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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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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

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范文第1篇

    消防部门监管有限,导致违法行为滋生。由于消防部门人力、时间有限,加之一些规模小、性质复杂、施工地点分散的装修工程不受约束,增加了监管难度和执法效力,滋生了违法装修行为,造成此类场所的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相对建筑工程具有工期短,施工快的特点,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因此,要有效控制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违法行为的出现,就要求监督员全面、准确的掌握辖区情况,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的职能,建立健全多警联动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范围。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对进行违法装修的场所进行举报投诉,使违法违章的工程无处藏身。

    对于已经申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装修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核、验收,严把源头质量关。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从事电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取得岗位资格证。二是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火用电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对施工所需的装修材料,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采购合格装修材料,严禁采购和应用不合格或已淘汰的装修材料。

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消防工程;消防施工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消防企业在建筑安装施工中确实体现了专业设计、专业施工、专业维护的明显优势,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消防安全作出了很大努力,很大贡献。但伴随着消防工程专业施工队伍的不断扩大和用户对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在内部管理上、质量责任上、依法从事消防施工等方面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下面就这些问题作简要的说明和探讨。

一、关于质量责任方面的问题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基本单元,因其专业要求严格和技术含量大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因此质量责任非同寻常、至关重要,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96)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要对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1.2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要改变现有的建审模式,即从繁复大量的具体图纸检查作业中解放出来,重点放在消防监督审核上。我们的建审部门不应当是设计单位的"审核部",而应当是代表政府的消防监督机关,可以实行抽查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惩处。

1.3施工企业首先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严格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不能明知有问题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

1.4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必须从一开始就建立消防工程档案,健全各种检验制度。对防火涂料、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之后,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应主动向用户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用户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二、关于人员的整合能力和消防设备问题

2.1目前按照建设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01年4月)的规定,专业消防施工公司在承接建筑工程中消防系统施工时,一般只承接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最多加上水喷淋,消防栓及气体灭火系统。而其防火排烟、正压送风、防火门、卷帘门以及电源的安装,则由土建公司或其他水暖公司负责施工。如果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对整个工程防灾系统逻辑功能不具备全面清楚的理解把握,而土建总包方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计划人员又不清楚这些消防联动,往往造成工程最后阶段迟迟调试不完,甚至验收不合格的被动局面,有鉴于此,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应当而且必须安排对整个防灾系统且有整合能力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2.2关于消防设备,目前个别消防产品虽然通过了检验,允许进入市场,能满足消防的基本功能,但也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暴露出产品标准衔接脱节、检测中心分工脱节、生产厂商设计不完善等深层次的问题。

三、关于推行“优质优价”的问题

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只有遵循质量效益一致的原则,即所谓的“优质优价”。努力追求消防工程的性价比,才能形成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为此就要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信誉,而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无疑是现阶段行之有效的途径。企业要效益,必须抓管理,必须重培训,必须上规模。

四、关于规范市场的问题

4.1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中小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对于消防工程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也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市场竞争层次不清,相互竞相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造成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大幅度下降,直接危及工程质量。有些企业拿到订单后,临时拉队伍,不经专业技术培训仓促上阵;采购设备不问质量,只求价低;还有个别企业卖资质证书和许可证书以及转包和挂靠,这些违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对市场秩序危害更大,应予坚决整顿冶理,以利规范消防工程市场。

4.2要实行消防资质动态管理,加大现场稽查力度,随时根据施工企业进入市场的经营情况和营业范围进行调整。要切实把动态管理考核的重点转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单位的社会信誉上来。通过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来推动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同时对消防工程实行备案制度。

4.3消防公司配备足够合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合理构架组织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要建立完善并落实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调试人员三级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和调试检测规程;要落实作业现场质量记录和工程完工检验试验制度;要落实采购验收、施工和调试器具校验、纠正预防以及内部质量审核制度等。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要针对项目的特点,把重点转移到项目上来,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多功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批建筑规模庞大,集酒店、公寓、写字楼、购物中心、娱乐、餐饮、会议中心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综合性建筑物在许多城市雨后春笋般地兴建起来,并成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如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其建筑面积逾15万m2,一至四层为裙楼,上部各有一幢22层五星级酒店,一幢9层会议中心大楼,三幢21层高级公寓楼,是该城市迄今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齐全,设备最先进的建筑。大型多功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在所有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中,系统最复杂、设施标准最高,因而对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等方面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以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简称国会中心)工程为例简要的分析大型多功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1、给水系统大型多功能建筑给水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很高,一旦发生停水将严重影响建筑功能的发挥。因此从工程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首先,给水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水源保证,其措施是从市政给水管网的两个不同位置(其间有阀门分隔)分别引入一根进水管,并设置足够容量的贮水池。

