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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途径
党的十以来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法治政府的目标。2013年中央银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规定领导干部离任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有关经济活动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要求关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同时关注资金、资产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购活动的绩效情况和决策目标的实现。基层央行内审部门按制度要求,积极探索离任审计工作转型,使离任审计的功能从单纯审查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向评价执政能力、有效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发展,为监督和促进基层央行领导干部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几年的转型实践,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审计工作不够深入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局限于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单位或部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审计主要依赖于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对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经济效果方面的调查分析较少,经济责任审计以事评人的工作特性没有得到较好体现,审计方式雷同于业务审计,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评价不够全面。一般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是内审部门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受年度计划任务时间限制,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安排较短,难以做到深入、细致,这些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
(二)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欠缺,评价指导弱化
基层央行不经营收益,机构运转资金来源于国家预算,评价经济责任履行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指标难以界定,尽管基层央行内审人员不断尝试建立较全面、客观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和标准,但受地域和各单位或部门管理方式的不同影响,审计评价标准弹性大、人为化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评价结果指导性不强,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从近年来审计工作实践情况来看,评价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的多,评价效率性、效果性的少,不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没有较好地发挥鉴证、评价功能对领导干部有效履职的激励促进作用。
(三)审计的监督约束力不足,成果运用途径不宽
现阶段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联系不够紧密,审用分离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没在起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和鞭策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后,内审部门制发离任审计结论发送人事部门,在没在重大违法、违纪情况下,审计成果主要运用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整改和内审部门的后续审计(如表1),审计结论的知晓范围仅限于派出单位行长、人事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少数人员,存在重效力轻效果、重抵御轻预防,没有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综合效果。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跟不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时间跨度较长,涉及业务面宽,审计依据的政策性和政治性较强且变化大,领导和群众的期望高,这些都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管理知识。基层央行内审人员大多来自财务和业务核算部门,从业岗位单一,知识面较窄,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和沟通能力,对单位风险要害把握不准,对复杂管理活动的审计能力不足,问题查证浮于表面,揭示机制、体制和风险隐患的深度不够,责任评价不够准确、客观,审计建议的操作性不强,不能较好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促进效果。
二、完善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要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特殊,审计内容不仅涉及单位或部门的经济问题,还涉及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决策效果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应重点审计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效果的真实性,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财经法纪和中央银行财经制度情况,以此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遵循民主决策程序以及重大决策产生的效果,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收益、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兼职等不符合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对领导干部任职单位或部门的审计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基本建设和采购管理以及上述领域内部控制情况等。一是审查预算编制、财务列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挥霍浪费等损害单位利益,造成资金财产损失,影响中央银行声誉的问题。二是审查各项资产、负债等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有无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是否正常,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审查上级单位下达的业绩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资金、资产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购活动的绩效情况和决策目标的实现等。四是审查单位或部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建立和执行授权审批、不兼容岗位相分离、岗位轮换、定期检查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地运用各种控制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内控管理中的偏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有效预警与防范措施。
(二)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应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紧扣监督和促进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廉洁勤政、依法高效履职的要求。评价体系应从审计对象、范围、程序、评价指标、建议落实、后续跟踪等方面进行规范,区分各单位或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增强审计的可操作性。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着眼于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性指标的设计应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可从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决策管理绩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指标设计。定量指标则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从数据角度界定,可从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财务指标控制、预算执行率及单位综合业绩等方面进行指标设计。评价方法上,依据量化打分评价等级,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为基础,评价领导干部在人、财、物、事方面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根据经济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做好审计项目规划,提高审计质量
领导干部审计工作要做到超前谋划,实行动态管理,审计中要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式和方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一是做到履职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专项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至二项履职审计,前移监督关口。在预算管理审计、集中采购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等专项审计中注重收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信息,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档案,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过程监督,弥补“先离后审”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掌握不够全面,监督约束不足的弊端。二是做好审前调查,提前向人事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了解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可将巡视巡察相关内容作为有益补充,筛选重点线索,提高审计效率和问题发现的精准性。三是综合运用检查、座谈、问卷调查、分析性复核、监盘等多种审计方法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查深查透,评价分析要客观、公正,责任划分要清晰,对跨任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事项要进行延伸调查,为划分责任提供依据。
(四)多种途径推动审计成果
