究述评》,《东北史地》2012年01期。
穆臣,《慕容鲜卑民族共同体形成考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7期。
温玉成,《论拓跋部源自索离》,《新疆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11期。
丁柏峰,《简论吐谷浑西迁之后与慕容鲜卑的历史分野》,《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
崔向东,《论慕容在慕容鲜卑崛起中的作用》,《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02期。
王鹏,《鲜卑人觊觎中原慕容世家的“皇帝梦”》,《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02期。
刘宗铭,《简述鲜卑族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史》,《学理论》2013年03期。
王天蛟,《嫩江流域是鲜卑入主中原的必由之路》,《理论观察》2013年04期。
魏俊杰,《论鲜卑段部的源流和兴衰》,《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高然,《慕容鲜卑早期历史考论》,《地方文化研究》2014年08期。
文化、社会生活与习俗
高恒天、赵金国,《秦汉时代鲜卑族的道德生活及影响》,《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徐海晶,《从北朝上层女子看鲜卑族的贞洁观》,《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04期。
孙险峰,《北魏鲜卑人的宇宙观――从鲜卑人的祭天礼制看宇宙观的变迁》,《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年11期。
庄鸿雁,《鲜卑萨满文化三论》,《学术交流》2012年09期。
王永平,《北魏后期迁洛鲜卑皇族集团之雅化――以其学术文化积累的提升为中心》,《河北学刊》2012年11期。
陈鹏,《拓跋鲜卑七分国人时间异说形成考》,《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年12期。
吕净植,《鲜卑非瑞兽辨》,《北方文物》2013年02期。
艾荫范,《尾音节为“隗”的古鲜卑人名音读和意涵初判》,《北方文物》2013年04期。
王春红,《北魏鲜卑八姓之嵇、奚辨》,《许昌学院学报》2014年04期。
赵和平,《于阗尉迟氏源出鲜卑考――中古尉迟氏研究之二》,《敦煌研究》2014年06期。
肖永明,《青海魏晋十六国墓葬的鲜卑文化因素》,《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05期。
曾顺岗、张宏斌,《鲜卑政治、文化背景下的儒士命运――对北魏崔浩被诛的深层解读》,《天府新论》2014年05期。
孙楠,《鲜卑族口传文学的史料价值》,《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09期。
陆刚,《东汉鲜卑立体造型艺术发展脉络研究》,《雕塑》2014年09期。
宋丙玲,《从文本和考古材料探析早期鲜卑服饰反映的汉人意象》,《中国美术研究》2014年09期。
陆刚,《鲜卑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构成形式解析》,《美术教育研究》2014年10期。
政治、制度与军事
薛宗正,《关于慕容氏集成制度的探讨》,《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李俊方、魏舶,《汉晋护乌桓校尉职官性质演变探析》,《北方文物》2009年11期。
李大龙,《简论曹魏王朝的鲜卑政策――以王雄刺杀轲比能为中心》,《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10期。
李瑾明,《游牧社会领导者的作用考――以鲜卑君主的地位为中心》,《宋史研究论丛》2010年12期。
金洪培,《淝水之战与慕容垂复燕》,《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4期。
林永强,《汉朝针对降附乌桓的军政管理措施考论》,《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04期。
曹晋,《克里孟古城:檀石槐鲜卑军事大联盟的指挥中心》,《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6期。
毋有江,《拓跋鲜卑政治发展的地理空间》,《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年12期。
赵红梅,《鲜卑朝贡制度构建的历史轨迹――1―4世纪鲜卑朝贡中原王朝特征述略》,《学习与探索》2014年04期。
程尼娜,《汉魏晋时期东部鲜卑朝贡制度研究》,《学习与探索》2014年04期。
民族交往与融合
王华权,《汉语亲属称谓前缀“阿”成因再探――兼说鲜卑等北方少数民族语对中古汉语的影响》,《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4期。
崔明德、成永娜,《乌桓调整与周边民族关系的原因及其影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7期。
周惠泉,《宇文虚中新探》,《文学评论》2009年09期。
孙玉景,《古代浑河地区民族族系嬗变及其文化特征》,《民族论坛》2010年03期。
汪锡鹏,《由太和五铢到北周三品――从钱币上看北朝鲜卑统治者的汉化进程》,《中国城市金融》2010年03期。
羊瑜,《从六镇鲜卑看拓跋鲜卑的汉化过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赵秀文、金锋、包福存,《鲜卑族汉化与诺曼底贵族盎格鲁化比较》,《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08期。
庄金秋,《略论段部鲜卑与两晋的关系》,《东北史地》2010年09期。
束霞平,《刍议鲜卑族服饰对南北朝戎服的影响》,《丝绸》2010年10期。
沈波,《对鲜卑族种属的多角度探析》,《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11期。
金洪培,《叛服不常――略论慕容鲜卑与西晋的关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12期。
高然,《鲜卑豆卢氏世系补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0年12期。
