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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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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市场研究

农业机械市场研究范文第1篇

重庆直辖十五年来,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以统筹城乡为纲、保供增收为要、现代农业为重、夯实基础为先、科技创新为魂、改善民生为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村经济总量由1996年的49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2370亿元,农业增加值由287亿元增加到84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79元增加到.6480元,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887万人,农村贫困人口由366万下降到20万人。

凸显特色,优化农业发展布局

根据全市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遵循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培育三大特色区域。

一是主城近郊都市农业集中区。发挥主城8区区位优势,依托城市、接轨城市、服务城市,大力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农科工贸等服务型农业,果蔬等设施农业,花卉苗木等园艺农业,打造主城的果蔬园、花卉园、后花园和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农科研发、教育培训、贸易服务中心和农业科普教育基地。渝北国家现代农业园区、九龙坡农科贸易城、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加快推进,建成北碚静观、九龙坡白市驿等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和巴南区南南线、北碚区静观线、渝北区沙坪线等花卉苗木基地。

二是渝西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带。在渝西渝中14个区县,突出“米袋子”、“菜篮子”、“肉盘子”,建设优质农产品保供基地。大力推进潼南、南川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长寿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以荣昌为核心的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基本形成潼南、铜梁、壁山等渝遂高速公路沿线优势蔬菜生产带和以涪陵榨菜为重点的加工蔬菜产业带。

三是“两翼”山区特色农业基地。围绕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利用山区资源的多样性,以林下经济为重点,充分发掘闲置资源的增收潜力,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坚持绿山与富民结合、开发与保护并重,在三峡库区重点发展柑橘、特色蔬菜和生态渔等,在武陵、秦巴山区突出重抓草食牲畜、高山蔬菜、中药材、林果、烤烟等,初步建成长江三峡柑橘产业带、全国主要中药材产区和一批农产品供港基地。健全链条,探索农业发展新路径

一是着力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实施“135”产业发展规划,稳步提升粮油产业,突出壮大蔬菜、柑橘、生猪三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中药材、草食牲畜、林果、生态渔业、烤烟等区域特色产业,支持各区县因地制宣培育1~2个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

二是着力构建安全的生产链。编印种养殖业行业标准181个,建成16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立粮油、水果、茶叶等标准化基地970万亩。实施蔬菜、生猪、乳业等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建设,在287个镇乡建立了农产品监管服务机构,8个区县建立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累计认证认定“三品一标”2734个。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监测合格率100%,蔬菜、本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97.4%和100%,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三是着力构建灵敏的需求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市场调查、市场研究、市场分析和市场预警,引导农民围绕市场种田、调整结构挣钱。建立了市级农业数据中心、粮食数据中心、区县信息平台和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设立300个遍及各区县的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点和产地价格采集点,组建了一批市场信息和生产信息采集员队伍、市场信息分析师队伍和信息服务专家团队。加强对农民的市场信息服务,开通了12316“三农”服务热线,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覆盖10万农户,“农业手机报”等信息服务产品用户达100万户。

四是着力构建快捷的供应链。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打通农产品流通快速通道。“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全覆盖,成立了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成交总额突破50亿元。建成全国首个生猪批发式电子竞价市场和中国(荣昌)畜牧产品交易市场。建立了网上展厅和网上农产品销售对接平台,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农产品经营网点940个。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引导市内大型超市、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到“两翼”建农产品基地96个。2011年农产品对外贸易额4.19亿美元,是直辖之初的7.9倍。

转变方式,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一是提升科技化水平。建成国家柑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种猪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4个国家级平台,蚕桑学、柑桔学等6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特色食品等10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推进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发展,每万名农村人口拥有农业科技人员在西部处于领先水平。

二是提升机械化水平。积极探索丘陵山区农机化道路,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秧。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5年的7.4%迅速提高到30%,连续6年年均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

三是提升规模化水平。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流转面积770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8%。大力扶持适度规模经营,累计建成各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6.2万个,发展种养大户5.6万个、农村经纪人4.8万个,生猪、奶牛、肉鸡规模化率分别达到64%、77%和78%。建成10个国家重点产粮大县、24个生猪调出大县、501个专业特色村基本形成了蔬菜“三大产业带”、三峡柑橘产业带和江津花椒、合川生猪、涪陵榨菜、石柱辣椒、丰都肉牛、秀山金银花和土鸡等规模化产区。