运用基层央行内审部门要多角度挖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价值,推动审计成果运用。一方面内审部门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的后续跟踪,督促审计建议与意见有效落实,要善于揭示经济业务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重大体制、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及时发挥信息采集、情况通报、引导行为和风险警示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审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让职工参与干部监督,使审计成果真正落地。另一方面内审部门要主动与人事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管理部门沟通,运用“大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挂钩,并作为人事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和调整干部的重要根据。将廉政勤政情况评价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纪检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将苗头性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同时把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险、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把审计发现的业务管理薄弱环节和内控制度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作为加强条线管理,开展职工日常教育的内容。
(五)建立专业化的审计队伍
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与业务双重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独立、公正的职业形象,具备丰富的知识结构、掌握专业的技能方法。基层央行内审部门要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方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持续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采取岗位交流、案例教学、调研结合等多种方式,在实践锻炼中丰实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审计人员宏观驾驭能力、综合归纳和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培养审计人员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使内审人员能够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为高质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快审计电子化建设步伐,建立审计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现代化的审计辅助工具,提高审计线索筛查精准度,降低审计风险,努力打造成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业务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内部审计队伍,为有效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央行领导干部有限、有为、有责、有能、有效,推进基层央行发展目标实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何蓓.浅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J].财会月刊,2014,(5).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其经济责任和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以确认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是一种实施对干部监督考核、推进经济活动正常开展的有效机制。企业日常审计中,具体涉及到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时的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通过对企业负责人的审计,有效地对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及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作为集团或上级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据。近几年来,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渐成为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做为基层内审部门,我们不断接受集团对矿行政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开展对下属单位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企业资产、负债的核实和确认是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状况是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射,是基于财务信息能够得到的结果,是评价单位行为的依据。其他内容是对个人行为结果的认定,虽然性质重要,但如果不能获得一些非财务信息,很难得出客观完整的审计结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也更加困难。因此,鉴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我们把基于财务信息的审计内容作为审计的重点,把责任评价和风险防范作为难点,潜心研究,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
一、基于对资产负债项目的审计,确认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无论是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是在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都包括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企业资产质量变动状况、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绩效变动情况的检查和核实。只是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包括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企业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落实,通过综合客观评价,为上级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提供依据。而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更注重对异常事项的调查分析或债权债务的核实。任期内企业资产、负债真实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因此,两种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都应结合历史审计情况,以确认资产、负债的真实、完整性为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审计内容: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时,通过现金盘点,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等方式,确认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现金流转进行过程跟踪,通过账簿等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2.存货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是企业生产循环中最重要的一环。审计时,可根据被审计单位盘点表进行抽查盘点,抽点放在大宗材料及贵重物资上。另外,还包括对代储物资秀盘点和已领未耗、已耗未领材料物资及异地存货的确认和统计。通过审计检查该环节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最后根据账实核对结果确认是否影响任期内损益的真实性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债权的确认
债权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其真实性和可收回率是企业发展和接任领导后续经营的资金基础,债权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的审计主要是对任期内形成呆坏账的确认和存在真实性的确认,做为内审部门,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确认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只要销售记录没有问题,则确认依据只有函证资料。呆坏账的确认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年限、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客商信息等坏账的确认标准,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形成的呆坏账,明确经济责任。其他应收款情况比较复杂,对于企业内部人员的一些借款,比较容易清理,要求限期内清理回收完毕就可以,但其他挂账一般是经济事项已发生,但因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当时无法入账的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任期内不清理完毕,很容易形成账面坏账,所以,审计时,尽量落实清楚发生的时间和原因,要求当事人及时清理,避免集体财产流失。
4.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实践中,有些单位领导只追求个人利益,对项目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投入后没有回报,而接任者又不了解当时的情况,或者对投资项目不过问,久而久之,便形成投资损失。所以对外投资也应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主要审查对外投资是否真实存在,投资合同、协议是否符合要求,存不存在对企业不公平的条款,有无收益及损失, 预期经济效益如何,特别注意如有损失要查找原因。通过审计,在确认经济责任的同时,有效避免或减少无形资产的转移和流失。
(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由于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例,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意义重大。经济责任审计时,固定资产的清查也是一项重要内容。现在好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盲目购建;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账外资产、已到报废年限仍在用或未到报废年限却无实物;账、卡、物不对照等现象比较常见,如果离任时不清理,问题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时间越长越理不清,责任更不容易划分。所以,经济责任审计也是一次“清家底”的机会。要求被审计单位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实有数,并与固定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需把存在的问题完整反映出来,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并对台账和卡片进行更新,明确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让接任者轻装上阵。
无形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经济资源,也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宝贵资源。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围绕经营期间相关无形资产增减变动的处理是否存在人为低估或高估价值的现象;现有无形资产取得依据是否充分,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会计处理及相关信息是否合法、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等问题进行审计。
(三)负债的确认
负债的确认主要审计核实任期内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债务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查清各项债务形成原因、用途及增减变化情况,测试其偿债能力;通过函证和采购刻录等信息,确认对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真实性,附以应付职工工资、税金是否拖欠,有无预进工资、多提少提工资附加费等影响当期损益的情况。此外, 审计中还应对利用负债类科目进行出租、出借单位银行账户的问题进行审计。