赵红梅,《乌桓朝贡东汉王朝探微》,《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11期。
胡玉春,《铁弗匈奴与拓跋鲜卑关系考略》,《黑龙江史志》2012年01期。
王荔,《慕容鲜卑汉化过程浅析》,《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2年03期。
李春梅,《匈奴与乌桓的关系考述》,《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03期。
李莎,《论两汉时期乌桓、鲜卑南迁的原因及对汉匈奴关系的影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5期。
管芙蓉,《鲜卑族入主中原的意义》,《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潘慧,《浅析拓跋鲜卑和中原文化的融合与冲突》,《丝绸之路》2012年08期。
赵红梅,《政治中心的移徙与民族文化的交融――慕容鲜卑传统教育渊源解析》,《学习与探索》2013年02期。
孙泓,《慕容鲜卑迁入朝鲜半岛及其影响》,《朝鲜、韩国历史研究》2013年03期。
郑亮,《试论东汉与鲜卑的和战关系》,《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3年09期。
刘彦坤,《浅析鲜卑文化在南北朝时期对民族大融合推动作用》,《商》2014年04期。
孙颢,《高句丽与慕容鲜卑关系解读――以陶器为视角》,《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崔向东,《乌桓、鲜卑南迁西进与北方民族关系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4年07期。
杨懿,《华裔理殊:永嘉之乱前的慕容鲜卑及其改革动因》,《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7期。
苗霖霖,《党项鲜卑关系再探讨》,《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年08期。
考古研究
吴松岩,《早期鲜卑考古学主要发现与研究述评》,《东北史地》2009年01期。
韦正,《鲜卑墓葬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07期。
倪瑞安,《拓跋―北魏墓葬研究的学科背景与核心问题》,《内蒙古文物考古》2010年01期。
吉平、刘海文、马婧,《内蒙古南宝力皋吐鲜卑墓地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10年06期。
陈孔坛,《“北周三品”钱币是鲜卑宇文部汉化的物证》,《东方收藏》2010年11期。
李怀顺,《河西魏晋墓壁画少数民族形象初探》,《华夏考古》2010年12期。
潘玲,《东汉至魏晋早期鲜卑墓葬的特征与演变分析―以性别和年龄差异为例》,《草原文物》2012年03期。
范恩实,《论西岔沟古墓群的族属――兼及乌桓、鲜卑考古文化的探索问题》,《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04期。
吴荭、王策毛、瑞林,《河西墓葬中的鲜卑因素》,《考古与文物》2012年04期。
潘玲,《长城地带早期鲜卑遗存文化因素来源分析》,《边疆考古研究》2012年08期。
吴松岩,《拓跋鲜卑一种特殊的合葬类型―二次叠葬墓》,《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09期。
谢洪波,《北朝镇墓兽造型与鲜卑族汉化的关系解析》,《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04期。
林林、冯雷、郭松雪,《慕容鲜卑早期落脚点“棘城之北”考》,《草原文物》2013年09期。
范兆飞,《北魏鲜卑丧葬习俗考论》,《学术月刊》2013年09期。
张景明,《鲜卑金银器与草原丝绸之路》,《边疆考古研究》2013年12期。
关键词: 法学基础理论教育 法律认知科学 实验 教学步骤
法学基础理论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基石,由于其所涉及的理论问题众多,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交叉较多;长期以来,深受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影响;最近一二十年又受到了经济学的重大影响,因此,传统法学教育以讲授、探讨为主,后来受到社会科学的影响,加入了社会调查和经济分析演算的模式。但是,法学教育与自然科学存在一定交叉,也能进行一些实验课程,典型就是犯罪学、侦查学方面的实验研究。在法律心理学方面,不仅能够进行法律心理学的社会研究,还能够进行生理、心理学方面的实验研究,典型的就是从事“法律与认知科学”交叉问题的实验研究。本文以“法律认知科学”(法律认知心理)实验为例,对法律实验问题进行探讨。
法律属于社会科学,作为法律基本理论的法哲学问题则既属于社会科学问题,又属于哲学问题。所以,法哲学属于人文社会科学。法律认知科学是指运用认知科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对法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法律认知科学是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文社科的法哲学问题,其属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衔接。
与传统的法哲学讲授、讨论的方法不同,法律认知科学也可以采用实验的教学研究方法。但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与自然科学(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有本质区别。一般的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是研究生命体的生理状况和病变的医治问题,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则是运用医学或生物学的手段,研究法律决策中生理心理过程,研究人文社科问题的生理基础。
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教学步骤如下。
一、实验之前的课程讲授