四是提升组织化水平。实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验项目”,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联合合作,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3403个,1/3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817个,作价入股土地70万亩,统一经营土地92万亩。夯实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突出基础先行,以水利为重点,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开工建设大中型水库52座。基本完成22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了1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近五年改造中低产田土455万亩,开发整理土地317,万亩,新增有效灌面92万亩、节水灌面62万亩,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39万亩了实现了乡通畅、村通达两个100%目标,行政村通畅率达60%。实施农网改造面97%,改造一户一表120万户。在425个村开展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区县、乡镇三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148.5万户,占适宜农户的42.4%,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村674个。

农业机械市场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重要性

前言

我国机械制造行业发展时间已经超过半个世纪,整体机械产品生产已经建立综合形式规模,形成品质优良、品种多样、布局合理的机械制造工业体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作为当前我国的机械制造工艺的重要内容,对我国机械制造行业发展具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确保提高整体机械制造技术水平,完成对我国机械设计的改进,已经成为当前机械制造工作顺利展开的关键。当前我国机械制造工艺设计主要是为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各项资源的综合应用,进而提高企业的设计能力。本文就企业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的方法进行探究,现研究结果如下。

1. 我国机械制造工艺发展

机械制造业指从事各种动力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冶金矿山机械、化工机械、纺织机械、机床、工具、仪器、仪表及其他机械设备等生产的行业。机械制造业为整个国民经济提供技术装备,其发展水平是国家工业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21世纪初,机械制造业发展的特点是现代化高新技术的综合利用,其趋势是四化:即柔性化,敏捷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我国机械制造从技术中心转向以理念为中心,积极树立自己的品牌,强化品牌效应和危机意识,要有自己的品牌特点和企业文化理念,创建独特的企业发展模式和理念。强调专业化分工向一专多能转变最大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在该过程中劳动者可以相互合作,发挥各自聪明才智来完成相机的组装,提高工作效率。

当前我国的工艺设计能力较为低下,整体设计工艺性较差,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我国机械制造工艺发展缓慢。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已经成为机械制造工艺发展的关键,在我国机械制造发展中势在必行。

2. 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能力的重要性

我国在一定的程度上加强机械工艺的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充分挖掘机械行业的高科技人才,在机械制造工艺能力培养上已经取得非常显著的进步。但是我国的整体机械制造工艺能力较为低下,机械工艺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械制造工艺能力主要指相关人员对机械制造工艺产品的设计和实际应用能力。设计人员通过机械制造工艺能力能够将产品设计和实际生产结合在一起,增强机械制造工艺效果。

通过机械制造工艺能力,设计人员可以对机械制造工艺产品进行调研、计算、设计和修改,实现对产品的设计图纸完善,提高工艺效果和产品成效。机械制造工艺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国当前的设计成本和设计质量,对我国机械制造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通过提高设计人员的机械制造工艺能力可以很好地协调设计资源,对机械制造工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机械制造工艺的效益最大化,对我国机械制造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培养机械制造企业的工艺设计能力,不仅是对生产结构的完善,也能够将企业的效益明显提高,推动企业的良好稳定发展。

3. 机械工艺设计能力培养措施

3.1. 加强机械制造工艺设计力量

在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时,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机械制造工艺科研力量的投入与建设,确保对专业高素质人才的吸收引进。通过企业原有设计人员同和相关技术人员的共同合作,来切实提高工艺设计力量。在进行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的过程中,各位设计人员都应不断提高对该方面的意识,确保加强对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的培养效果。

3.1.1. 全面专业知识和能力

在进行机械制造工艺设计教导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具有专业的机械制造知识和能力,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能够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机械制造工艺教学任务。要对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对各个环节进行准确分析。设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将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精神和设计要点全部讨论,提高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