    其次,必须选择合理的给水系统的设计方案。大型多功能建筑一般为高层甚至超高层建筑,城市给水管网的服务水压只能满足底部几层的用水需求。而大部分楼层的用水必须考虑系统内部自行增压来解决;同时由于楼层较多,给水系统中上、下层管道中的静水压力差必然很大,为了避免下层管道的静水压力过大,引起泄漏增加甚至管道、附件破裂以及产生水击形成噪音、振动,因此给水系统必须实行竖向分区。

    按是否设置高位水箱,给水方式分为水箱给水方式和无水箱给水方式,给水方式按竖向分区又可分为串联式、并联式、减压等三种给水方式,其中减压方式又分为设减压水箱和减压阀两种。由于设减压阀效果好、投资少又不占建筑面积,因此被广泛采用。

    该系统采用水箱给水方式,并采用集中增压,即由设于地下层泵房的增压泵(一用一备)同时供水至五个天面水箱,每个水箱除设高、低水位继电器外还设液压水位控制阀,实现了系统的自动控制,大大减少了泵房的建设费用和管理费用。竖向分高、中、低三区,低区包括地下层及四层裙楼,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高区由天面水箱供水,中区由天面水箱经比例式减压阀供水。以减压阀代替减压水箱,其优点是节省了建筑面积,降低了系统造价,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给水管道材料以往都是热镀锌钢管一统天下,但由于近年来生产出了符合给水管材要求的uPVC塑料给水管,凭借其外观美丽,防腐蚀性好,不仅在建筑工程中应用,甚至已用到市政给水管道,目前其价格略高于镀锌钢管。国会中心给水系统在公寓楼部分采用了uPVC塑料给水管。

    大型多功能建筑给水系统的噪声、振动应受到严格控制,否则影响使用功能,其措施是采用消声止回阀,对水泵进行隔振处理等。

    2、热水供应系统大型多功能建筑一般要求全天提供热水,因此必须设置中央热水供应系统。热水供应方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为了避免热水管道敷设过长而热量损失过多及管路易出故障,一般选用分散式供热水方式。

    国会中心即采用分散式供热水方式,分别在酒店、会议中心楼、公寓楼设置独立的热水系统,其水源由各天面水箱供给,管网同冷水一样作竖向分区,以保证两个系统的冷热水压力均衡。各区热水系统之中央热水设备均设于天面水箱下热水房内,管网采用上行下回机械全循环方式以保证热水供应稳定。

    热水设备有热水炉、贮热水罐、循环水泵、贮油箱等,其主要设备是热水炉,燃料可以为柴油、石油气等。国会中心采用进口热水炉以确保运行正常以及符合环保要求,以柴油为燃料,由室外油库统一供应。中央热水设备示意图见图2.可供选择的热水管道材料有热镀锌钢管,紫铜管、uPVC塑料热水管。镀锌钢管价格最低,但容易受热水腐蚀,寿命较短,一般8-10年就须更换,适用于档次较低之热水系统;紫铜管使用效果最好,寿命长,用于热水管道有较长历史。国会中心热水管道就是选用进口紫铜管作管道材料。

    3、消防给水系统大型多功能建筑由于内部结构复杂,人流频繁,加上室内木装修等易燃物品较多,因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大,一旦失火通过电梯间、楼梯间、管道井等很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所以这类建筑其消防给水系统应能立足于自救,发生火情能迅速扑灭。

    按照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要求,国会中心消防给水系统应设计成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幕消防系统等三个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可靠的消防供电(两个独立电源)和消防水源。

    3.1消火栓给水系统大型多功能建筑的消火栓给水系统,以消火栓处所受静水压力不大于800kPa为标准进行竖向分区。国会中心建筑高度未超过80m,因此其消火时便于操作水枪,在消防立管底部动水压力超过500kPa的消火栓前增设减压措施。该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方式,即发生火灾后才启动消防泵来增压供水,天面水箱贮存10分钟消防水量用以扑灭初期火灾。与给水系统相同,消火栓系统也采用集中增压方式。酒店部分由于受天面水箱设置高度的限制,另设气压给水装置以满足最高几层消火栓所需水压。建筑内部保证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消火栓直径均为65mm,水带长度25m,水枪喷嘴口径19mm.消火栓系统消防用水量为2400L/min,设4套水泵接合器。 3.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由供水设施、报警阀、管网、闭式喷头及火灾探测系统等组成,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固定式灭火设施。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控火灭火成功率高,经济实用,适用范围广等优点。大型多功能建筑要求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场所较多,国会中心除公寓楼部分外所有场所均安装了喷头。系统同样采用集中增压供水方式,增压泵及所有报警阀均设在地下层泵房内。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超过800个,最不利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喷头口径为12.7mm,熔解温度72℃,每个喷头保护面积7~9m2.消防用水量为1800L/min,持续时间为1h,即初期供水10min和加压供水50min.