1.相关法哲学理论的讲授。法哲学理论的讲授,主要是介绍现有的一些法哲学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学观点争议,这为日后提出问题奠定了基础。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设计主要是运用生理实验解决法哲学问题或者部门法的主要问题,所以人文社科问题是实验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认知科学的生理实验流程大同小异,运用的设备相差无几,但是其所解决的法哲学问题却大相径庭,所以,相关的法哲学理论的基础必须夯实,否则实验就是无的放矢。
为了进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就必须让学生选修“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个部分法的法哲学课程(如“民法哲学”、“刑法哲学”、“诉讼法基础理论”等课程)。为此,我们开设了“西方法理学”和“法哲学”等课程。通过相关法哲学课程的讲授,并组织学生对部分重点问题、争议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炼出核心争议之所在,由此设想日后可以进行实验的粗略方案。这一点也是体现“认知研究”与“治疗研究”之间的区别,体现我们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学或医学意义)。此外,我们还为法学硕士生开设了“神经元法学”和“法律认知科学”等课程,对此类问题的探讨更为专业、细致。
2.联系医院的医生前来讲课。由于课程具有跨学科性质,这种课程需要其他学科的知识。而本学科的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跨学科知识背景,但毕竟其主导学科还是法学或法理学,在其他学科方面的学识显然不如这个领域的专家。所以,邀请其他学科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前来授课就显得很有必要。而对于法律心理实验课程而言,这方面主要是请医院的医生前来上课。这里包含了以下三类,一类是神经科专业的医生,其为我们讲解脑神经系统的相关知识。部分高学历的医生由于拥有系统的硕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识,甚至还可能从事过“认知”领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够从“生理心理学”的“认知”角度为我们讲解实验设计的方案、流程等对实验特别有意义的问题。
3.带领学生前往实验室参观。由于法学专业学生对工科和医科的实验室一般都比较陌生,如果他们对医疗设备或者医学实验室没有相关的认识,就不可能设计出好的实验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让他们参观实验室或者医疗设备。在参观的过程中,由医务和实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其中包括仪器、操作流程和仪器软件的介绍。老师和学生甚至可以进一步接触机器,如进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仪器内模拟作为实验的受试者。这样,他们能够亲身体会到躺在仪器内接受检查或实验者的境况,设计出更加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
从事“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与“医学治疗和检查”的实验设备虽然相同,但是依旧存在一些差别。如磁共振机器,一般医学治疗目的进行的检查往往只需要运用“1.5T”级别的机器;虽然这种级别的机器也能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但是相关实验对仪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级,此级别仪器在普通医学检查中的运用就比较少;认知科学实验的磁共振仪器甚至使用到高达“12T”级别。
二、带领学生进行实验工作
1.通读实验报告。法律认知科学相关的实验论文很多,必须进行大范围的选题筛选。粗略筛选之后的论文,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研读。研读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看看研究现状,知道他人的研究进程、重点、热点和难点。通过这些研读,我们就能够根据现有的研究进度,选择尚未研究(发表的)而又可能比较重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日后实验选题的大致范围。
二是参考他们的研究手段、流程,对他们的研究方法进行借鉴。现在发表的论文,一般都会大致介绍实验的流程。然而,学术论文毕竟不是实验报告,其更多侧重于问题的提出、解决和分析,流程的介绍往往比较粗糙。当然,部分学术论文也有比较详细的实验流程,对此类论文的仔细研习,就能对实验设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①
2.对主题进行社会科学的探讨。在进行文献研读的基础上,我们能够得出大致的可能的研究“主题”,这时返回法律社会科学领域,以法哲学的视角重新进行审阅,才能更好地获得“生理心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自然衔接。在生理自然科学领域可能可以从事实验研究的“主题”,还必须获得“法哲学”、“法社会科学”上的意义。因为,有的问题虽然在自然科学上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然而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看,其意义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或者意义就不那么直接)。此类论文的价值更多是在“治疗性”而非“认知性”。很多人文社会科学(法哲学)的问题虽然意义重大,但从自然科学(生理心理学)的角度看,在现阶段却还缺乏研究该问题的“方法”和“设备”。所以,必须获得二者的协调和平衡。
主题的选定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一个难点。这个难点意指“我们要解决什么主题”,其既涉及“什么主题十分重要”,又指“对该主题的研究到什么程度”,还指“现在已经具备研究该主题的手段或方法”。
3.组织实验设计。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角度看,组织实验设计的第一步是设计实验方案,这是最重要的一步。设计何种方案、设计何种场景、设计何种问题,以及何种音像、问卷材料,都关系到实验结果的真实与否。这也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二个难点。我们要设计出一些“场景”或者“问题”,让受试者在这种环境下能更真实地思考或者表达情绪,从而得出比较真实的实验结果。