二、基于内控制度测评,明确负责人管理职能履行状况
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对单位经济运行重要环节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测评和财务管理的审计, 检查负责人管理职能履行状况。主要审计内容包括: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 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重要项目投资、引资是否经过可行性分析及专家论证,有无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重大经济问题, 明确负责人任期内管理职能履行状况,划分经济责任。
三、以责任评价及风险防范为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审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责任更大。不仅要力求全面,还要确保结论客观准确。因此,审计评价客观全面、归责到位,有效防范审计风险难度较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就是责任评价,但其评价依据目前还没有比较明确的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使用和处理,其社会影响大,审计风险可容忍度低,从而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相比风险更大。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全面直接关系到审计所承担的风险。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包括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的检查和认定,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最大的差别是:单位的经济活动基本上都是有具体的载体记录,如会计记录、会议记录等,比较容易查实。可以直接依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是否到位等审计结果进行客观评价;而涉及到个人经济行为的事项则依赖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定性困难。因此,审计评价既要综合考虑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又要结合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的难度,评价到位比较困难。
关键词: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对策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科学发展关的贯彻与落实,为了确保领导干部确立的正确运行,在新的形势与任务面前,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干部内部的考核与监督,有助于加大反腐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随着干部的交流愈加频繁,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因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与广度不够,导致审计效果不明显。再加上在同一时段内,组织部门如果不能够做到及时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而直接就为开展经济审计工作,可能会由导致原先的计划受到现在的审计任务的干扰,现在的审计任务也会因为时间紧迫而完成不了。最终可能会导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务完成效率低下,审计的既定目标也无法实现。
(二)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
尽管在相应的细则中已经规定了审计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可能是由于审计部门的人力、精力有限,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所采取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一般都是为先离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这就会导致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如果领导干部已离任,或者已上任,审计则对之前的任用不能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审计效果。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过于单一
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手段很简单,可能只能停留在旧账查账的基础上,所以该方式不能满足当前形势所要求的审计方式。总体来说,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因此缺少对于由于部门资产总量、随意改变资金方向、挪用预算资金方面而造成的重大损失的量化对比分析,导致评价不够具体、深入,审计的质量低下。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
由于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无法胜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导致升级评价工作难以开展,或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当然,导致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的原因还有很多,首先,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越权评价的问题。在审计评价中,界定一些与经济责任无关的或是与工作业绩无关的结果进行评价;其次,在审计过程中,评价过于片面、狭隘。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的财政收支审计区别不大,所以在审计时,只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而忽略了经济责任审计,从而只对财务收支审计作出评价而无法对经济责任作出评价;最后则是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较为主观的问题。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没有具体的审计材料作为支撑,如果出现超越正常审计范围的问题,则难以进行准确的评价,导致审计风险增加;二是审计的内容过多,有许多单位便将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相结合进行,这样容易导致审计评价的目的不明确。为了避免该问题,在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就事论事。三是未能建立全面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虽然经济责任审计也进行了几年,可是由于未能建立全面的评价与标准体惜,导致评价缺乏标准作为指导。
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几点建议
(一)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该从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效益性与真实性进行评价,根据以上三点原则,客观公正进行具体的审计工作。首先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主要审查的内容包括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财务活动以及经营业绩,反映被审计者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其次是评价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的资产是否真实。主要是从审计人是否履行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被审计人是否保证了资产存量、国有资产变动以及资产变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最后是审查被审计人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具有效益性,主要是从投资项目决策的是否具有科学性与投资的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重大项目的决策是否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在被审计人在职期间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重点审计,主要以单位内部的成本管理、财产核算、财产流转的控制情况为审计重点,进行全面、合理的审计,从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价,从而对其管理能力与水平作出评价。
(二)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一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是否能够客观公正的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一方面关系到审计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所以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同时也要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
(三)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如今,对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先审计后离任”制度尚未真正实施,很多情况下都是领导干部先离任,再进行提审与审计,导致审计工作缺乏一定的时效性。想要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必须加强监督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责任的情况。要做到先审计后离任,将离任审计变为任中审计,既方便组织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也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获取全面的审计方面的资料。实践证明,先离任再审计往往造成局面无法扭转的情况,会为审计工作带来很多的不良后果。一方面改变了审计财务收支的不间断性,一方面导致审计结果不能充分运用。同时,想要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还需要其他领导干部们的配合与支持。如果审计单位的主动配合性高、对于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同时及时落实审计决定与意见,这对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合实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主要从加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准则的制定方面进行。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审计内容不够明确、评价标准不统一、立项与授权不明确的问题。务必进行的客观评价,得出准确的评价结论。
2、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
对于经济责任各主管干部组织,必须明确各个单位、部门的工作重点,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制定一套与现代干部考核管理相适应的全面考核办法。