    3.3水幕消防系统该系统不直接用来扑灭火灾,而是与防火卷帘,防火幕配合使用,起到防火隔断、防火分区、冷却防火隔绝物,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水幕消防系统由水幕喷头、管网、控制设备、水源等四部分组成。水幕喷头是开式喷头,喷出的水形成水帘状,形式有窗口、檐口、台口等。国会中心由于建筑规模大,设有多个防火分区,分区之间设置保护卷帘水幕消防设备,在防火卷帘两侧各布置一排水幕喷头,由地下层泵房专用水幕增压泵供水。水幕消防用水量为20L/s,室上专设两套水泵接合器。

    4、排水系统大型多功能建筑要求排水通畅和通气良好,若发生排水管阻塞现象则严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国会中心排水考虑分区排出,地下层排水通过潜污泵强制排水。排水立管能够单独排出尽量单独排出,酒店部分采用几根排水立管通过设于技术层的水平干管加以连接,分几路排出,每根排水立管均设专用通气立管。

    排水管道材料过去采用排水铸铁管,排出横管采用钢管,现在一般均用uPVC塑料排水管代替,既美观,排水效果又好,正常使用年限可达50年。uPVC管道接头采用粘接,立管上必须隔层安装伸缩节,以消除因温差影响产生的胀缩。uPVC管排水噪音较大,须在立管安装消能装置以减少噪音。

    5、特殊给水排水系统为满足大型多功能建筑特殊功能的需要,如室内游泳池,水景等,相应地要设置特殊给水排水系统。国会中心分别在酒店22层天面(供总统套房单独使用)和裙楼天面设游泳池。游泳池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浑浊度不大于5度,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ml等,因此游泳池用水必须进行循环水净化处理,一般采用接触过滤和消毒等措施,使池水不断循环使用,只需补充少量补给水。

    国会中心游泳池循环水处理设备包括压力式过渡罐、循环水泵、加药设备、消毒设备、加热设备、滤毛器等。其中加热设备只有当池水温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才启用,加热方式采用热水锅炉直接加热。游泳池供水方式采用池底供水,池面溢流回水的循环供水方式,该方式的优点是将池表面的污物迅速排除,池底污物少,有利水的循环和保证水质。

    6、管道设置安装技术大型多功能建筑由于管道设备种类数量较多,包括水、暖、强电、弱电等各种管道设备,必须进行综合布置,防止“打架”,另外必须注意美观、隔振、防噪声等问题,因而对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国会中心给水排水设备集中布置在地下层、天面及设备技术层。技术层高度仅2.2m,布置各种横向管道及设备,为保证安装维修方便,必须具有较好的通风照明条件,并有防漏防火等技术措施。

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装修;消防安全;整改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一些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大型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对于内部装修和布置要求也越来越高档、豪华、舒适,然而却忽视了消防安全,与之相应的是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日趋严峻,大量装饰装修材料特别是易燃、可燃材料的使用增加了场所的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也给扑救这类火灾带来一定的难度。下面笔者就消防验收实际工作中谈谈内部装修消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内部装修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违法装修擅自施工的情形仍然存在。依据消防法规,建筑(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经审核、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但是,由于社会部分单位消防法制意识淡薄,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违法进行内部装修,从而导致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形成。

(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执行不彻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1.0.4条明确规定“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窗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同时,《规范》对于这些部位所采用的装饰材料也明确的规定了耐火等级的要求。但是,由于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各种原因,造成这些部位所选用的材料耐火等级阻燃性能降低,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的滋生。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擅自降低技术标准施工的现象依然存在

个别建设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装修效果和消防安全的关系,只考虑少投资,确忽视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采用不经任何防火处理的木龙骨、木隔板等可燃材料,有些娱乐场所选用泡沫塑料、玻璃纸、包装纸、化纤面料等合成纤维或高分子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材料便散发出大量刺激性有毒烟气危害生命安全。个别施工单位擅自降低装修材料耐火等级,或者采用伪劣材料进行装修,或者在工程施工时偷工减料,变更设计,降低技术标准,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和电器设备,采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材料和敷设方式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四)部分装修人员素质低