西方国家在以往的研究中,存在比较巧妙的实验设计,例如对于道德中不公正问题的容忍情况,研究者在最后通牒实验中,部分受试者拒绝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这是其情绪化的表现。该实验设计如下②:19名(方案接受者,“responder”)接受磁共振扫描,共进行了30轮游戏,对手(方案的提出者,“offer”)部分是人,部分是计算机。每次都涉及10美元的瓜分。对手所提出的方案中,一半是公平的(对半开),剩下的为2次“9比1”,2次“8比2”,1次“7比3”;在这些方案中,方案提出者的分配比例较大,而接受者的比例较小。结果是,对于公平的方案,方案接受者都接受了;越不公平的方案,则参与者的接受率越低,“7比3方案”至“对半开方案”的所有方案(即“5∶ 5”,“6∶ 4”,“7∶ 3”)都被接受了。在“9比1”和“8比2”两种方案中,如果“方案提出者是人”,则其方案的接受率低于“方案的提出者是计算机”。这就意味着方案接受者对于不公平方案存有情感性反应。这种不公平引发的脑区为: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DLPFC)、前扣带回(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这证明了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厌恶不公平,作为负面情感的脑区,其反映出了对于不公平方案的厌恶。诸如此类实验设计非常巧妙,就能够为我们进行相关实验提供设计上的参考或模仿。
4.进行预实验。在实验设计之后,有必要进行预实验,检验实验的可实施程度。这种预实验,可以提升实验者的信心,也可以作为申请相关课题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预实验还可以检测实验的可行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缺陷进行适当的修正。
在预实验之后,还必须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和筛选。
三、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是实验的核心状态。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流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与医学实验相比通常更简单。其运用的仪器设备有核磁共振(FMRI)、眼动仪和脑电图等,其中核磁共振最为典型。该仪器不仅运用于医学治疗和研究,现在还广泛运用于认知科学的各类研究。核磁共振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的研究,主要优点在于其定位非常准确(虽然时间上稍有迟滞)。
由于实验的磁共振仪器操作是高度专业化工作(而且机器极为昂贵),只能由专业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因此法学教师和学生不能从事,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四、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
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属于实验的后期工作,主要是数据、图像分析,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
1.数据、图像分析。数据分析具有客观性,需要专业的实验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和图像的分析。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主要运用核磁共振仪器,对于脑区图像的要求比较高,还需要比较好的核磁共振配套分析软件,对此进行精细的分析。此类软件一般只有磁共振专业技术人员才会使用,由他们进行相关数据图像分析比较科学。如果涉及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必须建立数据模型,则还需要数学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的工作。
此外,除了实验工作人员和数学人才外,还需要神经科专业医师或者认知神经学专家对此类数据和图像进行“认知神经心理”方面的分析。这种分析就是我们后期进行人文社会分析和理论化的基础。
2.进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与前一步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相比,对实验结果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的分析总结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我们需要从已有的数据和图像,根据我们需要解决的人文社科(法哲学)主题进行解读。这种解读是人文社科的解读,是运用实验数据和图像得出人文社科的结论。所以,一定的主观性是原有的实验设计思路和人文社科理论基础的延续。现有实验的理论分析,如道德的情感性实验,就需要根据道德哲学理论进行分析;“先天犯罪人”问题的实验,这就需要根据刑法哲学理论进行相关探讨。
五、注意事项
1.“主题的选定”、“实验设计”和“理论性总结”这三点是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这三点工作如果没有做好,整个实验就是失败的实验。这三点如果做好了,实验获得成功的概率就非常大。
2.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需要人文社会科学(法律基础理论)和医学两个大领域(两大领域内还有各个小专业)的工作者进行跨学科的合作,尤其需要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因为随着知识分工越来越精细,知识总量的迅速膨胀,此类合作需要跨越多个传统学科。一方面,我们跨越的知识领域非常大,另一方面,在各种细微领域却依旧要求保持原有的严谨性(否则就违背科学的客观性)。所以,很难有一个人在多个领域内同时保有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因此,为了在多个学科领域内的合作能够维系原有各个学科的严密性,我们只能求助于多学科专业人士之间的合作。这是完成此类工作的最佳模式,所以我们必须组建紧密团结的团队。