3.1.2. 辅助使用计算机工具

在当前的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过程中,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影响设计的重要因素。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制造(CAD/CAM)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当前的机械制造工艺操作和流程,实现了对整体机械制造工艺的简化,改善了传统机械制造工艺技术低下、无法满足市场研究的现状。因此,要掌握计算机辅助机械制造,培养自身对计算机工具的使用能力,确保能够独立完成计算机辅助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的相关操作。

3.1.3. 培养工作人员操作能力

在进行学习及提升的过程中,要增强自身的实践能力,将机械制造工艺设计和实际操作结合在一起,从本质上实现对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锻炼。要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将学习到的机械制造工艺知识进行日常运用,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意识和能力。

3.2. 加强对社会环境建设

机械制造工艺社会环境建设主要包括提升社会对机械制造工艺的关注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大对机械制造工艺的投资和管理等方面,通过对上述方面进行建设和管理,确保提高对机械制造工艺能力的培养。社会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影响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3.2.1. 提高对工艺的关注度

机械制造工艺能力培养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学生的培养。在社会职业机能中,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机械制造工艺的关注度,提高社会对技术能力的培养。当前我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对机械制造工艺能力培养的关注度,但是这些关注度在社会中仅起到很小的影响。因此,在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的过程中,我们要提高社会对其的关注,对机械制造工艺能力进行宣传和发展。

3.2.2. 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企业在进行机械能力工艺设计培养的过程中企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机械制造工艺能力的发展,因此相关人员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的建设,确保社会积极为设计人员提供良好的机械制造学习环境,提供锻炼的机会。除此之外,相关人员还要增加对社会资源的管理,尤其是机械制造工艺相关的企业资源。企业可以将上述资源和自身的工艺设计结合在一起,为机械制造工艺能力的培养提供合适的场所,为创建良好的机械制造工艺培养空间。政府要加大对此方面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增强综合协调。

3.2.3. 加强对企业设计研究的投资管理

培养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在很大方面与企业的资金和管理有关,因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该方面的管理。企业和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的投资管理,确保相关投资落实到位,为机械制造工艺能力的培养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力度,对企业机械制造工艺进行管理制度改革和调整,确保机械制造程序满足社会需要,能够从本质上对机械制造工艺能力培养的要求。

4. 总结

机械制造工艺是当前世界关注的重点领域,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机械制造工艺在一定上已经成为国家机械制造业发展的指标。加强对企业的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的培养,提高整体机械设计效果,已经成为当前机械工艺教育和建设的关键。只有通过对企业加强管理、增强研究投资、丰富企业资源,才能确保增加我国的机械制造工艺效益,从本质上确保我国机械制造行业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潘晨.浅谈机械制造工艺设计能力的培养[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5(8):6-7

农业机械市场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户籍分层; 社会排斥; 二元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

农业部调查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进城农民工人数已达9400万,而2003年估计已突破1亿(新华网,2003年8月6日)。从城市社会的角度来看,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无疑已经构成了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存在,进城农民工群体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溶入到城市社会中去,与拥有城市户口的市民相比,他们在就业、收入、声望以及社会地位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而在客观上,他们已经构成了城市社会中一个明显不同于城市市民的、独特的社会阶层(孙立平,2002;李强,2002)。这里,笔者想通过引入“户籍分层”的概念来对进城农民工阶层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和讨论。

一、户籍分层与社会排斥

在社会学研究中,社会分层是指依据一定的社会标准,将一个社会成员区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层次的过程与现象;社会分层体现着社会不平等,即不同社会成员对相对稀缺的社会价值物在占有量、获取机会和满足需求的程度上存在着的差异性(林克雷,2001)。作为社会分层的一个特例,户籍分层则是指依据人们的户籍身份所进行的分层(李强,2002),具体来讲,就是指在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下,某一地域的外来人口由于不具备该地域的户籍,因而在当地无法获得或较少获得一些相应的社会资源,也即他们与拥有户籍身份的当地居民相比,在社会资源的获取上是不平等的,结果就使得外来人口与当地居民处于明显不同的社会地位上,从而构成了一种以户籍身份为基础的社会分层。我们可以说,户籍制度在这种分层中起到了一种社会屏蔽或说社会排斥\+①的作用。