现在的装修公司人员不固定,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的工程临时招募一些流动人员进行施工,这些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导致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装饰装修的施工标准普遍不高,部分装修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营业,装修队伍不稳定,人员防火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电工、焊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上岗,施工现场作业、住宿混为一体,大量堆放装修材料,乙炔气瓶、液化气瓶堆放混乱,使用火炉、液化气和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现象层出不穷,个别施工单位施工随意性大,吊顶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穿管,强弱电未分开敷设,墙布、地毯不经防火处理,防火涂料的涂敷方法和施工程序极不规范,这些现象极易滋生火灾隐患。

(五)消防部门监管有限,从而导致施工单位有机可乘

由于消防部门人力、时间有限,不能对全社会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使一些不法的装修公司有了可乘之机,在装修时偷工减料,违章装修。特别是对于一些规模小、性质复杂、施工地点小而分散的工程,消防和建设部门监管难度大,执法效力不强,导致一些违法装修不受约束,造成隐患长时期得不到整改,成为引发事故的原因。

(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有的施工现场往往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龙骨、宝丽板、塑料板、油漆、香蕉水等,且无专用仓库,堆放混乱,随用随放;临时用电多、乱拉乱接用电线路、地点变化频繁;临时用电量大,频繁使用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对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工地乱丢烟头,电气焊没有防护措施,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七)违法装修行为影响了原有的消防设施功能。部分单位装修由于片面追求美观和经济效益,装修时出现了圈埋消火栓等室内消防设施,遮挡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现象,甚至损坏了自动消防工程的相关设施,如擅自挪用、拆除喷头、探头等,导致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二、预防对策

(一)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

内部装修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多数工程只有几个月,甚至更短,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因此对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监督检查要快、勤。作为建筑装修工程的监管机构,消防部门的监督员应当全面、快速、准确的查处违法行为,如果警力允许,可成立专门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稽查机构,全面查处整个城市的消防违法行为,让社会单位和法人代表重视消防,树立消防法律的权威。同时合理利用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多种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使违法违章工程无处藏身。对已经报审的装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核,严格把关。

特殊工程消防规模标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给水工程规划;城市用水量预测;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城市用水水源;给水枢纽工程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water engineering and water engineer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requirements, combined with engineering design experience, summed up the city water supply project planning to the calculation method for water and water technology planning and design considerations.

Keywords: water supply project planning; urban water demand forecast; integrated water consumption per capita indicator method; urban water sources; water control projec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1. 给水工程规划在城市规划的关系

给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证,给水工程的目的是要保证所规划的城市具有良好的供水条件。城市规划、水源条件、地形、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是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给水工程规划设计必须从整体出发,在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地形、城市规划对水压水量的要求及原有的给水工程设施等条件,从全局出发全面考虑筹划整个城市的供水设施,城市的规模多大,就需要有同等规模的供水水源及供水管网系统进行配套。因此,可以说城市的供水能力牵制着城市的发展。

2. 给水工程规划的内容

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2)选择合适的城市用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3)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规模、位置及用地。

2.1 城市用水量预测

城市用水量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等部分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第二部分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只规划第一部分用水。

2.1.1城市用水量预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人口数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2)根据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3)根据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人口数相乘,外加仓储、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等其他用水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

(4)根据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和不同性质用地的占地面积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

以上四种方法中,“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常用于前期估算城市总用水量,计算结果一般较大,不能准确反映出各用水分项的水量,因此,给水工程规划中常采用后两种预测方法,即“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和“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 计算城市用水总量及各分项水量宜采用“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而“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常用于估算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给水干管管径或预测分区的用水量,当用于估算城市用水总量时,可能计算得出的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过高不合适!因此这四种算法应根据不同的前提情况选用。

2.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的具体计算步骤:

(1)收集条件,条件包括:规划区属于哪个省、规划区总人口数,工业类别及对应用地面积,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特殊用地,以上用地的占地面积;

(2)综合生活用水量计算: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的情况下,选择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中的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在该规范条文“2.2.3-(2)综合指标是预测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和确定给水工程规模的依据 ,它的适用年限延伸至2015年。制定本表时 ,已将至2015年城市用水的增长率考虑在指标内,为此近期建设规划采用的指标可酌情减少。若城市规划年限超过2015年 ,用水量指标可酌情增加。”中已经明确该指标仅适用到2015年,即适用于到2015年的规划近期建设,而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都包括远期规划项目,因此建议近远期规划的给水量计算综合指标均采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中表4.0.3-2的综合用水量定额,其综合用水定额数据较符合目前用水现状。用规划区总人口数乘以表4.0.3-2中对应省城和分区的综合用水量定额,即得出综合用水量;