3、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规定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审计工作,所以对于审计部门来说,不能将审计工作作为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所以想要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设计工作,必须要协调好各省级部门于各个单位之间关系,相互合作,共同完成。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加强审计队伍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首先要切实加强审计单位各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作为培训重点,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注重加强后续教育;其次是鼓励相关审计人员学习与了解对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引导审计人员树立全局观念,培养其宏观意识,引导审计人员全面、系统、辩证的看待问题;最后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目的性较强的教学,使得审计人员能够适应相关的审计工作的发展要求,尽快投入工作当中,将建立一支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作为根本目标,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风险处理工作,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审计质量。
(六)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工作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从确定审计计划、送达审计书、取证、领取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单位意见,一系列的过程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出现审计工作的不严谨的情况。同时要加强审计工作的审查、管理工作,最好是可以实行审计质量考察,制定相关的复核制度,严格控制好审计程序,从而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力求明确每个程序的规则,以降低升级过程中的风险。
三、结束语
开展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对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遏制腐败,是促进在任领导自我反省、搞好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所以,想要更好的实施该适度,就必须不断地实践、探索,不断地完善该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冬莲.关于企业内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101-102
第三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条: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对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处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财政审计局在接到人事处建议15日内,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真实、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资产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专题审计是财务处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某些问题进行的审计。专题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内部财务审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必须与财政审计局派出的审计组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内部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是指内部审计终结后,按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报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内部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决定
(五)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15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征求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作出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抄送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被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财务处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第二十三条:审计发现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应及时报管委会领导,经批准后移送监察室处理。
第二十四条:财政审计局向监察室移送审计事项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移送处理书”(格式见附件)及相关证据一同移送。
第二十五条:监察室应将移送事项的审理结果向财政审计局反馈,以便财政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完整归入审计档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编制和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项工作在明年3月份开始进行,利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进点会议、检查审计、汇总通报等工作步骤,圆满完成全面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和机关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等离任的或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级机关部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以上的。“三责联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下:
(一)选人用人责任审查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情况;
2、执行市、县机关中层干部任用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情况;
3、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5、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情况;
6、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
1、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2、市级机关部门执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情况,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使用情况;
3、县市区和机关履行职能、执行编制规定情况;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5、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情况;
6、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7、机构编制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情况;
3、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4、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成效情况;
5、任期内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6、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检查工作落实步骤
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自检自查阶段、进点会议阶段、检查审计阶段、汇总通报阶段、落实整改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
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向被检查机关或对象下发通知,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的分别由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牵头,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三个联审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委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工作,召集小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审前公示,公布“三责联审”对象、内容、时间、工作组成员、联系方式及工作纪律等。各单位部门、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认真对本单位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并进行层级落实,形成自查报告于三月末之前报到市委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点会议阶段
这一阶段由三个联审工作组对分担责任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进驻各列检单位召开进点会议,部署被检单位配备检查专职配合人员和相关工作,听取被检对象关于被检内容的详细工作汇报。这一阶段联审工作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分别召开进点会议分别听取列检单位汇报的措施,也可以将县区与机关划分开来,分别组织召开一次进点会议,只要将工作落实好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联审工作组酌定。主要完成进行动员部署,通报实施方案,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民主测评等项工作。
(三)检查审计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审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担责任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被检内容的台账、内业、资料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专项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分别形成审查、审核、审计报告的初稿。
(四)汇总通报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审工作小组召开由“三责联审”对象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组织、人事、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责联审”情况通报会,就“三责联审”报告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及核查情况,形成审查、审核、审计报告,经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同意后,向党政正职及其所在单位分别出具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报告、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五)落实整改阶段
这一阶段“三责联审”对象所在单位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当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整改情况报告于30日内报“三责联审”工作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对不认真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三责联审”结果作为“三责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