所谓社会排斥,原意是指大民族完全或部分地排斥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和偏见,这种偏见和歧视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唐钧,2002)。“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戴维,1999)。而在近来的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研究上,社会排斥被赋予了更为深刻和广泛的含义:它意指某些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由于政策法规等制度化原因以及社会意识层面的原因而缺乏机会参与一些社会普遍认同的社会活动、被边缘化或隔离化的机制和过程;被排斥的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在许多社会资源的获取上总是处于不利地位(石彤,2002;周林刚,2004)。这些受到排斥的个人、家庭或社会群体就构成了社会政策研究中所说的弱势阶层或说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处于一个社会分层中的底层地位,较少或不能获得一些相对稀缺的经济(职业、收入)、政治(权力、权威)和文化(知识、技术)资源。

近来,许多学者的研究都表明,我国城市社会的农民工群体无疑已经构成了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受到了诸多的社会排斥,处于城市社会分层的底层地位(陈成文,2000;张敦福,2000;唐钧,2001;孙立平,2002;李强,2002;占少华,2003)。显然,进城农民工的这种底层地位更多地体现为城市社会的户籍分层,而农民工所受到的社会排斥也就构成了户籍分层形成的重要机制和过程。

二、基于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社会排斥与户籍分层

可以说,进城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社会中所受到的社会排斥是多方面的,既包括经济层面的排斥,也包括政治和社会层面的排斥,而其中最重要的,我们认为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所形成的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及其所带来的种种社会排斥(李强,2001;马广海,2003;任丽新,2003)。

所谓二元劳动力市场,是指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劳动力市场,其一是工资高、劳动条件好、工作有保障、福利优越的劳动力市场,可称为第一(primary又译首要)劳动力市场;其二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保障较少的劳动力市场,可称为第二(secondary又译次要)劳动力市场(皮奥里,1969)。正是因为这两个劳动力市场工作环境、收入和职业地位的高低有别,就使得一般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工作的大都会是社会地位较高、较富有的社会阶层,而在第二劳动力市场工作的往往是那些社会地位较低、较贫穷的社会阶层。这两个劳动力市场之所以是“二元”的,是因为两个劳动力市场是相互隔绝的,第一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宁愿等待就业机会也不会到第二市场中谋职,而第二市场的失业者也很难进入第一劳动力市场(皮奥里,1969)。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差异,使得第一劳动力市场有些工作只能由某些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人去做,而不适于没有这方面技能训练的人来承担。那些在教育、能力和技能方面欠缺的人只能从事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因而他们的工资待遇等各方面显然不能和那些有较好劳动技能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劳动者的就业情况相比,这是社会发展和劳动分工的必然结果。因此,一定程度上,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人力资本差异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将可能长期存在。但是,有关研究表明,两种劳动力市场的区分并不是纯粹技术性的,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的是受到了制度性的保护,如工会力量,劳动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法等,所以即使第二劳动力市场的从业者在劳动技能方面达到了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由于制度性的障碍,他们也往往很难进入该市场(皮奥里,1969)。

从二元劳动力市场视角来看我国城市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我们就会发现,进城农民工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工资低、工作条件差且工作不稳定、缺少福利保障的所谓的第二劳动力市场的工作,而持有城市户籍的市民则绝大多数在工资相对较高、工作条件较好且工作稳定、福利保障优越的第一劳动力市场中就业(李强,2001;李强、唐壮,2002)。这样,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就明显形成了“城里人”和农民工相互隔绝的二元结构。进城农民工之所以会选择(其实是别无选择)在第二劳动力市场中工作,原因固然与他们自身的素质有直接关系,大多数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和技能训练情况使他们很难胜任对教育和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工作。但这却绝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尽管多数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偏低,但有许多城里人做的工作他们也不是不能做(任丽新,2003)。农民工被限制在第二劳动力市场的根本原因还是制度性的因素:其一,就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直到现在我国城市里的就业还是与户籍联系在一起,要想在那些正规的、有保障的所谓体制内部门工作,就必须具有城市户口,而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所以只能作为临时工就业,做那些城里人不愿意做的脏、累、差的工作(李强,2002)。其二,是在户籍制度基础上各城市实行的一些政策壁垒。为了保护城市居民的就业利益,很多城市的劳动部门都对外来人口所能从事的职业和行业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详见下文)。所以,农民工即使在某些方面达到了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就业的要求,由于这些政策性的壁垒,他们也往往无法进入这一市场。