注释:
①在认知科学领域,例如以下论文:M.R.DELGADO,H.M.LOCKE,V.A.STENGER,J.A.FIEZ.Dorsal striatum responses to reward and punishment:Effects of valence and magnitude manipulations.Cognitive,Affective& Behavioral Neuroscience,2003,3(1):27-38.
②Fiery Cushman,Liane Young,Marc Hauser.The Role of Conscious Reasoning and Intuition in Moral Judgment.PSYCHOLOGICAL SCIENCE,2006,(17):1082-1089.
英文名称:Journal of 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大连民族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9-315X
国内刊号:21-1431/G4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99
期刊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09)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
有很多同学都觉得论文写作很难,其实不然,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写作方法,就能够驾驭各种论文。今天小编要跟大家分享的与论文相关的内容是:硕士学位论文格式与基本规范指导
硕士学位论文格式与基本规范指导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在选题和内容上要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规范性和严谨性。本规范适用于具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一、各组成部分的基本要求
提交评议和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封面、独创性声明及版权授权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组成并按先后顺序排列。
1.封面
硕士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一)、书脊(见附件三)要求如下:
(1)论文题目:不超过26个字,可分两行排列,中英文对照。
(2)指导教师:论文作者本人导师。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且在研究生处备案的合作指导教师,不得在学位论文上署名;署名的合作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
(3)学科门类: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如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管理学等。
(4)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和培养方案填写。
(5)日期:学位论文完成时间。
(6) 论文封面颜色由专业点自定,各专业可选择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
2.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附于学位论文摘要之前,需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见附件二。
3.中文摘要
硕士论文摘要一般为500-1000字。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结果和结论,应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精炼。摘要应当具有独立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论文所能提供的主要信息。见附件三。
在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论文的关键词(3-5个)。
4.英文摘要
与中文摘要对应。见附件三。
5.目录
一般列至二级标题,必须与正文标题一致。
6.插图和附表清单
论文中如果图、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列于目录页之后。图表的清单应有序号、图表名称和页码。
7.正文
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论文正文是文章的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公式和数据等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学科要求和研究课题的性质不同而异。
8.参考文献
在研究过程中,对某一着作或论文的整体参考与借鉴。
9.附录
凡不宜放在正文中,但与论文有关的研究过程或资料均应放入附录。
10.致谢
致谢对象限于对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完成等方面有较重要帮助的人员。
二、基本格式
1.标题
(1)一般分三级标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或16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
二级标题:黑体,四号或14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或12pt,段前、段后间距为1行。
上述段前、段后间距可适当调节,以便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
(2)可以用“章、节”、“一、(一)”、“1、1.1”等形式。使用章节标示的格式如下:
第一章(一级标题,居中,单列一行)
第一节(二级标题,空两格左对齐,单列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