(3)工业用水量计算:《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要求:“工业企业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大工业用水户或经济开发区宜单独进行用水量计算;一般工业企业的用水量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工业企业用水资料分析确定。”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没有具体工业企业用水资料的情况下,可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表2.2.5-3 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酌情选用表中指标乘以对应类别的工业用地面积,即得出工业用水量;此水量包括了工业用地中职工生活用水及管网漏失水量。

(4)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计算: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4 -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中道路广场和绿地指标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4.0.6条的道路、绿地用水指标相同,只是少了广场用水指标,所以建议道路广场和绿地水量计算直接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的指标乘以对应占地面积,即可得出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

(5)其他类用水量计算:包括仓储、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特殊用地的用水量,《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水量计算中仅有管网漏损水量和未预见水量,没有明确以上用地的指标,所以可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4中各分项用地用水量指标,计算出其他类用水量。此水量中已经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6)消防用水:城市用水量中不含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仅在水厂清水池中及管网管径设计时考虑,不计入日常用水量。其计算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等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

求,简化为公式:“一次灭火(室内外)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消防用水总量”。

合计综合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其他类用水量即得出城市最高日用水量,以此水量确定给水厂设计规模,城市污水量。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的情况下,按照规范选用适宜的日变化系数和时变化系数,可计算出平均日给水量和最高日最高时给水量。

2.2城市用水水源及给水系统布局

城市用水水源应水量充沛,水质较好。与城市的距离要适当,应位于城市上游,既防止远距离供水,也要便于水源保护。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和区域、流域水资源规划及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依据,并应满足各规划区城市用水量和水质等方面的要求。选用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时,城市给水水源的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确定,可采用90%~97%。选用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时,城市生活饮用水给水水源的卫生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开采地下水应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为依据,其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规划城市给水系统时,应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给水工程设施,并进行统一规划。城市地形起伏大或规划给水范围广时,可采用分区或分压给水系统;城市用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根据城市水源状况、总体规划布局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可采用水质给水系统;大、中城市用多个水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城市用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

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不应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及洪水淹没和内涝低洼地区,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设置在河岸及河床稳定的地段,工程设施的防洪及排涝等级不应低于是所在城市设防的相应等级。规划长距离输水管线时,输水管不宜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事故时,另一根管线的事故给水量不应小于正常给水量的70%,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水源、安全水池等条件时,也可采用单管输水,市区的配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给水系统主要工程设施供电等级应为一级负荷。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10%~20%。给水系统的抗震要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及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GBJ43)执行。

2.3给水枢纽工程规模、位置和用地

给水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水厂、输配水管(渠)、加压泵站,其工程规模由用水量预测结果确定。

水厂分为地表水厂和地下水水厂。地表水厂的位置应根据给水系统的布局确定,宜选择在交通便捷以及供电安全可靠和水厂废水处置方便的地方;地表水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同时应对水厂的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地下水水厂的位置根据水源地的地点和不同的取水方式确定,宜选择在取水构筑物附近,地下水中铁、锰、氟等无机盐类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设置处理设施。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8.0.6采用。水厂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地表水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该表中的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这些用地有规划专业统一考虑。

输配水管(渠)工程则指的是通常城市采用管道或暗渠输送原水,若采用明渠时,应采取保护水质和防止水量流失的措施。输水管(渠)的根数及管径(尺寸)应满足规划给水规模和近期建设的要求,宜沿现有或规划道路铺设,并应缩短线路长度,减少跨越障碍次数。城市配水干管的设置及管径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规划期给水规模并结合近期建设确定。其走向应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并宜避开城市交通主干道。管线在城市道路中的埋设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输水管和配水干管穿越铁路、高速公路、河流、山体时,应选择经济合理线路。

加压泵站设置时,其位置宜在用水集中地区。泵站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9.0.5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3结束语

通过以上对给水工程规划设计的描述及分析来说明给水工程规划设计中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规范要求合理的选择供水量计算方法,经济合理的给水系统构架,本着降低运行费用,节约基建投资.因地制宜设计思路,确定给水枢纽工程规模,形式位置及占地。总之,在具体的工程设计中,每个城市各自具有不同的建设特点,也存在许多相似的可以相互借鉴的相同点。如何利用城市各自不同的特点,来进行规划设计,使城市的各种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是城市基础工程规划设计者不断努力不断完善的一个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