在这种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构建起来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中,形成了对农民工的多方面的社会排斥,在这里,借鉴一些学者的分析(李强、唐壮,2002;马广海,2003;任丽新,2003;占少华,2003),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斥:

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是在就业领域里的排斥。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中,农民一直是被排斥在城市体制之外的社会群体,农民不仅没有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而且在就业方面也一直是被限制在农业生产领域。1957年12月,国务院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城市“一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入计划,增加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统一调配”,“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转引自马光海,2003)。由此,我国的城市内部就建立起了排斥农民的就业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劳动力开始大量涌入城市,迅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但是,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并没有取得平等就业的资格,他们仍然是被排斥的对象。这种排斥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各城市对农民工的就业范围所做的明确限定,即只允许农民工从事某些属于第二劳动力市场的工作,不允许他们进入第一劳动力市场,并且这种排斥是以政府的行政法规或制度的形式被规定下来的。如,北京市劳动局就曾多次发文,明确规定外来人口只能从事200个工种的工作,这些工种包括农艺工、果树工、蔬菜工、家畜饲养工、饲料制粒工、饲料粉碎工、农业机械操作工、造林工、钳工、车工、铣工、木工、瓦工等等,而所有这些工种都属于城里人不愿意问津的蓝领职业(李强,2002)。1995年12月,作为推行再就业工程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劳动局了《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行业工种分为三类:A类为可以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B类为调剂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C类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工种(转引自马光海,2003)。此后,青岛、武汉等许多大城市也推广实施了这一做法,对进入本市的农民工在数量上和从业范围上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任丽新,2003)。

其次,就是在二元劳动力市场中对农民工劳动权益方面的差别对待。在第一劳动力市场中,城市居民就业的工资与福利一直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明确规定,在用人单位一般能得到规范地执行,具有制度化的保证性。但是,在第二劳动力市场中,由于政府相关劳动保护制度的弱化和缺失,使得农民工被剥夺了许多应得的劳动权益,形成了对农民工在这些权益方面的诸多排斥:第一,低工资报酬。由于农民工被视为体制以外的“三不管”群体,由雇主或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用工单位为了自己的利润总是会尽可能地压低雇佣人员的工资。李强于2002年在北京市所做的调查表明,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949元,而城市市民的月工资平均为1780元(李强、唐壮,2002)。第二,同工不同酬。这已经成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中的通则。由于制度保障的缺失以及劳动力市场分割所造成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状况的不同,那些在第二劳动力市场中工作的农民工,往往要比在第一劳动力市场中从事相同或相似工作的城市居民的工资明显的低出很大一块(李银河、谭深等,2000;庞文,2003)。第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于第二劳动力市场就业政策的不规范和缺失,再加上农民工缺乏政府和法律的有效保护,就使得雇主或用人单位敢于任意克扣、拖欠甚至拒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这已经成为农民工在就业中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底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仅在23个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省、市(区),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13000余件,涉及62.6万人,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3.5亿元(转引自马光海,2003)。李强2002年的调查也发现,有24%的被访农民工表示曾被老板、雇主克扣拖欠工资,其中,最多的拖欠45000元,平均拖欠3504.31元(李强、唐壮,2002)。

最后,则是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所受到的排斥。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就业的劳动者,基本上都处于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的覆盖之中,但是,在第二劳动力市场就业的农民工却基本被排斥在了这个社会保障体制之外,他们在生活条件、就业、医疗等诸多方面都处于一种随时受到威胁的状态。如城市“低保”制度,就是以户籍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它只覆盖城市居民,而对不具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则不提供

保障\+②。在失业问题方面,人们往往关注城市居民的失业问题,其实在城市中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的失业问题也相当严峻。由于第二劳动力市场就业的不规范性和不稳定性,农民工往往更容易失业,改换工作的次数也更多。在李强2000年和2002年的调查中,被访农民工遇到过失业问题的比例分别高达33.5%和45.4%(李强、唐壮,2002)。在失业期间,没有失业保险和得不到“低保”的农民工只能靠自己的积蓄或亲友的帮助生活,甚至迫不得已离开城市返回农村。工伤和医疗保障问题也是困扰农民工的很突出的问题。虽然农民工一般都年轻力壮,但是由于他们从事的多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和生活条件又都很差,所以很容易出现工伤和生病的情况。李强等学者的调查也发现:农民工看病的人均支出,2000年是885.46元,2002年是891.88元,最高的付费达2万元之多,而他们所就业的单位为他们看病的平均支出却仅有几十元。调查还表明,93%的人生病后单位分文未付,只有7%的人得到过单位支付的药费(李强、唐壮,2002)。由此可见,在医疗方面农民工是很难谈得上有什么保障待遇的。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基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而形成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及其所存在的种种社会排斥,使得广大进城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在职业、收入、声望等决定社会分层的基本指标方面都与城市市民存在着显著的差距,由此,也就在当下的城市社会里形成了以不拥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群体为一方、以拥有城市户口的市民为另一方的明显的户籍分层。而在这种分层中,进城农民工群体无疑又处于底层的地位,他们构成了社会政策上所说的“弱势群体”,即在物质生活中处于贫困(或相对贫困)状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也处于不利地位,缺乏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能力的一种社会群体(孙立平,2002)。

从长远来看,这种以先赋性的户籍身份为基础的分层,显然不符合现代社会分层的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也是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李强等学者指出,进城农民工虽然处于城市社会分层的底层,但是在农民工所流出的农村社区中,与未流出的农民相比,他们又是典型的精英群体,在个人素质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外出农民工一般都处在活力最强的年龄段,特别是他们往往具有很强的经济活动能力,同时农民工的教育程度也普遍高出农村未流出人口。显然,这样一个高活力群体长期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就造成了一种严重的“地位相悖”局面,长此以往可能会积蓄社会紧张、激化社会矛盾,从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李强,2002)。因此,可行的做法就是要积极化解户籍分层,努力构建一种以自致性因素为基础的、开放的、流动的社会分层,而这又需要我们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消解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消除对农民工的种种社会排斥。

[注释]

① “社会屏蔽”(social closure)最早由马克斯?韦伯提出,后来社会学家帕金对这一概念做了较为系统的阐释。帕金并且提出了“排斥”(exclusion)和“内固”(solidarism)的概念来说明社会屏蔽的策略、机制。帕金的“排斥”包括“集体主义的排斥”和“个人主义的排斥”两种,它与本文提到的“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有一些不同,本文中的“社会排斥”是在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研究中新兴的一个概念(详见下文)。当然,二者也有许多相通之处,但限于篇幅,本文不准备对此进行详细的分析讨论。

② 1999年国务院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显然,这里不包括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工。

[参考文献]

[1][英]戴维•波谱诺,李强等译.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2]李强.中国城市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研究[J].学海,2001,(1):110-115。

[3]李强、唐壮.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J].社会学研究,2002,(6):13-25。

[4]李强.户籍分层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8):16-19。

[5]马广海.二元劳动力市场与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18-20。

[6]庞文.都市农民工的权益侵害与保护――武汉市农民工权益现状的调查报告[J].城市问题,2003,(3):54-57,75。

[7]Piore,M.J.(1969),“The Dual Labor Market:Theory and Implications”,in Arnold Weber,et al.,Public-Private Manpower(Madison,Wisc.:Industirial Relation Research Association,1969),pp101-132。

[8]任丽新.二元劳动力市场中的农民工权益问题[J].理论学刊,2003,(4):111-114。

[9]石彤.城市“最低收入保障”政策过程的社会排斥[J].王思斌主编.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10]孙立平.资源重新积聚背景下的底层社会形成[J].战略与管理,2002,(1):,18-26。

[11]孙立平.如何看待弱势群体[J].决策咨询,2002,(9):41-42。

[12]唐钧.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从克服贫困到消除社会排斥[J].江苏社会科学,2002,(3):41-47。

[13]占少华.阻止农民工的社会排斥:中国农村发展的新视角〔EB/OL〕.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报告 省略,2003年,。

[14]郑杭生,李迎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